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doc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大众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
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
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
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利、交通部门是招标人的,监督执法由发改委负责。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项目管理;(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四)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一)基本建设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三)其他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类:(一)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二)按投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三)按工程类型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经理职责:(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计划;(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三)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五)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一)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下达和监督检查;(二)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结算;(三)质量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四)安全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五)物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和供应。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二)项目审批;(三)工程设计;(四)施工招标;(五)施工监理;(六)工程验收;(七)工程结算。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督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 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 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 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1 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
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 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 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1、市场部1 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 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 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1 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 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 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学习指南为帮助各级管理人员深刻领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精髓和要点,学习指南按章节提炼出重点,并对重要内容采取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题型方式进行练习,加深对其的理解和记忆,以达到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
注:带“★”的题是需重点掌握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一、本章重点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是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各类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遵循“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原则。
项目管理集约化突出体现在“12大集中”管控,包括:物资集中采购配送、设备集中采购和租赁、劳务分包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施工组织设计集中管理、限价集中管理、管理策划集中进行、责任成本集中管控、二次经营集中组织、合同集中管理、业务流程集中制定、督导检查集中进行。
增强公司对项目的控制力,实现项目管理由前台管理向后台管控转变,提高项目运行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突出体现在项目管理层级化等“13化”管理内容。
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股份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层,二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管控层,三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责层,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层,作业层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操作层。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组织指导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归口部门。
二、主要题型1、单选题★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 )项目。
( B )A.铁路工程B.各类工程C.直管工程D.公路工程★⑵.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二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 ( C )。
A. 主责层B.指导层C.管控层D.操作层★⑶.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 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住建部--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住建部--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住建部:2022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本钱控制的管理方法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实施的低本钱战略,依据公司关于工程本钱控制工作会议的精神,针对目前建筑市场最低价中标的现状,综合公司工程施工实际,制定工程本钱控制方法及流程:一、施工前工程本钱的控制:1、投标交底:工程中标15天内,由经营管理部组织经营公司的相关投标人员就工程前期情况〔包括技术标、商务标〕,向施工工程部和公司相关处室人员〔物资处、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全面陈述投标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包括建立单位相关人员及背景材料〕,特别是工程的报价策略及单价确实定方式,从投标合同的角度分析工程施工过程影响本钱的控制节点,让工程部成员先做到心中有数。
2、组织保证:工程部应明确专职或兼职的核算人员,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技术员兼任核算员,5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专职核算员;技术负责人担任本钱工程师,工程经理为本钱第一责任人。
工程部所有实物性开支必须由本钱核算员〔工程师〕确认,财务才准报销。
本钱核算员〔工程师〕确认前,工程经理不得签字确认。
工程经理要有较强的本钱意识,并能灌输到工程部每个成员中去,做到工程本钱齐抓共管,坚持每月月底开一次本钱分析会。
3、本钱预控:工程部成立后,工程经理应于成立之后三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完整的实物量预算,编制工程筹划,做出合理的人、材、机等费用的方案,分析哪些分部项是盈利的,哪些分部项是亏损的,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本钱预控措施,如采用整体分包、谋求设计变更等措施报工程管理部审定,并工程管理部存档一份〔至工程竣工后二年〕。
开工前与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确定本钱控制目标并进展分解,落实到工程人员的岗位职责中去,责任到人。
对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在15天内复核完工程量,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在30天内或根据合同要求的期限复核完工程量,复核偏差在允许偏差以上的应在合同期限内由工程部以公司名义报业主确认。
工程项目部资金如何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资金如何管理办法1.资金流动计划:此计划的编制应依据工程进度和控制估算,按各项费用投入的时间分项计算。
其投入资金分为如下几类: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含临时设施费等)、专项分包工程支出、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财务〕费用、税金、保险费、各项保函及信用证费、通讯费及各项确保费用等)。
2.编制资金回收计划:资金回收计划的编制应依据工程进度计划,结合合同价格和支付条款按月进行计算。
其资金回收分为如下几类:预收工程款收入、设备材料交货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工程签证、索赔、奖励、工程配合施工等收入)。
3.编制资金流动计划:将资金投入、收回合并即可成为资金流动计划表,当资金回收与资金投入的差额为负时,该值既为短缺而应投入的资金一既为必须筹集的资金最大额。
而后随工程的进展和回收资金的增加,负数变小,表示资金逐渐收回,直到出现正数。
通过编制资金流动计划明确了必须要筹集的资金总量和投入时间,下一步就可以研究如何获得资金、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采用什么方法等问题,要依据工程项目的规模、付款条件、利率的凹凸、资金占用时间以及获得资金的可能性、银行是否给予贷款等多方面因素。
项目部在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资金运动,采用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控制资金动向,提升资金运用效率。
2强化项目过程中资金的精细化控制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有序开展,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应放在精细化控制上,应遵循的原则是"以收定支'、"快收慢付'。
首先,要做好工程进度款回收。
一是及时做好已完工程量的验工计价工作。
迅速、及时地验工计价是及时结算和回收工程进度款的重要依据,因此工程管理人员要随时随地要求监理、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已完工程项目,并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及时编制结算单,注意不能漏项,还要指定专人咔嚓结算单的审批过程,碰到问题及时解决,要与建设单位、监理等相关人员建立优良关系,取得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关于及时足额结算的支持。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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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页脚内容1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水平,根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推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由公司法人全面领导和管理,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工程管理处负责全面管理工作,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项目部)予以配合协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针对铁路、公路、电力等长大战线和其它合同标的较大需要一线设厂就地施工而组建的项目部。 第四条 项目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项目评估、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获取最佳效益和公司信誉为目标,动态配置生产要素,有效地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从而使项目获得成功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原则 一、公司推行项目法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即公司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区域范围设置项目部,搭建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管理团队带专业施工队或劳务班组进行项目施工(人力储备中心牵头筛选认证一批成建制的有资金技术实力、恪守合同信誉的施工队或劳务班组,同公司签订《劳务队合作协议书》,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纳入公司的统一调配管理); 二、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项目部为管理层,履行施工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收支、监督服务等职能;劳务队或施工班组为作业层,进行现场施工;指挥长和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必须明确项目管理目标,注重项目直接费用和队伍管理等过程控制; 三、按照“适度规模、精耕细作、最隹效益”的原则,优化配置并动态管理生产要素,使上场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施工队伍、施工设备与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含量相适应; 四、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实现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系统性和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体系。 第六条 逐步建立健全公司以项目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努力培育公司内部劳务、资金、技术、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市场,并与市场接轨,充分有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页脚内容2 效的利用社会资源为“我”服务。同时要充分利用与业主(甲方)的关系、信誉及地理优势积极追踪工程信息,扩大公司的营销市场,实现滚动发展。
第二章 项目管理机构 第七条 项目管理机构下设工程技术、财务、商务、人力资源、物资采购、物资管理、行政综合七个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是宏观管理层,是经营、决策中心和利润中心;项目部是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派出机构,作为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层,是施工生产中心和责任成本中心,实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公司在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甲方)签订
的《工程施工合同》或《产品销售合同》。对内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 项目经理在公司内部选拔并逐步实行竞争上岗。选拔的原则是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面向全公司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和实行监督的原则。 第九条 项目经理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成本核算知识;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 三、能够恪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熟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民主意识和群众基础; 四、持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人力资源部将在公司内部选拔培训、考核认证一批公司认可的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暂定一至五级,分别负责不同标的额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 五、有一定的社会交际、沟通能力;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施工一线的工作。 第十条 项目管理人员产生方式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会计由公司选拔委派。其他管理人员安照专业对口、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选派,公司职能部门人手紧缺派不出时,人力资源中心指导项目自主聘用。项目人员确定前应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页脚内容3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与协调、成本管理、安全质量、工期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劳务管理、环境保护等项工作;项目经理行使职权要发挥项目团队的作用,主动征求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尤其在分包工程、使用外部劳务、工资、奖金分配、大额费用开支、验工计价等方面,要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和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的任期从公司委派生效时起,到项目竣工评估、绩效考核结束、资产移交、决算(清算)完毕、债权债务处理完毕止。根据项目经理的工作能力,可以同时管理两个项目,其绩效考核按两个项目计算。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职责 一、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履行公司与业主(甲方)、公司与本项目、项目与作业层签订的合同,确保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三、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班子,搞好项目机构设置、人员选配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保障项目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配置并管理好人、财、物、机等生产要素,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五、强化现场标准化管理,搞好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指导作业层开展成本核算和班组承包; 六、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妥善处理好项目的内、外部关系,及时与业主(甲方)、设计、监理和地方政府沟通,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七、负责工程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索赔等有关工作,及时验工计价,按时、足额完成规定的上交款任务; 八、认真执行公司指令,接受业主(甲方)和公司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公司和业主(甲方)报告工作; 九、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施工成本核算,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摆正公司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十、创造必要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一、负责项目部全员的管理、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工作,重视项目团队的全面建设,协调融洽各部门关系,构建和谐的项目内、外环境。 十二、做好项目部的对外宣传和群众工作,努力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十三、组织编制竣工资料和工程验交,代表项目管理机构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监督及绩效考核,撰写项目管理总结; 十四、对工程同业主(甲方)的清算回款负有第一责任。 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页脚内容4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在遵循本办法规定原则的范围内,拥有下列权利: 一、有施工方案确定及生产组织指挥权; 二、有权组织指挥本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合理调配生产要素; 三、有本项目内资金拨付、成本控制和费用支出的批准权; 四、根据施工任务的需要,有权选择合格分包方和对外分包工程;但在签订协议之前应将合同文本交公司通过合同评审。 五、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有购买设备的建议权、租赁设备的决定权、工程物资采购的组织实施权;对重要技术措施的应用有决定权; 六、有对项目班子成员使用权,以及对班子成员以外管理人员的使用、奖惩权及根据授权的任免权; 七、有对本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责任制的制定权,有绩效挂钩、工效挂钩及公司规定额度内的收入分配权; 第十五条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主管)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一、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质量及验工计价工作,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论证; 二、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规划的编制; 三、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负责对业主(甲方)、设计、监理单位的技术沟通和方案选定; 五、负责图纸审核、测量、计量工程数量的核定、设计变更和索赔; 六、负责科研攻关和“五新”成果的运用; 七、负责对项目技术人员的考核管理; 八、负责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 九、对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是对项目施工生产过程全面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难易程度,按照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组建。项目部与施工队及班组之间原则上不再设二级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项目部全员与项目经理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根据授权和有关规定,享受权益并履行职责。项目部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果与个人收入挂钩。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项目部有权予以辞退。
第三章 项目评估 第十八条 项目评估是公司推行项目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对成本有效控制的重要基础和途径。由公司工程、商务、财务、配送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项目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先进合理的评估。核工程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页脚内容5 定公司规定的项目绩效考核的各项经济指标以及安全、质量、工期等项考核指标。作为签订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的依据。 第十九条 项目部的间接费用管理实行指标包干,原则上一次包死,不得突破。
第四章 项目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部的责任目标实行总目标和季度、月分解目标相结合的方式。《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是项目部对公司应承担责任、义务的契约化形式,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 第二十一条 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目标确定的依据:同业主(甲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公司工程、商务、财务、配送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评估小组对项目实施全方位评估后的评估报告。 二、责任目标内容:责任目标内容包括完成产值、工期控制、回收工程款
项、合同运营费、工资总额、质量管理、材料控制、机械、设备、工装、模具等损耗率、安全质量事故控制等指标。 三、项目职权:根据本办法相关章节制定; 四、保证措施:公司及项目部为兑现合同而计划采取的人员、设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风险抵押:项目部实行全员成本目标责任和风险抵押制度,由项目部收取上交公司财务,项目竣工后视经营成果予以返还或抵扣,抵押金数量见附表。
第五章 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计划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分年度、季度、月度编制施工计划,施工计划报公司工程运营中心备案。 第二十三条 计划编制依据:工程总工期和分阶段的施工进度要求,以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编制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保证总工期和阶段性施工进度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