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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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加强学校采购管理工作,有效防控采购业务活动风险,提高采购业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采购业务管控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政府采购指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采购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应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四条采购管理工作要遵循依法依规、全面管控、分工制衡、提高效能、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采购业务管理,校属法人实体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采购业务管理分为采购预算与计划、采购活动实施、采购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采购信息管理等四个环节,旨在建立健全学校的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机制,确保采购业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和时效性;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在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内控制度,界定岗位职责;建立风险控制制度规则和岗位间制衡机制,完善决策机制和内部审核制度;明确采购重点环节控制措施和时限要求,依法做好采购需求确定、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等工作,提高采购执行效率;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结果符合需求、程序合规合法;健全采购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

学校采购管理应当重点关注下列风险:

(一)采购申请审查不严,无采购计划、无预算,或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不合理,可能导致资源的重复购置或闲置浪费。

(二)采购方式不合规,招投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供应商选择不当,授权审批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采购货物和服务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

受欺诈。

(三)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等未达要求,采购合同存在重大疏漏或欺诈,可能导致学校合法权益受损。

(四)合同履约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可能导致采购货物、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五)采购结束后售后服务不到位,与采购相关的档案保管不当或丢失,可能导致学校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或支付额外费用,造成学校利益受损。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采购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包括采购决策机构、采购归口管理机构、采购监督机构、采购需求机构及其他职能机构。

第八条学校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采购决策机构。采购决策机构对学校采购政策、重大采购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采购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学校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组成人员:采购办、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校长办公室、项目申请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本校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二)审定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实施方案;

(三)对重大金额和重要项目的采购事项进行集体审议;

(四)审定内部采购代理机构库名单;

(五)对2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审议确认;

(六)审定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相关采购事项。

采购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采购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召集会议审议或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联签审议的工作机制。审议事项由组长根据需要召集会议或联签审议方式进行。

(二)领导小组审议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小组成员参与审议,审议的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审议形成决议或纪要,由参与审议人员签名。

第九条外资贷款办公室下设的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是学校采购归口管理机构。采购归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项目除外)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为:(一)根据国家、省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校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根据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编制的国有资产新增配置计划、经过业务归口部门审核确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服务类和工程类采购需求计划,汇总、编制、上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三)根据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年度采购实施方案,报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采购工作;

(四)参与审核本校采购相关事项及合同文本。监督检查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参与协调处理采购纠纷,参与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五)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组织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

(六)指导采购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对采购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建立内部分类采购评标专家库,逐步建立供应商库;

(八)组织、配合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质疑答复、投诉处理等事项。

(九)负责采购信息的校内公开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各职能处室及业务部门作为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的主体,其职责如下:

(一)编制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预算)及校内采购计划(预算);

(二)按照分解下达的采购预算及计划在预算年度内适时提出采购申请;

(三)根据采购计划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包含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等;

(四)在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可作为限额内采购业务的执行人,按照规定范围执行采购业务;

(五)按相关要求组织本部门采购项目中需要进行单一来源、进口产品采购的论证工作;

(六)按照规定办理合同审定、签订事宜,组织或参与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办理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七)积极配合采购管理部门开展项目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室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核、签署、合同存档、合同履行监督,协助处理采购合同纠纷。

第十二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对采购预算的平衡、采购合同的审核、采购资金的安排、采购资金支付的办理。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审计室是学校采购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采购工作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检查;

(二)对本校招标代理机构库及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监管;

(三)对采购工作中发生的重大投诉事项进行核查处理;

(四)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采购计划及预算的编报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采购需求部门应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综合平衡、合理安排”的原则和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相关职能部门应增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前瞻性和计划性,严把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确保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采购计划编报和提交

1、采购计划的编报。各职能处室及业务部门于规定的时间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购计划,报评审小组。采购需求应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

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需求时间、采购事由等内容。

需求部门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2、评审小组评审需求计划。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对采购需求计划根据各部门业务工作计划和财务测算采购资金控制数,评审确定需采购的项目。

3、编制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通过评审小组审核的计划,属于资产范畴的,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部门资产存量情况及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审核后编制学校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审批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申报的依据。

4、采购预算的资金配置。通过评审的采购计划(含货物、服务、修缮工程类),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预算。

(二)采购预算编报

1、能够确保安排预算资金的采购项目(含省财政厅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学校采购办根据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草案,报采购领导小组审定。

2、采购办根据采购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应明确资金来源(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或专项资金)、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四章采购预算分解下达调整

第十五条采购预算分解下达。学校的政府采购预算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以需求和归口为口径分解采购预算,并提交分管副校长审批。经审批后的采购预算下达采购办及需求部门执行。

第十六条采购办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实施方案。根据采购预算批复和采购预算分解情况,负责编制年度采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年度内部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调整、执行原则、实施要求、采购计划执行时间表和项目进度表提出意见,报采购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需求部门在收到采购分解预算时,编制采购执行时间表上报采购办,采购办汇总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作为采购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十八条采购预算追加及调整。各职能处及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办理采购业务。确因需要,需追加采购预算或变更采购内容的,需按照预算管理规范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需要变更的,由各职能处室及业务部门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及完备的资料),采购办据此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批后执行。

第五章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

第二十条学校采购类型根据政府采购定义分为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即学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的划分根据当年的《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目录每年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采购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一)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应当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行集中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由学校自行采购,每月自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全年不得超过200万元。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为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实行校内采购。采购组织形式视单次采购金额,分别按照下述学校校内采购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办理。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采购实施计划和采购合同需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校内采购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办理。

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可按当年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调整。

(三)学校校内采购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1、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申请部门自行组织采购。

2、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由申请部门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以询价等适合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的采购项目,纳入学校

集中采购,由学校采购办按照法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4、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学校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二十二条涉密项目采购、设施、设备抢修、应急物资采购、资格准入、设备维修维护(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除外)以及其他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科研仪器设备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17】2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政府采购方式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学校采购方式参照政府采购方式执行。采购办及执行采购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适用情形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不得超出法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第六章采购的执行控制

第二十四条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的,应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招标;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限额内的校内采购项目,由采购办组织校内招标。

第二十五条根据年度采购实施方案确定的采购方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可通过竞争性方式或考察推

荐方式,一次确定多家招标代理机构,纳入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建立考评机制,不定期进行更新淘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由纪检监察审计室在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逐步建立内部分类评标专家库,采购过程中需要校内专家参与评审的,由纪检监察审计室在内部分类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无法抽取的,由采购申请部门推荐,报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第二十八条委托招标项目原则上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与投标;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可由采购申请部门通过市场调研,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商家中随机邀请不少于三家商家参加校内招标、谈判或询价。

第二十九条采购文件审核。采购申请部门应在收到采购文件后对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并报采购办审核、采购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

采购申请部门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服务要求及评审办法应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审批确定后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评标依据。并以书面资料存档备查,采购文件审核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十条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的,应遵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单次采购金额1万元(含)以内的采购项目不需学校审批,在

部门预算资金能够保障、部门内部审核同意的前提下实施自行采购。各部门在自行采购工作中应建立监督管理制约机制,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采购金额高于1万元,低于5万元(含)的,必须通过采购小组集体办理采购;采购小组由不少于3人采购人员和1名监督人员组成。

(三)同类商品在一个月内不得故意拆分多次采购;每月部门自行采购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全年不得超过50万元。

(四)不得将5万元以上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校内集中采购;不得将1万元以上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采购小组采购。

(五)办理自行采购原则上必须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买。小组采购的须出具书面采购报告,并有不低于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材料。潜在供应商数量有限或采购内容特殊不能提供多家报价材料的,须在采购报告中说明原因及推荐理由。

第三十二条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采购品种及数量的存货类采购(如:办公用品及耗材、水电维修材料、保洁用品等),由采购申请部门提出申请报采购办进行招标。招标确定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订明确采购品种、供货单价、控制总价的合同(简称“单价合同”)。控制总价不得超出年初下达各职能处室及业务部门的本年相关物品预算金额。

执行单价合同采购过程中,由采购申请部门填写《单价合同执行单》,报财务部门审核是否有预算资金。审核同意后方可向供应商订货,并作为进行采购验收和付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办理自行采购的部门应设置兼职采购经办人员,负责办理本部门自行采购业务管理。采购经办人员名单及其变动应及时报学校采

购办备案。采购经办人员应具有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的政治纪律观念,熟悉学校采购规定及流程,并定期实行轮换制度。

第三十四条各需求部门依据学校年度采购方案,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校领导审批后实施。其中:

(一)采购预算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申请,需由校长审批;

(二)采购内容涉及进口产品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准备资料报采购办;

(三)涉及单一来源采购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准备资料报采购办。

第三十五条合同拟定由采购申请部门对接供应商完成,如需组织合同谈判会的,由采购申请部门组织,并邀请相关部门代表参加。合同谈判会应有签到及谈判内容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合同模板原则上应使用政府采购合同模板,合同内容拟定应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申请部门拟定合同(协议)初稿后,填写《采购合同(协议)审定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其中2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采购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即可, 200万元以上合同还需校长审批)后方可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订。

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由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签订。

合同签订应在接到采购办公室合同办理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

将两份签订好的合同原件送至采购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合同履约验收、备案与资料管理

第三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按照采购合同,对采购的每一项产品、技术、服务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部门应当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一)验收标准。通过招标实施的采购,须按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为标准进行验收;零星采购及存货类采购,以产品技术资料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服务类采购由项目申请部门制订验收或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上述验收或考核结果报采购管理部门归档。

(二)验收人员。通过招标的采购项目,由使用部门、采购办、资产管理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零星设备及存货类采购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仪器设备应邀请技术专家参加验收。

(三)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验收组应当场提出,并要求供应商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再次进行验收。

(四)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人员签署意见。作为项目付款依据。

第三十七条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申请部门凭发票、发票真伪查询凭证、合同、验收报告、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表(政府采购项目)、固定资产登记单据等凭证按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

付款完毕后凭付款回执到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计划及合同备案。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采购办须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要求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十九条采购办或采购执行部门要根据工作制度和实施流程建立各采购方式的“一项一卷”归档标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采购执行部门每年将“一项一卷”资料移交采购办统一归档,采购办在各采购项目完成后一年内将“一项一卷”资料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

第四十条采购办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供应商严格履约,并建立供应商信誉评价机制,对不履约供应商,记不良记录。

第八章采购监督检查管理

第四十一条质疑投诉受理。投标人或供应商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方采购管理部门提出质疑。采购办协调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申请部门对询问、质疑进行核查、答疑。对重大投诉事项,由纪检监察审计室配合上级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过程中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及相关规定的,给予问责,并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应当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

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四十四条采购业务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采购业务的人员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应回避,不得参加该项采购业务。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采购办负责解释。

附件: 1、采购管理流程手册

2、采购管理相关表格及模板

公司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用耗材等公司生产性物资采购过程,包括出口物资的采购。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合格供方的开发和管理,合格供方物资供应能力应涵盖公司所有生产性物资需求;对供方在制过程和生产进度控制;对供方库存的核对与控制;与供方的协调与沟通。 3.2工程部和销售部负责提供详细的物资的图纸或参数、材质、规格、工艺等属性。必要时由工程部出图,并由销售部门经客户确认后以请购单的形式提报给采购部。 3.3销售部负责对物资样品发出后的跟踪和客户反馈的记录。 3.4财务部负责对采购物资预付款和货款的结算和给付。 4、采购岗位职责 4.1寻找物料供应来源,并分析相关市场。 4.2与供货商洽谈,并安排工厂参观、建立供货商之数据。 4.3要求报价与进行议价并做出比价分析。 4.4获取所需之物料。 4.5查证购进物料之数量与质量。 4.6建立采购业务进行顺遂所需要之数据和合格供应商名录。 4.7了解市场趋势,搜集市场供给与需求价格等适时数据加以成本分析。

4.8呆料与废料之预防与处理。 5、物资采购工作程序 5.1采购工作流程图 . 销售部 工程部 采购部 财务部 注:工程部门提报的请购单,则由工程部 直接提交采购部进入采购流程。 5.2新供应商开发评定工作流程图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

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二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主要包括请购、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会计处理等环节(附图一)。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在需要时,对此流程进行修改,然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科研项目小组必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月初合理预计本月的设备和物资采购量,财务部据之编制月度资金预算。 第七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实验用试剂、物料实行零库存管理,在需要时,提出请购申请交采购部采购。 (一)科研项目小组需要采购设备或物资时,由使用人员填写请购单一式两联。 (二)职能部门需要采购设备时,由使用人填写申请单一式两联。 (三)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应交负责人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部门经理签字,如果请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须报中心主任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执行总裁签字。 (四)经签字批准后的请购单一份请购人员留底,一份交物资采购部。 第八条公司职能部门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日用办公物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保管人员应该建立实物领用登记簿。每月初,办公室根据各科研项目小组和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物品使用申请,合理确定本月办公物品采购量并报财务部。 第九条办公室办公物品管理员应该制定每种办公物品库存的控制上下限,执行限额管理。 (一)原则上,控制下限不超过公司一周的使用量,控制上限不高于公司一月的使用量。 (二)当办公物品库存不足控制下限时,填写请购单,请购数量等于控制上限减去实际库存量。 (三)请购单一式两联,需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如果采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须报执行总裁批准。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1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 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 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 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

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 (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 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 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 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 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 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采购内控管理细则》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释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职责分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集中采购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自行采购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采购内控管理细则 1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与风险,保证采购在满足日常运营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2适用范围 北京市西苑饭店采购部及相关业务参与部门 3编制依据 3.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 3.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2010,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 3.3《采购管理制度》,2013,首旅酒店集团 4释义 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酒店购进用于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修理用备品备件、燃料以及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各种设备(以下简称“物资与设备”)的行为。 有关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除应遵循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内控管理细则》固定资产章节的有关规定。 5职责分工

【精编_推荐】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

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与管理,确实很重要,它可以保证采购的及时和资金的安全,同时可以降低采购成本。采购活动至少涉及二方:采购方和供应商。因此,采购管理既有程序问题,又有对供应商的往来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问题。 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务分离 在采购业务中需进行职务分离的有: l、采购申请必须由生产经营部门提出,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门完成。 2、货物的采购人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工作,以防止采购人员收受客户贿赂,购买伪质材料影响生产经营乃至企业整体利益。 3、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索价业务。 付款的审批通常经过验货或验单后执行(预付款业务除外),以保证货物的价格、质量、规格等符合标准,是采购业务的最后一关,不能让其与目标审查人——供应商直接接触。 4、确定供应商和询价人员应分离; 5、货物的采购、储存和使用人不能担任账务的记录工作,防止绕过验单,减少或误记货物数量金额的可能。 6、接受各种劳务的部门或主管这些业务的人员应适当的同账簿记录人员分离; 7、付款的审核人应同付款执行人职务相分离。 8、记录应付账款人不能同时担任付款职务。 二、采购计划的内部控制 (1)采购业务必须经过请购、批准、订货(或采购)、验收、货款结算等环节。 (2)计划部门应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的一般授权(制度授权)与特别授

权,向采购部门发出请购通知单。请购通知单要求注明购入材料用途(包括哪个部门、项目使用,何时要用)。请购通知单同时应报送财务部门作为将来付款的依据。 (3)采购部门根据请购通知单,填制订购单,订购单应正确填写所需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时间、厂商名称和地址等,预先予以编号,并经被授权的采购员签字。订购单同时应致送仓储部门作为将来验收的依据。 (4)物资的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重大合同应提请财务部门会签并且应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合同一经签订,必须及时将合同副本送财务部备案。 (5)批量物资采购,应采取竞价或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以保证供货的质量、及时性和经济性; 其他采购应注意: 1、固定资产的采购申请应按年度预算方案,事前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财务部门核对预算后,交采购部门。 2、临时性物品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应详列采购需求的原因及要求,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交采购部门。 3、对于日常常用零星办公用品或费用等项目的采购,除非是初次需要或发生特殊情况,请购手续可相应简化。 4、保险、广告、咨询等劳务的采购,一般应由职能部门指定专门人员提出采购申请。该类采购申请应附拟选择的供应商并列示服务要求及收费标准,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同意后直接实施。 三、订货报价内部控制 订货报价是采购业务中的核心业务。其中对供应商品的选择又是保证材料成本和质量目标实现的重中之重。控制措施有:

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现金的安全无损、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 第二章使用现金范围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及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人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 第四条:现金收付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第五条:提取现金应由财务部部长签字盖章,经制单会计编制记帐凭证后方可提取现金。 第六条:不得超出库存限额存放现金,不得超出“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第七条:严禁擅自挪用、借出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第八条:严禁未经授权批准支付现金。 第九条:严禁保存帐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章不相容岗位要求

第十条:办理货币资金的出纳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二条:货币资金总帐记录与现金日记帐相互分离,由二人记录;保管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账相分离; 第十三条: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岗位相互分离由多人担任,业务经办与审查、记账相分离;严禁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 第十四条:票据购买、票据管理、票据填写和印章保管岗位相互分离分人担任。票据保管与银行存款记账人员相分离; 第十五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六条:出纳岗位工作时限为3至5年、应定期轮岗。 第五章授权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现金支付及审批 (一)、支付申请: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现金,必须填写具有明确用途、金额的支付申请。 (二)、支付审批:(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的用途、金额以及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批。(2)超出预算支出的经企业经理审核后签字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支付业务,财务部应当拒绝支付。 (三)、支付复核 财务部稽核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如下: (1)现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企业规定。 (4)业务经办人、部门部长、财务部长、企业分管经理、企业企业经理是否已

二、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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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采购流程,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加强与生产、销售、财务的协同性,保证采购物资符合生产所需,杜绝超采泛采,特制订本制度。 1采购制度 1.1企业采购涉及原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临时性物品采购,办公文具用品采购、员工 食堂用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 1.2一切采购均需按需采购,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一般由生产部门、仓储部门、财务部 门、采购部门联签;临时采购一般由需求部门提出、相关部门联签;办公文具及员工食堂用 页脚内容3

品采购一般由行政后勤部门提出,由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联签;固定资产的采购一般金额较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计划,联签人员级别需高于前述联签人员,重大投资一般由董事会决定; 1.3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比,优质优价按计划采购,因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采购计划作出加采或减采调整时,一般需要特殊审批程序以确保及时有效性,有效减少重大损失或者避免错失良机。 1.4采购价格因市场的不确定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执行最高限价,并每日编制实际采购与计划采购的比较表,分析数量及价格差异的具体原因,对不良情况要及时纠正,以控制采购成本。每月再进行一次采购情况总结。 1.5采购商品入库前必须经品检部门按产品要求全方位检查,品检通过后填制产品合格确认单移交仓库仓管员点收入库并妥善保存。快递收货应当场检查验收,确保合格符合收货条件方可收货,杜绝因收货人员疏忽大意收到次品或不符合要求产品而耽误生产的现像发生。 1.6对品检质量有差异或数量有差异但仍可接受使用的产品应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折让,同意折让收货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收货,需要退货处理的需填制退货通知单,要分清入库暂收退货还是直接退货,直接退货程序可简化,暂收退货的单据必须妥善保存备查。对折让收货部份的折让金额单据需及时传递财务部门避免遗漏或产生漏洞。 1.7采购部、仓库需及时将订单、合同及入库单等单据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需及时记录相关帐目。 1.8财务部需及时索取供应商对帐单及发票,并与应付帐款明细表、预付帐款明细表核实,不符的需查明原因并纠正。 页脚内容4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就不得不知道会计常见的造假方法。只要知道了这些方法,才能更好的审查公司账务。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 招待费审计的窍门主要有: 首先,要进行纵横比较,分析发现是否存在支出异常现象。 在审计初期,对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先要进行比较分析,所谓“纵”是指将被审计期间的招待费发生数额与以往年度数额进行比较;所谓“横”是指将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招待费发生数额与情况类似的其他单位比较。通过比较,查看是否有突然的增减变化,借此分析变化的原因。 第二,要跟进资金流向,查找是否存在转移资金进行吃喝。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采购与付款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明确该部分内部控制的要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集团总部 2.2各二级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制度精神,参照各自的业务情况另行制订具体制度,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3.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目标 3.1保证与其他业务活动的要求一致。采购与付款活动包括定货要求的提出与审批、供应商的选择与报价、商品的运输与验收、款项的支付等,必须按照单位实际业务需要进行。 3.2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3保证支付款项获得相应的商品和劳务 3.4保证账款按期归还,维护单位对外信誉。 4.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主要凭证和记录 4.1单位应在采购与付款环节设置相关记录、填制相应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定单或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凭证和记录的相互核对工作。 4.2凭证和记录的设计和编制要求: 4.2.1特定的凭证必须由特定岗位的特定人员编制、其他人员不可替代。 4.2.2有效的凭证至少需要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部门和人员履行必要手续。 4.2.3凭证的填制与相应的业务操作应该结合起来,但应与业务的授权严格分离。 4.3.3凭证的传递可以通过套写多联的方式进行。

4.3.4凡有条件编号的凭证必须编号。 4.4采购与付款业务所涉及的有效的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4.4.1请购单:是由使用部门或领用部有关人员填写并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相关领导核准后送交采购部门订货、催办、直到收到货物为止的业务核准通知凭证。不便编号。 4.4.2订购单或采购合同:是由采购部门填写,购销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一种契约。应预先编号并经被授权人员签字。副本应送达验收、财务部和仓储部门,作为接收货物并与发票核对的依据。 4.4.3验收单:是验收部门对商品到达或劳务完成时进行验收、检验所编制反映验收意见和收货部门或接受劳务部门接收责任的连续编号的凭证。验收单副联应送达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接收部门。 4.4.4入库单:是仓库部门编制反映入库保管责任的连续编号的凭证。副联送财务部门。(可与验收单合并使用) 4.4.5卖方发票。 4.4.6付款申请单。 4.4.7业务台账。 4.4.8财务帐证:转帐凭证、付款凭证、材料采购明细帐、应付账款明细帐、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4.4.9卖方对账单。 5.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不相容职务 5.1请购与审批 采购申请必须由业务、行政、仓库等部门提出,批准请购单的人员不得兼任请购业务,具体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完成。 5.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询价人员没有对供应商选择的决定权 5.3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审计 采购合同的拟订、谈判和订立应当与合同的审批、审计相分离 5.4采购与验收 采购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物品或劳务的验收工作。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资料.docx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黑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学设计 国有资产管理制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含关键管控点).doc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梳理 第一章资金管理 为加强我单位的资金管理,合理合规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管理 (一)现金支出范围: 1、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3、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方无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账结算和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结算。 4、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管理规定 1、办理工作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持处室负责人、分管主任签批的通知或其他支付通知到财务室填写《借款单》。借款金额由所在科室报经分管副局长、局长同意后,到财务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将批准的借款手续送交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非因公借款一律不予办理。 2、因公借款,借款人应于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结算。 3、提取现金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保险柜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严禁以白条顶现金。 4、预借款逾期未报销归还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会计室核算中心通知其所在科室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内仍未报销的,借款从本人工资中抵扣。

5、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6、清点库存现金发现有现金溢余、不足或有伪钞时,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查明原因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7、出纳人员不得将自己的现金与单位库存现金混用,不得为他人或自己套取现金。 二、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1、办理公务需要领用支票的,经办人可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局长签批的经费支出申请报告填制《支票领用单》。支票领用手续;由科室负责人分管主任签字、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并报局长签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2、出纳签发银行支票前,必须要求领取支票的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领用人。 3、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对各项目内容填写完整,包括出票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或项目填写不完整的支票。 4、领用的支票必须按预定用途支出,不得随意改变支出用途。 5、已按规定领用支票的,应在一周内持发票和相关附件到财务室结算,以便及时报账;对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交回财务室。 6、所有支票的签发必须是本单位业务人员或经办人员,不得由外单位人员直接领取支票。 (二)、银行支付凭证的管理 1、银行支票等银行支付凭证应由出纳人员妥善保管,除此外,任何人不得代为管理银行支付凭证。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

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3)、无法于需用日办妥的采购申请单,须及时通知申购单位。 (4)、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4、询价及洽谈: (1)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2)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方式、付款方式。 (3)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注明供应商的地址电话,填写采购询价表(见表4),执行询价程序。 (4)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5)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6)询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财务内部管控)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堵塞采购漏洞,减少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本公司购进的用于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修理用备品备件、燃料)以及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各种设备的行为,付款是指支付与购进物资或设备有关的款项的行为。 第三条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对在管理或办公过程中使用或耗用的各类物品,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必须遵循“集中采购、相互牵制”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公司总部备案,坚决杜绝由使用部门直接自行采购本

部门所需物品的多头采购、各行其是的现象。 第五条各分公司在公司总部核定的库存物资定额标准范围之内,除由总部需集中采购的生产消耗性物资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生产消耗性物资的采购,批准权限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并报公司总部备案;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原则上由公司总部统一采购,各分公司采购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设备或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物资要以获得公司总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或授权为前提条件。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设置物资主管岗位,在主管副经理(副厂长)的领导主持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设置物资采购员岗位,负责具体办理物资主管人员交办的物资采购任务。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范围、特点和供货地点的远近,保持本单位适当品种和数量的库存物资,并根据物资实际库存情况,在各自的采购权限内自主决定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和地点,及时补充物资库存量。 第九条物资使用部门应按月向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报送本部门的物资使用计划,如所需物资无库存或库存量不足,则由物资管理部门填写物资请购单,物资使用部门可对无计划且无库存的急用物资直接填写物资请购单,经仓库保管员在物资请购单上签字后,报有批准采购权限的人员签字批准,再交采购员进行采购。无物资请购单的物资,仓库不得验收入库,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账,并要按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的物资采购权由各物资管理部门集

(内部管理)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零零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3) 第二章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13) 第三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7) 第四章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20) 第五章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 (22) 第六章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24) 第七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28) 第八章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 (31) 第九章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34) 第十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37) 第十一章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41) 第十二章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4)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编制 (48) 第十四章信息披露 (51) 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使内部组织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并完善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2、保证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全面预算制度,形成覆盖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业务、所有人员的预算控制机制; 4、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5、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并降低减值损失; 6、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使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7、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帐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建立的内部控制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

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内部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依据《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市级财政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政府采购财政管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对风险点进行识别、控制和防范,对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责任进行确认和追究。 第三条政府采购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以及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 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财政业务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 划;经市政府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备案;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绩;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审核进入市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建立和管理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和专家库;监督检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受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一)综合岗位 经市政府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监管;政府采购信息化及网络管理;市级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方案的审核、监管;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备案;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政府采购文件档案保管整理工作。 (二)资金计划岗位 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分析; 对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监管岗位 负责对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的监管;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及对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三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控制 第六条政府采购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非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 购预算。 第七条流程图和流程控制 (一)流程图 1、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湖南赢利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物品与劳务的流入、货币资金的流出、负债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 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 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赢利达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采购与付款控制包括岗位分工控制、采购预算控制、请购与审批控制、验收控制、付款控制,其中请购与审批控制、 验收与付款控制是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关键点。 第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 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 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 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五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 离、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的全过程业务,应当实

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品与劳务的请购、审批、采购职务必须分离。公司对物品或劳务的需求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授权人员审批,由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2)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3)采购订单的订立与审批职务必须分离; (4)付款审批人和付款执行人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厂商和询价业务; (5)物品或劳务的采购部门不能同时担任验收工作; (6)物品和劳务的采购、存储和使用人不能担任会计帐务的记录工作; (7)审核付款的人员应同付款人员分离; (8)记录应付帐款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付款业务。 2、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 位轮换。 第六条公司的所有采购业务归口采购部进行管理,非采购部门或个人不得采购各类物资,采购部门也不得采购申请门没有需求 申请的物资。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采购业务的控 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八条各子公司在编制年度经营预算的同时应当对公司生产经营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XXXX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 控资产管理活动风险,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国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X号)、《XXXXXX关于印发XXX气象部门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两个暂行办法的通知》(XXXX号)等相应管理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资产,是指本局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本局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拨给本局的资产,本局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 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 的资产;按价值形态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 外投资等。 第三条本局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 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 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 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纠纷调处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目标 (一)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 (三)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充分有效利用; (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任务 (一)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结合的审批程序,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配置、使用、处置相互协调和良性循环的执行程序; (二)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三)建立产权清晰、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管理有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效能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第七条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机制,资产管理股室、资产使用股室各司其职、共同保障资产的完整与有效利用。 第八条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采购与付款内控管理制度

采购与付款内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 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册人员 三、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公司应该将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职能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同时完成采购、付款业务的全过程。采购与付款不相容岗位职能包括: (1)请购与审批相分离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相分离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定相分离 (4)采购与验收相分离 (5)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相分离 五、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各岗位人员进行 定期岗位轮换。 六、采购与付款应该严格按照授权审批规定及程序办理,不得超越审 批权限。 (一)由需购人提出《请购核准表》(附表一)写明所需数量、规格等,报主管审批;

附表一:请购核准表 制表人: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表由请购人批准购买后交财务,作为付款依据及索票挂账依据;经办人购物后须负责将发票交财务,若无票挂经办人帐待票到销账。 (二)请购审批核准后分三种情况: (1)、机器设备零部件耗材,交由财务进行询价,然后由采购员购买,交由使用单位验收领用,由采购员将购物发票和验收单一并交与财务核对进行财务核算。 (2)、机器、电子设备,由采购业务部门签订合同,交由财务询价核价后,再交主管领导审核后购买;购后交由使用部门验收领用,将发票、验收领用单一并交与财务核对进行财务核算。 (3)、原材料,交由财务进行询价,然后由采购员购买,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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