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班工作量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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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新疆大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科研、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完成,在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我校几年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1. 教师应履行所任教师职务的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师资培养工作量,教材建设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及校、系委派的其它工作量。

2. 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法(以理论课授课学时为标准计算,标准学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反映,也是奖励的依据)。

3. 教学工作量指课堂讲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等)、课堂讨论、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指导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劳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直接面向学生的工作量。

4. 凡本校教师承担本校国家计划内学历教育任务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的教学工作,均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承担计划内成教生教学工作的也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5. 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院系来确定。

6.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至少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各院、系(部)教研室应首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对教学任务少或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安排其它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或私自外出搞创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应按照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理。

7. 凡私下承担的教学任务,一律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 本专科生理论课程讲授(以实际授课时数计)包括备课、上课、实验等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见《新疆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课时=1标准学时新开课 1课时=1.1标准学时2开新课 1课时=1.2标准学时公共政治课和经济类课,体系变化较大、内容更新较多的章节,其教学工作量可按开新课计算。

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2

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办法2

滋泥泉子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1、校长、书记:周任课量2课时。

2、副校长:周任课量4课时。

3、主任、副主任:折合50%的工作量。

(包括: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副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4、教研组长:10人以上的组折合25%课时,10人以下组折合15%课时工作量。

5、年级组长:折合30%工作量。

学期被评为优秀年级组,加5%的临时性工作量。

6、普九专干:折合50%的工作量。

7、实验员:折合3课时工作量。

8、远程教育管理员:折合5课时工作量。

9、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折合3课时工作量。

10、档案资料管理员、复印室管理员:折合50%的工作量。

11、保管员:折合50%的工作量。

12、音乐、美术、体育、图书管理员、劳技等学科器材管理员:折合2课时工作量。

13、课表上的自习课每节折合0.5课时。

14、师资、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折合75%的工作量。

15、接、送车辆的教师:折合2课时工作量。

16、一般教师工作量(小学部)1)任单班语文、数学周任课量14——16课时。

2)任双班数学周任课量10——12课时。

3)英语专职教师周任课量15——16课时。

4)科学专职教师周任课量16——18课时。

5)新疆、综合实践、思品、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专职教师周任课量18课时。

6)跨课头任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折合1课时工作量。

(中学部)1)任双班语文、数学、外语教师周任课量12课时。

2)思品、历史、地理、生物教师周任课量14课时。

3)物理、化学教师周任课量12——14课时。

4)体育、音乐、美术、微机、综合、校本、地方专职教师周任课量18课时。

7)跨课头任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学科教学折合1课时工作量。

15、备注说明1)每值一个晚自习10元。

2)按每项内容最大化进行统计超工作量,超课时费每节5元,并年底予以加分奖励。

3)满工作量的计算以规定范围之间即可。

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黑科大办字…2017‟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实施宏观控制和管理,依据《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秉承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合理保障教师的劳动付出,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条本办法是各教学单位制定分配办法、核算教师工作量的主要参考依据,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未经学校批准的教学工作量,学校不予核定。

第五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特别是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设计、实习、实训和实验)必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对不按要求和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的经确认后扣除相应的工作量。

第六条采取“学生分散实习,教师巡回检查指导”形式进行实习的,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两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对每个学生进行指导或每周至少一次亲临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

第三章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第一节讲课工作量第七条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监考等教学环节。

第八条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量M=H1×K其中:M-标准学时;H1-计划理论教学时数。

不含实验教学时数,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见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办法;K—综合系数,K=K1×K2×K3×K4;K1-重复课系数,K1=0.8,重复课是指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学时类型,同一层次的学生学时相差在4学时范围内的课程。

K2-合班系数,K2为按照自然班数量且每个自然班标准人数30人计算的合班系数,对于1个班的标准人数30人的K2=1;对于2个班的标准人数60人的K2=1.3;对于3个班的标准人数90人的K2=1.5;对于4个班的标准人数120人的K2=1.65,对于5个班及以上的标准人数150人及以上的K2=1.75。

要求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不得拆成两个以下自然班组成的小班上课(因课程性质以及招生规模限制必须小班上课的除外),除大学体育课、大学外语课外,其它基础课、公共课均要安排3个及以上合班上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能安排合班的必须安排合班上课;原则上最大合班数不可超过5个自然班。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搞好我校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起草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

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1、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

2、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1、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2、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

3、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

4、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

6、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为根本依据,以实际工作量为核算依据。

教学任务包括期初下达的及期末下达的(如监考、毕业生补考辅导等)。

2、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

关于定岗定编人员工作量有关规定

关于定岗定编人员工作量有关规定

关于定岗定编人员工作量有关规定
各系部、蓝天校区:
根据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各教学单位应在近期完成本单位定岗定编工作,现对定岗定编工作量作如下规定:
一、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
1、系部主任及蓝天校区校长每周上课4节;
2、主任助理每周上课4节;
3、办公室主任原则上不排课,如需上课,每周上课4节;
4、教研室主任每周上课12节。

二、多课头工作量
每位上课教师上多头课最多两门,每周上16节课多头课计18节课。

三、合班上课工作量
以60人为标准,超过60人为合班上课,合班按两个自然班合班(讲座除外),每上一节合班课计小课1.2节。

四、实训课工作量
带实训课的教师每周完成20节实训课。

五、以学期为单位计算总工作量,每届新生军训期间不计带新生课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但要求任课教师跟班训练。

无论什么课,超工作量课时作为学期奖励工资的考核依据,不足工作量应安排其他相关工作,如不承担其他相关工作,则在学期奖励工资中扣分。

各教学单位在定岗定编定工作量时要留有余地,准备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及优秀兼课教师,课酬标准依照原课酬标准。

09级新生以系(蓝天校区)为单位,在08级教学班的基础上上浮20%估算。

教务处
二○○九年七月九日
- 1 -。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幼儿园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幼儿园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1.引言 幼儿园教师是一份具有重要使命的职业,他们需要承担孩子的基本教育和培养责任。而如何计算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量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教师的工作负荷和薪酬待遇。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幼儿园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2.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 幼儿园教师的主要工作之一是进行课堂教学,因此课堂教学工作量应是计算工作量的重要指标。可以根据每位教师的课时数和授课科目的难易程度进行权重分配,以此来计算教师的工作量。

3.教材准备工作量计算 为了进行有效的教学,幼儿园教师需要提前准备教材和教学资源。这项工作也应被纳入工作量计算中,可以根据准备的教材数量和材料的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估。

4.班级管理工作量计算 幼儿园教师还需管理班级,包括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学生活动、与家长沟通等。这些管理工作对教师的时间和精力都有较大的要求,因此也应纳入工作量的计算范畴。

5.个别教育工作量计算 部分幼儿可能需要个别教育的关注和指导,这需要教师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努力。因此,可以根据个别教育的学生人数和时间长度等来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6.学科竞赛指导工作量计算 幼儿园教师还需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这项工作不仅需要教师提供专业知识和指导,还需要教师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组织和跟进。所以,学科竞赛指导的工作量也应得到合理评估。

7.校外实践工作量计算 幼儿园教师有时还会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活动,如参观博物馆、植树活动等。这些活动对教师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组织能力提出了要求,也应纳入工作量计算中。

8.教育教研工作量计算 为了提高教学水平,幼儿园教师需要参与教育教研活动。参与教研可以拓宽教师的教学视野,提升专业素养,因此可将教育教研工作量纳入计算范围。

9.家长会工作量计算 家长会是教师与家长沟通交流的重要方式。为了保证良好的家校合作,教师需要出席家长会,与家长分享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经验。因此,家长会工作量应计入教师的工作量计算中。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发放办法(修订)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发放办法(修订)我校现行的《教师工作量计酬实施办法》对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和发挥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和整个教育形势的变化,暴露出标准偏低、发放办法不够科学、难以考核等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发放办法。

第一条教师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

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含教学法研究工作)、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指导等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按照上级规定的师生比1:14的要求,核定为周8课时(不含教硏活动),即全年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周8×教学周数。

同时将原《实施办法》中的教学质量奖并入基本工作量酬金内。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课堂理论教学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45人,每班增减学生10人,按比例增减0.1系数。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考查、考试等)1.无助教的主讲教师(讲辅)单班课计划学时×1.0(批改全部作业)双班课计划学时×1.4(批改80%以上作业)三班课计划学时×1.8(批改50%以上作业)四班课计划学时×2.2(批改1/3以上作业)2.有助教的主讲教师(主讲)双班课计划学时×1.2三班课计划学时×1.5四班课计划学时×1.8注:①单班课,不配备助课教师;②合班课,配备助课教师,但主讲教师必须至少批改一个小班的作业;③批改作业情况,由教师所在系部检查,依据实际工作量大小适当增减系数;④助课教师仅限见习期助教承担。

(二)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计划学时×0.3×助课班数助课(仅限见习期助教),每学期每位助课教师助课不得超过两门。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一)实验课(仅限单独排课的实验课)任务:备课、预实验、上课、课外辅导、批改全部实验报告、测试、考查等,计划学时×1.0重复班(无需重新准备):计划学时×0.5分组实验:从第二组起为:计划学时×0.3×重复组数说明:(1)分组实验是指实验设备不足,不能同时进行需要分成小组分批进行时,才按分组实验计算学时(每班2-3个小组)。

育英工业学校班主任工作量和津贴计算办法

育英工业学校班主任工作量和津贴计算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好的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优劳优酬,以劳付酬,以质计奖”的分配原则,优化班级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特指一、二、三年级所有班主任(二年级合班后无学生在班和三年级就业班的班主任工作量由实训处另行考核统计)】1. 有学生在班的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班主任工作量=基本工作量(12分/班)×考核系数(0.9~1.1)×难度系数(0.95~1.05)×升学一班难度系数(0.95)说明:班主任基本工作量人均12分中已包含早训课、主题班会课、军事训练课、课间操、放学护导等常规管理工作量,因此早训、主题班会课、军事训练课、课间操、放学护导、校内实习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或补助。

(1)考核系数:【按每月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总分按年级、按专业科进行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考核总分=集会、课间操、清洁卫生、课桌椅、早训、住校生、专业科考核、学生行为习惯等各项实际考核得分相加之和。

】系数1.1的占该专业科、该年级班级总数的20%;系数1的占该年级班级总数的60%;系数0.9的占该年级班级总数的20%。

(2)难度系数由政教处根据班级管理的难易度提出不同班级的系数,系数设立范围为0.95~1.05。

根据男女生比例,男生比例高于85%的,按1.05算;男生比例低于40%的,按0.95算,其余的班级按照1.0计算。

考虑到每个专业在入学分班的时候,是按照中考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划分的,因此升学一班在计算工作量时,在原有难度系数的基础上再乘以0.95进行实际考核。

(3)人数分不再计入班级日常检查考核。

2. 二年级被合班主任及三年级就业班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二、三年级就业班在学生离校进行定岗实习后,被合班或者没有学生在班的班主任不计工作量。

三年级就业班如有学生在校继续就读升学班也不再计算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大兴乡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大兴乡中心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一、适应对象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

各岗位职能并重。

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

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黑山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第4条: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

其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道德法制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6课时工作量。

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

小学跨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每本计入0.5课时工作量。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第7条:辅导工作量(1)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2)早自习辅导折合0.3课时第8条:班主任工作量。

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第9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干事等。

(1)校级干部每周10课时工作量。

(2)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周各计6课时工作量。

(3)年级组长、办公室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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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班授课及合班课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暂行规定
各分院、各教学部门:
为适应我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报请校长研究同意,对合班授课及合班课工作量计算办法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实行合班授课的基本原则
1、凡教师在课堂上以理论讲授为主的课程,原则上均应安排合班授课;
2、凡因专业或班级人数较少需安排合班授课,由教务处提出,主管校长审定;
3、凡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合班授课的,由分院报教务处,主管校长审定。

二、合班授课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行合班授课,其工作量的计算视合班后学生的人数来确定,在实际授课时数的基础上乘以一个系数,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合班后,学生人数在60(含60)人以下,系数为1 ;
2、合班后,学生人数在61-75(含75)人,系数为1、1 ;
3、合班后,学生人数在76-90(含90)人,系数为1、2 ;
4、合班后,学生人数在91-105(含105)人,系数为1、3 ;
5、合班后,学生人数在106-120(含120)人,系数为1、4 ;
6、合班后,学生人数在120人以上,系数为1、5 。

三、合班后的学生人数以当月各院学工办上报并经学校学工处核定的人数为准。

本规定自本学期起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08-9-21
讲师 40
教授 60
副教授 50
助教 30
校评讲师 35 校评副教授 45 校评教授 55
无职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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