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产科管理制度大全1通用.doc
产科保健工作制度

产科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产科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产科负责人、护士长、助产士等组成,负责产科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产科保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资料整理等。
三、工作内容1. 孕前保健(1)开展孕前健康教育,普及孕前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全面的婚前医学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前指导。
(3)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孕妇,制定个体化的孕前保健方案。
2. 孕期保健(1)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普及孕期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确保母婴安全。
(3)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孕妇,制定个体化的孕期保健方案。
(4)鼓励孕妇进行产后康复训练,促进身体恢复。
3. 产后保健(1)开展产后健康教育,普及产后保健知识,提高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2)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身体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3)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产妇,制定个体化的产后保健方案。
(4)开展产后康复服务,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四、工作流程1. 孕前保健(1)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全面的婚前医学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前指导。
(2)孕前保健咨询: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孕前保健咨询,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前保健方案。
2. 孕期保健(1)孕期检查: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确保母婴安全。
(2)孕期保健咨询: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咨询,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孕期保健方案。
3. 产后保健(1)产后访视: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身体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2)产后保健咨询:对产妇进行产后保健咨询,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产后保健方案。
产房门诊工作制度

产房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规范产房门诊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产房门诊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 产房门诊工作人员包括:产科医生、助产士、护士等。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工作流程与要求1. 产房门诊接待患者时,应认真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根据病情做出正确的诊断。
2. 对确诊为分娩的患者,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安排住院分娩。
3. 对需要进行剖宫产的患者,及时通知手术室,协调安排手术。
4. 对临产或急症患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送往分娩室或手术室。
5. 产房门诊应实行预约制度,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时间,避免拥挤。
6. 产房门诊工作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四、质量管理1. 产房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 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 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改进服务工作。
五、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1. 产房门诊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2.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 对医疗纠纷、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4. 加强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安全意识。
六、服务态度与伦理1. 产房门诊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
2. 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3. 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密原则。
4.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七、监督与考核1. 产房门诊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工作绩效。
2. 设立监督机制,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是孕产妇和婴儿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规范产科服务,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二、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目的1. 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
2. 规范产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 建立健全产科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产科安全管理水平。
4. 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持续改进和发展。
三、产科安全管理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孕产妇和婴儿。
2. 依法执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 科学管理,注重产科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4.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产科安全管理流程。
四、产科安全管理内容1. 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2)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4)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
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2. 产科质量控制制度(1)建立健全产科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2)严格执行产科质量控制标准,定期对产科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3)加强对产科医疗行为的监管,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4)建立健全产科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质量事故。
产儿科工作制度

产儿科工作制度是指在医院产儿科部门中,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制定的各项工作规程和行为准则。
以下是一篇关于产儿科工作制度的文章,共计1000字以上。
一、总则产儿科工作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医疗规范和医院实际情况,为提高产儿科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医务人员行为而制定的。
所有产儿科医务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努力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产前检查与诊断1. 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应按照我国卫生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产妇定期接受产前检查,了解产妇身体状况和胎儿发育情况。
2. 产前诊断:产前诊断应根据产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B超、基因检测等,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风险。
三、分娩管理1. 分娩计划:根据产妇和胎儿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分娩计划,并与产妇及家属充分沟通,取得其理解和支持。
2. 分娩过程管理:分娩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产妇和胎儿的情况,确保分娩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3. 新生儿护理: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护理和评估,确保新生儿的健康。
四、产后管理1. 产后访视:产后医务人员应定期对产妇进行访视,了解产妇身体恢复情况和新生儿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 产后康复:根据产妇的身体状况,提供合理的产后康复方案,促进产妇身体恢复。
3. 新生儿疾病筛查: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对新生儿进行必要的疾病筛查,确保新生儿的健康。
五、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1. 医疗质量管理:产儿科部门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2. 持续改进:根据医疗质量评估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人员培训与教育1. 培训计划:产儿科部门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 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其专业素养。
产科住院患者陪住探视管理制度

产科住院患者陪住探视管理制度1.根据患者病情及需求由主管医生或护士长确定是否需要留陪住。
2.如需陪住应一患一陪同,陪同人员相对固定,实名制登记,由护士长发放陪住证,核验时与身份证一同出示,要取消陪住时,陪住证交由护士站统一处理。
3.陪住人员及患者在院期间不得离开院区。
为保护患者隐私,查房时陪住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
4.未经工作人员许可,陪住和探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区域。
5.陪住及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与陪住探视无关的事情。
严禁下列行为:互串病室、坐躺病床、大声喧哗、室内吸烟、擅自为他人打开门禁、影响门禁正常运行、干扰影响治疗与护理、翻阅病历等。
对拒不服从管理者,科室有权取消陪住及探视资格。
6.陪住及探视人员应自觉维护病室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不穿响底鞋、不打架斗殴、不随地吐痰,不在病房里洗澡、洗头、洗衣服和蒸煮食物、不自带行军床、躺椅、不擅自占用医疗通道等。
有陌生人进出病房,病员之间应主动询问,接听电话应远离病室。
7.陪住及探视人员应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病室治疗带上所有电源插座为医疗抢救物资,患者、陪住及探视人员一律不得使用,以免损坏而延误对危重患者的抢救。
9.由于抢救及诊疗需要,陪住及探视人员有义务配合调床、离开病房等。
10.为患者有一个良好的治疗和休养环境,确保患者安全,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
11.由于产科的特殊性,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抵抗力较低,为了保障母婴安全,产科病房严禁探视。
建议您尽量利用手机、微信、微视频的方式与住院患者沟通。
12.为确保患者饮食安全,建议住院患者订医院营养餐。
13.按照国卫办医函【2018】798号《医疗纠纷和预防处理条例》应尊重医护人员,维护医疗秩序,与医护人员发生纠纷或争执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决。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妇产科规章制度目录内容
妇产科规章制度目录内容第一章绪论1.1 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2 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1.3 规章制度的遵守和执行第二章门诊规定2.1 门诊预约及挂号制度2.2 门诊医生值班轮班制度2.3 门诊医生诊疗守则2.4 门诊护士值班轮班制度2.5 门诊护士护理守则第三章住院规定3.1 住院病人入院流程3.2 住院病人护理制度3.3 住院病人医疗安全制度3.4 住院病人出院流程第四章产前检查规定4.1 产前检查的目的和重要性4.2 产前检查的项目和方法4.3 产前检查的诊断标准4.4 产前检查结果的记录和保存第五章分娩规定5.1 分娩前的准备工作5.2 分娩的过程和操作规程5.3 分娩后的护理和观察5.4 分娩意外事件的处理流程第六章产后恢复规定6.1 产后护理和恢复的重要性6.2 产后恢复的时间和方法6.3 产后护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6.4 产后恢复指导和宣教第七章婴儿护理规定7.1 新生儿护理的原则和方法7.2 婴儿喂养的注意事项7.3 婴儿生长发育的观察和记录7.4 婴儿常见疾病的防治和护理第八章女性疾病防治规定8.1 女性常见疾病的防治措施8.2 女性健康保健知识的宣教8.3 妇科检查的操作规程8.4 女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标准第九章妇产科器械使用规定9.1 器械的选择和消毒方式9.2 器械的使用注意事项9.3 器械的保养和维护方法9.4 器械的存放和使用期限第十章医疗事故处理规定10.1 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10.2 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流程10.3 医疗事故的赔偿方式和程序10.4 医疗事故的预防和改进措施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1.1 规章制度的执行责任人11.2 规章制度的检查和评估11.3 规章制度的改进和完善11.4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结语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保证妇产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希望全体医护人员都能严格遵守规定,做好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服务。
产科工作制度汇编
产科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1.1 本汇编旨在规范产科工作,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1.2 本汇编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产科工作,包括孕期、分娩期、产后期及围生期保健与管理。
1.3 产科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原则,严格执行本汇编,不断提高产科工作水平。
二、孕期管理2.1 孕期保健(1)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普及孕期营养、心理、运动等方面的知识。
(2)加强孕期监护,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3)实施孕期个性化管理,根据孕妇具体情况制定保健计划。
2.2 孕期筛查(1)开展唐氏综合症、先天性畸形等孕期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加强孕期遗传咨询,为孕妇提供专业指导。
2.3 孕期并发症管理(1)对孕期并发症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早期诊断、早期干预。
(2)建立孕期并发症病例管理制度,密切跟踪病情变化。
三、分娩期管理3.1 分娩准备(1)提前制定分娩计划,确保医疗资源充足。
(2)加强产房管理,确保分娩环境安全、舒适。
3.2 分娩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分娩流程,确保分娩安全。
(2)密切观察产妇及胎儿状况,及时处理分娩并发症。
3.3 分娩后期管理(1)做好产后出血、感染等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
(2)开展产后访视,关注产妇康复情况。
四、产后期管理4.1 产后保健(1)开展产后康复训练,促进产妇身体恢复。
(2)提供产后心理辅导,帮助产妇适应新角色。
4.2 产后母乳喂养(1)倡导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
(2)开展母乳喂养技巧培训,解决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3 产后随访(1)定期进行产后随访,了解产妇及婴儿健康状况。
(2)及时发现并处理产后并发症。
五、围生期管理5.1 围生期保健(1)加强围生期健康教育,提高孕妇及家庭保健意识。
(2)开展围生期营养、心理、运动等方面的干预。
5.2 围生期并发症管理(1)对围生期并发症如胎盘异常、新生儿窒息等进行早期诊断、早期干预。
妇产科规章制度有哪些
妇产科规章制度有哪些一、管理体制1.1.科室领导班子:妇产科由科主任、副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组成。
科主任负责科室整体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科室事务,主治医师负责临床诊疗工作,住院医师协助主治医师完成日常工作。
1.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评价科室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3.值班制度:妇产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患者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服务2.1.孕前咨询检查:患者在怀孕前要进行全面的咨询和检查,包括孕前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检查,以确保怀孕条件良好。
2.2.孕期管理:妇产科医生要对孕妇进行定期随访,监测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异常状况。
2.3.分娩服务:妇产科要确保安全、无痛分娩,为产妇提供舒适的产房环境和贴心的护理服务。
2.4.产后护理:产妇分娩后要得到正确的恢复护理,包括伤口处理、哺乳指导、产褥期营养等方面的服务。
三、临床操作规范3.1.医疗文书书写:医生和护士在记录患者信息和治疗过程时要规范书写、准确记录,保证医疗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手术操作规范:妇产科手术操作要按照规范的流程和安全措施进行,避免手术风险和并发症的发生。
3.3.传染病防控: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规定,定期接受传染病知识培训,做好感染控制和隔离工作。
四、安全控制4.1.患者安全:科室要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不受到任何伤害,保障患者的权益。
4.2.医疗事故报告:科室对医疗意外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对医疗事故要进行深入调查,找出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4.3.食品安全:科室要定期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确保饮食卫生,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以上就是妇产科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妇产科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
产科专科工作制度
产科专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产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助产士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产科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2. 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3. 提升患者满意度,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产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产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产科医疗、护理、助产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人员分工。
四、工作内容1. 医疗工作(1)开展孕期保健,提供产前诊断和孕期健康管理服务。
(2)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降低剖宫产率。
(3)规范产程观察和处理,确保母婴安全。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健康管理。
(5)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关爱,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2. 护理工作(1)提供优质的产科护理服务,确保患者舒适和生命安全。
(2)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预防护理差错和事故。
(3)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4)参与产科质量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3. 助产工作(1)协助医生进行产程观察和处理,确保母婴安全。
(2)执行助产操作规程,预防助产事故。
(3)参与新生儿急救和护理。
(4)协助医生进行产后康复指导。
五、工作流程1. 产前诊断和孕期健康管理(1)开展孕期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
(3)提供个性化孕期健康管理方案,指导孕妇合理膳食和运动。
2. 产程观察和处理(1)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及时报告医生。
(2)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产程感染。
(3)提供心理支持,缓解孕妇紧张情绪。
(4)协助医生进行剖宫产手术和产后处理。
3. 新生儿急救和护理(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Apgar评分,判断新生儿窒息程度。
(2)根据新生儿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3)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规程,预防新生儿感染和其他并发症。
(4)开展新生儿喂养和护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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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二、对疑难重症病人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
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四、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五、门诊检验、超声、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药房划价、发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六、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病人住院治疗。
八、门诊工作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临床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
产科病房管理工作制度1、病房由护士长、科主任负责管理,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进行健康教育,征求病员意见,改进服务态度,加强病房管理工作。
2、工作人员自学遵守各项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做到认真诊治、精心护理、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嘱、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3、时刻保持病房的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关门操作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搬动。
5、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帚地两次、过道三次。
每周大清扫、擦窗一次。
一桌一帕用消毒剂擦灯柜每日一次。
拖帕应分别放置。
6、工作人员要佩带服务牌上岗,上班时,均应衣冠整洁,必要时应戴口罩,不得在病区内吸烟。
7、新病员入院,要热情耐心宣传环境卫生、住院须知、查房时间、治疗时间、住院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等。
床单元的物品按基数交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清洁处理。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力妥交接手续。
9、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填写传染卡上报。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 门诊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2. 产科门诊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及管理工作3. 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4. 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5. 筛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6. 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7. 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8.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9..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
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健康教育科工作制度1、在分管院长和保健部领导下,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2、健康教育人员应熟知本专业相关知识和本专科疾病健康教育内容。
3、按规范、流程及质量标准落实健康教育内容,责任到人,按时、保质完成健康教育工作。
4、应围绕妇幼保健中心工作,健全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网络,并对基层进行指导。
5、在基层工作中,坚持团结协作,严肃认真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健人员医德规范。
6、在进行广泛的健康教育(通过音像、网络、新媒体、书刊及简报等形式)活动,及制作健康教育材料时,应遵循科学性和通俗易懂性相结合的原则。
7、落实健康教育相关项目的各项要求,举办妇幼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应做好活动前准备和组织安排,评价活动后效果。
8、严格健康教育材料及设备的管理,大型器材要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待产室工作制度一、孕妇住院待产,工作人员应进行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管理强化教育。
二、对无母乳喂养禁忌者,不允许婴儿奶粉、奶瓶、奶嘴入院。
三、待产过程中鼓励产妇吃高营养食物补充足够水分,增加体力待产。
四、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待产妇,宣传有关临产时的卫生知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严密观察产程,并详细记录,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要测血压,听胎心,并作好记录。
六、保持室内卫生,定期消毒,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产房工作制度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3.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
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5.严格作好产程、分娩记录。
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
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
如无异常送回母婴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9.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助产人员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11.严格遵守消毒制度,患传染及易污染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接产。
若无隔离产房,应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用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1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
产房用过的巾单和污物原则要求经由污染路线,最低要求必须装袋封口运出。
做好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处理和产房终未消毒处理。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一、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除非有医学指证);二、作到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对剖宫产术的产妇,在能作出应答反应30分钟内,让母亲与婴儿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三、产后24小时内有医护人员帮助喂养;四、实行按需哺乳;五、不准将奶瓶、奶嘴带入病房,无医学指证,不得给婴儿喂母乳替代品;六、每月给婴儿选择和做其他处理,使母婴分离不得超过1小时;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八、严格执行探访指定,保证母婴有良好的休息。
产科、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1. 产、儿科医师要严格贯彻母乳喂养常规,认真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2. 产、儿科医师要相互沟通、协作,及时排解母亲和婴儿在喂养中出现的障碍。
3. 儿科医师每天必须到母婴同室查房,随时掌握新生儿生理及病理变化和喂养情况,并及时记录,遇有病理新生儿应与产科医师协商及时连母亲转儿科治疗。
4. 儿科医师应及时到产房或手术室参与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和抢救。
5. 儿科医生应对病理新生儿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并进行喂养技术指导。
6. 产科医师必须每天到儿科病理新生儿母婴同室进行查房,了解并记录产妇的康复和泌乳情况,及时给予母乳喂养的指导和帮助。
7. 产、儿科医师要对出院的母亲进行母乳喂养强化教育。
使母亲树立持续母乳喂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