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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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计算办法 8

工作量计算办法 8

石家庄经济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阅作业、命题考试、阅卷、撰写教学文件等。

1.一般理论课标准学时=K1×K2×K3×计划学时其中:(1)K1: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为1,专业课为1.2。

(2)K2:新开课、开新课为1.1,重复课为0.8,其它为1.0。

注:①新开课:指我校在岗教师初次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主讲工作。

②开新课:指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的需要,该课程确系专业发展需要或学生知识结构所必需开设的而我校尚未开设的课程。

③重复课:指同一位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个教学单元的同一门课程;选课人数多的教学单元作为首次课,其他作为重复课。

(3)K3=1+X×0.2 ,其中X= (选课人数-30)/30,X<0时取0 ,选课人数超过150人每增加1人增加0.2个标准学时,原则上要求选课人数大于等于30人。

注:①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课人数不少于120人,K3=1+X×0.2 [X= (选课人数-45)/45,X<0时取0 ]。

②体育课开课学生数不少于45人,K3=1+X×0.2 [X= (选课人数-45)/45,X<0时取0 ]。

(4)计划学时以教务处下达的教学时数为准。

2.双语教学课(不含专业外语)标准学时=(K1×K2×K3+0.2)×计划学时注:双语教学课由教务处最终认定。

二、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实验教学、实验指导、批阅实验报告、实验考核、撰写教学文件等。

标准学时=K4 ×计划学时当实验室设备台套数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拆分实际上课人数>70人36-70人<35 K4 0.8 0.7 0.6当实验室设备台套数不足需要拆分时拆分单元数2个实验教学单元 3个实验教学单元 4个实验教学单元K40.91.11.2说明:1.英语听力课按照此方法计算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xx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一、课堂教学(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制作教学辅助材料、命题、批阅试卷、课程考查等)1、以35人左右为一个自然班,每上一节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系数取1.1,基础课、公共课系数取1,体育课系数取0.75,专业外语听力课系数取0.8,公共外语听力课系数取0.6。

2、合班课:1-4个班,每增加一个班系数增加0.2;5个班以上,从第5个班起,每增加一个班系数增加0.1(听力课、除外)。

二、实验教学(包括批改实验报告等):整班上课系数取0.7分班上课系数取0.6,计算机实验取0.6。

三、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准备工作、批改实习报告等)1、教学实习:生物类每天计4学时,其它类每天计3学时,每个教师至少带一个班。

2、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每指导一名本科生,理工农类计20学时,经管文类计15学时,专科生按60%计算。

3、在实习单位聘请的实习指导教师,每指导一名学生计20学时。

毕业实习(论文或设计)要求一人一题,若数人同题,则从第二人起工作量减半。

审阅非本人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每份计2学时,参加毕业生答辩,每天计3学时。

3、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包括选题、准备、辅导、批改设计和论文):课程设计,每周以12学时计,每名教师至少指导一个班。

课程论文,指导1-5人,每学期计8学时,指导6人以上的每学期计10学时。

课程论文必须是列入教学计划,经教务办公室批准实施,并按要求进行的方为有效。

4、社会调查(或专业考察):批改社会调查(或专业考察)报告,每10份计1学时工作量。

四、学院安排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按教学计划学时,每18学时计1个工作量。

五、监考:理论考试,每监考一次酬金20元,实验(实践技能)综合考试每次每小时酬金15元。

六、教师兼任学院行政职务的工作补贴,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师在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积极完成院、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如专业(学科、课程、实验室)建设、教学检查、观摩教学、教学研究等。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本科教学工作量1.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按学分×周数计算工作量。

因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等因素推迟或提早结课以及校公选课,减去相应周数。

授课含编写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考试、阅卷等。

2.本科课程加20%工作量。

3.双语课加20%工作量。

4.为本科生新开课程(指本校从未开过的课)加25%工作量。

5.军训带队教师计工作量30学时。

6.实验课(含计算机上机课)一课时计0.6学时。

7.超过50人以上的课,每增20人,增加5%的工作量。

最多不超过50%。

8.指导毕业论文,每篇计8学时(学分×2);指导学年论文,每篇计4学时(学分×2);指导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论文,每篇(以立项为准)计4学时,评阅“五四”论文,每篇计2学时。

9.组织学生社会调查或实习,本市每天计1.5学时,外地每天计2学时。

社会工作专业加50 %。

联系实习,联系外地计8学时,本市计4学时。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1.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5人以上硕士生的课和博士生课(不受人数限制),按学分×周数计算工作量,一年级学生因入学教育减去相应周数。

低于5人的课每减一人减10%工作量。

2.超过50人以上的课,每增10人,增加5%的工作量。

最多不超过50%。

3.指导学习阶段的硕士生每生每年计15学时;指导论文阶段(毕业年级)的硕士生每生每年计30学时。

4.指导博士生学习,每生第一、二年分别计20、40学时,毕业当年计60学时。

三、其他教学工作量1.进修人员、国内外访问学者听课,每生每门课计1学时。

2.带进修教师、高级进修生、国内外访问学者,每生每年计15学时。

3.留学生随班听课,每生每学分计1学时。

为留学生单独开课要经系主任批准。

四、科研工作量1.科研项目按以下类别计算工作量:当年新批项目(按批文)1)国家级重大项目(包括教育部重大项目)每项一次性计520学时。

2)国家级项目每项一次性计260学时。

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1工作量计算方法一、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科研任务分配当量数按照校科研分配当量数进行计算,讲师1、副教授2、教授4、博导5、实验师1/2、高级实验师1。

2.科研任务计算公式T e e r r r r y =+++++)5.0245(211234 (1-1)式中,y 为科研工作量基数,T 为科研指标, 14~r r 分别为博导、教授、副教授、讲师的人数,1e 和2e 分别为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的人数。

博导、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完成的任务分别计为0c (1), 0c (2), 0c (3), 0c (4), 0c (5), 0c (6),则得到:⎪⎪⎪⎪⎩⎪⎪⎪⎪⎨⎧======yc y c y c y c y c y c 5.0)6(1)5(1)4(2)3(4)2(5)1(000000 (1-2) 注:有学校学科建设、211工程等资助的教师,科研任务上浮20%。

2 3.科研工作量由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奖励经费两项组成。

● 科研项目经费:以科研处核实为准,第i 位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计为)(0i Y 。

● 科研奖励经费:科研奖励包括论文、著作、获奖、在校举办学术会议和专利等5方面。

第i 位教师的科研奖励经费计算公式如下:⎪⎩⎪⎨⎧⨯==∑=)3()()()(01171c i k i Y k i k j j (1-3) 式中,)(1i Y 为第i 位教师的科研折算经费数,)(i k 为第i 位教师的科研奖励折算成科研经费的总系数(年),)3(0c 为当年副教授应完成的科研指标(万元/年),j k (j =1-16表示奖励项数)为科研奖励项折算成科研经费的计算系数,如表1-1所示。

表1-1 科研奖励项折算成科研经费计算系数i k (i =1-16)3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由教学学时、减免工作量和教学奖励学时3项组成。

● 教学学时:以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核实为准,第i 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为)(0i W 。

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07-08-1工作量计算方法满工作量标准对各类教师其满工作量标准符合下列公式:7×19×P7为周学时,19为我校现行校历规定的年教学周数,P为职称系数:教授,副教授为1.1,讲师为1.0 ,助教为0.9 。

为此,各类职称教师(不含公外、体育课的教师)满工作量标准如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146.3 133 119.7系主任(含主持工作)、系总支书记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60%;副系主任、副书记每学年减免工作量40%;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20%;同时兼任以上职务者,按高职给予减免。

班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10%;指导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减免教学工作量10%。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不包括公外、体育)(一)讲授课程的工作量计算公式:每讲授一门课按下式计算工作量:M=R×N×L式中R为综合系数,N为实际上课周数(不包括复习考试周),L为周课时,其中综合系数R=R1+R2+R3+R4R1为课程系数(与课程类型有关)R2为效益系数(与听课人数有关)R3为特殊补贴(如批改中、外文作文等)R4为出版教材补贴。

具体如下:(1)课程系数R1:主干课 R1=1.1基础课、专业课、公共课、选修课 R1=1.0外语听力、口语课、体育课 R1=0.78重复课(不包括:公共课——外语课、外语听力、口语课、数学、语文、物理、化学、体育课、艺术技能课和分组实验课) R1=0.7艺术技能课 R1=0.7普通实验课、实践课 R1=1分组实验课 R1=0.6(2)效益系数R2:按课型规定一个合适的授课人数为标准班,其R2=0具体如下: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以60人为一个标准班(招生数少的自然班,人数不足60人的以60计,选修课一般不少于10人,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一些专业课或技能课由于招生人数不足或受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班人数上课,可按实际情况核计。

两个及两个以上教学班合班上课,按以下公式计算R2R2=0.5×(授课人数-60)/60(3)特殊补贴R3:中文写作、外文写作课批改作文可给予0.3补贴。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工作量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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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全体教职工周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为一个标准工作量。

各管理岗位工作量根据标准工作量进行计算。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工作量工资发放办法:以平均工作量为标准,按每课时2元进行浮动,每学期按实际周数进行计算。

1.教职工工作量换算标准(以下数据为全校平均班额为标准的系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校本地方研学信息读写文体值周九年级 1.4 1.3 1.3 1.3 1.3 1.1 1.1 0.9 1 0.9 0.8 0.8 0.8 1八年级 1.3 1.2 1.2 1.2 1.2 1 1 1.1 0.9 0.9 0.9 0.8 0.8 0.8 0.90.4 0.8 0.2 七年级 1.3 1.2 1.2 1.1 1 1 1 0.9 0.9 0.9 0.8 0.8 0.8 0.9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系数×周课节数(日课自习总节数)2、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上级政策,班主任工作视作半个工作量。

全校教学工作量的平均值为一个标准工作量,班主任的工作量为这个数值的一半。

考虑到年级特点和班级人数,班主任工作量的具体确定办法为:标准工作量×0.5×(本班人数/校平班额),九年级另乘以管理系数1.2.3、管理工作量(按照标准工作量计算)校长:0.9 副校长:0.8 教导处主任:0.7 总务处主任:0.7 办公室主任(兼校工会主席):0.7 文印:0.2团委书记:0.5 男寝室管理:0.2 女寝室管理:0.2 新闻报道:0.1 政教处:0.5,出纳:0.3,心理咨询:0.2网络维护/电教设备管理:0.1 体育器材管理:0.1 学生会:4课时/周图书室:3课时/周本校学籍管理、三圣教育网维护管理:0.2 仪器管理:0.4 两操:0.2 采购:0.65保管、食堂管理兼水电管理:1 公租房建设现场管理:14、代表队训练在有县级比赛的学期实行以奖代补,不另计算工作量,若在比赛中没有取得任何奖励,则根据平时训练情况,酌情计算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07-08-1工作量计算方法满工作量标准对各类教师其满工作量标准符合下列公式:7×19×P7为周学时,19为我校现行校历规定的年教学周数,P为职称系数:教授,副教授为1.1,讲师为1.0 ,助教为0.9 。

为此,各类职称教师(不含公外、体育课的教师)满工作量标准如下: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146.3 133 119.7系主任(含主持工作)、系总支书记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60%;副系主任、副书记每学年减免工作量40%;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20%;同时兼任以上职务者,按高职给予减免。

班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10%;指导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减免教学工作量10%。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不包括公外、体育)(一)讲授课程的工作量计算公式:每讲授一门课按下式计算工作量:M=R×N×L式中R为综合系数,N为实际上课周数(不包括复习考试周),L为周课时,其中综合系数R=R1+R2+R3+R4R1为课程系数(与课程类型有关)R2为效益系数(与听课人数有关)R3为特殊补贴(如批改中、外文作文等)R4为出版教材补贴。

具体如下:(1)课程系数R1:主干课 R1=1.1基础课、专业课、公共课、选修课 R1=1.0外语听力、口语课、体育课 R1=0.78重复课(不包括:公共课——外语课、外语听力、口语课、数学、语文、物理、化学、体育课、艺术技能课和分组实验课) R1=0.7艺术技能课 R1=0.7普通实验课、实践课 R1=1分组实验课 R1=0.6(2)效益系数R2:按课型规定一个合适的授课人数为标准班,其R2=0具体如下: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以60人为一个标准班(招生数少的自然班,人数不足60人的以60计,选修课一般不少于10人,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一些专业课或技能课由于招生人数不足或受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班人数上课,可按实际情况核计。

两个及两个以上教学班合班上课,按以下公式计算R2R2=0.5×(授课人数-60)/60(3)特殊补贴R3:中文写作、外文写作课批改作文可给予0.3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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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35人左右,每班增学生10人,按比例增0.1系数。

1、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查、考试等)工作量K1=计划学时数×系数M1 M1 =1+0.5×(班级数-1)+L1说明:(1)L1=(学生数-班级数×35)/100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10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1=1。

(3)无助教的主讲教师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4)有助教的主讲教师必须完成一个班的习题课和批改作业。

(5)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6)重复课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系数的0.9计。

(7)新开课(或开新课)工作量=1.2 K1。

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课。

开新课,是指我校现行专业未开过的或内容与体系均不相同的课程。

2、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等)工作量K2= 计划学时数×班级数×0.3。

说明:(1) 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2) 各助课环节系数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3、体育课教学体育课按计划学时×体育教学班(含备课、课前准备、上课、测验考试等)4、制图(除讲课的各项要求外,含课后的两小时辅导)工作量=计划学时数×[系数M2+(班级数×0.2)]系数 M2= 1+ 0.5×(班级数-1)+L2说明:(1) L2=(学生数-班级数×35)/50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5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1。

2(3)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5、实验班(指单班授课的课程)讲课工作量=工作量K×系数系数=21×系数系数=2助课工作量=工作量K2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6、双语教学工作量=工作量K×系数系数=21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7、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量=0.15×学生数说明:根据国家健康标准测试文件规定,每生需测5项(身高、体重、座位体前屈、800米(女)1000米(男)、立定跳远),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8、音乐系技巧课每课时计0.75个工作量。

说明:音乐专业技巧课包括声乐主科、器乐主科、钢琴副修等专业课程,采用1对1教学模式。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由以下五部分组成:1、实验教学工作量N1:(1)准备实验工作量N11=0. 40×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N11:(2)仪器维护工作量N12=0. 012×配套组数×实验学时×重复次数N12重复次数=实验人数÷每次人数每次人数:在规定的实验时数内一次完成实验的学生人数。

:(3)协作实验工作量N13N=0.2×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13(4)指辅导实验工作量N:14N14=(0.4×实验人数÷35十0.3×实验人数÷每次人数)×实验学时(5)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N15:N15=0.015 ×学生人数×实验个数实验工作量:N1=ΣN1i注:(1)实验班的实验工作量乘以1.5系数;(2)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和软件学院大机房上机实验,每十台机计一个配套组数。

2、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工作量N2每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为36个。

3、实验室建设工作量N3计算办法(1)新开出的实验项目:工作量=计划学时×5.0(工作量只计一次。

)(2)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经校级或校级以上鉴定已达到或超过市场同类产品性能指标):1万元以下为30个工作量;1~5万元为50个工作量;5~10万元为100个工作量;10万元以上为150个工作量。

改造实验仪器设备增值部分按自制仪器设备核算。

(3)实验室开放:所有实验室均应开放,除正常教学以外,积极鼓励、引导学生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每累计开放2小时(每次开放不少于2小时),为实验室开放辅导人员计1个工作量。

说明:每次开放应有详细开放纪录,最终由教务处考核其开放工作量。

无辅导人员的开放以及收费性质的开放,不计实验室开放工作量。

(4)艺术系实验教学工作量每实验课时计1.4个工作量,再按每增加一班加0.5计算。

三、指导课程设计工作量计算工作量=按计划周数×8×人数÷15说明:(1) 包括:课程设计准备、辅导、指导装配实物、评阅、评定成绩。

(2)每个指导教师以指导20人为满额。

(3)一般情况下,一个教学班派两名指导教师。

四、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量计算工作量=按计划周数×1.1×学生数任务:准备、辅导、答疑、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五、指导实习工作量计算1、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工作量=每个指导教师按计划天数(加3天准备时间)×1.1任务:准备、指导、批改实习报告、考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以5天计。

说明:生产实习,每班配指导教师2人,毕业实习每班配指导教师3人。

2、分散实习工作量=实习人数÷35×8任务:批改实习报告、考查。

3、电子工艺实习、数控实习、金工实习的工作量为N,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协作(含准备)工作量为S1:S1=周数×12×实习人数÷35(2)指辅(含批改实验报告)S2:S2=周数×14×实习人数÷35S=S1+S2六、校任选课工作量计算校任选课是为了加强学生素质教育而开设的,包含人文、艺术和理科、工程技术、外语等类课程。

为了规范任选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任选课的分类:按上课方式分为:以讲座课形式上课和课堂形式上课两类。

其中以课堂形式上课的课程又按作业量要求分为:(1) Ⅰ类:人文、艺术类课程(问答、思考、论证、查阅资料等性质作业);(2) Ⅱ类:理工、外语、经济类课程(要求每次课后有足够的作业量)。

教务处将随时抽查作业布置情况及作业批改和记录情况。

课程类别由教研科确定,下教学任务书时将注明课程类别。

2、酬金计算办法:(1)Ⅰ类课程按有助教的主讲教师计主讲工作量。

以每35人为一个自然班,5个班以内同正常课程一样对待,超过175人(5个班)每增加50人,系数递增0.1。

(2)Ⅱ类课程按无助教的主讲教师计讲辅工作量。

以35人为一个自然班,5个班以内同正常课程一样对待,超过175人(5个班)每增加40人,系数递增0.1。

(3)重复班乘以0.9的系数。

七、双学位教学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划学时数×系数系数=1+0.5×(班级数-1)说明:(1)自然班按35人计算;(2)超过四个班时,每增加35人系数增加0.2。

八、特殊项目教学工作量计算(走专项)1、指导校内、外竞赛(指音、体、美教师作为教练或指导教师带队训练、演出或比赛)(1)体育类:学校常设体育代表队(经学校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日常训练每周3次,每次计2工作量;早操计1工作量/小时;集训期(集训期从学校批准参赛文件日起开始计算,比赛期时间以秩序册为准)每天训练2次(上、下午各1次),每次计2个工作量;比赛期每天计6个工作量(负责比赛及食宿的安排、运动队的管理、对比赛及对手的分析、赛前准备会);科研教练按实际工作量考核计算,2个工作量/次。

(2)音乐与艺术类:音乐与艺术代表队按照每年的实际竞赛或展演需要组织训练,集训期(集训期从学校批准参赛文件日起开始计算,比赛期时间以演出或竞赛的规程为准)每天训练2次,每次计2个工作量;竞赛或演出期每天计6个工作量。

2、指导校内课外活动(1)体育类:体育专业根据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制订的全年竞赛计划,组织落实各项比赛工作,并且依据秩序册上的竞赛时间和工作人员名单给予核算工作量。

工作量按照如下标准计算:1)单项比赛工作人员按秩序册上时间,每小时计1个工作量,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计8个工作量。

2)各项竞赛裁判长(负责比赛的组织及竞赛的编排)另加10工作量(注:田径运动会的编排工作量巨大,按照40工作量计算)。

(2)音乐与艺术类:音乐或艺术专业教师指导校内展演实践,参与教师以活动文件为准;指导整场音乐会或艺术展览,一场计20个工作量/人。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一、授课工作量研究生授课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授课工作量 = 实际授课学时×难度系数×质量系数×合堂系数,其中:(1)难度系数:硕士课系数为2,博士课系数为3;(2)质量系数:根据教学考核结果分别记为:1.2(优);1.0(合格);0.8(基本合格);0.5(不合格) ;(3)合堂系数:2个以上班合堂分别为:1.3;1.5;1.7;1.9;2.1;……(4)重复班系数为0.9;注:1)每50人为一个标准班;2)每名教师每学期最多承担160学时研究生课程(含博士和硕士),并且博士生课或硕士生课均不超过2门,其余部分不计工作量。

二、指导工作量指导研究生每学年按如下公式计算工作量:指导博士生工作量 = 60×学生人数×质量系数;指导硕士生工作量 = 40×人数系数×质量系数,其中:(1) 人数系数:每年指导1~8名学生,分别记为 1;1.9;2.8;3.6;4.4;5.1;5.8;6.4;(2) 质量系数:根据教学考核结果分别记为:1.2(优);1.0(合格);0.8(基本合格);0.5(不合格) ;注:1)指导硕士生、博士生均共计3年工作量;2)每名指导教师每学年最多指导8名硕士生(不含非学历研究生),其余不计工作量。

三、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量主任100学时/学年/每人;副主任、秘书80学时/学年/每人;委员60学时/学年/每人。

四、本办法适用于学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集中组队工作量=每个指导教师按计划天数(加3天准备时间)×1.1 任务:准备、指导、批改实践报告。

说明:每队配指导教师1-2人。

二、分散实践工作量=实践人数÷10任务:指导、批改实践报告附件八:科研业绩计分标准一、教学成果计分标准二、科研成果计分标准三、教材与著作计分标准四、其他成果计分标准五、科研经费计分标准六、论文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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