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

摘要: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是柏林对自由的二分法。无支配自由是继前两种自由之外的别具一格的第三种观念,并与前两种自由既有相同的观念性要素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它是当代共和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与积极自由相比,它不是理性意义上的自律;与消极自由相比,它比后者有着更高的存在意义。无支配自由实现的国家形式诠释了无支配的干涉是不限制自由的,反而会创造和保障公民的自由。共和主义的自由观与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联系,无支配自由观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无支配自由;共和主义;自由观;干涉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到了新世纪初,这场学术运动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消失,反而繁荣到众多领域。共和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古罗马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17、18世纪的消失,到当代共和主义的复兴,一直以来它都对世界各国的政治有着重要的影响。当代共和主义者对共和主义传统重新进行了评价,缔造了“第三种自由”,被佩蒂特命名为“无支配自由”,并把其视为共和主义的主旨。通过对无支配自由的深刻了解,可以更好的认识共和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一)消极自由的含义

在柏林看来消极自由就是干涉的阙如。干涉是指一种或多或少是故意的干预,具体来说,它不仅仅指绑架或监禁之类物质上的强制,而且还包括口头威胁的强制 [1]。从消极自由的观点看,我是自由的就等于说没有人干涉我的活动,即享有不受阻碍和限制的选择权。消极自由的主要特征:一是非压迫性的公共权力施加的干涉纵使是为了维护长远的整体利益也是不可接受的,例如为了促进公平正义的法治实施的宪法强制;二是那种不存在实际干涉的专断形式对自由的否定也是可以接受的,例如雇主对雇员的雇佣关系。

以消极自由为核心价值的政治制度是将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公民的私人权利不受侵犯。只要行为者的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则一切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维护和保障。

(二)积极自由的含义

它不仅仅是要求干涉的阙如,不仅仅是放任自流,它需要行动者采取积极的行动以实现自我控制或自主。进一步说,每一个人认同的自我(在心理学中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必须能够控制每人身上低级的或更狭隘的(如薄弱意志、各种痴迷等)。从积极的观点看,我是自由的意味着我实现了自我控制,它暗含了一个人与自己的分裂与对抗。

以积极自由为核心价值的政治制度是维护公民的政治主权,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在公共政治参与的过程中,以实现公民的自我服从为原则。

二、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观

(一)无支配自由的含义

它是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之外的“第三种自由”,是某种状态的阙如——同消极自由一样,但它阙如的不是干涉,而是他人的控制。佩蒂特说,无支配自由是人们在行为过程中若是自由的,他们必须成为自己的主人,就是说它至少要求他们不能屈从于任何人的控制。那么它与前两种自由相比有什么区别呢?

1.与积极自由相比。共同点: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观念性要素,即都着眼于控制(mastery)而非干涉(interference);都是自我成为行动的主人,实现个人意志的自由。不同点:一是积极自由强调的自我控制是对自我的意志的操控。传统积极自由观强调自我实现,在精神上获得解放和自由,是通过克服低级的狭隘的自我来完成,在更大的意义上是自律。无支配自由则强调摆脱他者的任意控制。二是积极自由源于理性的事实,康德指出理性存在者的自由意志应是不受自然情欲所制约的自律行为。自律是先验自我对经验自我的驾驭。无支配自由是强调他者或外在的控制的阙如,而弱化了自我控制。

2.与消极自由相比。共同点:都着眼于阙如(absence)而非存有(presence)。不同点:消极自由是无干涉的自由,而无支配自由是无支配。干涉和支配都是罪恶的来源,都是对自由的限制,当两者都不存在时,社会是理想的状态;但是两者都存在的状态下,支配的罪恶大于干涉的罪恶,这里可以用“无支配的干涉”和“无干涉的支配”来更好的论证这一点。

共和主义追求的无支配自由强调“建立在专断意志上的干涉的缺失”,典型的表现在主人与奴隶或者主人与主仆的关系上,这种关系起码意味着支配者可以专断地干预被支配者的选择,尤其是他可以进行干预而无需考虑对方的利益和观点。但是无支配自由观并不反对所有的干涉行为,因为无支配的干涉行为并不会限制自由。例如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或良好的法律对社会和个人干涉是一种无支配的干涉;共和主义对此不但不反对,反而主张国家和法律的存在是必要的,是保障人们享有不被他人支配的自由的必要条件。“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因此“无支配的干涉”是可以获得自由的。

对于“无干涉的支配”,共和主义者对此进行了批判,[1]佩蒂特给出了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我可能是他人的奴隶,受到了主人的支配,但实际上我的选择并没有受到任何干预。这可能仅仅因为我的主人是一个仁慈的人,没有颐指气使的脾气;也可能是因为我很狡猾,或者我对我的主人竭尽溜须拍马之能事,结果能以随心所欲。就我有一个主人而言,我受到了支配;但就这个主人无法实施

干预而言,我没有受到干涉。”主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对自己的奴隶的生活作出任何实际的干涉,但主人和奴隶之间的主仆关系是一直存在的,而这种关系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支配。按照共和主义的观点,该奴隶可能从主人那里获得了无干涉的自由,但并没有获得无支配的自由,那么该奴隶就不是自由之身,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因此无干涉的消极自由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

总之,无支配自由比消极自由更有意义。

(二)无支配自由的国家观

如何排除专断的权力,使支配自由的价值成为公共权威决策时的价值尺度呢?在共和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家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促进了无支配自由的实现。

新共和主义主要是针对自由主义的,它的许多观点都是在批判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所以我们将二者进行比较,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共和主义的观点,就如同我们想读懂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该先去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对于国家,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必要的恶”,“国家在理想上不过是个人追求其原子化利益的一种手段而已”,主张“小政府,大社会”,反对政府干预。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的存在是对无干涉自由的一种威胁,因为国家的存在,不管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必然会对社会或个人进行或多或少的干涉。

共和主义者认为“国家是人民的受托人”,认为国家是保障人民不受支配的必要条件。例如国家可以过调节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避免出现富人在金钱上支配穷人;国家可以通过自身立法和推行民主,保证普通民众免于政府官员的支配。共和主义者并不是认为所有形式的国家都是可以保障无支配自由这一目标的实现,共和主义者认为真正能够促进无支配自由的实现的国家形式,它应该实行宪政和推行民主。

1.宪政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行法治,反对人治。法治的基础就是要创制良好的法律,一切按法律办事,良好的法律可以使人民免于受支配;一般说来,法律所认同的权威代表着潜在的支配者,但是在良好的宪法约束下,权威者自身受到适当的约束,他们就不会拥有对他人的专断的权力;法律对于公民而言必然有干涉,但是这种干涉不是专断的,它是以追求公民的共同利益为目的,且符合全体公民的既定的方式起作用,即法律代表了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思想观念,并且符合理想法的形象。所以法律是创制和保障了自由,正如[1]布莱克斯通写道:只要是审慎制定的法律就决不会破坏自由,而是导向自由;因为(正如洛克先生所恰当指出的)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二是分权。按照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

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所以需要对权力进行分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必须分散在不同的群体和机构手中。

2.民主

通常来说权力部门必须始终按照法律行事,但是“没有法律可以如此完备以至于适用于可能出现的一切案件”,就出现了自由裁量权,它是专断权力的根源。共和主义者所提倡的民主模式是“论辩式的民主”,它是指公共决策与公民明显的利益和观念发生了冲突,那么公民们就可以围绕它们展开积极的论辩。论辩意味着在决策过程中应该有适当的程序来确认公民提出的与决策有关的考量;意味着有适当的程序来告诉公民他们提出的考虑是否决定影响了决策;意味着决策是透明的,信息是公开的;意味着一旦公共决策侵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或观念,这些利益和观念有渠道得到维护[2]。辩论式的民主观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它是协商和包容的。

共和主义者认为国家只有在同时满足宪政和民主的条件下,才会成为一个被约束性的并且能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实现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

三、启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目标层次上,马克思主义追求的自由要高于共和主义的自由。共和主义追求的是无支配的自由,认为支配是种罪恶,反对支配,反对这种建立在专断意志上的干涉;而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追求的是全人类的自由解放、自由全面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一个阶段性目标。

当下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仍然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支配关系,我们可以尝试着从共和主义的思想中借鉴一些先进的主张和措施为我们自己服务,尽可能的消灭社会中存在的“支配”关系,为实现全人类的自由解放这一终极目标做好阶段性的准备。事实上,传统中国政治文化中,亦包含了“天下为公”、“和为贵”等典型的共和理想,主流儒家文化从来都是以“公”、“义”、“中”、“和”、“德”为要义,我们的文化传统为我国吸收西方共和主义政治文明中有价值的部分奠定了文化基础。无论是制度共和主义,还是公民共和主义,对当代中国政治转型与发展来说,均有着重要的启迪意义。

参考文献

[1]菲利普·佩蒂特,刘训练译.共和主义——一种自由与政府的理论[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2]高玉平.论佩蒂特的共和主义自由观[J].北京行政学院报,2013,(5):114—115.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 在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中,大概没有比自由主义更显得带有歧义和引起争议的了。不同时代、不同派别对自由主义的理解差异很大,基本态度上的褒贬也大相径庭。可是,自由主义毕竟是现代西方社会的主流思想和倾向,无论差别和争议有多大,无论人们是赞扬还是拒斥,自由主义都是西方社会的一面思想旗帜。因此,了解、研究并把握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原则和结论,便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一项基本任务。 自由主义是一种基本的政治信念,一种哲学和社会运动,也是一种社会体制构建和政策取向。它还是一种宽容异己、兼容并包的生活方式。它把自由当作政府的基本方法和政策,社会的组织原则,以及个人与社区的生活方式。其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其价值诉求也是多元主义的。 在西方世界的自由主义、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这三种粗略划分的大的政治思潮中,自由主义本身的含混性、内部不同派别的分歧与争论可以说决不亚于另外两者。而自由主义在东西方社会所遭遇的误解,在不同国度、不同时期所受到的抨击批判甚至比其自身的内涵还要丰富多样,大概没有其他一种政治理念会像自由主义那样被扣上如此多的“帽子”或不当的标签。在中国大陆,自由主义曾经是革命队伍内部所斥责的不遵守纪律、自由散漫、自私自利、贪图小便宜的代名词,当然这与作为政治哲学的自由主义相去甚远。尽管如此,自由主义在西方乃至当今世界仍然具有基本的理论内涵和大致的原则界限,与其他政治理念和思潮有着重要的区别。而这些区别不是无足轻重的,因为直接关系到基本的政治价值观、体制构建和取向,甚至也涉及当今社会每个公民的生活方式和前景。 自由取向的经济政策只是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的一个具体结论,而自由主义的方法、基本信念的核心理念才是其最具生命力的成分。这就是它对现代世界个人与集体生活所持的基本立场。那么,可不可以在此简单总结一下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呢?也许可以总结出数十条自由主义的原则,而且不一定能够对这些原则给出统一的解释,不同派别的自由主义者在这些方面同样会有所分歧。但大致说来,我们可以从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论述中总结出自由主义的若干基本原则。一、自决原则:个人的生活只有在他们是自我决定的即自由选择的意义上才是有价值的;二、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国家应当保障每个人与他人的同等自由相容的最大的个人自由;三、多元主义:由于个人确实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简言之,存在善的观念的多样性;四、中立性:从前三项原则可以推出,国家应当保持中立并且反对完美主义;五、善的原则:应当公平分配资源,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善的观念的公平机会;六、正当对善的优先性:正义(正当)原则约束个人对其自身善的观念的追求。 另一位自由主义者斯皮兹(David Spitz)在临终前为自由派人士所写下的“信条”或许能更直观地反映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他说:自由主义者必须:(1)尊崇自由甚于其他价值,即使是超过平等及正义。(2)尊重“人”而不是尊重“财产”;但是不要忽视财产在促进人类福祉方面的积极作用。(3)勿信任权力,即使权力出自多数亦然。(4)不要相信权威。(5)要宽容。(6)坚信民主政治。(7)尊重真理与理性。(8)接受变迁的必然发生。(9)勿耻于妥协。(10)最重要的是保持批判精神。简言之,自由主义把自由价值置于其他价值之上,强调尊重人,不可轻信权力和权威,坚持宽容和民主政治,接受真理、理性和社会变迁,但也要学会妥协和保持批判精神。这些可谓自由主义之精华所在。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积极能动的社会实践的观点来说明人的自由的本质.诚然,人不能不顺应客体,不能不受到外在客观必然性的限制,但是,人不是外在必然性的奴隶,而是驾驭和利用外在必然性的主人.人能够运用自己的实践力量去打破外在的限制,这才是人的自由之所在.正如毛泽东所概括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摘要】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对当代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为人类社会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为社会改造和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蓝本,指导着公民意识和个人人格的确立与完善。同时,它还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解决矛盾的方法和原则,让人的全面发展有了现实目标和途径,有助于我们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内涵 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论述过程中,他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贯穿于其中,因此有关自由的观点有着深刻的涵义。具体来讲,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生产解放、社会解放、思想解放。上述关于自由的这三个层面既有它们统一的外在表现,又有各自确定的内在界定。从哲学角度讲,马克思从实践的基础上理解并准确剖析了自由与必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是从实践的角度来论述自由观的。因此这种以实践来构建的基础是合理的、客观的,构建的过程也是科学的。它不仅有各自确定的界定以及构成,而且又有其统一外在的表现,而人类解放就是这种统一的外在表现。马克思、恩格斯把这种统一的外在表现准确地、非常科学地表述为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真正意义上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中得到完全解放、成为真正的主人,实现完全的自由,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真正目的就在于此。而人类要实现这样一种美好追求与目标,就必须在不断地实践活动中,始终把生产解放作为基础和前提,将社会解放作为重点,将思想解放作为先导,也即是以先进的理论把人自身培养成为求真务实、信念坚定、平等互助的人,这也是促进实现美好追求与人类解放目标的动力。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意义。一、从理论上为人类社会指明了追求目标和发展方向。马克思从实践的高度对自由观进行了深刻论述。他科学、客观地分析了人类的需要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统一辩证关系,并指出这种具体社会形态在共产主义社会是最好的诠释。我们一贯追求的目标是全面实现人类的解放,即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实现,人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中得到彻底的解放、实现完全自由,成为真正的主人,“把人的关系和人的世界还给人自己”①。这就从理论上确立了人的追求目标和社会的发展方向,从而使人的活动更加具有目的性和自觉性。 二、让我们能够对共产主义实践的理论内涵有深入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既是一种科学的思想体系也是一种合理的社会制度,更是一种实践运动,也就是共产主义实践。“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②当然在

在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

在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评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概念 内容提要】自由主义的民主是一个弱民主概念,而共和主义民主是一个强民主概念。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结合了两者中的某些东西,走出一条中间道路。他接受了自由主义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区分,但是又像共和主义那样,划分出一个具有强民主意义的政治商谈公共领域。同时他还把民主理解为追求共同的善和利益的协调,把人民主权理解为交往权力,而不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权力或者议会中的权力。显示了他把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结合起来的理论构想。 【摘要题】政治思潮 【英文摘要】Liberalistic democracy is a concept of weak democracy, while republican democracy is a strong one. Combining both of them, Habermas'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explores a middle road. He accepte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olitical states and citizen society in liberalism, but he, agreeing with republicanism, also dilimited a public area of political negotiation with a content of strong democracy. Meanwhile, he viewed democracy as the common balance between virtues and benefits, and the people's sovereignty as mutual power, but not the common power of all the people or the power of the parliament, which shows his theoretical conception of combining republicanism and liberalism. 【关键词】商议民主/自由主义/共和主义 deliberative democracy/liberalism/republicanism 一、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民主概念 对于自由主义来说,民主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证个人自由权利不受政府的限制,从而保证个人在私人生活领域中的自由。它不要求积极参与政府的决策从而引导政府的行为。这是一种消极民主,是一种免于政府强制的民主。自由主义所强调的实现主体权利的方式是弱的民主制度。这种民主制度只是保证个人权利不受到国家的侵犯。用哈贝马斯的话说,“追求自利之公民的民主的意志形成过程只具有相对较弱的规范性涵义”①。这就是说,这种公民参与政治意志的形成过程只要求限制国家的权力对于私人领域的干预,只是要求政府行动的输出是平等对待所有的公民的,而不是公民政治意志的输入对于政府行动的约束和引导。个人所拥有的民主地参与普遍平等的选举权利是以个人自由权利为基础的,也是为了能够保证私人生活的自由。 在这里,政治国家是“经济社会之监护人”②。政府被看作是为了公共利益制定政策的机构,而社会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交往的社会劳动体系。政府行动就是要保证市民社会的自由交往过程。政治国家和私人生活领域彻底分离开来。政治国家不能被用来干预私人生活领域。于是对于自由主义来说,民主制度有两个重要的作用。第一,民主制度使所有的人平等参与公共领域的活动成为可能。公民通过民主过程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的行动干预个人的自主领域,防止政府对于人的基本权利的侵害。第二,政府是社会的监护人,必须平等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平等地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民主制度就是要保证所有人的平等参与,从而防止有人运用政治权力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平等参与可以用来均衡各方面的不同利益。民主制度就是各种不同的权力和利益相互妥协的过程。参与民主就是要学会妥协。 哈贝马斯说:“根据自由主义观点,政治本质上是一场争夺人们可借以控制行政权力的职位的斗争。决定公共领域和议会中政治性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是为保住或获得权力职位而进行策略性行动的集体行动者之间的竞争。”③ 民主就是一场博弈。谁能在政治权力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谁就能够保证自己的利益。如果说在民主政治体制中,人们也要照

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

关于自由主义的阐述 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 一、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 (一)革命时期的自由主义 1、背景: 革命时期的自由主义者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封建专制,争取个人的政治权利,争取民主权利和宪政政府,所以,自由主义最早具备的内涵是政治自由主义。 2、发展过程: 17世纪,洛克(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在其著作《政府论》《论宗教宽容》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自由主义的政治主张:保障个人自由,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是公民天赋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人民尽可以自由行动。国家的建立基于社会契约,国家权力必须受到限制。18世纪,欧洲自由主义的大本营从英国转移到法国。如孟德斯鸠、贡斯当和托克维尔,他们进一步发展了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 3、内涵: 第一,人生而平等,享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 第二,有限政府论。政府只是保护个人自由权利和利益的工具。 第三,实行分权制度。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对外权,有不同的机构行使。 4、理论影响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自由主义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主张人生而平等、自由,反对封建等级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 主张人具有生命、财产、自由权,反对封建神权和王权的残暴统治;主张社会契约论,反对君权神授,唤起了民众的自我意识; (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自由主义 1、背景: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随着自由主义思想在政治生活中的不断巩固,它的原则也日益扩大到经济领域,关注政府应以何种方式介入经济,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开始形成。 2、主要代表人物及理论内涵 亚当·斯密(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经济自由主义,即国家对私人经济活动不加干预,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政府的职能仅在于提供必要的保障,使个人追求利益的行为有可靠的外部环境。 杰瑞米·边沁、大卫·李嘉图、詹姆斯·密尔等同样倡导经济自由、契约自由和竞争自由,提出国家应奉行放任主义,赋予个人更大的自由活动余地。经济自由主义的核心内涵是对经济与财产权利的强调。它的基石是私有财产、市场经济和国家较少的干预。 3、影响 经济自由主义理论适应了当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需要。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经过工业革命,生产技术优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这时的工业资产阶级,在经济上不需要政府的帮助和支持,工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还不高,垄断还没有形成,因此,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含义及实现自由所需的条件资料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含义及实现自由所需的条件 【作者】王北生/刘隽华/张琼【作者简介】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含义广阔而全面:指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体力和智力的协调统一发展;物质的获取与精神的丰富达到有机的统一;不仅包括个体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且包括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实现自由需要考虑人自身的主观条件、从社会出发的客观条件和从行动出发的实践条件。【关键词】哲学/自由/含义/条件 一、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含义具有广阔性和全面性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自由观,其含义是广阔和全面的,不是指个体的一时一事的自由获得,也并非局部范围的自由获得,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是同他们哲学上讲的人类的彻底解放,科学社会主义讲的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哲学抑或教育学上理解的人的全面发展相一致的,人类最终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人类最终摆脱自然、社会和自身的各种束缚而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和自身的主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反映了人之主体的最高理想和完美的价值追求——实现自身的全面自由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自由的含义具有广阔性和全面性,它不是指单一的发展人的身心的某一种能力,而是指人的身心的各种能力都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真正成为自然界,成为社会和自身的主人,从而达到自由的境地。自由的广阔性与全面性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一)指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有机结合,体力和智力的协调统一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最终要从片面发展走向全面发展,“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版,第1卷,第5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5月出版。)获取真正自由的人必须是全面发展的人,首先应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有机结合,体力和智力和谐统一、充分而自由地发展。否则,只在某一个方面有所发展,而不能使自身的体力和智力有机、和谐地自由发展,那只能叫“片面化发展”,片面化是与马克思主义讲得自由无缘的。马克思恩格斯曾在著作中指出了在当时的资本主义和工场手工业状态下人的发展的片面性和不自由。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生产的社会管理不能由现在这种人来进行,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只隶属于某一个生产部门,受它束缚,听它剥削,在这里,每一个人都只能发展自己能力的一个方面而偏废了其他各方面,只熟悉整个生产中的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部门的一部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版,第1卷,第2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出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指出:“工场手工业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全面的生产志趣和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发展的技巧……个体本身也被分割开来,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版,第1卷,第3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出版。)只熟悉生产的一个部门的一部分和成为局部劳动的自动工具谈何自由。只有熟悉生产的各个领域,成为生产的主人,具有多方面的发展能力和志趣、爱好,能根据社会需要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这才能谈得上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而这就必须做到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有机结合,体力和智力的和谐、统一充分而自由的发展。(二)指物质的获取与精神的丰富要达到有机的统一真正的自由必须是在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达到丰富,有机地统一起来。只在某一方面取得发展,尤其为了取得某一方面的发展

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一点思考

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一点思考 内容摘要:“自由”一直是贯穿于人类历史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主题,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部分。马克思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还是一位终身为人类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不懈奋斗的革命导师。他对人类自由的理解非常独特。在他看来,人的自由不应该仅仅是一种理性形式的自由,也应该是一种现实社会的自由。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产生历史背景到其理论的形成阐述,对自由观给予一定的思考。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自由思考 自由,英语“freedom ”德语“die Freiheit”作为古代历史和现代历史的一个共同主题,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教授曾说:“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宗教,哪一种哲学,哪一种科学,都离不开这个主题。”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认为,人的自由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自由实现的现实基础。 一、自由观点的历史进程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似乎就是一个追求自由的历史。自由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理想。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人们对自由与必然关系的认识与探索,但是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历史阶级、社会背景各异,文化氛围浓厚不一,以及个人志趣差异,就出现了人们关于自由与必然关系的不同认识与理解。对于自由的观点,人们更多的可能是从哲学及政治学这两门学科来进行研究的,因此,本文对自由观的历史进程将踏寻着西方哲学历史的发展足迹谈论。 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开始,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就曾提出:社会必须有哲学王统治,如果对人的自由不加以限制,社会将陷入混乱和暴政。在自由状态中,政客可能会蛊惑人心,利用民众的无知窃取权力,成为暴君。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主义政体的精神为自由,自由的要领之一体现与政治生活为人人轮番当统治者或被统治者。另外一个要领体现为人生应任情而行,各如所愿”。1到罗马时期最具有自由色彩的思想家西塞罗所提出的自由观则同他对自然法的解释密不可分。这其中带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和平等的理念。那时起人们1梅新波,《论二十世纪西方的自由观》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4)

试论《瓦解》中体现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萌芽

试论《瓦解》中体现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萌芽 摘要:尼日利亚作家钦努阿·阿契贝被誉为“现代非洲小说之父”,是非洲最富有影 响力的黑人作家之一。其中《瓦解》是他的杰作,也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同时是 现代非洲小说中传阅量最大的一部小说。虽然阿契贝在小说《瓦解》中塑造了一 个英勇无畏的男性英雄形象,不过通过作者对非洲伊博氏族日常生活的描写,我 们可以发现在这样一个男权氏族社会中,女性身上散发出的光芒并没有完全被男 性统治所笼罩,相反,在她们的行为和意识中已经反映出了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 萌芽。虽然《瓦解》中的女性人物是以次要角色出场,但女性却是作品中不可缺 少的一部分,而论者们往往忽略了她们在文中的作用。本文将主要对这部小说主 人公身边的女性进行分析,揭开作者如何一步一步的从她们身上映射自由主义女 权主义。 关键词:《瓦解》;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埃喀维菲;奥贡喀沃 一、男人崇拜的对象——女人 从18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女性运动的主导倾向是跟随着自由主义传统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直接面对的严酷现实是女性被全面排除于社会生活之外。《瓦解》中描写了伊博氏族社 会中的男人对自己女人的绝对话语权,要想令男性崇拜女性可谓是无稽之谈。可是,整个氏族 对女性的崇拜在文中却显而易见,女性直接或间接的参与着氏族社会的日常生活。文中的乌姆 奥菲亚是一个崇拜神和有信仰的氏族,人们按照神的意愿生存,而他们最重要的神就是地母——阿尼。地母阿尼是一切丰产之源,“阿尼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比其他任何神祗都重要。她是道德和行为至高无上的裁判。而更重要的是,她还和氏族中己经被埋到土里的祖先们有着密切来往。”氏族对地母是无比崇拜的,他们认为“没有她的保佑,我们的庄稼是长不起来的”氏族中每 年的新木薯庆祝会,就是对一切丰产之源的地母阿尼谢恩的日子,以表示对地母和氏族祖先灵 魂的尊敬。所以,女性的代表地母成了氏族中地位最高、最令人崇拜的神。而这也恰恰说明了 乌姆奥菲亚的男性对女性的崇拜。除了地母之外,女祭司在乌姆奥菲亚也有着特殊的地位,“她身上充满了神的威力,人们都很怕她。”从女祭司契埃罗带走埃金玛就可以看出,即使像奥贡喀沃这样伟大的英雄在她的面前也是无能为力的,伟大的英雄对女祭司既崇拜又恐惧。由此可见,《瓦解》中女性的潜在地位是如此的“至高无上”。文中女性形象的提升也印证了自由主义女权 主义的理论,女性不再单单是男性的附庸。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基于性别的不平等,从文中男性对女性的崇拜可以 看出,作者的意图是在说明女性在氏族社会中的作用从一开始的单纯的扮演妻子和母亲的角色 逐渐演变为男性崇拜的对象,这一过程贯穿全书。 二、被女性超越的对象——男性 当代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继续坚持早期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两性理性无差异”理论,认为男 女两性在本质、能力尤其理性上没有太大的区别,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能够做到,女性拥 有和男性同样的理性。《瓦解》中展示的是一个男性的世界,男性是氏族的英雄和主人,而女 性也不仅仅是男性的附庸和奴隶,她们身上甚至闪烁着超越男性的光芒。这在奥贡咯沃的女儿 埃金玛的身上得到了体现。 埃金玛是奥贡喀沃第二个妻子埃咯维菲唯一的女儿。她只有十岁,“可是她的智慧却超过她 的年龄。”埃金玛是埃喀维菲世界的中心,“不像其他的孩子那样把母亲叫做妈妈,而是像她父 亲和别的大人们一样喊她的名字埃咯维菲。她们俩人之间的关系不只是母女,还有点像平辈的 伙伴。”就连一向被人们叫作“一团烈焰”的奥贡喀沃内心也非常认同埃金玛,“奥贡咯沃特别喜 欢埃金玛。她很像她那当年是村里的美人的妈妈。可是这种喜爱只在很少的场合中流露出来。”埃金玛美丽、聪明、贤惠,别人称她为“美丽的水晶”,她真正理解作为英雄的父亲,她有自己 的想法,她不像“不成器的儿子”恩沃依埃那样做出“可耻的事”而令奥贡喀沃失望。因为在奥贡 喀沃所有的孩子中,包括他的儿子们,只有埃金玛最了解他的脾气。奥贡喀沃也承认埃金玛是 他的孩子中最棒的。也正是因为埃金玛身上的这种超越男性的气质,所以奥贡喀沃才不断地祈 祷“我真希望她是个男孩子……她是这么懂事。在他的孩子中,还有谁能够如此透彻地理解他的 心思呢?”而这也正好说明了埃金玛比他的儿子们要更加令奥贡喀沃满意。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反对关于女性的传统哲学思想,即女性与男性相比在理性上是低劣的。 女性不仅与男人不同,而且低于男性。但在作品中的奥贡喀沃儿女一代人中,埃金玛战胜了包 括恩沃依埃在内的所有同辈男性。从中不难发现,女性的地位在新的一代里发生的变化。埃金

浅谈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论

浅谈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论 自由主义,是西方社会最重要的政治价值观念。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发展经历了传统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两个历史时期。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最早出现在英国,确切地讲是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在这一时期,伴随着一批思想家,如霍布斯和洛克等关于天赋人权、契约论、自然法学说的提出,个人自由在历史上第一次被作为社会等价物优先于社会价值来讨论,并把对个人自由的维护作为出发点,寻求国家的起源,政治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的安排,从而形成近代完整的自由主义体系内容。第一次对自由主义做出系统哲学表述的是托马斯·霍布斯。他的学说对近代自由主义的最大贡献在于其个人主义内涵,标志着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以及中世纪神学的决裂。在他看来,国家并非先验存在的,更不是道德实体,它只不过是每个人为保证各自的权利不被侵犯而组成的人造物,同时也是人们实现各自利益的工具,个人的权利是第一位的,而国家和社会次之。 但是,只要以人类社会整体存在的方式发展,就不得不以一种更高的权威来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这就是国家主权。然而,国家是由契约产生的,缔结契约的同时人们表达了服从的意愿。这种服从并不是一时冲动产生的,是通过权衡利弊之后才做出的决定。虽然这时的霍布斯还没能够提出自由的结论,个人的自由没有保留到社会状态中去,但为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由主义的核心要素被提炼为一整套知识传统,

并通过一个强有力的政治运动表达出来,是在英国内战期间以及光荣革命之后的执政时期。其最重要的代表是约翰·洛克,洛克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他的学说奠定了自由主义理论的两大基石:其一是个人自然权利的理论,其二是政府必须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理论。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其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洛克政治理论的出发点与霍布斯相似,即从自然状态出发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自然状态是一种无政府状态。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一方面可以被理解为历史上或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状态。洛克曾举美国的印第安人作为这种状态的例证。但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状态是一种哲学家的理论构想。哲学家希望探讨政府的目的、形式等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他们便提出一个理论预设:假如没有政府人们会处于何种状态,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当代著名保守主义哲学家诺齐克在构建政治理论时,也是从讨论无政府状态下个人的权利以及个人生活的不便开始,从而进一步推导出最小政府的结论。 洛克的理论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近年来,这一说法受到一些挑战。但至少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洛克的理论是对光荣革命后确立的立宪政体的最好阐释之一。洛克的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几乎是学术界一致公认的。十八世纪,自由主义的大本营在法国,当时的法国是欧洲思想最活跃、创造力最丰富的地方。这一时期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启蒙时期,代表人物主要有:孟德斯鸠、卢梭、贡斯当和托克维尔。这些思想家所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今天自由主义讨论的核心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 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的自由问题作了历史的、经济的和社会的考察和研究,批判地继承了欧洲近代资产阶级自由思想的合理因素,肯定了西方传统文化中的“政治自由”和“理性自由”等提法,并剔除了传统自由观和近代资产阶级自由观的糟粕,科学地揭示并阐明了自由的本质、来源及其历史发展等基本问题,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由观。 1.实践自由观 所谓实践自由观,即认为人的自由源于人的劳动实践,是人依据对必然性的认识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人自身所取得的成果。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绝不是像近代自由主义人权论者所说的那样,是来自人的自然本性,而是来自人们的劳动实践创造。没有人们劳动实践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人自身,就不会有什么自由。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讲自由,这种自由就是虚构的,没有实际意义。 马克思反对亚当·斯密把自由、幸福理解为逃避和摆脱劳动,指出:“人不是自由逃避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 2.历史自由观 所谓历史自由观,即认为自由不是先天就有、自然存在的,而是历史的产物;自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人的自由是和物质生产、社会进步相联系的。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自由“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的历史就是从不自由到自由,从较少和较低级的自由到较多和较高级的自由的发展史,但同时,他们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清醒地看到了自由的社会历史性,看到了在以私有制、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社会中自由的阶级性,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此作了科学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客观世界的改造,而认识和实践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中进行的,都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那么,当然也就是一定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3.有限自由观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是相对的,是有限度的,而不是绝对的,无限度的。自由与限制是对立的统一。人的自由实际上是相对于限制和束缚而言的。没有限制就无所谓自由。正是由于无所不在的限制的存在,人才要不断追求自由,人的自由的最初含义也才由此而确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的自由总是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的。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 4.积极自由观 所谓积极自由观,即认为要获得自由就必须拥有自由的资源和能力,而只有通过积极努力,才能取得这些资源和能力。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享有抽象的权利,而且还意味着个人有能力、有资源享受这种权利。人的自由不是什么上帝、神仙赐予的,而是人类自身努力奋斗的成果。人们要摆脱自然的各种束缚和限制,在自然中获得自由,就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并按照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而人们要解决社会的各种压迫、剥削问题而在社会中获得自由,就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规律,并按照这个规律来改造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把自由的获得与社会的经济发展联系起来,阐明了社会经济发展、商品经济关系对于自由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入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在人类获取自由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阐明了只有在生产力水平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基础上,人类才能建立起自由王国,获得真正的自由。因此,自由是在积极地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获得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从自然力的盲目的控制下获得解放,另一方面是将人从社会关系的盲目控制下解放出来。

女性主义简介

女性主义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自由、理性与平等的追求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时间上是所有女性主义的流派的起点,在理论上也是其他各派的出发点或修正和改造的对象。其批判对象主要是法律上、形式上的不平等,所以批判力非常有限,改革诉求也显得过于温和。 十八世纪欧洲女性者因为新资产阶级男人反抗君权的启发而开始质疑男权的神圣性。自由主义崇尚理性,主张人之为人是因为具有推理能力,而非因徒具人之形体,所有人在接受教育以后都具备同等的理性,故应平等对待。而且强调人性不分性别,女人亦具有理性思辩能力,男女不平等是习俗以及两性差别教育造成的,为了消弭人为不平等,应给予女性同质的教育;同时由于在兴趣、才能方面个人差异远大于性别差异,女性应有充分和平等的机会作选择,以便人尽其才,为社会提供更充沛的人力资源,提高竞争力,此外,法律应不分性别,男女一视同仁。 台湾的妇女运动在七0和八0年代深受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影响,如「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人尽其才」,及反对妇女保障名额、修改法律中的性别歧视等主张都十族展现追求平等的精神。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二十世纪后期的发展趋势是扩大公领域范围,增强国家保护弱势个人(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公权力;并且有鉴于个人自我实现的机会深受经济力影响,而愈益注意经济分配的公平性,主张应由政府积极介入以减轻市场经济祸害;在法律方面则由消极的反对性别歧视的立法,进而积极以立法消除歧视或矫正已有的不平等。如公设托儿所、受害妇女庇护所、加强就业训练都是近年来自由女性主义强调的重点。八0年代以后的自由派女性主义者,终于体认到做一个齐家治国的女超人并不容易,故提出家务分工、弹性工时及减轻男性养家重担等概念。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代表人物: 十八世纪英国的玛莉?乌丝东奎芙特(Mary Wollstonecraft),最有名的著作发表于1972年的《为女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他认为女性存在的首要目标是做一个理性的人,而理性的实践则是透过妻子与母亲的身份来表达。 十九世纪美国的玛格丽特?芙乐(Margaret Fuller)不仅主张女性在法律地位和世俗生活理的权利,并更进一步的从存在哲学的观点,强调女性有追求内在自由的权利。即包括心灵的充实、智识的成长、理性与创造力的激发。芙乐认为母职是女性生活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女性必须超越特定的家庭关系而去追求自我成长。而且特别指出女性的自我成长不是为了作一个称职的妻子或母亲,而是为了自我成长与自我实现。芙乐强调女性特质,不鼓励女性和男性直接竞争较劲。虽然男女特质不一样,但女性所拥有的权利却是相同的。芙乐一方面争取女性的平等权利,同时其思想亦具有浓厚的宗教与存在哲学的意味。 十九世纪英国的约翰?史都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将女性权益的观点表现于《女性的屈服》(The Subjection of Woman)一书。Mill指出法律的不平等使得婚姻制度的婚姻关系犹如主人与奴隶的关系。Mill将政治哲学里公共领域的契约概念扩充到婚姻关系,认为婚姻契约必须经由当事人同意,在平等的条件下订定共同生活的方式。契约精神就是自主与自我决定,婚姻契约使女性不会在违反自身自由意志的情况下结婚。Mill主张女性应有一技之长与经济独立的能力,这样才不会为了长期饭票而无奈地走进婚姻。Mill也从自由竞争的观点指出,女性的能力如果真的不如男性,那么不胜任的女性就会在竞争过程中被淘汰,不需要一开始就排除女性竞争的机会,开放机会给女性会给社会带来更多优秀的人才,使社会的运作更有效率。

共和主义自由观对自由主义自由观

共和主義自由觀對 自由主義自由觀 ●普特 (André Van de Putte) 一 自由、自然權利與社會 按照自由主義學說,人是生而自由的。這種天賦自由導致了也被視為天賦的個人權利。它們不屬於政治權利,因為它們不是出自某種能構成這些權利的政治制度。它們直接依附於主體,因為主體乃是一個自我,一個人。因此,自 然權利被認為是屬於先於任何政治制度的自然狀態的權利或自由。它們屬於一個任何個人均可置身其中享有無限行動自由、不受任何政治權力干涉的領域。但是,由於此類自由在自然狀態中難以被保障,理性便提議所有個人訂立社會契約,政治社會隨之應運而生,其職責在於維護和保障此類天賦自由。 職是之故,政治社會乃是一人造物,而非一自然實體。個人先於社會並受到保存自身生命以及促進自身利益之願望和傾向的驅動。據認為,此類欲望和意願在一個人進入群體生活之前便業已存在,其內容與形式均非群體生活的產物。作為欲望奴僕的工具理性告訴我們,服從國家和法律不妨是滿足此類欲望的權宜之計。這意味?,自由主義不僅涉及自然權利,在更隱秘的方面,它也訴諸功利性原則:政治社會有利於天賦的自由和權利。 二 自由與奴役 共和主義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義的關鍵分歧)在於,它認為自由不是自然事實,也不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天賦的特性,並主張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創造的一種法律狀態。自由的首要特性不是實質上的不干涉狀況,也非不受任何外在妨礙地滿足自己願望的機會,而是一種提供保障的法律狀況,即保共和主義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義的關鍵分歧)在於,它認為自由不是自然事實,也不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天賦的特性,並主張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創造的一種法律狀態。因此,自由只能存在於一種特殊的社會中。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1999年8月號 總第五十四期

女性主义理论

女性主义相关理论 女性主义理论可以被划分为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两大类。 女性主义宏观理论包括一些对世界和历史加以阐释的宏大叙事,如: 世界体系理论。这一理论原本只是将世界区分为中心地域、半边缘地域和边缘地域,分析这些地域之间的权力关系,完全忽略了女性主义的因素。但是经过女性主义的改造,增加了一些新的理论要点,其中包括不再把女性仅仅作为男性家长家庭的一个成员;不再认为家庭成员的利益总是一致的;分析女性独立的经济贡献,女性在全球经济中作为非正式劳动力、家庭工人、食品生产者的角色。 马克思主义的妇女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科学分析和概括。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主要内容包括:(1)妇女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2)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妇女压迫是阶级压迫的特殊形式,妇女解放必须伴随全体被压迫阶级的解放而实现。(3)人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归根结底是由其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的,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4)妇女解放长期的历史过程,不仅受生产关系制约,也受生产力水平制约;不仅受物质生产水平的影响,也受精神文明程度的影响。(5)妇女在推动人类文明、社会发展中有伟大作用;在人类自身生产中,妇女更具有特殊的价值,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因此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女性主义的微观理论,主要有: 女性主义社会性别理论:社会性别(Gender)这一概念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女权运动中,是指社会对两性及两性关系的期待、要求和评价。社会性别常常在社会制度(如文化、资源方面、经济体制等)以及个人社会化的过程中得以传递、巩固。社会性别理论是女权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是西方女性主义学者对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重要贡献,它标志着西方女性主义学者的理论自觉。社会性别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传入中国。 社会性别理论的主要内容:(1)社会文化因素是性别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性别可以分为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社会性别理论指出,社会性别是相对于生理性别而言的一个范畴。生理性别是由人的生物特征所决定的,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

评述西方自由主义

评述西方自由主义思想 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广义的自由主义追求保护个人思想自由的社会、以法律限制政府对权力的运用、保障自由贸易的观念、支持私人企业的市场经济、透明的政治体制以保障少数人的权利。 一、西方自由主义的起源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最早可以追溯至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对国教权威的对抗。人文主义的主要思想是主张个性解放,重视人的作用,反对中世纪的摧残人的禁欲主义和宗教观;提倡科学文化,反对蒙昧主义,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肯定人权,反对神权,摒弃作为神学和经院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所以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就开始以各种艺术形式来表现自由和追求自由。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最早出现在英国,确切的讲是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 二、西方自由主义的类别 自由主义的分类有多种多样,有的把自由主义分为积极自由主义和消极自由主义,有的把自由主义分为大陆自由主义和英美自由主义,有的把自由主义分为经济自由主义,政治自由主义,伦理自由主义和哲理自由主义。虽然对自由主义的分类很多,而

且也有助于从不同角度来研究自由主义的思想,但目前我们国内对西方自由主义的分类主要倾向于分为西方经济自由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是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发展的,政治自由主义表现在积极的政治行动上,“如起草宪法和权利法案,建立代议制政府,推广制衡制度,编制法典等,最高主权被认为属于人民全体,政治制度则必须顺应人们的意志”,其中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马歇尔,还有哈耶克。政治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和思想流派,代表人物主要有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等。 三、西方自由主义的内涵 自由主义所说的自由首先是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自由,这包括个人在生活、言论、结社、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上的选择权,自由的制度表现为开放的选择余地,而不自由的制度则尽量限制公民个人的选择度。自由也是哲学和审美层次上的,只是其诠释决不限于黑格尔式的思辨,把自由仅归结为对必然的了解和把握。因为自由主义者所强调的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仍然与其本义相关,从经验主义的意义上说,即使个人完全掌握了事物的全部必然性(事实上不可能),他仍然拥有选择权,必然性其实不是一条单行线,而是多条叉路口。头脑清醒而又乐观的人不会选择从悬崖上跳下去寻死,但他上山的道路却有多种选择,并不总是只有一条出路。而在审美上的自由权则显得更为广泛,“情人眼里出西施”便说明了审美的主观性,尽管人们的审美存在统计的共同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极其对当代大学生自由观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及对当代大学生自由观的现实意义 摘要:自由是人类更古不变的话题马克思的自由观作为其价值观的核心,强调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全面自由的发展。本文在分析了马克思的自由观与西方自由观的本质区别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自由观的真正内涵,由此针对当代大学生自由观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培养建议。 关键词:马克思自由观当代大学生建议 实现自由是全人类共同的梦想,更是凝结了中国人民的美好理想和价值愿望。自由,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也是一个重要的命题,它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民族的希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他们的自由观不仅事关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更关乎国家的昌盛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探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视野下的大学生自由观培养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西方自由观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区别 自由的观念在西方流传已久。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认识自我”到伊壁鸠鲁提出的”原子偏斜说”、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一直到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康德的“道德律”、萨特的“自由选择”,其中都或多或少地表达了自由的观点。纵观整个古希腊(罗马)哲学,关于自由的论述是比较粗糙的。到了中世纪,强大的经院哲学统治了一切,自由的观念则几乎完全被压抑了。 从文艺复兴以来,自由观作为向当时黑暗的禁锢人性的基督教进行反抗的最强大的武器,起到了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伴随着这一切,西方的自由观在康德那里也达到了一个顶峰。康德的自由理论基于一条先天的道德律,即:无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1]这条道德律的实质在于,它表示了意志的“自律”即“自由”。在康德看来,意志的自由决不意味着意志不从属于任何规律,只是意味着它从属于自己订立的规律,“敬重”自己订立的规律;人可以摆脱自然规律的支配而完全按照理性为自己订立的法则即所谓道德律行动,因而,自由是可能的;道德世界是一个与“必然王国”无关、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自由王国”。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康德所说的意志的自由是基于理性的,强调的是只重动机不重结果的对道德律的“敬重”即自律。而这种“唯动机论”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变得越来越无法适应资产阶级开拓市场、掠夺资源的需要。因为,这时的资本主义需要的是结果(效益)而不是动机。为了在哲学上给这种利益经济以强大的理念支撑萨特的“自由选择”理论应运而生。萨特认为:“人不仅是理性的自由,而且也是感性的自由,人是绝对的自由。“如果说在康德那里个人心里还有理性的自律的话,那么到了萨特那里,这点理性的自律也没有了。因为,萨特认为人是被“抛入”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生来就是那选择的自由,就不得不自由。在萨特眼里,集体、国家、社会的概念是不真实的,唯一真实存在的只是人,单个的个人。 以上我们分析了西方的自由观及其代表人物,下面我们来分析马克思的自由观。“马克思关心的是人,而且他的目标就是要让人从物质利益的支配下解放出来,让人从他自己的安排和行为所造成的束缚自身的牢笼中解放出来。如果人们不理解马克思这一关注点,那就永远无法理解马克思的理论”[2]。弗洛姆的这番话表明,马克思并不是只重物而忽视人的作用的,而这恰恰是许多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的重要原因。 青年马克思的思想标志是《手稿》。在书中,他提出了“类”(群体)的本质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的思想,而类的自由的最高范畴是人类的解放。这部手稿的基本概念是“异化”与“自由”。异化的核心是劳动的异化;自由的主体则是类,自由被认为是类的本质,人类的解放就是类的本质的复归。1845年,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标志,马克思的思想进入成熟期。在批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