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的相关法律制度

财务会计的相关法律制度
财务会计的相关法律制度

财务会计的相关法

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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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例题·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

【答疑编号】

【答案】ABC

2.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例题·单选题】会计关系是()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

A.财政部门和管理人员

B.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C.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D.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答疑编号】

【答案】 C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几乎每年都有考题出现)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最高权力机关★2.1999年l0月3 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经过的<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它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会计制度

3

【答疑编号】

【答案】 A 【例题·判断题】国务院发布的<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法律地位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答疑编号】

【答案】√

(二)会计行政法规——”×××条例”

★1、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

最高行政机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例题·单选题】中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会计法

【答疑编号】

4

【答案】B 【例题·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答疑编号】

【答案】错

2.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例题·单选题】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 )。

A.<总会计师条例>

B.<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C.<会计法>

D.以财政部部长令形式发布的会计规章

【答疑编号】

【答案】 C ★3.例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北京)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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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答疑编号】

【答案】 D 【例题·单选题】在中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

A.会计法规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疑编号】

【答案】 B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办法”、”×××准则”、”×××制度”、”×××规范”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3.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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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法律效力最高)、会计行政法规(法律效力次之)和会计规章(法律效力排第3)。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北京)

A.企业会计准则

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D.会计法

【答疑编号】

【答案】ABC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省(市)×××办法”

地方性空间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也是中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l—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B.<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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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珍藏版)最新的重要税收法规及会计法规汇编

(珍藏版)最新的重要税收法规及会计法规汇编 一、最新重要税收法规汇编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在内的18个税种及相关附加费、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 提醒:以下法规请点击“蓝色字体”进入具体内容。 1、征管类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版)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2、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3、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5、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6、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 7、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 8、资源税 中国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2020年9月1日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环境保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订)(税乎网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 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11、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文件目录 文件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文件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文件2-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文件2-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文件2-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文件2-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文件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文件2-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文件2-10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2-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2-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文件2-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2-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文件2-17消防管理制度 文件2-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文件2-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文件3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记录目录 记录1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记录(各部门的)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记录1-3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 记录1-4 法律法规告知单 记录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记录 记录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记录 记录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记录3-1 培训计划 记录3-2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记录3-3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 记录3-4 培训签到表 记录4-1 隐患整改台账 记录4-2 隐患整改通知单 记录5-1 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发放到车间、岗位) 记录5-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 记录11 安全操作规程(车间的到各岗位)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另附样品 记录1-3 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每年综合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 外派总会计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所发生的重大经营和财务会计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规范全资、控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外派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计财部进行书面报告。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8小时内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计财部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设外派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为责任人,其他单位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为责任人。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财务部门。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一、企业所在地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合作和经营履行有较大影响的: 1、当地政府在企业所在经济区域发展规划有重大调整; 2、当地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3、当地同行业、相关产业(企业)发生重大变化; 4、当地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 5、企业重要客户经济状况恶化。 二、企业在融资、投资项目的规划制定、修正和实施进展情况: 1、企业投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评审通过和获得批准实施; 2、融资项目达成意向,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 3、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融资贷款,实现提款; 4、收到政府部门对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补贴款; 5、收到非金融机构、其他组织、基金和国际援助资金;捐赠或接受捐赠金额30万元以上; 6、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实际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实施前。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 年月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是由××电业公司、××水电厂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本公司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发、供电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统一考核、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公司总部为资金管理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以各下属单位为成本中心的财务核算体系。各职能中心的职责范围如下: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筹措资金,按计划调拨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过程,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利润中心:计提并交纳各种税费,核算、处理财务成果,工资的分配及管理。 投资中心:负责批准并组织实施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

理,核算投资收益,处置投资项目。 成本中心:各下属单位按公司总部下达的成本费用考核指标进行内部模拟法人核算,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内部考核办法和内部核算体系,其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开性和灵活性原则。 合法性:保证所有的经济活动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开性:为了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定期向各股东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所有经济活动必须向股东公开,不得有任何隐瞒。 灵活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当的财务管理办法处理经济业务,以满足筹资、投资、分配等经济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本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各项财务计划; 2、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合理地使用资金,加强资产存量的管理;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准确、及时分配股利;

最新中国会计法规汇编

最新中国会计法规汇编(截止20191231) 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2. 财务通则/规则 企业财务通则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3.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07]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14]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的通知(财会[2015]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的通知——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财会[2015]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的通知——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的通知——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的通知——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财会[2017]1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2月1日)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4月30日)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8年1月21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指南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3程序 1.公司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规范、规定等名单上报运营部汇总。 2.运营部按汇总明细将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并上交至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3.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传达和培训员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运营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使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4.更新 1.运营部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及相关方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四、附件 《适用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导读:本文是关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范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

告。 第七条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企业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范本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DOC) 什么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有时简称“财会制度”,具体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公司会计制度,是指公司会计体制、组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显著特点,是依法编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75条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同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具体而言,它是指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即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的会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以左右平衡式账户列示“借方”与“贷方”。左方为“借方”,记载各类资产项目,右方为“贷方”,记载各类“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左右借贷双方必须平衡,故资产负债表又称资产负债平衡表。 2.损益表。 损益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损益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动态的业务经营状况而非静态的财务状况,故学理上又称之为动态的会计报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通过该表,可以向股东、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公司机、甚至政

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报告期内动态的财务状况,说明资金变化的原因。 4.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会计报表所列示的资料和未能列示的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所作的必要说有。 5.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年度利润分本情况与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在会计实务中常将其作为损益表的附表。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公司在制作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时,应特别注意《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这些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制作时间。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总则每8条的规定:“年度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 2.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查验证”。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作完毕后,应“依法经审查验证”(《公司法》第175条)。 至于审查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是否行合法定程序,内容有无虚假或欺诈的部分,有否遗漏重大事实等。对“审查验证”的结果,应制作书面报告,并由“审查全证”人签名盖章。 3.关于股东的查阅权。

全套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全套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第三章支票管理制度 第四章报销审核制度 第五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 会计工作职责: 1、按照会计核算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会计核算软件。 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 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存物资动态报表》。 6、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出纳工作职责:

1、负责银行、现金帐目的登记与核对及日常备用金的提取,严格遵守现金限额保管制度,所需款项及时提取,超限额款项及时交存,及时清理银行未达账项。 2负责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汇票等结算业务的办理及网上银行各类业务。 3、有权对不符合本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货款支付及费用报销,拒绝办理支付手续,并向成本会计反映,必要时可向总经理反映。 4、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成本会计工作职责: 1.负责与关联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与公司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完成月度、年度经营情况分析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4.统筹安排部门人员工作。 5.主抓控方面的工作。 6.做好每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及监督、监控工作。 7.负责完成关联之间往来业务的账务核对工作。 8.负责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1)经理 A、日常工作 1)协助副总制订公司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26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Chemi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1.1、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和应用,适用于全公司的各个部门。 1.1.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贯彻。

1.1.4、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获取的法律法规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切实保证公司的每一名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1.1.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1.1.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下载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1.1.7、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由各相关部门完成,并出具评价报告。 1.1.8、各部门对新购或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和废止删除。 1.1.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员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

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公司内、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报告包括按规定编制的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及根据管理需要编制的内部会计报表等。 第二条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下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会计政策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要根据全面、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进行编报。不得存在账外资产、设置账外账、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不得人为调节利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反本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规定。 (二)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地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三)各单位应遵循会计稳健性原则,按本制度的规定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计提秘密减值准备。 (四)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五)各单位应按规定充分披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事项隐瞒不报。 第三条财务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报送时间及份数: (一)各单位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于次月3日报送至公司财务资产部;公司财务资产部经审核汇编,于月度终了5日内(节假日不顺延,下同),报送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二)季度财务报告(半年报告与二季度财务报告合并上报)各单位于季度末次月8日报送至公司财务资产部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一份、总会计师一份、审计一份)。公司经审核汇编后,于季度、半年度终了12日内报送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各单位依据年终决算会议要求的时间报送至财务资产部一式三份。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汇编后,依据股份有限公司年终决算会议要求时间向股份有限公司报送一份。 第五条报告内容: (一)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内容、种类和格式等各单位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对各年度月份财务快报编报工作的要求及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管理需要要求报送的表式的内容进行填报。 公司的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快报”表式二张和“企业债务监测补充指标表”。 (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管理的需求进行编报;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格式和内容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并提供中期比较数据,合并报表单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年终决算会议布置要求,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政部、国资委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及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合并要求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构成。会计报表包括外部报表和内部报表。外部报表又分为主表、附表,主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公司填列)、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表(职工医院、物业公司填列);附表依据每年年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的要求作相应变动。内部报表包括:存货明细表、应收帐款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备用金明细表、预付帐款明细表、应付帐款明细表、其他应付款明细表、预收帐款明细表、应收、应付内部单位款明细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表及续表(共六张)、期间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业务招待费明细表、其他业务利润明细表、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拖欠工程及清欠回收情况表、工程项目情况表(本年累计数、自开工累计二张)、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账销案存统计明细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必备附件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内容外,对于各单位向公司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将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管理需要,适当补充内部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工作准备: (一)进行户数清查 各单位对下属单位及内部核算单位的户数、管理级次、经营状况等情况认真清理,规范界定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和应纳入的汇总单位,并按时向公司报送表,不得随意调整报表合并范围。 (二)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权、债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各单位应做好下述工作: 1、清理结算款项,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费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规制度选编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规制度选编 一、《会计法》 1、《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六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0年7月1日施行。 2、《会计法》共分七章五十二条。①总则(8);②会计核算(9-23);③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24-26);④会计监督(27-35);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36-41);⑥法律责任(42-49);⑦附则(50-52)。 3、制定《会计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4、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5、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6、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7、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和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8、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加盖印章,金额有误的,应重开。 10、登记帐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应定期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保证帐实、帐证、帐帐、帐表相符。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11、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按规定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事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引用条款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 4.3.1法律法规。 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 4.3.2符合性评价。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2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4.3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4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第 2 页共 2 页

4.5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6行政从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7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5.程序 5.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5.2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5.3符合性评价 第 2 页共 2 页

10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1.doc

10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三条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企业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应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予以说明。

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未规定的会计报表项目,企业应根据该项目的重要性,单独列示或合并列示。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数字要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八条企业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及其附注。 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企业应对持续经营的能力进行估计。如果已决定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或者已确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则不应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 如果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对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时,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些不确定因素。 如果会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则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应首先予以 披露,并进一步披露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企业未能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的原因。 第九条会计报表项目的列示和分类,应当在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只有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变更后的会计报表项目列示和分类能更为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企业才可以变更会计报表项目的列示和分类。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得原则与宗旨就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得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得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就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得规范与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与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与债权债务帐目得登记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与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得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得,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得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流动资产得管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得性质与范围:流动资产就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得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得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与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得管理. 10、1 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得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

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集团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国境投资设立的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除董事会有特殊决议的外,均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五条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接受所在地的主管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八条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第九条会计核算均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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