城乡结合部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乡村缺乏法治意识,导致法律法规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混乱,难以维护乡村社会秩序。
法律执行力度不足,导致违法现象频发。
为应对这些问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势在必行,提升乡村居民法治意识。
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乡村管理模式。
还要提升法律执行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只有全面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法治乡村建设才能迈上新的台阶。
【关键词】法治乡村建设、重要性、问题、缺乏法治意识、乡村治理体系、法律执行力度、对策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法律执行力度。
1. 引言1.1 当前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乡村是国家的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乡村法治建设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乡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农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法治乡村建设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乡村建设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也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农民权益的保障。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机制,才能有效规范乡村生产、生活和社会关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更好成效。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
2. 正文2.1 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缺乏法治意识、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和法律执行力度不足。
缺乏法治意识是当前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的封建传统和思想观念,农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仍然存在欠缺和模糊的情况。
一些农民甚至对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不十分认可,导致法治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的执行受到了阻碍。
浅谈我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问题

学期作业学科名称:学年论文指导老师:问延安姓名:郑成班级:行政管理111班学号:119124214浅谈我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问题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乡结合部迅速崛起,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新亮点。
城乡结合部作为“农村之首,城市之尾”,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
它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而且对于优化城市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在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双重影响下,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并逐步对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强烈地制约作用。
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关系到当地居民的生活安全、城市的整体形象,更关系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因此,重视与解决好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问题,是当今城乡结合部和整个城乡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纽带;城市郊区化;乡村城镇化;生态环境;治理一、城乡结合部目前的环境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发展迅速,随着城市用地的扩展,原属郊区的村庄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城区范围,形成了一片片大小不一的居住小区。
城乡结合部的“都市村庄”正是在从乡村向城市化转变的过程中形成的。
城乡结合部的小区大至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城中村”;二是一个或若干个居委组合成的住宅小区;三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生活区;四是房地产公司新开发的居民生活小区。
其中,后三者由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较规范的管理,问题都不大,城乡结合部管理上的重点和难点是“城中村”。
这些被城市用地所包围的村庄随着城市的扩展,从80年代到90年代,在经济上由以农业为主转变到以非农业为主,经济收入以第三产业与土地收益为主;在空间上由城乡边界分明向城村用地互相交错、边界模糊转变。
由于城乡结合部的地理位置特殊,加上村镇干部和村民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土地是自己的,不按规定划,摆脱规划,突破规划搞建设的现象非常普遍,到处是“一线天”,“握手楼”工程,盲目发展“马路经济”和“围墙经济”。
整体性治理与组织化发展: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途径的新探索--以上海城郊S村违法建筑整治为例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梳理
2015 年 7 月国家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ꎬ并于 2019 年 5 月进行了修订ꎬ该法案对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ꎻ而党的十八 大ꎬ尤其是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多次强调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 法制化的社会治理体系ꎮ 学界紧跟时代脉搏ꎬ顺应社会需求ꎬ展开基层社会 治理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ꎮ 对这些成果进行梳理ꎬ发现主要从社会治 理的主体内涵、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社会治理的实现路径、社会治理的变 迁历程四个方面展开ꎮ
社会治理就是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ꎬ确保人民安 模式ꎮ 而且ꎬ当下的社会治理不再单单依靠发
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ꎻ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ꎬ激 发社会组织活力ꎬ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十八届三
展这一前轮驱动ꎬ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 生态等五位一体的全面治理ꎮ[6]
中全会报告ꎬ2013)ꎮ 而对社会治理的主体研究ꎬ
具有重要意义ꎮ
运、科技创新中心ꎬ成为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
三、整体性治理:基层 社会治理结构的再造
文之城、生态之城ꎮ 很显然ꎬ这样的生态之城不仅 要中心城区的生态达标ꎬ城郊的生态环境综合整 治也要跟上ꎮ 另一方面ꎬ2017 年上海市的常住人
以 S 村的违法建筑综合整治为抓手进行田 口是 2302 万ꎬ离 2035 年 2500 万的人口底线只有
野观察ꎬ基层社会治理在结构上体现了明显的 200 万左右的空间ꎻ建设用地面积是 3120 平方公
整体性治理特征ꎮ 整体性治理是在对新公共管 理理论批判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治理理论ꎬ针对
里ꎬ离 3200 平方公里的底线只有 80 平方公里的余 地[11] ꎮ 上海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基本开发完毕ꎬ
公共管理中存在的管理碎片化、孤岛化现象ꎬ整 只能是向存量要生存ꎬ向郊区农村要发展ꎮ 在这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近年来,基层治理法治化一直是国家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指将法治理念和法律规定贯彻到基层治理中,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公共管理体系,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性、法律性和规范化。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既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研究和探讨,提出有效对策和建议。
一、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现状与问题1. 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当前,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了一定成就,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关系日益明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程度有所提高。
但与此基层治理法治化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基层治理方面还不够完善,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缺失或者不够健全,给基层治理带来了难以逾越的制度障碍。
2)法治理念不够深入人心。
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和公民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偏差,一些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程度不高,导致基层治理的法治化难以推进。
3)基层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对法治化的推进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基层治理法治化政策实施不够到位。
4)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不够。
在基层治理中,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度不够,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不够高。
2. 基层治理法治化面临的问题当前,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执法效能问题。
在一些地方,执法效能不高,执行力不够强,导致基层治理法治化难以推进。
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对策与建议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基层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作,填补法律法规漏洞,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城乡结合部是介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和农村社区之外的第三类社区,在以往的社区研究中也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
以襄阳市s社区为例,较详细地分析了我国城乡结合部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从社区组织、社区功能和社会资本建设等方面探讨了城乡结合部社区整合的途径。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社区整合;襄阳市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195-02引言对于处于城市扩张过程中的边缘区域,国外学界普遍使用的是“城市边缘区”(stadtradzonen)、“城乡边缘区”(the rural- urban fringe)、“乡村-城市边缘带”(rural- urban fringe belts)、城市边缘带”(urban fringe belts)“、转型区”(zonein transition)等概念。
在笔者看来,中国的城乡结合部社区首先是在整个社会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既是一个价值理想,也是一个理论范式,同时还是一个社会过程。
这个社会过程在“总体性社会”和“市场社会”两种“非传统的”社会形态之间的转变,在此”现代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当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结合部社区。
城乡结合部目前出现的问题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密不可分。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资源大部向城市倾斜,对农村缺乏应有的资源投入,而随市场快速发展起来的城乡结合部在政府眼中仍然属于农村地区,因此缺乏有效规划与管理,城乡结合部在相当程度上处于任由自身发展的状态,严重地制约了城市化进程,影响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亟待治理。
与此同时,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社会人员管理起过相当重要作用的中国单位组织却日益受到来自市场化的压力,国家与社会的同构关系被打破;市场化造成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结构的重组,国家通过单位组织进行的单一行政性整合模式受到了挑战。
越来越的管理需要下放到新兴出现的各类基层社区。
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问题研究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的非法流转问题愈加突出。
据统计,目前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被非法流转的面积已经达到了相当规模,给当地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研究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问题,对于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旨在揭示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和治理途径,探究如何加强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的管理,保障农民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1.研究内容(1)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现状分析。
(2)非法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
(3)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管理的现状。
(4)治理非法流转的途径和建议。
2.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统计数据,对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问题进行分析。
(2)问卷调查法。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当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非法流转的现状和影响程度。
(3)案例分析法。
选取多个城乡结合部的案例进行分析,揭示非法流转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预期结果和研究价值通过本研究,预期结果包括以下方面:(1)揭示我国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非法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分析非法流转的影响因素,提出有效治理的建议。
(3)探讨完善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措施。
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科学价值,将为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提供有益参考。
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调研提纲

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调研提纲共建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将有利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夯实社会治理底部基础;有利于激活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需求,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7-8月,我局围绕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关于加强和创新城乡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由局长带队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分3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的部分村(社区),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城乡社区治理取得的成效全县两项改革调整后,村总数从87个减少到73个,减少村14个,减幅16%。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各村公共管理和服务群众平均达到2616人,超过全国2154人的平均水平,平均服务面积29.5平方公里。
随着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的持续推进,将实现县域经济版图的整体性重塑、城乡整合发展格局的系统性再造、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结构性变革,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夯实底部基础。
(一)社区服务体系有效保障。
一是基础设施持续投入。
全县围绕居民需求,大力改进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阵地功能明显优化。
十三五期间,县财政分别投入城乡社区建设经费980余万元,新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0.6万平方米;目前,全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达到458平米,增长32%,实现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2平米。
二是城乡社区队伍有效强化。
目前,全县村(社区)委员平均年龄41岁,较改革前降低5.8岁;35岁以下有197人,占29.36%;大专以上学历有218人,较改革前提高17.2%,基本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
三是城乡社区干部报酬全面落实。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王丽娟刘奕辰摘要:城乡结合部位于城市和农村之间,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
研究了城乡结合部的内涵、形成和发展的原因,探讨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实现城乡结合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发展;城镇化中图分类号:F291.3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3.12.008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化的最前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城乡结合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如果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得不好,会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也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笔者系统梳理了城乡结合部形成和发展的原因,探寻了目前城乡结合部广泛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城乡结合部的对策建议。
1 城乡结合部的内涵城乡结合部一词首先是德国地理学家在1936年提出来的,现在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理解,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他们分别从地理位置、性质特征、形成过程[1]等角度来界定城乡结合部。
许月明[2]、金平[3]探讨了城乡结合部的空间地理位置,他们认为城乡结合部分布于城市建成区周围的郊区土地,是城市与乡村互相结合的特殊经济地理单元;赵自胜[4]、杨向荣[5]等学者从形成过程定义城乡结合部,他们认为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过渡、交界区域,是城市向乡村扩展、乡村向城市发展的特殊地理区域。
黄公元[1]提出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综合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吕维真[6]从性质特征角度来理解城乡结合部,他指出城乡结合部的形成是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是人们自主地在城乡交接的边缘地带构建的城乡社会区域和利益共同体。
综上所述,从地理位置上讲,城乡结合部位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是城市内部市区和郊区相衔接的地带;从经济社会特征上讲,城乡结合部是除城市、农村之外的第三类社区,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从发展过程来讲,城乡结合部是动态发展的,随着城市扩张和农村城市化,原有的城乡结合部变成城市,在城市周边地区又形成新的城乡结合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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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 意 义 2规
陈佑启 ( 9 5 认 为 城 乡 结 合 部 是一 个 动态 的 , 19 )
由社会 、 济 、 经 文化 等多 种 因素综 合作 用所 形成 的地
域 实 体_ 。 2 j
金 平 (0 1 认 为 城 乡结 合 部 , 名 思 义是 指 一 20) 顾 种 城市 与 乡村互 相 结 合 的 特 殊经 济 地 理 单 元 , 经 该 济 地理 单元 既不 同于 单 纯 的 城市 区域 , 不 同 于纯 又
现 状特 征 , 出了城 乡结合 部 的特点 ; 指 欠缺 之处 在于
仅 从 地 理 学 、 会 学 或 者 公 共 管 理 等 角 度 定 义 城 乡 社
结合 部 , 没有 从法 律角 度探 究城 乡结合 部 的本质 。
2 概 念 分 析 .
一
、
城乡结合部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 1 社会 管理 意义
第 1 O卷 第 9期
21 0 2年 9 月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 会科学版) 社
J r a fSo t we tAg iut r lUnv r iy S ca ce c iin) ou n lo u h s rc lu a ie st ( o ilS in eEd t o
Vo . 0, . 1 1 NO 9
划法》 一条结果 ( 至 2 1 截 0 2年 2月 2日) 。
由于立法 上存 在缺失 , 有 明确法律 法规 , 乡 没 城
张太 快 , 济 发展 薄弱 和分 配 不 公 平 , 化 冲 突 等 经 文
多方 面 的原 因 。
结 合部 缺乏 统一 的法律 指导 。城 乡结合 部作 为一种 特 殊 区域 , 在现行 的规 划建 设 和管 理体 制 中属 于一 定 的盲 区 。规划 、 地 、 产 等法 律 法规 不 健 全 , 土 房 使 土 地管 理 、 宅建 设 、 屋 拆 迁 、 置补 偿 等 诸 多 环 住 房 安
“ 生 虫 ” “ 世 祖 ” 层 , 重 破 坏 了 原 有 农 村 社 区 寄 、二 阶 严
的朴 实 风气 , 也为结 合部 管理埋 下 了隐患 。
二 、 乡 结合 部 治理 存 在的 主 要法 律 问题 城
( ) 法 问 题 一 立
( ) 乡 结 合 部 问题 主 要 原 因 三 城
( ) 境 污 染 严 重 2环
性质 的城 市土 地 , 又有 属 于 集体 所 有 性 质 的农 村 土 地, 两种 土地所 有权 兼而 有之 。 2 行 政 管理体 制兼 具城 乡两种 体制 . 因 为城 乡结 合 部 是城 市 和 农村 结 合 的 区域 , 既
可 以采用 城市社 区管 理 的方 式 , 可 以采 用 村 民 自 也 治 的 方 式 。 城 乡 结 合 部 原 本 是 属 于 农 村 管 理 的 区 域 , 城 市 化 过 程 中 被 纳 入 城 市 的 管 理 范 围 , 然 转 在 突
由于城 乡结 合 部 的这 种 过渡 地 带 的特 殊 性 , 即
( ) 乡结合 部 的概念 一 城
1 代 表 界 定 .
它 已经 不是 完全 意义 上 的农 村 , 也 还 不是 完 全 意 但 义上 的城 市社 区 , 管理往 往 就 出现 了盲 区 , 因此成 为 了各 种社 会 问题 比较 集 中的 地 区 , 时也 是 城 市 管 同
乡结 合部 ” 关 键词 在人 民 网法律 法规数 据库 的“ 为 中 国法 律 库 ” 巾搜 索 仅 显 示 有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城 乡 规 中
同时 还 与我 国特 定 的 城 乡二 元 社 会 经 济 体 制 密 切 相关 。除 此 之 外 , 有 在 城 市 化 进 程 中城 市 扩 ] 还
城 乡 结合 部 的 成 因 较 为 复 杂 , 有 城 市 发 展 既 过程 中功 能 不 断 向 农 村 扩 张 的外 力 推 动 作 用 , 也
受 到 农 村 内生 的 工 业 化 、 市 化 进 程 的深 刻 影 响 , 城
城 乡结合 部相 关法律 法规 缺失 十分严 重 , 城 以“
城 乡结合 部 自然环境 负荷 巨大 。 由乡镇 企业 等 造 成 的工业 污染 , 既造成 了 固体 垃圾 大量堆 积 , 工业 废 水又对河道水 网造 成了严重污染 , 导致 生态环 境恶 化 。农业生产 过程 中使 用 的农 药 、 虫剂 、 杀 化肥 的残
留物进入土壤 , 入地下水 , 起水质和 土质的下降 。 渗 引
2 管理 上 有 隐 患 .
冲突 的地方 , 因此 要 治理 好 城 乡结合 部 不 能 盲 目选
择 管理 方式 。
3 违 法用地普 遍 、 . 违章 建筑颇 多
城 乡结 合部 土地 利用 活动 多 , 建设 也很 快 , 是 但 由于城 乡结 合部 的发 展缺 乏规划 理论 指导 及有效 的 管理机 制 , 相关 法律法 规也 不完善 , 因此建设 现状 极 为混乱 , 违法 用地 、 违章 建 筑 等 问题 十分 突 出 , 建 在
21 0 2年 9月
成 , 在动 态发 展 之 中 , 且 将 长期 存 在 , 展 的结 处 并 发 果分 为两种 : 部分将 完全 城市 化 ( 为近期 实现 城 一 分 市化 和远期 实 现城市 化) 另一部 分将 长期 保 留农 村 ,
的形 态 。
缺 乏专 门管理 城 乡结 合 部 的具 体 制度 , 现 有 而 农村 制度 是无法 满足 城乡结 合部 的管 理需要 的 。
设 上 具 有 较 大 的 肓 目性 和 自 由性 。
城 乡结合 部 当地 居 民在城 市化过 程 中以丧失 土 地 为代价 获得 大额 补偿 款 , 通过 入 股 分 息 和 出租 房
屋 , 出卖 劳 力 也 能 获 得 可 观 收 入 。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看似 一劳 永逸 的营 生方 式 , 在年 轻 人 中出现 了新 的
变 原有农 村管 理方 难 度 , 种 管理 方 式 也 可 能存 在 互 相 矛盾 两
() 3 基础 设施 不完 备
城 乡结合 部 位 于城 市 外 围 , 遍 缺 乏城 市 基础 普 设施 , 、 、 、 水 电 气 热等 管 网线 路设施 不全 、 布局 混乱 、 质量 差 , 与城 市社 区形 成 了鲜 明对 比。
粹 的 农 村 区 域 , 是 一 种 既 有 城 区 风 貌 , 有 乡 村 特 而 又 点 的经 济地 理空 间_ 。 3
规划 学者 从城 市规 划 的角度将 城 乡结合 部认 同
为 城 市 近 郊 区 , 城 市 规 划 区 范 围 内 城 市 建 成 区 的 是
拓 展 区 域 , 地 域 上 表 现 为 不 连 片 、 完 整 的 空 在 不 间 ] 。然 而没有 规划 , 乡结合 部将 自由发展 , 城 变得 更加 混乱 。积 极开 展 规 划 , 仅 是对 现 有 的城 乡结 不
( ) 法 问 题 二 执
1 执 法 难 度 大 .
( ) 乡 结 合 部 法 律 特 征 二 城
( ) 籍 管 理 难 度 较 大 , 会 治 安 差 1户 社
1 土地 所 有权 兼具 国有和 集体 所有 . 土地 所 有权 性 质 是法 律 明确规 定 的 , 任何 单 位 和个 人都 不能 随意 改变 。城 乡结合 部 的土地所 有权
S p2 e . O1 2
城 乡结 合 部 治 理 法 律 问题 研 究
陈慧妮 , 靖。 赵
(. 南 省 社 会 科 学 院 , 南 昆 明 6 0 3 ;. 庆 市 北 碚 区人 民检 察 院 , 庆 1云 云 5 04 2 重 重 4 01 ) 0 7 1
摘 要 : 乡 结 合 部 是 不 同 所 有 制 土 地 、 同行 政 管理 体 制交 汇 的 区 域 , 流 动 性 强 、 益 关 系 错 综 复 杂 的 区 域 ,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城 不 是 利 是 矛 盾 最 集 中 、 普 遍 的 区 域 。 深 入 分 析 城 乡 结 合 部 治 理存 在 的 主 要 法 律 问题 , 鉴 国 外 城 乡结 合 部 的 法 律 治 理 措 施 , 出 了 城 乡 最 借 提 结 合 部 治 理 法 律对 策 。 主 要 从理 论层 面 和 具 体 措施 两 个 方 面展 开 , 过 基 本 原 则 的 指 导 引 出 土 地 制 度 、 会 保 障 等 制 度 的完 善 , 通 社 进而提出地方立法建议 、 建立 城 乡结 合 部基 层 自治 法 律 制 度 、 择 社 区 化 管 理 的 治 理 组 织 形 式 、 强 社 会 管 理 以及 加 强 规 划 等具 选 加
冯 晓英 ( 0 7 认 为城 乡结 合 部泛指 城 市建成 区 20 ) 与非 建成 区的接 壤地 带 , 一个 随着 城 市 产 业 和 住 是 宅 区不 断 向郊 区扩散 , 而 使原 来 以农 村 为 主 的市 从
郊 地 带较 快演 变为 兼有 城 乡特 色 的特殊 空 间l 。 4 j
节 缺 乏 必 要 的 政 策 指 导 和 明 确 的法 律 法 规 依 据 。
在政府 的“ 意 识 ” , 乡结合 部始 终 被 视 为 潜 中 城 低价 值 、 要 帮扶 的地 区 , 终 是 作 为 “ 整 治 ” 需 始 被 和 “ 改善 ” 被 的对 象 。由此 可 见 , 于“ 价 值 判 断” 基 低 的 “ 被动 整治 ” 略是 目前 遗存 诸多 问题 的根 源 。此 策 ] 外 , 法研 究落后 , 立 当地 居 民以及农 民工 的诉求 和合
样 化特 征 的农村 区域 , 土 地 性质 、 政 管理 、 划 在 行 规
合部 , 出城 乡结 合部 是城 市 和农村 的过 渡地 带 , 指 兼
有城 乡特 色 。这些 观点 较好 地概 括 了城 乡结 合部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