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
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方案

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内河航运逐渐成为重要的物流通道。
内河渡口作为航运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连接两岸交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重任。
然而,当前我国内河渡口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安全隐患突出、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为提升内河渡口整体水平,实现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目标1.提升内河渡口基础设施水平,确保渡口安全、便捷、高效。
2.优化渡口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渡口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4.培育专业化的内河渡口运营团队,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建设内容1.基础设施建设(1)渡口码头建设:按照标准化要求,对渡口码头进行改造升级,包括码头长度、宽度、高度等参数的调整,以及码头附属设施的建设。
(2)渡船更新换代:淘汰老旧渡船,购置新型、环保、安全性能高的渡船,提高渡船运行效率。
(3)安全设施完善:加强渡口安全设施建设,包括设置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
2.运营管理优化(1)建立健全渡口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渡口运营秩序。
(2)提高渡口信息化水平,实现渡口运营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
(3)加强渡口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3.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1)加强渡口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
(2)推广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降低渡口运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3)加强生态修复,提高渡口周边生态环境质量。
4.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引进专业人才,提升渡口运营团队整体素质。
(2)开展渡口运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收集内河渡口现状资料,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建设目标。
2.设计规划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方案。
3.实施阶段:按照设计方案,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优化、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等工作。
4.验收评估阶段:对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成果进行验收,评估项目效果。
码头建设标准

码头建设标准码头是连接水上交通和陆上交通的重要枢纽,对于货物和人员的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码头的建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码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还关系到港口的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从设计规范、建设要求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探讨码头建设的相关标准。
首先,码头建设的设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在设计中,需要考虑到各种船舶的停靠和货物的装卸,因此需要合理规划泊位的数量和大小,以及装卸设备的布置和选型。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码头的结构和地基的承载能力,确保码头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安全运营。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景观美化等因素,使得码头不仅具有功能性,还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和社会影响。
其次,建设要求也是码头建设标准中的重要部分。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码头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码头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成本,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码头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码头的功能布局和配套设施,使得码头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不同的需求,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安全管理是码头建设标准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在日常运营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码头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码头的安全运行。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好码头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码头建设标准是码头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码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也关系到港口的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在码头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建设要求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进行施工和运营,确保码头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为水上交通和陆上交通的连接提供良好的服务。
码头建设标准

码头建设标准
首先,码头的设计要符合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考虑到船舶的停靠、货
物的装卸以及人员的通行等因素,合理规划和布局各项设施。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码头的承载能力、通风条件、排水系统和消防设施等,以确保码头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包括土
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等各个方面。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人员的安全防护,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设备选型也是码头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根据不同的码头用途和货物类
型选择合适的装卸设备,如起重机、堆高机、输送带等。
设备的选型要考虑到使用效率、能耗、维护成本等因素,以提高装卸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
此外,码头建设还需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在海岸线和河岸线的建设过
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对污水、噪音、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护周边水域和土壤的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码头建设标准涉及到设计、施工、设备选型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需要全面考虑各项因素,确保码头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才能建设出安全、高效、环保的现代化码头。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装卸工艺与设备第四章建筑与建设用地第五章配套工程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港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河港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1000吨级以上的新建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对改、扩建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未包括港外配套工程设施。
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系指单个泊位的建设指标。
对连续布置的多个泊位和在非全年通航的河流上新建的通用码头,其各项指标应根据具体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交通部有关港口建设的技术政策,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加强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河港通用码头工程的建设,应符合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当分期建设时,应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的建设,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选用技术先进、安全适用、投资省、经济效益好的方案。
第六条河港通用码头应建在河床比较稳定,水深、水流条件适宜,地质条件较好的河段,同时交通方便,并有足够的水域、陆域。
第七条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河港通用码头泊位的建设规模,按设计年吞吐量分为:10~18万t(不含18万t、下同)和18~35万t两档。
上述两档的大值适用于以钢杂和散杂为主的货种,小值适用于以件杂为主的货种。
第九条河港通用码头的泊位利用率,应控制在50%~60%,对连续多泊位应控制在60%~75%。
当泊位利用率超过上述最高值时,应首先考虑提高装卸效率或增加装卸机械数量,以降低泊位利用率,如泊位利用率仍高于上述最高值时,则应增加泊位数。
码头工程规范要求详解

码头工程规范要求详解码头工程是连接陆地与水域交通的重要纽带,其规范要求对于码头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码头工程规范要求进行详解,包括设计、建设、维护等各个环节。
一、设计要求1.地质勘测:在进行码头设计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测,了解工程所处地区的地下情况和地质构造,以确保码头的基础坚固可靠。
2.布置和尺寸: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布置和确定码头的长度、宽度和高度。
同时考虑到码头的使用环境和船只的尺寸等因素,确保各种船只能够顺利进出码头。
3.深度和水下净空:设计时需满足航道的要求,确保水深足够,避免船只搁浅或碰撞到底部,还要考虑水下净空以确保大型船只能顺利通过。
二、建设要求1.施工材料:在进行码头建设时,应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如混凝土、钢材等,以确保码头结构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2.施工过程:建设过程中要遵循规范,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各个工序要有清晰的工艺操作流程,并进行验收,防止不合格工程。
3.安全设施:必须设置合适的护岸、护舷、栏杆等安全设施,确保码头使用时的人员和船只安全。
三、维护要求1.定期检查:码头建成后,应有专业团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包括码头结构的损坏、安全设施的损失等。
2.维护保养:码头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腐蚀、裂缝等问题,需要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喷涂防腐涂料、修补裂缝等工作,延长码头使用寿命。
3.航道清淤:根据水体淤积情况,定期进行航道清淤,确保码头附近水域的水深满足船只通行要求。
综上所述,码头工程规范要求是确保码头建设和使用安全的重要保障。
从设计到建设再到维护,各个环节都需要遵循规范要求,以确保码头的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这样,码头才能顺利运营,为交通运输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新版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新版一、前言本标准旨在为河港通用码头的建设提供指导,以确保其符合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河港通用码头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装卸、客运、物流、船舶修理等用途的码头。
二、基本原则1.安全性:码头建设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经济性:码头建设应考虑经济效益,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环保性:码头建设应遵循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水资源和生态平衡。
4.可持续发展:码头建设应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建设要求1.选址:码头应选在河势稳定、地质条件良好、水域条件适宜的地点,避开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2.规模:码头应根据使用需求确定规模,避免过度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3.结构:码头应采用耐久、抗震、抗风浪、环保的结构设计,满足长期使用的需求。
4.设备:码头应配备先进的装卸设备、船舶修理设备、物流设备等,提高作业效率。
5.环保设施:码头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噪声控制设施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建设流程1.前期准备:包括选址、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等。
2.设计:根据建设要求进行结构设计、设备配置等设计工作。
3.施工: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建设标准。
五、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码头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安全管理制度:码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安全检查等。
3.环保制度:码头应建立环保制度,包括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噪声控制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4.设备维护:码头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六、附录本标准附录包括相关规范和图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本标准。
七、参考文献在编写本标准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文献和资料,详见文后的参考文献。
八、实施与监督本标准由XXX河港管理局负责实施,各级河港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港口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港口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港口工程是连接陆地与海洋的重要枢纽,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港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施工及验收标准。
以下将介绍港口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岸线工程施工标准1. 岸线工程施工前,需进行勘测和设计,确保结构合理、抗浪性能良好。
2. 岸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规范,保证施工质量。
3. 完成岸线工程施工后,需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结构强度、抗冲击性能等。
二、航道工程施工标准1. 航道工程施工需遵循相关水工建筑设计规范,确保通航安全和畅通。
2. 航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保证质量。
3. 完成航道工程施工后,需进行淤泥清理和水下勘测,以确保航道畅通无阻。
三、码头工程施工标准1. 码头工程施工前,需进行静载试验和地质勘测,确定承载力和地基情况。
2. 码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和质量控制,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
3. 完成码头工程施工后,需进行试载测试和结构安全评估,确保码头可以正常使用。
四、港口设施验收标准1. 港口设施验收前,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2. 港口设施验收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测试、安全防护检查等,确保设施完好。
3. 完成验收后,需填写验收报告并备案,作为设施正常使用的凭证。
总而言之,港口工程施工及验收是确保港口运营安全和高效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港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希望相关单位和工程施工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标准,共同维护港口工程的良好形象和运行状态。
码头建设标准

码头建设标准码头是连接陆地和水域的重要交通枢纽,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港口运输的安全和效率。
为了确保码头建设符合国家标准,提高港口运输的水平,我们需要严格遵守以下码头建设标准:一、选址规划。
1. 码头选址应考虑水深、水流、风浪等自然条件,以及与陆地交通的便捷性,尽量选择水深较大、水流平稳的地点,并且便于陆路交通的连接。
2. 码头规划应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保留足够的用地空间,以适应未来货物吞吐量的增长。
二、结构设计。
1. 码头建筑物和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设计,保证其结构牢固、稳定,能够承受各种自然环境的考验。
2. 码头设施包括岸边设施、装卸设备、堆场、仓库等,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布局,提高货物的装卸效率。
三、设备选用。
1. 码头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产品,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持久性。
2. 设备的选用应考虑到未来的发展需求,避免设备过度投资或者不能满足未来的运输需求。
四、环保要求。
1. 码头建设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水域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废气的排放。
2. 码头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减少对周边自然环境的破坏。
五、安全管理。
1. 码头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保证码头设施的安全性,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 码头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货物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六、管理体系。
1. 码头建设后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确保码头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2. 管理体系应不断完善,与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保持一致,保证码头建设标准的持续符合国家要求。
总结,码头建设标准是保障港口运输安全、高效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才能保证码头设施的质量和运行效率。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码头建设标准,共同努力,为我国港口运输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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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 河港通用码头陆域各类设施的布置应在便利生产
前提下合理组合 集中布置 生产建 构 筑物及必要的辅助生
产建 构 筑物宜布置在陆域前方 其他建 构 筑物宜布置在
陆域后方
对设计年吞吐量为
万 的码头 陆域总占地面积不
得大于
陆域纵深不得大于
不包括防洪堤占地
下同
对设计年吞吐量为
万 的码头 陆域总占地面积不
计高 低水位差为
时 宜采用直立 斜坡或浮式码头
当设计高 低水位差为 以上时 宜采用斜坡式码头
第二十条 河港通用码头的泊位长度 应根据设计船舶长
度 船舶安全靠离作业 码头型式 系缆和装卸作业要求等因素
确定
第二十一条 河港通用码头前沿设计高程应根据码头的重要
性 淹没影响 河流特性等因素 并结合地形 地质 装卸工艺
要求 码头布置及型式 前后方高程的衔接 工程投资及防洪措
施等条件综合分析确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河港通用码头前沿设计高程为设计高水位加超高 超高值宜 取
扩建或改建工程 码头前沿设计高程宜与原港区陆域高程相 适应
第二十二条 河港通用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应能保证营运期 内设计船型在满载吃水情况下安全停靠和装卸作业 其值为设计 低水位时设计船型的满载吃水深度加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
有江 海 联 运 的 河 港 通 用 码 头 当 考 虑 海 轮 上 水 时 不 宜 大 于
消防用水量应单独计算 根据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 场发生火灾时的用水量考虑
第二十八条 河港通用码头的用电负荷属二级负荷 应配有 一回专用线供电 有条件时 宜再取得一回备用线
第二十九条 河港通用码头用电负荷 应根据码头设计年吞 吐量 装卸设备的装机总容量 照明及其他设施的用电要求等因 素综合确定 也可按表 中的数值选取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 吨级以上的新建河港通用 码头工程 对改 扩建河港通用码头工程 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未包括港外配套工程设施 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 系指单个泊位的建设指标 对 连续布置的多个泊位和在非全年通航的河流上新建的通用码头 其各项指标应根据具体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 济建设方针 政策和交通部有关港口建设的技术政策 节约用 地 节约能源 加强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的建设 应符合港口总体布局规 划的要求 统筹安排 合理布置 当分期建设时 应适当留有发 展余地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的建设 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选 用技术先进 安全适用 投资省 经济效益好的方案 第六条 河港通用码头应建在河床比较稳定 水深 水流条 件适宜 地质条件较好的河段 同时交通方便 并有足够的水 域 陆域 第七条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定额和指标
第二十三条 河港通用码头的生产 辅助生产和港内生活建 筑物 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当地条件设置 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 积 不宜超过表 数值
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建筑物名称
生产建筑物
设计年吞吐量 万
表
辅助生产 建筑物
港内生活
注 对有单侧站台 雨棚 卷扬机房的码头 生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宜采用上 限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会同交通部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的
编制工作始终贯彻艰苦奋斗 勤俭建国的方针 执行国家的
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交通部有关港口建设的技术政策 从我国国
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 在总结运用我国内河港口建设的实践经
验和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 合理确定了本建设标准的水
平 既满足近期港口装卸运输技术要求 也适当考虑今后的技术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章 装卸工艺与设备
第十三条 河港通用码头装卸工艺 应根据吞吐量 货种及 货物包装形式 水位变幅 船型 车型 集疏运方式等因素 综 合分析 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十四条 河港通用码头前沿装卸机械的配置应与泊位的吞 吐量相适应 并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机型 对直立式码头 装卸 作业一般采用 条作业线 码头前沿宜配置旋转型起重机或桥架 型起重机 对斜坡式码头 宜采用 条作业线 码头前沿宜配置 浮式起重机 其斜坡道运输采用缆车
辅助生产
区的噪声值不宜大于
码头作业区内产生的粉尘 废气 废水 噪声 垃圾等污染
源 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三十一条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的投资估算 应按国家和交 通部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三十二条 评估或审批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 单个泊位的投资估算可采用表 所列指标 但在使用时 应 根据与工程有关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十四条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单泊位的建设工期 当设计
年吞吐量为
万 时 建设工期不宜超过 个月 设计年
吞吐量为
万 时 建设工期不宜超过 个月
第三十五条 河港通用码头劳动定员 当设计年吞吐量为
万 时 码头定员不宜超过
人 设计年吞吐量
为
万 时 码头定员不宜超过
人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 河港通用码头泊位的建设规模 按设计年吞吐量分
为
万 不含 万 下同 和
万 两档
上述两档的大值适用于以钢杂和散杂为主的货种 小值适用
于以件杂为主的货种
第九条 河港通用码头的泊位利用率 应控制在
对连续多泊位应控制在
当泊位利用率超过上
发展 建设标准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 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最后
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 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为 总则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装卸工艺
与设备 建筑与建设用地 配套工程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六
章
施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 请各有关单位将发现的有关问题和
修改意见告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 地址 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
得大于
陆域纵深不得大于
第十八条 河港通用码头的仓库 堆场面积应根据入库场
量 堆存期 货种比例等因素确定 当设计年吞量为
万
时 库场面积不宜超过
当设计年吞吐量为
万
时 库场面积不宜超过
第十九条 河港通用码头型式的选择 应根据水文条件并结
合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设计高 低水位差为 以下时宜采用直立式码头 当设
号文的安排 由交通部负责编制的 海港集装箱码头建设标准
和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 业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为全
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 自一九九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 由交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码头前沿装卸机械的起重能力 宜为 或 第十五条 河港通用码头库场装卸机械宜配置门式起重机 装卸桥 桥式起重机为主 也可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和叉车 水平 运输机械采用牵引车与平板车或叉车 第十六条 对兼有装卸集装箱的河港通用码头 其装卸运输 机械的起重能力应与集装箱重量相适应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单泊位河港通用码头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表
设计年吞吐量 万
设计船型
投资估算指标 万元
注 表中投资估算指标未包括取水码头 工作船码头 锚地 港外配套工程
及生活福利设施 征地拆迁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施工专用设备购置费
等 使用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增列上述费用
本指标是根据交通部 年颁布的有关规程及规定 并按 年天津地
资比重可取表 所列数值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各分项工程所占投资比例
表
序
项
目
号
投资比例
万
万
一 工程费用 码头工程 挡土墙 防汛墙 护岸工程 土石方工程 装卸设备及安装工程 堆场 道路工程 港区铁路工程 生产 辅助生产 港内生活建筑物工程 公用设施工程 港作车船 临时工程
二 其他费用及预备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
建标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
限内部印发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年
月
日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装卸工艺与设备 第四章 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 配套工程 第六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加说明
区材料价格和 年设备价格进行编制的 使用时应按当地现行价格进
行调整
表中当设计年吞吐量为
万 其投资估算指标是按斜坡式码头考虑
的 当设计年吞吐量为
万 其投资估算指标是按直立式码头考虑
的
对改 扩建工程表 所列投资估算指标须扣除已有设备 建 构 筑物及
配套设施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河港通用码头工程单泊位各分项工程所占的投
附加说明
本建设标准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名单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
黄素怀 胡骏琨 邓恩国 刘立平
吴显芳 庞文熙 金文成
李植铭 王逸飞 陈燕桥
李银宝 韩睦南 张新楼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