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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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药物临床试验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充分调动研究人员积极性,保证临床研究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执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经费包括:申办方提供的伦理评审费;临床试验观察费、化验检查费、功能检查费、受试者交通、住院补贴、辅助用药药费、通讯、耗材等杂费。

第三条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不纳入科研经费管理,医院无配比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四条进行新药临床研究首先由申办方与医院签署临床研究的经济协议(合同),协议应明确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双方根据协议内容承担相应职责。

协议原件由医院档案室保存,财务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第五条财务科为新药临床研究经费设立独立账户,按照“分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使用。

第六条与申办方的所有经费往来均由医院财务科负责,并出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经费批报程序: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下称机构办公室)或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医院财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支出。

第三章经费支付第八条伦理评审费,由伦理委员会委员签字,财务科统一现金支付。

第九条功能检查费、化验检查费、受试者住院补助、辅助用药药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财务科直接划拨给功能科、检验科和住院处等相关科室。

第十条支付给受试者的交通费按照协议数额,由受试者或监护人直接到财务科领取。

如遇特殊情况,住院处不能及时结清受试者费用,财务科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为受试者提供住院补助。

第十一条因医院条件所限,某些未开展的检查项目,在外院发生的费用,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予以结算,承担检查单位出具检查费票据。

第四章经费分配第十二条伦理评审费,全额支付给伦理委员会;申办方提供的设备购置费列入医院修购基金;其余经费医院提取30%作为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所需费用从剩余的70%经费中支付。

第十四条机构办公室在申办方进行项目总结后,支付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所需费用的剩余部分,按照相应比例将研究费发给相关人员。

精麻药品管理和使用

精麻药品管理和使用

2017/9/30
• 辅助药物的使用 • 辅助药物的使用原则包括:(1)治疗特殊类型
的疼痛;(2)改善癌症病人通常发生的其它症状 ;(3)增加主要药物的镇痛效果或减轻副作用; (4)辅助药物不能常规给予,应根据病人的需要 而定。正确、适当地应用辅助药物可使病人的疼 痛迅速得到完全而长期的缓解。有明显焦虑的病 人如同时给予舒乐安定等,不但疼痛减轻,而且 病人伴有的失眠、烦躁等症状均可得到缓解。对 于中重度癌症疼痛病人联合使用非甾体消炎药, 不仅可以增强吗啡类药物的效果,而且可以治疗 肿瘤发热等伴随症状。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 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因特殊原因不能复诊或者随诊患者, 我院要求由当地村委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非死亡证明)。
• •
癌症止痛应遵循三阶梯用药原则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癌痛药物治疗的三阶梯用药原则 ,强调按阶梯用药;口服给药;按时服药;个体化给药。 按阶梯给药是由弱到强,逐渐加量,不要等病人需要了才 用,而是有规律地按时用药。坚持个体化原则即不受所谓 的“极量”限制,而以达到有效镇痛为目的。 应从最简单的剂量方案及创伤最小的止痛疗法开始; 最好口服,如不能口服应考虑直肠或经皮给药;不要采用 安慰剂治疗癌症疼痛,用安慰剂并不能真正止痛,这对病 人是残酷的;对阿片类药物,不同病人对不良反应的敏感 性有很大差异,应用时要留心;患者出院后应给予书面止 痛治疗方案。
精麻药品相关规定
采购 — 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年度申报 采购计划,药品配送企业送货上门,医疗机构不 得自行提货 验收入库--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 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发现缺 少、缺损的,双人清点登记后报告 注射剂药品仅限于院内使用。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总则一、为保证临床安全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尽量规避风险,提高肿瘤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复发率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规范我院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根据卫生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抗肿瘤药是指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治疗药物等,不包括各种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如造血生长因子、止吐剂和镇痛剂等。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依法依规对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监督和管理.(一)****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全院抗肿瘤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抗肿瘤药物的审批;2、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3、组织有关抗肿瘤药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组织开展我院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原则四、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患者对抗肿瘤药物治疗的接受能力、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的耐受力和经济承受力,尽量规避风险,客观评估疗效。

五、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进行有序治疗,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治疗目标.六、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说明治疗目的、疗效、给药方法以及可能引起的毒副作用等,医患双方尽量达成共识,并签署《****人民医院化疗知情同意书》。

(见附件2)七、抗肿瘤药物治疗应行之有据,规范合理,依据业内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实施治疗,确保药物适量、疗程足够,切忌重复用药.八、应根据患者年龄、性别、种族以及肿瘤的病理类型、分期、耐受性、分子生物学特征、既往治疗情况、个人治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个体化的抗肿瘤药物治疗方案,并随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九、特殊年龄(新生儿、儿童、老年)及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十、必须参见说明书谨慎选择、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

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

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xxxxxxxxx肠外营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一、总则1、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科室较多、临床应用较广。

为规范其临床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参考《临床诊疗指南:肠外肠内营养学分册(2008版,中华医学会编)》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临床营养支持(nutrition support, NS)是指经口、肠道或肠外途径为患者提供较全面的营养素。

目前临床上包括肠内营养(enteral nutrition,EN)支持和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支持。

肠内营养是指经消化道给以较全面的营养素;肠外营养是经静脉为无法经胃肠道摄取或摄取营养物不能满足自身代谢需要的患者提供包括氨基酸、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及矿物质在内的营养素,以抑制分解代谢,促进合成代谢并维持结构蛋自的功能。

所有营养素完全经肠外获得的营养支持方式称为全肠外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TPN)。

3、按照循证医学原则,以当前最佳证据为依据,按照系统和规范方法,对临床营养支持按A、B、C、D四级进行推荐使用。

最高等级(A)的推荐至少有一项随机对照研究;最低等级(D)的推荐以专家观点为基础,包括无研究证据的共识意见(附表一)。

二、确定毎天的营养素需要量,是营养支持的基本要求。

肠外营养因缺乏人体自身调节的过程,使用不当可造成营养素过量;但若补充过少,则又可能导致营养状况的进一步恶化。

故应进行个体化营养评估。

成人营养素需要量推荐意见如下:1、确定营养素需要量应当根据疾病状况、体重与体成份组成、生理功能变化等方面进行个体化评估,制定合理化配方。

(B)2、大部分住院病人实际能量消耗通常低于经典的方程式或教科书上的公式推算出来的值。

(D)3、在败血症或创伤的急性代谢期,不主张采用高热卡营养支持获得正氮平衡或氮平衡。

(C)4、允许性低摄入有益于围手术期患者临床结局。

(A)3、重度高甘油三酯血症(>4~5mmol/L)应避免使用脂肪乳。

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与规范化管理ppt课件

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与规范化管理ppt课件

与DNA共价结合的金属化合 物
顺铂(顺氯氨铂,氯氨铂,DDP) 作用特点:在体内可被水解,形成活泼的带正电的水化分
子与鸟嘌呤的7位上的N结合,引起DNA链间或链内交 联,从而抑制DNA复制和转录,导致DNA断裂和误码, 抑制细胞有丝分裂,作用较强而持久。抗癌谱较广,为 细胞周期性非特异性药物。 临床应用:治疗转移性睾丸癌和卵巢癌,是治疗睾丸肿瘤 最有效的药物之一。对膀胱癌、宫颈癌、头颈部癌、骨 髓癌、非小细胞肺癌和胃癌也有一定疗效。 不良反应:最常见最严重的毒性是由于直接对肾小管的毒
肿瘤细胞的抗药性机制
细胞对抗癌药吸收减少或排出增加。 靶酶增加或改变靶酶对药物的亲和力,如甲氨
蝶呤 使药物的活性减弱,如巯嘌呤和氟尿嘧啶 加速药物的灭活,如阿糖胞苷 加快DNA修复,如烷化剂 增加嘌呤和嘧啶生物合成抢救通道,如抗代谢
一、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 物
本类药物的化学结构大多与细胞生长繁殖所必需的 代谢物质如叶酸、嘌呤碱、嘧啶碱等相似,它们 能竞争与酶的结合,从而以伪代谢物质的形式干 扰核酸嘌呤、嘧啶和它们前体的重要酶的反应。肿瘤细胞的增殖动力学源自S DNA合成期G2
分裂前期
G1 合成前期
G0 静止期
M 分裂期
无增殖力细胞
周期性特异性药物:
甲氨蝶呤、巯嘌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等抗代 谢药对S期细胞的作用显著,为S期特异性药物。
长春碱、长春新碱、秋水仙碱、鬼臼毒素类作用 于微管蛋白的药物主要有阻止细胞有丝分裂的 作用,为M期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
与DNA共价结合的金属化合物
卡铂(碳铂,顺二氨环丁烷铂) 为第二代铂类化合物,作用机制、适应症 与顺铂相同,具有抗瘤活性强,毒性低的 特点。耳毒性和神经毒性罕见。骨髓抑制 比顺铂强,剂量限制性毒性,与顺铂有交 叉抗药性。

医院用药管理规定

医院用药管理规定

医院用药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一总则1 医院用药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2 本院药事管理组织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照其章程、职责和工作制度行使职能。

3 本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用药目录管理、新药申请程序、药品供应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和药品监控管理。

二组织机构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的监控机构,负责监控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和养护及合理使用,指导医院药品管理的全过程。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下设若干小组(具体见附件)。

2 药剂科采购负责药品采购,中心药库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药剂科其他各部门会同临床科室负责药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

3 药剂科设主任一名,药品采购一名,药房会计一名,各部门负责人(副主任)数名。

药剂科下设三个专业,分别为临床药学专业、西药专业、中药专业。

临床药学专业下设临床药学室;中药专业分为门诊中药房、中药煎药室;西药专业分为门诊西药房、急诊药房、肝病药房、住院药房、中心药库、静脉配置中心等部门。

三用药目录管理1 根据医院宗旨、患者需求和医院所提供的服务,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严格控制药品种类和规格。

原则上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分别不得超过2种,特殊情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备案。

在引进同类新药或新增不同规格的药品时,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客观评价,淘汰已有的劣势产品,控制药品总量。

严格控制临床治疗非必须的辅助性药品的引进。

2 药剂科负责医院用药目录的编制,并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及时增减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品种。

医院用药目录每年修订一次,由药剂科依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负责统一汇总编写并印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在医院内使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

XX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 (2)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制度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规范开展日常工作,健全药品遴选流程,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合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第三条(基本要求)药事会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政策和药品遴选等事项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所有涉及药事管理政策和药品遴选事项均须经过药事会集体讨论通过。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会,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规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或者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市卫健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医疗机构药事会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区卫健行政部门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事会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人员组成)药事会委员原则上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7人。

根据工作情况,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行风监督员作为列席人员。

药事会每届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届对委员进行调整,委员调整量不得少于总人数的1/4。

第六条(主任委员)药事会主任委员应当由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轮流担任。

担任药事会主任委员的,任期不得超过一届。

副主任委员应当由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机构设置)药事会下设办公室,原则上设在药学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会议组织安排。

药事会可设立药品质量管理、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处方点评等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为合理使用抗菌药,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上海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结合各级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二)抗菌药分级管理办法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类进行分级管理,对各级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目录见表。

其中对某些属“限制使用类”的抗菌药品种,因使用较多,为便于处方,按“非限制使用类”管理,但仍应按限制适应证及限制人群使用。

此种情况见于应用较多的沿用喹诺酮类的口服制剂。

对抗结核分枝杆菌药的使用按是否属结核病防治专业进行管理,即在一、二、三级结核病专业防治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院结核病科按“非限制使用类”管理;在二、三级医院呼吸内科按“限制使用类”管理,非呼吸内科按“特殊使用类”管理。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该类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使用,并应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监督检查,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应经感染专科医师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经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并应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修改版)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合理使用麻醉药品 药物治疗疼痛的基本原则: 药物治疗疼痛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镇痛药物和剂量 选择适当镇痛药物和剂量:如癌痛属长期治疗计划,应 选择适当镇痛药物和剂量 按WHO的三阶梯治疗方案来指导使用镇痛药。 • • • 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阿司匹林为 代表。 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可合用非 甾体类抗炎药。 重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同时合用非 甾体类抗炎药。两类药合用可增加阿片药物的止痛效果, 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
麻醉药品
四、临床常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氢吗啡醇 氢吗啡酮 羟哌替啶 异美沙酮 凯托米酮 左美沙芬 左吗拉胺 左芬啡烷 左啡诺 美他佐辛 Hydromorphinol Hydromorphone Hydroxypethidine Isomethadone Ketobemidone Levomethorphan Levomoramide Levophenacylmorphan Levorphanol Metazocine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镇静催眠药按化学结构分为苯二氮卓类、巴比妥类 和其它类三类。有效的催眠药应具有吸收快、作用时 间短、在体内清除快、无蓄积等特点。苯二氮卓类药 较巴比妥类药安全,依赖性小,长期应用戒断 症状 轻,过量时也易被唤醒。 • 对入睡困难者应选用吸收快、起效快的药物,如咪达唑仑。 • 对早醒者应选用吸收较慢、作用时间长的药物,如氯硝西泮。 上述两种症状并存着可选用氟西泮。 • 对睡眠中断者可选用扎来普隆。 • 对处于焦虑状态的睡眠障碍患者,可选抗焦虑药中的阿普唑仑、 氯硝西泮或劳拉西泮。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019年版)

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2019年版)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宗旨,是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达到安全、有效、经济治疗肿瘤疾病的目的。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责任,并将其纳入医院评审评价、科室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考核指标,确保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一)设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

医疗机构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医务、药学、临床科室、病理、信息管理、护理等负责人,共同管理本机构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二)组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

医疗机构应当组建包括肿瘤内科、肿瘤外科、放射治疗、病理学、临床药学、影像学、检验、护理、质控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定期召开抗肿瘤药物使用MDT会议,评价分析并通报某类或某癌种抗肿瘤药物使用的合理性,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

应开展抗肿瘤药物使用和不良反应处理的患者教育项目。

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与上级医院合作,通过聘请兼职肿瘤专业医师,共享病理组织诊断、分子病理诊断平台等措施,以弥补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

(三)制定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要求,确定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品规数量。

抗肿瘤药物购用品种遴选应当以确保临床合理需要为目标,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谈判品种、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多以及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

应当对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定期评估,及时清退存在安全隐患、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情况频发的品种或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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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范(试行)
依据江西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用
械工作的通知》(赣卫医字[2016]19号)、《关于加强辅助药物临
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卫医字[2016]56号)的要求,为加强
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辅助药物使用,防止临床辅助药物超范
围、超适应症等过度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及辅助药物目录。

一、管理组织
参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管理工作经验,由我院药事管理与治
疗学委员会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承担辅助药物的管理工作,其职责
如下:
(一)制定医院辅助用药合理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辅助用药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三)对辅助用药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四)向临床科室反馈辅助用药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五)定期公布全院辅助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当事科室、当事
医师合
理用药评价情况;
(六)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药物的定义及分类
(一)辅助药物的定义:指在药品说明书或临床诊疗指南中对某
种疾病的作用明确为辅助作用的药物。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
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
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单用此类
药物,不能达到治疗该疾病的目的。

辅助用药是相对于治疗性药物而言的,因此医院根据药物的药理
作用和特点,制定辅助用药品种目录(详见附表)。

(二)辅助治疗用药分类:维生素类、肝胆疾病辅助类、免疫调
节剂、血浆及代用品类、辅酶类、肠内肠外营养类、其他生物制品、
麻醉辅助类、电解质类、、其他类、中成药等。

三、辅助用药管理办法
(一)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的基本原则: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医师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辅助药物,不得随意扩大药
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程、增加剂量,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
成本与疗效,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价药的不用高价药,
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疗效。

(二)辅助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
1、辅助药物临床使用的相关规定
1) 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
适应症、疗程,剂量,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2) 在治疗过程中,一名患者辅助用药同类药物只能使用一种,(以
药理作用计,无论口服/注射及中成药),每日用量为最小剂
量。

3) 每一种辅助治疗用药临床应用时间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一
个疗程的最短天数,(如说明书没有疗程规定则不得超过7
天),当应用时间或剂量超过上述规定或二种以上辅助治疗用
药联用,必须有会诊记录或经科室讨论、主任批准,报医务科
备案,并在病例中详细记录。

4) 生物制剂及血液制剂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
使用。

5) 辅助药物合理使用的目标比例不得超过30%。
2、对辅助药物开展处方/医嘱点评
依据药品说明书,药剂科每月对全院辅助药物进行处方/医嘱点
评,主要内容包括:
(1)无指征用药或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剂量用药;
(3)给药频次不当;
(4)溶媒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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