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资格认定制度

合集下载

处方制度

处方制度

处方制度
1、具备执业助理以上医师资格者方有处方权。

2、配药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
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3、遵照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诊所一般不适用毒,剧、麻
药品。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
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改正。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
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医用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等。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
改医生必须在土改出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在左上角加“急”字样。

7、药品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布的药品
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生在剂量旁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以通用单位
(如克<g>、毫克<mg>、毫升<ml>或片、丸、粒、支、瓶等),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至少保存两年,特殊病人处方应长期保存,到期登记
的处方可经卫生所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卫生所负责人或村委会检查处理。

11、调剂人员有权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5.《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三、名词定义1.处方:是指由医院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具有处方调配、审核资格的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2.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内容(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师具有处方审核资格。

(二)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三)处方审核应以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为依据。

(四)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适宜性审核。

1.合法性审核(1)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2)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医院取得处方权。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医院为了规范医师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了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

下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1. 处方权限1.1 医师处方权的范围按照《医师法》规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师具备开具药物处方的权限。

除草药外,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西药和中药处方。

1.2 处方权的限制医师在开具处方时需遵循诚实、严谨、负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不得开具禁止使用的药物或剂量过大的药物,以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医师要在合理范围内开具处方,不得开出无必要的处方药。

2. 处方管理流程2.1 处方开具医师在诊断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用药需求,开具相应的处方。

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医师姓名和资格证号等基本信息,以及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和购药数量等明细。

2.2 处方审核医院设立药学部门负责处方的审核工作,包括对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判断处方是否符合医学常识和规范。

若处方存在问题或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审核人员会与医师沟通讨论。

2.3 处方核对药师在配药过程中,需要与处方进行核对,确保所配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与处方一致。

如发现差异,药师应立即与医师或药学部门联系,以便及时纠正错误。

3. 处方管理制度3.1 处方备案医院对所有开具的处方进行备案管理,以备药事管理、医保结算等需要。

3.2 处方查询患者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医院内部的处方查询系统,查询患者的处方记录。

这有助于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医疗质量评价。

3.3 处方审查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查机构,负责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定期或随机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药物选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滥用、重复用药等问题。

4. 处方违规处理4.1 处方违规的认定处方违规包括开具无必要药物、剂量不当、频繁更换药物、超量开药等行为。

当医师的处方行为被认定为违规时,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开具处方权的审批管理的制度规定。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滥用抗生素和其他药物,提高医疗质量和效果。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处方权的授权:医务人员需要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获得开具处方的资格。

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只有具备资格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才能开具处方。

2. 处方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药事管理部门或处方审核委员会,对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剂量和用法等,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处方记录和统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处方记录和统计制度,记录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等。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了解处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处方行为。

4. 处方指导和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处方指导和培训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药物治疗水平和处方标准。

指导和培训的内容包括药物选择、剂量计算、用法用量等,以及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普及。

5. 处方纠错和惩处:医疗机构应建立纠错和惩处机制,对违规开具处方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纠错包括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点评和更正,惩处则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通过实施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提高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健康。

处方权管理制度范文(6篇)

处方权管理制度范文(6篇)

处方权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师处方权的管理,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对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修订如下:一、医师申请处方权的条件:1.必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

2.完成住院医师培训一年,考核合格,具有从事医疗活动的水平和能力。

3.通过医务科组织的医师处方权相关知识的培训考试。

4.所在科室主任同意。

5.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新调入医师,必须申请变更执业地点,并符合3、4条规定后,授予处方权。

二、医师申请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条件:(一)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

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药房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考核后,提出申请,由医务科授予其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师获聘(卫生局正式文件)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后,通过药房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考核,提出申请,由医务科授予其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担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的医师,为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医师申请麻醉药物处方权的条件:1.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药房组织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考核,经本人申请,科室主任同意,分管院长批准后,医务科授予其麻醉药物处方权。

2.担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的医师,为满足恶性肿瘤病人止痛治疗的需要,授予其开具麻醉病历的处方权。

四、医师申请和取得处方权的流程。

医师个人书面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医务科/药房组织考试→分管院长签字→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医务科备案(签字留样)并通知相应科室→医师行使取得的处方权。

五、处方权管理1.药房负责对医师处方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对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责任医生批评指正和经济处罚,如果医师书写的处方经常出现问题或问题严重时,可向医务科通报,建议暂停或取消其处方权。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八、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
8.1法律责任
(1)医院、医务人员违反处方管理制度,造成患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开具、审核处方的行为进行查处。
8.2争议处理
(1)患者对处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医院提出,医院应认真听取患者意见,并及时处理。
(2)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公正、公平地处理处方相关的争议。
3.1处方药品的选择
(1)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个体情况,合理选择药品。
(2)优先选择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非基本药物和特殊药品的使用。
(3)对新上市或进口的药品,应充分了解其药理作用、适应症、不良反应等信息,经评估后方可使用。
3.2用药剂量的调整
(1)处方中药品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避免剂量过大或过小。
(1)处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开具日期等内容。
(2)处方开具应遵循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避免过度医疗。
(3)处方字迹应清楚、规范,不得涂改。
1.3处方审核
(1)药剂科应设立处方审核岗位,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处方权、诊断与用药的合理性、用药禁忌、剂量及用法等。
七、处方外流与远程医疗服务
7.1处方外流管理
(1)医院应制定处方外流管理制度,明确处方外流的条件、程序和责任。
(2)处方外流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7.2远程医疗服务
(1)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远程处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远程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相应的处方权,并对远程开具的处方负责。
(2)药品储存应遵循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最新版)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最新版)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一、申请条件:凡获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的医学生,正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予以注册,在本单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业务技术人员,均可在本单位申请处方权。

二、审批权限:由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后予以审批,必要时报主管院长同意。

三、审批程序: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考核签字。

填写《医师授予处方权资格审核表》及《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资格审核表》。

四、各部门在医德医风、理论水平、操作技能、专科水平等各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合格者方由医疗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然后到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药事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处方权,进行签名留样,并将审批样本分别送至门诊、病房药房、医疗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

六、药事管理部门将审批样本予以登记备案后,申请人即获得普通处方权,并按照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七、进修医生表现优秀者科获得临时处方权。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一、术前管理:1.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患者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一、处方权的申请条件。

1、住院医生必须取得医师执业之后才可以申请。

2、进修医师须在医院进修满3个月,独立完成10份以上住院病历,并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有时限的处方权。

3、研究生进入临床阶段完成10份以上住院病历并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可以申请。

二、处方权的申请程序。

1、由科室对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临床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到医务部领取“处方权审批表”,本人填写完整并由科主任签署同意授予处方权的意见后,送医务部审批。

2、医务部根据科室的考核结果,并对其医师执业资格进行审验后,在“处方权审批表”上盖章,并报院长审批。

3、住院医师、研究生的处方权最终审批权在业务院长;进修医师的处方权最终审批权在医务部。

4、经审批合格后,处方权审批表一联交药事部,一联留医务部存档。

三、处方权的终止。

1、医师的处方权一经批准,其在院内的处方权期限与
其在医院从事医师工作的期限相同。

其处方权的终止仅限于该医师不能胜任本职业工作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的情况下,经院领导、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2、进行医师、研究生的处方权按处方权授予的时限自动终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师处方资格、药师调剂资格认定制度
一、执业医师处方资格、药师调剂资格审批制度
一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执业医师注册;经注册并被医院聘任的医师,医院授予本院普通处方权;
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通过药师资格考试的药学人员聘任后,医院授予普通处方调剂权;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取得处方调剂权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医务科、药剂科留样备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离我院后,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四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药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医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授予药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通过本院医务科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授予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师授予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权;
五医院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药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及时报送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六医院每年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医师处方资格、药师调剂资格审批程序
一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由医务科负责对执业医师进行注册;经注册被医院聘任后,医院授予医师普通处方权;通过药师资格考试药学人员,经医院聘任后,授予普通处方调剂权;
二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学习人员的药品处方权及有效期限由医务科认定;
三医务科负责医师处方权限、药师处方调剂权限的登记、备案、管理;
四医师处方权、药师调剂权签字式样,应在医务科、药剂科留样、备案;
三、医师处方资格、药师调剂资格签名留样登记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按科室将医师处方权限资格造册登记,包括、登记日期、医师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工作时间、来院时间、职称、处方权限及分类、签名式样、备注;
二医师填写签字卡片;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签样、参加工作时间、职称、处方权限、科室、签样日期;用黄、红两色区分普通处方权限、麻醉处方权限;
三医师处方权限登记簿原样留医务科备案;复印册及医师签字卡片送药剂科门诊药房、住院药房、草药房各一份留样;
四新增人员在医务科备案后,送医师签字卡片到药剂科相关部门,并在医师处方权限登记簿登记;
五医师因故退休、调离、外出进修、停职等停止权限者,医务科及时停止其在本院处方权,并由本人持“停止处方权限介绍信”到药剂科及相关部门及时办理手续,终止使用处方权限;
六药师调剂权限需签字留样,并在医务科、药剂科备案;因故停止权限者,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