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包括的内容
土地招拍挂中的关键指标及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中的关键指标及流程建什么房,买什么房,都是基于土地规划而言的,业内外人士都很关注土地拍卖,很想了解某某地块又拍出什么价格?对于片区有什么影响?未来会有什么配套?房子的升值潜力如何……等等信息,我们或许可以从招挂拍信息中看到诸多端倪!楼盘项目的发端,往往是从地块信息开始的,一纸公布出的招拍挂信息,里面规定的各项指标:位置、面积、容积率、用地性质、出让价格、竞价限制以及出让条件等等。
就像人体的DNA,早早就决定了项目的各项特征。
透过这些地块信息,不仅能提前窥探到项目情况,甚至可以预测整个片区的发展。
那么,这些枯燥的数据中,怎样找到那些“关键”指标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关键指标一、从地块位置看政府规划方向关键指标二、从地块面积大小看项目配套关键指标三、从容积率看项目的产品类型关键指标四、从用地性质看地块建筑用途关键指标五、从出让价格看地块市场价值关键指标六、从出让条件看地块配套建筑现在楼市降温,土地市场的控制也更为严格,在公平竞争的背景下,宅地的定向出让难觅踪迹。
但招拍挂信息中心的关键指标,仍是房企夺地的首要考虑。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快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一、背景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保留,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方式。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土地资源有限,因此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进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公平竞争。
二、招标方式1. 招标范围:招标适用于土地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招标条件:招标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三、拍卖方式1. 拍卖范围:拍卖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拍卖条件:拍卖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拍卖程序:拍卖程序包括发布拍卖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现场、竞拍结果确认等环节。
四、挂牌方式1. 挂牌范围:挂牌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需求不高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挂牌条件:挂牌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挂牌程序:挂牌程序包括挂牌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挂牌期间的咨询与洽谈等环节。
五、规范要求1. 信息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招标文件、竞拍结果等。
2. 公平竞争: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应当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竞争者的参与。
3. 诚信约束: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的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串通等不正当手段。
4. 法律监管: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本规范所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4.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投标、竞价、成交等环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程序的合法、公正、透明。
4.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位置、土地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土地资源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出让条件。
4.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4.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机制,确保收费的合法、公正、透明。
4.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管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监督职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土地出让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5.2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后,明确用地申请的途径和方式,并公开接受用地申请,时间不得少于30天。
5.3 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根据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详细地段信息,结合自身用地需求,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5.4 勾地制度可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
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

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由国有转让给社会主体的一种方式。
为了规范甘肃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甘肃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1. 出让土地的确定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确定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绿化率等相关条件。
2. 出让方式的选择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将确定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
3. 招标公告发布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让土地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
4.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将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法定资格、经济实力和信誉等。
5. 招标文件编制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划方案、评标办法等。
6. 招标文件发布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将招标文件发布给报名人,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7. 投标文件递交报名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8. 投标文件评审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
9. 中标结果公示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公示中标人,并公布中标结果。
10. 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与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11. 土地使用权证领取中标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甘肃省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领取手续。
四、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1. 保证金保证金是报名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缴纳的一定金额,用于保证报名人的诚信和履约能力。
2. 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中标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要缴纳的金额,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1 适用范围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 依据4 总则5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6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7 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8 编制出让文件9 发布出让公告10 申请和资格审查11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2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3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4 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5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6 办理土地登记17 资料归档附录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 B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本格式附录 C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示范文本附录 D 投标〔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附录 E 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示范文本附录 F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示范文本附录 G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示范文本附录 H 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附录 I 中标通知书示范文本附录 J 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 B 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使用的文本格式,附录 A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录 H 、附录 I 、附录 J 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所需其他文本的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国土资源部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企业招拍挂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招拍挂,即招标、拍卖、挂牌,是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出让的一种方式。
招拍挂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企业招拍挂的法律规定,从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招拍挂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对招拍挂制度也作出了规定。
该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其中对招拍挂制度也作出了规定。
该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活动进行了规范,其中对招拍挂制度也作出了规定。
该法规定,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对招拍挂制度也作出了规定。
三、招拍挂程序1.发布出让公告出让方应当发布出让公告,明确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年限、出让底价等事项。
2.组织报名有意向的企业应当向出让方报名,提交相关资料。
3.资格审查出让方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符合出让条件。
4.确定出让方式根据出让公告,出让方确定出让方式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
5.招标、拍卖或者挂牌(1)招标:出让方发布招标文件,报名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出让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2)拍卖:出让方发布拍卖公告,报名企业参加拍卖会。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流转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及时间安排。
首先,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包括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公告发布、资格预审、竞买资格审查、竞买报名、竞买活动、成交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具体来说,土地出让计划编制是指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招拍挂的土地资源、用途、面积、位置等信息,并制定出让条件和要求。
公告发布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土地招拍挂公告,公布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出让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资格预审是指报名人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具备参与竞买资格的人员名单。
竞买资格审查是指报名人提交竞买资格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竞买资格的人员名单。
竞买报名是指具备竞买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参与土地招拍挂活动。
竞买活动是指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或网上竞价,确定最终的成交人。
成交结果公示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公布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结果,包括成交人的名称、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签订合同是指国土资源部门与成交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其次,土地招拍挂的时间安排一般包括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资格审核时间、竞买活动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时间、签订合同时间等。
具体来说,公告发布时间一般在土地出让计划确定后不久,报名时间一般在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期限内,资格审核时间一般在报名截止后的一段时间内,竞买活动时间一般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一般在竞买活动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时间一般在成交结果公示后的一定时间内。
总的来说,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及时间安排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和参与竞买的各方共同努力,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岳晓武雷爱先段春华王小雨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了解修订《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39号令的基本原则、总体内容、操作程序和重点条款,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为此,我们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下称39号令)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物权法》扩大了“招拍挂”出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范围,11号令修订成为必然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11号令全面确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11号令第一次明确了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第一次对招拍挂出让的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
11号令确立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这一既具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规定的部门规章一经面世,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反响,被业界称为“第二次土地革命”。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的不断提高,11号令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上,11号令只规定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四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相对于各地已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11号令规定的出让范围显得窄了。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2005年12月日发布 2006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3 依据…………………………………………………………………………4 总则…………………………………………………………………………5 确定供地方式………………………………………………………………6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7 地价评估,确定底价………………………………………………………8 编制出让文件………………………………………………………………9 发布出让公告………………………………………………………………10 申请和资格审查……………………………………………………………11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2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3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4 签订合同,公布结果………………………………………………………15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办理土地登记……………………16 资料归档……………………………………………………………………17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附录…………………………………………………………………………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方法、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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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包括的内容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
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
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