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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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几点思考摘要: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强化监督工作对于企业改革发展成为一种内在要求。然而,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现阶段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从业经验,分析了目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围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与探究,提出了几点看法和建议,以供同仁参考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状问题

abstract: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specially large and medium-s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is the backbone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under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strengthen the supervisory work to become an intrinsic requirement for enterpris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factors pay enough attention, and relat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sound, however, at this stage, som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the internal mechanism of supervision and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years of experience of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internal supervis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a brief analysis and explore around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mechanism of supervision, with several remarks and suggestions for colleagues reference.key word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ternal oversight; restraining mechanism;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发展,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正逐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但是,目前依然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说有以下几点: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难以实现权力均衡。现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许多企业已经实行了公司制改制,总的来看,这些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了,但是距离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一定的距离:股东大会不能很好行使出资人的权力;董事会不能很好的代表出资人的利益,“人治”现象比较严重;监事会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二、监督体制机制不科学,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目前,多数企业设置的内部监督部门如纪检监察、审计、职代会等,对企业的领导干部负有监督职能,但是由于其生存发展掌握和控制在监督对象手中,受制于监督客体,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三、监督法规制度不完备,难以发挥约束作用。企业在改制中,

没有同步制定相应的规定措施,以致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乘机通过各种方式侵吞企业资产,给国家和集体造成巨大损失,对于既定的监督制度也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流于形式,缺乏可操作性。

如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内部监督的整体合力,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越来越成为当前企业管理者在改革中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决策与监督分离,相互制衡

深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健全和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的根本途径。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他们各负其责,有效制衡,形成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董事会和监事会授权和监督;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战略做出决策,授权总经理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并决定总经理的奖惩和任免;监事会对企业的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企业资产和权益不受侵犯,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监督乏力的问题,从而真正建立起决策、监督权分离,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二是要思想道德教育和制度建设双管齐下,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政治监督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理想信念和党

纪政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使企业各级领导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价值观,增强监督就是爱护、自觉接受监督和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2、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纪律约束。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

3、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组织监督的落实。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企业党组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要同步,使党委成员与董事会和经理班子交叉任职,保证企业重大决策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加符合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

三是要增强纪检监察权威性,充分发挥部门监督职能

首先要建立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权力决策与监督的权限程序。纪检监察部门主管应进入企业监事会担任相应职务,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监事会的法定监督有效结合,以利于形成党政协调、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监督体系。其次要针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行政难以实施有效监督问题,可在企业内部试行垂直领导的体制,如向下属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增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和权威性,走出旧体制下监督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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