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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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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谢谢观赏铜川市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任务 (1)三、规划依据 (1)四、规划范围 (2)五、规划期限 (2)第二章规划背景 (3)第一节区域概况 (3)第二节上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 (6)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8)第四节挑战与机遇 (12)第三章规划原则与战略目标 (15)第一节规划原则 (15)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6)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8)第四章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20)第一节农用地 (20)第二节建设用地 (21)第三节其他土地 (23)第五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4)第一节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4)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5)第三节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33)第四节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布局优化 (34)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36)第六节维护和建设多样性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37)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第一节允许建设区 (38)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 (38)第三节限制建设区 (39)第四节禁止建设区 (40)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41)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 (43)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44)第四节土地整治 (47)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52)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52)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53)第三节林业用地区 (53)第四节牧业用地区 (54)第五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55)第六节独立工矿区 (56)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57)第八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58)第九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58)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60)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60)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61)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63)第一节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63)第二节能源电力项目用地 (63)第三节水利项目用地 (63)第四节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6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5)第一节依法确保规划实施 (65)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66)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经济调控机制 (67)第四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体系 (68)第五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69)第十二章附则 (71)附表:1、2005年耀州区土地利用现状表2、2005-2020年耀州区土地利用目标指标表3、耀州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耀州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5、耀州区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2006-2020年)6、耀州区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7、耀州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8、耀州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表9、耀州区土地整治计划表10、耀州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图:1、铜川市耀州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2、铜川市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3、铜川市耀州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4、铜川市耀州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5、铜川市耀州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6、铜川市耀州区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7、铜川市耀州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8、铜川市耀州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耀州区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都江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都江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都江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九月目录1第一章规划总则1一、指导思想2二、规划原则2三、规划依据3四、规划范围4五、规划期限5第二章规划背景5一、县域概况5(一)自然资源6(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7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7(一)农用地8(二)建设用地8(三)其他用地8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8(一)未利用土地面积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8(二)土地整理实施力度不够9(三)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低,人地矛盾日益突出9(四)土地利用效益提高不明显9第三章规划目标及主要控制指标9一、土地利用战略9(一)都江堰市发展定位10(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0(三)土地利用战略10二、规划调控指标10(一)上级下达的主要控制指标11(二)规划目标落实情况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3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3(一)农用地结构调整14(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5(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15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15(一)土地利用总体布局16(二)稳定农用地布局18(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19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9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0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20三、加大补充耕地力度20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21五、合理布局基本农田21六、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22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22一、强化城镇建设用地管理23二、加强中心城区用地控制24三、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节约利用24四、加强工业集中发展区用地管理25五、重点项目用地安排25(一)能源用地25(二)交通用地25(三)水利用地26(四)环保用地26(五)旅游用地26(六)其他用地26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27(一)允许建设区27(二)有条件建设区28(三)限制建设区28(四)禁止建设区30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0一、综合建设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30二、重点保护“山、水、田、林”生态本底31(一)耕地31(二)园地31(三)林地32三、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32四、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33五、分类管制土地利用空间34第八章土地综合整治34一、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分析34(一)农用地整理34(二)建设用地用地整理35二、重点整治区域划分35(一)重点整治区35(二)限制整治区36三、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38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8一、基本农田保护区39二、一般农地区39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0四、独立工矿用地区40五、风景旅游用地区41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2七、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42八、林业用地区43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43一、乡镇土地利用控制指标43(一)耕地保有量43(二)建设用地总规模44(三)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44(四)农村新型社区用地45(五)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6(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6二、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46(一)严格落实本规划分解的指标47(二)严格落实本规划空间布局47(三)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48第十一章近期规划48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8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48三、土地综合整治安排49第十二章灾后恢复重建规划49一、有效衔接灾后重建实施规划49二、规划指标衔接49三、灾后重建城镇建设用地50四、灾毁土地复垦整理51五、灾后重建农村集中居住区用地安排53第十三章环境影响分析53一、环境影响分析55二、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措施55(一)划定土地用途区55(二)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56(三)进行河道综合整治56(四)加强大气环境保护56(五)加强声环境保护57(六)加强生态保护58第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8一、加强规划宣传、推进民主决策58二、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58(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整体控制59(二)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59(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59三、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59(一)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60(二)制定有利于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激励机制60四、加强规划实施执法监督61五、加快推进规划信息系统建设62附则63附表64表一都江堰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构成表(2005年)65表二都江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表66表三都江堰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7表四都江堰市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68表五都江堰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70表六都江堰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3表七都江堰市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74表八都江堰市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75表九都江堰市各乡镇基本农田目标落实情况表第一章规划总则都江堰市位于成都市西北部,在成都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中,处于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

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前言 (1)一、概况 (2)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2)(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二)土地利用特点 (4)(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5)(四)土地资源利用潜力 (6)三、土地规划目标和利用方针 (8)(一)2000年土地规划目标 (9)(二)2010年土地规划目标 (9)(三)土地利用方针 (10)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五、土地利用分区 (15)(一)农业用地区 (15)(二)园地用地区 (16)(三)林业用地区 (16)(四)水产养殖区 (17)(五)城镇用地区 (19)(六)村镇用地区 (19)(七)工矿用地区 (20)(八)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20)六、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21)七、土地保护、整理、复垦和开发 (23)(一)土地保护 (23)(二)土地整理 (24)(三)土地开发 (25)(四)开发整治重点项目概况 (26)八、乡镇土地利用 (27)(一)耕地控制指标分解 (27)(二)乡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0)九、实施规划的措施 (34)关于《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的说明一、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36)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37)(一)指导思想 (37)(二)原则 (37)(三)任务 (38)三、编制规划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38)(一)基础数据来源及可靠程度 (38)(二)主要规划指标的协调情况 (39)(三)用地布局调整的依据和方法 (43)(四)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效益估计 (44)(五)实施规划的条件 (45)漳浦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与占用耕地预留衔接报告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 (46)二、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求 (47)(一)城镇建设 (47)(二)独立工矿建设 (48)(三)自然与人文景区建设 (48)(四)交通建设 (49)(五)水利水电建设 (49)三、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控制 (50)漳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前言(一)规划的目的规划的目的是: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对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有计划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黄埭镇总体规划文本

黄埭镇总体规划文本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经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 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苏州市规划局, 由黄埭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第 2 条 规划依据
1、法律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8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800
适龄青年受高等教育比重(%)
30
适龄学生高中教育普及率(%)
90
适龄学生初中教育普及率(%)
100
社会和医疗保障覆盖率 (%)
90
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床)
3.5
万人拥有图书馆藏书(万册)
0.4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50
恩格尔系数(%)
35
远期(2020) 1
1000 35 100 100 100 4 0.7 60 30
项目
近期(2012 年)
远期(2020 年)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135
110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45
40
人均道路广场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15
16
人均绿地指标(平方米/人)
9
10
城镇绿化覆盖率(%)
30
40
供水普及率(%)
100
100
电话普及率(部/百人)
40
50
燃气普及率(%)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总体规划(2008-2020)调整·规划文本
城市现代化指标 规划管理 人口素质 生活质量 基础设施
生态环境 社会经济结构
图表 1-1:黄埭镇现代化指标体系(2020)

黄埭镇总体规划文本

黄埭镇总体规划文本
1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总体规划(2008-2020)调整·规划文本
⑹、《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公安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CNJ1-82 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⑻、《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地方法规 ⑴、《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⑵、《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 ⑶、《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⑷、《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 5、相关规划 ⑴、《苏州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⑵、《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⑶、《苏州市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07-2020)》 ⑷、《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总体规划(2008-2020)》 ⑸、《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镇村布局规划(2010-2020)》 ⑹ 、《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北 桥 街 道 城 乡 一 体 化 发 展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镇 村 布 局 规 划 (2010-2020)》 ⑺、《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规 划》 ⑻、《苏州市相城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镇村布局规划》 ⑼、《苏州市干线航道网规划》 ⑽、《黄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⑾、《东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2、行政法规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国务院 1993.6
3、国家、行业标准 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2006.4 ⑵、《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国家环保局 GB3095-96 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99 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⑸、《防洪标准》建设部、水利部 GB50201-94
6、其它相关资料 ⑴、2007 年《黄埭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⑵、《相城统计年鉴(2003-2006)》 ⑶、教育、文体、医疗、电力、给水、防洪等文件资料若干

海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海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一节目的与依据 (2)第二节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 (6)第三节主要任务 (7)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8)第二章区域概况 (10)第一节地理位置 (10)第二节自然概况 (10)第三节社会条件 (12)第三章现行规划目标与实施情况 (13)第一节现行规划目标与指标 (13)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4)第三节规划实施成效和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8)第四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24)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与新任务 (24)第二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25)第三节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28)第四节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31)第五章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36)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36)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39)第三节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42)第四节生态空间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 (45)第五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48)第六节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49)第六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57)第一节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与目标 (57)第二节中心城区规划调整方案 (57)第七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62)第一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62)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 (65)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 (69)第八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71)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控 (71)第二节各镇(街道)发展定位 (71)第三节加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 (72)第四节省批街道土地利用调整完善情况 (73)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0)第一节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80)第二节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 (81)第三节完善规划行政保障措施 (82)第四节完善规划经济保障措施 (83)第五节完善规划技术保障措施 (84)第六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85)第七节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86)附表 (88)附图 (107)前言《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0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以来,海阳市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措施,在控制和引导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简介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

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

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在2009年1月国土资源部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内容、审查和报批等项作出明确规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乡镇总体规划情况汇报

乡镇总体规划情况汇报乡镇总体规划是指对乡镇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布局,是乡镇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规划范围。

本次乡镇总体规划的范围包括整个乡镇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

我们充分考虑了乡镇的自然环境、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确保规划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二、规划目标。

我们制定了乡镇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包括优化乡镇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

通过规划,我们希望实现乡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规划内容。

在乡镇总体规划中,我们对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交通布局、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设计。

针对乡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和政策建议,以期实现乡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规划实施。

在规划实施方面,我们将充分考虑政府、企业、居民等各方的利益诉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资金投入、优化管理体制等措施,推动乡镇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最大化。

五、规划成效。

通过规划的实施,我们相信乡镇的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划,以期为乡镇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乡镇总体规划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居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乡镇发展的动态变化,不断完善和调整规划,确保乡镇的发展方向和节奏与时俱进,为乡镇的繁荣和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魏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月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第1条行政区划魏县辖1个街道办事处、7个建制镇和14个乡,分别为魏州街道办事处、魏城镇、德政镇、北皋镇、双井镇、牙里镇、车往镇、回隆镇、东代固乡、棘针寨乡、沙口集乡、野胡拐乡、仕望集乡、大磨乡、院堡乡、双庙乡、大辛庄乡、大马村乡、边马乡、张二庄乡、台头乡、泊口乡。

第2条自然条件一、地形、地貌县内地势平坦,海拔在45.5米至58.5米之间,地面坡降为1/2300。

地貌类型共四种,即为故道缓岗、漳卫河滩地、缓斜平地、河间洼地。

二、土壤条件全县土壤分为2个土类,3个亚类,8个土属,59个土种。

土壤耕作层多为壤质土,呈弱碱性,土壤中氮磷比例失调,钾含量较高。

在温带气候条件影响下,耕作层有机质分解较强,属全国标准的4~6级。

三、气象水文县域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干旱同期。

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南风,其次为北风;年平均降雨量588.5毫米,年平均气温13.2℃。

第3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09年,全县总人口89.94万人,居全市之首,人口密度为1041人/平方公里。

城镇人口25.27万人,城镇化率28.10%。

同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亿元,同比增长13.2%;地区财政收入达到2.17亿元,首次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21.7%,增幅居全市第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9亿元,同比增长44.7%。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2.6:33.7:32.3,二三产比重较高。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4条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变更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86362.7公顷,土地利用情况如下:一、农用地农用地面积为715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87%。

其中,耕地61618.2公顷(92427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1.35%,园地455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8%,林地305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其他农用地234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

廉江市安铺(横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修编

廉江市安铺(横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修编文本(送审稿)安铺镇人民政府2019年02月前言安铺镇是广东四大古镇之一,也是全国重点镇、广东省中心镇、广东省宜居示范城镇,《廉江市安铺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于2015年3月30日,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

总规确定镇总体布局是安铺、横山向东发展,通过中部新区的建设,将两个镇同城发展,用地布局上强调一体化格局。

2017年安铺镇评上国家级第二批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建设已提上日程,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对安铺、横山镇发展有较大的影响。

因此,总规用地布局、城镇定位需进行相应调整,以迎合新的机遇和特色小镇核心区的发展需求。

湛江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开展廉江市安铺(横山)镇总体规划(2012-2030)局部调整工作的批复。

应安铺镇人民政府要求,项目团队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镇域发展战略与目标 (3)第三章镇域空间发展规划 (3)第四章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第五章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5)第六章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9)第七章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9)第八章镇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0)第九章镇域环境保护规划 (14)第十章镇区城镇性质与规模 (15)第十一章镇区布局结构 (15)第十二章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17)第十三章综合交通规划 (20)第十四章绿地系统规划 (23)第十五章景观风貌系统 (25)第十六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7)第十七章镇区空间管制 (28)第十八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0)第十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33)第二十章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35)第二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36)第二十二章附则 (39)附表 (40)附图 (43)第一章规划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把安铺(横山)地区打造成远景的世界食品产业之都、廉江市次中心城市,同时着眼于近期将现状安铺和横山两个镇同城合并后镇的发展建设,特编制《廉江市安铺(横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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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XXX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 I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镇域概况与土地资源现状 .............................................. 2 第一节 镇域概况 ......................................................... 2 第二节 土地资源现状 ..................................................... 3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 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 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 7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 9 第六章 建设用地集约控制规划 ............................................... 10 第一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 10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 12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 13 第八章 农村土地整治规划 .................................................. 14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 近期用地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 附 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合理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胡台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条 规划任务 根据胡台镇社会、自然、经济条件,落实新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协调安排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科学安排土地整治,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三条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

(五)《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六)《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 (七)《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八)《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九)《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新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新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土地利用向节约集约方向转变,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第五条 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胡台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000公顷。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 镇域概况与土地资源现状 第一节 镇域概况 第六条 镇域概况 3

镇域概况 第二节 土地资源现状 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 第八条 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特点 第九条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第十条 乡镇发展规划目标 乡镇发展定位 第十一条 总体划目标 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土地供给和需求关系,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构建开放、高效、有序和协调的土地利用体系,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39.4公顷。 4

(二)建设用地总规模与增量控制指标。加强建设用地控制,提高节约与集约用地水平。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02.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10.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面积3.0公顷,占用耕地面积3.0公顷。 (三)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6.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3.4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03.4公顷以内。 (四)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756.2公顷。 (五)土地整治指标。规划期内,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实现废弃工矿用地有效复垦,适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至2020年,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80.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1.4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67.6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1.0公顷。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三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期内,农用地面积由12455.1公顷调整到1315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79.95%调整到84.46%。其中,至201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到1268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

比例调整到81.44%。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702.6公顷。 (一)耕地。至2010年、2020年,耕地面积由4146.2公顷分别调整到4414.1公顷、49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结构由26.61%分别调整到28.33%、31.77%。期间耕地面积增加66.7公顷。 (二)园地。至2010年、2020年,园地面积由2469.8公顷分别调整到2413.9公顷、23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结构由15.85%分别调整到15.49%、14.78%。期间园地面积增加66.7公顷。 (三)林地。至2010年、2020年,林地面积由4605.0公顷分别调整到4627.2公顷、467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结构由29.57%分别调整到29.70%、29.99%。期间林地面积增加66.7公顷。 (四)牧草地。至2010年、2020年,牧草地面积由4605.0公顷分别调整到4627.2公顷、467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结构由29.57%分别调整到29.70%、29.99%。期间牧草地面积增加66.7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至2010年、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由1234.1公顷分别调整到1234.1公顷、12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结构由7.92%分别调整到7.92%、7.92%。期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66.7公顷。

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及项目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面积由1731.7公顷调整到14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1.12%调整到9.00%。其中,至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到162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调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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