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浅析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银行保险发展规划

2021年度银行保险发展规划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810

2021年度银行保险发展规划 银行保险发展的宏观动因 1.社会环境的变化 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人口的平均寿命显著提高,而人口增长率却不断降低,导致DR指数(thedependencyratio,指退休人口与工作人口的比例)急剧上升。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发达国家的社会养老金计划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为了缓解压力,西方国家政府采取了各种方式以刺激私人养老金计划。从而为寿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机。 2.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 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收入的增长以及对更高生活水平的期望,人们的储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高收益的长期储蓄保障型

金融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资本市场日益发达。伴随人们金融意识的逐渐增强,资本市场上日益增长的复杂的投资工具也比低收益的银行存款更具有吸引力。低通货膨胀率也使得人们愿意购买长期的金融产品。 3.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税收因素对银行保险的影响在某些国家可能是的。银行出售的储蓄及投资产品均须交纳所得税,而保险产品的保费和给付则在很多国家得到减税甚至免税的优惠待遇,所以深受顾客欢迎。银行也就很自然的青睐于保险产品,尤其是投资性质的寿险和养老金产品。 4.金融监管的放松 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风起云涌。鉴于此,西方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默许银行、保险、证券合业经营,之后又从法律上加以确定。如英国、日本先后于1986年、1997年实行“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松监管,允许合业经营。美国也于1999年11月废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案》,正式从法律上

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战略合作协议 (银行与政府,1.0版)

甲方:市人民政府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电话: 传真: 邮编:100027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动甲方辖区内经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甲方与乙方本着合作共赢、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平等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章合作原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政府组织优势和中信银行金融服务优势的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甲方所辖区域内经济社会和中信银行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地方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条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将结合甲方实际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其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配套资金和担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甲方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第三条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的精神和原则,安排落实各自后续的工作与义务。涉及具体业务的合作,双方将根据需求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 第二章合作领域 第四条双方同意在甲方推进其辖区内战略部署、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由乙方针对甲方辖区内现代服务业、城镇化建设、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大型项目上,提供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甲乙双方相互支持为对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双方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甲方授权其分行及直属分支机构,乙方授权其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

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双方要强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双方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方银保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长远、健康、稳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一)保险业务合作; (二)银行存款业务; (三)投资理财业务; (四)融资业务; (五)银行卡业务; (六)电子商务; (七)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银行保险合作关系的管理 为确保双方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调各自内部相关部门对双方的全方位合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交流相关信息。xx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xx中心支公司负责落实,其它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对应分/支公司负责对接落地。 具体的银保合作业务将由甲乙双方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另行

银行保险营销方案

银行保险营销方案 银行保险销售模式是指银行保险人综合利用多种销售渠道所形成的稳定的销售方式。欧美的银行保险人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三种基本的销售模式:一、综合模式 综合模式是指通过现存的银行营业网点来销售保险产品的一种销售模式。以欧洲为例,保险产品都是通过银行分支机构销售给客户。理论上,银行提供一站式服务并且为其员工提供多方面的专业培训。经过培训后,银行员工应熟知他们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此外综合模式还包括电话销售及通过邮寄宣传广告来销售保险产品。 二、专家模式 专家模式是通过保险公司的雇员或代表等专业人士销售投资型及其他较为复杂的保险产品。银行柜台人员帮助保险专业人士识别潜在客户。这种方式对银行柜台人员而言不需要过多的培训,而且可以收取较高的介绍费。这种模式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要,但它弥补了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险种单一的缺点,延长了银行保险的产品线。 三、金融计划模式 金融计划模式是唯一的完全协作式方式。这种模式研究每个客户及潜在客户的需求、风险容忍程度及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等特征,并根据客户各自的特征为其提供一整套金融计划。 银行要想有效地运用这种金融计划模式,首先要让银行的销售队伍学会如何寻求潜在客户,并且以适当的方式接近客户或潜在客户。银行保险计划只是整个金

融计划的一部分。在美国,银行保险人还必须对联邦法律及银行所在州的法律十分了解。 银行作为保险人的合作伙伴必须要学会如何发现现有存款人或借款人的消费动机。人们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发生往往预示着保险需求的出现。银行雇员不仅要将客户的需求与银行产品联系起来,同样也要与保险产品相联系。例如,一个年轻的存款人提供他要提取部分储蓄用以购买一辆新车。获知信息后,银行雇员应立即考虑该客户是否会需要车辆损失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时银行雇员可以以金融服务顾问的身份向该客户提出此项建议以满足其现在及将来的保险保障需要。 总之,任何一种销售模式都要在合适的环境中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于销售模式一定要与银行的客户基础及保险公司的营销策略目标协调一致。欧洲银行保险人的经验表明金融计划模式是最有效的模式。

银行保险的定义及起源发展

银行保险的定义及起源发展 银行保险是一个集渠道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组织模式创新为一体的综合体,从产生到发展变迁,都是实务领域领先于理论研究。即便如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还是致力于银行保险的理论研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的理论界定和产生动因两个方面。本节将分析银行保险的概念界定。 一、银行保险的定义 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是一个法语词,初始意义具有明显的“银行”与“保险”融合特征。什么是银行保险?是一种销售渠道还是创新产品?是一种业务形态还是新型组织?正如众多的经济学概念一样,银行保险的概念界定也是多种多样的。业内学者分别从销售渠道、经营策略、组织形式、业务流程等不同角度对银行保险进行界定。本书将各种定义归纳为三种:渠道说、产品服务说和经营策略说。 1.渠道说。渠道说是对银行保险最为直观的理解,也是银行保险发展早期的主要定义方式。从银行保险的最初形式来看,所谓的银行保险指的就是利用银行等渠道来销售保险产品(寿险产品)。多利萨?K.弗勒(Dolisa K.Flur)就得出这样的结论:“Bancassurance is a term for selling of insurance by banks.”寿险营销与研究协会(Life Insurance Marketing and Research Association, LIMRA)所编写的保险词典中认为银行保险指的是“通过银行与建房互助协会下属全资分支机构,而不是保险公司提供寿险服务。”我国台湾学者也对此作出类似定义:“透过银行将保险产品销售给银行客户。”(凌氲宝,1999)在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险公司2002年发表的《亚洲的银行保险》报告中也认为,从最为简单的形式上看,银行保险就是经由银行销售保单。Swiss Re, Sigma, Bancassurace Developments in Asia-shiftinginto a high Gear, July,2002.经合组织(OECD)在2000年的报告《世界金融服务的一体化:前途与问题》中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通常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销售银行产品”(most commonly refers to banks selling insurance products and usually vice versa)。 2.产品服务说。产品服务说是将银行保险界定为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学者Alan Leach在其出版物《欧洲银行保险中的问题及2000年发展前景》一书中提及:“银行保险是包括传统银行、储蓄银行和建房协会在内的,对保险产品进行制造、营销和分销的服务。”英国保险业将银行保险定义为“银行的一种经营行为,即银行销售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美国学者Michael D.White博士,将银行保险定义为“由银行或其分支机构、银行和保险公司交叉持股的机构,经营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保险类产品、交叉营销或销售银行和保险产品所能带来的任何产品或服务。”Michael D.White,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Bank Insurance, the National Underwriting Company, 1998. at p.XXV.在德国,银行保险也被视为由保险公司和银行所能提供的满足客户需求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我国的学者郑伟、孙祁祥也从产品提供的角度来理解银行保险,认为“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安排,其中,保险公司负责产品的制造,银行负责产品的销售。”

国资委与银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XX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XX 二○XX年X月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董事长: 联系电话: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XX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把XX造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极、泛长和泛珠三角区域有战略影响力的现代经济中心城市和低碳生态发展示范城市,加强XX国资委监管企业和XX银行之间的紧密合作,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信用为本,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一、指导思想 (一)甲乙双方以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XX银行金融服务优势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XX经济社会和XX银行金融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XX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结合甲方的实际

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甲方监管企业、新兴产业客户和国资委监管范围之内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各项服务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最重要客户之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金融资源和产品服务优势,积极支持甲方监管企业的资金配套和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及甲方推荐的客户及项目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在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下订立,具体业务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确立的合作原则。 (四)本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则适用于本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宗旨,坚持平等合作、共同发展、重点支持、梯次推进、诚实守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共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浅析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浅析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费用的一种经营活动。该业务是经过国家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批准的一项合法银行业经营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一种。 (银行保险则是指保险公司和银行采用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需求。) (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我感觉目前的状况用“混乱”一词不算过分。银代销售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诸如骗保、误导销售等,将五年的产品说成两年、三年都可以,向存款一样可以随时支取,收益比同期银行存款还高......,这不是骗吗?银行管理层也有问题,尽管提示不能骗保误导销售,但谁会去认真检查监督呢,出了事又由谁负责呢?为了业绩、为了政绩,说白了也是受利益熏陶,什么有证无证销售,一切皆可抛啦。真的令人担心,常此以往,人们除了要记住“防火、防盗、防保险”的三防之外,还要记住防“银行”。) 一、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现状: 目前,欧洲是世界上银行保险发展最快的地区,而法国尤为突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法国无论在经验、管理、技术还是银行保险的市场成熟度上都处于领先地位。有统计数字表明,1997年银行保险占欧洲寿险市场的22%;在欧洲银行保险寿险市场中,法国占46%. 与国外银行保险相比,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仍处于国外80年代以前的初级阶段。除少部分业务外,银行仅仅是简单的兼业代理人,其所代售的产品也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可以销售的;还未达到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代理单位所面对的不同顾客,设计有针对性的产品,也就是那种在国外被称为“因人而异”的产品的阶段。另外,由于我国实行严格分业经营的宏观政策,更没有形成银行下设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下设银行,同时提供保险和银行的产品的模式。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和十几家银行签订了保险代理协议,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各国银行保险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法国银行保险的成功开展,最主要得益于一些特定保险产品的税收优惠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如美国受本国立法的限制,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比较有限,而法国1988年“资本化契约”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其银行保险的增长率便迅速下降了。由此可见,银行保险与各

银行保险合作方案

XX银行信用保证保险合作 方案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常高兴能与贵行就信用保证保险这一业务领域的合作进行探讨。为实现金融资源共享及互补,促进中小金融企业共同发展,2013年8月,我司与贵行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也开启了亚联盟内成员单位银保合作先例。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在提升贵行与我司自身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亚联盟所倡导的“抱团发展、创造多赢、共同超越”发展宗旨的达成。 根据前期与贵行的沟通,了解贵行对小微企业(个人)贷款业务面临的逾期风险处理过程中,希望能够借助其他的方式进行转嫁和化解。特此,我司根据信用保证险的产品特色和银行风险转移机制,融合常规险种,特拟定本合作方案,供贵行参考。希望该方案能抛砖引玉,供双方共同进一步商讨。 顺颂商祺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目录 一、XX保险简介 (3) (一)公司注册情况 (3) (二)公司经营情况 (4) (三)公司再保网络 (5) 二、合作方案 (6)

(一)合作目的 (6) (二)合作产品 (6) (三)合作方案 (7) 三、业务操作说明 (10) (一)保证保险 (10) (二)信用保险 (12) 一、XX保险简介 (一)公司注册情况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保险)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10月18日正式创立的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总部设于深圳,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各种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农业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XX保险已经成长成为资产质量优良,员工队伍蓬勃,创新能力突出的全国性金融机构。

银行保险销售心得与分享

银行保险销售心得 银行保险销售心得一:银行保险销售心得 各位领导、同事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的朋友们: 非常感谢市行中间业务部、个人银行部与保险公司的举办的这次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课,也非常荣幸能够给我与大家共同研讨如何作好保险代理业务的这个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能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同事以及保险公司的朋友们进行近距离的交流和沟通。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作为一名一线员工在代理银行保险业务的时候,所感受到的一点点体会和想法。希望借此机会阐述一下个人的观点,也希望能够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能通过我的这种形式,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我行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促进我行保险代销工作能够迅速开展。 一、分析一下我行保险代销工作的现状: 我个人认为:我行尚处于银行保险营销的初级阶段。为什么是初级阶段,而不是发展阶段或加速阶段呢?我们来分析一下我行现阶段的表现就知道了。 表现一:销售额度小,市场占比小。 引用市行有关资料显示:代理保险业务开展几年来,在我行虽然得到大力发展,已成为我行中间业务中最具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业务品种之一。但是在XX年###市各家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代理保险保费总额近1.7亿元,其中:工商银行销售7652万元;农业银行销售1536万元;中国银行销售1683万元;邮政储蓄销售5600万元,而我行只销售了407万元。占比还不到2.4%,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够,今年的形势仍不乐观,上面这组数据足以说明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差距非常巨大。 表现二:保险代销的投放入力度不够,专业客户经理的队伍尚未建成。根据我的了解,工行和农行的网点都专设了一个柜台,由专人进行保险业务的营销,而且是开放式的营

银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为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甲乙双方相互支持为对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就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二)双方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甲方授权其分行及直属分支机构,乙方授权其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双方要强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双方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方银保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长远、健康、稳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一)保险业务合作; (二)银行存款业务; (三)投资理财业务; (四)融资业务; (五)银行卡业务; (六)电子商务; (七)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银行保险合作关系的管理 为确保双方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调各自内部相关部门对双方的全方位合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交流相关信息。xx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xx中心支公司负责落实,其它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对应分/支公司负责对接落地。 具体的银保合作业务将由甲乙双方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另行专门签署针对具体业务的专项合作协议,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第四条履约保证保险业务 针对甲方正在推进的农村金融服务、艺术品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服务、创业金融服务等金融创新方面的风控需求,乙方积极推进履约保证保险服务创新,推出适合金融市场拓展和银行避险需求的创新履约保证保险产品。 第五条银保代理业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并经双方协商

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展业参考版)..

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合作协议 编号:【】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推进甲、乙双方关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在乙方授权范围内,代理乙方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是在双方于20【】年【】月【】日签署的《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框架内,就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有关事宜的具体约定。 二、甲、乙双方可书面授权各自的一级分支机构(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或分公司,此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授权一级分支机构以下的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就合作事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洽谈,并签订分对分代理协议,并在代理协议签订后及时向甲方和乙方进行备案。 三、甲方保证其代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并严格遵守双方关于代理权限的约定;乙方保证由甲方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批准或备案,并承诺做到及时理赔和提供与办理理赔手续等有关的其他售后服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甲方从事兼业保险代理业务的地域范围不得超出监管机构核准的甲方及乙方的 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开展下列第1、4 项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甲方作为乙方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营业网点及其它业务渠道 代理销售乙方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在客户授权的前提下,乙方委托甲方通过营业柜台、账户转账、 信用卡、电子银行等方式,代为收取各类保险费; 3、代理支付保险金:乙方委托甲方通过柜面支付、账户转账等方式,代为支付各项 保险金及相关项目支出; 4、代理保全业务: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保单退保、保单质押贷款、变更联络方式或关 联银行账户等保全业务。 未经乙方书面委托,甲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乙方签订任何赔付协议或做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如客户要求办理其它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告知客户乙方的联系方式。 第三条代理产品种类 、乙方委托甲方销售的保险产品,应当是按照保监会保险产品管理的有关规 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不得超出监管机构核定的经营区域,甲方超出上述范围从

互联网银行保险论文

互联网银行保险论文 一、我国银行保险与互联网保险发展历程对比 (一)业务迅速发展的合作时期 1.互联网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2013年中秋节期间,由安联财险与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旗下淘宝保险共同合作推出一款中秋赏月险。2013年11月11号,所谓的光棍节前夕,平安产险与百合网合作,针对单身人群推出一款名为“脱光险”的保险产品。2014年春节期间,生命人寿借助淘宝保险平台,推出了一款名为“小鞭炮”的意外险。2014年3月26号,阿里巴巴继余额宝风波之后,又推出了娱乐宝。其本质为阿里巴巴与国华人寿合作推出的一款互联网投连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纷纷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方式,推出自己的互联网保险产品。2013年8月淘宝保险表示,淘宝保险平台正式上线3年来,完成的保险交易超过10亿笔。截至目前,与淘宝保险合作的财险公司有10家,寿险公司达28家,保险中介公司有3家。险种类别涉及健康险、意外险、理财险、财产险、车险、旅行险、少儿险等七个领域。从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可以看出,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主体,给保险公司提出用户需求,保险公司对此快速研发出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现阶段的主要合作模式。保险公司看中的是互联网企业海量的客户、较高的效率和较低的运营成本。而在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初期,保险公司同样看中了银行的海量客户和良好声誉,2000年至2003年期间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在合作初期实现了共赢。 (二)瓜分业务份额的竞争时期 1.银行打破合作模式。长久以来,我国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以“资源共享”为标志的战略联盟关系。但随着合作程度的不断深入,银行更加了解保险公司的各种理财产品及相关服务,各家银行似乎并不甘心让大量的资金流向保险公司,自身只充当中介服务的角色,再加

银行与地产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样稿

银行与地产集团战略合 作协议样稿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备忘录 (2015—2018) 本协议于2015年月在 XX 签署

甲方: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提及“甲方”时均指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是一家业绩优良、规范管理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我国银行体系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商业银行之一,目前已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开设多家分行。 乙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提及“乙方”时均指某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有控制权的下属子公司,本协议中提及的乙方的“子公司”,均是指乙方对其有法律上控制权的下属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其在中国大陆有着丰富的楼盘、物业运营经验,延续在香港建造高档住宅的成功经验,成功踏入中国内地住宅开发市场,主要事业是甄选中国内地各城市优质地段,进行高档住宅项目开发,为内地主流人士打造更多真正符合国际水准精品住宅的地产企业之一。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巩固、发展业已存在的良好关系,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建立新型的、深层次的银企合作关系,繁荣和发展地区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协商一致,订立战略性框架协议如下:

第一章合作原则 第一条基于多年来的良好合作关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银企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条甲方将乙方作为总行级重点客户之一,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甲方的总部优势和服务资源,积极支持乙方重大项目建设、资源整合、并购重组、自身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周转等,优先为乙方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其发展。 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的长期合作银行之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选择甲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优势业务和重点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第四条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银行银保合作模式研究

银保合作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金融行业竞争加剧和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推进,银行保险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以及一种新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保险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从西方国家整体发展情况看,一体化和集团化是银行保险的发展方向。本文就银保合作模式在我国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为银保合作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银保合作;组织模式;契约理论 一、银行保险基本理论 (一)西方国家银行保险的主要发展模式。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也可以称为组织模式,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要规定权利义务和利益的分配方式,所以也可以称作银保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组织模式涉及到产权关系的界定,可以左右银行保险业的发展。从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看,依据有无资本纽带关系及合作深度划分,先后出现了四种发展模式:协议代理模式、战略联盟模式、资本合作模式和金融集团模式。其中,前两种模式是没有资本联系的、相对较为浅层次的合作,后两种模式是有资本纽带联系、相对较为深层次的合作。 (二)契约理论在银行保险中的运用。银行保险的发展是契约逐渐完全化的过程。在银保形成和发展初期,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主要限于销售代理,或者形成战略联盟,不管哪种形式,二者都要明确权利义务,规范交易行为,从而形成契约关系,但这种契约相对比较松散,存在很大的不完全性。随着外部环境和双方需求的变化,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易进一步深入,出现了合资公司甚至金融集

团,形成了新的交易形式,从而形成了新的契约关系。从本质上看,银行保险的发展过程,就是契约关系调整的过程,每一种新模式的出现,都要改变合作方式,对银保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规定,同时对利益的分配方式重新规划。契约调整的结果是,银保模式的演变越来越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契约关系越来越紧密,最终出现金融集团,由一个契约替代一系列契约。 二、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 我国银保合作起步较晚,由于早期我国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使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停留在银行代理模式之下。随着银保渠道逐渐拓展,银保合作带来的行业规模效应引起银行保险公司的高度关注,开始出现一定意义上的战略联盟。经济的不断发展使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意识到深度股权合作才是集团化银保合作的重要途径。资产管理集团的出现更进一步的推动了银保合作的进程。下面选取几家具有代表性的银保企业,阐述我国银保合作的现状和主要模式。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银保合作模式。自2008年初国务院原则性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开始,两年来银保联姻进展加速。工商银行的银保合作模式不仅包括代理保险业务,同时也包括股权合作模式。工商银行通过股权投资模式先后拥有中国太平3.1%股权,太平洋财险12.45%股权,同时还拥有友邦保险等国外其他一些金融保险公司的股权,截至2012年,与工商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达52家,就国内银保合作来说,工商银行算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论我国银行保险金融合作的意义

论我国银行保险金融合作的意义 1、保险业 1996年,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环境中,保险业竞争激烈,一些新成设立寿险公司如华安、泰康、新华等,为扩大业务和占领市场,纷纷和银行合作签订保险代理协议销售保险产品,迈出我国银保合作第一步。产险公司和银行合作的盈利小于人寿保险。产险公司主要通过银行信贷部门提供保险资源从产险公司人员上门办理代理销售业务及短期人身保险产品的合作,合作内容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短期人身保险,汽车保险,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抵押贷款保险,家庭保险,住房全面代表保险;保险代理业务,由于资源的限制较少,它并没有成为保险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 寿险公司主要则是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代理合作模式。他们主要包括销售保险产品,保险费征缴,网络资金转移,客户资料分享等方面;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业务已成为寿险公司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人寿保险业务及销售渠道的人寿保险公司,银行代理业务核算比例为公司全部业务一举超过50%。 2、银行保险定义 银保合作就是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以谋求共同利益,共同发展,共享资源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狭义:银行与保险的合作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保

险费的征收,支付保险费,保险代理行为。相比银行来讲,银行则会以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而不是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点销售保险产品并且在之中收取中间费用进行代理销售。 广义:银行与保险的合作是指银行通过购买保险公司股权和保险业通过购买银行股权的方式建立银保合作,相互渗透融合,建立伙伴关系的营销企业,保险与自身和做的银行一同制定营销策略与战略目标,创新服务类别,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谋求共同发展,建立双赢模式。 3、银保合作意义 银行业和保险业是可以相互合作,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相互扶持,这种高度专业的合作就是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同时此种模式也是目前行业中的世界发展大方向,同时在此种影响下,中国的银行保险合作处于高速、健康跨越式发展进程中,这种发展模式恰好顺应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总趋势,于此同时他们之间的这种合作也是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应对中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所面临挑战的理性选择,也是为接下来适应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了胜利的必需合作。因此中国的银行保险业的集中发力发展,但对于我国的银行业与保险业不仅仅起到着多重促进的作用,同时也是为爱他金融行业创新经营合作期待了带头的作用。 1.银行为保险也提升竞争力提供平台支持 银行保险合作能够节约销售保险的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提升我国保险市场的活力。由于银行业相对来说起步发展得更早一些,所以银行业模式与稳定性的发展是较为完善的,并且具有诸多的业务网点和

银行保险的发展

银行保险的发展 随着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银行保险已成为寿险公司业务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面对资金市场的繁荣,寿险公司万能、投连产品的推出,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大、做强、做优银行保险业务,迅速建立一支理财经理队伍是寿险公司的燃眉之急。 一、加强理财经理队伍建设,对推动银行保险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公司、一个区域、一个渠道的业务发展,都离不开加强队伍建设这个基础,这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初期,客户经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银行保险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随着银行保险领域竞争态势的深刻变化,随着公司万能、投连等新产品的不断推出,随着群众对保险公司理财的迫切需求,随着客户对保险公司服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等,现有的客户经理队伍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必须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于现有队伍,职能作用和现有队伍既有所区别,又能有效互补的、新型的银行保险销售队伍。 (一)建立理财经理队伍,是居民理财需求不断增长的必然要求麦肯锡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国内居民大致拥有约35万亿元财产,并且今后每年还将以16%的速度递增。其中,约有120万个家庭拥有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党的十七大

提出: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 对于这些逐步富裕起来的居民来说,如何保证财富的不断升值,正在成为他们所重视的问题。 同时,他们还不得不直面子女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未来退休保障责任的加大,投资市场风险的不确定性等一系列风险。因此,理财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在具有理财需求的居民中,大多数人仅拥有理财的愿望,却没有专业经验,有的虽然有理财知识,却没有充裕的时间用于收集信息,分析决策。居民的理财活动十分需要专业的理财顾问帮助设计安排。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4%的居民希望得到理财顾问的指导。其中:19%的被调查者关心生活理财,希望通过专家指导设计未来;35%的被调查者关注投资理财,注重存款、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金融资产的优化组合;46%的被调查者对两者同样关注。居民理财需求的增长,为金融业创造了发展空间。作为金融业的组成部分,保险业不可能置身于这一广阔的市场之外,必须积极参与,争取占据应有的地位,获取应有的利益。因此,寿险公司必须加快建立自己的理财经理队伍,这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寿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更是寿险公司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需

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研究

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研究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银行、保险、证券相互渗透和融合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其中,银行与保险的合作发展最为迅速,在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Bancassurance,即银行保险。并且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保险领域已经发生了众多并购、重组案,产生了一大批银行保险方面的金融巨头,如美国的花旗集团、日本的瑞穗集团等,它们都以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模式活跃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在母公司层面,金融控股公司是集团混业、综合经营,全面提升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在子公司层面,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遵循法人独立、分业经营,银行、保险各个子公司独立运作,使原有分业监管体制仍可有效运作,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中国的银行保险开始于1996年,其合作模式经历了从松散的协议合作到较高层次的战略联盟,虽也有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但都不成熟,总体来讲,中国的银行保险合作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这与中国市场经济尚不成熟,金融体制不健全、保险业欠发达的背景相符合。但是,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将逐渐体现,我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可能将难以全面抗衡跨国金融集团的强大“攻势”。因此,借鉴国外银行保险合作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深入研究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是一个十分紧迫而又有现实的课题。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包括正文和结束语。正文共有五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

对要论述问题的背景做出阐述并由此引出全文;第二章主要对银行保险的定义、产生的动因做了详细的介绍;第三章是以洲为单位分别对欧洲、北美洲和亚洲的典型国家银保合作模式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总结出对中国银保合作模式的启示;第四章是分析中国银保合作的历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先提出当前完善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的具体对策,然后指出未来中国银保合作模式应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最后给出了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具体案例。【关键词】:银行保险合作模式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F832.2;F842.6 【目录】:摘要6-8ABSTRACT8-121绪论12-171.1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意义12-131.2国内外研究综述13-151.3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15-172银行保险的相关理论综述17-272.1银行保险的基本理论17-212.1.1银行保险的定义和特点17-202.1.2银行保险合作的理论基础20-212.2银行保脸的制度经济学分析21-232.3银行保险合作的动因分析23-272.3.1银行保险合作的内在动因分析23-242.3.2银行保险合作的外部动因分析24-273境外银行保险合作模式比较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银保合作协议书

保证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浮山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为促进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业务发展,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开展银保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贷款担保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和依法经营的个人。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担保文本后,甲、乙双方各自对申请人的授信申请以及反担保人进行审查,甲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授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该授信提供担保的业务合作方式。

第二条本协议所指的授信是指贷款业务。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与资信状况的有关文件,并每季第15个法定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其上一季度财务报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担保资质审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贷款卡、甲方需要的其他文件(已实现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批准文件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第四条乙方在甲方营业部(或指定机构)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下称保证金专户),将保证金存入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提取保证金专户资金。保证金作为甲方债权的质押。 一、保证金、担保贷款的比例为1﹕5。 二、保证金最低额不得少于最大单户贷款本息。 三、乙方对借款人每笔贷款的担保责任为100%。 四、对单户被担保人(含关联客户)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保证金的10%;担保总额不超过乙方允许对外担保的50%。

银行保险营销心得3篇

银行保险营销心得3篇 银行保险业务工作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同事以及银行保险公司的朋友们: 非常感谢市行中间业务部、个人银行部与保险公司的举办的这次 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课,也非常荣幸能够给我与大家共同研讨如何作好保险代理业务的这个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能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同事以及保险公司的朋友们进行近距离的交流和沟通。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作为一名一线员工在代理银行保险业务的时候,所感受到的一点点体会和想法。希望借此机会阐述一下个人的观点,也希望能够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能通过我的这种形式,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我行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多提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以促进我行保险代销工作能够迅速开展。 一、分析一下我行保险代销工作的现状: 我个人认为:我行尚处于银行保险营销的初级阶段。为什么是初级阶段,而不是发展阶段或加速阶段呢?我们来分析一下我行现阶段的表现就知道了。表现一:销售额度小,市场占比小。

引用市行有关资料(material)显示:代理保险业务开展几年来,在我行虽然得到大力发展,已成为我行中间业务中最具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业务品种之一。但是在XX年###市各家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代理保险保费总额近1.7亿元,其中:工商银行销售7652万元;农业银行销售1536万元;中国银行销售1683万元;邮政储蓄销售5600万元,而我行只销售了407万元。占比还不到2.4%,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够,今年的形势仍不乐观,上面这组数据足以说明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差距非常巨大。 表现二:保险代销的投放入力度不够,专业客户经理的队伍尚未建成。根据我 的了解,工行和农行的网点都专设了一个柜台,由专人进行保险业务的营销,而且是开放式的营销模式,即在柜台外面增设个柜台,可与客户近距离、手把手的接触,当面交流和沟通。而反观我行,则多是由前台储蓄人员,隔着厚重的防弹玻璃、通过对讲机与客户讲解,连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的营销员都凤毛麟角。这样,无论服务水平还是营销效果上看,都明显落后,很难取得客户的信任。并且由于营销的专业人才极其匮乏和缺乏专门的营销队伍,而造成因人力不足而导致需要投保的客户资源流失的现象,在我行屡见不鲜。前面提到的与其他专业行的销售情况所显示的数据进行比较,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表现三:员工代销保险业务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还不够高。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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