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陕西水资源综合规划专题四

项目编号:SZG—04

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六年十月?西安

目录

1 总论 (1)

1.1目的和意义 (1)

1.2规划依据和标准 (2)

1.3规划原则 (3)

1.4规划范围 (4)

1.5规划水平年··············································································错误!未定义书签。

1.6规划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1.7规划技术路线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自然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社会经济··················································································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水资源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水功能区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水质现状评价及趋势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水质监测站··············································································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地表水水化学特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地表水现状水质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水质趋势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4.5水功能区达标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地表水供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点源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

5.2面源污染·················································································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点源、面源关系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水污染危害·············································································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污染源排放量及入河量预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预测技术思路及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预测参数·················································································错误!未定义书签。

6.3预测成果及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6.4规划水平年污染源入河量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纳污能力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7.1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7.2计算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7.3计算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7.4计算模型·················································································错误!未定义书签。

7.5参数确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7.6规划水平年纳污能力计算····················································错误!未定义书签。

7.7纳污能力计算结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污染物控制量和削减量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污染物入河控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及削减量计算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8.3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和削减量计算成果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8.4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和削减量成果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8.5污染物控制量和削减量变化趋势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规划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水污染防治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9.2地表水水质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投资估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编制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10.2投资估算···············································································错误!未定义书签。11地下水保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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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地下水水质状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地下水污染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11.4地下水保护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11.5控制地下水位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地面沉降与地裂缝防治措施(水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

12.2湿地现状与保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3荒漠化现状与防治对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12.4三门峡库区生态环境问题与对策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12.5渭河生态环境保护对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结论与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建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

附图1 陕西省水资源分区图

附图2 陕西省河流一级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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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是地球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生态系统最活跃的控制性要素。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我省水资源短缺,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都需要提供供水的安全保障,水环境和生态系统也需要有足够的水量来维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水已逐步从农业的命脉发展成为工业、城市和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命脉,它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思路和治水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形势的变化,着力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重大水问题。依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等文件,2003年元月,陕西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布置,并将规划项目分解为《陕西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总报告》和《陕西省水资源调查评价》、《陕西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陕西省节约用水规划》、《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陕西省水资源供需预测与优化配置》等五个专题。

《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是专题之四。项目正式开始于2003年3月,整个工作阶段分为现状和配置两阶段,并始终与全国的总进度保持一致。规划过程中,在黄河与长江两个流域的技术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完成了现状基础成果和规划成果,并及时上报流域汇总,基本上满足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两大流域对阶段工作的要求。

本专题的主要成果有:《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专题报告、报告附图2张、附表1套。

本次规划在陕西省水资源综合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得到了水利厅及其它厅局的大力支持,使本项工作比较顺利的完成,在此一致表示感谢。

由于工作经费紧张,资料所限,而且规划涉及范围大面广,工作历时长,规划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领导、专家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1总论

1.1目的和意义

水是人类活动和一切生产活动都离不开的重要自然资源和构成环境的基本要素,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水资源总量不算少,但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很不均匀,水土资源组合又极不均衡。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由于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保护不够导致的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计划和十一个五年纲要”全面深刻地阐述了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的治水方针,把水资源列为国家发展中的三大战略资源之一,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纲要》明确指出:要顺应自然规律,调整治水思路,从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转变;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规划与管理,搞好江河全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加强江河源头的水源保护。

为了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着力解决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制约的重大水问题,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水规计[2002]83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根据部署,陕西省同时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治理的规划工作。

陕西省是一个严重缺水的省份。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水的需求量愈来愈大,对水资源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水资源严重短缺,水污染在局部范围有恶化趋势,与区域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形势很不适应,因此根据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发展目标,及时开展陕西省水资源保护是一项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工作。

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从以往孤立的、被动的防治转为综合的、主动的控制,将水资源保护纳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之中,全盘考虑、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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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说编制陕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是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及宏观决策的科学依据。

1.2规划依据和标准

1.2.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98年);

(5)《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

(6)《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

(7)《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2006年);

(8)《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规计[2002]83号文);

(9)《关于印发水资源综合配置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委、水利部办公厅发改办地区[2005]742号);

(10)《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11)《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12)《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13)《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14)《长江流域(片)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配置阶段有关问题技术方法》;

(15)《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16)《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17)《黄河流域(片)地表水资源保护规划配置阶段技术要求》;

(18)《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19)《陕西省水资源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0)《中国水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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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陕西省水功能区划》;

(22)《全国水资源分区》;

(23)《陕西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分区》。

1.2.2采用规范与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4)《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5)《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

(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8)《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3839-83);

(9)《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

(10)《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

(11)《水利水电水文计算规范》(SDJ214-83);

(12)《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1.3规划原则

1.3.1全面规划,分期实施

根据陕西省水资源现状和经济发展条件,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水体提出规划水平年内所应达到的水资源保护目标,包括地表水保护目标、地下水保护目标和与水相关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制定相应的水资源保护措施,按规划水平年分阶段实施逐步实现水资源保护目标。

1.3.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将陕西省境内长江、黄河的重要支流、水库及地下水作为一个大系统,全面规划,并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近期和远期国民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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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与水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统筹兼顾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区、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等重点水域。

1.3.3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根据陕西省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对纳污能力尚宽余的区域,应合理安排产业结构布局,限制污染物排放,避免造成新污染;对纳污能力不足的区域,应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使水体水质满足水功能区要求;对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了纳污能力的区域,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削减现有污染物排放量,遏止水污染进一步发展。

1.3.4地表水与地下水相统一

在全省水资源系统中,地表水与地下水是紧密相联的,因此在水资源保护规划时要注意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规划,在保护好地表水资源的同时,充分重视地下水资源保护,为全省水资源全面统一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1.3.5突出实用可行、便于管理的原则

规划保护方案力求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规划以一、二级水功能区为基本单元,统计和预测入河废污水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制定污染物入河和排放控制方案,并按照水资源分区、行政分区与水功能区之间的对应关系,将规划成果归并到水资源三级区及行政区,便于以行政区界进行划分和管理。

1.4规划范围

(1)地表水保护规划工作范围与水功能区划一致,规划范围为全河段。规划内容为补充和调整水功能区划,拟定水质目标;根据污染物现状调查和预测结果,结合河流水体纳污能力,制定不同水平年污染物入河控制总量和排放控制总量,计算入河削减量和排放削减量。规划河流共64条河流,其中黄河流域37条,长江流域27条。

黄河流域包括孤山川、黄甫川、窟野河、秃尾河、清涧河、仕望河、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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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包括嘉陵江、西汉水、八渡河、清泥河、小通江、汉江、玉带河、沮水、褒河、濂水河、冷水河、胥水河、子午河、牧马河、任河、岚河、月河、黄洋河、坝河、旬河、乾佑河、金钱河、堵河、天河、滔河、肖口河、丹江。

(2)地下水保护规划范围为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区、地下水生态环境恶化区(包括水位下降区、开采区、污染区)。

(3)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有三门峡库区生态环境、湿地保护、渭河生态环境、土地荒漠化、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等。

根据水利部总体安排,本次保护规划以地表水资源保护为重点,进行详细全面的规划。考虑到规划的完整性,本次规划对地下水及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进行简要调查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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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定稿2018(最新)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 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 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 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 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建筑基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禁止的情 况下,各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制定实 施细则进行具体规定。 2.2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 平方米,旧城区为400 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 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000 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 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 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 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 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要求的。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 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工作组 二○○三年七月

目录 前言 (1) 一基本要求 (1) 二工作程序 (3) 三水功能区划复核补充与调整 (4) (一)水功能区复核 (4) (二)补充与调整 (6) (三)水质目标值拟定 (7) 四污染源排放量调查与估算 (8)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8) (二)污染源排放量估算 (8) (三)合理性分析 (9) 五污染物入河量调查与估算 (10) (一)污染物入河量调查 (10) (二)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1) (三)污染物入河量统计 (12) 六规划水平年污染源排放量预测 (12) (一)预测方法和步骤 (12) (二)生活污染源预测 (13) (三)工业污染源预测 (14) 七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预测 (15) (一)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系数确定 (15) (二)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计算 (15) 八水功能区纳污能力 (16) (一)基本概念界定 (16) (二)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7) (三)纳污能力计算 (18)

九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9) (一)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和削减量 (19) (二)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和削减量 (19) 十面源污染估算与控制 (20) (一)面源污染调查与估算 (20) (二)面源污染控制 (21) 十一规划措施 (21) (一)保护措施 (21) (二)治理措施 (22) (三)保障措施 (23) 十二投资匡算 (24) 附表 (26) 附录Ⅵ-1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参考计算方法 (30) (一)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方法 (30) 1.一般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的一维模型 (30) 2.感潮河段纳污能力计算的一维迁移方程 (30) 3.均匀混合的湖(库)纳污能力计算的均匀混合模型 (31) 4.非均匀混合湖(库)纳污能力计算的非均匀混合模型 (31) 5.具有富营养化趋势的湖(库)纳污能力计算模型 (32) 6.宽阔水域纳污能力计算的二维水质模型 (32) (二)主要参数估值 (33) 1.综合衰减系数 (33) 2.分散系数Ex、Ez (34) 附录Ⅵ-2 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编码方法 (35) (一)编码说明 (35) (二)编码方法 (35)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渭河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模拟

第29卷第10期2010年10月 地理科学进展 PROGRESS IN GEOGRAPHY V ol.29,No.10Oct.,2010 收稿日期:2010-01;修订日期:2010-07. 基金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20060697004)。作者简介:张洁(1982-),女,陕西西安人,主要从事人地关系与区域规划研究。E-mail:zhangxiyue1982@https://www.360docs.net/doc/a34323656.html, 1178-1184页 渭河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模拟 张洁1,李同昇2,王武科2 (1.西安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西安710032;2.西北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西安710127) 摘要:以渭河流域(干流地区)为例,以水资源利用为主线,利用系统动力学方法,建立了渭河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动态仿真模型,并利用Venple 软件,选取经济高速发展模式、缺水反馈模式、缺水污染反馈模式、调水耦合模式等4种方案对该系统进行调控实验。结果表明:与传统的数理模型比较,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对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进行模拟更能够反映出流域系统的非线性、高阶次和反馈性的特征,可以较好的模拟流域水资源、污染和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通过对4种情形下建立的不同模式的运行结果进行比较,发现在经济高速发展模型中经济发展速度最快,但是加重了生态环境的负担,同时水资源和经济的矛盾会急剧恶化;缺水反馈模式和缺水污染反馈模式考虑了资源和环境的限制,是对经济高速发展模式的完善;调水调控模式将区外水资源引入渭河流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环境和资源压力,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是最接近实际,也是目前对渭河流域人地系统进行调控最可取的方案。建议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时考虑经济、资源、环境的统筹发展,综合考虑各种约束条件可能对区域发展造成的影响,使决策更为科学合理。 关键词:系统动力学;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仿真模拟;渭河流域 1引言 除了干旱的和寒冷的地区,全球陆地表面的大 部分区域都是由流域构成的[1]。流域是以河流为纽带的,以水资源利用为核心的,自然、经济、社会相互融合的,上、中、下游之间紧密相连的,经济中心、经济腹地和经济网络纵横交错的多维复杂的带状区域[2]。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是一个自然—经济—社会复合巨系统,是人与地以流域为依托形成的一个多层次、多变量、时间和空间相协调的耦合系统[3-4],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相互关联与相互反馈过程是推动人地系统发展的根本动力[5]。随着人类对流域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扩大,流域上中下游的生态环境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许多流域区逐步成为生态脆弱地区和敏感地区,流域人地关系成为地理学的关注点之一。 系统动力学(System Dynamics)是建立在控制论、信息论和系统论基础上的,以反映反馈系统结构、功能和动态行为特征的一类动力学模型,其突出特点是擅长处理非线性、复杂性、长期性和时变性等系统耦合问题[6]。其解决问题的过程实质上是寻优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寻找系统较优或次优的结构与参数,以求得较优的系统功能。SD 模型通过 设定系统各种控制因素,以观测输入的控制因素变化时系统的行为和发展,从而能对系统进行动态仿真实验。 由于系统动力学模型用动态的、系统的、内部紧密关联的观点来研究流域,能很好的反映流域人地系统的独有特征,对研究和规划复杂的未来行为和相应的长期战略决策有独到的优点,因此有很多学者借助SD 模型对流域人地关系进行研究,王武科等[7]、喻小军等[8]、鲍超等[9]、王慧敏等[10]、秦丽云[11]对流域水资源、土地资源、产业结构等要素的优化进行了深入研究,方创琳等[12-13]、李同升等[14]对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耦合优化进行了一定的探索。此外,李林红[15]将SD 模型与投入产出表、郭怀成等[16]将SD 模型与多目标规划模型(IFMOP)有机结合研究流域环境系统。借助SD 模型既可以进行时间动态分析,又可进行部门间的协调,它能对系统内部、系统内外因素的互相关系予以明确的认识,对系统内所隐含的反馈回路予以清晰的体现[17-19]。本文以系统动力学模型为支撑,以渭河流域(干流地区)为实例建立流域人地关系地域系统调控模型,并进行多种方案调控试验,求解流域人地

01-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8年调整终稿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 (2) 2.1城市用地分类 (2) 2.2城乡用地评定 (2) 2.3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 2.4建设用地兼容性 (4) 2.5建筑容量指标 (5) 第三章建筑管理 (7) 3.1建筑布局 (7) 3.2建筑间距 (7) 3.3建筑物退让 (9)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 (13) 4.1总体要求 (13) 4.2教育科研设施 (13) 4.3医疗卫生设施 (13) 4.4社会福利设施 (13) 4.5体育设施 (13) 4.6社区服务设施配建 (14) 第五章城市绿地 (15) 5.1城市绿线 (15) 5.2公园绿地规模指标 (15) 5.3防护绿地规模指标 (15) 5.4附属绿地控制指标 (15) 5.5海绵城市建设控制 (16) 第六章城市设计和景观控制 (17) 6.1城市设计 (17)

6.2景观控制 (17) 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 (19)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20) 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 (23) 9.1供水工程 (23) 9.2排水工程 (23) 9.3供电工程 (25) 9.4通信工程 (26) 9.5燃气工程 (27) 9.6供热工程 (27) 9.7环境卫生设施 (27) 9.8城市管线综合 (28) 第十章城市防灾 (30) 10.1总体原则 (30) 10.2城市抗震防灾 (30) 10.3城市消防 (30) 10.4城市防洪排涝 (30) 第十一章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 (31) 11.1城市空域保护 (31) 11.2地下空间利用 (31) 第十二章附则 (32) 附录名词解释 (33)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 ——水利部副部长矫勇解读《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 2010-12-07 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国家制定的能源、土地、粮食、应对气候变化等战略规划之后又一项重要的资源环境战略性规划,也是我国资源利用和保护领域的又一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实施好《规划》,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记者: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编制全国性的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划》有国家八个部委共同参与。请您谈谈《规划》编制的历程和重要意义。 矫勇:进入21世纪,针对我国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从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高度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2002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水资源调查评价,主要任务是全面调查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第二阶段为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主要任务是科学制定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战略目标、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与对策措施。 本《规划》是涵盖全国、流域、行政区域三个层面,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定的国家水资源战略规划,规划成果是我国长期治水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集中体现,是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与管理及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实施将全面提升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与保障能力,不合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将得到有效转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将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应对气候变化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将显著增强。 意义: 《规划》必将对我国水资源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矫勇:《规划》编制的主要成果包括八个方面:一是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二是规划目标与任务。三是水资源供需分析。四是水资源配置。五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六是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七是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评价。八是保障措施。 《规划》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从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重点回答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的6个重大战略问题。 一是全面调查和科学评价了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状况和演变规律,系统分析了我国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二是在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水资源条件、利用水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提出的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目标、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三是研究制定了全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及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控制性指标。四是研究论证了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布局,提出了有利于水资源合理配置的管理措施。五是从促进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了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及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对策。六是提出了实行最严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2016年陕西省水资源公报

前 言 《陕西省水资源公报》是陕西省水利厅定期向各级政府、社会 各界通报上年度全省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情况的专业性 年报。旨在为政府有关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向社会公布 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状况,呼唤全社会关注水资源、珍惜水、 保护水,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批 准:王拴虎 审 定:张玉忠?王建杰 审 核:程子勇?吴?萍 审 查:龙正未?赵?洁?王清发 编 制:田宏伟?葛芬莉?刘小学?陈芳丽?薛亚莉 张春玲?古明兴?王?杰?张宏斌?杨建宏 靳姗姗?王灵灵?李润武?鱼晓利?赵丽云 张瑞萍?刘?莎?柴?娟?王?芳?艾?超? 陈?博?云亚静 主办单位:陕西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 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一?综述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其中黄河流域13.3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4.8%;长江流域7.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5.2%。 2016年陕西省平均年降水量为626.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287.4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减少4.6%,属平水年。 水资源总量为271.4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减少了35.9%,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49.1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07.3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85.08亿立方米。 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90.8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55.5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61.13%,地下水供水量33.2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6.64%,其他水源供水量为2.02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23%。 各部门总用水量90.8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33亿立方米,减少了0.4%,其中地表水用水量55.5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47亿立方米,减少了0.8%。农灌用水量48.0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2.91%;林牧渔畜用水量为9.5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0.53%;工业用水量13.6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5.07%;居民生活用水量13.2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4.61%;城镇公共及生态环境用水量为6.2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88%。 全省总耗水量为54.63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60.1%。其中地表水耗水量为34.84亿立方米。 2016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1.210亿吨,其中:第二产业废水排放量5.172亿吨,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1.299亿吨,城镇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4.739亿吨。全省排入江河的废污水总量为9.771亿吨。 全省河流水质评价结果:在7524.1公里评价河长中,全年平均Ⅰ~Ⅲ类水质河长占71.1%,比2015年增加1.6%;Ⅳ~Ⅴ类水质河长占18.7%,比2015年增加3.4%;劣Ⅴ类水质河长占10.2%,比2015年减少5.0%。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规划

5 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规划 5.1 水资源保护规划 水资源保护规划范围为网湖湖区。网湖湖区由富水下游大片低洼湖泊群组成,是阳新县境内最大的湖泊,主要包含网湖(主湖)、良荐上湖、赛桥南湖、下司湖、下木桥湖、赛桥湖、新湖、后背屋湖、门前屋湖、碧山湖、桥东上湖、伍家湖等12个子湖、以及莲花湖群4个子湖。网湖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14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732mm,属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一级水功能区——网湖保留区,目标水质为Ⅲ类。良荐河发源于阳新县黄土塘,自西北向东南流过潘桥镇,经过良荐上湖、赛桥南湖、下司湖后进入网湖,良荐河总集雨面积111.7km2;良荐河虽不在本次规划湖区范围内,但由于其河水最终流入网湖,对网湖进行水资源保护,就必然离不开对其主要入湖河流的水资源保护,因此良荐河流域纳入本次水资源保护范围内。竹林河、芦家坝河同理一并纳入本次水资源保护范围内。 网湖湖区地貌上属于泥沙沉积形成的内陆湖泊,南面为石灰质构造的低山,并沿湖岸分布,北面为砂页岩、砾岩、第四十纪红土,由山地侵蚀堆积形成的丘陵岗地,按长条形土岗和宽窄不等的沟坳相间排列,形成南北高、东西低的峡状湖区。 5.1.1水资源保护现状 (1)网湖湖区围垦情况 网湖是阳新县境内最大的湖泊,解放初期,当水位为20.0m时,湖泊总面积为81.9km2,湖泊容积为4.23亿m3。上世纪70年代后在围垦良荐湖、赛桥湖(上片)的基础上,对大网湖(包括子湖)进行了围垦,从明港口至祝家庄修筑围堤。将良荐湖、赛桥南湖、下司湖等子湖与大网湖分开。到80年代末期,网湖水位为20m时,仅有湖泊面积43.8km2,湖泊容积为

2.79亿m3。网湖湖区的围垦总面积为28.8km2,其中包含半壁山农场。围垦的面积中农田占54.8%、围养水面占12.2%、精养鱼池占7%、其他占26%。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网湖湖区的水污染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水生态环境有恶化趋势,特别是城区莲花湖,水质为劣Ⅴ类。 2013年4月23日,阳新县水利局委托阳新县环境监测站对网湖、莲花湖、石灰赛湖、大泉湖、马蹄湖水质进行抽样监测,具体指标见表5.1-1。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分类指标限值见表5.1-2。网湖、马蹄湖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地表水;石灰赛湖总磷达到0.088 mg/l,实际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大泉湖总磷达到0.114 mg/l,大泉湖实际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莲花湖中心总磷达到0.641mg/l,超出V类水标准3.2倍,实际达到劣Ⅴ类标准。 总体上看,网湖湖区总体水质为总磷超标,其中莲花湖的水质为劣Ⅴ类标准,主要是总磷量超标严重(超出V类水标准3.2倍)。莲花湖紧邻阳新县城,现状情况下居民生活污水、部分城市服务业生产用水及工业用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至莲花湖;同时,莲花湖和大泉湖曾大面积的养殖珍珠,大量的投肥沉积湖底,持续污染水体,导致水体水质不断恶化;另外,由于围垦及渠道淤塞,莲花湖与周边水体流通性差,水体交换功能减弱,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减弱,也是水质恶化的原因之一。莲花湖污染现状见图5.1-1、5.1-2、5.1-3。 表5.1-1地表水水质监测成果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2001年黄河水资源公报

2001年黄河水资源公报 黄河流域(包括黄河内流区,下同)总面积79.5万km2,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九省(区)。全河划分为兰州以上、兰州至头道拐、头道拐至龙门、龙门至三门峡、三门峡至花园口、花园口以下、黄河内流区等流域分区。 2001年黄河流域平均降水量为404.0mm,折合降水总量3210.46亿m3,较常年偏少9.4%。花园口站以上地区水资源总量为416.4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23.33亿m3,地下水资源量316.90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量之间的重复计算量223.77亿m3。 2001年黄河总取水量为474.55亿m3,其中地表水取水量为336.79亿m3。黄河总耗水量为361.79亿m3,其中地表水耗水量为265.15亿m3。 2001年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1.35亿t,其中工业废水29.56亿t。2001年黄河流域水质评价河长7497km,其中:Ⅱ、Ⅲ类水河长为2380km,Ⅳ类水河长为1976km,Ⅴ类、劣Ⅴ类水河长为3141km。 2001年重要水事:(1)黄河在特大干旱年再次实现全年不断流。(2)黄委启动“数字黄河”工程。(3)水利部召开黄河、黑河、塔里木河调水和引黄济津总结表彰大会。(4)汪恕诚部长提出“四不”治黄目标。(5)洛河发生氰化物污染事故。(6)水利部领导考察南水北调西线工程。(7)第16届中日水资源交流会在郑州召开。(8)黄河东平湖出现历史最高水位。(9)小浪底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完工,拉西瓦水电站动工兴建。

一、水情概况

1.1降水 2001年黄河流域平均降水量为404.0mm,折合降水总量3210.46亿m3。与上年降水量相比,全流域平均偏多5.8%;与常年降水量相比,全流域平均偏少9.4%。流域内各分区降水量以花园口以下的525.8 mm 为最大,其次为三门峡至花园口的521.6mm;兰州至头道拐的238.3mm为最小,其次为黄河内流区的293.0mm。2001年黄河流域各分区降水量与上年及常年比较见图1 。 1.2实测河川径流量 2001年黄河干流主要水文站实测年径流量与常年相比均偏少。总体趋势是:自上游至下游,偏少幅度逐渐增大。兰州站偏少25.7%,花园口站偏少59.5%,利津站偏少86.2%。2001年黄河干支流主要水文站实测河川径流量见表1。 2001年黄河利津站实测年径流量46.53亿m3,扣除利津以下河段引黄水量5.64亿m3,黄河全年入海水量为40.89亿m3。2001年黄河干流主要水文站实测年径流量与上年及常年比较见图2。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样本

陕西省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科学编制都市规划,加强都市规划管理,实现都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原则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都市规划有关法规、原则、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合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市和镇,凡在市、镇都市规划区内从事都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有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不不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成片开发地区,必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行;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建筑基地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禁止状况下,各市可依照实际需要拟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制定实行细则进行详细规定。 2.2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最小面积,但有下列状况之一,且满足都市规划规定,都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毕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她类似状况,的确无法调节、合并; (二)因都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确无法调节、合并; (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规定。 2.3各类建设用地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中国水资源公报1997

199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节录) 1997-01-01 199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节录)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1997年全国面平均降水量613毫米,折合年降水总量为5816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少4.2%,属平水年份。降水量的地区分布特征是:长江以北大部分地区偏少,长江以南大部分地区偏多,属北枯南丰型。各流域片年降水量(见表1)与多年平均值相比:松辽片少11.4%,海河片少33.0%,黄河片少27.4%,淮河片少19.5%,长江片少5.7%,珠江片多20.4%,东南诸河片多17.8%,西南诸河片少1.4%,内陆河片少16.5%。 表1 1997年流域分区水资源量单位:亿立方米

注:地下水资源量缺上海和西藏。 地表水资源量指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1997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835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为283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多2.2%。各流域片地表水资源量(见表1)与多年平均值比较:松辽片少18.6%,海河片少54.5%,黄河片少42.5%,淮河片少43.1%,长江片少4.1%,珠江片多36.7%,诸河片多23.1%,西南诸河片少2.0%,内陆河片少4.7%。 1997年,从新、内蒙古、桂、滇、藏5省(区)边境流入国境的水量共309亿立方米,从新、滇、藏3省(区)流出流出国境的水量共5606亿立方米,从辽、吉、黑、内蒙古4省(区)流入国际界河的水量共972亿立方米。1997年 全国入海水量17362亿立方米,其中北方松辽、海河、黄河和淮河4片的入海水量为373亿立方米,南方长江、珠江和东南诸河3片的入海水量为16989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指当地降水和地表水体补给的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扣 除水面面积和矿化度大于2克/升的咸水面积后,全国地下水计算总面积为823 万平方公里(缺上海和西藏),1997年地下水资源量为6942亿立方米,各流域片的地下水资源量见表1。 北方五大流域片1997年地下水资源量为2242亿立方米(缺西藏羌塘内陆河),比上年减少11.2%。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325亿立方米,加上井灌回归 补给量后的总补给量为140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3.2%。与上年比,各流域 片平原区地下水总补给量的增减情况是:海河片减少41.9%,淮河片减少21.4%,黄河片减少11.1%,内陆河片减少7.5%,仅松辽片增加1.8%。

xx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水资源综合规划是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内容涵盖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各个方面,涉及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等领域,是建立初始水权制度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的基础,是贯彻落实《水法》、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治水新思路的体现。 为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陇东煤电化基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为政府加强水资源的宏观调控与管理提供基础和依据,根据华亭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结合《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配置阶段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XXXX年X月受华亭县水务局的委托,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承担了《甘肃省华亭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基础资料收集,于XXXX年X月初完成了初稿,交华亭县水务局征求意见,X月初完成送审稿。 编制本规划报告的技术路线、调查评价方法、技术标准主要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甘肃省的有关文件及技术报告为依据,以收集现有的气象、降水、蒸发、径流、泥沙、水质、生态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资料为基础,以XXXX年为基准年,调查收集了华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利工程现状、经济社会各部门需水量等基本数据,整理统计水文站实测的径流资料,计算了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及纳污能力。评价成果涵盖了水资源数量及多年变化趋势、水资源质量、水污染现状,完成了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

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水资源管理与保障、规划工程总体布局、效益评价等相关内容,并对远期(XXXX年)经济社会各部门需水量做出了趋势分析和预测。 规划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对华亭县水资源进行了重新调查评价,对全县各类现状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规模等指标进行复核,具体分析了各规划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及变化规律,通过节水潜力分析,确定节水目标,提出节水措施和节约用水计划;以水功能区划为基础,提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目标与具体措施和计划;通过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及其方案技术经济性比较,提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区域内水资源条件进行分析,协调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提出区域内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本次规划在进一步查清全县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以需水总量、节水、水污染防治为控制目标,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根据需求对全县水资源进行了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为全县未来产业布局、能源发展规模和布局提供了以水定发展的决策依据。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华亭县水务局和统计局等单位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由于时间短、工作任务大及基础资料的局限性,报告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谨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二X一二年九月十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09年12月4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容积率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暂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在本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容积率作出调整的: (一)城市、镇总体规划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的; (二)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容积率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需要调整的; 调整后的容积率必须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以及其它规划技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需要调整容积率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三)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四)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是否调整的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 第八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增加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房产证。 第九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容积率调整档案。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移交备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查阅前款档案,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一、总 则 (一)目标与任务 1. 总体目标。本次规划的目的是为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提供规划基础,要在进一步查清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要求,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促进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任务要求。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与要求,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见图1。 图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 (二)规划思路 1. 总体思路。规划编制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模式和步骤、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节约用水 水资源保护 水资源配置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需水预测 水资源调查评价 供水预测 水 资 源 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建 设 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专题研究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策和措施,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 规划重点。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摸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并预测未来的可能变化趋势,为制定规划方案及水资源管理措施奠定基础。在节约、保护的前提下,分析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研究水资源宏观调配的指标,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根据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提出政策性建议。规划要突出水资源配置的思路、格局、方向和措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 规划技术路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各个环节及各部分工作是一个有机组合的整体,相互之间动态反馈,需综合协调。《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对本次规划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共分为10个部分,各部分内容的相互关系见图2。 (1)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可为其余部分工作提供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可利用量的基础成果;提供对现状用水方式、水平、程度、效率等方面的评价成果;提供对现状水资源问题的定性与定量识别与评价结果;为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等部分的工作提供分析成果。 (2)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要在上述两部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为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供可进行比选的方案,提出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因素的有关分析结果;同时,在接纳水资源配置部分成果反馈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节水及水资源保护方案。 (3)需水预测和供水预测要以上述四部分工作为基础,为水资源配置提供需水、供水、排水、排污等方面的预测成果,以及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可能组合方案及其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为水资源配置提供优化选择的条件;预测工作与以上各部分工作及水资源配置工作经过往复与叠代,形成水资源规划的动态过程,以寻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合理配置方案。 (4)水资源配置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应在进行供需分析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分析论证与比选,确定配置方案。水资源配置以流域水量和水质统筹考虑的供需分析为基础,将流域水循环和水资源利用的供、用、耗、排水过程紧密联系,按照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水资源配置在接收上述各部分工作成果输入的同时,也为上述各部分工作提供中间和最终成果的反馈,以便相互叠代,取得优化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同时为总体规划布局、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选择及其实施确定方向和提出要求。水资源合理配置思路示意图见图3。 (5)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支撑和保障,包括根据水资源条件和合理配置结果,提出对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建议,提出水资源调配系统的总体格局,制定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措施的实施方案以及评价实施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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