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材料表面电镀检验标准
电镀检查标准

∙目的为进一步提升进料检验的规范性操作,为避免因个人经验与思维方式而产生不同的判定标准,特拟定统一的检验标准。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的原材料与五金配件、抛光件、电镀件、包装件、塑料件、喷塑件等需要进仓外协供应商送货到本公司的产品。
∙职责与权限3、1 来料质检员负责对所有的五金配件、抛光件、电镀件、包装件、塑料件、喷塑件等需要进仓的产品执行品质状况的判定。
3、2 来料质检员必须对所检验与判定的方案负责,对检验过程实施负责。
并督导供应商执行本公司的检验标准。
3、3 来料质检员不能判定的产品由质检部经理做最终判定。
3、4 来料质检员对批量性退料时,必须从批量不合格中选出不良品样板,并填写好来料异常报告。
3、4 此不良品样板作为本公司要求供应商,对品质改进要求的凭据,同时将不良品样板上交于相关人员。
3、4 对于特别紧急的来料,进行批量性退回时,必须经由相关负责人员授权放行或退回做最终评估后决定,是否授权特采或让步接收。
3、5对于特别紧急的来料经授权人员特采或让步接收后,并立即组织挑选后将不良品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负相应的责任或赔偿。
并要求进行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而进行改善。
4、检验范围4、1 所有电镀件的外观检验标准:4、1、1电镀件表面必须无明显碰伤、无拉伤、无生锈、无印痕、无水渍、无电镀变色、无电镀烧焦的现象。
4、1、2表面无起泡的现象,〔表面无明显起泡是指因材料的材质而影响到电镀起泡的现象属轻微的,并且在边缘处的一些不明显的小气泡作为允许存在的轻微性缺陷〕属合格品。
4、1、3表面无砂眼。
是指在同一产品或同一个面在3㎜之内无两个1㎜以上的砂眼同时存在,并且是在眼睛与产品之间的距离在2尺以内看不清晰的砂眼作为可允许存在的条件,属合格品。
4、1、4表面脱皮或起皱以及电镀烧焦现象,是所有电镀件中绝对不允许存在的严重性缺陷。
4、1、5所有电镀件中绝对不允许存在电镀变色或严重水渍的现象。
4、1、6色泽均匀,不可有深浅色,异色(如变黑,发红,发黄)等。
电镀喷漆塑胶产品检验标准

后附五金(电镀)/塑胶件缺点定义及判断附表一五金件:电镀 / 喷漆部分外观查验标准Item Class I Class II Class III Class IV Remark刮伤宽宽宽线与线 > 50mm 长 : 10mm长: 12mm长: 20mm露底材不接受 .接受 2 line接受 2 line接受 2 line凹点直径直径直径露底材不接受深深深接受1点接受 1 点 by one 接受 2 点side异物 ,突点直径直径直径点到点>高高高150mm.接受3点接受3点接受4点银色部分银色点 :银色点 :银色点 :点到点 >50mm 污点 / 凹点 / 凸D<0.4 mm D<0.5 mm D<0.5 mm在同一地区内只接点接受2点接受 2点接受 2点受 1 个黑点和一个高黑色点 :黑色点 :污点黑色点 :接受 2点接受 3点高接受2点银色部分银色部分银色部分银色部分线状异物宽宽宽长 : 5mm长: 5 mm长: 10 mm接受1 条接受2 条接受2 条电镀部分亮点 :亮点污点 ,凸点直径接受接受 ,3mm地区内直径超出 6点不接受高其余地区,点到接受2点点 >20mm.黑点 dot:直径高接受1点电镀靠谱度测试(如有要求,需做以下试验)盐水喷雾试验:1.试验条件 : Na Cl 浓度 5%,温度 35℃± 1℃ ,时间 48h2.测试样品数目 :5pcs.3.判断方法 : 除掉盐渍后无显然色彩变化及剥落现象抽样计划(依照uec 零组件进料查验规范QA-0100C)1.外观抽样依照MIL-STD-105E 一般Ⅱ级随机抽样2.判断标准为0 收 1退判断。
塑胶件外观查验标准一.缺点定义:1点 (含杂质 ):拥有点的形状,丈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2毛边:在塑料部件的边沿或联合线处线性突出(往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部件表面褪色(往常为白色 )。
手机类塑胶件电镀件来料检验规范及测试标准检验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b. 检物外表与眼睛距离:30~40cm;
c. 视线与被检物外表角度 : 45±15º;
d. 检验时间:≤10S;
e. 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 1.0 以上且无色盲。
5.5 检验内容
a. 外发加工产品
①电镀件
检 验 序 缺点 工 程 号 类型
不良内容描述
判定
备注
CRI MAJ MIN
比 照 样 板 有 明 显 发 亮 /太 哑 、 不 均 匀
V
一般情况下正面不允许有漏镀
6 漏 镀 〔 特 殊 情 况 除 外 〕, 反 面 如 有 要
V
求以签板为准
不允 许
7 针孔 外表不允许有针孔
V
1 、 8 亮点/黑影 外 表 不 允 许 有 亮点/黑影
外
9
油 渍 /脏 可 去 除 之 油 渍 /脏 污 污
不 可 去 除 之 油 渍 /脏 污
观
在 同 一 平 面 内 长 度 ≤ 5mm,宽 度
V V
2 、尺寸检测: 严格按照文控中心所发放的图纸或样品,用卡尺、工具显微镜或投影仪测量产品的长度、宽度、 厚度等关键尺寸,公差按照±0.05 进行检验,并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当非关键尺寸有特殊要求时 也要测量。 3 、附着力测试: 用锋得刀片(刀锋角度为 15º~30º)在测试样板外表划 10X10 个 1mmX1mm 或(5X5 个 2mmX2mm)小网格, 每一条划线应深及镀层的底材;用毛刷将测试区域的碎片刷干净;用 3M 600 号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 小网格,并用橡皮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测试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用手抓住胶带的一端,将胶 带呈 45º角迅速扯下胶纸,粘揭 3 次,每次使用新的胶带.要求附着力达 4B(或 3B)为合格.
塑胶电镀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塑胶电镀件检验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了在对塑胶件电镀进行外观检查时提供客观依据,使全公司的外观判定标准得到统一,同时缩小与物料供应商之间的判定误差。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二次加工电镀件的外观判断。
3.参考资料标准参照GB11319-89、GB/T6739-1966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4.外观面的定义A面:镜片、透明罩等透明半透明物料的透明区B面:处于成品的前面和上面和透明类物料的不透明区;LOGO、按键表面。
C面:处于成品的侧面和背面D面:处于成品的底部5.涉及到的缺陷定义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2 披锋: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4.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2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痕: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4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段差:装配后两个面之间高低的相差尺寸4.16磨花: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7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8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9色不均: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4.20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1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4.22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4.23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4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4.25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4.26开裂:由于受到较强的外力致使产品裂开4.28分层:一般是由于原料里面参入的水口料过多引起6.抽样计划6.1 外观抽样依据GB2828—87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样6.2 AQL : MAJOR: 1.0 MINOR: 1.57.外观检查的环境条件在进行外观判定的时候,要遵守下列观察条件因素。
ABS塑料电镀检验

ABS塑料电镀质量如何检验变形的原因:1.注塑件不良 2.电镀时温度的原因 3.电镀时的时间没掌握好。
表面混点:我想是不是电镀件表面有颗粒的杂物,是的话原因就是电镀池里面有杂质或电镀前未对表面进行清洁处理。
发黄的原因会不会和脱摸剂有关,另外的原因会不会和电镀时用的液体的含量,电镀用的时间有关。
电镀层脱落我想和你们用的脱摸剂有关系,还有就是塑料件表面有手上的汗水有关。
如何检验的话,我想每个公司对外表面的要求不同检验的方式也不同,我可以建议你把外表面分为,A、B、C三个面,A为主要面,要求也要高点。
B为一般面,要求比A低点。
C为次要面,要求最低。
喷漆和电镀件的简单检验要求:6.3. 喷漆件类产品检验要求:6.3.1. 外观:(成品纸贴部位及装配后在内部或隐蔽部位,适当放宽要求)检验时要对照样品,不允许色差、阴阳面;喷漆层表面光滑,手摸无粗造感,颗粒度均匀,光泽一致;与塑料包装纸受压接触时无接触痕迹;内层如是真空镀膜或电镀或导电漆,要求真空镀膜(或电镀或导电漆)与基体粘合良好,镀膜层要求均匀、无断裂、无刮伤、无污点。
6.3.1.1. A面(重要):与样品比较,轻微的色差允收;表面不允许有≥0.3mm的疵点,尘埃颗粒等杂质,凹坑,大于0.2mm但低于0.3mm的疵点,尘埃颗粒等杂质,凹坑不得在每平方厘米范围内出现2处以上,≤0.2mm的疵点,尘埃颗粒等杂质,凹坑在每平方厘米内不得集中3点或以上;轻微的擦伤、小亮点作为不明显的色泽差异允收;毛胚上暂时不能克服的有规则的小凹坑、熔接痕可允收。
6.3.1.2. B面(次重要):与样品比较,较轻微的色差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下限范围允收;表面不允许有≥0.5mm的疵点,尘埃颗粒等杂质,凹坑,大于0.3mm但低于0.5mm的疵点,尘埃颗粒等杂质,凹坑不得在每平方厘米范围内出现2处以上,≤0.5mm的疵点,尘埃颗粒等杂质,凹坑在每平方厘米内不得集中3点或以上;长度<2mm 的浅划痕可允收,但每一面内不得集中3条以上;毛胚上暂时不能克服的有规则的凹坑、熔接痕可允收。
塑胶件电镀检验作业指导书

塑胶件电镀检验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IQC检验员对塑胶电镀件来料有明确的检验依据及判断基准,而制定本标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塑胶件表面电镀处理效果的检验。
3、职责3.1本标准由质量部IQC组制定,经部门主管/经理核准后交文控发行。
3.2所制定之规格及标准如有修改时,须经原制订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3所有电镀件经供应商送于来司,IQC均需按此标准检验。
4、抽样水准4.1所有物料均按照GB/T 2828.1-2003 逐步检验抽样计划进行抽样检验。
4.2判定标准:AQL取值AQL:CR=0 MA=0.4 MI=1.04.3 当一个产品含有两个或以上缺点时,以较严重之缺点为判定。
5、检测条件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30--40CM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6 、外观检验6.1 产品外观定义A面: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
(如组装在模型机面的正面电镀件)B面:不在直视范围内、指四侧边。
(需将电镀件偏转 45~90 °才能看到的四周边)C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范围。
(如组装在模型机的内部等范围之内)6.2 外观检验标准(本标准如与承认书标准有差异,以本标准为准)7、尺寸检验依据承认书结构图纸,重点尺寸严格控制在公差范围内。
检查各型号产品的设计尺寸应符合。
8、包装检验查看到货包装箱是否有被撞破、潮湿,有无保护好电镀件。
9、可靠性试验塑胶表面所做的喷涂处理和印刷文字均要做如下的验证:9)1附着力试验9)1.1试验工具a.刀片b.胶纸推荐使用3M公司的型号为600的胶纸,或黏性与之相当的其它胶带.c.橡皮擦普通型,无特殊要求。
9)1.2试验方法用刀片将被试验的表面划横、竖间隔为1.5mm的划痕各11条,共计100个方格。
将胶纸贴在方格上面并用橡皮擦把胶纸与被测面完全压紧,10~15秒内 90°角迅速拉起胶带,连续3次。
06塑胶电镀外观及性能检测标准(WI-QA-SOP-006)

8.1电镀成品外观检验见表3.
序号
不良项目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备注
1
点缺陷
麻点
当Ф≤0.20mm.(S≤0.10mm2)时.N=1
当Ф≤0.20mm.(S≤0.10mm2)时.
N≤2.且DS≧20mm
当Ф≤0.40mm(S≤0.18 mm2)
N≤3.
当Ф≤0.30mm(S≤0.18 mm2)
1.0目的
为规范QC作业,统一检验标准,特制订本标准规范,亦可用于QC培训之教材.
2.0范围.
本标准主要用于港鸿信电子有限公司,所承接客户加工电镀业务之电镀产品品质检验.主要包括半成(客供素材)及电镀成品(已完成加工品)两部分内容.适用于电镀件打样、IQC来料、制程生产、QA检查及可靠性试验等各个阶段.
判定依据:普通光铬:Cr:0.12-0.18um
Ni:4—8um
Cu:8-12um
普通半光铬:Cr:0.12-0.18um
Ni:4—8um
Cu:2-4um (视客户光哑要求).
8.2.5耐磨测试仪(如需要).
熔接线
参客供样
参客供样
不限
8
翘曲变形
依SIP文件要求
依SIP文件要求
不限
9
顶白/顶高
不允许
参客供样
不限
10
走胶不齐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11
无挂位
/
/
/
不可生产
12
烧焦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组装
13
边拖花
不允许
参客供样
不限
14
破裂
不允许
塑胶电镀件通用外观及性能标准检验规范

间距大于100mm,数量不超过3条
外观不作要求, 但不能影响装配
目视
菲林片
/
麻点、凹点、颗粒、凸点
φ0.1mm≤麻点直径≤0.3mm,间距≥50mm;整个工件不超过3个,麻点直径<0.1mm, 整个工件不超过5个
φ0.1mm≤麻点直径≤0.3mm, 间距≥ 50mm;整个工件不超过3个,麻点直径
但不能影响装配
披锋、漏镀起泡、起皮、
烧焦、变形
无
无
外观不作要求, 但不能影响装配
发黄、发白、水纹、发雾、麻面
无
无
外观不作要求, 但不能影响装配
检测条件
照明条件
光照度:800-1200LUX
拟定:
审核:
标准化:
批准:
生效日期:
XXXX事业部
文件名称:塑胶电镀件通用外观及性能标准检验规范文件编号:
发行部门:
在大于0.5m距离分辨不出,但在0.5m至1m距离感觉有色差
外观不作要求, 但不能影响装配
检测条件
照明条件
光照度:800-1200LUX
拟定:
审核:
标准化:
批准:
生效日期:
XXXX事业部
文件名称:塑胶电镀件通用外观及性能标准检验规范文件编号:
发行部门:
产品名称:塑胶电镀件
作业类型/工序名称:/
版本号:A/1
页码:2/4
检验项目
内饰饰件检验标准
检验方法
检验量具
/缺Leabharlann 类型A面区域B面区域
C面区域
外观
划伤
(只允许有软划伤,不允许有硬划伤,即破坏镀层的划伤,同时,不得存在刮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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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材料表面电镀检验标准
1 外观分类
A面为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
如正面(贴装饰牌的一面)。
B面为不是直视范围,如打开翻盖后出现的面。
如侧面、底面。
C面为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如取出电池后出现的面。
2 产品等级标准
一级:外观要求较高,其A面内不能有任何肉眼在规定范围内可见的外观缺陷,B面可允许有部分不太明显的轻微缺陷。
二级:外观要求一般,在A面内可允许有部分不太明显的轻微缺陷。
三级:主要外观除较为明显的黄、烧、漏镀、离层、大胶泡等缺陷外,可接受一般对产品功能尺寸无影响的外观缺陷。
3 检验方法
外观检查应在日光灯下进行,以便使缺陷能清楚地暴露,眼睛距离产品约40厘米,慢慢转动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视力不正常者须带眼镜。
4 外观缺陷分类
(1)轻微花痕:在表面电镀层下的花,没有深度,用指甲感觉不到。
(2)划花:在表面或电镀层下,用指甲能感觉到,通常由利器撞击而成。
(3)撑印:表面有些凹凸不平,由于零件受电镀撑具压力而成。
(4)模渍:啤塑模具压痕重复出现在同一位置。
(5)缩水:零件啤出后的收缩
(6)射纹:在啤塑中造成。
(7)漏镀/见胶:电镀时没有电镀的部分,在镀层表面上可看到胶体,用指甲可感觉到。
(8)星尘:微小的漏镀部分,指甲感觉不到,如针孔一样大小。
(9)黄(无铬层):没电上铬,淡黄色的镍层暴露,通常发生在产品边缘或孔四周。
(10)电镀不良:电镀面很粗糙,指甲能感觉到。
(11)压力纹:贯穿零件表面,通常从零件某角落或边缘处开始。
(12)地图纹:从电镀件表面看,不规则,不平滑,指甲感觉不到,通常由光剂不平引致。
(13)电镀泡:在电镀层里有空气或聚集了电镀液。
(14)离层:电镀层与零件间的附着力不够,镀层脱落。
(15)烧:电流过大等引致在镀件尾端或边缘附近镀层色泽阴暗或灰白。
(16)毛刺:电镀时在高电流密度区镀层的过高堆积,过高的电流密度产生了粗糙(毛刺)。
(17)云雾状:由于电镀条件的变化,电镀件表面缺少光泽。
(18)铬黄:电镀液聚集在零件小孔内,电镀后渗出表面。
(19)啡点:电镀液飞溅到零件镀层表面。
(20)水渍(水气点):镀层表面有不干净的水,表面烘干后形成白色圈状,通常发生在边缘或角位。
(21)白点(发霉):有污染物污染了零件表面引致。
(22)黑点(霉点):霉点在镀层内发出来,通常在霉点中心位形成一黑点。
(23)蒙:像云雾状,气化分子积于产品表面不能擦去。
(24)沙点:起点状,用指甲可感觉到,严重时会划手,是在电镀中有微颗粒附着在零件表面引致。
(25)批锋:批锋与模具及啤塑有关,有利口划手的感觉。
(26)锈斑:与底材及电镀有关。
(27)粘光剂:电镀时光剂粘在表面偏多,水清洗不干净。
(28)光点;珍珠镍生产过程中光剂配比不当造成。
(29)油渍:镀层表面有不规则痕迹,影响其光泽度,主要与模具有关或出模后加工包装时引起的。
(30)死胶:与啤塑条件和模具有关。
(31)颜色不合:镀件实际颜色与样板颜色不一致。
(32)上金属:不需要电镀的表面上有金属镀层。
5 外观检验标准
6 镀层厚度
(1)如果该电镀件与手机的其他部分有配合关系,则镀层的厚度须满足配合处的配合要求;
(2)没有配合要求的电镀件的镀层厚度为0.025mm。
7 冷热循环测试
(1)检验方法及条件:先将电镀件置于烤炉(75±5℃)1小时,再置于室温(25±5℃)1小时,在放入冷柜(-40±2℃)1小时,再拿出置于室温(25±5℃)1小时,如
此循环三次。
(2)检验标准:
1)面不允许有裂纹、离层、起泡、镀层剥落及变色等缺陷。
2)B面、水口位及合模线允许有不长于6毫米的裂纹,但镀层的结合力必须良好。
3)在注射点半径为6毫米范围内可允许6mm2 的起泡。
4)只要不影响产品的性能,可允许有轻微的变形。
8 盐雾测试
(1)检验方法及标准:检验方法及条件:按GB 10593.2-90盐雾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条件:1)盐溶液是用化学纯氯化钠和电阻率不低于50000Ω·cm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制成。
用5份质量的氯化钠和95份质量的水,经过充分的混合,制成氯化钠含量为5±1%的盐溶液;2)每次配制的盐溶液,温度在35℃时,经喷雾后的收集液,其PH值为6.5~7.2。
允许用稀释后的化学纯盐酸或氢氧化钠调整PH值。
检测PH值,可用酸度计或PH精密试纸;3)试验有效空间内,任意一个位置的洁净收集器,连续收集喷雾的时间最少为16h,平均每小时在80cm2的水平收集面积(直径为10cm)内,盐雾沉降量为1~2ml;4)试验有效空间内的温度为35℃;5)试验样品承受连续喷雾的试验时间最小为24h;6)试验样品在试验箱内恢复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直至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后检查外观和功能。
(2)检验标准:
1)产品不应有裂纹、离层、剥落及起泡等现象。
2)产品不允许有任何穿透到镀层或基体裸露的腐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