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村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富村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富村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富村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1、农村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审批流程图

实施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O

2、农村居民住宅开工审批流程图

实施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O

3、一孩《生育证》审批流程图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4、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图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5、暂住证办理流程图

4、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图实施依据:《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6、使用原有农村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

审批流程图

实施依据:《土地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7、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承包经营批准流程图

实施依据:《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8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承包经营批准流程图

实施依据:《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9、婚姻(结婚、离婚)登记流程图

实施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0、流动人口《婚育证》审批流程图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携带新

11、出生落户登记流程图

生儿医学证明(无医学证明的,凭村(居)委会开具的出生证明和母亲或父亲的户口簿向派出所申请。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2、死亡注销登记流程图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3、身份证办理流程图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4、农村五保户审核流程图

实施意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1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流程图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第二、三、二十二条

16、二孩《生育证》审核流程图

实施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生

16、二孩《生育证》审核流程图育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17、民用爆炸物购买审核流程图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8、残疾人证审核流程图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核流程图

实施依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0、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

审核流程图

实施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O

2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 (一)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1) (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4) (三)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 (7) (四)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 (9) (五)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 (11) (六)海员证核发 (13) (七)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15) (八)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18) (九)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 (21) (十)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23) (十一)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26) (十二)船员服务簿签发 (31) (十三)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33) (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35) (十五)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37) (十六)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39) (十七)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41) (十八)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43) (十九)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45)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 (一)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3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进出港口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一、受理方式:书面 二、办理期限:国际航行船舶1个工作日,国内航行船舶当场办理。 三、受理部门:基层海事处或分支海事局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和查验,基层海事处负责船舶签证 四、许可机关:基层海事处或分支海事局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和查验,基层海事处负责船舶签证 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 六、提交材料目录: (一)国际航行船舶: 1.总申报单; 2.船舶概况表; 3.货物申报单; 4.船员名单; 5.旅客名单; 6.危险货物舱单;

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XX市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备案流程图 城市建设项目转报流程图 (种植业、林业、畜牧、海洋渔业、水利)项目备案流程图 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 农业、水利项目核准流程图 交通类: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机场扩建项目 能源类:风电站、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流程图 (省政府划分的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属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交通类:铁路、公路、独立公路桥梁、水运、新建机场 能源类:火电站、燃煤热电站、风电站转报流程图 (属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工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商贸流通项目转报流程图 利用外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利用外资项目转报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转报流程图 高技术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转报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高技术产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社会事业项目备案流程图 申请省以上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转报流程图 申请市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流程图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流程图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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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 | | | | | |

城市建设项目核准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服务指南

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服务指南 一、税收违法行为处理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职权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全文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全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5号)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第十款第二项,第十三条 【业务概述】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处理、跟踪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状态并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终结审核。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理需要,选择相关的流程进行具体处理。 【办理规范】 1.登记 在税收管理各环节发现相对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时,办理人员应首先对税收违法案件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填制《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再依法进行相应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理。 2.处理 处理人员根据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需要,对应进行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并制作《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跟踪表》,完成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跟踪管理。 (1)责令限期改正 如果需要对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税收违法行为时,进行责令限期改正业务处理。 (2)责令限期缴纳税(费)款

行政审批流程图

行政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符 合 法 定 形 式 申请材料不符核

企业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申请人到登记场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3、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4、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收到原件当场(到登记场所提交的)或15日内(邮寄提交的)作出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一致)或不准予(原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登记的决定;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原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5、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6、承诺时限: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30日)内办结;内资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外国(地

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内办结。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流程参照企业登记流程。

广告审批流程图

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程序流程图 注:1 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予以受理。不需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2、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没递交的不予受理。3、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4、承诺时限: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法定为15日)办结。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前期工作(征询部门:国土部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询部门:维稳部门) 1、项目审批阶段 政府投资类 政府投资类 发改部门、建设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规划部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1 1 1 1 1 1 国土部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核发 '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己批准的建 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项目?不 需用地审批) 1 1 1 J 1 1—厂 1 1 1 环保部门 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 件 1 1 1 1 1发改部门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1 发改部门、建设主管部门 I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 案)审批 企业高效项目备案类 发改部门(经信部门、外经贸部门、建 设主管部门) 权限内分管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 发改部门、经信部门、外经贸部门、建 设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准备案文件(上述四单位按项目管理权 限确定牵头部门) 注: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 牵头部门实行备案后,再办理有关规划 选址、用地预审和环等审批手续。 在项目审批阶段涉及人防、地震、 地名、命名、概算评审、国家安全、文 物、港口、河道、水利,排水、园林绿 化、用海、防雷、气候可行性论证,非 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设立条件评价等事项的,由牵头 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 中 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 实行并联审批 由建设单位征求意见 1.依法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征求意见的 事项 2.涉及市级以上部门协调的事项 3.审批时间难以控制的事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咨询服务 1.修详规电子报批规划指标技术审查。 2.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工程。3?涉及 园林(绿化用地)、国土(物管用房)、 电力(变电站等)、交通(公交站场)、 民政(社区用房)、教育(幼儿园、中小 学配套)、消防(消防通道设置)等部门 相关公共服务配套需征求意见。4.市规 划局:修建性详细规划咨询服务

草原征占用审批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五、草原征占用审批 ——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临时占用草原审核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订,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公布,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定,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市辖区未设立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地级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性质,即草原的农用地属性不变,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无需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

(二)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权属,即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定临时占用草原合同。 (三)临时占用草原只是临时改变草原用途,临时占用期落后,用地单位应及时归还并恢复草原原由用途。 (四)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上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截止目前为止,贺州市尚未有因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项目的申请,相关工作也未能开展。)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因建设需要征用、使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材料 (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二)草原权属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四)草原植被恢复方案 (五)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等补偿协议。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最新项目审批流程图

营口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流程图 项目单位申请 绿色通道窗口确认(1个工作日) 绿色通道项目联合审批领导小组联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处窗口,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放线任务书 (规划处窗口,1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许可审批 (国土资源局,4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处窗口, 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建设窗口,5个工作日) 工程设计方案与施工图核对(规划处窗口,3个工作日)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窗口,10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窗口,1个工作日) 项目备案、核准通知 (发改窗口, 1个工作日。) 项目初步方案设计(总图、平立剖面图、效果图) 防雷装置 审核(气象 窗口,2个 工作日) 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 质量监督站窗口1个工作日 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窗口1个工作日 安全监督申请受理书 建筑安全监督窗口1个工作日 开发项目审核(开发办窗口,1个工作日) 注: 以上工作时限为开发区审批权限内项目,手续完备费用交齐时限 工程图纸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局窗口,2个工作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窗口,3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意见(3个工作日)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卫生局窗口,2个工作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 局窗口)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 开发建设项目发改委立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 3、发改局项目批复文件 4、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征地图、用地界限图、用地规划平面图)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及摘牌公告复印件(含土地局农转用批复文件)(划拨土地) 6、规划设计条件 7按规划审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1、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制备案制)或申请报告(核准制)原件一份 3、环境影响评估文件(报告书五份、报告表四份、登记表三份)及电子版一份;技术评估意见一份 4、发改局项目批复文件(1、审批制-立项批复2、核准制-核准受理通知3、备案制-备案确认书)原件一份 5、国土资源局出具的(1、出让土地-土地确认书2、划拨土地-政府批件3、指定土地-预审意见)一份 6、规划局出具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和用地规划条件各一份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批申请表(2份)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1份原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1份)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 5、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个人身份证(1份) 6、发改局项目批复文件(1份) 防雷装置审核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施工图设计) 3、公司营业执照 4、总规划平面图、结构施工图、基础平面图 5、全套电器图纸 6、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7、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窗口办事须知 审批项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批要件:须提供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发改局项目批复文件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6、消防设计文件 审批程序:窗口收件---审核---窗口发件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6元/㎡ 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审批要件:须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章) 组建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为划分二级学科的(专业组),指天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

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松江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1——

说明: 1、行政审批流程分为6个主要环节:企业设立、土地储备、土地出让、设计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 2、设计方案审核(★):除特殊项目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区规划土地局在《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简称《合同》)中注明是否免于审核,对于免于审核的,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相关部门以《合同》作为审查依据。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项目,取消征询环节,区规划土地局直接进入方案审批。 3、并联审批 ①企业设立环节: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区税务局、区质量技监局及可能涉及前置审批的区经委、区商旅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区交通局、区文广影视局、区环保局等12个部门并联审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②土地出让环节:由区规划土地局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区交通局、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或区农委、区水务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民防办等13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③设计文件审查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征询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抗震办、区民防办、区气象局等10个部门意见,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④竣工验收环节: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消防支队、区交通局、城建档案办、区气象局等8个部门联合验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告知承诺 除用途及危害因素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外,卫生学评价审核实行告知承诺。 节能评估和项目立项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在受理项目立项核准时,对环评批复等评审评估审批意见实行告知承诺。 5、环评审批( *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对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6、节能评估( ** )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的节能评估分类管理,对执行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的项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对执行节能登记表的项目,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7、危化项目安全评价( *** ) 仅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实行安全评价审批,按国家新规定,法定时限为45日。 ——3——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 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 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用地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备案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登记表,直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填写,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获得备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便民服务大厅事项服务指南流程图

林权证申请事项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 行政权利名称:林权证申请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审批范围和条件: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林权现地调查表。 3、林地位置图(map绘图,市级统一gps参数)。 4、林权权利证明:内蒙古制式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国土使用证、造林协议、转让合同、其他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5、林权登记权属证明。 6、公示单及远近景照片各一张 7、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办事流程:。 1、申请; 2、勘测; 3、审查;

4、公示; 5、发证。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林权证申请表到林业站提出申请,由林业站勘 测完成,电脑填制。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相对人权利:林木、林地权利人 咨询电话: 受理地址:

林权证办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权力编号: 合管办补发合作医疗证服务指南承办机构: 行政权利名称:合作医疗证补发、合作医疗缴费凭证补办 法律法规依据: 审批范围和条件: 1、参加合作医疗的参保居民。 办结时限:当日 申报材料:合作医疗户主身份证 办事流程:1、受理 2、审核 3、补发合作医疗证 4、办结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咨询电话:0476- 受理地址: 单位名称: 权力编号:

乡合管办业务流程图 单位名称: 权力编号:

城乡低保救助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承办机构: 行政权利名称:城乡低保救助服务 法律法规依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271号) 2、《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文件) 审批范围和条件:凡持有本乡镇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乡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报材料: 1、《赤峰市松山区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三份; 2、户主书面申请报告三份; 3、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三份; 4、户主1张彩色1寸照片; 5、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家庭三个月的水费、电费、通迅费原件;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的实质是对行政相对人行为真实性进行审查。本文将介绍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1) 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市路政支队对行政审批工作和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支队组建了行政审批科,选配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行政审批科长为首席代表,支队签订了授权书,授予行政审批科科长行使路政管理许可事项的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审批印章使用权。完成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基本上实现了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 二、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办理 支队行政审批科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支队领导和市政务服 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落实路政管理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负责路政管理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制证)取件。路政管理许可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将法律依据、申办条件、申办资料、承办时限和收费依据及标准向申请人祥细说明,耐心解答所

提问题,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对经审查受理的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支队行政审批科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验论证,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颁发许可手续,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xx年8月,共办理路政管理许可事项247件。其中:当场办理的即办件226件,经过现场勘查的承诺件办理21件。办结时间比法定时限提高了72%,现场办结率到达95%以上,按时办结率到达100%。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的工作要求。 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科工作制度 支队在运行实践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中,对行政审批内部管理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结合今年7月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政务服务三个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规范实施路政管理许可行为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及监督管理的“链式”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人员正确、依法履职。使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各环节紧密相扣,流畅运作、作用突出,管理规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需要现场勘察、评估论证的,由行审科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评估论证后在4个工作日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确保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执行和落实。 四、加强管理,增强服务

“免税商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23004 免税商店设立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 发布日期:2018年7月 实施日期:2018年7月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1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三)“免税商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二、适用范围:办理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程序、需提交资料等,适用对象为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

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开办免税商店业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向海关提供免税品出入库、销售等信息; (四)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申请设立口岸免税商店的,口岸免税商店所在的口岸年进出境人员应当不少于5万人次; (五)具备包括合作协议、经营模式、法人代表等内容完备的企业章程和完备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情况说明。 八、办理流程: (一)材料受理。申请人向海关总署递交材料(口岸进境免税商店设立由免税商店所在直属海关代收材料)。 (二)海关总署受理后进行审核,征求相关海关意见。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 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 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 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 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行政审批系统

行政审批系统建设 1.1建设目标 建立一个合理、开放和基于标准应用开发平台,在平台上建立各应用系统,而且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逐步完善和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应用系统,在统一应用开发平台上构筑一体化网络应用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应用架构通过设定好的业务规则,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同标准流程相结合,为各级政务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高效的电子政务平台,有效的提高主管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同时系统对于其他多级应用预留的接口,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联动系统。 1.2建设任务 建立行政审批系统,满足对社区政务的业务处理,通过先进的平台设计和架构技术,实现市、县多级的业务处理、联合审批等功能。 通过数据交换实现省、市、县三级的上报件、联办件、退回件等三级联动业务需求,达到部门协同办公,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公流程,降低办公成本的目标。 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便民服务事项库、法律法规库,对全市所有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审批过程、办理结果等信息数据进行沉淀,达到能够详细记录每笔业务的处理过程,包括经办人信息、承办人信息、收文信息、发文信息、回执信息、数据交换信息等,可以在事后进行查证、复核时再现当时的办理情况。 1.3方案实施的效益 1、方便公众办事:开创全天候非接触政务服务模式,实现“零距离”服务,缩短办理期限。 2、反馈及时,实现良好的互动性:办件通知及时多样,公众可以随时查询办理情况,提高公众对行政审批机关的的满意度。 3、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各项审批的要求和程序公布,促进了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4、建设统一的审批文档库和审批办公系统,实现了证照共享、跨部门多岗位的协同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工作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杜绝工作推诿和职权滥用现象,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过程监控与督办,方便领导监管;改进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1.4业务模式设计 1.4.1审批数据的存储规则和布局 全市网上审批是一个大规模的分布式应用,信息量庞大,数据共享机制复杂,所以数据的存储布局是首要的考虑。审批数据的存储规则应为:行为在哪里发生,数据就存储在哪里,数据维护和管理的职责就定位哪里。审批子流程在哪个委办局运行,该流程中发生的一切数据就自然存在该委办局的业务中;主流程在哪个平台运行,主流程的数据就存储在哪个平台中。 存储在审批协同平台数据库的审批数据需满足领导监管和查询统计的需要;系统运行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数据将是政府的宝贵财富,是将来建立数据仓库,支持领导决策的宝贵资源。 市级平台也接受单体型审批事项的申报,然后直接转到相应委办局去办理,办理结果经由市级平台反馈到在线服务平台给申报者,同时在审批协同平台数据库中保存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独立建设审批系统的市级部门内部受理的审批事项,需要到市级平台进行备案,在审批协同平台数据库中保存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 1.4.2基本审批过程的实现 公众通过在线服务平台网站等渠道提交的各种办理请求,传递到政务网后,市级平台根据管理权限和业务类型选择启动预设的相应审批主流程进行调度,相关委办局和县(区)级部门通过政务网接受办理信息,转到内部办公平台,进行业务处理。市级平台上的预设工作流程以委办局办理活动为基本环节,一个部门的审批任务完成后,由市级平台统一调度到下一个审批环节,同时将当前环节的办理结果信息及时反馈到市级平台,由市级平台异步传递到在线服务平台,供申报者查阅,以了解办理进度。

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

“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 一、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 登录网站客户端后按流程通过网上提交: (1)、《场地预约》; (2)、《公告信息》、《公告内容》; (3)、《变更时间》、《变更内容》; (4)、《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2、政府采购项目: 登录网站客户端后按流程通过网上提交: (1)、《预告内容》、《相关附件》; (2)、《场地预约》; (3)、《公告信息》、《公告内容》; (4)、《变更时间》、《变更内容》; (5)、《中标信息》、《公示内容》。 3、水利、公路项目: 登录网站客户端后按流程通过网上提交: (1)、《项目登记》; (2)、《标段划分》; (3)、《场地预约》; (4)、《招标公告》; (5)、《变更公告》; (6)、《中标结果公示》。

网上提交《项目登记》后,需提交书面资料: (1)、《项目备案表》一份; (2)、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企业信息库入库(书面资料各一份): (1)、《诚信承诺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CA锁办理(书面资料各一份): (1)、《公司证书申请表》; (2)、《单位授权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基本流程

3、水利、公路项目:

4、企业信息库入库、CA数字证书办理: (1)、登陆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218122545.html,)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 (2)、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3)、仔细阅读网员协议,点同意继续; (4)、输入登录名等信息,输入完成后系统自动检测登录名是否已存在,若出现:“登录名已经被注册,请更换登录名”信息,则重新输入其他登录名进行登录。(单位名称信息的输入类似)选择“用户类型”,输入验证码,完成后点击确定,完成网员信息的填写; 注意:“用户类型”可以同时勾选几个; (5)、点击确定,显示“新增网员信息成功”; (6)、点确定登录,这时您的登录身份即为“投标人”; (7)、填写“基本信息”,提交验证,显示“待验证”,便可携带资料来现场办理诚信库、办理CA数字证书。

区地方志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区地方志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查阅地方志资料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 、《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地方志有关内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和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 二、承办机构 县地方志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合法社会组织 五、服务材料 个人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带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申报材料交区地方志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由机关办公室调出相关资料以供查阅。 七、服务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区地方志办公室。 电话: 、志鉴编纂、开发、研究指导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地方志文献的开发、研究。县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提供业务指导。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国办发〔〕号)三(二)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等的业务指导。 二、承办单位 区地方志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从事地方志与年鉴有关的社会研究的团体及个人。 五、申报材料 .研究课题简要说明; .社会团体要提供单位证明及法人证书; .个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六、服务流程

XX市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模板】

**市“一次办好”事项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条件 (一)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停止供水审批: 1.因工程施工或设备维修,确需停止供水。 2.工程施工、设备维修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申请人提出确需停止供水的项目方已得到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的认可(不可抗力发生事故造成停水除外)。 4.已制定工程施工或设备维修的实施方案。停水时间原则上应避开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并科学安排停水时间,减少对用户的影响;停水范围应当严格控制,避免发生大面积停止供水现象;停水计划应主动避开县内大型活动、重点保障活动时间和区域。 停水时限严格按社会服务承诺的规定执行,生活用水停止供应超过三天的,临时供水方案及工程施工、设施维修施工方案和保证按计划恢复供水的措施可行;停止供水的时间及影响范围,经批准后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户或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不可抗力发生事故造成停水: 1.及时告知用水户或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写明停水原因及恢复供水时限。 二、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查--作出决定 三、设定依据 1.《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七 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 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2.《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3.《**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单位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办事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五、申请材料样表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附件1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统计表部门简称部门全称组织机构代码 系统建设部门姓 名 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负 责 人 联 络 人 技 术 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件2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部门(盖章):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事项是否 属于并联 审批类: □是□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是 □否 是否需要 收费 □是 □否 是否出证 办结 □是 □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 个人类□企业类 □个人类 □其他类 审批事项 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规定办理时限()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包括分管领 导)领导办公电话及手机 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承办人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受理地点受理 人员 受理人办 公电话及 手机 审批环节 (如受理-承办-审核- 批准-办结)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申请表格名称(附样表) 审批最终决定 机关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名 称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 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如该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填写下表: 收费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金额)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填写说明 1、此表主要了解审批部门每项行政审批的情况。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参照最新《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每一审批事项小项填一份表格。 2、审批事项中如有子项的,请在“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一栏填写相应的业务子项。如:企业核准登记这一许可项目中含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5个业务子项,就拆分为5个事项分别填写表格。 3、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如该审批事项属于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领域的审批事项,则填写“是”。 4、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指审批事项申请人属于个人还是企业,如果两者都有就全勾选上,如有其他类别请注明。 5、审批事项类别: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确定的审批事项类别为准。 6、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指有权批准该审批事项的领导。 7、审核业务科室:指审核该业务的主要科室。 8、承办人:指承办该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所涉及的承办人员都可以填上去。 9、受理地点:指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地点。 10、审批程序:指完成该项审批业务需经历的所有环节过程描述(如受理、初审、复审、检验检疫、验收、听证、培训、考试、公示、收费、发证等环节)。 11、规定办理时限:指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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