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鉴定事项和收费标准

河南司法鉴定事项和收费标准
河南司法鉴定事项和收费标准

附件:

河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法医类

二、物证类

序号收费项目

计算收费标准

备注单位(元)

(一)文书鉴定

1笔迹鉴定项1000

2印章印文鉴定项1000

3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项1200涉及财产案件的,鉴定标的额不超过10万4文件制作方法鉴定件1200元的,按所列收费标准执行,超过10万元部分,5印刷机具鉴定件1200可酌情增加收费,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项2200

7朱墨或文子时序鉴疋项2200

8变造文件鉴定项1200

9污损文件鉴定项1200

10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件1200

11字迹压痕显现件1000

12文书物质材料鉴定项1000

(二)痕迹鉴定

涉及财产案件,收费办法同上。

13手印鉴定枚

800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4足迹鉴定枚680

痕迹鉴定均以检材数量为单位基数,不计样本数量。

15工具痕迹鉴定个850同上16弹头弹壳痕迹鉴定枚880同上17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支1000同上

精品文档

18弹道分析鉴定例1000同19枪弹检验建档支200同

20动物蹄迹痕迹鉴定枚780同

21整体分离痕迹鉴定件630同

22钥匙痕迹鉴定件640同

23纺织品痕迹鉴定件650同

24玻璃破碎痕迹鉴定件650同

25牙齿痕迹鉴定件850同

26唇纹痕迹鉴定个650同

27皮肤纹痕迹鉴定个850同

28耳廓痕迹鉴定个650同

29车辆轮迹鉴定个850同

30车辆痕迹鉴定辆1000同

31机动车辆号码化学显现组380同

32痕迹显现件400同

33实物照片与实物同一鉴定件600同

34物体爆破(裂)痕迹鉴定件1000同

35常见炸药鉴定项1000同

36导火索、导爆索鉴定段800同

37火雷管、电雷管鉴定段1000同

38制式手榴弹、手雷鉴定项800同

39爆炸装置鉴定项2000同

上三)微量物证理化检验鉴定

40

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成分检验

(定性)

样本460

41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比对检组1000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黑价联〔 2010 〕 98 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9]2264 号)的规 定, 结合我省实际,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省司法厅制定了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二 O

一 O 年十二月一日 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面向社 会提供有偿司法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 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 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 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 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六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条 司法鉴定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管理。 列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 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应当报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黑龙江 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收费 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属于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 定,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列收 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 10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 1% 收取;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教学文案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 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床日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第一瓶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 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市、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以 下简称《决定》 ) ,规范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活动及审判机关委托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司法公正, 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编制、公告《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以下简称《名册》 )是《决定》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关系到《决定》的有效实施,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司法行政部门应及时编制、公告《名册》并送省内各级法院。 各级法院因诉讼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时, 应本着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方便当事人的原则, 在司法行政部门编制和公告的《名册》中进行选择。选择时, 应遵循以下原则: 1、民商事和刑事自诉案件在选择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时,首先由当事人 对《名册》中鉴定人、鉴定机构或选择范围进行协商;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按 一定方式随机确定, 随机选择范围的名录由法院按一定程序确定; 个别案件, 不宜随机确定或无随机选择余地、无随机选择条件的, 由法院依职权指定。 初次鉴定当事人协商不成时, 在不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时, 原则上委托本地机构, 本地机构为两个以上时,以随机方式确定。再次鉴定时,应在排除首次鉴定机构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随机方式确定。 对公诉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按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 由法院直接指派或 聘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鉴定人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根据《决定》关于法律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的精神, 法院需要进行鉴定时, 应首先委托法律特别规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对当事人以协商方式, 选择本省《名册》以外其他司法行政部门编制公 告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内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 在对额外增加的费用达成一致后,应予准许。 二、严格执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回避制度 经一定方式选择确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具有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及 司法部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时, 应当另行选择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鉴定 人和鉴定机构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重新鉴定时,具有下述情形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也应当回避: 1、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的; 2、在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过程中作 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

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 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法医类 类别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备注 早期尸表检验具死亡后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晚期尸表检验具死亡后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 死亡后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早期尸体解剖具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 毒物分析 死亡后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晚期尸体解剖具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 毒物分析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 死亡(一) 开棺验尸具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 法医病 分析 理鉴定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致伤(死)物认定例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脏体硅藻检查例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心、脑器官每例元,其他器官每例元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 特殊染色技术张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电镜病理检查标本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尸体光检验张 尸体检验张 法医现场检查例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 损伤程度鉴定例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 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伤残程度评定例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伤病关系鉴定例同上 诈病、诈伤鉴定例同上 医疗纠纷鉴定例同上 劳动能力鉴定例同上 活体年龄鉴定例同上 (二)法医临床鉴定男性性功能评定例同上 听觉功能评定例同上 视觉功能评定例同上 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例同上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例同上 后期医疗费评定例同上 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例同上 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例同上治疗时限评定例同上 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例 体液斑(精斑)的确证试验样本 (三)种属的血清学检验样本 法医物 血型的血清学检验样本

[重点]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重点]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1) 人工破膜术次 50 43 35 特 殊"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的(2) 单胎顺产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200 170 140 脐裂伤修补及侧切" 带 夹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3) 双胎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400 340 28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4) 多胎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700 595 49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中期引产接生;不含死胎尸(5) 死胎接生次 200 170 140 体分解及尸体处理 包括穿颅术、断头术、锁骨切各种死胎分解(6) 断术、碎胎术、内脏挖出术、次 300 255 210 术头皮牵引术等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 (7) 难产接生裂伤修补及侧切,包括臀位接次 400 340 280 生、臀位牵引、胎头吸引器助 产、旋转胎头、产钳助产" (8) 外倒转术含臀位及横位的外倒转次 50 43 35 (9) 内倒转术次 80 68 56 (10) 手取胎盘术次 50 43 35

包括古典式、子宫下段、及腹(11) 剖宫产术次 650 553 455 膜外、剖宫取胎术 剖宫产术中子(12) 次 900 765 630 宫全切术 剖宫产术中子(13) 次 750 638 525 宫次全切术 含腹部疤痕剔除术、多次剖宫(14) 二次剖宫产术次 900 765 630 产 腹腔妊娠取胎(15) 次 750 638 525 术 (16) 选择性减胎术次 1500 1280 1050 子宫颈裂伤修(17) 指产时宫颈裂伤次 150 128 105 补术 子宫颈管环扎(18) 指孕期手术次 300 255 210 术(Mc-Donald) 包括会阴、阴道、宫颈部位病变每个A 荧光检查 30 26 21 检查部位 B 外阴活检术次 20 17 14 外阴病光照30C "包括光谱治疗,远红外线等" 10 9 7 射治疗分钟 D 阴道镜检查次 20 17 14 E 阴道填塞次 50 43 35 阴道灌洗上F 药品次 8 7 6 药 后穹窿穿刺G 包括后穹窿注射次 50 43 35 术 H 宫颈活检术次 30 26 21 包括宫颈封闭、阴道侧穹窿封闭、I 宫颈注射次 20 17 14 上药 J 宫颈扩张术含宫颈插管次 20 17 14 宫颈内口探K 次 10 9 7 查术 L 子宫托治疗含配戴、指导次 20 17 14 子宫内膜活M 次 60 51 42 检术 N 子宫直肠凹次 30 26 21 封闭术 子宫输卵管O 包括通气、注药次 40 34 28 通液术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关于制定我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00五年三月一日豫发改收费[2005]232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市、邓州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各省管司法鉴定机构: 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司法鉴定业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河南省境内执业、经河南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具体项目、标准见附表)。并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按照相应的业务种类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 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属鉴定类中介服务收费,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和双方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服务,强行收费。 三、司法鉴定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受理协议,依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服务费,并向委托人出具收费发票。 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调查人员的差旅费、资料邮寄费等费用,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五、委托人因司法鉴定机构的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退还预收的全部费用;非因司法鉴定机构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双方协商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因委托人原因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根据承办该项司法鉴定业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的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委托人。 六、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方提交中文鉴定文书三份,如果委托方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提供外文本的,另加收工本费,鉴定文书每份不超过20元,译文费每份不超过50元。 七、司法鉴定机构收费前需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八、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重新核定我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标准。 附表:河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试行标准 附表: 河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试行标准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损伤程度鉴定人 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 300-600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损伤程度鉴定700-800元/例(2)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700-900元/例(3)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500-700元/项(4)性功能鉴定 800元/例(5)医疗纠纷鉴定2500-3000元/例(6)活体年龄鉴定 700元/例(7)劳动能力评定 500-600元/例。 热门城市:项城市律师新泰市律师思茅区律师江汉区律师龙泉驿区律师姑苏区律师武陵区律师香河县律师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也许很多人觉得自己不需要了解,但是如果我们平时花点时间去了解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自身是很有帮助的。今天,我们的在下面的文章中将为您带来比较全面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内容,大家可以学习交流一下。 一、法医类类别 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 备注 (一) 法医病理鉴定

1 早期尸表检验具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 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 开棺验尸具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 致伤(死)物认定例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 脏体硅藻检查例500 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3000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上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上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规定 热门城市:吉林律师天水律师武威律师淮北律师盐城律师白城律师东营律师安顺律师焦作律师泸州律师 在上海司法鉴定在很多诉讼案件中都会用到,司法鉴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当然进行司法鉴定是需要进行收费的,那么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每个地方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对此,小编就▲上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整理了相关资料。 ▲上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一、法医类类别 (一) 法医病理鉴定 1、早期尸表检验具 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具 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

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具 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具 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具 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致伤(死)物认定例 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脏体硅藻检查例 500 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 3000 11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 70 12 、特殊染色技术张 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4年11月24日川价发〔2004〕271号 四川省司法厅,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印发了《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试行一年以来,对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和促进我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现将重新核定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在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时,按本通知规定收取司法鉴定费。 二、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三、本通知规定收费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委托办理的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涉案物品(含有形、无形资产)价格鉴证业务收费。 四、司法鉴定收费属服务性收费,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通知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突破规定幅度上限。 六、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在办公场所或收费点公示本司法鉴定机构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公示的机构不得收费。 七、经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援助性鉴定项目(针对个人),各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收费时应给予优惠,优惠额在不低于规定标准50%的幅度内由司法鉴定机构自行确定。 八、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二年。 附件: 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川价发〔2004〕271号文件更正补充的通知 川价发〔2004〕289号 省司法厅,各市、州物价局: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4〕271号)下发后,一些地区反映存在疏漏。经研究,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4〕27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的有关内容更正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川价发〔2004〕271号文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附件《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中第六项“司法会计鉴定收费标准栏中第七款,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收费额2.5‰”更正为“0.25‰”。 二、根据《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取消《通知》附件《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中第九项“微量物证鉴定”和第十六项“司法资产评估”的全部内容。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 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 床日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 第一瓶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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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破膜术次 504335 "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查特殊 (2) , 胎心监测及脐 次 200170140单胎顺产接生的脐 带处理 , 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 " 带夹 "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查, 胎心监测及脐 (3)双胎接生次 400 340 280 带处理 , 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 (4) "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查, 胎心监测及脐 595490多胎接生次 700 带处理 , 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 " (5) 含中期引产接生 ; 不含死胎尸体分解及尸体处 170140死胎接生 理 次 200 (6) 包括穿颅术、断头术、锁骨切断术、碎胎术、 255210各种死胎分解术 内脏挖出术、头皮牵引术等 次 300 "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查, 胎心监测及脐 (7) 带处理 , 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 包括臀位接生、 340280难产接生次 400 臀位牵引、胎头吸引器助产、旋转胎头、产钳 助产 " (8)外倒转术含臀位及横位的外倒转次 504335 (9)内倒转术次 806856 (10)手取胎盘术次 504335 (11) 包括古典式、子宫下段、及腹膜外、剖宫取胎 553455剖宫产术 术 次 650 (12)剖宫产术中子宫 次 900765630全切术 (13)剖宫产术中子宫 次 750638525次全切术 (14)二次剖宫产术含腹部疤痕剔除术、多次剖宫产次900765 630 (15)腹腔妊娠取胎术次 750638525 (16)选择性减胎术次 150012801050 (17)子宫颈裂伤修补 次 150128105指产时宫颈裂伤 术 (18)子宫颈管环扎术 次 300255210指孕期手术 (Mc-Donald)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试行)一、法医类鉴定 类别序号收费项目单位最高收费 标准(元) 备注 (一)法医病理鉴定 1 早期尸表检验具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 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 高度腐败、烈性传染病尸体加收50% 3 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 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 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 检查和毒物分析 4 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 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 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 检查和毒物分析 5 开棺验尸具6000 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 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 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 分析 6 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 致伤(死)物认定例1000 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 脏体硅藻检查例700 9 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 鉴定 例500/1000 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 每例500元 10 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 鉴定 例3000 11 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70 12 特殊染色技术张100 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 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3 电镜病理检查标本300 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4 尸体X光检验张80 15 尸体CR检验张150 16 法医现场检查例1000 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 建工作 17 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1200 (二)法医临床鉴定18 损伤程度鉴定例300/800 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 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 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9 伤残程度评定例700 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 辅助检查费用 (二)法医临床鉴定20 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 同上 21 诈病、诈伤鉴定例1500 同上 22 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 同上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 则 1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学习啦【细则】编辑:丽燕发布时间: -04-22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下文是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参保范围和对象 第一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职工,省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中央直属单位驻郑州市区的主管机构(黄委会含驻郑州市区各单位)及其职工,上述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经批准按月领取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条郑州铁路局驻豫单位及其职工,省电力系统(省辖市及以上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暂分别委托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负责。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第三条《实施办法》下发后,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填报《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

准执业证件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到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实施办法》实施后成立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上述要求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第四条省医保中心应及时受理用人单位的登记申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第五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时,应如实填写《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经省医保中心审核后,归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档案。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法律文书或其它有关注销文件,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1、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的; 2、用人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及吊销营业执照的。

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

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 1.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医院向社会公开医院执业资质、诊疗科目、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价格、按病种付费、便民惠民措施等信息,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3.全年无节假日,天天应诊。 4.开展导医导诊服务,及时、主动、热情、正确引导患者就医。 5.设立门诊服务台,免费为患者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6.免费为患者提供就诊须知、就诊流程、医保流程、住院须知、健康教育等资料。 7.免费为患者提供轮椅、平车(推车)等设施,免费为患者测量血压、体温、脉搏,免费为患者提供饮用水、包裹寄存、针线包、老花镜、笔、纸等便民服务。 8.对持有老龄部门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者,免普通门诊挂号费。 9.门诊设有明显标示的残疾人、军人、老年人服务专用窗口。 10.门诊、病房显著位置设有医院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电梯间设有楼层分布指引,清晰易懂。 11.设立门诊专家信息栏或专家信息查询系统,通过网络、宣传板、电子显示屏、触摸屏、门诊病历手册等多种方式公示医师出诊信息。 12.开展网络预约、手机短信预约、医院现场预约、医院自助预约及118114电话预约等多种形式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患者优先就诊。 13.为老弱残疾患者提供代挂号、陪诊、陪检、代交费、代取药等服务。 14.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实行门诊划价、收费“一站式”服务。 15.设立药物咨询窗口、咨询服务台或用药咨询热线电话,义务提供患者用药咨询服务。 16.设立简易门诊、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科学合理分流门诊患者,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17.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为门诊疑难病、多系统疾病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 18.门诊医师执行“一医一患”诊查制度。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 19.注重保护患者隐私,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隔帘或采用屏风隔挡等私密性保护设施。 20.门诊设立宽敞、便捷、人性化的集中采血处(室),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高效、快捷的采血及报告发放“一站式”服务。 21.根据患者需要,提供检查结果代邮寄、电话或网络反馈服务。 22.根据患者就诊情况,开展延时门诊、夜间门诊、日间病房、日间手术等服务。 23.预约挂号取号处(挂号室)提前上班,门诊收费、调剂室(药房)延时下班;根据门诊就诊量适时增开收费、取药服务窗口;倡导在门诊多个楼层设立分诊刷卡(挂号)处、收费处,开展就诊卡、医保卡、银联卡等“即时结算”服务。 24.提倡在门诊各诊区、医技科室等使用候诊排队提示系统,规范就诊秩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25.实行门、急诊首诊负责制,严谨推诿、拒诊患者。 26.急诊科实行24小时应诊制,对急危重患者实行“三先三后”,即:先就诊、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先住院、后办手续。 27.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有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危重孕产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 28.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辅助检查服务: 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生化、凝血、免疫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6小时; 细菌学等检验项目(血培养及特殊培养除外)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4天;

江苏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江苏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51号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鉴定人、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以及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 鉴定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该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保障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从事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工作,对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侦查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鼓励鉴定机构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司法鉴定的能力和公信力,适应诉讼活动需要。 第八条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可以依法组建或者参加司法鉴定行业协会。 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对会员加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执业技能等自律管理,处理鉴定人和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策划]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策划] (1) 人工破膜术次 50 43 35 特 殊"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的(2) 单胎顺产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200 170 140 脐裂伤修补及侧切" 带 夹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3) 双胎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400 340 28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4) 多胎接生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次 700 595 490 裂伤修补及侧切" 含中期引产接生;不含死胎尸(5) 死胎接生次 200 170 140 体分解及尸体处理 包括穿颅术、断头术、锁骨切各种死胎分解(6) 断术、碎胎术、内脏挖出术、次 300 255 210 术头皮牵引术等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 (7) 难产接生裂伤修补及侧切,包括臀位接次 400 340 280 生、臀位牵引、胎头吸引器助 产、旋转胎头、产钳助产" (8) 外倒转术含臀位及横位的外倒转次 50 43 35 (9) 内倒转术次 80 68 56 (10) 手取胎盘术次 50 43 35

包括古典式、子宫下段、及腹(11) 剖宫产术次 650 553 455 膜外、剖宫取胎术 剖宫产术中子(12) 次 900 765 630 宫全切术 剖宫产术中子(13) 次 750 638 525 宫次全切术 含腹部疤痕剔除术、多次剖宫(14) 二次剖宫产术次 900 765 630 产 腹腔妊娠取胎(15) 次 750 638 525 术 (16) 选择性减胎术次 1500 1280 1050 子宫颈裂伤修(17) 指产时宫颈裂伤次 150 128 105 补术 子宫颈管环扎(18) 指孕期手术次 300 255 210 术(Mc-Donald) 包括会阴、阴道、宫颈部位病变每个A 荧光检查 30 26 21 检查部位 B 外阴活检术次 20 17 14 外阴病光照30C "包括光谱治疗,远红外线等" 10 9 7 射治疗分钟 D 阴道镜检查次 20 17 14 E 阴道填塞次 50 43 35 阴道灌洗上F 药品次 8 7 6 药 后穹窿穿刺G 包括后穹窿注射次 50 43 35 术 H 宫颈活检术次 30 26 21 包括宫颈封闭、阴道侧穹窿封闭、I 宫颈注射次 20 17 14 上药 J 宫颈扩张术含宫颈插管次 20 17 14 宫颈内口探K 次 10 9 7 查术 L 子宫托治疗含配戴、指导次 20 17 14 子宫内膜活M 次 60 51 42 检术 N 子宫直肠凹次 30 26 21 封闭术 子宫输卵管O 包括通气、注药次 40 34 28 通液术

整理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docx

(1)人工破膜术次504335 特 殊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2)查 , 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 会阴的 单胎顺产接生次 200 170 140 脐 裂伤修补及侧切" 带 夹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3)双胎接生查 , 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 会阴次 400 340 280 裂伤修补及侧切 " "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4)多胎接生查 , 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 , 会阴次700595490 裂伤修补及侧切 " (5)死胎接生含中期引产接生 ; 不含死胎尸 次200170140体分解及尸体处理 各种死胎分解包括穿颅术、断头术、锁骨切 (6)断术、碎胎术、内脏挖出术、次300255210 术 头皮牵引术等 " 含产程观察、阴道或肛门检 查 , 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 , 会阴 (7)难产接生裂伤修补及侧切 , 包括臀位接次400340280 生、臀位牵引、胎头吸引器助 产、旋转胎头、产钳助产 " (8)外倒转术含臀位及横位的外倒转次504335 (9)内倒转术次806856 (10)手取胎盘术次504335 (11)剖宫产术包括古典式、子宫下段、及腹 次650553455膜外、剖宫取胎术 (12)剖宫产术中子 次900765630宫全切术 (13)剖宫产术中子 次750638525宫次全切术

(14)二次剖宫产术含腹部疤痕剔除术、多次剖宫 次 900 765 630产 (15)腹腔妊娠取胎 次750638525术 (16)选择性减胎术次150012801050 (17)子宫颈裂伤修 150128105指产时宫颈裂伤次 补术 (18) 子宫颈管环扎 次300255210 指孕期手术 术 (Mc-Donald) A荧光检查 包括会阴、阴道、宫颈部位病变每个 302621 检查部位 B外阴活检术次201714 C 外阴病光照 " 包括光谱治疗 , 远红外线等 " 30 1097射治疗分钟 D阴道镜检查次201714 E阴道填塞次504335 F 阴道灌洗上 药品次876药 G 后穹窿穿刺 包括后穹窿注射次504335术 H宫颈活检术次302621 I宫颈注射 包括宫颈封闭、阴道侧穹窿封闭、 次201714 上药 J宫颈扩张术含宫颈插管次201714 K 宫颈内口探 次1097查术 L子宫托治疗含配戴、指导次201714 M 子宫内膜活 次605142检术 N子宫直肠凹次3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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