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法律事务人才培养方案讲述讲解

法律事务人才培养方案讲述讲解

法律事务专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一)专业名称:法律事务专业(高职)、法学专业(本科)(二)专业代码:二、招生对象与学制(一)招生对象:具有本省高中学籍的毕业生(二)学制:全日制5 年三、培养目标及规格(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理论以及相关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并能够熟练掌握法律信息搜集与整理、法律问题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等基本专业能力。

能够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教育工作,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本科应用型法律技能人才。

(二)基本规格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的素质、知识和能力:1、素质结构(1)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以及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我学习的意识。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细致、严谨、严格保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有一定的社会交际能力,行为举止符合司法礼仪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文字表达等交流、沟通能力,善于倾听,善于进行文书材料分析,能够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观点和理由。

2、知识结构(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知识。

(2)熟悉各类诉讼程序。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以及国际法律法规。

(4)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备法律职业者特有的法律思维方式。

3、能力结构(1)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基本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2)具备具体案例的分析能力,能够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

(3)能够综合案件素材,根据法律和案件事实,拟草一般的法律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具备运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职业面向(一)就业岗位本专业的职业岗位主要面向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教育工作岗位。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案
一、建立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
二、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加强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需要具备高度的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素养,以保证他们在法律实践中能够遵守法律职业的规范和道德规范。

在培养方案中,应该设置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让学生了解法律规范和法律职业的道德要求。

四、加强国际化的法学教育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法律事务越来越重要。

因此,在培养方案中应该加强对国际法的教育,培养学生具备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能力。

可以通过引进外籍教师、开设国际法课程等方式,加强国际化的法学教育。

五、多种方式的评估和考核
在培养法律事务专业人才时,只有通过多种方式的评估和考核,才能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因此,培养方案中应该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论文写作等多种方式的评估方法,以确保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事务专业人才。

六、不断更新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领域的发展是非常快速的,因此,培养方案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更新。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培养方案评估和,收集学生和社会的反馈意见,以适应法律事务领域的变化。

总之,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事务专业人才需要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优秀的实践能力、高度的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素养,并加强国际化的法学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的评估和考核,并不断更新培养方案,才能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事务专业人才。

法律事务专业(商事法务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商事法务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商事法务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与代码专业名称:法律事务专业(商事法务方向)专业代码:690104二、招生对象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三、教育类型、学制与学历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三年学历:专科四、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一定的经济商务知识、熟悉我国的主要经济法律、能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经济商业法律事务和经济法律纠纷、熟练掌握处理商事法务必需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以及计算机操作技能、主要为公司、企业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服务的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及广泛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学生可参加法学专升本考试,提升学历层次。

五、人才培养规格(一)知识结构1、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文化基础知识;2、具有本专业必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3、具有相关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4、具有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基础知识;5、了解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学、历史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基本知识,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6、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具有自尊、自爱、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优良品质。

(二)能力结构1、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商事法律实务等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商务谈判、法律文件的起草、合同审核、法律档案整理和管理,民事纠纷调解、制作、司法调查、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基本实践能力;3、具有从事上述工作所需的写作、语言表达、普通话、礼仪和公共关系的处理及协调能力;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应用办公软件,达到国家计算机操作的相关等级水平;5、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查询法律法规、进行文献检索及收集查找其他资料;6、能够对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撰写论文、进行交流;7、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素质结构1、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良好的形象思维能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2、具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3、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4、了解心理学和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心理适应能力;5、了解体育运动和卫生保健基本知识,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

法律行业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行业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行业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第一章法律人才培养概述 (2)1.1 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2)1.2 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与挑战 (3)1.2.1 现状 (3)1.2.2 挑战 (3)1.3 法律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 (3)第二章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 (3)2.1 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 (4)2.2 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 (4)2.3 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 (4)第三章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 (4)3.1 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摸索 (4)3.2 法律课程体系的构建 (5)3.3 法律实践教学体系的创新 (5)第四章法律师资队伍建设 (6)4.1 法律师资队伍的现状分析 (6)4.2 法律师资队伍的培养与选拔 (6)4.3 法律师资队伍的激励与保障 (6)第五章法律人才培养中的素质教育 (7)5.1 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7)5.2 法律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7)5.3 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价与反馈 (8)第六章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 (8)6.1 法律实践教学的意义 (8)6.2 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 (8)6.2.1 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 (8)6.2.2 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 (9)6.3 法律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9)6.3.1 组织管理原则 (9)6.3.2 组织管理措施 (9)第七章法律人才培养的国际视野 (10)7.1 国际法律人才培养的经验与启示 (10)7.2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渠道与方法 (10)7.3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策略 (11)第八章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 (11)8.1 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构建 (11)8.1.1 体系建设原则 (11)8.1.2 体系建设内容 (12)8.2 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与监督 (12)8.2.1 评价体系构建 (12)8.2.2 监督机制 (12)8.3 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 (13)8.3.1 改进策略 (13)8.3.2 改进措施 (13)第九章法律人才培养与就业创业 (13)9.1 法律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的对接 (13)9.1.1 市场需求分析 (13)9.1.2 课程设置与就业导向 (13)9.1.3 产学研合作 (13)9.2 法律人才培养与创业教育的融合 (14)9.2.1 创业教育理念的培养 (14)9.2.2 创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 (14)9.2.3 创业资源整合与支持 (14)9.3 法律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的指导 (14)9.3.1 职业规划教育 (14)9.3.2 职业技能提升 (14)9.3.3 职业发展支持 (14)第十章法律人才培养的政策与制度 (14)10.1 法律人才培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14)10.2 法律人才培养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15)10.3 法律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与制度保障 (15)第一章法律人才培养概述1.1 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法律是维护国家法制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具。

2010级专科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0级专科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0级专科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法律事务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能够熟练运用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对经济金融法制和实务有一定了解,法律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修业年限基准学制为三年。

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

修业年限2—5年。

三、专业特色及培养规格(一)专业特色本专业教学以经济法为特色,注重法律专业学习与经济金融行业实践相结合,基础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能力并重,使学生熟练掌握经济法律法规和金融实务流程,具有一定经济实务工作能力;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培养规格及要求1.基本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对职业有较高的忠诚度和责任意识,具备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较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工作能力,身体素质达标,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人才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掌握法律及金融方面知识和能力,具有健康的学习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是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一线要求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具有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谦虚好学和与人合作的精神,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职业资格证书秘书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会计资格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司法考试合格证等。

(四)就业岗位与范围:四、毕业条件(一)学分条件:1.毕业最低学分为140学分,其中课内学分130学分,课外拓展教育学分10学分。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未来法律精英的蓝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学专业成为了热门学科之一。

为了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法律人才,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及评估体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明确培养目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度法律素养、扎实理论功底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具体而言,该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

2、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法律事务。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应对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

4、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二、优化课程设置为实现培养目标,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强化法学核心课程,确保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

2、增加交叉学科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其综合素养。

3、开设实践课程,如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4、重视英语能力的培养,开设国际法、比较法等课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学人才。

三、强化实践环节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

为此,我们应加强以下实践环节:1、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使其熟悉法律实务操作。

2、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让学生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3、组织模拟法庭比赛,让学生在模拟法庭中体验司法实践,提高其法律职业素养。

四、建立评估体系为了确保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

该评估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业成绩评估:通过考试、论文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

2、实践能力评估:通过实习报告、法律援助活动表现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实践情况进行评估。

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本科培养方案第一篇: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本科培养方案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统筹考虑本科与硕士、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专业学习与实务训练等连续培养的目标要求,培养面向未来、推动法治进步、适应多样化高端法律职业和国家法政机构人才要求,基础扎实、应用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能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参与立法活动、处理法政问题、制订公共政策、服务工商社会的高端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人格健全、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志存高远,具有崇高责任感的民族中坚。

毕业生以适应领域广泛和择业竞争力强为主要特点。

适宜从事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政府国际组织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法律事务的工作;高端律师、公证和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大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的法学教育、法律研究、法律实务的工作等。

二、专业培养要求1. 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遵循法学教育规律,以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和进度安排为规划,调动多元法学教育方法,利用专业教学场域,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实施渐进深入、循环认知、多元整合、高强度密集化的专业训练;针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生规模小的特点,实施以问题和案例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通过研讨式教学、探究式学习、研讨小组、模拟法庭演练、专业法律竞赛、诊所援助等形式,鼓励学生展开自主学习、研究性和实践性学习。

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律概念、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体系,形成高效整合信息、自觉运用法律思维进行精确的专业叙述与论证,以及雄辩的进行理论表达的能力。

通过通识教育拓宽学生人文社会知识视野,熟练掌握外语和计算机等工具性技能,学会运用其他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综合能力。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事务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法律实务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能在法律领域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1.法律理论基础:学生应掌握法律基本原理、法律体系以及法律思维方法,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

2.法律实务能力:学生应具备法律文书撰写、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等基本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一般法律事务工作。

3.专业素养:学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实践能力:学校应提供实践教学环境和实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培养课程及学时安排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课程主要包括法学理论基础、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法律实习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法学理论基础(200学时)该课程主要包括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内容,旨在使学生掌握基本法律原理,了解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方法。

2.法律实务(400学时)该课程主要包括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证据收集与调查、法律研究方法、法律逻辑等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3.法律职业道德(100学时)该课程主要介绍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引导学生正确履行职业职责,提高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4.法律实习(300学时)学生在校期间要参加长短期实习,实践运用所学知识和能力,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实践教学安排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安排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

具体实践教学安排如下:1.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在课程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如模拟法庭辩论、法律研究项目等,让学生参与其中,提升实践能力。

2.实习安排:学校与相关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使学生能够实际参与法律事务并与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进行互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修业年限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2.学制:全日制三年
3.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4.学历层次:专科
二、人才培养目标
法律事务专业是为基层法律事务一线工作岗位培养具有大专层次的文化、法律知识,具有法律咨询、民事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职业能力,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素质和警察素质,能够胜任基层法律事务一线工作人员。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准确辨认法律关系的能力、逻辑分析推理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能正确解决常见的法律问题,勤恳、踏实,服务于经济和司法领域的应用型、辅助型法律服务人才。

三、职业面向及职业能力要求
1、职业面向及人才培养规格总体要求
2、职业能力概述及课程设置
3、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四、主干课程介绍
(一)宪法学
课程性质:专业课
课程简介:本课程讲授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性质,国家形式,选举制度,尤其是中国的选举制度,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利用宪法基本原则来分析当代的宪法现象,能够在学习的基础之上,对于某些宪法性事件进行分析。

同时,本课程要求在学习过程当中不断结合中国现实,发现宪法问题,提出宪法性建议,并树立宪法至上、公民权利至上的观念。

同时,由于我国实行宪法的时间较短,在实践中也存在某些迄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进行积极的建设性思考。

(二)法理学
课程性质:专业课
先行课程:宪法、刑法、法律逻辑
课程简介:它以宏观、抽象的思维方法对法律现象进行理论思辩。

其主要容为:法的概念、本质及起源,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有法与经济、政治、道德、科技、教育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训练对于法的现象进行宏观、抽象思辩的能力;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主要容;培养较好的法学理论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理论及研究应用功底。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课
先行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原理与实务、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简介:该课程集实体性、规性和程序性为一体,分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部分,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行政诉讼法是保证行政法贯彻落实和发展完善的最重要的程序法,两者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本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行政行为、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等理论知识。

对于帮助学生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课
先行课程:宪法学
课程简介: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属于公法,本课程以刑法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其总则和分则规定为基础进行展开研究。

在刑法总论中,主要阐释刑法的概念、涵、性质、任务、以及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的效力与方法、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概念、刑事责任以及有关犯罪认定和刑罚适用的一般原理、原则和制度;在刑法各论中,主要阐释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概念、构成要件及处罚。

该课程着重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的能力。

(五)刑事诉讼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课
先行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原理与实务、司法文书
课程简介:本课程主要介绍刑事诉讼应遵循的原则,刑事管辖制度、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容。

通过学习,使学生明确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价值,提高人权保障意识;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掌握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性规定和法律针对某一诉讼行为上的具体规定,为将来从事司法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六)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课
先行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法律逻辑、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简介: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属于私法,是市民社会最基本的法律规,它以意思自治为其核心理念,强调私主体的自由和权利。

本课程以研究民法的一般理论问题为己任,是学习公司法、合同法、亲属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的理论基础。

完整的民法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知识产权等容。

在教学安排上,设置了民法总论、民法分论两部分,民法总论主要围绕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编排,具体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权利客体、
民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等容;民法分论包括人身权、物权、侵权责任等,债法、婚姻家庭法和知识产权单独开设课程。

(七)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课
先行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原理与实务、司法文书
课程简介:本课程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实施客观规律的一门科学。

它包括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任务、当事人制度、诉与诉权制度,证据制度、第一审程序、上诉程序、特别程序、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等的研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给学生打下比较扎实的理论研究根底,使其能在民事诉讼中运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民事诉讼理论。

(八)合同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模块课
先行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简介:本课程合同法的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

总论部分主要介绍合同法总则容,同时阐述了合同法学的基本理论;分论部分主要根据《合同法》对有名合同的规定,阐述了几种重要的有名合同,主要介绍了合同的概念、性质、订立的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学生可以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可以了解合同法理论的发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最大特点在于与企业、经济关系极其密切,应用性非常强,应突出锻炼学生的应用能力。

(九)公司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模块课
先行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课程简介:本课程是以我国各商事法律规为基础,全面介绍商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并详细阐述商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

主要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容。

在学习过程中,还应当掌握效率、公平、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理念,并注意体会商事法律制度在科学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关系、规市场行为和维护经济秩序方面所采用的方法。

(十)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模块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原理与实务、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简介:本课程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重点介绍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宏观调控法和经济监督法等法律制度。

具体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险法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为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下基础。

五、课程体系设计
(一)各学期课程时间分配表(单位:周)
(二)教学进程表
下载可编辑
(三)课程结构
六、毕业要求
毕业生标准:
1、按规定修满课程
2、按规定完成了了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按要求完成了毕业设计或实习总结的撰写。

3、经过集中专业技能训练或实训,达到了学院制定的本专业技能标准。

4、获得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应用能力A、B级证书。

5、取得“任一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德、智、体、美考核合格。

达到以上五条要求,方成为合格的毕业生,予以发放毕业证书。

.专业.整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