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有机磷中毒
有机磷农药中毒

实验室检查
一、全血胆碱酯酶活性 特异性诊断指标:正常人血ChE活力值作 为100%。轻度中毒:70%-50%; 中度 中毒:50%-30%;重度中毒:<30%。 二、尿中有机磷农药代谢物测定 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硝基酚 敌百虫中毒→三氯乙醇
诊断及鉴别诊断
诊断:1、有接触史; 2、OPI相关中毒症状及体征:大蒜味,M 样,N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3、全血ChE活力不同程度降低; 4、血、胃内容物OPI及其代谢物检测。 鉴别诊断:菊酯类杀虫剂中毒(皮肤红色丘疹或 大疱样损害及血ChE活力正常) 甲脒类中毒(发绀、瞳孔扩大及出血 性膀胱炎。 )
有机磷农药中毒途径
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有三: 1、经口进入——误服或主动口服; 2、经皮肤及黏膜进入——多见于热天喷洒农药 时有机磷落到皮肤上,由于皮肤出汗及毛孔扩 张,加之有机磷农药多为脂溶性,故容易通过 皮肤及黏膜吸收进入体内; 3、经呼吸道进入——空气中的有机磷随呼吸进 入体内。
毒物代谢
治疗
(二)紧急复苏 OPI中毒常死于肺水肿、呼吸肌麻痹、呼 吸中枢衰竭。要紧急采取复苏措施:清 除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给 氧,必要时呼吸机机械通气。肺水肿应 用阿托品,不能应用氨茶碱和吗啡。心 脏停搏时,行体外心脏按压复苏。
治疗
(三)解毒药 1、原则:早期,足量,联合,重复用。中毒早期即联 合应用抗胆碱能药与ChE复能药才能取得更好疗效。 2、ChE复能药:氯解磷定、碘解磷定、双复磷。 肟类吡啶环中的季胺氮带正电荷,被磷酰化的胆碱酯 酶的阴离子部位吸引,肟基与磷原子有较强的亲和力, 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化合物,使其与胆碱酯 酶的酯解部位分离,恢复真性ChE活性。 副作用:眩晕,视力模糊,复视,血压升高,过量可 引起癫痫样发作和抑制碱酯酶活力。
有机磷农药中毒

“解磷”注射液
• 每支2ml 阿托品3mg 苯那辛3mg 氯解磷定400mg • 用于轻度、中度有机磷中毒患者
用量
中毒程度 长托宁mg 阿托品mg 氯磷定g 轻度中毒 1~2
im
1~2
0.5~0.75 im
中度中毒
重度中毒
2~4
4~6
2~4 iv
5~10
0.75~1.5
1.5~2.0
阿托品化
• 皮肤干燥 • 颜面潮红 • 瞳孔扩大 • 肺部干湿罗音消失或减少
• 心率90~100次/分
• 减少用量,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长托宁化
• 口干 • 皮肤干燥 • 心率不低于正常值 • 肺部干湿罗音消失或减少
阿托品中毒
• 高热
• 谵妄
• 躁动皮肤潮红 • 心动过速(心率大于130次/分)
• 尿潴留等,应立即停用。
反跳
• 临床症状明显好转 • 数天至一周后,突然恶化
有机磷农药 磷酰化胆碱酯酶
乙酰胆碱酯酶
中毒酶转归
• 自动活化 • 老化
• 重活化
自动活化
• 中毒酶磷酰基自动脱落成为自由酶
• 速度极慢,数小时或数十小时
• 有的中毒酶基本观察不到此反应
老化
• 中毒酶结构变化即脱烷基反应
• 不能再发生自动活化或重活化
• 不能再恢复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
重活化
•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症状、体征
• 甚至发生肺水肿或突然死亡
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
(delayed polyneuropathy)
• 多在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发生 • 出现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变表现
• 主要累及肢体末端,下肢瘫痪、四肢肌肉萎
有机磷中毒实验报告doc

有机磷中毒实验报告篇一:有机磷酸酯类农药中毒及解救实验报告有机磷酸酯类农药中毒及解救摘要实验目的:观察有机磷酸酯类农药的毒性作用及其中毒症状;观察阿托品和碘解磷定(PAM)的解毒作用。
实验原理:机体在正常情况下,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ACh)可迅速被胆碱酯酶(AChE)水解,从而避免了ACh 在体内的堆积。
当有机磷酸酯类进入机体后,可与AChE不可逆性的结合,生成难以水解的磷酰化胆碱酯酶,使AChE 失去水解ACh的能力,造成ACh在体内的大量堆积,从而引起一系列的中毒症状。
(1)M样中毒症状:(2)N样中毒症状:(3)CNS中毒症状。
阿托品:M受体阻断剂,通过阻断M 受体,缓解M样中毒症状,对N样中毒症状肌肉震颤没有作用。
碘解磷定:胆碱酯酶复活药,主要与磷酰化胆碱酯酶结合生成复合物,后者裂解为磷酰化碘解磷定和胆碱酯酶,恢复胆碱酯酶的活性,水解堆积的ACh;另外它还可与游离的有机磷酸酯类结合,生成磷酰化碘解磷定,最终经尿排出体外。
因此它可使各项中毒症状得到缓解,特别对于缓解肌肉震颤效果好。
实验方法:每组抓取家兔一只,称重(kg),观察其活动情况、呼吸、唾液、瞳孔、肠鸣音、大小便及有无肌肉震颤。
实验结果:阿托品和碘解磷定(PAM)的解毒作用明显。
关键词:有机磷中毒;阿托品;碘解磷定1 前言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被广泛使用,促进了粮食生,但也造成了食物和环境中普遍存在有机磷农药残留问题。
有机磷农药中毒临床表现和诊断要点临床表现:(1)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出汗、腹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胆碱酯酶活力50%~70%。
(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有轻度意识障碍,瞳孔缩小,语言含糊不清,步态蹒跚、胸闷、呼吸困难、流涎、肌肉震颤、两肺有湿I罗音,胆碱酯酶活力30%一50%。
判断要点为轻度意识障碍,瞳孔缩小、肌颤,两肺有I罗音。
(3)重度中毒:表现为昏迷、瞳孔极度缩小、呈针尖样、光反射消失、抽搐、大小便失禁、呼吸困难、发绀、肺水肿。
有机磷中毒

“反跳”问题
经救治,症状缓解,停用抗胆碱能药物后, 又出现原有中毒症状,称为有机磷中毒反 跳
为什么在使用M受体阻断剂时,又给 予碘解磷定治疗
解磷定对骨骼肌的作用最为明显,碘解磷定可迅 速制止中毒所致的肌束颤动;有机磷酸酯类杀虫 剂(如敌敌畏、1609、1059等)进入机体后,与 体内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酰化酶而使之失去水 解乙酰胆碱的作用,因而体内发生乙酰胆碱的蓄 积,出现一系列中毒症状。碘解磷定等解毒药在 体内能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酰基结合,而将 其中胆碱酯酶游离,恢复其水解乙酰胆碱的活性, 故又称胆碱酯酶复活剂。碘解磷定等尚能与血中 有机磷酸酯类直接结合,成为无毒物质由尿排出。
有机磷中毒
11级医疗6班 4112寝室
案例1
患者,男,45岁,农民,既往健康,3小时 前在田次/分,脉搏 110次/分,血压90/60mmHg,昏迷,角膜 反射消失,双瞳孔针尖大小,呼气有蒜味, 多汗,流涎双肺可闻及湿啰音,肌肉间断 颤动。
一、制止毒物继续吸收:将病员移离中毒现 场,静卧、保暖;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肥皂 水或3%碳酸氢钠液清洗污染的皮肤;口服 中毒者用2%~5%碳酸氢钠溶液、稀肥皂水 或清水彻底洗胃(敌百虫中毒勿用碳酸氢钠 液洗胃)。
二、应用特效解毒剂 :阿托品是节后抗胆碱 药,能解除毒蕈碱样症状。应早期、足量、 反复给予、且须静脉 注射,并达阿托品化 。 胆碱酯酶复活剂— 解磷定、氯磷定、双解磷 可使有机磷与胆碱酯酶分离,从而使被抑制 的胆碱酯酶复活,分解乙酰胆碱,缓解症 状。
2、如何正确使用阿托品
包括:(1)应用途经与阿托品用量的关系。(2) 阿托品化问题。(3)防治。“反跳”的问题。
阿托品化的指标为:瞳孔较前散大;口 干,皮肤 干燥;颜面潮红;肺部罗音减少或消失;心率加 快等 。判定这些情况时应考虑下述特殊情况:如 眼部受染,注射足量阿托品后,瞳孔可仍然小; 而晚期严重中毒病人,由于缺氧瞳孔反而散大; 并发肺炎时,肺部罗音可不消失;晚期昏迷病人 颜面可不出现潮红;有时中毒后心率很快,应用 足量阿托品后,心率反而减慢。
有机磷农药中毒

中间综合征
中间综合征: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和迟发性 脑病发生前,约急性中毒后24-96小时 突然发生死亡。 机 制: 与ChE受到长期抑制,影响神经 肌肉接头处突触后的功能有关。 表 现: 死亡前可先有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 及颅N受累 — 睑下垂、眼外展障碍和 面瘫 治 疗: 恢复呼吸功能
中间综合征
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机制
某些有机磷尚可与脑和脊髓中的特异蛋白 质“神经毒酯酶”(NTE)结合,使NTE老化, 即有机磷抑制轴索内NTE,使轴索内轴浆 运输中的能量代谢发生障碍,轴索发生退 行性变性,继发脱髓鞘病变,引起迟发性 神经毒作用。 此外,有些有机磷可能干扰神经轴索内的 钙离子/钙调蛋白激酶Ⅱ,导致轴突变性 和迟发性神经毒作用发生。
如氯磷定首剂15~30mg/kg可在5分钟内达 到血浆浓度>4mg/L,并维持6小时。首剂后 2~4小时以500mg/h维持之,直至症状消失, 血ChE活力稳定在正常值50%~60%以上。
国内现有肟类复能剂是氯解磷定(PAM-CL)、 碘解磷定(PAM-I)和双复磷(DMO4)。PAMCL可以肌注或静脉应用,不与血浆蛋白结合, 肝脏代谢快,4小时内由肾排出83%,在体内 无蓄积作用,是首选药物。近年来动物实验 研究发现肟类复能剂尚存在ChE重活化作用 以外的解毒效应,能迅速充分地恢复已衰竭 的呼吸中枢神经传导和吸肌神经肌肉传递功 能。
②烟碱样效应
是乙酰胆碱作用于横纹肌和交感神经节所致, 肌张力增强,肌纤震颤、肌束颤动,心率加 速,心律不齐。甚至全身抽搐,可因呼吸肌 麻痹而死亡。 1.运动N(+)—— 肌束颤动,动作不协调 →抽搐、 呼吸麻痹 2. 交感副交感综合作用——心率↑/↓, BP↑/↓→休克
有机磷农药中毒

无力症候群。 • 突发呼吸困难、紫绀、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咽 反射消失、眼球活动受限、抬头困难、腱反射消 失或减弱,严重者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第一节
有机磷农药中毒
(6)有机磷迟发性神经病 • 有机磷农药急性中毒一般无后遗症。个别患者在 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可发生迟发性神经病, 主要累及肢体末端,且可发生下肢瘫痪、四肢肌 肉萎缩等神经系统症状。
第一节
五、急诊处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
清除毒物,防止继续吸收
皮肤、头发、指甲污染:肥皂水或5%NaHCO3溶液(敌百虫除外)、清水、温清水 (忌用热水)清洗 口服中毒者:温水或2%NaHCO3溶液(敌百虫忌用)彻底灌胃 眼部污染:清水或2%NaHCO3溶液冲洗,洗后滴入1%阿托品
第一节
解毒剂的应用
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
经口进入——误服或主动口服(见于轻生者); 经皮肤及黏膜进入——多见于热天喷洒农药时有机磷落到皮
肤上,由于皮肤出汗及毛孔扩张,加之有机磷农药多为脂
溶性,故容易通过皮肤及黏膜吸收进入体内; 经呼吸道进入——空气中的有机磷随呼吸进入体内。
第一节
有机磷农药中毒
一、中毒机制: 主要毒作用机理:抑制胆碱酯酶活性 有机磷农药与胆碱酯酶以共价键结合,形成磷酰 化胆碱酯酶。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使 乙酰胆碱在神经系统聚集,产生相应的神经系统 的功能紊乱。
有机磷农药中毒
乙酰胆碱拮抗剂(阿托品)-早期、足量、反 复给药 复能剂-氯磷定(首选)、解磷定 复合制剂:现场急救
第一节
有机磷农药中毒
• 其他 血液净化、对症支持治疗、抗生 素、恢复期的治疗
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调配农药时
要穿戴防护衣物
2-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新观念
•“一句话” 以胆硷酯酶为核心,不以阿托品化为依据 •“二条线” 复能剂与抗胆硷能药物的应用 •“二个点” 复能剂治疗终点是全血CHE活性达50~60% 抗胆硷能药物治疗终点是阿托品化 •“二个维持量” 酶老化及中间综合症时阿托品的维持量
健康教育
普及预防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有关知识 出院时告知患者休息2-3周,按时服药, 勿单独外出,以防发生迟发性神经损害 因自杀致中毒者,要教会患者应对应激 源的方法,争取社会的支持
理化特性
有机磷杀虫药大都呈油状或结晶状 色泽由淡黄至棕色,稍有挥发性,且有 蒜味, 一般难溶于水不易溶于多种有 机溶剂,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失效
敌百虫 例外
毒物种类
剧毒类:如甲拌磷,内吸磷,对硫磷
高毒类:甲胺磷,氧乐果,敌敌畏
中度毒类:乐果,敌百虫,乙酰甲胺磷
低毒类:马拉硫磷
中毒原因及途径
重新吸收或过早停用解毒药所致
中毒后特殊表现
迟发性神经病:部分患者中毒症状消失 后2-3周,出现主要累及肢 体远端的周围感觉和运动 障碍,下肢重于上肢 与有机磷抑制神经病靶酯酶有关,与 ChE抑制无关
中毒后特殊表现
中间综合症:发生在急性中毒后24-96h 主要表现为肢体近端肌,颈 屈肌,颅神经运动支支配的 肌肉和呼吸肌瘫痪 发病与ChE长时间抑制有关(有机磷农 药排出延迟、或解毒药用量不足)
• 有机磷中毒最常见的死因是 A.休克 B.肾衰竭 C.呼吸衰竭 D.脑水肿 E.心力衰竭
•
女,35岁,因误服甲胺磷20ml,昏迷2h入院,立 即给予彻底洗胃,同时用阿托品静脉注射,解磷定 静脉滴注,治疗10h后神志清醒。 当天晚上起停用阿托品和解磷定,当晚突发气 引起当天晚上病情变化后,进一步的抢救 引起当天晚上病情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促,心悸,出汗,流涎,双肺底有散在湿性啰音,心 措施最重要的是 A.甲胺磷在肝脏解毒后毒性增强 率70次/分律齐,无杂音当天晚上出现的病情应 A.西地兰静脉注射 B.停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过早 首先考虑是 B.度冷丁肌肉注射 C.服毒量过大 A.急性左心衰 C.给氧B.ARDS D.输液量过多过快 E.抢救治疗不及时 D.氨茶碱注射 C.支气管哮喘 E.继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D.低血糖症 E.甲胺磷中毒反跳
有机磷农药中毒(内科学)

胆碱酯酶代谢失活与复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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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磷定对磷酰化胆碱酯酶的重活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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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胆碱能神经的分布
全部副交感神经节后纤维(毒蕈碱) 极少数交感神经节后纤维 全部副交感神经和
交感神经节前纤维(N) 运动神经(烟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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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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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OPIND发生机制
(1)由于有机磷杀虫药抑制神经靶酯 酶(NTE)并使其老化所致。
(2)有人认为神经细胞轴索能量代谢 障碍是发生此毒性作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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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起OPIND农药种类
❖ 以甲胺磷、马拉硫磷、对 硫磷、甲基对硫磷、敌百 虫、敌敌畏、杀螟松、稻 瘟散等多见
第一阶段(90年代前):以阿托品为主要药物,强调阿托 品化,亦有“宁可过量、不能不足”的说法。
第二阶段(90年代):强调阿托品和复能剂 第三阶段(2000年后):盐酸戊乙喹醚。
❖ “治本为主,标本兼治” ❖ “复能剂与抗胆硷能药物的应用” ❖ “以胆硷酯酶为核心,不以阿托品化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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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泌增加 分泌增加 分泌增加 分泌增加 分泌增加
收缩 收缩
收缩 松驰 收缩 收缩 抑制
兴奋
先兴奋后麻痹
先兴奋后麻痹
症状和体征
出汗 流涎 流泪 流涕 分泌物多,肺罗音
胸闷、气短、呼吸困难 恶心、呕吐、腹痛、肠鸣音 亢进、腹泻、大便失禁
尿频 尿失禁 眼痛、视力模糊 瞳孔缩小 心跳缓慢、血压下降
皮肤苍白、心跳加快、
(1)使磷酰化胆碱酯酶的活力重活化 (2)直接对抗有机磷农药中引起的肌颤、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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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在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中生活性中毒远比职业性中毒多见,有机磷农药可经胃肠道、呼吸道、皮肤和黏膜吸收,吸收后迅速分布于全身各脏器,其中以肝内浓度最高,大多有机磷农药在肝进行生物转化,一般氧化后毒性增强,经水解后降低毒性。
毒物的肠肝循环是造成反跳的因素之一。
有机磷农药可抑制体内多种酶的活性,中毒的主要机制是对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普遍存在于各种有机磷农药中的杂质,尤其是硫代磷酸酯类以及溶媒的毒性作用,使临床表现更为复杂。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症状和体征,按出现时间可分为三种临床表现,即中毒后即刻出现的急性胆碱能危象,中毒后1~4 天出现的中间综合征和2 周后出现的迟发性多发神经病(一)急性胆碱能危象中枢神经系统M 受体和N 受体受到过度激动可表现为先兴奋后抑制,出现头痛头晕、共济失调,烦躁不安、澹妄、抽搐和昏迷,严重时呼吸、循环中枢衰竭。
外周性神经毒性表现为毒覃碱样(M 样)和烟碱样(N 样)症状,M 样症状主要是腺体和绝大多数平滑肌兴奋所表现的腺体分泌增加和平滑肌收缩(膀胱括约肌松弛),例如大汗、流涎、缩瞳、视力模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气短、呼吸困难、肺部湿啰音、大小便失禁和心率减慢、血压下降。
N 样症状主要表现为横纹肌的先兴奋后衰竭,全身横纹肌发生肌纤维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患者常有全身紧束和压迫感,而后发生肌力减退和瘫痪,呼吸肌麻痹引起周围性呼吸衰竭。
(二)中间综合征一般发生在中毒后1~4 天,个别发生在7 天内。
由于发生在急性胆碱能危象消失之后,迟发性多发神经病出现之前,其主要特点为肌无力,轻者主要累及肢体近端肌肉或屈颈肌和第n 对脑神经支配的肌肉,重者第区~x对脑神经支配的肌肉以及呼吸肌常受累。
可表现为:意识清楚、肩外展和屈耽困难、抬头无力、睁眼及眼球活动受限、复视、面肌呆板、声音嘶哑和吞咽困难、呼吸肌无力和麻痹,严重者昏迷和呼吸停止,神经肌电图检查发现,高频率持续性刺激周围神经,可引起肌肉诱发电位波幅递减,类似重症肌无力表现,也称为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可能与早期胆碱酯酶复能剂用量不足有关。
(三)有机磷致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本病多见于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一般在ACC 消失2~4 周后出现,严重病例也可在1 周内出现,表现为感觉和运动障碍,感觉障碍以肢体麻木多见,运动障碍以肢体无力多见,可见肌肉塌陷,行走困难、站立不稳,严重者肢体弛缓性瘫痪,肌电图呈失神经样表现。
病理可见运动神经脱髓鞘变性。
有人认为是因神经靶酯酶失活,并进而老化所致。
二、诊断(一)确切的有机磷农药接触史询问包括有机磷农药的品种、浓度、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及有无其他农药成分•还应注意有无误服或摄人被有机磷污染饮食的可能。
不能仅根据病史陈述而定,更不能一听说是误服农药就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进行治疗。
(二)典型的症状和体征有机磷农药中毒后,缩瞳、大汗流涎和肌颤是三项相对特异的体征。
常伴有的消化道症状、呼吸困难和意识改变是三项非特异的症状、体征。
如前三项中有任意二项同时发生,加上后三项中任一项伴发,则应当考虑有机磷中毒可能。
(三)实验室检查①全血胆碱酯酶活力的测定是较专一的辅助诊断方法,对早期诊断,中毒程度分度和指导重活化剂的使用都很有意义。
②血、 胃内容物及可疑污染物的有机磷测定。
③尿中有 机磷代谢产物的测定 :如接触美曲磷酯时,尿中三氯乙醇含量增高 ;对硫磷等其他含有对位硝 基苯的毒物中毒时,尿中可排出对位硝基酚。
(四)阿托品试验静脉注射阿托品2mg ,如系有机磷中毒,可见症状减轻,如不是有机磷中毒,则出 现口干、皮肤干燥、颜面潮红、心率加快及瞳孔散大,但昏迷患者,往往反应不敏感,易致 错误判断。
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内容应包括农药名称、中毒途径、中毒程度、并发症。
三、鉴别诊断在农药使用季节, 往往易将其他病症误诊为有机磷农药中毒, 或将其他农药中毒误 诊为有机磷农药中毒, 特别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临床表现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相似,有时 鉴别困难。
四、救治一)清除毒物,防止继续吸收立即使患者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物,污染部位(皮肤头发、指甲)彻底清洗,水不宜太热,以免促进毒物吸收。
眼部污染也应迅速用清水或2 %NaHCO3 液冲洗 20 分钟,口服中毒者立即催吐洗胃,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只要有机磷中毒症状存在,未行洗胃,即使时间超过 患者应保留胃管 2~5 天,间断洗胃,以彻底清除毒物,防止 ② 首次洗胃可用温清水或 1%~2% NaHC03 溶液(敌百虫禁用) ,间断反复洗胃时宜用 1%~2% NaHC03 盐水溶液, 以防出现低渗综合征。
③洗胃必须彻底, 直至流出的液体清亮、 无味为止,首次洗胃液一般需 2X104ml 以上。
插入胃管后先将胃内容物抽尽,再注入洗胃 液,每次注人量不超过 300ml ,过多时易将毒物驱入肠腔。
宜注意先出后人,出人相当”的原则,防止胃破裂等并发症。
④昏迷患者更应彻底洗胃, 同时要稳定生命体征, 可用直接喉镜协助插入气管插管和胃 管,在洗胃同时应用特效解毒剂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可偏废。
胃内充满食物不易洗出, 可考虑手术造痿洗胃。
⑤洗胃后可注人活性炭吸附毒物,可给硫酸钠30g 或20%甘露醇250ml注人胃内,关键要做到 “导”而“泻”,才能有排毒作用。
(二)效解毒剂的应用 早期足量地应用复能剂及适量阿托品应作为急救治疗的基础原则。
1.胆碱酯酶复能剂 肟类化合物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的原理是其吡啶环中的氮带正电荷, 能被磷酰 化胆碱酯酶的阴离子部位所吸引 ;而其肟基与磷原子有较强的亲和性,因而可与磷酸化胆碱 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乙酰胆碱酯酶的活力, 也可直接对抗中毒后引起的肌颤、 肌无力和肌麻痹等烟碱样症状, 也有较弱的阿托品样作用。
常用药物有碘解磷定和氯解磷定,还有双复磷。
肟类复能剂是治 “本 ”措施,应早期、足量、持续应用,特别是氯解磷定因副作用少, 复能效果好, 应作为首选。
首次给药应于中毒后 2小时之内 “黄金时间 ”达到有效的治疗浓度 而不引起毒副作用, 只要有机磷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存在, 就可继续应用, 根据病情及胆碱酯 酶活力调整剂量,直到症状消失或胆碱酯酶活力稳定在正常值 70%以上才可停药。
肟类化合物在碱性液中可生成有剧毒的氰化物, 故禁与碱性液配伍, 用量过大可出现毒 副作用,甚至抑制胆碱酯酶活力。
大剂量 PAM-I 可引起口苦、咽痛、恶心、血压升高等, 注射过快可抑制呼吸 ;PAM-Cl 可引起短暂眩晕、 视物模糊或复视、 血压升高及癫痫样发作等。
DMO4 低可导致口周、四肢及全身发麻与灼热、恶心、呕吐、颜面潮红、室性早搏、房室 传导阻滞、中毒性肝炎等。
复能剂对不同的有机磷品种效果不完全相同。
2. 阿托品对抗乙酰胆碱药物, 对毒蕈碱样症状及呼吸中枢的抑制有良好的对抗作用, 但对烟 碱样症状和12 小时,均应彻底洗胃。
重症反跳 ”。
恢复胆碱酯酶活力没有作用。
阿托品的应用应遵循早期、适量、反复、高度个体化的原则,由于中毒途径、量、品种的差异,不能千篇一律。
在ACC 时阿托品用量不足,可导致严重后果。
阿托品的致死量为80 ~130mg ,有机磷中毒患者对阿托品的耐受量提高,实际用量可超过一般用量,但以达到“阿托品化”颜(面潮红、口干、皮肤及黏膜干燥、心率加快至90~110 次/分、肺部哆音消失)为度,切勿盲目加大用量,特别是复能剂应用足量后,阿托品用量明显减少。
阿托品中毒时可出现意识模糊、狂躁不安、抽搐、昏迷、高热等表现,严重中毒时表现为皮肤由潮红转为苍黄、瞳孔回缩、心率减慢,中枢抑制。
当阿托品中毒与有机磷中毒并存时使临床表现复杂化,增加病死率。
3. 解磷注射液每支2ml,含阿托品3mg、苯那辛3mg,氯解磷定400mg,中、重度中毒时应追加氯解磷定。
(三)对症及支持治疗1. 血液净化支持治疗危重患者可用输血疗法、血浆置换等,对患者行血液灌流时应持续给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防止解毒药的吸附造成病情反复。
2. 积极防治并发症呼吸衰竭:是有机磷杀虫药中毒的主要死因,特别是中、重度中毒患者应常规备气管插管等辅助通气设备,以维持正常呼吸功能为重点。
良好的通气支持是危重患者抢救成功的关键。
由于有机磷造成的中枢抑制出现的中枢性呼吸衰竭宜重用阿托品,当患者出现脑神经支配的肌肉,颈肌及四肢肌力减弱时警惕中间综合征的发生,一旦出现呼吸肌麻痹应立即给予气管插管,机械辅助通气,突击量氯解磷定疗法(首剂1g肌内注射1次1h,连用3次;1g 肌内注射1次2h,连用3次;1g肌内注射1次3h,连用3次;以后改为4~6小时肌内注射1次,酌情调整,直至脱机后2~3 天)可明显缩短支持通气时间,恢复呼吸肌功能(2)脑水肿及昏迷:有机磷中毒患者一旦出现视盘水肿常提示脑水肿严重,治疗方法同一般脑水肿,如吸氧、头部降温,应用糖皮质激素、脱水及利尿、改善脑功能药物的使用等,必要时使用高压氧治疗。
中枢性抗胆碱药如东莨菪碱、苯那辛、苯甲托品等能缩短昏迷时间,减轻和消除呼吸中枢抑制和惊厥。
有惊厥时可用地西泮,注意对呼吸中枢的影响。
(3)中毒性心肌损害:应纠正缺氧,应用营养心肌药物,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特别要纠正低血钾,以防诱发严重心律失常。
有心律失常时按内科心律失常处理原则治疗。
(4)上消化道出血:多见于有刺激性的有机磷农药,如敌敌畏等,用正渗盐水洗胃既可治疗出血又可减少毒物吸收,处理原则同一般上消化道出血。
(5)对OPIDP 的治疗可用维生素B1 , B12 等神经营养药物,可辅以针灸或电针疗法。
i=h 4^- |=?=^五、患者安置急性有机磷中毒患者要留观治疗,特别是中、重度患者应安置在急诊ICU ,行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监测,在中毒4天之内应时刻备好通气器械,以及时有效地治疗可能出现的呼吸衰竭,定期复查ChE 活力,及时调整解毒药的剂量,防治“反跳”。
出院标准:①临床症状、体征消失,停药2~3天后无复发;②血清ChE 活力稳定在正常的70%以上;③精神食欲正常;④一般无严重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