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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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五: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35人左右,每班增学生10人,按比例增0.1系数。

1、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查、考试等)工作量K1=计划学时数×系数M1 M1 =1+0.5×(班级数-1)+L1说明:(1)L1=(学生数-班级数×35)/100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10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1=1。

(3)无助教的主讲教师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4)有助教的主讲教师必须完成一个班的习题课和批改作业。

(5)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6)重复课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系数的0.9计。

(7)新开课(或开新课)工作量=1.2 K1。

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课。

开新课,是指我校现行专业未开过的或内容与体系均不相同的课程。

2、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等)工作量K2= 计划学时数×班级数×0.3。

说明:(1) 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2) 各助课环节系数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3、体育课教学体育课按计划学时×体育教学班(含备课、课前准备、上课、测验考试等)4、制图(除讲课的各项要求外,含课后的两小时辅导)工作量=计划学时数×[系数M2+(班级数×0.2)]系数 M2= 1+ 0.5×(班级数-1)+L2说明:(1) L2=(学生数-班级数×35)/50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5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1。

2(3)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5、实验班(指单班授课的课程)讲课工作量=工作量K×系数系数=21×系数系数=2助课工作量=工作量K2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6、双语教学工作量=工作量K×系数系数=21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2、工作量系数语文、数学、中学英语、物理、化学、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九年级体育、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

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倍。

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1工作量计算方法一、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科研任务分配当量数按照校科研分配当量数进行计算,讲师1、副教授2、教授4、博导5、实验师1/2、高级实验师1。

2.科研任务计算公式T e e r r r r y =+++++)5.0245(211234 (1-1)式中,y 为科研工作量基数,T 为科研指标, 14~r r 分别为博导、教授、副教授、讲师的人数,1e 和2e 分别为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的人数。

博导、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完成的任务分别计为0c (1), 0c (2), 0c (3), 0c (4), 0c (5), 0c (6),则得到:⎪⎪⎪⎪⎩⎪⎪⎪⎪⎨⎧======yc y c y c y c y c y c 5.0)6(1)5(1)4(2)3(4)2(5)1(000000 (1-2) 注:有学校学科建设、211工程等资助的教师,科研任务上浮20%。

2 3.科研工作量由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奖励经费两项组成。

● 科研项目经费:以科研处核实为准,第i 位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计为)(0i Y 。

● 科研奖励经费:科研奖励包括论文、著作、获奖、在校举办学术会议和专利等5方面。

第i 位教师的科研奖励经费计算公式如下:⎪⎩⎪⎨⎧⨯==∑=)3()()()(01171c i k i Y k i k j j (1-3) 式中,)(1i Y 为第i 位教师的科研折算经费数,)(i k 为第i 位教师的科研奖励折算成科研经费的总系数(年),)3(0c 为当年副教授应完成的科研指标(万元/年),j k (j =1-16表示奖励项数)为科研奖励项折算成科研经费的计算系数,如表1-1所示。

表1-1 科研奖励项折算成科研经费计算系数i k (i =1-16)3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由教学学时、减免工作量和教学奖励学时3项组成。

● 教学学时:以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核实为准,第i 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为)(0i W 。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上课工作量上课学时×上课系数(一个小班系数1.1,2个小班系数1.15,3个小班系数1.2,此后每增加个小班系数增加0.1,最高1.8)30人为一个小班,以10人为进班。

实验工作量实验学时/2×班数×实验系数×1.2(基础课每小班分为2组,其它课程每个小班分为3组)上机工作量上机学时×上机系数(0.5×班数×2)设计工作量设计学时/16×上课人数×0.4论文工作量论文学时/16×上课人数×0.4辅导工作量辅导系数×上课学时实习工作量实习天数×实习系数(班级×1.5×2)毕业设计工作量毕业周数×上课人数选修工作量选修课时数×选修系数上课系数计算方法具体为例:不足3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按照1.1计算;大于等于40-6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按照1.15计算;70人以下的班级,上课系数也按照1.15计算。

大于等于70-9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按照1.20计算。

90人以上的班级具体计算方式类似:计算方式即:班级人数/30结果如果是整数,结果是几就是几个班,同时如果有余数,看余数是多少,如果余数小于10,系数仍按照上表所对应的班级数的上课系数来算;如果余数大于10,而且是10的倍数,但仍小于班级人数/30所得的结果,那么班级人数只能进一位。

例如:大于等于(<=)90——小于(>)10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按照1.2计算。

大于等于(<=)100——小于(>)12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按照1.3计算。

(如:10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按照1.2算,11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仍按照1.2算。

)大于等于(<=)120人,小于(>)130人的班级,上课系数仍按照1.3计算。

工作量量化标准

工作量量化标准

工作量量化标准
1、学科工作量计算办法。

2、非学科工作量计算办法(以实际参与工作的程度计算)。

(1)大队辅导员:课时平均工作量x 45%
(2)中层副职:课时平均工作量x 50%
(3)中层正职:课时平均工作量x 55%
(4)校级副职:课时平均工作量x 65%
(5)校级正职:课时平均工作量x 80%
(6)班主任:享受班津60%,记6课时,副班主任享受40%班津。

(7)教务老师、德育协管老师、总务老师:
记3——16课时(由分管领导核定)。

(8)图书管理员:9课时
(9)档案管理员、学籍管理员、会议记录员:1课时
(10)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器材管理员:2课时
(11)继续教育登记员:2课时。

(12)消杀、安全员:2课时。

(13)电气维护:1课时。

(14)报刊收发员:1课时。

(15)跨级跨课:(只限考试科目)2科加1学时,3科加2学时……
(16)学校事业报账员:课时平均工作量x45%;
伙食团报账员:课时平均工作量x 40%;
营养餐报账员:课时平均工作量x 20%;
生活费用充卡员:2课时
伙食团长(包括营养餐、保管员、临时采购员):教职工平均工作量(视工作情况酌情提升1至10个百分点)
(17)其它工作量:指出于学校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需要老师完成的工作,工作量由安排领导核定。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全体教职工周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为一个标准工作量。

各管理岗位工作量根据标准工作量进行计算。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工作量工资发放办法:以平均工作量为标准,按每课时2元进行浮动,每学期按实际周数进行计算。

1.教职工工作量换算标准(以下数据为全校平均班额为标准的系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校本地方研学信息读写文体值周九年级 1.4 1.3 1.3 1.3 1.3 1.1 1.1 0.9 1 0.9 0.8 0.8 0.8 1八年级 1.3 1.2 1.2 1.2 1.2 1 1 1.1 0.9 0.9 0.9 0.8 0.8 0.8 0.90.4 0.8 0.2 七年级 1.3 1.2 1.2 1.1 1 1 1 0.9 0.9 0.9 0.8 0.8 0.8 0.9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系数×周课节数(日课自习总节数)2、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上级政策,班主任工作视作半个工作量。

全校教学工作量的平均值为一个标准工作量,班主任的工作量为这个数值的一半。

考虑到年级特点和班级人数,班主任工作量的具体确定办法为:标准工作量×0.5×(本班人数/校平班额),九年级另乘以管理系数1.2.3、管理工作量(按照标准工作量计算)校长:0.9 副校长:0.8 教导处主任:0.7 总务处主任:0.7 办公室主任(兼校工会主席):0.7 文印:0.2团委书记:0.5 男寝室管理:0.2 女寝室管理:0.2 新闻报道:0.1 政教处:0.5,出纳:0.3,心理咨询:0.2网络维护/电教设备管理:0.1 体育器材管理:0.1 学生会:4课时/周图书室:3课时/周本校学籍管理、三圣教育网维护管理:0.2 仪器管理:0.4 两操:0.2 采购:0.65保管、食堂管理兼水电管理:1 公租房建设现场管理:14、代表队训练在有县级比赛的学期实行以奖代补,不另计算工作量,若在比赛中没有取得任何奖励,则根据平时训练情况,酌情计算工作量。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一、工作量的组成:
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0分)
二、行政工作量计算办法(按部分文件折算)
1、专职行政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为10×0.75=7.5分
2、兼职行政人员
校级领导:0.7×10分=7分
中层正职:0.6×10分=6分
中层副职:0.5×10分=5分
年级干部:0.3×10分=3分
学科主任:0.2×10分=2分
备课组长:0.1×10分=1分
班主任:0.5×10分=5分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可分时段、分班级数分别核算,最后求和)
1.高考学科(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2节正课(周一至周五,早晚自习不算在此列)认定为满工作量计10分,实际课时折算计分。

2.非高考学科(体、音、美、信、通用技术、安全教育等)每周12节正课(周一至周五)认定为满工作量计10分,实际课时折算计分。

3.专业班(体、音、美)人数40人以上计10分,20-39人计8分,20人以下计5分。

四、其他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由校行政审定。

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07-08-1工作量计算方法满工作量标准对各类教师其满工作量标准符合下列公式:7×19×P7为周学时,19为我校现行校历规定的年教学周数,P为职称系数:教授,副教授为1.1,讲师为1.0 ,助教为0.9 。

为此,各类职称教师(不含公外、体育课的教师)满工作量标准如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146.3 133 119.7系主任(含主持工作)、系总支书记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60%;副系主任、副书记每学年减免工作量40%;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20%;同时兼任以上职务者,按高职给予减免。

班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10%;指导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减免教学工作量10%。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不包括公外、体育)(一)讲授课程的工作量计算公式:每讲授一门课按下式计算工作量:M=R×N×L式中R为综合系数,N为实际上课周数(不包括复习考试周),L为周课时,其中综合系数R=R1+R2+R3+R4R1为课程系数(与课程类型有关)R2为效益系数(与听课人数有关)R3为特殊补贴(如批改中、外文作文等)R4为出版教材补贴。

具体如下:(1)课程系数R1:主干课 R1=1.1基础课、专业课、公共课、选修课 R1=1.0外语听力、口语课、体育课 R1=0.78重复课(不包括:公共课——外语课、外语听力、口语课、数学、语文、物理、化学、体育课、艺术技能课和分组实验课) R1=0.7艺术技能课 R1=0.7普通实验课、实践课 R1=1分组实验课 R1=0.6(2)效益系数R2:按课型规定一个合适的授课人数为标准班,其R2=0具体如下: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以60人为一个标准班(招生数少的自然班,人数不足60人的以60计,选修课一般不少于10人,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一些专业课或技能课由于招生人数不足或受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班人数上课,可按实际情况核计。

两个及两个以上教学班合班上课,按以下公式计算R2R2=0.5×(授课人数-60)/60(3)特殊补贴R3:中文写作、外文写作课批改作文可给予0.3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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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裁判、评委
担任地方举办的正规比赛活动的评委、裁判,每次活动加15分。
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独立给外单位谱曲并有实际运用价值的加30分、写词的加20分,若谱写词曲都是同一个人,可以累积加分,参与外单位一起谱写词曲的加10分;参与地方的各类文体活动、联谊活动的加10分。
文化传媒
参与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文化站等单位合作进行媒介传播的每期加15分。
学术团体、协会兼职
兼职各学术团体职务按级别加分: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理事长(会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任一般委员的加15分;担任省级学术团体理事长(会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的分别加30分,25分,20分,任一般委员的加10分;担任州级学术团体理事长(会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任一般委员的加5分;被聘为校外学术委员,硕士、博士生导师,客座教授、特聘研究员的每年加10分;学术刊物的兼职编委、审稿人、编辑每年加10分。
教研室管理
承担教研室管理工作(所负责教研室活动正常),20分/年。
行政管理
担任学校、学院、系(支部)及研究机构的管理工作,50分/年。
管理事务
教学研究项目评审,1分/项,担任教学研究项目答辩专家,4分/天;
参加学校教学专项检查组,4分/天;
监考工作,期末考试1分/场,四、六级考试2分/场,假期补考2分/场,其它考试1分/场;
参加省级教学研究会议,会议发言10分/次,参会5分/次;
参加校级讲课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0、20、10分;
参加校级课件比赛、板书等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10、8、6分。
教学管理
委员会工作
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的工作(出席全年2/3场会议),40分/年;
参与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团、学位委员会工作(出席本年2/3场会议),20分/年。
职业资格证鉴定测评5分/项;
学生征文比赛评审4分/项;
学生入党培养人1分/生。
教研教改
项目、成果
教研教改项目的分值按照其所对应的科研项目分值计算;教学成果按科研成果计算。
教学交流
讲公开课,5分/堂;
观摩听课、同行听课1分/节;
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5分/年;
参加国家级教学研究会议,会议发言20分/次,参会10分/次;
项目分值
根据《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计算项目分值。
1、项目负责人获得项目分值的50%,剩余项目分值在项目组成员间平均分配。同时,按照项目的研究年限,将每人获得的项目分值按项目研究年限平均分配到每一年。
2、立项、结题当年获得项目奖励分,奖励分数量为:项目分×30%;所得奖励分,项目负责人获得50%,项目组成员平均分配剩余的50%。
短期培训
短期培训一期加10分。
社区教育
每进行一次加5分。
学术、技术讲座
校外及论坛:每次加30分;校级:每次25分;院级:每次加15分。
科研服务
横向合作
多渠道从社会、企业、部门获取资源:40分/万元。负责人得分为总分的50%,参与成员的分值等于总分值减去负责人得分后再除以参与人数的值。
成果转化
获取的成果转化费每万元加30分,负责人得分为总分的50%,参与成员的分值等于总分值减去负责人得分后再除以参与人数的值。或者按照参与人对成果贡献的大小由项目负责人予以分配,但参与人必须每人都有分数。
指导、排练各类文体比赛
指导、排练地方各级各类比赛活动按其活动的获奖情况予以给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加80分、60分、40分、30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加60分、50分、30分、20分;获得地州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10分;获得县级一、二、三、优秀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5分。
重点实验室建设:
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8分,带头人6分,参加人员2分;
校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4分,带头人2分,参加人员1分。
研究中心建设
省级研究中心:负责人8分,带头人6分,参加人员2分;
校级研究中心:负责人4分,带头人2分,参加人员1分。
团队建设
省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8分,参加人员2分;
附表:
教师岗位职责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工作内容及分值计算
教学工作
授课工作量
授课
全日制学生教学,20分/学分。
教学助理
教学助理,10分/学分。
人才培养
青年教师培养
指导青年教师10分/人。
学业指导
担任课程学习导师、教学实习指导教师1分/生;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竞赛指导教师、2分/人(竞赛项目如以小组或队参赛,则4分/组或4分/队);
高校资源服务
人才资源服务
兼职地方政府或企业职务的每年加20分。
实施法律援助的加50分;主持旅游景区开发论证、策划宣传地方大型活动的加50分,参加校政、校企等会议交流加10分。
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所发表的成果或论文被地方政府采用,加50分;所提供的建议被地方政府或企业采纳,加30分。
物质资源服务
利用学校公共设施对外开放,组织人员每次加5分。
科技咨询
每解答一次企业、政府等单位技术难题的加10分。
科普知识宣传
到社区、到基层、到乡村等每进行一次科普宣传加10分。
产学研联合体
技术开发
由外单位邀请合作开发的模型、程序、软件、网页等技术,有实用价值的每项技术加60分,技术开发负责人得分为30分,参与成员的分值等于总分值减去负责人得分后再除以参与人数的值,或者按照参与人对技术开发工作贡献的大小由项目负责人予以分配,但参与人必须每人都有分数。
3、合作项目我校教师所得分值=(分配来的经费/项目总经费)×合作项目分值。
项目经费
1、校外项目经费,包括校外项目的配套经费,按100%计算;校内项目经费,按50%计算;
2、项目经费的分配:主持人获得项目经费的50%,剩余项目经费在项目组成员间平均分配。
科研成果
论文
按照《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计分。
著作
技术推广
每项技术能在地方企业、公司、工厂、社区、农用领域等推广使用,每项技术加200分,项目负责人得分为100分,参与成员的分值等于总分值减去负责人得分后再除以参与人数的值,或者按照参与人对技术推广工作贡献的大小由项目负责人予以分配,但参与人必须每人都有分数;参与外单位各类技术改造升级的,每次加20分。
合作建立各类研究中心、基地:作为研究基地或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每年加50分;参与者每年得分等于50分除以参与的人数。
信息咨询服务
参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加工、传播、交流等的咨询服务的,每进行一次收集、整理、加工、传播、交流的加5分。
文化引领
先进文化、优秀文化传播
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党的先进理论、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优秀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等,有发表学术成果的加10分,无发表成果的加5分。
专利转让
获取的专利转让费每万元加50分,专利负责人得分为总分的50%,参与成员的分值等于总分值减去负责人得分后再除以参与人数的值,或者按照参与人对项目工作贡献的大小由项目负责人予以分配,但参与人必须每人都有分数。
校企合作的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
主持校企合作的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的负责人每年加50分,参与者每年得分等于50分除以参与的人数。
指导硕士研究5分/人;
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3分/项;
吸收学生参加科研项目1分/人;
专业见习指导教师,毕业实习指导教师2分/天;
入学教育讲座、学习指导讲座,4分/场;
指导教师所指导论文(设计)收入优秀论文集者奖10分/篇。
学生工作
担任总辅导员工作,50分/年;
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工作,25分/年;
按照《著作和教材工作量计算与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专利
按照《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获奖成果
按照《获奖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学术交流
学术讲座
举办校级学术讲座,3分/次;举办院级学术讲座,2分/次;举办系级学术讲座,1分/次
学术交流
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交流会议并交流论文2分/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交流会议1分/次
平台建设
学科建设:
省级学科:学科带头人8分,学术带头人6分,学术骨干4分,学科组人员2分;
校级学科:学科带头人4分,学术带头人3分,学术骨干2分,学科组人员1分。
基地建设:
省级研究基地:负责人8分,首席专家召集人8分,首席专家6分,参加人员2分;
校级研究基地:负责人4分,首席专家召集人4分,首席专家2分,参加人员1分。
校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4分,参加人员1分。
科研管理
学术委员会委员出席全年2/3场会议,计1分/次。
评审专家1分/次。
社会服务
教育拓展服务
远程及成人教育
每期每门课程加10分,由远成学院统计。承担相关教学工作的学院,该项列入必选职责。
继续教育
每期每门课程加10分,由远成学院统计。承担相关教学工作的学院,该项列入必选职责。
参加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20分/年,参加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4分/天,参加学生毕业论文答辩4分/天,担任学生毕业论文评阅专家1分/篇;
参加学校、学院教学档案整理工作(需教务处或学院证明)2分/天,其它教学管理事务(需教务处或学院证明)2分/天。
科研工作
科研项目
主持项目类别
纵向: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校级;横向:国际合作、校际合作、校地(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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