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计规范

合集下载

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及设计原则

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及设计原则

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及设计原则建筑给排水系统是建筑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负责将用水引入建筑物内,同时将废水和污水排出去。

一个规范和合理设计的给排水系统能够确保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居住环境的良好品质。

本文将介绍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及设计原则。

一、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规范要求1. 材料选择:建筑给排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管道、管件、阀门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和密封性能。

2. 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方便。

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局应符合空间限制和使用要求,方便日常维护和后期扩展。

3. 施工工艺:建筑给排水系统的施工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包括管道的敷设、焊接、连接等工序。

施工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确保工艺流程的顺利进行。

4. 防水措施:建筑给排水系统的防水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防水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要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污水、废水不会渗漏和对建筑结构造成损害。

5. 安全考虑:在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和规划中,应考虑到安全因素,包括建筑物的抗震性、防火性能等。

此外,在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上方设立明确的警示标识,以确保人员的安全使用。

二、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原则1. 确定需求:在设计给排水系统之前,需要明确建筑物的需求,包括使用人数、使用功能和用水量等。

根据需求确定管道的直径、流量以及污水处理设备的规格等。

2. 管道布局:给排水系统的管道布局应合理,避免管道交叉和弯曲过多,以确保水流的畅通和防止污水积留。

同时,要与建筑物的布局相匹配,方便日常使用和维护。

3. 垂直和水平配管:建筑给排水系统中的垂直和水平配管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

垂直配管应尽量减少分支,保证水流的顺畅。

水平配管宜采用坡度设计,以保证污水和废水能够顺利排出。

4. 管道材料选择:根据具体的使用需求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合的管道材料。

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铜管等,排水管道宜采用PVC、HDPE等。

给排水专业常用设计规范

给排水专业常用设计规范

给排水专业常用设计规范导言: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给排水系统的设计是一个重要环节。

给排水专业常用的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

本文将介绍给排水专业常用的设计规范,帮助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345-2010)是国家发布的给排水工程建设和验收的统一规范。

2.《建筑给水和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9)是国家发布的建筑给排水设计的统一规范,包括了建筑物的给水、排水和雨水利用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图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编制的给排水设计标准图集,包括了各种给排水设备的布置、管道系统的设计等内容。

二、给水系统设计规范1.给水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人员数量和用水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布置。

水源的选择和供水管道的设计要满足正常用水压力和水量需要,并考虑消防用水和应急用水的需求。

2.给水管道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常见的给水管道材料包括钢管、铸铁管、塑料管等。

管道的铺设要满足施工方便、使用安全和维修方便的要求。

3.室内给水设备的选购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水表、水泵、水箱等。

水泵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用水需求和水压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4.给水系统的设计还要考虑冷热水管道的隔热、消声、防腐等要求,以保证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排水系统设计规范1.排水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使用功能和人员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布置。

排水管道的设计要考虑到排水流量、排水管道的坡度、沟槽的控制等问题。

2.排水管道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常见的排水管道材料包括铸铁管、钢管、塑料管等。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材,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3.室内排水设备的选购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下水口、地漏、马桶、洗手盆等。

室内排水设备的布局要合理,防止出现死角和堵塞等问题。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GB50015-20031总则1.0.1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建筑中水。

1.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术语2.1.1生活饮用水potable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生活杂用水non-drinking water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小时变化系数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2.1.4最大时用水量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1.5回流污染backflow pollution1由于给水管道内负压引起卫生器具或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2非饮用水或其它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6空气间隙air gap1给水管道出口或水嘴出口的最低点与用水设备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空间距离。

2间接排水的设备或窗口的排出管口最低点与受水器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窨距离。

2.1.7溢流边缘flood-level rim指由此溢流的容器上边缘。

2.1.8引入管service pipe,inlet pipe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

给排水工程规范

给排水工程规范

给排水工程规范一、引言给排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涉及到供水、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

为了保障建筑物内部的液体循环和卫生环境,制定和遵守一系列的工程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给排水工程中的一些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给水工程规范1. 供水设备选择和布置:根据建筑物的用水需求和流量计算结果,选择合适的水泵、水箱等设备,并合理布置,保障供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给水管道设计和施工:给水管道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如PVC、PE等,并保证其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管道布置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避免出现交叉和缠绕的情况。

3. 给水水质要求:给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如PH值、余氯、总硬度等指标应在合理范围内。

定期对给水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用户用水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4. 给水消防设备:根据建筑物的消防需求和规模,设置合适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水池、消防栓等,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三、排水工程规范1. 排水管道设计和施工:排水管道选用合适的材料,如PVC、铸铁等,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和施工。

管道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避免积水和堵塞的情况。

2. 排水设备选择和布置:根据建筑物的用水需求,选择合适的排水设备,如下水管、消防泵等,并合理布置,确保排水顺畅和高效。

3. 排水系统检测和维护:定期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清理堵塞物,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卫生环境。

4. 排水防水措施:在厨房、浴室等易水浸部位,采取防水措施,如安装防水层和防水灯带,避免漏水和渗水的情况发生。

四、总结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了解了给排水工程规范中的一些重要注意事项。

在实际工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以确保给水和排水系统的功能和安全性。

给排水工程规范的遵守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减少因漏水和堵塞而带来的损失。

我们应该重视给排水工程规范的执行,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建筑物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卫生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合理的给排水设计能够为人们提供舒适、便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也能有效地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

一、建筑给排水系统的组成建筑给排水系统主要由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两大部分组成。

给水系统的任务是将符合水质标准的水输送到建筑物内的各个用水点,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用水需求。

它通常包括水源引入管、水表节点、给水管网、加压设备以及用水设备等。

排水系统则负责将建筑物内产生的污水、废水和雨水及时、顺畅地排出,以防止积水和污染。

排水系统一般由排水管道、排水检查井、污水提升设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出水口等组成。

二、建筑给水设计规范1、用水量标准用水量标准是确定给水系统规模的重要依据。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其用水量标准各不相同。

在设计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人员数量以及卫生设备的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用水量。

2、水质要求给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对于特殊用途的水,如游泳池水、景观用水等,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水质标准。

3、给水管材选择给水管材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管材的性能、价格、使用年限以及施工安装条件等因素。

常见的给水管材有塑料管、钢管、铸铁管等。

4、给水方式常见的给水方式有直接给水、设水箱给水、设水泵给水以及分区给水等。

选择给水方式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用水量以及市政管网的水压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供水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5、加压设备当市政管网水压不能满足建筑物用水需求时,需要设置加压设备。

加压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用水量、水压要求以及运行管理等因素确定。

三、建筑排水设计规范1、排水体制排水体制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

分流制是将污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合流制是将污水和雨水合在一起排放。

在新建地区,一般应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以减少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2、排水管道布置排水管道的布置应遵循排水通畅、便于维护、不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原则。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给水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1注:当地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可按当地规定执行.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2注:①高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②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办公楼、中小学校生活用水定额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指病房生活用水.③菜市场用水指地面冲洗用水.④生活用水额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对象用水外、还包括工作人员用水.其中旅馆、招待所、宾馆生活用水定额包括客房服务员用水、不包括其他服务人员用水量.⑤理发室包括洗毛巾用水.⑥生活用水定额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额外、还包括热水用水定额和饮水定额.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表2.1.3注:①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②汽车库内存放汽车在25辆及25辆以下时、应按全部汽车每日冲洗一次计算;存放汽车在25辆以上时、每日冲洗数、一般按全部汽车的70%~90%计算.第2.1.4条生活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小轿车250~400L/辆·d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表2.1.7注:①表中括弧内的数值系在有热水供应时单独计算冷水或热水管道管径时采用.②淋浴器所需流出水头按控制出流的启闭阀件前计算.③充气水龙头和充气淋浴器的给水额定流量应按本表同类型给水配件的额定流量乘以0.7采用.④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有特殊要求时、其数值应按产品要求确定.⑤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额定流量和当量应按浴盆水龙头计算、不必重复计算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的额定流量和当量.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隔断措施.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他水管的水压.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第三节系统选择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方法而确定.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第2.3.3条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压、均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第2.3.4条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物层数等条件、结合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住宅、旅馆、医院宜为300~350kPa;办公楼宜为350~450kPa.第2.3.4A条建筑物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当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超过本规范第2.3.4条规定时、宜采取减压限流措施.第2.3.5条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宜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水箱;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设置升压或升压及水量调节装置.第2.3.6条删除.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第2.4.1条室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单向供水.不允许间断供水的建筑、应从室外环状管网不同管段设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状双向供水.如不可能时、应采取设贮水池箱或增设第二水源等保证安全供水措施.第2.4.2条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第2.4.3条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部门协商处理.第2.4.4条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内、生活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木装修、并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当给水立管距小便槽端部小于及等于0.5m时、应采取建筑隔断措施.第2.4.5条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 2.4.6条生活给水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第 2.4.7条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为0.5m;交叉埋设时应为0.15m、且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第2.4.8条生活给水管道宜明设、如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地下室、技术层、吊顶或管沟内;立管可敷设在管道井内.第2.4.9条生产给水管道应沿墙、柱、桁架明设.当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第2.4.10条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或共架敷设时、宜敷设在排水管、冷冻管的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给水管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沟敷设.第2.4.11条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井当需进入检修时、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管道井应每层设检修设施、每两层应有横向隔断.检修门宜开向走廊.第2.4.12条给水横管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第2.4.13条给水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第2.4.14条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m.第2.4.15条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第2.4.16条给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第2.4.17条给水管宜敷设在不结冻的房间内、如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应采取防冻措施.第2.4.18条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第2.5.1条给水管管材应根据给水要求、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生活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给水塑料管;管径大于150mm时、可采用给水铸铁管.生活给水管埋地敷设、管径等于或大于75mm时、宜采用给水铸铁管.二、生产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一般采用非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三、大便器、大便槽和小便槽的冲洗管、宜采用给水塑料管.四、各种管道应采用与该类管材相应的专用配件.五、根据水质要求和建筑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给水管可采用钢管、聚乙烯管、铝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钢塑复合管等管材.注:①消防、生活共用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管材应采用与生活给水管相同的管材.②镀锌钢管、镀锌无缝钢管应采用热浸锌工艺生产.第2.5.2条给水埋地金属管道的外壁、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埋地或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亦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含有腐蚀性气体房间内的给水管道及其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外壁采取防腐蚀措施.第2.5.3条当通过管道内的水有腐蚀性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内壁采取防腐蚀措施.第2.5.4条给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阀门: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二、环形管网分干管、贯通枝状管网的连通管.三、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从立管接有3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四、工艺要求设置阀门的生产设备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时关闭的配水点不得超过6个.第2.5.5条阀门应装设在便于检修和易于操作的位置.第2.5.6条给水管网阀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管径小于或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二、在双向流动管段上、应采用闸阀或蝶阀.三、在经常启闭的管段上、宜采用截止阀.四、不经常启闭而又需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门.注:配水点处不宜采用旋塞.第2.5.7条给水管网的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一、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内连通时的每条引入管.二、利用室外给水管网压力进水的水箱、其进水管和出水管合并为一条管道时的引入管.三、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四、生产设备的内部可能产生的水压高于室内给水管网水压的设备配水支管.五、升压给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第2.5.7A条止回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止回阀.二、止回阀的阀板或阀芯在重力作用下应能自动关闭.第2.5.7B条用于分区给水的减压阀、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减压阀宜设置两组、其中一组备用.环网供水和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报警阀前时、可单组设置.二、减压阀前后应装设阀门.三、减压阀前后宜装设压力表.四、减压阀前应装设过滤器、并应便于排污.五、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注:当减压阀阀前压力超过阀后给水分区允许工作压力时、不得绕减压阀设旁通管.第2.5.8条当需对水量进行计量的建筑物、应在引入管上装设水表.建筑物的某部分或个别设备需计量时、应在其配水管上装设水表.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门外.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的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上、可不装设水表.第2.5.8A条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用水量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额定流量;二、用水量不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最大流量.第2.5.9条消防和生活、生产共用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只有一条引入管时、应绕水表设旁通管、旁通管管径应与引入管管径相同.第2.5.10条水表应装设在管理方便、不致结冻、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坏的地方.水表前后直线管段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第2.5.11条当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而又不能采用水表时、应采用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装置前后应设规定长度的直线管段.第2.5.12条高层建筑的给水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网压力变化情况、在输水干管上装设防水锤装置.第2.5.13条住宅每户进户给水支管宜装设一个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隔振降噪装置和配件.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第2.6.1条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第2.6.2条生产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第2.6.3条给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设计秒流量、室外管网能保证的水压和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压计算确定.第2.6.4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宾馆、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Ng——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a、k——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应按表2.6.4采用.注:①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②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③综合楼建筑的a值和k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值表2.6.4第2.6.5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2.6.5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q0——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L/s;n0——同类型卫生器具数;b——卫生器具的同时给水百分数、应按表2.6.5-1、2.6.5-2、2.6.5-3、2.6.5-4采用.注: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定额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1公共饮食业卫生器具和设备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2实验室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3影剧院、体育场、游泳池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4第2.6.6条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如从几条引入管供水时、应假定其中有一条被关闭修理、其余引入管应按供给全部用水量进行计算.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引入管应按同时使用计算.第2.6.7条引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20mm.第2.6.8条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注:当有防噪声要求、且管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生活给水管道内的流速度可采用0.8~1.0m/s.第2.6.9条给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管和铸铁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当u<1.2m/s时当u≥1.2m/s时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m/m;u——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dj——管道计算内径m.二、塑料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2.6.9-3式中:Q——计算流量m3/s.三、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途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1.生活给水管网为25%~30%.2.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均为20%.3.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为10%.4.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第2.6.10条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应按下式计算:2.6.10式中: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kPa;hd——水带的水头损失kPa;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kPa;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应按消火所需的充实水柱计算确定; Az——水带的比阻、应按表2.6.10-1采用;Ld——水带长度m;B——水流特性系数、应按表2.6.10-2采用.水带比阻Az值表2.6.10-1第2.6.11条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2.6.11式中:hd——水表的水头损失Mpa;qg——计算管段的给水流量m3/s;Kb——水表特性系数.按式2.6.11计算后的取值尚应满足:对旋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245Mpa、对水平螺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128Mpa;当消防时、应分别不得大于0.049Mpa和0.0294Mpa.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第2.7.1条水泵的扬程和出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给水系统无水箱罐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二、给水系统有水箱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水箱进水所需水压和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当高位水箱容积较大、用水量较均匀时、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时流量确定.三、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扬程应满足气压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水泵出水量、当气压水罐内平均压力时、不应小于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四、生活、生产调速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生活、生产、消防共用调速水泵、在消防时其流量除保证消防用水总量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活、生产用水量的要求.第2.7.2条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泵、宜设一台备用机组.生产给水系统的水泵备用机组、应按工艺要求确定.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系统的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第2.7.2A条需增压的给水系统、在节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变频调速水泵.变频调速水泵电源应可靠、并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第2.7.2B条变频调速水泵应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起动的功能、其电机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第2.7.2C条变频调速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泵工作点应在水泵主高效区范围内.二、计算的用水工况宜在水泵流量——扬程曲线的右侧.三、调整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在高效区内可允许下调20%.四、当用水不均匀时、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并联配有小型加压泵的小型气压水罐在夜间供水.第2.7.3条水泵宜设置自动开关装置.第2.7.4条水泵装置宜采用自灌式充水.第2.7.5条室外给水管网允许直接吸水时、水泵宜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但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100kPa从地面算起.第2.7.6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计入室外管网的最小水压、并应以室外管网的最大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第2.7.7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应绕水泵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第2.7.8条设置水泵的房间、应设排水措施、光线和通风良好、并不致结冻.第2.7.9条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在其他房间设置要求时、应采用下列措施:一、应采用低噪声水泵.二、水泵机组应设隔振装置.三、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四、管道支架和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措施.五、必要时、在建筑上还可采取隔声吸音措施.注:消防专用水泵可不受本条限制.第2.7.10条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吸水管.水泵吸水管管内水流速度、宜采用1.0~1.2m/s.第2.7.10A条多台水泵共用吸水管时、吸水管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第2.7.11条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采取防水锤措施.对水泵设计为自灌式充水或水泵直接从室外管网吸水、吸水管上应装设阀门.第2.7.12条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如电动机容量大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大于100mm、应符合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二、如电动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其机组的一侧与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两台相同机组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彼此不留通道;基础周围应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三、不留通道的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个机组的突出部分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2m.第2.7.13条水泵基础高出地面、不得小于0.10m.第2.7.14条吸水井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其最小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水泵3min 的出水量.第2.7.15条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贮水池宜设吸水坑或吸水井.第2.7.16条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入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第2.8.1条用于水量调节和贮存的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生活和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按下列规定确定:一、调节水量应根据用水量和流入量的变化曲线确定.如无上述资料时、可根据最高日用水量的百分数确定:。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1.排水设备放置:应将各种排水设备(包括卫生器具、厨房排水设备等)合理放置并保证排水畅通。

2.排水管道设计:排水管道应采用合适的材质(如PVC、HDPE等)和合理的断面形状,采用合适的坡度,确保排水畅通且不易积水。

3.排水管道布置:应合理布置排水管道,减少管道长度、弯头和管道连接点,避免死角和盲沟。

4.排水设备通风:对于排水管道和设备,应设置通风装置,以防止污水回流和排气。

1.雨水收集和排放:设计合理的雨水收集系统,包括与建筑物屋面和排水设备的连接、雨水沟、雨水管道等。

2.雨水排放和处理:设计合理的雨水排放系统,包括雨水排放管道、雨水收集池等设备,以实现雨水的合理利用和处理。

3.污水排放和处理:设计合理的污水排放系统,包括污水管道、检修孔、检查井等,确保污水能够安全、有效地排放和处理。

三、附属设备设计规范1.水泵选型:根据建筑物需求和水压情况,选择合适的水泵,保证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热水器安装:热水器应安装在室外或通风好的地方,与燃气管道、烟道等设施保持适当的距离。

3.管道保温:对于容易结冰的管道,应进行保温处理,以防止冻裂和漏水。

4.消防设备:设计合理的消防给水和排水系统,保证火灾时的水源供应和排水畅通。

5.废水处理设备:根据建筑物的废水产生情况,设计合适的废水处理设备,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是建筑物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它对于建筑物的安全、健康和环保具有重要影响。

设计人员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设计,确保给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功能完善。

此外,设计人员还应及时了解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专业素养。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循环冷却水的含盐浓度与补充水的含盐浓度的比值。
2.1.32自灌 self-priming
卧式离心泵的泵顶、立式多级离心泵吸水端第一级(段)泵体置于最低设计启动水位标高以下,启动时水靠重力充入泵体的引水方式。
2.1.33水景 waterscape,fountain
人工建造的水体景观。
2.1.34生活污水 domestic soil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1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建筑中水。
1.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38立管 vertical pipe,riser,stack
呈垂直或与水平线夹角小于45°的管道。
2.1.39横管 horizontal pipe
呈水平或与水平线夹角小于45°的管道。
1横支管 horizontal branch
连接器具排水管至排水立管的管段
2横干管 horizontal main
热水管系与大气相通的热水供应系统。
2.1.82闭式热水供应系统 closed system for hot water supply
雨水管渠汇集降雨的面积。其计算单位通常以㎡或ha表示。
2.1.72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 gravity storm system
按重力流设计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2.1.73压力流雨水排水系统
按压力流设计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给排水设计规范
给排水设计是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在建筑的设计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给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给排水设计应有效排除排水管道内污物及污水和污物的排放;
3.给排水设计要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4.给排水设计应能及时达到要求;
5.给排水设计应考虑事故影响因素;
6.给排水设计如果涉及管道系统布置,应考虑安装难易程度和有效性;
7.及时实施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给排水设施的设计要求
1.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考虑采用合理的结构,使用简单、可靠的施工方式;
2.给排水系统的管道和弯头连接处,应采用耐磨、防腐蚀、耐压的材料;
3.考虑排水管道的布局应方便检查和维修;
4.考虑排水管道的净化设施,如污水池、排污检查口、排水井等;
5.排水管道应选用预制件、塑料件等,以减少施工过程涉水量,有效降低施工污染;
6.给排水管线应应用耐腐蚀、耐高温、耐摩擦的材料;
7.给排水设施的管道配置应考虑工程的结构,管道下设维护口;
8.给排水设施的连接应采用安装简便的方式;
9.优先选择采用模板和模具施工,减少施工过程涉水量及现场污染;
10.排水管道连接宜在现场组装;
11.应考虑排水管线的施工手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水、垃圾等污染物;
12.给排水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给排水设施的操作建议
1.给排水管道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避免不正当运行;
2.给排水设施的管道应使用专用清洁剂加以清洗,定期检查排水池、排水井等设施;
3.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运行异常;
5.由于工程设施复杂,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夜晚和紧急维护;
6.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损坏;
7.应注意施工中安全环保,避免污染环境。

以上就是关于《给排水设计规范》的内容,以确保工程的正确设计和正确的使用,我们应注意满足上述原则和要求,特别是重点关注安全和环保等工作,确保给排水系统能正常安全正常运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