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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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广泛的法律知识,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内容1.法学基础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等。

2.法律实务知识: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逻辑与辩证法、法律实务、法律援助等。

3.法律职业素养:包括法律伦理道德教育、法律规范应用能力培养、法律人文素养培养等。

4.实践能力培养:包括法律实习、法律调研、法律研究与论文撰写、模拟法庭等。

三、培养模式1.综合教学模式: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为主要教学方法。

2.实践教学模式:通过实习、调研、论文撰写、模拟法庭等实际操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3.模块化培养模式:将课程分为基础理论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关模块进行学习。

四、实施步骤1.招生选拔: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面试等方式选拔优秀学生。

2.学科设置:合理设置法学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配置专业教师及教学资源。

3.教学方法: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实践环节:开展校外实习、社会调研、法律论文撰写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评估与考核:定期对学生进行课程考试和实践能力考核,通过综合素质评定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六、师资队伍建设1.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增加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并与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建立联合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指导。

七、实施机制1.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课程评估和教师评估制度,定期对课程和教师进行评估和调整。

2.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和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体验。

3.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法学素养。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1. 引言法学专业是培养具备法学基本理论与法律实务知识的专门人才的学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法学专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培养出合格的法律人才,各大学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本文将从专业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方面探讨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

2. 专业目标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培养,学生将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2.1 法学基础知识学生应通过法学专业的学习,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实务知识,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各个方面的知识。

2.2 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学生应具备较高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

2.3 法律实践能力学生应通过实践环节的培养,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能力,包括立案、诉讼、合同起草、法律顾问等实践能力。

2.4 职业道德素养学生应具备合格的职业道德素养,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操守,具备一定的法律伦理素养。

3.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

3.1 基础课程基础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史、宪法学等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专业的整体了解和基本理论知识。

3.2 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包括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课程。

这些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律实务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3 专业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是法学专业的补充课程,包括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

3.4 实践环节法学专业的实践环节包括模拟法庭实践、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通过实践环节的培养,学生将实际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且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西南政法大学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西南政法大学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为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列为2018年度本科教学重点工作稳步推进,现就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修订思路(一)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以结构性调整和优化为主,不做颠覆性变革,针对师生反映的问题,稳中求进,通过调整和优化课程体系结构,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二)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要更加鲜明体现新的高等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实现从以知识传授为主转向以能力培养为主,强化分类培养,提升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和学生的自主发展空间。

(三)各专业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专业交叉融合,以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四)通过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全面推动教学方法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向课堂要质量和效率,提高教学的有效度。

二、修订原则(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人才培养原则,切实贯彻“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理念,把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

(二)坚持学生为主体的个性化培养原则,从注重培养学生认知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的角度出发,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转向实务能力的提升,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向以学生为主体;进一步拓展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的空间,适当增加学院办学自主权,鼓励开办各种专业交叉融合的实验班。

(三)坚持强化实践教学的原则,对照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实践教学环节的目标与要求,制定细化可操作的课程实施方案;在现有实践教学课程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本专业特点的课堂外实践教学形式,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增加实践教学项目类型与学分量;积极探索课内实践教学,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四)坚持课程体系和布局的科学性原则,以教育部对专业核心课程相关开设要求为基础,优化课程体系的模块化设计。

重视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科学规划课程学期分布;积极开发反映社会需求和交叉融合的新课程,重视开发设置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中华传统文化、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的课程,拓宽学生自主学习空间和领域。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基本技能,具有复合的知识结构、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与管理能力,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求,能从事司法工作、行政管理与法律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基本业务规格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了解有关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基本知识;3.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具有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基本能力;4.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熟悉基本法律工作流程,能够比较熟练地处理一般法律事务;5.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创新创业的基本能力;6.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英文书刊,达到CET-4水平;7.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一级水平;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资料,检索文献;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技能,熟悉现代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系统的使用。

三、基准学制四年四、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五、主干学科法学六、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学分,其中,普通教育课程31学分,基础教学课程35学分,专业教学课程50学分,公共选修课程1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3学分,素质拓展环节10学分。

法学专业教学安排表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增加每周2课时的实践教学环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增加每周1课时的实践教学环节。

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1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对各种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对法律纠纷的调处和解决能力,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具备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措施与要求按照“整体素质高、知识结构优、专业应用能力强、实践动手能力强、创新创业能力强、个性化发展能力强”的总体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创新培养体制和机制,使毕业生具备全面的素质、优良的知识结构、突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1.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为使学生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各种法律现象,具备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融理论教学和实践培训于一体,实施“3+1”的人才培养方案。

前3年为在校理论学习。

通过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两个平台,专业方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个性拓展课程三个模块,逐渐夯实法学专业学生必备的各种理论基础,锻造未来法律人的知识和素质品性。

最后1年为知识整合和综合提高阶段。

通过变革教育教学理念,改造人才培养机制与体制,以法律职业人的培养为目标,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突出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

2.根据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满足社会需要的核心思想,确定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培养方向。

确立在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的前提下,设置民商法和经济法两个专业重点培养方向。

提炼出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等专业核心课程。

通过课程学习和实践培训,使学生具备对各种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对法律纠纷的调处和解决能力,掌握对法律现象的证明技能,熟悉法庭审理的程序,具备参与庭审的应对处理和说理、论辩、书面表达能力,将学生培养成能尽快适应社会需要的各类法律工作者。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对法学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两年制法学本科专业。

本文将探讨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和意义。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了一系列的课程设置。

学生将学习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如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并学习法律实务知识,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习等。

此外,还将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实践教学的环节。

学生将有机会参与到模拟法庭、法律实习、案例分析等实践活动中,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同时,学生还将有机会与律师、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加深对法律行业的认识和理解。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除了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学生还需修习其他相关学科的课程,如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扩展知识面。

此外,还将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以适应未来法律职业的要求。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缩短法学人才的培养周期。

其次,它为有志于从事法律行业的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学习选择,使他们能够更早地投身于法律事业。

此外,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法学教育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环节,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具备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法学人才。

相信随着两年制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不断完善,将会有更多优秀的法学人才走上法律职业的舞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法学专业(律师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

法学专业(律师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

法学专业(律师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将律师人才培养作为重点,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律师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通过四年学习为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资格奠定坚实基础,能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方向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优良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过硬的职业技能,能结合专业方向熟练掌握民商、经济、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熟悉行政、经济管理和社会学等知识,具备处理复杂法律案件的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类与律师业务有关的案件。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重视对外语能力的培养和经济学、社会学知识的学习;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毕业后能直接适应律师业务工作需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7.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中外文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主干学科法学。

五、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税法、法律文书、律师法学、仲裁法学、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模拟法庭、律师业务实践、学年论文、法律诊所实践、社会调查、法律论辩、案例分析等。

七、学制与学位学制:基本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3至6年。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一、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系统学习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法学核心课程知识,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体系。

2、深刻掌握法律思维和法学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3、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之中。

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3)实践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精神)。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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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学制、学位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一)必修课:须修满116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4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 (二)选修课:至少修满45学分 其中专业拓展课至少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18学分。 (三)第二课堂:1学分 六、课程体系 (一)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律逻辑 2

(二)专业主干课 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三)专业拓展课 专业拓展课共设置5个课程模块,学生在专业拓展课中所修总学分不得少于27学分。 1.行政法与理论法学模块开设8门课程,16学分; 2.民事法律模块开设11门课程,24学分; 3.刑事法律模块开设9门课程,18学分; 4.经济法模块开设8门课程,18学分; 5.国际法模块开设10门课程,20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包括以下环节: 1.课内实训环节 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堂实践实训教学时间,利用法律实务教学平台开展案例教学、观摩教学、情景教学以及模拟法庭等实务训练,已包含于课程教学中,不单独开设。 2.法律实务课程 根据法学专业特点,分别在第2、4、6学期邀请公检法等实务部门专家,特别是兼职教授到校开设短期实务课程或不少于2次的实务专题讲座。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共6学分。 3.社会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环节 主要包括: (1)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开设于第4学期暑假至第5学期初,共3学分。旨在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开始前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方法以及调查报告写作的统一辅导,学生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作为学年论文,教师评阅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2)毕业论文。开设于第6-8学期,共4学分。按《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选题、开题、撰写、修改、定稿、答辩等程序完成毕业论文,提交合格的毕业论文材料,并通过论文答辩。 (3)专业实习。开设于第7学期,共5学分。旨在训练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按学校和学院的安排在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日志(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相关材料,实习成绩评定合格后获得学分。 (4)实务写作技能训练。是专业实习的延伸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实务写作技能。学生以专业实习的素材撰写自己参与处理的某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或法律文书习作,提交学院验收合格后取得2学分。 在校期间参加2次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校园庭审”活动,并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写出相应的案件审理分析报告,该报告经教师评阅合格的,也可获得“实务写作技能训练”的相应学分。 4.第二课堂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其中,毕业要求的1个学分为基础学分,其余学分为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最高可至4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折算方式等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奖励学分视为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模块的学分,但最多不超过4学分。 3

七、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学分比例

(%)

学时 各学期学分统计

总计 理论 实践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58 32 541 315 226 7.4 6.3 7.3 7.3 3.3 0.4 - - 专业基础课 14 237 234 3 8 4 - 2 - - - - 专业主干课 48 816 699 117 - 6 15 11 9 7 - - 集中实践 教学环节 13.6 22 - - - 2 2 - 2 3 2 7 4

小计 71.6 116 1594 1248 346 17.4 18.3 22.3 22.3 15.3 9.4 7 4 选修课及第二课堂

专业拓展课 - 27 405 - 公共选修课 18 270 第二课堂 1 -

小计 28.4 46 675 总计 100 162 2269 八、课程考核 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考核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必修课为考试课程,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选修课为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业拓展选修课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考试方式。 九、教学计划表 4

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表(民商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一)必修课 类 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 时 建议修读 学期 课程归属

总计 理论 实践

实验 周

学 时

公 共 必 修 课

1 思想道德修养 2 30 24 6 2 1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 16 16 3 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

询教研室 3 大学英语 12 180 108 72 3 1-4 外语学院 4 体育 4 120 8 112 2 1-4 体育部 5 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 2 30 18 12 1-6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0 24 6 2 2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5 39 6 3 3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90 78 12 3 4-5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小 计 32 541 315 226

专 业 基 础 课

1 法理学(一) 3 51 51 3 1 行政法学院 2 中国宪法学 3 51 48 3 3 1 行政法学院 3 法律逻辑 2 34 34 2 1 行政法学院 4 中国法制史 3 51 51 3 2 行政法学院 5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 1 16 16 2 行政法学院 6 法理学(二) 2 34 34 2 4 行政法学院 小 计 14 237 234 3

专 业 主 干 课

1 民法学(总论) 3 51 45 6 3 2 民商法学院

2 刑法学(总论) 3 51 45 6 3 2 法学院

3 民法学(分论) 3 51 45 6 3 3 民商法学院

4 商法学 3 51 43 8 3 3 民商法学院

5 经济法学(上) 3 51 42 9 3 3 经济法学院

6 刑法学(分论) 2 34 30 4 2 3 法学院

7 刑事诉讼法学 4 68 57 11 4 3 法学院

8 经济法学(下) 2 34 30 4 2 4 经济法学院

9 环境资源法学 2 34 24 10 2 4 经济法学院

10 民事诉讼法学 4 68 57 11 4 4 法学院

11 国际法学 3 51 45 6 3 4 国际法学院

12 知识产权法学 3 51 43 8 3 5 民商法学院

1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3 51 48 3 3 5 经济法学院

14 国际私法学 3 51 45 6 3 5 国际法学院

1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4 68 60 8 4 6 行政法学院

16 国际经济法学 3 51 40 11 3 6 国际法学院

小 计 48 816 699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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