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1)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1)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1)

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就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和借用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劳动考勤,原则上以部门划分,考勤人员由所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自行造册发放工资的子分公司除外)。

第四条职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以手工记录方式逐日记载于专制的《职工考勤表》上(实际指纹打卡的,指纹打卡与纸制考勤相结合,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需有分管领导签字的说明),月末统计规整,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的基础信息依据。

第五条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统计职工的出勤情况。月末最后一天须将本月《职工考勤表》及各种考勤凭据报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原件盖鲜章)。

第六条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第三章休息休假管理

第七条作息时间

(一)上班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公司本部每周工作5天,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不包含景区、酒店员工,景区、酒店员工根据经营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相关劳动政策,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经所在地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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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部门负责人需在事前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未经过上述程序批准的加班将不视为加班处理。

第九条职工休假管理

一、病假规定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按请假程序办理。

(二)员工病假薪酬发放:

1.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2.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职工休病假超过医疗期仍未治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生活标准。

(二)医疗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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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计算情况依据劳部发(1994)479号、劳部发(1995)236号文件执行。

(三)员工因打架、酗酒受伤等情况,不能按病假办理。

(四)职工因探亲、公差等离开本市发生急症时,凭医院就医证明。慢性病症一律无效,如必须在当地治疗的,除医院证明外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连续病假三个月以内如遇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时,按有关假期待遇处理,但前后病休时间应合并计算。

(六)连续病休遇法定、公休假日仍按病假薪酬待遇。

(七)未经批准或持假证明休病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事假规定

(一)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二)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报告,1天以内的事假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事假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获准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三)其他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1天以内的事假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获准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四)每次事假不得超过10天,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三、婚假、丧假、工伤休假规定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产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由生育保险所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可按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企业先行按月垫付,待相关生育保险所核定生育生活津贴后直接支付给企业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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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在规定的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为旷工一天处理;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十一条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半天以上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休假期间待遇发放规定

一、事假。事假期间无薪酬;累计事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二、病假。全年累计休假3个月以上,取消年度奖金分配。

三、工伤休假。工伤休假属停工留薪期内的,年度奖金分配按在职员工享受;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休假的,年度奖金分配按实际出勤月数分月计算。

四、婚假、产假、丧假。凡按国家规定及企业统筹安排休假的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按在职员工享受。

第十三条请假程序

一、职工休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调整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通知外,其余各类假别均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未经过申请审批程序、或超逾审批时限缺勤、离岗、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除急症、重大突发事件和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外,员工应亲自请假,不得托人代请假或电话请假。请假时须填写专用《员工请假单》,依次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批,最终以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的审批意见执行假期。

第四章违纪处分

第十四条违反考勤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考勤记录字迹不清,涂改或未正确统计本责任范围内职工出勤的,给予考勤人员2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处罚。

二、管理不当遗失考勤记录及原始凭据,给予违规人员20元/次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违反作息时间规定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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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含)以内者,扣薪20元/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包括实际旷工和视同旷工)工资,均按“旷一罚二”原则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并取消当月月度考核资格;发生实际旷工的,还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即旷工一天取消员工应享受年终绩效收入的1/12;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旷工超过7天,公司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外,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职工请病事假、婚丧假、公休假等各类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凡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请假程序和假期审批权限规定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假未归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谎报请假事由和其它休假证明骗取休假的,按旷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予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三、因违法违纪造成缺勤的,按旷工计处并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四、越权审批造成员工休假的,由审签人承担该职工休假期间工资。

五、审批人全年累计三次违规审批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同时对审批人进行降级处理。

第十七条违纪处分由所在部门依照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党群工作部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核,报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其他违纪行为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擅自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每一次/事/处罚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工作时间睡觉的,每一次处罚50元/人。

三、工作时间办私事的,每一次处罚50元/人,同时并处“旷工”一天。

四、酒后上岗的,每一次处罚100元,并处“旷工”一天。

五、工作时间内打牌、赌博、喝酒的,每一次处罚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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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

(二)恶意辱骂、诬陷同事,或打架斗殴,或提供伪证、制造事端,扰乱工作秩序的;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四)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的;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经部门申报及公司班子集体决策后,按公司《待岗管理办法》进行待岗管理。

第十九条职工休假时限规定

一、婚假时效规定:凡职工取得国家合法结婚手续之日起,婚假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视为自动放弃。

二、产假时效规定:从休产假之日起按国家政策休假并连续休完。

三、丧假时效规定:从丧假之日起按国家政策休假并连续休完。

四、护理假时效规定:已婚男职工,配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产假期间,男职工按国家政策休护理假并连续休完。

为不影响职工岗位工作的开展,原则上职工不得申请连续休2个及以上的假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景区、酒店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工时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办法,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新颁布的“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修改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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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公司领导:

我们对贵司拟签订的上述《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已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第八条三款、第九条一款4项、第十四条二款,第十五条一款、第十六条二款、第十八条六款,第十九条一、二、三、四款进行了修改。另外,我们已删除了第九条二款4项(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详见提示)。

以上修改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公司法律顾问:罗全钰刘晓禾

2016年11月22日

一、删除第九条二款4项的理由如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应扣除的事假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公休日非计薪天数,不能计入到事假天数之中,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能计入事假天数。

二、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贵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民主制定,否则将导致本规章制度无效,不能作为处罚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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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可编辑修改word版)

目录 前言... (5) 第一部分管理目标篇 教育方针... . (6) 办学理念... . (6) 校训... (6) 校风... (6) 教风... (6) 学风... (6) 领导作风... . (6) 学校发展目标... .. (6) 教师发展目标... .. (6) 学生发展目标... .. (6)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7) 校长职责... . (8) 教导主任职责... .. (9) 总务主任职责... .. (10)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11) 教研组长职责... .. (12) 班主任职责... (13) 任课教师职责... .. (14) 图书管理员职责... . (15) 仪器管理员职责... . (16) 电教室管理员职责... (17)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8) 体育器材管理员职责... .. (19) 值日教师职责... .. (20) 实验教师教师职责... (21) 第三部分常规管理篇 班主任工作制度... (22)

教师政治学习制度... .. (25)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 (26) 教师办公制度... . (27) 教师考勤制度... . (29) 德育管理制度... . (30) 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 (31) 家长会制度... .. (32) 校?管理制度... . (33) 体育卫生工作制度... .. (34)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 (35) 第四部分教学管理篇 后进生转化制度... (36) 教学会议制度... . (37) 教研组活动制度... (38) 教师备课制度... . (39) 教师上课制度... . (40) 教师听、评课制度... .. (41) 教案要求... (42) 备课作业检查制度... .. (44) 课外辅导制度... . (45) 校本培训制度... . (46) 作业批发制度... . (48) 教师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49) 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50) 关于控制在校时间、减轻课业负担的规定... . (51) 教师考核方案... . (52) 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表... . (54) 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55) 第五部分学生常规篇 课堂常规... (56) 小学生一日常规... (57) 学生学习礼仪常规要求... (6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1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篇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下称《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三十六条原为“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公司应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拟修改为:“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公司应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董事会制订《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下称《投资者制度》,详见《章程》附件1),《投资者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执行,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二、《章程》第四十条(四)款原为“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拟修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章程》在第四十二条后新设第四十三——四十六条,《章程》原第四十三——四十六条以及其后条目均顺推。新设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经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经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它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控股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原出资比例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公司拟减少的数额,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做

相应减少,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于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四章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万元) 及所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如下: 上述股东不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

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 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

(管理制度)集团制度汇编(修改版)(定稿版)

(管理制度)集团制度汇编(修改版)(定 稿版)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货币资金的控制,有效管理流动性最强的资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实行岗位分工和职位分离的管理原则,根据国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结合集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银行账户管理 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集团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有效账户进行定期维护,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应及时清理销户; 3、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章和法人章由不同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人代管并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其委托代管人报告上级领导; 4、对外支付的各类款项,必须按照集团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级领导根据授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5、出纳人员应该逐日、逐笔即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6、银行存款发生支出业务时,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会计复核,经由具有相关审批权限的集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由出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发生银行存款收入业务时,所有银行入账单据、收据、发票等收款凭证及时取得并必须经复核会计人员复核。 第二条支票管理 1、健全支票购买及使用登记制度。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和各项目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人员负责,并在支票购买、使用登记簿上登记购买日期、开户行名称、购买支票起止号码等内容。出纳使用支票时应按支票号码顺序使用,同时在登记簿上及时、准确登记支票使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签发人、复核人等事项。支票购买、使用登记簿由出纳以外的人员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并核对支票登记簿,确认支票都已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2、支票、印鉴与现金及有价证券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 3、支票头、支票签收单、作废支票应按各银行账户分别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4、集团总部各中心及各项目公司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

公司管理系统《劳动纪律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修改

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就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和借用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劳动考勤,原则上以部门划分,考勤人员由所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自行造册发放工资的子分公司除外)。 第四条职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以手工记录方式逐日记载于专制的《职工考勤表》上(实际指纹打卡的,指纹打卡与纸制考勤相结合,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需有分管领导签字的说明),月末统计规整,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的基础信息依据。 第五条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统计职工的出勤情况。月末最后一天须将本月《职工考勤表》及各种考勤凭据报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原件盖鲜章)。 第六条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

员实施处罚。 第三章休息休假管理 第七条作息时间 (一)上班时间:上午 0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公司本部每周工作5天,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不包含景区、酒店员工,景区、酒店员工根据经营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相关劳动政策,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经所在地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部门负责人需在事前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未经过上述程序批准的加班将不视为加班处理。 第九条职工休假管理 一、病假规定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按请假程序办理。 (二)员工病假薪酬发放: 1.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2019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标准版)

2019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范本 本章程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县、市) 路号。 第四条公司以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五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如属募集设立,则第八条的表述如下: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经创立大会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出资。 第四章发起人的名称(姓名)、认购的股份数 及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个发起人组成: 发起人:(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 %,在年月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方式出资万股,其中首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万股,于年月日前到位……;以方式出资万股……;共计出资万股,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修改

目录 第一章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制度 (2)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制度 (3) 第四章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6) 第五章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6) 第六章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 第七章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8) 第八章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9) 第九章试验检验管理制度 (11) 第十章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验收制度 (11) 第十一章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3) 第十二章成品保护检查、督促整改制度 (14) 第十三章质量教育和培训制度 (15) 第十四章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7) 第十五章施工工艺试验制度 (19) 第十六章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20) 第十七章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4) 第十八章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25) 第十九章工程科技创新制度 (28) 第二十章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9) 第二十一章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验收及储存管理制度 (30) 第二十二章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 (33)

第一章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仪器校验制度 施工测量用的仪器、钢卷尺等必须要进行校验,确保误差在规范之内,没有进行校验的仪器不能直接使用,包括新购的仪器应先校验再使用。 仪器校验必须在国家规定有校验资质的计量单位进行,并出据合格证,方可使用。 2、严格执行交接桩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提供沿线附近的控制点和资料,交接后,必须对所接控制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经项目部审核批准。 3、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人员按照《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中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对沿线内的导线点、水准点及各部位施工测量放样进行复核,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测量资料。 施工测量必须进行复核,先进行外业测量复核,然后进行外业记录复核、再进行内业计算复核。 复核要认真、详细,记录准确。测量复核分工要明确,谁视镜、谁视点、谁记录,必须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4、施工测量换手制度 施工测量工作必须采取换手复核制度。 外业测量必须经第二人换手复核,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版范本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版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规章制度参考版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全部财产为所有。 第五条本公司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并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经济责任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公司股东内部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守合同,维护和保障股东权利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七条经营范围 1、生产经营: 2、公司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八条企业经营方式。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份 第九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股本总额万元,股东姓名及出资额

第十条公司对入股份统一发行股权证,加盖本公司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生效。 第十一条本公司入股的股份在一年内不能退股。一年后在公司内部经董事会批准方可转让、赠予、继承和抵押,或者由公司出资收购,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下不能退股。公司董事和正、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准退股。 第十二条本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证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有关股权事项的争议。如发生争议,股东必须自行处理,如不能处理,则必须提出退股。由公司出资按原出资额收购。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有关会计报表、股东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4、按其股份获取股利; 5、公司终止后,有权按股份比例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6、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三分之一股额股东的联名要求,董事会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进行审计,如审计后未发现问题,其审计费用由联合提名的股东承担; 7、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三分之一股额股东的联名要求,可对侵犯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董事或管理人员起诉。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本公司章程: 2、以其所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和亏损承担责任; 3、服从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4、维护本公司利益,维护股东的团结,坚决反对和抵制不利团结的言行,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5、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企业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可编辑修改word版)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管理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须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条款,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总原则是: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德才兼备、人尽其才;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公司重大人事问题须听取高层会议意见,总经理审批。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人力资源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图 4

第三章企业文化 我们是一支充满责任感和激情的团队,我们崇尚学习、善于创新、精诚合作、真诚服务、提倡共赢,确保以最高的效率、最优的质量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公司稳健、快速的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的核心价值观 ●以人为本诚信为先锐意进取厚德载物 我们的质量方针 ●顾客至上质量第一规范管理持续改进 我们的管理理念 ●尊重和信任每一位员工 ●打造学习型团队,持续学习,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核心竞争力●坚持原则,严于律己 5

●群策群力,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章员工理念 一、要以中迈人为自豪 二、要胸怀理想,更要脚踏实地 三、要有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要有利润意识和成本意识 五、要有竞争意识和奉献意识 六、要树立先贡献后获得的价值观 七、要有创新意识 八、要有团队意识 第五章招聘与配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部门设置、人员结构,规范员工招聘流程,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招聘与配置原则 (一)人尽其能、量需而入的原则:员工的招聘与配置应在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员工潜能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6

公司修改规章制度

公司修改规章制度 1

公司修改规章制度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最新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二章公司人员机构设置 第三章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一) 行政部 (二) 财务部 (三)工程部 (四)开发部 (五)采购部 (六)销售部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 (二)员工权利及义务

(三)员工福利及待遇 (四)员工的任免、调配与解聘、辞退(五)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行政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档案管理 (三)印鉴管理 (四)公文打印管理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六)库房管理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八)附则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二)会计核算 (三)财务预算管理

(四)收入、成本费用管理(五)资产管理 (六)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七)筹资管理 (八)投资管理 (九)财务信息管理 第七章经济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经济合同 (三)项目建设用款审核(四)现场签证事项审核 第八章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一)总则 (二)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三)奖惩条例 第九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三)归档范围 (四)归档要求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六)档案的利用 第十章保密制度 (一)保密内容 (二)保密责任 (三)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 (二)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三)合同条款的制定及签订(四)合同的管理 (五)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六) 合同的违约和纠纷的处理 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组织行为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应服从公司组织领导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对未经明确的事项,要请示主管领导后办理; 4、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求精务实、勇于创新、坚持原则、自尊自爱; 5、维护公司利益、公众利益、见义勇为、为人表率。 二、廉洁行为 1、在业务范围内,要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2、不准索取或者收受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客户)的酬金(回扣)。 3、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和任何人谋取私利。 4、在业务往来中,相关单位(客户)酬谢的礼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585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Form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1】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2】 XX有限公司于____年__月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完整版)

本文中封面字体大小、颜色可编辑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修改稿)

第四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2) 第一小节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 (2) 第二小节建筑施工企业经营制度 (36) 第三小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制度 (77) 第四小节技术管理制度 (89) 第五小节质量管理制度 (120) 第六小节安全管理制度 (148) 第七小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92) 第八小节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471) 第九小节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481) 第十小节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485) 第^一小节财务管理制度 (500) 第十二小节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567)

第四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小节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 一、概述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概念 规章制度是企业职工参于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企业各项工作的要求、规则、规程、程序、方法、标准等。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规范性。用规章制度管理企业,要求按统一的标准、方法、程序工作,不允许按个人的想法随意变动。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动,只能用于经常发生的例行工作。 (2)稳定性。规章制度一出台,就不能随意改动。经常变化的规章制度, 谈不上规范职工的行为。当然,稳定也是相对的,并非一成不变。规章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后,应根据企业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3)强制性。如果一项制度可这样理解,也可那样理解,甚至可执行也可不执行,那么企业管理工作就无规范可言,而这也违背了规章制度管理企业的根本宗旨。所以,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业工作规范化。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单凭个人经验无法管理好企业,只有总结管理工作的规律,制定出工作规范,人人都按章程办事,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才能使经营管理走向现代化。 (2)协调企业各部门的工作。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各部门的关系固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内部各类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内部各类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逐步形成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内开展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目前各部门正在执行的各类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业务流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工作细则、员工手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一些临时性、时效性较强的制度(通知),不在其内。 二、梳理原则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认真执行;对操作性不强或不完善的制度,要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对不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已经过时的制度或条款,该调整的调整,该废止的废止。同时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破除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 三、工作进度及安排 1、梳理查找阶段(2016年1月30日前)。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梳理范围,对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相关的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

清查、整理,提出是否废止、保留、修订和新增的初步意见,并填写《文件新增/修订/废止申请单》,于1月30日前将各类制度清单及初步意见报公司企管部。 备注:公司现行并已在企管部统一备案发布的各类制度,由企管部从OA系统分发至各部门。 2、修订完善阶段(2016年2月2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分管领导意见,结合业务实际,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规范,形成修订后的文件讨论稿,经相关部门讨论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定稿,转企管部编号登记下发。 3、汇编印刷阶段(2016年3月20日前)。企管部将所有以公司文件下发的且正常运行的内部管理制度,整理汇编成册后印发,并上传至公司OA信息平台共享。 4、培训学习阶段(2016年4月1日起)。各部门利用班前班后会和部门例会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制度学习,并填写制度培训记录。企管部根据部门、职能不同,分批组织员工集中培训和制度考试。 本次规章制度的梳理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确保制度梳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文件目录清单》 2、《文件新增/修订/废止申请单》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文本)

XX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五里岗产业园区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是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威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诚信经营、合作共赢、携手发展。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农副产品及中药材收购销售(不含粮、油、棉),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诊断药品,滋补保健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不含熟食),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消毒用品,计划生育药品及用具,卫生材料,日用百货,化妆品,文化用品,健身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关于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修改的通知范文

关于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修改的通知范文 关于公司规章制度修改的通知范文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近几年国家、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规章,为了适应法制化、规范化的需要,对公司《企业管理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改,具体集中体现在第四、五、六章,如下: 1、在原《企业管理制度》第四章第二条<请假制度>第一款增加第(8)项”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时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中国人的传统习惯,统一安排到春节休假。” 承接上述第(8)项增加第(9)项”企业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放假,具体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国务院有规定的参照国务院规定放假。” 2、第四章第八条第二款第八项修改为:”其他经工商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公司账户信息,员工薪资状况等”。 第二款增加第五项、第六项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款增加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如下: 6、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全新)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全新)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2) 第三章股东大会 (4) 第四章董事会 (6) 第五章监事会 (8)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9)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10)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0) 第九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 _______ 年(或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行约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公司股份总数: _______ 万股。 第十一条公司股份每股票金额(面值): _______ 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份为: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第十五条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义务不因发起人转让股份转让而消失。 第十六条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发起人依法转让股份后,仍依发起人协议义务承担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非发起人股东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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