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11月30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D8W16T 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MA2CD8W16

法定代表人:梅敬松成立日期:2018-07-20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318室

营业期限:2018-07-20 至 2048-07-19

营业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收费、维护、管理,汽车清障施救,物资租赁(除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与润滑脂、卷烟、食品、书刊的零售,餐饮服务,汽车清洗,汽车快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5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招标最多的月份为,该月份共有个招标项目。

2019年09月13

仅展示最近10条招标项目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

1杭州2019-11-05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

2杭州2019-11-01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第三方监测第JXJC-01标段

3杭州2019-10-31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第三方监测第JXJC-01标段

4杭州2019-10-22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施工

5杭州2019-10-22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6杭州2019-10-21杭州至绍兴段跨曹娥江大桥先行栈桥工程施工

7杭州2019-10-21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

8杭州2019-10-21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9杭州2019-10-21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

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跨曹娥江大桥先行

10宁波2019-10-16栈桥工程施工

2.3 企业招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25

仅展示最近10条招标项目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

1杭州2019-11-05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

2杭州2019-11-01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第三方监测第JXJC-01标段

3杭州2019-10-31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第三方监测第JXJC-01标段

4杭州2019-10-22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施工

5杭州2019-10-22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6杭州2019-10-21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7杭州2019-10-21杭州至绍兴段跨曹娥江大桥先行栈桥工程施工

8杭州2019-10-21杭州至绍兴段工程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点加固工程

9杭州2019-10-21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与地铁1号线交叉节

点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10宁波2019-10-16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跨曹娥江大桥先行栈桥工程施工

2.4 投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杭州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2.5 中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介绍

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介绍 一.规划总论1.规划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我省交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差距逐步缩小。2002年我省交通实现了“四小时公路交通圈”,交通紧张状况已经得到缓解,正在逐步走向基本适应。 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公路、水路交通的“缓解”和“基本适应”是在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总体水平相对不高的情况下实现的。 从总体上看,我省交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交通基础设施还不能全面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根据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我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在2000年基础上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无论从总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必须有大幅度的提高。为适应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交通要先行,交通必须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我省提前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决策。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动力,交通必须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外向型经济趋势增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仍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正在成为全球加工制造业的中心,而我省所处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又是我国国际资本集聚的主要区域之一。这种趋势将对我省交通事业发展产生巨大的动力。 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破壁互融打造“金三角”是党中央作出的英明决策。主动接轨,真诚合作,共同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实施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中迈出的意义深远的一步。大交通服务于大流通,构筑长江三角洲地区大交通网络是我省全面接轨长三角的基础和前提。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基础,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目前我省工业化、城市化正在健康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需要以现代化的交通网络为依托。交通建设规划应与城市和城镇发展规划相协调,与我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打造绿色浙江的目标,要求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绿色交通长廊是全面建设“绿色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促进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2.规划指导思想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交通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紧密结合;坚持与接轨上海,推进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战略紧密结合;坚持与加快城市化进程紧密结合;坚持与建设生态省、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坚持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整体推进、适度超前,与时俱进,努力实现浙江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 3.规划基本原则编制《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满足经济发展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录入:宜兴市招投标网 2010-1-14 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0年1月11日)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有效遏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放心工程、安全工程,根据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完善平台功能 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形成“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的招投标管理新格局,提高招投标监管效果。1.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成立“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管办),作为全市统一的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 2.明确市招管办的职能。市招管办的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负责对市招投标中心执行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流程执行、招投标活动和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诉、信访举报的受理;负责对构成不良行为、疑似不良行为有关材料的审核确定等。 3.完善平台功能。要加快招投标平台软硬件建设,改善运行条件,为电子招标奠定物质基础,进一步增强平台的服务功能、操作功能,提高平台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中介机构预选库 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有效监督管理中介服务活动,切实解决“中介不中”的问题。1.通过公开招标建立预选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具体要建立二个中介机构预选库,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工程监理机构预选库。 2.规范使用预选库。在预选库中的中介机构才能有资格参与为政府工程进行咨询、管理等各类服务。对于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原则上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入库单位中确定。对于一般工程从入库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统一在市招投标中心设立抽取点。市招投标中心要加快建立预选库电子化管理服务平台,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列入省公路、水运新( 改) 建计划,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都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招标。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交通厅、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一) 权限划分: 1.高速公路( 含连接线) 、国省道新( 改) 建项目、”四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2.沿海万吨级码头、省级骨干航道、”四自”航道和总投资在5000万元 及以上的新( 改) 建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省 交通厅负责或由省交通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市交通局( 委) 负责, 其它水运项目 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市交通局( 委) 负责。 ( 二) 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定、完 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 2.审查、核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 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 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提高 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防止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或其它越权行为; 4.依法指导、监督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并受理、办理、处理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总结交流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 三) 核备程序: 1.省交通厅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市交通局( 委) 审核后, 报省交通厅核准 或备案。 2.市交通局( 委) 管理的工程项目, 由各市交通局( 委) 核准或备案。 第六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 负责对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招标,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项目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 二)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已经审批; ( 三) 已正式列入国家或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计划, 建设资金已落实; ( 四) 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已经核备。

浙江省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

浙江省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 Naming and Numbering Rules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xpressway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二○○九年七月

前言 交通运输部于2005年制定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之后对于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了我国8.5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的路线走向、命名、编号、高速公路的出口编号及里程桩号传递的规则,同时对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给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 依据浙江省省政府正式批准的《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2010),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达到5000公里以上,其中国家高速公路2714公里。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已开展的相关研究,以用户的最终需求和便于行业管理为导向,制定《浙江省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

目次 1范围 (1) 2 命名规则 (2) 2.1 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规则 (2) 2.2 省级高速公路网命名规则 (2) 3 编号规则 (3) 3.1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规则 (3) 3.2 省级高速公路网编号规则 (3) 4 出口编号规则 (5) 4.1 国家高速公路网出口编号规则 (5) 4.2 省级高速公路网出口编号规则 (5) 5 里程桩号传递规则 (6) 5.1 国家高速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规则 (6) 5.2 省级高速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规则 (6)

1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规则、编号规则、里程桩号传递规则和全称、简称与编号。 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

2.1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规则 2.1.1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及联络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其中放射线起点均为北京,其余路线起讫点顺序都为从东向西,从北向南。 2.1.2地区环线名称以地区名称命名。 2.1.3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 2.2省级高速公路网命名规则 2.2.1《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2010)中已有的高速公路采用《规划》中的高速公路名称。 2.2.2新增高速公路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 2.2.3高速公路标志牌设置中保留省级高速公路网名称。

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车型? 1、一类车 载重2吨及以下(货车)20座及20座以下(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2、二类车 载重2吨-5吨(含)(货车)20座以上40座(含)以下(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3、三类车 载重5-10吨(含)(货车)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车)(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4、四类车 载重10-15吨(含)(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5、五类车 载重15吨以上(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高速公路、长江大桥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正常装载部分 1、基本费率元/吨公里。正常装载部分≤5吨基本费率1。 2、5吨<正常装载部分≤15吨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元/吨·公里计费。

3、15吨<正常装载部分≤30吨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元/吨公里计费。 4、正常装载部分>30吨元/吨公里。 超限装载部分 1、基本费率2元/吨公里 2、超限率≤10%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费率计算方法同正常装载部分) 3、10%<超限率≤30%超限10%以上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其正常装载计费? 4、30%<超限率≤50%超限10%以内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超限10%至30%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元/吨公里×2计 5、50%<超限率≤100%超限10%以内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超限10%至30%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元/吨·公里×3计 6、超限率>100%超限10%以内按其正常装载部分以基本费率2为标准计算的的费率计费,超限10%至30%部分按元/吨公里×计,其余部分按元/吨·公里×4计。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细则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1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专家分区】综合性评标专家按照专家所在区域划分为省本级和十一个设区市共十二个片区。 各片区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片区内专家的初步审查、培训考核、不良行为初步认定等工作。 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招投标活动中的案件调查。 第四条【证书发放】通过培训考核的专家由各片区代为发放评标专家证书,并纳入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 评标专家证书制式全省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制。 第五条【专家培训注册】专家培训2年一次,培训合格的予以证书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未进行证书注册的专家,应及时暂停其评标专家资格。 培训大纲和考试试题全省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编写。 第六条【资深专家选拔】在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可以公开、择优选拔资深专家,组成资深评标专家分库,为复杂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争议处理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终端设置】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网络终端应由省招标投标办公室认可开通。 第八条【专家抽取】评标专家抽取,应当在开标时进行。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由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 第九条【抽取范围及标准】专家所属片区具有评标专业类别的专家少于50名的、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上的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必须不分片区在省库内随机抽取。 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合同限额: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各设区市的合同估算价限额由各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条【评标过程公示】评标过程通过视频方式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向公众直播。评标过程要全程录音和录像。 第十一条【公示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公示。 (一)评标专家征聘信息; (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公示招标项目的专家名单和定量评审结果,定量评审结果中专家姓名以随机编号显示; (三)对专家不良行为记分达到20分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十二条【暂停资格】评标专家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并且记分累积满20分的,暂停6个月评标专家资格,并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十三条【资格注销】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其评标专家资格将予以注销: (一)弄虚作假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 (二)评标专家按第十二条规定被累积处理3次的;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06-07-04信息来源:admin浏览次数:字号:[ 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其中,投资额较小的,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具体标准由各市(地)人民政府规定,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外商独资、国内私人投资等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遵循分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以及设备供应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由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招标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应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需要邀请招标的,应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同意。 因工程专业特殊、条件限制,不宜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实行议标。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七条招标单位 实施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二)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三)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八条招标工程的条件 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规定领取投资许可证,办理报建手续; (二)具备招标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图纸; (三)建设资金已按规定验证落实; (四)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并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勘察、设计、设备供应、建设监理招标的条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另行规定。 第九条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标申请书,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招标单位和招标工程的条件进行审核;

招投标管理工作总结

招投标管理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以下是收集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屈指算来,我到公司已近一年多的时间,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我自己的努力,顺利的完成了今年的工作。现在融入了公司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了解。作为投标部的职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工程信息登记备案、工程信息跟踪、封标,平时在工作中配合各个部门的工作,做好合同管理等工作。 其次,我对这一年来的工作做了一个小结。 我会以充分的热情来干好每一件工作。心态的调整使我明白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职工;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拥有积极的心态,就会拥有一生的成功。

职业生涯只是个人生涯的一种延续,重要的是如何运用到工作中,并进一步提高、升华。“活到老,学到老”。对于我这样的老职工而言,想要跟上社会的.步伐,就必须不断的学习。起初,电脑我用的不是很熟练,现在投标报名都用的上电脑,新的系统也是今年开始实施的,投标慢慢的由纸质版的投标文件转变成电子版的软件进行投标,这都是需要学习,慢慢的我也熟练掌握了技巧,能够很快速的在北京建设工程 ___上进行报名,查询工程信息,下载相关文件等工作。 我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就是工程信息登记备案和合同管理工作。是一种比较枯燥的工作,但是是很需要人的细心和责任心。封标不仅仅在工作时间,很多时候我都带着公章回家,因为合作单位有些时候是需要周末封标,甚至晚上到深夜封标,我从来没有跟领导抱怨,说过一声苦,因为这就是我的工作。其实,如果用心多思考一下,接触工作至今,我也慢慢形成自己独特的方法。当然,随着工作的深入,还有更多新的内容等待我去学习,去思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总之,我将以公司的经营理念为坐标,将自己所学知识和公司的具体环境相互融合,利用自己精力充**、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技术,为公司的发展尽我绵薄之力。以上为本人半年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为依法成立的中介组织,不得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超越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 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和部门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市场准入限制,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3名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 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到当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二)在本地区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专职人员名单,专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人事存档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 (三)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发生分立或者合并,应当按规定重新核定资格等级。 第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有3名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相关人员在近3年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 知 浙政办发〔2011〕5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养护行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监督管理,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工作,省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的具体监管工作。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养护监管工作。 公安、物价、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四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开展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严格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开展养护质量评价,按需养护,加强对高速公路周期养护和预防性养护,做好软土地基沉降处理、桥头跳车处理以及结构物病害的早期处理,保障高速公路以及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服务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沿线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

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第五条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当保持在85以上,其中每公里高速公路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QI)和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应当保持在90以上。 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路况日常巡查制度以及桥隧结构物、高边坡、高路堤、高挡墙等危险路段及相关交通设施定期检查和检测制度,建立健全路况检查检测档案。 第七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落实具有养护资质的单位进行日常养护。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养护,建立小修保养目标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保障小修保养资金,强化小修保养责任。 第八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高速公路大中修及专项工程中长期规划,保证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的资金投入和周期性大中修的实施,保障高速公路中长期路况质量稳定。 第九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高速公路中长期养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下一年度养护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应于上年11月底前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养护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如有调整,应当于调整之日起2周内报省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养护规划和计划合理安排养护资金并组织实施。养护资金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通车2年以内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年养护资金应不少于养护当量里程×6万元/公里;通车2年以上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年养护资金应不少于养护当量里程×10万元/公里。 新开通和路况质量总体为优的高速公路,应安排一定的专项工程计划经费;路况质量总体为良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经费应当不低于养护当量里程×30万元/公里;路况质量总体为较差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经费应当不低于养护当量里程×60万元/公里。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养护作业安全规程》执行,保障养护作业安全和道路畅通。 第十二条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养护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及其验收等养护工作的监督。每年应组织2次以上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查,开展1次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平整度与路面损坏状况的全面检测,及时开展重点路段路况监测、检测。 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发现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的,应责令限期到位;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达不到规定技术标准的,应责令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2020年7月浙江自考高速公路试题及答案解析

1 浙江省201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速公路试题 课程代码:06080 考生序号本试卷分A 、B 卷,使用1990年版本教材的考生请做A 卷,使用2018年版本教材的考生请做B 卷;若A 、B 两卷都做的,以B 卷记分。 A 卷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27分) 1.采用技术经济比较法进行立交方案比选时,属于使用指标的是( )。 A.路基土石方体积 B.立交范围内的建筑造价 C.汽车在相交邻近道路上两固定点间以设计车速计算的左转交通运行时间 D.立交一年的养护费用 2.为满足路面排水的需要,希望最小纵坡为( )。 A.0.1~0.2% B.0.3~0.5% C.0.03~0.05% D.0.01~0.02% 3.可行性研究根据工作深度和要求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 )个阶段。 A.五 B.四 C.三 D.二 4.设平曲线半径为R (单位为m ),路面的横向摩阻力系数为f ,超高为i ,车速为V (单位为km/h ),则正确的关系式为( )。 A.R=)f 127(i V 2+ B.R= )f 127(i V + C.R=) f (i 127V 2 + D.R= ) f (i 127V + 5.最早修建高速公路的国家是( )。 A.意大利 B.日本 C.德国 D.法国 6.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一般可为( )。 A.36~39m B.26~29m

2 C.46~49m D.16~19m 7.关于栏式防护栅,不正确的是( )。 A.不利于视线诱导 B.易于修复 C.车辆冲撞变形较大 D.具有一定的刚性和韧性 8.高速公路等级分为( )。 A.三级 B.四级 C.五级 D.六级 9.避免在凸型竖曲线顶部插入小半径平曲线,是因为( )。 A.纵横向排水不良 B.易使驾驶员对纵坡的判断失误 C.易使驾驶员产生反向转弯的错觉 D.失去诱导视线的作用 10.在匝道设计中,一般单车道宽度为( )。 A.4.0~4.5m B.3.0~3.5m C.2.0~2.5m D.5.0~5.5m 11.合成坡度不宜过小,是因为( )。 A.排水不良 B.线形失去诱导实现的作用 C.会使低速度车辆驾驶失误 D.易使驾驶员对纵坡的判断失误 12.关于上凸型中央分隔带,正确的是( )。 A.一般多用于宽中央分隔带的市区及乡区路段 B.对排水有利 C.增加有效的侧向余宽 D.有效的防止车辆横穿 13.设R 和L 分别为竖曲线半径和长度,ω为相邻纵坡代数差的绝对值,则正确的关系式是( )。 A.L=R+ω B.L=R-ω C.L=R ω D.L=R/ω 14.在直线和半径为R 的圆曲线间插入的回旋线参数和长度分别为A 和L ,若9 R ≤L ≤R ,则( )。 A. 9R ≤A ≤R B.R ≤A ≤9R C. 3 R ≤A ≤R D.R ≤A ≤3R 15.工程可行性研究是可行性研究的( )阶段。 A.最初 B.最后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趋规范,但目前工程项目承发包中虚假招标、串标、陪标、操纵招标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根治。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层出迭起,有能力承揽高精工程的企业却寥寥无几,而在建筑市场上技术含量较低的一般工程数量又极其有限。因此施工企业为争夺有限市场,不惜采取违规的手法,就出现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同时,“围标、串标”的高获利性与低风险性是“围标、串标”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现就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

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建议措施:1、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加大在建项目现场检查与监督。3、严惩重罚,杀一儆百。 (二)投标人围标串标,排斥他人。围标串标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招标人在开标前用各种方式与投标人串通,主要包括泄漏标底、透露其它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私下商定、预先内定中标人范围等。二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围标串标。由于部分企业从事建筑行业时间很长,长期工作中与行业其他企业逐步形成利益联盟,一旦有项目招标,这个利益共同体就相互串通,事先商定中标单位,待招标时其他几家参与企业走过场,让预定单位中标。三是租借资质,一人多投。一家企业租借了数家企业的资质后,在投标阶段很容易形成围标之势,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建议措施:1、提高门槛,设置报名条件。要求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等公司正式人员亲自报名、亲自开标。

浙江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浙江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11月30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创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8765575P 工商注册号:330100400038401组织机构代码:568765575 法定代表人:梁坚成立日期:2011-03-01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 营业期限:2011-03-01 至 2031-02-28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软件系统、嵌入式软件、物联网、汽车电子、网络设备、信息系统软件、硬件及平台;生产、加工、销售:传感器及其配套设备;服务:停车场管理、停车场智能设备安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城市停车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8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