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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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员工严重违纪规定

(完整版)员工严重违纪规定

(完整版)员工严重违纪规定员工严重违纪规定严重违纪是指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的行为。

公司员工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考勤方面1、月度旷工2天(2次)及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5天(5次)及以上的。

2、月度内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或年度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及以上的。

3、月度内虚假考勤签到2次及以上或年度虚假考勤签到5次及以上的。

4、发生以弄虚作假行为请病假、丧假、产假及其他假期的。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自延假2天及以上的。

6、未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而自动离职的。

二、履职方面1、月度内2次及以上或年度累计5次及以上不服从安排的。

2、私自占有或挪用公司公款1个月及以上的。

3、泄露公司产品价格、配方与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的。

4、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或收授贿赂、红包与回扣的。

5、虚报各项工作费用或人为操纵工作业绩的。

6、擅自在外兼职或在竞争对手与其它公司挂职的。

7、擅自修改公司客户信息或私自接单谋取私利的。

8、擅自对外发布公司信息或诋毁公司名誉和信用的9、因本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客户与订单流失的。

10、擅自改变公司产品配方、产品价格及工作单据的11、上班时间与同事发生纠纷并打架斗殴的。

12、因本人过失或营私舞弊导致公司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三、安全方面1、违章指挥或违规操作导致公司原料、设备及产品发生损失的2、不服从上级指示或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3、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机密文件与资料发生丢失的4、擅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或管制刀具进入公司的5、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公司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

四、道德方面1、向公司提供假文凭、假证件等虚假个人信息资料的2、侮辱或诽谤他人导致公司内部关系不和谐的3、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4、故意拖欠公司借款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还的5、煽动公司员工罢工、怠工或聚众闹事甚至恐吓勒索公司的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被政府部门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完整版)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界定

完整版)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界定

完整版)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界定公司对员工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会给予记警告处罚,并且扣减部分绩效奖励工资,必要时还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具体的违规行为包括大声喧哗、闲聊、睡觉、玩游戏、阅读无关书报、浏览无关网页、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故意损害公司财物、浪费公司财产等。

此外,员工还需要遵守工作秩序、服务规定、规章制度等规定,否则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则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劳务)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违规行为包括盗窃公司、同事、客户财物、非法侵占、贪污、挪用、骗取公司财产、故意损害公司财物、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等。

此外,员工还需要遵守单位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频繁请假等。

同时,员工还需要遵守诚信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在工作中,员工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不得与客户争吵或恶劣对待同事。

如果员工出现类似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行为:1)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或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2)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贩毒、走私等犯罪行为的;3)违反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的;4)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的;5)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6)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虚假报告个人人事档案或提供不完整的证件,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2.虚报工作成绩或其他事项以获取公司奖励或晋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以逃避公司惩罚,都是不道德的行为。

3.虚报或隐瞒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将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4.遗失重要公文或资料未及时报告,擅自删除、毁坏或泄露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文件或数据,侵害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5.员工应该遵守工作秩序,不与其他员工发生冲突或施加暴力,不捏造事实挑拨同事关系或劳资关系,不非法煽动并参与罢工、怠工,不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不拒不服从上级指挥、监督、正常工作安排和工作调动。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这类行为严重损害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和企业形象,对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下面将针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迟到早退或旷工1. 缺勤:员工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班或者提前离开,导致工作进度受到影响;而频繁缺勤则更加严重,直接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2. 迟到早退:在上班时间内迟到或者提前离开,不仅浪费用人单位的时间和资源,还可能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配合和工作效率。

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1. 懒散怠工:故意不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投入较少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

2. 不服从指挥安排:无故拒绝执行上级的合理工作指示或命令,阻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工作时间过长或过短: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虽然表面上在工作,但是实际上却满足私人需要或者完全不投入工作中,严重浪费单位的资源。

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1. 盗用公司资产:将公司的财物、设备用于私人目的,或者将公司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竞争对手,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2. 不当使用互联网和电子设备:在工作时间内滥用互联网,上网购物、玩游戏等,不仅浪费了工作时间,还增加了单位的网络安全风险。

3. 携带违禁物品:在公司规定禁止携带的危险物品或违规物品进入办公场所,增加了个人和单位的安全风险。

4. 违反保密协议:未经许可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客户隐私信息,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信誉。

四、违反行为准则1. 不尊重同事及上级:采取侮辱、威胁、诽谤或恶意揣测等行为,破坏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

2. 偷懒敷衍:敷衍塞责、无视工作质量,影响团队和整体工作效率。

3. 不遵守着装规范:工作场所有一定的着装要求,不符合规范的着装会影响公司形象和员工的职业形象。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严重和危害的。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引言:如何炒掉顽劣的员工?这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操作不当或者企业本身的规章制度存在问题,企业就难以避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来探讨用人单位如何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运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解雇员工呢?我们结合下面的案例予以分析。

[案例分析]刘某为某公司员工,某日接到公司调岗通知,称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其到外地工作,遭到其拒绝后,公司进行第二次调岗,结果,仍遭到其拒绝。

随即公司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

刘某辩称,公司工作调动应经其本意同意,否则公司不能强制性调动工作岗位,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针对刘某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行为,公司是否可以解雇刘某?刘某的仲裁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刘某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是确定的事实,公司规章制度也有相应的处理条款。

但刘某不服从公司调动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根据日常经验,用人单位为了发展经营,根据劳动者自身的业务技能对劳动者进行职位的升降和岗位的调动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但是,在诸多劳动仲裁和诉讼中用人单位却为此经常吃败仗,原因何在?首先,用人单位是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予以解雇,那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呢?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部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协商的过程,基本上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缺少了员工代表方的意见,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诉讼中被判无效,从而败诉。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企业的“家法”。

我国《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均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单位规章制度法律效力的确定《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该规定确立了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所应当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制定要通过民主程序;第二、内容须具合法性;第三、要向劳动者公示。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该法第80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的民主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第一步是讨论程序,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协商确定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究竟什么是“平等协商确定”,意见不一时如何确定?最终是由劳资双方共同决定,还是由资方单方决定?《劳动合同法》似乎对这些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运用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运用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运⽤各种劳动者过错、⽤⼈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下⾯店铺⼩编就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详细的介绍,欢迎⼤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各种劳动者过错、⽤⼈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其中39条第2款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关于⽤⼈单位在实际运⽤该39条第2款时,总是出现偏差,导致⾃⼰在仲裁或诉讼中陷⼊哑巴吃黄连的境地。

所以,正确理解并运⽤该条款,对⽤⼈单位⾮常必要。

⼀、正确理解第39条第2款⽤⼈单位依据第39条第2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的两个条件,第⼀: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第⼆,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适⽤第39条第2款的误区误区⼀:员⼯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违反劳动纪律有⼀般违反和严重违反之分。

只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要求⽤⼈单位规章制度中对解除的具体要求和情形是否合法,哪些⾏为可以合理列为“严重违纪⾏为”,这些“严重违纪⾏为”是否列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中。

误区⼆:员⼯有重⼤过失,企业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设置规章制度时,可能会列举禁⽌性⾏为、重⼤过失⾏为,严重违纪⾏为。

但⽤⼈单位发现员⼯有重⼤过失、禁⽌性⾏为,就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缺乏必要的事实和制度、法律依据。

理由是:⾸先,规章制度中禁⽌的⾏为所造成的后果不具备唯⼀性,可以是警告、处分、记过、记⼤过等等乃⾄解除,因⽽“禁⽌⾏为”并不必然对应“可解除合同的⾏为”;其次,如果规章制度中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列明⾏为’中没有包括“禁⽌性⾏为”、“重⼤过失⾏为”的,即便有兜底条款,即“其他企业难以容忍的⾏为”,但此条款的涵盖⼒如何需要求诸于法律,法律未必就⼀定⽀持企业将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为(结果待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是指员工在用人单位内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安全生产制度等行为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或者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

第一,必须是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

企业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工作方式。

员工出现违纪行为,就可能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第二,违反行为必须严重足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这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损坏企业形象、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等。

第三,违反行为必须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需要对员工的主观恶意以及行为后果进行全面权衡,只有在员工的行为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第四,应当经过合法程序认定。

企业在认定员工是否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时,必须经过规范的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重要的是要给予员工足够的申辩权和听证权,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规定,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纪律档案和违规惩罚记录,对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违规行为发生,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安全健康。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7)被司法机关处理;(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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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条例
公司因为您的加入和支持有了更好的发展,为了使您的发展和公司同步,也为了我们的基本行为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条例: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2、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

5、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故意顶撞上司;不服从工作安排。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

7、逾期仍移交不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受重大
损失。

9、品行不端、散布谣言、严重损及公司信誉;在工作期间或场所、非工作期间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事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

12、相关财务款项经提醒,还不及时上缴财务。

13、私自处理赠品。

14、与顾客吵架、咒骂或是威胁;使用顾客专用之设备与物品。

15、工作期间玩游戏(包括下棋、打牌等其它各种娱乐活动)、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在营业场所吃东西(影响形象)。

16、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7、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18、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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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任务。

19、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2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21、泄露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22、不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2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24、遇非常事变,有意规避。

25、在工作场所嬉戏男女,有妨害风化行为。

26、代他人签到、签退。

27、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明、证书。

28、多次口头提出离职,不写书面申请。

或提出离职后,在单位散布离职等不良言语。

29、未及时履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经提醒还不履行。

30、未经批准,擅自调换班次或岗位。

31、擅自篡改资料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

32、擅自篡改电脑系统数据。

33、其它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4、其它部门或岗位制度、职责认为是严重违章、违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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