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
全国法律专业排名前十的大学(名单)

全国法律专业排名前十的大学(名单)全国法律专业排名前十的大学法律专业一般是指我们常说的法学类专业。
想要报考一所好的法律类专业,我们除了看这所学校在这个专业类的综合排名外,我们更应该看学校开设的这个专业好不好,有没有权威性,被不被外界认可。
那么,众所周知,想要了解一个专业整体水平较高的大学,我们还是得看全国学科评估结果。
以下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学类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类的学校:A+:共计2所大学上榜,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A:共计5所大学上榜,分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西南财政大学;A-:共计7所大学上榜,分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以上这14所大学的法学类专业在当初参与排名的144所大学中脱颖而出,可见学校专业实力的强劲。
二、中国学法律最好的大学排名一所好的大学往往能提供优秀的教学资源、浓厚的学习环境等。
根据软科和校友会2个排行榜,为大家分别整理出了各自排名前十的法学大学。
注意:因排行榜评分因素不一致,两个榜单的排名有些许不同,供参考。
1、软科2022年法学学科排名第1:中国政法大学;第2:中国人民大学;第3:武汉大学;第4:西南政法大学;第5:华东政法大学第6:北京大学;第7:清华大学;第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9:上海交通大学;第10:四川大学。
2、校友会2022年法学专业学科排名TOP1:北京大学;TOP2:中国人民大学;TOP3:中国政法大学;TOP4:西南政法大学;TOP5:吉林大学;TOP6:复旦大学;TOP7:清华大学;TOP8:武汉大学;TOP9:北京师范大学;TOP10:外交学院。
尽管这两个排行榜的评级方式不一样,上榜的大学也有所不同。
但综合来看,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这3所学校始终在这2个榜单的前5名,实力强劲。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它们在全国第四论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还是最强的A+级别,学校不容小觑。
民事诉讼理论的内在逻辑

民事诉讼理论的内在逻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龙教授来源:吴宇的日志民事诉讼理论的内在逻辑——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龙教授民事诉讼理论的内在逻辑是一门科学,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科学,那它肯定有它的学科体系,那么学科体系它有它的内在逻辑。
有些人学了一辈子的诉讼法,但并没有摸清楚它的门路,就是因为他没有理清楚该学科的内在逻辑。
在西南政法大学,我们诉讼法是国家重点学科,能够得到国家重点学科这个称号是由老一辈学者获得的。
可能你们对诉讼法感性趣的(知道)王石三教授,已经过失了,差一点点满一百岁,活了九十九点九岁,曾经就学于东京帝国大学,学民事诉讼法,解放前曾经在贵州高等法院当过律师官,院系调整的时候他在贵州大学当过法律系主任,然后,到西南政法大学,此人可以称为新中国唯一精通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的学者。
因为解放后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受到前苏联的影响,这个大家都知道,至少他们的学科体系的框架是从前苏联来的。
那么,从前苏联来的这些东西在内容上有些混乱,比如说以后我们会讲到的诉权这个概念,直到今天,真的能把这个概念读懂的,我们学界不超过3 0%,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就更不用说了。
在你们当中有一个我十几年前的俗家弟子,那个时候我就已经说过,但到今天仍然没有改变。
由于他是从旧社会来的,所以解放以后一直不怎么得势,那么解放以后我们学科体系是怎么回事呢?这我们就要谈到另外一个人,就是我们的常易老师,我的授业恩师,他是从前苏联的列宁格勒大学,现在叫圣比得堡大学毕业的,他抄过来的这套东西都是前苏联的,这两个虽然都带有一种大陆法的成文法的逻辑,但是,毕竟他们的理论基础不一样。
他有些在极左的思潮下,名称都不一样,内涵也有差异。
有些理论上是残缺不全的,随便举个例子,我们在做的有同学学民法的,民法上有个民事诉讼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我们民法上就没有禁治产人,那么对应的在我们诉讼法上也没有禁治产程序。
这个东西少了会在司法实践上出现很多问题,在民法上会出问题,诉讼中也会出问题,比如,一个八十几岁的人在诉讼中真的还拿他没办法,他有诉讼行为能力,那一个吸毒的人,一个信斜教的人,他在诉讼中仍然有诉讼行为能力,因为我们没有禁治产人制度,这个就没有办法,因为我们在这个制度体系上是不完整的,那么有这些老一辈学者做奠基人,所以西南政法大学的诉讼法才能获得今天这样一种状态,当然还有别的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真题—专业基础(含民法学100分民事诉讼法学50分)2021

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民商法专业试题考试科目:民商法专业试题(专业课卷)民法部分一、概念比较题(共20分,10分/题)1.抵押权和质权2.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二、判断分析题(共20分,5分/题)1.企业法人对其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2.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3.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的,违约后可以同时主张。
4.共同继承中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是连带债权,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所承担的债务是连带债务。
三、简答题(共27分,9分/题)1.返还原物请求权2.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行使方式及效力3.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果四、论述题(20分)论意思自治原则。
五、案例题(13分)16岁的少年甲,向其邻居乙借了1000元钱,打算购买一辆自行车。
在借钱之后去买车的路上,1000元钱不慎丢失。
邻居乙得知情况后,要求甲的父母偿还1000元钱。
甲无奈之下,便将实情告知父母。
甲的父母认为甲尚未成年,乙不应该将1000元钱借给甲,拒绝偿还。
问:乙是否有权要求甲的父母偿还1000元?理由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部分一、判断对错并简要分析(共10分,2分/题)1.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裁定终止程序,支付令即自行失效。
2.特别程序均为一审制。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以给法人或其他组织位被告。
二、概念对比(共20分,10分/题)1.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2.传闻证据和间接证据三、简答题(10分)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四、案例题(10分)2002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某运输公司承运成都市青阳区某彩电公司的电视机,从重庆运往成都。
行驶于四川省资阳县境内时由于违章驾驶,车辆撞上路边彩星公司的广告牌,同时造成货物部分损失。
同年9月彩星公司和青阳区彩电公司分别向资阳县法院起诉,要求运输公司赔偿损失。
问:(1)法院能否将两案合并审理?为什么?(2)本案中法院应当如何确定管辖?。
论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规则——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为中心

2021年第1期(总第162期)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FujianInstituteofFinancialAdministratorsNo.12021Serial No.162论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地域管辖规则——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为中心周立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在司法实务中,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确定地域管辖时存在争议,主要原因在于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存在不同理解。
从该条的历史演变可见该条主要针对的案件类型应当是因信息网络侵权导致侵权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案件。
但“信息网络侵权%—词含义过于泛化导致对该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
同时,涉电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其销售行为包括“信息发布%与“交付行为%两部分,虽两部分侵犯了不同权利,但在管辖确定之时存在“捆绑效应%;此外,虽然地方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探索,但是仍然存在不足#要使得司法审判在这一点上得到统一,可以从立法目的出发对第二十五条进行区别适用#关键词:信息网络侵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地域管辖;原告住所地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768(2021)01-0056-09为解决涉电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浮现的诸多问题给审判带来的挑战,201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发布了《涉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以《审理指南》)。
这是自《中华人民和国电子》(以)生效后发布的第一个涉及平台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指导,浙江为电子大省,势他的司法实。
该指南第六条认为'平产品的行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民)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不应以被侵权人住所地确定地域管辖。
”该规定试图回应民诉法解释中特殊地域管辖条款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案的适用,类案件的情分,《审理指南》的尝试仍然存在不足%本i 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适用问题、原因以及其在涉案件适用的进行分析,以期为统一该条在用提的思路%一、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历史变革与适用现状(!)第二十五条+-史变革民第二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进行规范。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必修课

2019/9/22
18
公司的特征
1.封闭性与开放性 封闭性:人数较少,规模较小;股权转让限制; 进入限制。 开放性:人数较多,规模较小;股权自由转让; 自由进入。
2.人合性与资合性 人合性: 资合性:
2019/9/22
19
2006.3.34
下列关于公司分类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
公司法的相关法
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颁布,2007年6月1 日施行)
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2004年8月 28日修正;2005年10月27日修订,2006年1 月1日起施行)
2019/9/22
3
推荐阅读资料
汤欣:“论公司法的性格——强行法抑或任意 法”,《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
2019/9/22
9
王桂五:《近百年的信仰 翻译的失误——公 有制 共有制 一字之差 贻害无穷》
公司:国家掌管(官办/公立?)的组织机构? 共同掌管的组织机构?归谁所有(所有权)? 归谁掌管(管理权/经营权)?
2019/9/22
10
英美公司
pany(英国): (1)Private company(封闭型公司,而非私有 公司,相当于我国的有限公司)
2019/9/22
13
第3节 公司弱势群体保护 广义公司治理
狭义公司治理只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的权力(投资和担保)§15、§16
股东的基本权利§4 与小股东保护§16 、 §20(2)§21、§22
职工的基本权利§17、§18
2019/9/22
14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旳法学专业之一。
通过半个多世纪旳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置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
2023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体、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体、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体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体。
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
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老式,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明显,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旳“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旳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旳培养具有系统旳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旳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旳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旳德才兼备旳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规定(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旳基本原理,理解国家旳方针、政策和法规,可以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旳思想道德修养、过硬旳政治素质与合格旳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体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措施,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旳基本框架,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旳趋势;具有运使用方法学理论和措施调查、判断、分析问题旳能力以及运使用方法律知识管理事务、处理问题旳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旳基本措施,具有基本旳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旳语言文字体现能力、口头体现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纯熟掌握一门外语。
(四)到达国家规定旳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原则,具有健全旳心理、健康旳体魄和良好旳社会适应能力。
主讲专家:西南政法大学_教授_李龙

主讲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龙观众朋友们你们好,今天我们开讲一个新的话题,民事诉讼欺诈与应对策略。
诉讼欺诈这个概念大家很陌生,诉讼欺诈跟生活中诈骗他人钱财的欺诈这是不一样的。
那什么叫诉讼欺诈呢?就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利用一些手段制造一些资料或者证据,麻痹对方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让他们对诉讼中的一些事实或者使用的法律产生一种误认,达到他一种非法的目的,我们把它叫做诉讼欺诈。
诉讼欺诈欺诈的主体是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什么叫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呢?就是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翻译人员,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说诉讼欺诈的主体是当事人。
那么诉讼欺诈它有哪些特征呢?第一它要有欺诈行为的存在。
这种欺诈行为可能是一种作为,就是积极地做某些事情,比如搞诉讼突袭,抢先起诉,本来一个侵权诉讼中恶人先告状,另外制造法律冲突等等这是一种作为,有时也是一种不作为。
比如说法院让他做某一种陈述的时候他保持沉默,让他对某个事实做一个指认的时候,他本来应该指认,但是他不指认,一种不作为,他总要有一种行为存在。
第二,这种欺诈行为他是出于故意,过失不可能构成欺诈,跟生活中诈骗他人钱财是一样的,一定是一种故意,出于故意,一开始准备玩儿这种欺诈的手段。
第三点,也要产生一种法律后果,也就是说他这种欺诈行为导致了诉讼法上的一种结果,这种结果本来是不应该存在的,不应该出现的,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下去,他的结果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但是由于他的欺诈,导致了诉讼结果是不正常出现的。
那么这是它第三个特征。
最关键的是它的第四个特征,诉讼欺诈它表面上并不违法,到底是欺诈还是一种诉讼策略,有时候界限很模糊,很模糊,他的一切欺诈行为都有程序法作为支撑,他都有依据,但是,他这种欺诈行为又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出现了不应该出的诉讼结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钻了法律的空子,只不过他钻的是程序法的空子。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欺诈行为对正常诉讼秩序,对我国法院的权威,对法律的统一性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那么我今天在讲民事诉讼欺诈并不是要教观众朋友你们去钻法律的空子,而是让你们识别各种各样的诉讼欺诈行为。
5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5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第一节民事基本原则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贯穿民事诉讼全过程,对民事诉讼各主体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调整,并对民事诉讼活动起指导作用的根本性准则。
它是民事诉讼立法的基础和根据,是民事诉讼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和反映。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二)性质1.内容的根本性是立法者指导思想、理念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民事诉讼本质规律和内在的精神价值追求2.抽象性3.效力贯彻民事诉讼活动始终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三)功能1.立法准则立法者在制定民事诉讼法时,必须以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目标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根本前提或出发点。
基本原则是立法者思考和行动的原点、参照系。
2.行为准则为参与诉讼活动的主体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引导性的方向和模式。
3.造法功能为法官创造性地司法提供基本的规范指引。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四)内容一、独立审判原则(一)法律依据《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民诉法》第6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诉法》第3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民诉基本原则课件/西南政法大学课件(二)含义裁决民事案件的法官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自主地、不受外界干预地作出决定。
1、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1)民事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民事案件的审判权。
(2)审判权由人民法院作为整体行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试题(2003─2005)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试题一、多项选择题1.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 )。
A.可以委托其本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B.可以委托第三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C.可以委托我国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只能委托中国律师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有些案件在法院审理终结后,当事人又起诉的,只要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予受理。
这些案件是( )。
A.当事人撤诉的案件 B.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C.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D.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3.《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 )。
A.收养案件的被告 B.离婚案件的被告C.不到庭就能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D.负有赡养、扶养、抚育义务的被告4.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权属于( )。
A.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申请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5.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包括( )。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B.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C.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D.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二、判断分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本人必须出庭。
( )2.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标的就是诉讼标的物。
( )3.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为诉讼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时间。
( )4.原告方提出的证据材料都是本证,被告方提出的证据材料都是反证。
( )5.在民事诉讼中,任何案件当事人既可以明示协议管辖也可以默示协议管辖。
( )6.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当事人没有申请再审的,法院不能决定再审。
( )三、简述题1.在执行程序中,为什么当事人可以和解,而法院不能进行调解?2.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性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四、论述题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五、案例分析题张老汉住在某市某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
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
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
遗嘱中说,其遗产及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
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由张山承担。
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的房子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
张水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
在起诉与受理过程中,张水因患急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子张红要求参加诉讼。
在诉讼进行中,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向该法院递交诉状,请求该法院将遗产及房屋判给自己。
问:1.张山、张水、张燕、李海、张明、张红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2.如果张燕在张水诉张山一案进入二审后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第二审法院应当怎么处理?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试题民事诉讼法学一、不定项选择1.张三向法庭作证时说,听李四讲王从丁处借款2万元,若此证成立,该证据为( )。
A.直接证据 B.言词证据 C.传来证据 D.证人证言2.沙坪法院在审理乙诉丙的债务纠纷案件期间,丙因犯罪被判刑3年,并送至某劳改农场服刑。
此时,沙坪法院对乙诉丙现债务纠纷案件应当( )。
A.中止诉讼 B.移送某劳改农场所在地法院 C.移送乙所地法院 D.继续审理3.张某与王某发生纠纷并经法院审理后,一审法院作出了判决。
张不服上诉,上诉期间,张又改变主意申请撤诉。
但二审法院审判员在阅卷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
请问,二审法院应当()。
A.准许撤诉B.不准撤诉C.中止诉讼D.查明原因后,理由正当准许,不正当不准许4.某集团公司下属王麻子面馆雇工张某在送面时与人开玩笑不慎将顾客李某烫伤,因赔偿未果,李某决定起诉。
根据规定,他应以( )为被告起诉。
A.张某 B.王麻子面馆 C.某集团公司 D.面馆老板与张革5.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30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还需要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 )除外。
A.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B.认定财产无主案件C.选民资格案件 D.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6.( )可以不公开审理。
A.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B.离婚案件C.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7.在企业法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有( )权利。
A.确认债权的性质与数额 B.讨论通过和解协议方案C.讨论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 D.对和解协议的履行予以监督8.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外国法院执行的( )。
A.只能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执行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的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执行D.经当事人同意,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9.申请支付令的范围仅限于( )的案件。
A.给付金钱 B.给付特定的实物 C.给付有价证券 D.返还房屋10.财产案件的当事人,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能交纳的其他费用还有( )。
A.勘验费、鉴定费B.公告费C.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D.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二、判断分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1.没有公开便没有正义,因此,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采用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
( )2.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民事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3.先予执行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
( )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 )5.《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 )三、简述题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四、案例分析题原告甲出差乙县时,顺便在该县港口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轮船上开启啤酒时,啤酒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
为此,甲欲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1.甲应以谁为被告起诉?为什么?2.甲应向何地法院起诉?为什么?3.甲应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材料来证明其主张?五、论述题试论如何完善我国的ADR制度。
民法部分一、概念比较题1.请求权与抗辨权2.代理行为与代表行为3.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二、简述题1.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
2.简述连带债务与可分债务、不可分债务之关系。
三、案例分析题甲男因赴美国探亲将其一套三室一厅私有住房委托给某乙照管,双方约定由乙无偿自住一间,水电气费用由甲负担,时间为6个月。
自甲走后,乙随即通过互联网发布出租房屋广告。
丙看到广告后即与乙协商愿意以每个月500元租金租赁两间房,租期3个月。
双方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在丙租房2个月后,甲因不习惯国外生活而提前回国,得知乙丙的租赁合同,即要求丙返还房屋及乙收取的租金,同是要求乙提前终止合同并返还房屋。
为此,当事人间发生纠纷。
问题:1.乙与丙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乙出租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3.甲可否要求乙提前终止合同并返还房屋?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综合(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试题法理学部分一、不定项选择题1.“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与交换的一般条件。
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这段名言说明( )。
A.法具有调整经济关系的功能B.经济关系可只由习惯调整,没有法律也行C.在一定意义上,法律就是经济关系发展及其需求的产物D.有了法律,个人在经济关系中将变得不自由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 )A.个别指引 B.确定的指引 C.有选择的指引 D.非规范性指引3.人权与法的关系可以理解为( )。
A.权利与法的关系B.一个社会和国家经济、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C.体现人权精神的法律,一般情况都是体现社会进步的法律D.人权是法的体现和保障4.法系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借此概念可以对各国各地区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考察比较。
据此,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A.中国目前是一国两制三法系B.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当今的发展趋势是日趋融合,但不会合而为一C.美国属英美法系国家,所以全国所有的地方均采用判例法D.英美法系的判例汇编与大陆法系的法典都是成文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这一法律规范属于以下何种规范?( )A.禁止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委任性规范6.当今,科学技术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越来越广泛,科技进步不仅强劲地推动着经济的转型,也对法律系统提出了一系列挑战。
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科技的发展( )。
A.扩大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B.对立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C.对法律实施提供了全新的手段 D.提高了法律实施的效率7.《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A.在当代中国法律部门中属宪法 B.在当代中国法律部门中属于法律C.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属于宪法 D.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不属于法律8.法律与宗教虽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因而,各自又具有自己的特征。
一般说来,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为( )。
A.法律的产生远早于宗教B.法律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的自觉力量,而宗教则不是C.法律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宗教规范则相反D.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确,宗教规范则相反9.某甲因为自杀导致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终结,该原因属于( )。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件 C.法律事实 D.法律规定10.在当代西方社会,新闻舆论监督被称为继传统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后的“第四种权力”,监督功能非常强大。
在我国的情况是( )。
A.新闻舆论媒体也是国家法律监督体系中的一种监督力量B.监督中涉及模糊的法律规定时,新闻舆论媒体可以作出自己的法律解释C.中央新闻媒体的新闻监督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D.新闻舆论监督具有相当大的道义影响和震撼力二、概念比较1.法律心理与法律观念2.执法与司法三、判断分析1.法的价值是法的实施的需求。
2.法治与法制是同一个法学范畴。
四、简述法的演进规律。
五、论述论中国法治建设与道德的内在契合。
中国宪法学部分一、不定项选择1.下列法律()属于宪法性法律。
A.组织法B.立法法C.国籍法D.民法总则E.特别行政区基本法2.宪法的主要功能可以概括为( )。
A.确认功能 B.限制功能 C.保障功能 D.惩罚功能 E.协调与象征功能3.民族自治机关包括( )。
A.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E.人民解放军4.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