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世致用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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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世致用简介

经世致用简介

经世致用编辑指学问必须有益于国事。

由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提出。

他们认为学习、征引古人的文章和行事,应以治事、救世为急务,反对理学家不切实际的空虚之学,对后人影响很大。

作品名称经世致用创作年代明清之际作者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名称来源出自儒家的“经世致用”之学目录1概述2简介3历史渊源4引用概述编辑经世致用思想的内涵:《辞源》中对“经世”的解释为:治理世事;另外,对“经济”的解释为:经国济民;“致用”为:尽其所用。

《辞海》的解释为:明清之际主张学问有益于国家的学术思潮。

由此可以给经世致用下一个定义:经世致用就是关注社会现实,面对社会矛盾,并用所学解决社会问题,以求达到国治民安的实效。

这一思想体现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讲求功利、求实、务实的思想特点以及“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

经世致用思经世致用想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思想家——孔子。

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思想,是中华文明的精髓,仔细分析儒家思想,可以看到,传统儒学本身就是一种“入世哲学”,孔子不遗余力地宣传他的思想,目的就是要改变春秋末年社会动乱,礼崩乐坏的局面,恢复他理想中的社会秩序。

另外,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尚思辨。

它不象其他哲学思想那样,用极强的思辨性去解释诸如世界的本原问题,今生与来世的问题或是人世与鬼神的关系等问题,而是很实在,甚至可以说是很实用地教人们如何做人,如何行事,教统治者如何治国。

由此可见,儒家思想从其产生之时,就具有强烈的经世的传统,这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知识分子,产生了重大影响。

他们吸收了这种经世精神,并将其作为自己重要的责任,自觉地担负起关心时政、关注国事、针砭时弊、甚至救国于危难之中的使命。

随着儒家思想不断被统治者利用、宣传,其中的实学之风也随之传播开来。

到了宋代,程朱理学大兴,其集大成者朱熹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社会伦理准则。

这正是在宋王朝的统治面临巨大危险之时提出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世风,以挽救国家。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库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库

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单项选择题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 C )。

A.德治思想B.人治思想C.礼治思想D.道治思想2.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 B )。

A.男女有别B.亲亲、尊尊C.嫡长继承D.兄友、弟恭3.墨家法律观的核心是( A )。

A.兼相爱、交相利B.尚同、尚贤C.天志、明鬼D.远交、近攻4.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治国方法是( B )。

A.严刑峻罚B.无为而治C.小国寡民D.君尊臣忠5.战国时期礼法结合的先行者是( C )。

A.孟子B.庄子 C. 苟子D.申不害6.提出“定分止争”观点的是( B )。

A.子产B.商鞅C.贾谊D.孟子7.非的变法观点是( C )。

A.祖宗不足法B.变古愈尽,便民愈甚C.法与时转则治D.礼、刑、道迭相为用8.管仲立法思想的特征是( B )。

A.重农主义B.重商主义C.重工主义D.工商并重9.提出“深督轻罪”思想的是( B )。

A.孟子B.斯C.陆贾D.吕不韦10.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于( B )。

A.战国B.汉代C.隋唐D.宋元11.《子》融合了儒、法、阴阳各家的思想,但其主要思想是( A )。

A.道家B.墨家C.农家D.兵家12.颂重法主的主要容是( A )。

A.恢复肉刑B.“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C.法令画一,执法必严D.“刑九赏一”13.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法哲学思想的是( A )。

A.嵇康B.王弼C.郭象D.杜预14.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 B )。

A. 天道B.礼C.经义 D. 人情15. 确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典是( C )。

A.《法经》B、《九章律》C.《唐律疏议》D.《大元通制》16.柳宗元认为决定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是( C )。

A.理B.利C.势D.力17.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体现在刑罚上为( A )。

A.主恢复肉邢B.主取消肉刑C.主扩大赎刑D.主取消赎刑18.提出“三不足”变法论的是( C )。

自考法理学论述题

自考法理学论述题

一、试论法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答:1、经世致用是法学的特质所在。

法学是其根本特质而言,属于经世致用的学问。

所有人文社会科学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都必然对社会性生活发生影响。

影响的方式可以粗略分为两类,一是直接影响社会生活,或是以直接影响为主,同时也兼有间接影响。

二是间接影响社会生活,或是以间接影响为主,同时也兼有直接影响,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之类属于前者;文学、哲学、史学之类属于后者。

2、从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

法学的经世致用的特质,在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的实在性上,清晰显现出来,首先,无论人们对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多少不同的看法,法学主要是研究法和法的现象的,这一点无可置疑,其次,法学的分科设置大都也是实在的。

还有,法学的研究方法虽然是多层次多类别的,但在这些研究方法中,具有实在性的方法或以实在性为特征的方法,是主流的或多数的研究方法。

3、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

法学作经世致用的学问,也可以从它的产生和发展得以了解。

西方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其主流现象都表明它是经世致用的学问,尽管学术分支和学术功能的分化愈演愈细,法学作为经世致用的学问,也还是依然如此。

二、试述法学分支学科的具体划分。

答:法学体系中分支学科应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性法学和综合性法学四大类别,每一类别又包括若干一层级的具体学科。

第一、理论法学,这是从总的方面探求的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理论法学相对来说比较抽象,它是从法律实际生活和庆用性法学中概括出来的较为抽象的理论,同时又指导法律实际生活和应用法学的发展,是后两者的理论基础。

第二、应用法学,这是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第三、历史法学,这是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第四、综合法学,这是指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李悝法理思想总结

李悝法理思想总结

李悝法理思想总结李悝(公元前5世纪)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位伟大的法学家和政治家,他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李悝提出了一系列的法理思想,其中最重要的是“罪同罚不同”和“经世致用”的观点。

首先,李悝主张“罪同罚不同”。

这一理念认为,不同的罪行应该受到不同的惩罚。

他与辩证法的观点相呼应,认为世界充满着差异和多样性,因此对不同的罪行要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

例如,对于轻微的犯罪行为,可以采取缓刑、罚款等轻度刑罚;而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采取严厉的刑罚,如监禁、死刑等。

李悝通过这一理念,主张在惩罚犯罪时要根据罪行的轻重进行区别对待,以实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其次,李悝提出了“经世致用”的观点。

他认为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人们的幸福,因此法律制度应该实用,并且能够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和实践需要。

他主张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以使其更加合理有效。

他认为统治者应该具备学识,善于运用法律制度来管理社会,并以此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

这一观点为古代中国政治和法制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

李悝的法理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他的“罪同罚不同”思想在中国古代刑罚制度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后来的法律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的“经世致用”观点强调了法律制度的实用性和适应性,为中国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借鉴和指导。

然而,在实践中,李悝的法理思想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例如,“罪同罚不同”原则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造成刑罚的不公平。

而“经世致用”观点则可能导致法治的弱化,容易被统治者任意干预和滥用。

因此,在具体运用时需要注意均衡各种因素,确保法律制度的公正和稳定。

总而言之,李悝的法理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他提出的“罪同罚不同”和“经世致用”的观点,为后来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

李悝的思想启示我们,法律制度应该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为最终目标,同时实践中也要注意权衡各种因素,确保法治的稳定和公正。

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之重器

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之重器

民法典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之重器近日,中国正式通过了《民法典》,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制度的完善,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成熟、完备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更是一种经世济民、治国安邦的重器,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介绍民法典的意义。

一、整合法律体系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全面颁布的形式,将我国单行法规中已经确认适用的129种民事关系法律规范整合、梳理而成。

民法典将我国现行所有民事法律制度整合为一个体系,并对民事法律制度的适用与解释进行统一,实现了对民事法律的统筹协调和完全的合理性。

民法典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据,统一司法实践,保证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一致性。

法官们可以以全局的视野来审理案件,从而避免了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判决不一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

二、保护民事权益人民对于权益的保护是治国安邦的基石,民法典作为涉及民事关系的最高法律规范,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条件。

《民法典》以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主体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为维护社会公正提供了有力支持。

《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民事权利能都架构,确保了人民的财产基础权利和人格权利不受侵犯。

《民法典》还对于家庭关系、担保法律、契约法律、继承与赠与法律等领域进行了系统的规制。

通过对民事关系进行规范,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更有保障,更有法律支持。

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推动我国民事法制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民法典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这一进程。

同时,民法典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对各方公正诚信的要求,强化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民法典》引入了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和自然人要求侵害其声誉和利益的信息得到清理和恢复,是对应急维权等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此举也为日后推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四、推进全球法治进程随着全球化的加剧,我国民事法制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今读《资治通鉴》的经世致用

今读《资治通鉴》的经世致用

今读《资治通鉴》的经世致用《资治通鉴》与经世致用:历史智慧与现代价值的融合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如何汲取古人的智慧,为现世所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读《资治通鉴》不仅能让我们深入了解历史,更能从中汲取经世致用的智慧。

本文将结合《资治通鉴》的经世致用思想,探讨其在现代社会的价值。

一、《资治通鉴》的经世致用思想《资治通鉴》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历史典籍,全面梳理了自周威烈王至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的历史。

通过深入挖掘历史事件,提炼出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

在《资治通鉴》中,经世致用的思想贯穿始终,强调历史经验对现实政治的指导意义。

经世致用,即关注现实,解决实际问题。

在《资治通鉴》中,这一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调君主的道德修养,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二是注重选拔人才,任用贤能;三是倡导法制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坚持变革创新,与时俱进。

这些思想对于现代社会依然具有指导意义。

二、《资治通鉴》经世致用思想在现代社会的价值1.塑造领导者的品质。

在现代社会,领导者需要具备高度的道德修养和责任感。

《资治通鉴》中的经世致用思想提醒我们,领导者应以仁爱之心对待民众,关注民生,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2.重视人才培养与选拔。

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人才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

《资治通鉴》强调选拔任用贤能之士,这启示我们要建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让优秀的人才在各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推动社会进步。

3.弘扬法治精神。

《资治通鉴》倡导法制精神,这对于现代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4.倡导变革创新。

《资治通鉴》强调与时俱进、变革创新的精神。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我们应鼓励创新思维,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环境。

综上所述,《资治通鉴》中的经世致用思想对于现代社会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唐仲友 经世致用的现代意义

唐仲友 经世致用的现代意义

唐仲友是中国明代中期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

他主张“经世致用”这一理念,这一思想在当代依然具有现代意义。

1. 实用性和务实性:“经世致用”强调实际应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在当代,这一思想对于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有启示,强调在行动中追求实际效果,关注问题的解决而非理论的空泛。

2. 公共事务管理:在政府和公共事务管理中,“经世致用”意味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当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注重政策的实效性,以提高社会福祉和满足人们的实际生活需求。

3. 创新和改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经世致用”要求不断创新、改革,以适应变化的社会环境。

这对于促进科技创新、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具有积极意义。

4. 领导者的责任:对于领导者而言,“经世致用”要求他们关注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善于运用智慧和才能解决复杂的问题,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做出贡献。

5. 教育理念:在教育领域,“经世致用”提倡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使其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总体而言,“经世致用”在现代强调实用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

这一理念具有跨时代的普遍性,为当代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魏源的法律思想

魏源的法律思想

魏源的法律思想【摘要】魏源,原名远达,字默深、墨生、汉士,号良图。

魏源被后世称为“睁眼看世界”的先行者之一,是清代的启蒙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魏源思想的内容广泛,法律思想作为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

魏源主张法律应该顺时而变,并且提出“师夷长技”改变不符合社会发展潮流法律。

【关键词】经世致用;师夷长技;变法一、魏源法律思想的由来(一)“内外交患”的动荡时局清王朝繁荣昌盛了一百多年以后,遭遇了与以往朝代类似的中后期发展困境,天灾频发、土地兼并,农民起义,外敌入侵。

魏源在这种环境中觉察到所谓的天朝上国不过是对辉煌过去的一种谈资,时局的严重程度超乎了想象。

他说:“黄河无事,岁修数百万,有事塞决千百万,无一岁不虞河患,无一岁不筹河费,此前代所无也;夷烟蔓宇内,货币漏海外,漕鹾以此日弊,官民以此日困,此前代所无也;士之穷而在下者,自科举则以声音诂训相高,达而在上者,翰林则以书艺工敏、部曹则以胥吏案例为才,举天下人才尽出于无用之一途,此前代所无也;其他宗禄之繁,养兵之费,亦与前代相出入。

是以节用爱民,同符三代,而天下事患常出于所备之外。

立乎今日以指往昔,异同黑白,病药相发,亦一代得失之林哉!”①他意识到如果不对现在的体制进行相应的变革,国家将难逃危亡的结局。

他指出,“天下无数百年不弊之法,亦无穷极不变之法,亦无不除弊而能兴利之法,亦无不易简而能变通之法。

”②即说没有一种用了数百年的法律制度还不会出现任何弊病,更加不可能在出现社会统治危机的时候还不进行改革变易。

所以变法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一切事物包括人都不可能来阻挡这种趋势的发展。

魏源提出“小变则小革,大变则大革。

小革则小治,大革则大治”③的主张,他将改革与社会的发展放在一起论述,提出只能通过改革来减少甚至消除当前政治体制的弊端,并以此来缓解甚至解决社会危机。

他的这一主张正是应对当前的严峻的国内局势而提出的。

魏源将变法改革与社会治乱兴衰联系起来,要求改革弊政,实行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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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世致用的法律意义
经世致用思想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具有持久力的影响,特别是在明清时期之际,社会转型的这个时期,显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

要探究经世致用的法律意义,我们就必须先理解经世致用的理论内涵。

从最早的孔子开始,便有了经世致用思想的雏形,孔子提倡积极入世,时刻关注现实生活,国事民瘼,这正正是经世致用的体现。

到了明清时期,顾炎武明确提出:“君子之为学, 以明道也, 以救世也。

”意思是做学问,研究理论,其目的是为了“明道救世”、“明道救人”,即经世致用。

同时期的黄宗羲也是再三强调“经世应务”的思想。

他们的经世致用的思想和注重证据的治学方法,影响了清代后来的很多改革思想家,成为龚自珍、魏源、沈家本、康有为等人改革图志、变法修礼的强大的思想武器。

《辞源》里对“经世”的解释是:治理世事;对“致用”的解释是:尽其所用。

而在《辞海》中对“经世致用”的解释是:明清之际主张学问有益于国家的学术思潮。

因此,我们可以对经世致用理解为:关注现实,面对社会矛盾,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运用所学解决社会问题,以求达到国治民安的实效。

而运用在法律方面,则要求法学和法律都应针对现实,面对社会矛盾,以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理解了经世致用的内涵,那么经世致用的思想在法律方面有何意义呢?本人认为,可以分为在当时的法律意义,和当今的法律意义。

经世致用在明清时期的法律意义,又主要体现在于经世致用的思想促进了各种立法原则、思想的提出,各种变法思想的出现和实行,具有先进意思的“法”的概念、法律起源的解释的提出,推动了法理学研究的进展,法学事业的进展和法制的改革这些方面。

经世致用的核心是关注现实,运用所学解决现实问题。

面对封建制度衰落、君主专制极端强化、政治腐败的现状,资本主义产生与成长的契机,在社会动荡,封建腐朽的大环境下,各种立法思想,立法原则相继出现。

黄宗羲提出立“天下之法“,去”一家之法“的呼声,主张实现“法治”经济立法方面明确提出“工商皆本”;顾炎武提出“立众治之法,以礼为先,疏法剩刑”;王夫之提出“必循天下之公”的立法原则。

以他们为代表的立法原则和思想,具有鲜明的民主主义色彩,不仅对后来的改革家、思想家产生了重要影响,更推动了立法进程的发展,促进了立法思想的改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在变法方面,有龚自珍的“更法”、“改图”的思想;魏源“善治民者不泥古”、“便民”的改革变法思想;康有为、梁启超的君主立宪、提倡民权的维新变法思想等。

以他们为代表的变法思想,促进了晚清时期的法律的转型和社会的进步,对法制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此环境下,受着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龚自珍对“法”的概念,提出了“法”是以讲“政道”、合“仁义”前提下的王者的命令或旨意的解释,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反对神权主义的政治法律理论,对法律神定的法律理论造成巨大冲击,是法律事业的一大进步,推动了法律事业的进步。

而沈家本则是他们的集大成者,积极提倡法学研究,对法学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他运用经世致用的思想,适应改革法制时代的需求,针对现实和社会矛盾,为法制改革明确了合理性,提供了改革的思路,同时也影响了他的中西结合的修律思想。

,沈家本大力提倡推求法理、重视法学研究;不仅从司法实践和法制改革方面强调法理学研究的重要性,还通过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来说明恢复和发展法理学的必要性,对法律的概念,法律的作用,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执法等方面做出了详尽、先进、比较合理和系统的解释,这些都是之前的思想家所不能及的。

除此以外,他提倡中西结合的修律思想,已经超越了国内的限制,明确反对重刑酷刑,提出具有进步意义的死刑的执行方法,改良监狱,提出现代意义上罪刑相宜、罪刑法定等先进刑法原则。

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法学和法律思想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谈完了当时的法律意义,就是当今的法律意义了。

由于经世致用的核心是关注现实,运用所学解决现实问题,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的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法律法学研究者都必须如此。

在立法方面,立法者需及时关注民生民情,了解民意,充分考虑各个方面,从现实出发,从老百姓的利益着想,立好法,立对法,立准法;执法者需联系现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平等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司法者同样应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司法公正;而相关研究者就更应该注意理论与现实的差别,注意把理论和现实有机的结合起来研究,而不是空研究理论。

经世致用的思想,关注现实,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解决现实问题思想,对法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无论对古今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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