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强化和规范考试的命题、试卷的制作、评阅、分析与保管,全面提升考试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试卷命题的原则与要求各门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前,各学院(部)应对命题人员进行培训,命题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1、命题原则(1)科学性原则。
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2)合理性原则。
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的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等方面比例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3)有效性原则。
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要求(1)各门课程都要建立和完善试题库。
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
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均应实行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卷。
(2)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
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等。
(3)客观性试题答案应准确无误。
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合理,便于掌握;解题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应加以说明。
(4)同一课程考试试题与前两次相同的题目应控制在30%以内。
(5)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恰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
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应具有一些反映综合性、灵活性和时代性的内容。
试卷编制的总体难度可按7:2:1的原则,即基本理论知识要求的题目应占70%左右,中等难度的题目应占20%左右,难度较大的题目应占10%左右。
(6)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

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福建农林大学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命题1、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覆盖面要广,题型结构要科学,题量要适当,难度要适中,不出偏题、怪题,减少单纯对知识记忆能力的考核,力求使试题具有良好的区分度,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3、每门课程结束后,应出题量、难易度及覆盖面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应避免有重复题目,并分别附A、B卷评分标准(含参考答案)。
近4年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60%。
4、全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并不断进行更新。
每门课程试题库或试卷库应由不少于30套的试卷组成,并积极推行“考教分离”。
5、对已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由系或教研室主任或主考教师负责从中抽取A、B两套试卷;对未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任课系或教研室主任组织A、B两套试卷的命题工作,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
命题工作应在课程开考日的前10个工作日完成。
二、试卷样式与付印1、试卷应按教务处统一样式(见附件1)出卷,并尽可能用计算机打印,若用手工书写的必须使用黑色墨水。
试卷应字迹清楚、符号规范,不涂改。
出卷教师必须仔细核对,避免错漏。
2、试卷付印前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考试试卷印制审批表》(见附件2),由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教材服务中心付印。
公共课、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它课程由主考教师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将A、B两套试卷交教材服务中心,由教材服务中心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统一印刷。
单班试卷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5份),合班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每小班加3份)。
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第一条试题命题工作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试题命题实行考教分离,建立与完善、更新试题库。
第二条试题命题要注意覆盖面和侧重点,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既要注意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又要注意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理解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题型可采用选择、名词解释、填空、问答、病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要注意难易搭配,题量适中,试题规范。
第三条期末考试须出A、B两份难度、信度、区分度相当的试卷(含相应的标准答案)。
试题要题意明确,措词确切,无病语及错别字第四条试卷避免重复使用,重复率不要超过30%。
第五条各教研室和有关单位必须在考试前两周将试卷(含电子版)报送考务科,并实行严格的试卷交接登记制度。
第六条试卷于考试前一天到考试中心领取,任何人不得将试卷私自带回家中。
第七条考核完毕,试卷由教研室填写试卷装订封面等内容后,以学生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装订。
第八条装订顺序(以编号顺序从上至下):1、试卷装订封面;2、装订材料目录;3、学生成绩登记表;4、考场记录;5、空白试题;6、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7、试卷分析;8、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的学生试卷和答卷;9、试卷装订封底。
第九条装订好的试卷教研室要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保管期限满后,由教研室指定专人交教务处考务科集中销毁,严禁将使用过的试卷按废纸变卖。
监考与巡视制度第十条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仔细查看学生是否带入手机等通讯设备;是否按规定单人单坐;书桌内有无书籍、笔记本、练习题、复习资料等;课桌面有无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等。
第十一条学院分管领导与教学科研管理科于考前审定与落实监考人员。
考试实行主考教师责任制,其职责是领取、发放、收集试卷及填写考场登记表等。
第十二条每考场考生数尽量在60人以下,教研室至少配备两名监考教师。
本教研室监考人员不足的,由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逐个检查考生的学生证、考试证及是否对号入座。
学校试题命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试题命题工作的管理,确保试题质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题命题原则1. 坚持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贯彻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试题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体现学科特点,具有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
3. 试题难度适中,既能检验学生的知识水平,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 试题题型多样化,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5. 试题编写要严谨,语言表达准确、简洁、易懂。
三、试题命题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试题命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试题命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 试题命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办公室,负责试题的编制、审核、发布等工作。
3. 命题办公室成员由各学科教研组长、优秀教师组成,负责本学科的试题命题工作。
4. 试题命题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本学科试题的质量负总责。
四、试题命题程序1. 试题命题前,命题小组应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明确命题方向。
2. 试题命题过程中,命题小组应遵循试题命题原则,确保试题质量。
3. 试题命题完成后,命题小组应及时将试题提交给试题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 试题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对试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试题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难度等。
5. 审核通过的试题,由试题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
五、试题命题质量监控1. 学校定期对试题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试题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难度等。
2. 对试题质量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3. 学校对试题命题工作实行责任制,对试题质量不高、不符合要求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试题命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学校考试命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考试命题工作,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命题原则1.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2. 命题内容应全面覆盖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
3. 命题难度适中,既有一定的区分度,又能够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
4. 命题语言规范,表述清晰,符合学生认知特点。
5. 命题格式统一,便于阅卷和统计分析。
三、命题组织1. 命题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成立命题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工作。
2. 命题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命题能力。
3. 命题小组成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试题内容。
四、命题流程1. 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制定命题计划。
2. 根据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选择合适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
3. 命题小组成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制定命题方案,确定试题数量、难度和类型。
4. 命题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分别编写试题。
5. 试题编写完成后,由命题小组组长进行审核,确保试题质量。
6. 审核通过的试题,由教务处进行整理、编号和装订。
7. 试题装订完成后,由教务处负责保管,并设立专用档案。
五、试题质量监控1. 试题质量由命题小组成员负责监控,确保试题内容准确、规范。
2. 命题小组成员在命题过程中,应随时与教务处沟通,及时解决试题编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教务处对试题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试题进行整改。
六、考试实施1. 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试卷及时收回,并送至阅卷地点。
七、阅卷与成绩统计1. 阅卷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进行阅卷。
2. 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保评分公正、准确。
3. 教务处对阅卷结果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阅卷结果进行整改。
4. 成绩统计完成后,教务处应及时公布考试结果。
关于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及试卷管理规定

关于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及试卷管理规定一、命题的基本原则1.所有课程的考试命题内容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大体分为四部分:(1)基本概念(约占40分)。
(2)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约占50分)。
(3)具有比较灵活和一定难度的综合性分析或计算题(约占10分)。
2.由于我校采取阶段测验,故考试课内容的覆盖率应占本学期所讲授内容的80%以上。
3.考试命题应以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深度和广度适当,严禁出偏题、怪题,需要进行繁琐的数学推导题一般不出(数学课除外)。
4.命题可采用多种形式,防止单一的问答或计算,各门课可根据内容的不同,采用填空、判断、选择、画图、实际操作、问答、计算等多种试题形式。
根据课程性质,也可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5.命题要准确、易懂,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考试结果应符合正态分布。
6.一般情况下不给学生出复习提纲或指定复习题,应引导学生全面复习,掌握“三基”内容,加强综合性练习。
但学生基础差时可灵活掌握。
7.试卷须经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做题的时间控制在学生考试时间的l/2以内。
二、试卷管理规定1.期末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同时拟定A、B两套试卷,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录入磁盘上交教务科,组成试卷库。
(试题库内容可根据学生情况变化而修改。
)2.同一教学大纲、进度相同的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试卷。
但个别班基础差需另出题,须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务科长批准。
3.试卷由教研组长或专业教研部长审批,并按规定时间提前上交教务科,专业教研部长及教务科负责人均有权让老师对试题进行修改或重新命题。
4.试卷印出后由教务科登记封存,考前15分钟由监考教师到教务科领取。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科负责具体实施。
福建省命题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省命题工作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福建省命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福建省自行命题工作(以下简称命题工作)的管理,规范命题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命题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而举行的选拔性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统筹安排,福建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授权负责福建省自行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命题工作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等学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实施。
同时,要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有效和准确规范。
第四条我省命题工作在全国统一考试的框架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学科考试说明》结合本省中等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制订,《学科考试说明》由省教育厅负责制订。
第二章命题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命题工作接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指导、业务培训、监督和评价,并积极开展与兄弟省份进行命题及管理工作的交流。
第六条省教育厅成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教育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是:(一)审定命题工作实施意见、命题教师推荐办法、命题工作监督管理规定等;(二)审定命题工作人员名单。
确定学科命题组组长、命题教师、学科审题组组长、审题教师以及参与命题服务、保障、监督的工作人员名单;确定命题工作场所;审定命题工作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等;(三)审定或委托专家审定我省自行命制的试题、试卷(含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四)进行命题质量的评价,提出改进命题工作的指导意见;(五)对命题工作人员进行工作鉴定和实际工作量的核定;(六)对其它与自行命题有关的工作进行决策。
(七)考试结束后向教育部考试中心报送命制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评卷结束后报送命题工作总结和试题评价情况。
大学考试命题及阅卷暂行规定

大学考试命题及阅卷暂行规定考试是检查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命题是考试的中心环节;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
试卷阅卷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
为规范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命题(一)命题原则试题要依据教学大纲设置考核内容比例,既要反映课程教学目标,又要能测试学生的学术水平。
主要测试学生对本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特别是运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二)命题要求根据各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课程考试(除通识教育选修课外)应出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试题题型、题量、难易程度相当,题目不得重复,并符合下列要求:1.内容覆盖率应达85%以上,要求覆盖面大,题目多,分数分配不过分集中,题目类型不少于5种。
2.试题内容以"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为主,其难易程度分配比例是:基本知识题占50%左右,中等难度的题占30%左右,难度较大的综合试题占20%左右(命题教师可根据学科实际特点作适当比例调整)。
期望值一般控制在75分左右。
3.属于课时相同(近)、同一教材、要求相同的课程要统命题,统考试。
试题由课程所在院(部)专人(注意教考分离)命题,有试题库的应尽量用试题库出题。
4.试题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
5.份量适当,考试时间一般定为120分钟。
6.试题按统格式要求填写试卷封面。
试卷封面标准样式见附表一。
7.评分标准应按统格式进行设计。
其中,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类题目的答案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简述题、论述题、分析题、计算题等主观类题目的答案,须提供"答题要点"、“步骤分值”或"评分规范"。
参考样式见附表二。
已有试题库的课程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可直接由计算机输出,其格式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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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农林大教字[2006]193号
各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
业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福建农林大学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施行。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福建农林大学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命题
1、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覆盖面要广,题型结构要科学,题量要适当,难度要适中,不出偏题、怪题,减少单纯对知识记忆能力的考核,力求使试题具有良好的区分度,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3、每门课程结束后,应出题量、难易度及覆盖面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应避免有重复题目,并分别附A、B卷评分标准(含参考答案)。
近4年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60%。
4、全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并不断进行更新。
每门课程试题库或试卷库应由不少于30套的试卷组成,并积极推行“考教分离”。
5、对已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由系或教研室主任或主考教师负责从中抽取A、B两套试卷;对未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任课系或教研室主任组织A、B两套试卷的命题工作,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
命题工作应在课程开考日的前10个工作日完成。
二、试卷样式与付印
1、试卷应按教务处统一样式(见附件1)出卷,并尽可能用计算机打印,若用手工书写的必须使用黑色墨水。
试卷应字迹清楚、符号规范,不涂改。
出卷教师必须仔细核对,避免错漏。
2、试卷付印前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考试试卷印制审批表》(见附件2),由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教材服务中心付印。
公共课、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它课程由主考教师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将A、B两套试卷交教材服务中心,由教材服务中心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统一印刷。
单班试卷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5份),合班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每小班加3份)。
3、公共课和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它课程由主考教师,于考试前1个工作日到教材服务中心领取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和试卷袋,补考时也需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三、试卷印刷管理与保密
1、教材服务中心应实行试卷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试卷的接收、印刷、核对、装订、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在该课程考试前2个工作日按要求印好试卷,同时销毁多余或作废的试卷及试卷底板。
2、试卷印刷期间,除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印刷现场,确保试卷的安全。
教务处应派员到场检查试卷的保管和保密情况。
3、公共课、基础课试卷一般在考前一小时内分发给监考人员,分发时必须由监考人员(2人)和教研室指定的专人同时在场,其它课程试卷由主考教师在考试前20分钟带到考场。
4、试卷交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包括清点试卷、加贴密封条、交接经办人签收签字、填写交接签收单(见附件3)。
交接签收单由试卷保管单位保存。
5、试卷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题、漏题。
出现泄密事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试卷评阅
1、评卷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并按照评分标准,在试卷指定位置,标注实际得分。
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保证试卷批改和成绩统计准确无误。
2、课程成绩评定一般应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一课程考试超过5个自然班的,成绩评定应在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试卷分析
试卷评阅后,教师应对试卷进行分析,并填写考试试卷分析表(见附件4)。
六、试卷保存
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将试卷按学号排序,连同《教师教学手册》、《考试试卷分析表》、评分标准、参考答案等装入试卷保管袋(见附件5),并填写试卷保管袋上的相关项目,送交学院、系或教研室专人保管。
补考试卷需在右上角注明“补考”字样,按学号排序后,附在正常考试试卷的后面,一并装入试卷保管袋。
重修班的试卷单独装袋。
试卷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两年。
试卷保管袋由学校统一印制。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