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中电子合同与电子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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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和数字取证基础知识与应用

电子证据和数字取证基础知识与应用

加密与解密技术
针对加密数据的取证,需要运用 密码学原理和方法进行解密操作 。
取证工具与平台
介绍常用的数字取证工具和平台 ,如EnCase、FTK Imager等, 以及它们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03
电子证据收集与保全
收集方法与技巧
现场勘查
对电子设备、网络环境和数据 信息进行全面勘查,记录现场 情况,为后续收集提供证据支
发展趋势与展望
智能化取证技术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未来数字取证将更加智能化,如利用机器学习等技术自动识别 和分析电子数据。
区块链技术在数字取证中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和去中心化特点使其在数字取证中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可确保电 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多学科交叉融合
数字取证涉及计算机科学、法学、侦查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未来将进一步推动多学科交叉 融合,提高数字取证的综合水平。
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数据 篡改、损坏或丢失。
合法性遵循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取证程序,确保等安全措施,防止电子证据 被非法访问、泄露或破坏。
可追溯性记录
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和使用过程进行详 细记录,以便后续审查和验证。
收集与保全的实践案例
持。
数据提取
通过专业工具和技术手段,从 电子设备中提取相关数据信息 ,包括文件、邮件、聊天记录 等。
网络监控
对特定网络环境和通信进行实 时监控,捕获网络传输中的数 据包和通信记录。
远程取证
通过网络远程访问目标设备, 收集相关电子证据,适用于跨 地域或无法直接访问设备的场
景。
保全措施与注意事项
完整性保护
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合同纠纷
在涉及电子合同的民事诉讼中,数字取证技 术可用于验证合同的有效性、确定合同签署 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

电子合同缺点

电子合同缺点

电子合同缺点
作为律师,我认为电子合同的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安全风险。

电子合同存在着数据泄露、篡改、死机等风险,无法完全保证合同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双方认知难度。

对于一些老年人或者不熟悉电脑的人来说,签订电子合同会遇到很大的认知难度,从而可能影响其签订合同的效率和质量。

3. 法律效力难以证明。

虽然电子合同在我国已经被法律承认,但是一些人仍然存在怀疑对方有效性的情况,因此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证明其法律效力。

4. 法律适用难度。

由于电子合同涉及的国际法、国内法与技术变革密切相关,因此其法律适用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才能全面了解。

5. 证据要求高。

电子合同需要能够保存足以证明合同内容真实有效的电子证据,如时间戳、数字证书等,因此对于保存技术和证据要求较高的企业或个人来说,可能增加了一定的负担。

以上是我认为电子合同的主要缺点,当然各种缺点有利也有弊,如果能充分利用其优点,规避其缺点,应用电子合同仍然是一项非常便利、高效的方式。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题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题

子数据易遭篡改和灭失。当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 损害时,由于空间距离和难以获得明确的合同证据,存 在维权成本高、举证难的困境。2、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的问题。移动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理财产
品销售等平台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 在泄漏个人信息的可能性。客户在最初使用互联网金融 平台时,会涉及注册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银行 账户甚至密码等大量敏感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一旦泄漏 给不法
其风险偏好、财务状况和投资经验相适合的互联网金融 产品,同时这也不违反互联网金融的普惠金融原则。四 是充分落实“穿透式”监管,发挥行业协会的权益保障 作用。互联网金融的跨界和混业特性使得消费者保护越 来越复
杂,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 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对互联网金融采取 “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穿透 式”监管可以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务把握经营实质,
尾市场”中的普通大众和小微经济体,是一种典型的 “草根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于大中型企业和高 端客户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有助于消除“金融排斥”, 让更多人参与和分享金融带来的好处,从而推动了金融 民主化
发展和普惠金融实践。互联网金融服务对象由精英阶层 向普通大众的延伸,意味着社会大众的权益更易受到损 害。从互联网金融的体量看,目前监管的核心应当不是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避免“大而不倒”,而是应当重 视互联
分子,可能造成客户资金损失。2015年11月,人民银行 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专门要求,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 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
客户个人信息。然而在实践中,个人信息受到侵害后几 乎没有任何补救措施。3、如何坚持适当性和普惠金融原 则的问题。适当性就是指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 务时,应当与客户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资金状况、 金融

电子证据法律案例(3篇)

电子证据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案例涉及一起网络购物纠纷,原告与被告通过电商平台进行交易,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电子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通过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被告乙销售的某品牌手机一部,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

收到商品后,原告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屏幕出现花屏现象,严重影响使用。

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退换货,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甚至拒绝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人民币50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三、电子证据本案中,原告提交了以下电子证据:1. 交易记录:原告提供了与被告的交易记录截图,证明双方在电商平台上的购买行为及支付款项情况。

2. 商品页面截图:原告提供了购买商品时的商品页面截图,证明购买的商品型号、价格及商品描述。

3. 沟通记录:原告提供了与被告的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双方就商品质量问题进行过沟通,但被告拒绝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4. 商品照片:原告提供了商品的照片,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四、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提交的电子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下证据具有证明力:1. 交易记录:交易记录截图真实、完整,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购买关系及支付款项情况。

2. 商品页面截图:商品页面截图真实、完整,能够证明原告购买的商品型号、价格及商品描述。

3. 沟通记录:沟通记录截图真实、完整,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就商品质量问题进行过沟通,但被告拒绝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4. 商品照片:商品照片真实、完整,能够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电子证据足以证明其主张,而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乙应退还原告甲人民币5000元货款。

2. 被告乙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界定与适用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界定与适用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界定与适用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合同在商业交易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形式和方式,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探讨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界定与适用,并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界定传统的合同通常是采用纸质文件书面形式进行表示和签订的,而电子合同则采用电子数据形式。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传统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合同是各方或多方以电子数据形式达成或变更的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受到一些限制。

例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产生法律效力,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例如,电子合同涉及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二、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适用在适用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时,有几个重要因素需要考虑。

首先,是否符合电子文本的要求。

电子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身份验证、时间标记等,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相关法律规定了电子证据的认证和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其次,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无论是传统合同还是电子合同,其形式和内容都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例如,双方必须达成共识,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双方必须具备签约能力等。

最后,是否满足公平交易的要求。

在电子商务领域,保障公平交易至关重要。

法律对于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做出了一定的保障,但也提供了救济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建议与展望鉴于电子合同在商业交易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

首先,应该进一步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目前,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对于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之间的关系及适用范围还存在一定的模糊之处,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

其次,应该加强电子合同的监管和执法。

在电子商务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加强电子合同的监管和执法是必要的。

电子商务中的证据问题

电子商务中的证据问题

记录介质上 , 如磁带 、 磁盘 、 可擦写光盘等等 , 在其存储 、 传输
和使 用 过 程 中 , 极 易 遭 受 到 外 来 的破 坏 。 如监听 、 窃听 、 截取 、 篡改 、 删除等等 , 并很容 易因为使用中的误操作而被破坏 . 电 子证 据 的 内容 可 能 会 被 不 着 痕 迹 地 删 改 。 比如 由于 网 络 的 高 覆 盖 率 和 开放 结 构 常 常 使 电 子 证 据 受 到 “ 黑客” 或 者 计 算 机 病毒的攻击而受到破坏。 而 且计 算 机操 作 人 员 的差 错 或 供 电 系统 、 通 信 网络 的故 障 等环 境 和技 术 方 面 的 原 因 也 会 使 电 子 证 据 无 法 反 映 真 实 的 情 况 。 电子 证 据 的脆 弱 性 , 导 致 了 电子 证据 的审查 、 认 定难度 , 也 成 为 部 分 学 者 和 立 法 机 构 将 其 作 为问 接 证 据 的 一 大 动 因 。 此外 , 电子证 据还具 有 收集迅 速 、 易于保 存 、 占 用 空 间 少、 传送 和运输方便 、 可 以反 复 重 现 , 易于使用 、 审查、 核实, 便 于操 作 的特 点 。
据也 必须借助计算机 系统可显示 为“ 可读形式 ” 。 也是 “ 可 视
据 。 电 子证 据 又称 为计 算 机 证 据 。 是 指 随 着 计 算 机 及互 联 网 络 的 发 展 在 计 算 机 或 计 算 机 系 统 运 行 过 程 中 因 电 子 数 据 交 换 等 产 生 的 以 其 记 录 的 内 容 来 证 明 案 件 事 实 的 电磁 记 录 物 。 电子 证 据 主 要 包 括 保 存 于 计 算 机 或 其 他 类 似 装 置 中 的 电 子 数 据 、保 存 在 可 移 动 的 电 磁 或 光 学 的 介 质 上 的 电子 数据 、 电 子 邮件 、 电 子 数据 交 换 中 的信 息 、 数 字 化 图 画和 录像 、 数 字 化 音频文件 、 语 音 邮件 等 形 式 的证 据 。 一 旦 由于 某 种 原 因 。 选 用 电子 商 务 进 行 商 业 活 动 的 当事 人 之 间 发 生 了 纠 纷 , 而 诉 诸 法 庭或 仲裁 机 构 , 则 需 要 用 电 子证 据 来 证 明案 件 事 实 。

电子证据相关问题研究

电子证据相关问题研究

交易记录、 计算机中的文件、 数码摄影机 中存储的图片 等 。数字证据一 般有 两种 存 在形 式 : 是机 器 中存储 的 一
机器可读资料 , 二是通过输 出设备 输 出的人可 读资料 , 如 显示设备显示 出来或 者打印设 备打印 出来 的资料 。 3电子证 据。从 目前 国内外 的法律 文件及 相关 学术 . 研究成果来看 ,电子证据 ” “ 一词 被广泛 接受是 不争事实 。 究其原因 , 其一 , 虽然“ 字 ” 数 概念 在 当今信息 时代 的确不
基础上 , 而认 为应将 电子证据 定位 于一种新的证据种 类。 进
[ 关键词 】电子证据 ; 名称 ; 特征 ; 类 种
[ 中围分类号】 951 D 1. 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02 28(3 1 — 03 0 1 — 8020 0 05 — 3 0 16 4
作为一种崭新的商务运作模式 , 电子商务对经济和 程 中产 生的以其记 录的 内容来 证 明案件事 实 的电磁记 录
是新概念, 但数字化信息中的“ 数字” 日常用语中的“ 与 数 下,电子” “ 观念则深入人心, 至少人们对这种称谓是耳熟
能详。其二 , 国外 现 有立 法来 看 , 采用 “ 从 多 电子 ” 说。 一 如菲律宾的《 子证 据 规 则》 加 拿 大 的《 一 电子 证 据 电 、 统

包括“ 计算机证据(opt v e e”“ c ur i n )、数字证据 (it 字 ” 意不 同 , 法被人 们所 广泛 熟悉 和理 解 , 比较 之 m e ed c d a l 语 无 而 edn ) , v e ”究竟应当使用何种称谓才更为恰当, i c e 无论在国
速公路 的建 设和 因特 网 的普 及 , 于互联 网平 台的 电子 基

浅谈网络监管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

浅谈网络监管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

2 0 0 4年施 行 的 《 电子 签 名 法 》 , 对 于 电子 数 据 电
文 的定义 、 法 律效力 、 电子签 名 的认 证 、 法 律效 果等 问 题进 行 了规定 。 按 照 电子 签名法 的文字表 述 和立法 主
电子 证据 是 指 以 电子数 据 的 形式 存 在 于 计算 机 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 质 中, 能 够 证 明 案 件 真 实 情 况 的 电子 数据 证 明 材料 或 与 案 件有 关 的其 他 电子 数 据
( 一) 《 民 事诉 讼 法》 对 电子 证 据 效 力 的规 定
电子 商务 的 电子化 和 无 纸化 特 征, 使 得 基 于传统
交 易模 式而 构 建 的 民事诉 讼 证 据 体 系 , 从举 证 , 质证, 认 证等 一 系列规 则 均要做 出相应 的调 整 。 由于 法律 的
6 2十 团工 7 《 『 管理轩宽
( 三) 《 电子 签 名 法 》 对 电 子证 据 效 力 的规 定
接影 响 网络监 管 的成效 , 也 影 响工商 机关 的公 信力 和
执行 力 。 因此 , 如 何做 好涉 网案 件 中 电子 证 据 的收集 固定 成 为我们 不 得不 面对 的一个 新 问题 。



电子 证 据 的概 念 特 征
滞后 性 . 我 国 民事诉 讼 法对 于 电子证 据究 竟应 归 属哪

类 证 据没 有进行 界定 , 以往 司法实 践 中通 常将其 归
入 视听 资料 。
( 二) 《 合 同 法》 对 电子 证 据 效 力 的 规 定
查 处 互联 网违 法行 为过 程 中 。 工 商执法 人 员经 常遇 到
释 时表述 为 : 书面 形式 是 指 合 同 书 、 信件 和数 据 电 文 ( 包 括 电报 、 电传 、 传真 、 电子 数据 交 换 和 电子 邮件 ) 等 可 以有 形地 表 现所载 内容 的形 式 。 这被 视 为在法 律 意 义上 承认 电子数 据交 换 和 电子 邮件 的证 据效 力 。 但 电 子证 据被视 为 视听 资料仍 存 在很 大 的局 限 管中 电子证据 的收 集 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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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TSA可信时间戳特点
1、权威证明数据电文的产生时间和内容完整性 2、可信时间戳申请无需上传电子数据内容,户数据内容保密防泄露 3、司法、仲裁机构可直接采信 ,电子证据无需公证和鉴定 4、标准化接口服务,用户系统接入简单方便,无需复杂的系统改造 5、可信时间戳云服务,只要能上网即可随时随地申请认证 6、支持各类操作系统和终端
电子数据 原件
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什 么样的电子签名具有手写盖
电子签名 章同等法律效力?
互联网金融
电子合同 签署流程
多种身份认证手段 实现电子合同的有 效签署
风控环节责任认定如何保 障影音资料、电子档案的 法律效力?
风控管理
权益保护 彰显社会责任
如何构建可信的电子证据体 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彰 显互联网金融社会责任;

注: 1、只用数字证书产生的电子签名属于基本电子签名格式(BES),一般只适用于短暂签名或临时签名。 2、经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电子签名属于(ES-T)格式,适用于长效电子签名,和防止签名证书失效无法认定的问
题。 3、为保障数字签名事后验证的可信性,需要在签署时将图中信息统一经时间戳认证,用以固化签名状态
CA 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中心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由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进行审批的第三方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主要用 于网络身份认证和对电子数据进行数字签名。是用来证明签名者身份 的第三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在已经批准了36家CA服务机构。 机构名单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是指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 守时保障的时间戳服务机构,该机 构对数据电文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 用于证明数据电文申请时间和申请 认证后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2015
供应链金融中 可信电子合同及电子证据解读
目录
01 02 03
行业背景及基本概念
介绍电子合同及电子证据法律保障的需求及基本概念
网贷TSA协议解读
介绍北京网贷协会TSA协议
互联网金融电子证据关键问题
结合客户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行业背景及基本概念
A
电子合同及电子证据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电子合同及电子证据作为数据电文如何保障其法律效力
增强消费者对平台的信心
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上传协会数据经TSA认证,防止被篡改 为行业监管提供原始数据证明
简化纠纷调解机制
与广州仲裁委合作,网络仲裁中对TSA认证的证据无需 复杂的举证,可直接采信
诉讼中TSA认证的电子数据在08年就开始被法院采信。
B TSA协议主要内容
TSA: Time Stamp Authority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时间戳分类
时间戳分类:
1、普通时间戳(Time Stamp): 采用自建时间戳服务器产生的时间戳,没有权威时间机构进行时间的授时和守
时保障。一般适用于系统内部的时间序列,不能用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证明。特 别注意,一些声称使用国家授时中心或GPS时间的时间戳由于未经授时中心授权和 保障,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也属于普通时间戳 2、可信时间戳(Trusted Time Stamp) :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签名的常见问题
第三方代签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可信时间戳服务机构( Time Stamp Authority 简称TSA)
TSA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Time Stamp Authority)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 守时保障,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信时间戳签发服务,解决各种类型的电子数据、 电子文件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的原件形式,保障数据电文至形成时起内容完整、未 被更改,使电子数据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用来证明电子数据产生时间和内容完整 性的第三方。
04
2015年1月-2015年4月 论证、起草、立项、审核
由业内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论证,起草了草案并通过网贷
协会组织的立项及审核
A 目的与意义
降低平台运营风险
保障了平台电子合同、电子单证和交易数据的法律效力 内部监管和风控数据原始性保障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让消费者不再担心电子合同、交易数据 被篡改,安心投资
B C
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技术标准
电子签名法中关于数据电文原件形式和可 靠电子签名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实 现方式
保障可靠电子签名及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介绍CA及TSA
D
电子合同有效性的关键问题及解决方案
解决电子合同有效性的方式
A:问题与挑战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数据以各种形式普遍应用在各个领域。电 子数据在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因其自身可 以被无痕篡改、容易灭失、原始性无法保障等问题给人们带来很多的困 扰。尤其电子数据在作为证据使用时,证据的“原件形式”更是司法审 判中对证据确认的一个重要因素。
B: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技术标准 -数据电文原件及保障方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 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解决方案:
B: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技术标准
可靠电子签名及实现方法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认证机构(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简称CA)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数字证书认证机构(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简称CA)
数字证书分类:
1、普通数字证书( Certificate ): 采用数字证书生成软件生成的数字证书,一般采用自签名方式生成,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抗抵赖
防篡改
司法有效
D:电子合同有效性的关键问题及解决方案
- 关键问题
通过数字证书 录制签署视频 签署过程拍照 生物识别 其他
A
WHO
利用技术手段固定数据 电文签署者身份
确定数据电文的有效生成时 间,且不可被更改
B
WHAT
基于TSA可信时间戳 固 定数据电文
C
WHEN
通过可信时间戳,固定 数据电文生成时间
A 协议背景
B 主要内容
C
预期实现目标
A TSA协议起草背景及过程
01
2014年6月 北京市金融局课题
《时间戳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02
2014年6月-2014年8月 行业状况调研
针对100家 互联网金融平台电子合同及电子证据问题进行研究
03
2014年6月-2015年3月 平台试点
网信金融 积木盒子 有利网 大同行 海尔云贷 金谷网盈。。。
修改痕迹
折痕
章印 腐蚀 老化
特征 笔记 标记
手印指纹
传统证据
电子证据
知识产权 合同、协议 电子邮件 网页 交易记录 交易凭证 财务数据 员工工作记录 。。。。。。
A:问题与挑战
电子证据的原 件是什么?
司法实践
不好意思,证 据需要原件
A:问题与挑战
什么是数据电文的原件 形式? 电子合同原件有 效性如何认定?
D:电子合同有效性的关键问题及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签署内容和时间的不可否认性(WHO、WHEN)
D:电子合同有效性的关键问题及解决方案
-法院对电子合同有效性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电子合同被广泛应用在网络贷款 中,因电子数据自身可能被无痕 篡改、容易灭失、原始性无法保 障等给法律适用带来很多困扰。 电子合同和电子证据的“原件形 式”成为法律关注的热点,急待 权威机构进行可信时间戳认证, 用于解决数据电文的真实存在性 和内容完整性证明,以使其适用 于法法律效力
身份认证
数据内容
可信时间戳 可靠电子签名
B: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技术标准
-相关技术标准
电子签名的五种格式:
基本电子签名(BES) 带时间戳的电子签名(ES-T) 带完全验证数据的电子签名(ES-C) 带扩展验证数据的电子签名(ES-X) 带归档时间戳的电子签名(ES-A) 其中BES格式适用于短暂签名,主 要用于通讯过程。实现可靠电子签 名至少采用ES-T以上的签名标准。
目前唯一由国家授时中心保障的时间戳服务中心是:联 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 机构名单详见国家授时中心官方网站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可信时间戳服务机构( Time Stamp Authority 简称TSA)
C:保障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基础设施
-TSA可信时间戳技术原理
可信时间戳的技术原理是 将用户的电子数据的Hash 值和权威时间源绑定,并 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 和守时。在此基础上通过 时间戳服务中心的加密设 备,产生不可伪造的时间 戳文件。电子数据及对应 的可信时间戳电子凭证能 有效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 性及产生时间。
B: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技术标准
-相关技术标准
GB/T 25064-2010 《信息安全技术 公钥基础设施 电子签名格式规范》
BES
签名策略 标识符
其他签 名属性
数字 签名
ES-T
数字签 名的时
间戳
ES-C
完整的证 书和证书 撤销参考
信息
ES-X3
完整 的证 书和 证书 撤销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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