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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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

河北盛德建筑集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3)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规模 (4)

第四章招标方式 (4)

第五章资格审查 (5)

第六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6)

第七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8)

第八章签订合同 (9)

第九章招标工作纪律 (9)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11)

第二章职责 (11)

第三章投标程序和要求 (11)

第四章开标工作 (14)

第五章投标后工作 (14)

第六章经营部工作纪律 (14)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第三条、招标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确定:

1、建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以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分子公司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进度及上述内容的调整

(2)核准招标文件和审定投标单位

(3)按招标内容及规模确定各环节主办和协办部门或人员及核定招标活动费用计划

(4)确定投标文件中各类标书开标的时间和参与人员

(5)确定候选中标单位,拟定或批准商务谈判计划及技术、管理、服务等相应细则

(6)主持重大招标项目商务和技术谈判及确定组成人员

(7)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及综合实际情况审定中标单位及合同文件,并报董

事会批准

(8)制定招标管理制度奖惩条例

第四条、招标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等部门实施。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规模

第五条、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

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第四章招标方式

第六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经营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

方式的,应当向五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第五章资格审查

第六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第七条、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

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

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对有关资质的基本规定要求及招标方的特殊要求。

●投标单位的主要财务指标审查。

第八条、实地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

完工程和在建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第九条、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经营部牵头,工程部、

营销部,财务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5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并由经营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六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第十条、招标文件由经营部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营销部共同拟定、编制。并由经营部完成统稿。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邀请书

●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

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数据的采集。

● 合同的主要条款(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

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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