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抚政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抚政发〔201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抚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6日抚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辽政发﹝2018﹞31号)的要求,加快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工作目标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3%以上,降尘控制在11.5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2019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4%以上,降尘控制在11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降尘控制在10.5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20%和10%以上。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董峻、高敬)24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的意见》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意见明确,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水污染防治方面,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具体措施集中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
意见确定了到2020年三大保卫战具体指标:全国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全国地表水一至三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
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最新)

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第x 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x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x市、x市、x市利通区、x市和x (核心区)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为抓手,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基本方针,强化区域联防联治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显降低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x年,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x年下降12%;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x 年下降11%,细颗粒物(PM2.5)较x年下降1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0%,重污染天数较x年减少25%;县级城市PM10年均浓度较x年下降7.5%,PM2.5较x年下降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达到85%,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三)重点区域。
x都市圈,包括x市、x市、x市利通区、x市和x(核心区)。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四)优化产业布局。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落实国家《产业调整指导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型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3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2日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我市是国家、省确定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之一。
为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41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保持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上(全市控制在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完成省下达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8%,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1.优化产业布局。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或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加强环境准入。
聚焦港口船舶治理 且看交通运输行业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

80聚焦港口船舶治理且看交通运输行业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文/本刊记者 汪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新三年计划”)发布,目标到2020年,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并改变了过去“煤、油、车”的治理思路,升级为产业、能源、运输、用地上的结构调整。
在运输结构调整的工作计划中,新三年计划首次细致部署了对港口船舶污染控制的任务。
交通运输行业应如何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港口船舶的治理任务,以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港区船舶排放污染不容忽视水运具有大、成本低等特点,是中国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水运承担的货物周转量占各类运输方式货物周转量高达50%。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水路运输和港口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但同时,船舶、港作机械和港口运输车辆也给港口及船舶途径沿线城市带来排放与噪音污染。
国际海事组织研究表明,全球约15%的氮氧化物和近8%的硫氧化物排放源自船舶。
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增长,全球十大集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增长,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中有七个在中国。
进出港口的船舶和货车虽然带来了货物和经济发展,但也加剧了港口和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项目主管马冬表示:“我国船舶发动机排放控制水平和燃油质量相对较低,船舶排放不可忽视。
”装箱港口中有七个在中国。
进出港口的船舶和货车虽然带来了货物和经济发展,但也加剧了港口和周边地区的空气污染。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项目主管马冬表示:“我国船舶发动机排放控制水平和燃油质量相对较低,船舶排放不可忽视。
”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2017年我国船舶排放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为85.3万吨、7.9万吨、134.6万吨、13.1万吨,其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占到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25.6%和28.4%。
此外,港口上的干散存储和液散存储作业,也会排放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后者作为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之一,近年来愈受重视。
2021年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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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学习参考, 切勿通篇使用!】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 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 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采取有力措施, 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 确保20__年底前, 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 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 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 防止列灰复燃, 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 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 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 深化治理成果。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 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 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 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 年底前, 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
(市住建局负责)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1]
【期刊名称】《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SE
【摘要】辽政发[2018]3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加快解决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页数】30页(P6-35)
【作者】辽宁省人民政府[1]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8]16号 [J], ;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J], 陕西省人民政府;
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J], ;;
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J], 延安市人民政府;
5.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J], 陕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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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书

202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书尊敬的领导:给您呈上2023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书,希望在您的指导下能够圆满完成蓝天保卫战的目标,实现我们的未来美好愿景。
一、总体部署2023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测。
2.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及设备。
推进清洁能源、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水平。
4. 加强企业环保管理,推动建立企业环境责任制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环保合规意识。
5.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攻克重点区域和领域污染。
二、重点任务1.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测。
(1)扩大监测范围,建设一批城市和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污染物实时监测。
(2)提高监测能力,加快实现有害气体监测和颗粒物监测的全覆盖。
(3)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实行监测质量自动识别、纠正和数据管理。
2.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及设备。
推进清洁能源、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管理和环境罚款力度,对污染企业进行行业联防联控。
(2)加大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淘汰力度,并采取适度的产业政策引导和补偿措施。
(3)推动清洁能源及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在外贸规模有限的条件下,通过推动转型升级、完善成品油供应、加强绿色投资等措施提升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地位。
3.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水平。
(1)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强车辆运营管理,推广电动汽车和清洁能源车辆。
(2)加强工业和城市建设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的大气污染治理。
(3)加强园区和企业的环保工作,落实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强化垃圾分类处理、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工作。
4. 加强企业环保管理,推动建立企业环境责任制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环保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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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县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障大气环境安全,圆满完成省、市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依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达到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全国生态文明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计划到202*年,我县细颗粒物(PM215)年均浓度控制在35ug∕π?左右,力争达到34ug/iA较20**年下降30%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IO)年均浓度控制在69ug∕ι∏3左右,力争达到68ug∕m3,较20**年下降14.8%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力争达到89%,比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阶段目标完成市定分年度的各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三)重点时段目标将2月、4月、5月、10月、11月作为重点时段,到20**年,重点时段内,城市PMz5和PMK,平均浓度较20**年同期分别下降34%和2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年同期上升8.4个百分点。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到20**年,全县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5年分别下降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o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1.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
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技术规范要求,在20**年9月底前,完成大气源清单编制工作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决策的科学化、定量化、精准化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统计局、各乡镇)2.编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在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和污染物精细化来源解析的基础上,在20**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措施。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3.完善监测网络体系。
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和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性。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4.加强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推进县城PM-来源解析、臭氧污染成因分析、重污染天气污染源成分分析工作,提高污染来源与成因分析精细化水平,为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二)开展相应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1.燃煤锅炉淘汰。
县城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或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经开区、县市监局)2.重点行业脱硫、除尘设施监管。
加强全县燃煤锅炉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控制,尤其是重点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积极推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堆场的密闭料仓建设、密闭传送建设、自动喷淋建设、顶篷及防风墙设施建设,完善覆绿、铺装、硬化等措施。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3.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积极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调查工作,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制定本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予以实施,督促沥清搅拌场、家具制造业、包装印刷业等重点工业行业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设施和措施,20**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2018年完成全县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商粮局、县市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4.继续巩固全县粘土砖厂综合整治成果。
加强粘土砖厂的环境监管,督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科工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5.扬尘和烟尘整治。
①建筑施工扬尘整治。
完善城市建成区和周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制度,推进绿色施工,完善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运输车辆冲净密闭、裸露场地绿化、脚手架密闭式安全网安装等措施和设施;所有建筑施工场地全面推广预拌混凝土,积极推广装备式建筑。
2018年全县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95%,2019年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市执法局、各乡镇)②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城区(集镇)范围内的扬尘整治。
健全环卫收运体系,加强运输管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砂石、煤灰及其他散流体物料全部实现密闭运输。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
加强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控制,建立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非城区(集镇)道路扬尘整治。
严格监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督促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牵头单位:县公路局、各乡镇;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③物料堆场及搅拌场扬尘整治。
贮存煤炭、煤歼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砂石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④生活面源烟尘防治。
推进县城及乡镇规划区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工作,2019年底前县城建成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油烟净化设施的有效运行,整治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的烧烤摊点和排档。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力度,推进餐饮业禁煤工作。
(牵头单位:县城市执法局、各乡镇;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6.农村面源大气污染控制①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按照“农业优先、还田为主、多元利用”的原则,借助农艺、生物、机械、工业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将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
一是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
二是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饲料、食用菌、有机肥和沼气等。
三是推广稻虾生态种养,将稻草转化为小龙虾生长的饵料。
四是推进收储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2018年底前,秸秆、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1%、50%;到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畜水局、各乡镇)②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做好全面禁烧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周围、大通湖、沱江沿线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禁烧工作,杜绝重点县秸秆焚烧。
(牵头单位:县农机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三创办、各乡镇)7.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按照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完成上级下达的老旧车辆淘汰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8.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①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规划,细化功能分区,明确环境准入条件,并严格执行。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②淘汰落后产能。
依法淘汰经整改后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仍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严格控制造纸、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③推行清洁生产。
对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9.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清洁推广①调整能源结构。
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推进集中供气供热。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到20**年,全县非化石及其它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54.0%以内。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局)②推行新型建筑节能标准。
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等技术和设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10.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及响应①切实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
联合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共同建立相关平台,及时发布县城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②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依据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配备大气治理设施,治理县城县大气污染,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进行限产,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三)、健全防控机制1.完善特护期应急响应机制。
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县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县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预警信息,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的准确度。
每年9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特护期实施方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科学制定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分类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需要停产、限产的企业清单和减排清单,推动重点应急减排措施的组织响应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的要求,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至各产污环节,明确操作流程。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科工局)2.健全监测监管机制。
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和数据联网。
2018年底前,所有重点大气污染源均需完善在线监控设施。
提升执法监管能力,20**年前,将县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移至县新气象观测站内,全面实施监察执法规范化、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科工局)三、保障措施(一)严格监督考核。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专门领导和专门机构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督查力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每月将环境质量月报送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阅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在全县通报。
对被环保部环境卫星遥感监测到秸杆焚烧火点的乡镇,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其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其乡镇当年度工作给予“一票否决”。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企业治污责任,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对老旧车辆淘汰、燃煤锅炉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退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