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培训考试重点内容及题型

考试重点内容及题型

简答题:

一、四个底线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孟建柱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坚守四条底线:1.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2.要忠于事实真相,要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能歪曲事实、伪造证据;3.要严守执业纪律,不能闹庭罢庭,妨碍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4.要谨言慎行,对案件不能信口开河,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搞“舆论审判”。

二、会见的六条不准

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

1.不得故意干扰监管场所管理秩序和办案机关正常办案工作。

2.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无关人员参加会见;

3.不得在侦查期间向犯罪嫌疑人泄露同案人员是否到案、案件基本证据收集情况以及核实证据;

4.不得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作出虚假供述;

5.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函、钱物以及其他监管羁押机关所禁止的物品;

6.严禁将电脑、通讯工具、音像传输和存储等电子设备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播放存储在电子设备里的照片、音频、视频和文字材料,或利用电子设备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拍照和对外传输视听资料。

三、执业律师宣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论述题:

张思之律师说:“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案例题:考察十个违规行为

穿插着考违规行为,涉及到律师行为以及诚信等的要点需要注意。

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要点: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形成五个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每年的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明确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3、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律师队伍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

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4、要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5、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6、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迈上新台阶: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

建设新江苏: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

7、会见规定:《会议纪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或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对按法律规定须经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需要同时出具许可决定书。

出庭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法官和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法院应当开通律师参与诉讼免予安全检查的“绿色通道”。律师到法院参加庭审,凭律师执业证和出庭通知书,即可进入审判场所。

8、全国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央政法委书孟建柱指出:当前,我国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是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也是一个律师大有作为的时代,他希望广大律师敬畏法律,忠于事实,诚实守信,执业为民,做当事人合

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者、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者,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汗水,努力服务人民、报效祖国。

9、《律师法》:律师职业的政治定性: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律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0、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内容: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11、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执业律师每年接受不低于12课时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12、诚信制度建设:一是要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切实做到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档案,防止律师失信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避免因发生利益冲突而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三是要完善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建立办案质量调查卡,实行“一案一卡”,全方位监管律师服务质量和诚信状况,确保律师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取信社会;四是要完善风险告知制度,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降低律师职业风险;五是要完善律师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建立律师职业信息披露制度和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诚信形象;六是要建立律师退出机制,对因经常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并经查实而屡教不改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以纯洁队伍。

13、律师法:(注:ppt上未标注红色,但试卷上会考察,仍需注意记忆)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1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注:ppt上未标注红色,但试卷上会考察,仍需注意记忆)

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律师应当建立律师业务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与当事人或委托人签订以回收款项或标的物为前提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货币或实物作为律师费用的协议。

15、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仲裁庭审理,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注重律师职业形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执业律师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16、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需要变更委托事项、权限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和授权。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7、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三种情形:(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办案杂费的管理:当事人承担,据实结算。

18、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刑事

(2)行政违法处分(治安处罚、税收)

(3)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4)行业处分: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

19、实习纪律:实际三项:不能以律师名义执业、宣传、联系;遵守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遵守实习律师管理规定。

实习人员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书面审查、面试考核、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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