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钱教字〔2009〕66号

合集下载

【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学生】杭州师范大学二类学分认定

【关键字】学生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杭师大教〔2010〕47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Ⅰ类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获得至少8学分的Ⅱ类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2008-2009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0届学生毕业审核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及2011届学生的毕业审核要求做如下说明:一、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Ⅱ类学分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Ⅱ类学分审核认定的实施细则,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组织学生申报Ⅱ类学分,并做好学分的认定审核工作。

各学院填写《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于9月8日(周三)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学院Ⅱ类学分管理实施细则各学院已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156号)制定实施细则,对Ⅱ类学分各个类别的审核要求进行细化,修改好的《实施细则》,请于9月21日(周二)前将修改好的实施细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三、各年级学生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流程1.本次审核2009-2010学年期间学生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时间范围为至。

2.专业见习和服务性学习。

由学院教务科根据实施计划、实际完成、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开放性实验(实训)。

由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评定成绩)进行审核。

4.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

由学院Ⅱ类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获奖或成果根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正式刊物、专利证书进行审核;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理论学习型和学术科技型社团活动等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活动计划、参与学生名单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杭师大教管〔2012〕9号关于公布2012年教育实习获奖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经各学院自荐,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推荐,教师教育管理处审核,同意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获得优秀组织管理奖;刘晓伟等50位教师为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李艺冰等155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胡鹏洋等122名学生为课堂教学、班主任、教育调查单项优秀。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一、优秀组织管理奖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二、优秀带队指导教师(50人)人文学院:刘晓伟、李海明、周真真、夏卫东、舒仁辉、周东华理学院:夏佳荣、杨振宇、叶立军、杨建宋、蒋永贵、李康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邵晓阳、金孝峰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胡斌、许翔音乐学院:杨阳、黄晓东、邹越、查大林、张薇、马丽萍体育与健康学院:张辉、董胜康、许云霞、李雪飞、马自达美术学院:黄晓霞、朱鸽翔外国语学院:马琳、沈昌洪、余卫华、来赟、季忠民政治经济学院:李淑杰、龚上华教育科学学院:邹菊梅、傅亚强、张晓贤、王雁琳初等教育学院:丁星、黄文芳、李国强、李红、李双玲、武建芬、徐彩娣、朱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徐伟明、韦斯林三、优秀实习生(155人)人文学院:李艺冰、倪旭霞、张丹芬、邓苏杭、王磊、刘柔秀、沈芳芳、张林、陈奕虹、刘海波、宋佳青、徐婷、姜双双、葛程思、袁赛敏、叶璇、罗慧玲、倪旭霞、郭露璐、叶聪聪、张舒书理学院:景玲雪、赵凯慧、李一雷、谢锦颖、陈文益、潘秋月、陈盼盼、滕旦霞、邹长孙、王莉萍、支慧、钟慧敏、郑蔚玮、谢磊、陈鹏、陈世卿、吴林杰、胡秀群、陈梦妮、周超男、金莎、李泾泾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俞霄、俞姗杉、鲍谌子、鲍周、蔡若茹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史美芳、叶欣欣、刘欢、沈兰音乐学院:於琦苑、陈亚曦、郑豪豪、姜莱、王思雨、罗曼、诸葛诺炎、吕晨晨、程诗涵、姜佳颖、刘雨曦体育与健康学院: 楼邓、陈丹、竺佩娜、周赛丽、郑素静、张贵红、姜薇、徐亚丽、顾冶书、夏军华、郑上兴、裴辉、应凯凯、许智敏、余晓峰美术学院:沈雁蓉、范则威、叶卉、王心怡、娄琦娴、何烨外国语学院:陈杭、赵伟雯、陈慧珍、潘洁、严莎莎、马雪青、朱妍霏、吴少雄、佘雄飞、鲁雨桦、古清悠、兰燕珍、牟雨晴、李漪澜、闵丹薇、葛佳飞、谢祥祥、郦子、钱梦滢政治经济学院:蔡杰、吴世雄、张佳杰、顾行之、黄琰珉、蔡蓁蓁教育科学学院:胡敏、洪珏莹、王娟、徐梦娜、史敏敏、潘燕萍、莫利灿、吕梦颖、管润超初等教育学院:鲁思思、徐文秀、许琳、陈娅、陈霞、马一骅、余丽斯、王芸、杜汉阳、张俊俏、杨洁、陆艾玲、柏金玲、陈叶穗、骆春蕾、邹斐、金敏、王贝、吴俐俐、张莹莹、赵青、陈祉谚、陈墨贤、陈丹虹、苏婧、荣艳、严俊、蔡若雪、朱莉、胡晓勇、王扬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施佳淇、张文亚、倪佳楠、崔洁、方欣、王萍芳四、单项奖励(122人)1、课堂教学工作(51人)人文学院:胡鹏洋、阮俊南、赵雅楠、吴峥浩、徐雯婷、张琼、陈诞颖理学院:张宏伟、盛骤、朱伟、张康康、潘笑梅、马虹、王婷、石郑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孙文佳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敏、赵伟华、姚露霞音乐学院:陈亚曦、张倩体育与健康学院: 余武华、许雅琦、邵梦婕、李明君、姜涛、张钱力、沈伟伟美术学院:陈超、周彬外国语学院:华佳、龚茜萍、汤舒竑、郑敏丽、袁婷、周潇政治经济学院:盛建、郑诗舫教育科学学院:徐玉佩、杨慧、吴俊超初等教育学院:郑哂宁、楼雅楠、王梦丽、张艳、李曼、徐晶晶、忻佩尔、连洁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宋森佳、黄意迁2、班主任工作(43人)人文学院:沈芳芳、夏金萍、屠靖、毛璐、李玲亚、沈玲丽、胡栋栋理学院:翁海波、汪玲、桂少英、黄益斌、沈卫、吕丰达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佳荧、刘美健、梁佳、朱豪、吕晓丹体育与健康学院:厉厅、孟浩然、邱恩美术学院:戴剑雄、陶海潇外国语学院:潘璐瑶、潘逸芸、陈婷、赵海秀、应露冰、金姿政治经济学院:周文英、谢燕教育科学学院:张宝钢、周文娟、李伶俐初等教育学院:张家、陈舒倩、卢依碟、李雪、蔡莹、郑凯文、梅洁琼、吴冰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胡璐佳3、教育调查( 28人)人文学院:姚夏晨、陈芝颖、余悦劬、费红霞理学院:骆明旭、王晓珏、倪婷、徐莹婕、沈玲敏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许莉、刘虹音乐学院:黄家颖体育与健康学院:吴西彦、张宝玉美术学院:孙立群外国语学院:陈佳佳、周婧、朱虹教育科学学院:徐伟萍、洪倩茹、陶海霞初等教育学院:王馨、陈方萍、邓程程、葛佳燕、陆晶芳、刘娇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潘淑芬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2012年12月17日印发。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

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文件杭师大教管〔2012〕9号关于公布2012年教育实习获奖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学院:经各学院自荐,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推荐,教师教育管理处审核,同意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获得优秀组织管理奖;刘晓伟等50位教师为优秀带队指导教师;李艺冰等155名学生为优秀实习生;胡鹏洋等122名学生为课堂教学、班主任、教育调查单项优秀。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一、优秀组织管理奖教育科学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二、优秀带队指导教师(50人)人文学院:刘晓伟、李海明、周真真、夏卫东、舒仁辉、周东华理学院:夏佳荣、杨振宇、叶立军、杨建宋、蒋永贵、李康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邵晓阳、金孝峰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胡斌、许翔音乐学院:杨阳、黄晓东、邹越、查大林、张薇、马丽萍体育与健康学院:张辉、董胜康、许云霞、李雪飞、马自达美术学院:黄晓霞、朱鸽翔外国语学院:马琳、沈昌洪、余卫华、来赟、季忠民政治经济学院:李淑杰、龚上华教育科学学院:邹菊梅、傅亚强、张晓贤、王雁琳初等教育学院:丁星、黄文芳、李国强、李红、李双玲、武建芬、徐彩娣、朱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徐伟明、韦斯林三、优秀实习生(155人)人文学院:李艺冰、倪旭霞、张丹芬、邓苏杭、王磊、刘柔秀、沈芳芳、张林、陈奕虹、刘海波、宋佳青、徐婷、姜双双、葛程思、袁赛敏、叶璇、罗慧玲、倪旭霞、郭露璐、叶聪聪、张舒书理学院:景玲雪、赵凯慧、李一雷、谢锦颖、陈文益、潘秋月、陈盼盼、滕旦霞、邹长孙、王莉萍、支慧、钟慧敏、郑蔚玮、谢磊、陈鹏、陈世卿、吴林杰、胡秀群、陈梦妮、周超男、金莎、李泾泾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俞霄、俞姗杉、鲍谌子、鲍周、蔡若茹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史美芳、叶欣欣、刘欢、沈兰音乐学院:於琦苑、陈亚曦、郑豪豪、姜莱、王思雨、罗曼、诸葛诺炎、吕晨晨、程诗涵、姜佳颖、刘雨曦体育与健康学院: 楼邓、陈丹、竺佩娜、周赛丽、郑素静、张贵红、姜薇、徐亚丽、顾冶书、夏军华、郑上兴、裴辉、应凯凯、许智敏、余晓峰美术学院:沈雁蓉、范则威、叶卉、王心怡、娄琦娴、何烨外国语学院:陈杭、赵伟雯、陈慧珍、潘洁、严莎莎、马雪青、朱妍霏、吴少雄、佘雄飞、鲁雨桦、古清悠、兰燕珍、牟雨晴、李漪澜、闵丹薇、葛佳飞、谢祥祥、郦子、钱梦滢政治经济学院:蔡杰、吴世雄、张佳杰、顾行之、黄琰珉、蔡蓁蓁教育科学学院:胡敏、洪珏莹、王娟、徐梦娜、史敏敏、潘燕萍、莫利灿、吕梦颖、管润超初等教育学院:鲁思思、徐文秀、许琳、陈娅、陈霞、马一骅、余丽斯、王芸、杜汉阳、张俊俏、杨洁、陆艾玲、柏金玲、陈叶穗、骆春蕾、邹斐、金敏、王贝、吴俐俐、张莹莹、赵青、陈祉谚、陈墨贤、陈丹虹、苏婧、荣艳、严俊、蔡若雪、朱莉、胡晓勇、王扬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施佳淇、张文亚、倪佳楠、崔洁、方欣、王萍芳四、单项奖励(122人)1、课堂教学工作(51人)人文学院:胡鹏洋、阮俊南、赵雅楠、吴峥浩、徐雯婷、张琼、陈诞颖理学院:张宏伟、盛骤、朱伟、张康康、潘笑梅、马虹、王婷、石郑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孙文佳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敏、赵伟华、姚露霞音乐学院:陈亚曦、张倩体育与健康学院: 余武华、许雅琦、邵梦婕、李明君、姜涛、张钱力、沈伟伟美术学院:陈超、周彬外国语学院:华佳、龚茜萍、汤舒竑、郑敏丽、袁婷、周潇政治经济学院:盛建、郑诗舫教育科学学院:徐玉佩、杨慧、吴俊超初等教育学院:郑哂宁、楼雅楠、王梦丽、张艳、李曼、徐晶晶、忻佩尔、连洁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宋森佳、黄意迁2、班主任工作(43人)人文学院:沈芳芳、夏金萍、屠靖、毛璐、李玲亚、沈玲丽、胡栋栋理学院:翁海波、汪玲、桂少英、黄益斌、沈卫、吕丰达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周佳荧、刘美健、梁佳、朱豪、吕晓丹体育与健康学院:厉厅、孟浩然、邱恩美术学院:戴剑雄、陶海潇外国语学院:潘璐瑶、潘逸芸、陈婷、赵海秀、应露冰、金姿政治经济学院:周文英、谢燕教育科学学院:张宝钢、周文娟、李伶俐初等教育学院:张家、陈舒倩、卢依碟、李雪、蔡莹、郑凯文、梅洁琼、吴冰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胡璐佳3、教育调查( 28人)人文学院:姚夏晨、陈芝颖、余悦劬、费红霞理学院:骆明旭、王晓珏、倪婷、徐莹婕、沈玲敏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许莉、刘虹音乐学院:黄家颖体育与健康学院:吴西彦、张宝玉美术学院:孙立群外国语学院:陈佳佳、周婧、朱虹教育科学学院:徐伟萍、洪倩茹、陶海霞初等教育学院:王馨、陈方萍、邓程程、葛佳燕、陆晶芳、刘娇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潘淑芬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管理处2012年12月17日印发。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汉语言进修生)手册说明书

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汉语言进修生)手册说明书

国际学生承诺书Statement本人已收到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汉语言进修生)手册;我将仔细阅读并遵守手册内所有的规定。

I have received the International Student Handbook of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For Non-degree Students);I will read and comply with all provisions stipulated in the Handbook.学号Student ID:姓名Name:护照号码Passport Number:签字Signature:日期Date:国际学生手册(汉语言进修生)INTERNATIONAL STUDENT HANDBOOK OF HANGZHOUNORMAL UNIVERSITY(For Non-degree Students of Chinese Language&Culture)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Administration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2018目录一、报到与注册 (01)新生报到注册 (01)在校生报到注册 (01)新生始业教育 (01)二、体检、居留许可及签证 (02)体检 (02)居留许可及签证 (02)自费国际学生缴费及退费规定 (04)三、安全守则 (05)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安全责任提醒 (05)四、宿舍管理 (08)国际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08)国际学生住校外管理制度 (14)五、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进修生教学管理规定 (16)六、法规与校纪 (22)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3)七、证件问题 (38)八、生活指南 (41)九、离校 (47)十、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学生网络文明公约 (48)Table of Contents1.Registration (01)−New Students Registration (01)−Current Students Registration (02)−Orientation (02)2.Physical Check-up,Residence Permit&Visa (03)−Physical Check-up (03)−Residence Permit&Visa (03)−Regulations on the Payment of Tuition and Fees for Self-funded International Students (06)3.Security (08)−A Safety Reminder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08)4.Dormitor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12)−Measures on the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 Dormitories (12)−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Off-campus Dwelling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22)5.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Regulations on Managing the Student Status of Nondegre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25)6.China’s Laws and University Disciplines (34)−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Regulations on Punitive Actions against Student Disciplinary Offences (36)7.Certificate Issues (57)8.Life Guide (63)9.Leaving the University (72)10.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tudents’Network Ethics (73)一、报到与注册1、新生报到注册1、新生持护照、《录取通知书》、JW201或JW202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报到。

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杭州师范大学外来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74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合作办学的范围:学校与各级政府及企业正式签订协议的合作办学。

第三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按照合作办学协议书规定的合作办学经费收入总额扣除应缴纳给学校管理费后,留存部分为合作办学专项经费。

学校管理费提取不得低于合作办学经费收入总额的20%,合作办学专项经费不作为学校外来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实行项目预算制管理,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第五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六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专款专用,项目期内滚存使用,项目完成后结余上缴。

第七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会议定点、税法等财经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社会合作处、教师教育管理处、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公共事务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及各相关学院等对合作办学专项经费实行共同管理。

(一)社会合作处:负责学校的联系与洽谈,以学校的利益为重,加大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服务于社会。

(二)教师教育管理处:负责学校合作办学专项经费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统筹编制办学经费项目预算。

(三)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做好合作办学立项数据的统计,编制合作办学项目经费本。

(四)公共事务管理处:核定学校无形资产占用费、学校能源占用费和设备使用费。

(五)计划财务处:负责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项目编码,经费审核、核算、数据的分析及账务的查询。

(六)各学院:组织老师参与合作办学专项经费项目的申请,认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九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器材设备(所有权属学校);调研差旅费和学术会议费;项目所必须的参与人员的劳务费;资料费、印刷费、邮寄费、通讯费、交通费、查询费、上网费、咨询费;办公用品费、招待费、礼品费、汽车过路费、汽油费、学校有关部门发展基金及其它费用等。

关于公布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委员会文件
杭师大竞〔2010〕2号
关于公布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设计大赛的通知》(杭师大竞〔2009〕35号)的文件精神,在竞赛组委会的精心组织、全体同学的积极参与下,计算机设计大赛活动圆满落幕,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一、网页制作类:
二、CAI教学课件类:
三、媒体设计类(非专业组):
四、媒体设计类(专业组):
五、应用程序类:
二○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公布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奖名单通知发:各学院、有关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杭州师范大学外来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杭师大〔2008〕74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合作办学的范围:学校与各级政府及企业正式签订协议的合作办学。

第三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按照合作办学协议书规定的合作办学经费收入总额扣除应缴纳给学校管理费后,留存部分为合作办学专项经费。

学校管理费提取不得低于合作办学经费收入总额的20%,合作办学专项经费不作为学校外来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实行项目预算制管理,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第五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六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专款专用,项目期内滚存使用,项目完成后结余上缴。

第七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会议定点、税法等财经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社会合作处、教师教育管理处、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公共事务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及各相关学院等对合作办学专项经费实行共同管理。

(一)社会合作处:负责学校的联系与洽谈,以学校的利益为重,加大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服务于社会。

(二)教师教育管理处:负责学校合作办学专项经费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统筹编制办学经费项目预算。

(三)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处:做好合作办学立项数据的统计,编制合作办学项目经费本。

(四)公共事务管理处:核定学校无形资产占用费、学校能源占用费和设备使用费。

(五)计划财务处:负责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项目编码,经费审核、核算、数据的分析及账务的查询。

(六)各学院:组织老师参与合作办学专项经费项目的申请,认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九条社会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器材设备(所有权属学校);调研差旅费和学术会议费;项目所必须的参与人员的劳务费;资料费、印刷费、邮寄费、通讯费、交通费、查询费、上网费、咨询费;办公用品费、招待费、礼品费、汽车过路费、汽油费、学校有关部门发展基金及其它费用等。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68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68号)各市属高校: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申报的通知》(杭教高师〔2008〕60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12月11日对市属高校申报的9个学科进行了评审。

在专家组认真细致评审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杭州师范大学应用化学等5个学科为杭州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建设学科。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序号学科名称所在单位1应用化学杭州师范大学2中国现当代文学杭州师范大学3植物学杭州师范大学4凝聚态物理杭州师范大学5药理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周期为2008-2011年,市教育局将每年投入专项经费予以扶持,其中2008年每个学科扶持经费为20万元。

根据我局关于市属高校第一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学科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建设目标,凝炼特色方向,落实建设措施,通过四年努力,使本学科整体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整体实力大幅度增强。

各学科所在学校要加强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在人才引进、科研立项、成果奖励及配套服务等方面为市级“重中之重”学科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必须根据我局下拨的建设经费,按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

为确保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顺利进行,我局将与各个学科及所在高校签定四年建设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

杭师大小学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计划 理论 实验
分 数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学时 讲授 实践
周周周周周周周周
!!’(’$((!
初等数论 )*+,- ./0123 452637
"8 "8

’!
!!’(’"(!!
线性代数 9,.23 *:;213*
!!’(’#(!! 数
0
8+<)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G-7-*3,2 H-;25=7 56 @=A,*;85+ I,8-+,-
/&
/&
0
0 0!
0!
!!&’/"’’!
儿童发展心理学# J289=3-+ =-D-954K-+;*9 47F,2595<F
/& /&
0
0!
专 业专
!!&’/E’’!
儿童教育概论# L38+,849- 56 ,289=3-+ -=A,*;85+
$! $!
/
!!&’&0’!!
古代汉语 M+,8-+; J28+-7- 9*+<A*<-
$! $!
/
语 文 方
!!&’&/’!! ( 0
文学! ( # N8;-3*;A3-
!/" !/"
E

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根据国家有关奖励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科研业绩点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成果获奖类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400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一等奖奖励180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二等奖奖励80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

2.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25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三等奖奖励5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优秀奖奖励2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

3.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二等奖奖励8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三等奖奖励3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优秀奖奖励1万元(不含业绩点奖励)。

4.中国专利金奖奖励5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3万元。

5.对获得其他奖项的,按以下办法予以奖励: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相当于省级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对应于省级奖;其它中央部级奖对应于省级奖。

获国家奖励管理部门认可的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社科奖,如王力、孙冶方、金岳霖、吴玉章、胡绳、安子介、钱端升等著名民间奖,对应省级奖,无等级的按省级二等奖对待。

6.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项,由负责人按我校课题组成员的实际贡献大小分配。

如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项,根据获奖单位排序,按奖励额度的50%递减。

例如,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的计50%;第三完成单位的计25%;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计12.5%。

二、学术论文类1.杭州师范大学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被国际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上年度统计范围为准),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教职员工,奖励给通讯作者,再由通讯作者进行二次分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师大钱教字…2009‟66号
关于进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
根据2009—2010学年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2009年11月9日—2009年11月20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紧密围绕我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升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
1.实验教学专项检查
首先,各系本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的原则,对本系的实验教学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实验课程开出情况、实验教学执行情况、学生实验情况、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实验室管理状况等。

其次,教学部将通过开放式问卷调查的形式组织开展关于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的调查,将通过座谈会的形式调查教师对实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学院将通过听课等形式对全院的实验教学进行抽查。

要求每位中层及以上的干部都深入实验课课堂教学一线进行听课,且听课次数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不少于一次,并将听课情况记录在《听课记录本》中,于11月27日前将复印件交至教学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 重点实验室建设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对我院两个校级重点实验室——工商管理实验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演播中心进行中期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情况、研究工作和成果、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开放活动、运行管理等;检查的形式主要是听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总结汇报和实地查看实验室及相关材料,请相关负责人按实验室的验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3.开展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实训专项检查
各系要根据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实训的能力要求和目标来对学生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实训效果进行调查。

要求各系自行设计调查问卷,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撰写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在本系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实训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至教学部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二)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检查
本次教学秩序检查以各系自查为主。

各系要组织检查小组,不定期对教师到岗、下课情况、调(停)课情况;学生出勤、听课情况;
教学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到相应的表格中(附件1),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

2. 课堂教学检查
课堂教学检查采取以各系自查和学院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包括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深入课堂听课等)对教师备课情况、教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课后作业、辅导、答疑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青年教师、新教师、上学期学生评教中得分较低的教师以及学生反应教学效果不理想、各类听课人员听课后得分较低的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要予以重点关注。

3. 新专业学生满意度调查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动画两个新专业即将接受省教育厅的评估。

教学部将按照新专业评估的有关要求,对这两个新专业学生满意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将调查统计结果于期中教学检查后反馈至相关系。

4.组织期中考试(考查)
期中考试成绩是学生期末总评成绩的一项重要依据,每门课程都必须有期中考试,考核方式可采取开闭卷测验、专题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等多种形式。

公共课考试由教学部教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由各系负责安排,随堂进行,要求每个班应有2-3门课程是闭卷考试。

5.开展教师评学
各系要根据本学期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教师评学工作,并将教师评学统计材料于11月27日前交至教学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6.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系要组织召开教师与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做好记录工作(记录表见附件2),及时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汇总、上报,并制订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同时,学院也将组织开展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以调查了解全院师生对学院层面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形式及要求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系自查为主。

各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各系教学实际,制订周密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

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时间安排和明确的责任人,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边检查、边改进、边建设,杜绝走过场,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效果。

2.检查结束后,请各系全面总结此次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填写相关表格,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

3.请各系于11月27日前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及检查总结表(见附件3,同时附相关材料与电子稿)交至教学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联系人:郝玉英,联系电话:28865864。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登记表
2.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师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3.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2009—2010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报:校领导、教务处、院领导
发:各系、部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部 2009年11月5日印发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登记表
系:
备注:1.本次教学秩序检查,系里以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师迟到或早退要及时上报教学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2.对学生迟到、早退和旷课等情况要及时核实原因,根据情况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3.请将本学期开学以来本系教师调、停课人次进行汇总(如某某教师共调课3次),填于备注栏内。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师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方面的问题和意见,请注明系别以及教师姓名和学生班级等;3.此表按场次填写,每开一次座谈会,填写一张表。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 学年第学期)
系别
填表日期
领导签名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学部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系存档,一份交教学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3-408)。

2. 各栏目填不下,可调整格式或者另行附纸。

3. 座谈会记录等其他材料请同时交教学部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4. 交表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填表人:系主任签名(盖章):填表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