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
一级渔港建设标准

一级渔港建设标准
嘿,朋友们!咱今儿个就来聊聊一级渔港建设标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渔港就好比是鱼儿们的家,得舒舒服服、稳稳当当的呀!那一级渔港更是得高标准、严要求。
首先呢,这选址就很重要啊!就跟咱买房似的,得挑个好地段。
不能这儿刮大风,那儿闹洪水的,得找个风平浪静、交通便利的地儿。
不然,渔民们出海回个家都提心吊胆的,那可不行!
再说说这码头吧,那得修得结结实实的呀!就像咱家里的大床,得能稳稳地托住咱睡觉,不能摇摇晃晃的。
码头得足够宽敞,能让那些大大小小的渔船都能轻松停靠,不能船来了没地儿停,那不就抓瞎了嘛!而且啊,这码头的设施也得齐全,什么水电啊、照明啊,都得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可不能让渔民们抹黑干活呀!
还有啊,这渔港的水域也得干净清澈呀!不能跟个臭水沟似的,那鱼儿还愿意来吗?就好比咱人,谁愿意住在脏兮兮的地方呀!所以呀,水质得好好保护,不能有污染。
另外,这渔港的配套设施也不能少。
仓储得有吧,捕上来的鱼得有地方放呀!交易市场也得有呀,不然渔民们的劳动成果往哪儿卖去?还有加工厂呀,把鱼加工一下,能卖个更好的价钱呢!这些就像咱家里的厨房、客厅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
咱再想想,这一级渔港还得有完善的管理呀!不能乱糟糟的,得有人维持秩序,让大家都能有序地作业、交易。
这就好比一个班级,得有个好老师管着,不然还不得乱套了呀!
总之呢,建设一级渔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就跟盖大楼似的,得一砖一瓦慢慢地垒起来。
但只要咱用心去做,肯定能建成让渔民们满意、让鱼儿们喜欢的好渔港!到时候,那场面,肯定是热热闹闹、红红火火的,大家都能在这儿安居乐业,多好呀!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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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等级划分标准

港口等级划分标准
中心渔港:年渔货卸港量在8万吨以上,可满足8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水、陆域面积分别达到40万~50万平方米和20万平方米以上,渔用岸线长度1000米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600米,码头前沿陆域纵深不少干100米,渔港防灾减灾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的能力。
一级渔港:年渔货卸港量在4万吨以上,可满足6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水、陆域面积分别达到30万~40万平方米和10万平方米以上,渔用岸线长度800米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400米,渔港防灾减灾能力达到50年遇以上,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的能力。
二级渔港:年卸货量在2万吨以上,主要满足当地渔船停泊、避风、补给需要,能容纳渔船200艘以上,具有一定的水陆域面积,岸线、码头长度能达到一定标准三级渔港:能满足当地渔船的停泊和补给需要,能容纳一定的渔船,有一定的岸线、码头和水域规模。
年卸港量能达到一定规模。
其它称之为避风锚地。
港口工程验收标准与技术要求

港口工程验收标准与技术要求港口工程是连接陆地和海洋的重要纽带,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港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其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探讨港口工程验收的标准与技术要求。
一、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1)结构稳定性:港口工程的各个结构部件,如码头、堤坝等,需要具备足够的稳定性,能够承受外部力的作用,不发生倒塌或破坏的情况。
(2)堆场容量:港口的堆场需要具备足够的容量,能够满足货物的堆放需求。
堆场面积和高度的设计应符合实际需求。
(3)安全设施:港口工程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标志牌等,保障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2.环境保护标准(1)水质污染控制:港口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和废弃物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2)陆地生态保护:港口工程的建设应尽量减少对陆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的栖息地。
(3)噪音控制:港口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二、技术要求1.材料选择与使用港口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暴露在海洋环境中的材料,如混凝土、钢材等,必须具备耐腐蚀和耐久性能。
2.施工工艺(1)基础处理:港口工程的基础施工应符合工程地质条件,采取适当的基础处理措施,确保基础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2)施工工艺:港口工程的施工工艺应科学合理,采取适当的施工方法和工程机械设备,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质量控制:港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工程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3.设备与设施港口工程所使用的设备与设施应具备必要的功能和性能。
特别是对于起重机械、装卸设备等关键设备,应保证其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4.监测与维护港口工程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结构安全监测和维护工作。
对于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港口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营。
结论港口工程的验收标准与技术要求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证。
舾装码头设计规

舾装码头设计规舾装码头设计规是指对于舾装码头的建设和设计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舾装码头是指供船只停靠和装卸货物的码头,其设计规则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码头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下面将从不同的方面介绍舾装码头设计规。
一、舾装码头的选址规则1. 舾装码头的选址应考虑到水深和水流的情况,确保码头能够满足船只的停靠和装卸货物的需求。
2. 码头的选址还应考虑到附近的交通便利性,以方便货物的运输和码头的管理。
二、舾装码头的结构设计规则1. 码头的结构设计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承受船只停靠和货物装卸的重量。
2. 码头的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到防护措施,以保护码头免受恶劣天气和海浪的影响。
3. 码头的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到船只的尺寸和类型,确保码头能够适应不同种类的船只停靠。
三、舾装码头的设备配置规则1. 码头的设备配置应包括起重机、堆高机、输送带等装卸设备,以提高装卸效率。
2. 码头的设备配置还应包括照明设备、防火设备等,以确保码头的安全性。
3. 码头的设备配置还应考虑到环保要求,采用低噪音、低污染的设备。
四、舾装码头的通行规则1. 码头的通行规则应包括船只的停靠和离开规定,以保证码头的使用顺畅。
2. 码头的通行规则还应包括货物的装卸规定,以确保装卸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五、舾装码头的安全规则1. 码头的安全规则应包括防护设施的设置,以保护码头的工作人员和船只的安全。
2. 码头的安全规则还应包括火灾防控、紧急救援等应急措施,以应对突发情况。
六、舾装码头的环保规则1. 码头的环保规则应包括垃圾处理、废水处理等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码头的环保规则还应考虑到能源的节约和利用,采用清洁能源和节能设备。
七、舾装码头的管理规则1. 码头的管理规则应包括码头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以保持码头的良好状态。
2. 码头的管理规则还应包括码头的规范使用和收费标准,以确保码头的正常运营。
舾装码头设计规是对于舾装码头建设和设计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码头划分等级标准

码头划分等级标准一、港口码头的等级划分港口码头的级别根据码头的总体实力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七个等级:一级港口码头、二级港口码头、三级港口码头、四级港口码头、五级港口码头、六级港口码头和七级港口码头。
每一级港口码头都有不同的规范和要求,有效投入的资源也不尽相同。
一级港口码头一级港口码头是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港口码头。
它可以用来停靠船舶的数量和衡量,码头的整体设施和设备,以及码头码头覆盖范围等。
,一级港口码头还包括装卸能力、装卸安全高效性、仓储二级港口码头二级港口码头是港口码头的中等强度等级,具有一定的装卸能力,拥有容易上下船的满足不同船舶要求的施工设施,安全系统也比较完善。
同时,若深海港口市场需求高,二级港口码头可以提供一定的商业服务功能,如承载潜水服务、油料服务等。
三级港口码头三级港口码头会拥有更多的码头设施,如大型泊位、拖轮服务等,可以提供深海港口的基本服务功能,安全系统和装卸能力也有较好的保障。
,三级港口码头也可以提供潜水修理、油料服务等服务功能。
四级港口码头四级港口码头专为高强度港口而设计,有大型泊位、拖轮服务、水力起重机等,可以同时停靠多种不同类型的船舶,装卸能力更加强大,使港口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例如潜水修理服务、油料服务等。
五级港口码头五级港口码头主要用于面向洋深海要求的港口,有大型泊位、拖轮服务、水力起重机等,可以同时停靠多种不同类型的船舶,装卸能力更加强大,使港口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例如潜水修理服务、中央控制系统管理、液体和固体货物装卸服务等。
六级港口码头六级港口码头是港口码头建设的最高等级,在其他基本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定的可调度资源,更加全面的控制系统管理,更强大的装卸能力,更完善的液体、固体货物装卸等服务,在提升港口整体能力方面会有更大的贡献。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新版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新版一、前言本标准旨在为河港通用码头的建设提供指导,以确保其符合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河港通用码头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装卸、客运、物流、船舶修理等用途的码头。
二、基本原则1.安全性:码头建设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经济性:码头建设应考虑经济效益,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环保性:码头建设应遵循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水资源和生态平衡。
4.可持续发展:码头建设应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建设要求1.选址:码头应选在河势稳定、地质条件良好、水域条件适宜的地点,避开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2.规模:码头应根据使用需求确定规模,避免过度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3.结构:码头应采用耐久、抗震、抗风浪、环保的结构设计,满足长期使用的需求。
4.设备:码头应配备先进的装卸设备、船舶修理设备、物流设备等,提高作业效率。
5.环保设施:码头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噪声控制设施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建设流程1.前期准备:包括选址、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等。
2.设计:根据建设要求进行结构设计、设备配置等设计工作。
3.施工: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建设标准。
五、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码头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安全管理制度: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安全检查等。
3.环保制度:码头应建立环保制度,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噪声控制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4.设备维护:码头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六、附录本标准附录包括相关规范和图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本标准。
七、参考文献在编写本标准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文献和资料,详见文后的参考文献。
八、实施与监督本标准由XXX河港管理局负责实施,各级河港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完整版)港口规划与布置总结

港口规划与布置总结第一章一. 港口概念:1,按功能——水陆交通的枢纽,水陆联运的咽喉;是水路运输工具的衔接点和货物,旅客的集散地。
2,按工程内容——是各种工程建筑物(水工,房建,铁路,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等),设备以及信息基础设施所组成的综合体,而港口水工建筑物是这个综合体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 要求:船舶的安全停靠与航行;要满足旅客的上下船和停船;货物的装卸与存放;车辆机械的运行;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
三. 组成: 1.港口水域2.码头3.陆域设施 。
⎪⎪⎪⎪⎪⎪⎪⎪⎪⎪⎪⎪⎪⎪⎪⎩⎪⎪⎪⎪⎪⎪⎪⎪⎪⎪⎪⎪⎪⎪⎪⎨⎧⎪⎪⎪⎪⎪⎪⎩⎪⎪⎪⎪⎪⎪⎨⎧⎩⎨⎧→⎪⎩⎪⎨⎧→信息与商务系统集输运作业系统存储分运作业系统装卸作业系统陆域高度足够长度足够要求:岸线水域平稳水深足够水域宽广要求:水域航行作业系统四:系统组成:五.分类:1:按功能用途分类:商港,渔港,工业港,军港,旅游港。
2:按地理位置分类:海港,河口港,河港,运河刚。
第二章一 货物分类:件杂货 干散货 液体货二 作业方式:1.操作过程:是根据一定装卸工艺完成一次货物的搬运作业过程。
2.装卸过程:货物从进港到出港所进行的全部作业过程,有一个或多个操作过程所组成。
3.操作量:经过操作过程的货物数量,是反映装卸工作量得主要指标。
4.装卸量:货物从进港到出港,不管经过多少次操作,只算一吨装卸量。
(自然吨)三港口腹地:是指那些有物资(或旅客)经过某港运输的地区。
按运输性质腹地可分类为:直接腹地和中转腹地(间接腹地)四吞吐量:一年间经由水运输出,输入港区并经过装卸作业的货物总量。
通过能力:一年间在既定的设备条件下,按合理的操作过程,先进的装卸工艺,和生产组织所允许通过的货物量。
(计量为货物的自然顿)五预测吞吐量方法:1,时间序列法2,概率分析法3,因果分析六船舶尺度: 一:船型尺度(船舶性能计算和研究):1 垂线间长2 型宽3 型深4 型吃水二:实际尺度(结构尺度):1 全长2 全宽3 满载吃水——在中横剖面上,满载吃水线与中龙骨底面的垂直距离七船舶吨位一:容积吨位:1 总吨位(GT)——表明商船尺度大小2 净吨位(NT)——计费标准二:质量吨位:1 排水量——指船舶在某一吃水时包括装载物的总重量2 载重总吨位——1.总载重量=满载排水量—空载排水量2.净载重量八设计船型:是综合某一吨位级船舶资料而确定的组合数据第三章一气象条件对港口的影响:1 港口平面布置2 施工:打桩,疏浚3 营运二海象条件:1 泊位 2 航道3防波堤第四章一码头分类:一按功能:1从货物种类和包装形式:1杂货集装箱2 多用途专用2 从贸易或商务上:1 外贸2 内贸3 从隶属关系上分类:——货主码头公用通用4 从客运——货运或客运二按平面布置形式:1 顺岸式:优点——对沙流流态影响小缺点——占用岸线长2 突堤式:优点——占用岸线短缺点——对流态影响大,占用河道水域多3 控入式:泥沙淤积4 沿防波堤内测布置5 岛式布置及栈道布置——适于深水泊位二 S =Q/Pt=码头年作业量/一个泊位年通过能力泊位通过能力影响因素:1——运营天数2——装卸效率3——日工作时4——泊位利用率三 减少船舶在岗时间:1——统一管理的泊位组2——提高装卸效率3——新增港口能力时机选择4——四 线岸场作用——加速车船周转,提高通过能力五 码头前沿高程:1 有掩护:1——设计高水位+(1.0-1.5)2——校核高水位+(0-1.0)2 开敞:∆+++=h HWL E 0η第五章一 港口水域:航道,转头水域,制动水域,过驳水转水作业和停泊的锚地水域以及港池码头前水域等。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宣贯培训讲义总则■术语■港址选择•设计基础条件《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165-2013) JTS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编写组 二O —四年—月条文详解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CCCC Water Transportation Consultants 3, Ltd0、规范名称海港总体设计规范Design Code of General Layout f@r Sea Ports 早R名称修订内容0li 根据《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交通运输部公告,2007年第17号)整合多本规范的规划指导意见,以及国内外有关行业的情况和部大纲审查会纪要,本规范名称改为《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中华人戻共和国行业标准JTS H5-20B海港总体设计规范D囲gn CM? of(i^i€rAl L AJ-OU I (or S«aX13-1I-12 发布2014-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披部发布-3-♦内容方面采用指导性规定和具体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CCCC Water Transportation Consultants 3, Ltd修订内容 对特殊名词和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对正确理解、使 用本规范很有必要。
3、对各类型码头的定义进行了重新描述。
2、术语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CCCC Water Transportation Consultants 3, Ltd名称术语K 给出了设计船型的准确定义; 2、调整、 清晰了码头掩护程度划分标准•9・使用性术语• “必须"、"严禁''•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应”、"不应”或“不得"•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宜”、“不宜”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 “可"・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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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1 9 9 5 ^匕京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冲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J 996年&月1日关于批准发布《海港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建设标准》、《河港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建设标准》和《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1996]188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口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时》(计标[1988]281号)的安排,由交通部负责编制的《海港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建设标准}、《河港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建设标准》和《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一九九六年八月_日起施行。
上述三项建设标准的施行及解释工作,由交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九九六年四月五日编制说明《海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口987]2323号《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1988J281号文《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由交通部主编,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为具体主编单位, 会同交通部第一、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共同编制的。
编制工作始终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和交通部发展港口事业的有关技术政策,从我国国情岀发,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
经广泛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有关建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本建设标准的水平。
本建设标准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全国审査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为: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装卸工艺与设备、建筑与建设用地、配套工程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六章。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地址: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28 号,邮编:10000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五年十月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装卸工艺与设备第四章建筑与建设用地第五章配套工程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 提 高海港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 推动 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港口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工程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 编制、评估和审批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 查海港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海港和河口港新建通用码头工程;对改、扩建海港通用码头工 程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未包括港外配套工程设施。
本建设标准中的各项指标, 系指单个泊位的建设指标, 对连续布置的多个通用泊位, 其 各项指标应根据具体条件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 法规,贯彻执行国 家有关港口建设的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 以及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 水、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进、安全适用、投资省、经济效益高的建设方案。
第七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 应符合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 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海港通用码头的布置, 应充分利用水域和岸线, 码头前方、库场及集疏运等各环节的通 过能力应互相适应,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集疏运方式,尽快形成装卸效率高、 疏运畅通、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综合生产运输体系。
第八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 应按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进行建设; 同时应 符合有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并能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经营机制等要求。
第九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五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益的先进、成熟的装卸工艺与设备; 确定。
第六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 应采用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当需要引进国外新技术和设备时, 应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 改善劳动条件和经济效 应经技术经济论证后 综合优化,选用技术先 统筹安排、分期建设,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一条海港通用泊位的合理泊位利用率, 应根据设计年吞吐量、设计船型、泊位装卸 生产率、船舶在港费用、港口投资和营运费用等综合因素确定。
单泊位的泊位利用率范围值应为5 0%〜60%,多泊位的泊位利用率范围值应为60%〜7 0%,当泊位利用率超过70%时, 应首先考虑提高装卸效率或增加作业线数, 如 泊位利用率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时,则宜增加泊位数。
第十二条港口工程由水域设施和陆域设施组成的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包括:码头、港池、防波堤、锚地、护岸、防汛设施、工作船码头、进港航道、陆域形成、装卸机械设备、堆场、 仓库、道路、铁路、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机修、暖通、供油、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 生、通信、导助航、港作车船、计算机管理、生产建筑、辅助生产和港内生活建筑、计量、 海关、联检、交通管理及其他配套设施。
通用码头工程的建设项目内容, 对新建工程应根据港口的依托条件和实际需要设置部分 或全部;对改、扩建通用码头工程必须充分利用港口原有设施,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章装卸工艺与设备第十三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 应从我国国情出发, 结合建港具体条件需要, 积极开 展成组装卸,提高装卸效率,充分发挥泊位通过能力。
第十四条装卸工艺系统的选择应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应考虑加快车船周转、 各环节生产能力要相互适应,满足高效、安全、合理的要求。
第十五条装卸工艺设备的选型,宜优先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操作灵活、能耗低、 污染小、维修方便的国内产品。
第十六条码头前沿应选择通用性强的装卸机械和设备;其数量和选型应根据设计年吞吐 量、设计船型、货种以及装卸工艺等因素确定。
码头前沿应采用船机和岸机联合作业的方案。
岸机配置不宜多于2台, 起重量宜采用5 t 〜16t;对散杂货为主的泊位也可根据需要配置较大起重量的岸机; 对3 0 0 0〜50 00DWT 级的通用泊位宜配置台架式起重机。
第十七条水平运输及库场机械选型,应根据货种运输距离、货物堆垛形式等因素确定。
件杂货的水平运输,当运距较短时,可采用铲车;当运距较长时,可采用牵引平板车、 低台架卡车。
散杂货的水平运输,可采用移动胶带式输送机、自卸卡车或牵引平板车。
仓库的堆、拆、垛作业宜采用叉车或桥式起重机。
堆场作业宜采用轮胎式起重机或轨道第十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设计年吞吐量、设计船型、 件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一般情况可按下列规模划分: t 的通用泊位,设计船型宜为1 货种、资金条 一、 设计年吞吐量为2 WT 级以下;二、 设计年吞吐量为3 2 0 0 0 0 DWT 级; 三、 设计年吞吐量为4 WT 级以上。
上述规模中当年吞吐量为较大值时,于装卸件杂货为主的泊位。
II,〜4 5X 0X 0X 0D 皿t 的通用泊位,设计船型宜为1屮t 的通用泊位,设计船型宜为2 适用于装卸钢铁或散杂货为主的泊位,0D较小值适用式起重机。
第十八条海港通用码头前沿不宜设铁路装卸线。
当码头前沿直取量较大时,可考虑设置铁路装卸线。
第四章建筑与建设用地第十九条海港通用码头的位置,应尽量选择在水深及天然掩护条件好、波浪及水流作用小、泥沙运动较弱、离岸较近的水域内。
第二十条海港通用码头的平面布置,应符合港口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各种建、构筑物,特别是同类设施的布置,应力求集中、紧凑,相互协调。
第二十一条海港通用码头的泊位长度,应根据设计船型尺度、船舶安全靠离作业及系缆要求等因素确定。
其单个泊位长度,可按设计船长加富裕长度确定;对布置在折线转折处的通用泊位,其泊位长度必须满足船舶靠离作业的要求,并应根据码头结构型式及折线夹角的大小确定。
对在同一岸线上连续布置的多个通用泊位,其泊位的长度应根据不同大小船舶的到港概率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十二条海港通用码头前沿设计高程,应考虑大潮时码头面不被淹没,其具体高程应根据船型、装卸工艺、水文、气象、船舶系缆、码头与陆域后方高程的衔接和掩护条件等因素,并参照邻近现有码头高程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十三条海港通用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保证设计船型在满载情况下的安全停靠。
其深度应按设计船型满载吃水和富裕深度综合考虑确定。
第二十四条海港通用泊位的库场堆存能力,应与泊位通过能力相适应。
库场建筑面积应根据年进库(场)货运量、堆存期、单位面积堆存量和集疏运条件等因素确定。
库场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以散杂、钢铁为主的通用泊位每万吨设计年进库、场货运量所需库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6 5 0用';二、以件杂为主的通用泊位每万吨设计年进库、场货运量所需库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85 0 山'。
第二十五条海港通用码头的仓库建设应以大跨度单层库为主;当陆域面积较小,可建多层仓库,并应配置相应的库内机械。
为适应货种变化,可考虑采用拆装式钢结构仓库。
第二十六条海港通用泊位的生产、辅助生产及港内生活建筑,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当地条件设置。
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可参照表1所列指标。
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表1注*当装卸件杂货为主时,取用表中上限‘当装卸散杂货为主时,取用表中下限“头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和集疏运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
通用泊位陆域总占地面积不应超过 表2所列指标。
通用泊位陆域总占地面积表2注*①当装卸散杂货为主时,取用表中上限』当装卸件杂货为主时,取用表中下限*②表中不包括港内铁路调车场前占地面积&第五章配套工程第二十八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的集疏运方式应结合当地条件,采用水路、铁路、公路等 多种运输方式。
第二十九条当采用铁路运输时,库场区的铁路装卸线, 干扰并有利于机车和各种车辆的运行。
当需要设置分区车场时, 分区车场宜靠近库场装卸区。
铁路应合理衔接,其接轨站应尽量靠近港区。
第三十条海港通用码头工程的港内道路宜采用环形布置, 铁路平面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