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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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关于乡镇财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

刍议关于乡镇财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

刍议关于乡镇财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摘要:本文主要从乡镇财政与农村经济的现状出发,讨论了乡镇财政与农村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希望对我国乡镇财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乡镇财政;农村经济;措施一、乡镇财政与农村经济的现状1.乡镇财政建设的现状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家财政收入实现了稳定快速的发展趋势,但是乡镇财政却出现了财源不足的现象,而且在财政改革的过程中资金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目前财政管理支配面相当大,资金量也很可观,仅靠政府支持根本满足不了财政需求。

所以,尽管现在政府正在完善乡镇财政建设,但这个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的。

2.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近年来,国家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深化进行农村改革,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但是政府缺乏农业生产的控制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限制、现社会给予的经济压力、农民缺乏正确的意识等仍是现在农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阻碍。

二、乡镇财政与农村经济中存在主要问题1.乡镇财政建设的主要问题(1)目前乡镇财政收入少,财源乏力是主要问题。

乡镇财政造血功能差,主要财政来源就是向人民征收。

而且现有的乡镇企业较少且规模不大,乡镇发展不统一,政府支持又较少等造成了乡镇财源有限,稳定性差,收入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2)乡镇财政支出较多,收支过程存在问题。

乡镇财政作为政府机构之一,其职能就包括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建设各乡镇基础设施等,以满足乡镇经济发展需要,但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使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但县镇支出却随着乡镇的发展日益增多,造成了现在乡镇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现象。

(3)由于乡镇财政负责面太广,包括乡镇的教育、医疗、农业、林业等各方面,使之出现债务量大的现象。

但乡镇行政单位中存在太多需要供养的人,使之需负担的人员经费长期居高,还有现在乡镇的历史债务仍未还清,现在乡镇财政出现债务过于沉重的现象。

(4)资金管理混乱现象严重。

由于乡镇财政面临着收入少、支出多的压力,为了解决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如人员工资等,财政部门借用行政经费、挪用项目资金、截留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评述清末新政下的教育改革

评述清末新政下的教育改革

评述清末新政下的教育改革清末新政下的教育改革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与你之前所记录的环境变化虽领域不同,但同样反映着时代对发展的诉求,都关乎着未来走向。

从背景来看,当时中国面临内忧外患,传统封建教育已无法适应时代发展,培养出能挽救民族危亡、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式人才。

在这样的局势下,清末新政推行教育改革,旨在破旧立新。

一方面,教育体系出现重大调整。

废除科举制度堪称石破天惊之举,科举在中国延续千年,是传统文人晋升的主要通道,它的废除斩断了旧学与仕途的紧密联系,为新式教育腾出发展空间,促使知识分子将目光投向新式学堂,学习西方先进知识。

新学堂如雨后春笋般建立,涵盖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多个层次,课程设置除传统经史子集外,增添了数理化、外语、政法等现代学科,初步构建起现代教育框架,为中国培养各领域专业人才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教育理念发生转变。

开始注重“学以致用”,不再局限于儒家经典的理论研习,鼓励学生将知识用于实际,发展实业、推动科技进步等。

选派留学生也是重要一环,大量青年学子奔赴海外,接触到西方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回国后成为传播新思想、新技术的先锋,像詹天佑等学成归国后为中国铁路等事业立下汗马功劳,给古老中国注入新活力。

然而,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也存在局限性。

由于财政匮乏,新学堂发展受限,师资、教学设备不足,影响教育质量;且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大环境下,教育改革难以彻底摆脱封建残余和列强干涉,一些新学堂仍受旧势力把控,课程设置带有封建礼教色彩,留学教育也受国外势力影响,部分留学生思想西化后难以扎根国情施展抱负。

总体而言,清末新政下的教育改革虽有瑕疵,但开启了中国教育近代化大门,冲击封建教育体制,培养新式人才,为后续民国教育发展、思想解放潮流涌动提供基础,是中国从传统教育迈向现代教育的关键转折点,在中国教育演进历程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财政分权_分税制与中国经济增长_范荣

财政分权_分税制与中国经济增长_范荣

财政分权、分税制与中国经济增长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范荣一、文献综述财政分权已经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作为基本的财政制度,而且理论上它已经被证明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制度。

但是,在实证检验中,却难以得到如此一致的结论,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也不是很明确。

因此,财政分权的增长效应研究是一个古老却又弥新的课题。

“规范研究:一些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比中央政府更有信息优势,能够提供符合辖区内选民偏好的公共物品,制定合适的公共支出政策,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Oates,1972,1993;Hayek,1945);此外,还有部分学者从委托代理关系着手分析,认为财政分权可以改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提升地方政府的责任感和提供公共物品的透明度(De Mello,2000);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财政分权后,居民可以“以脚投票”,促进地方政府竞争,从而可以提高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质量,并且使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趋向帕累托改进,提高支出效率(Tiebout,1956)。

此外,对分权研究较为系统的是Musgrave,他提出了被后人广泛使用的财政职能观,他认为政府应具备三大职能,分别是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和宏观经济的稳定。

其中,中央政府的财政目标是收入再分配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而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有优势,所以财政分权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可以使居民的效用最大化。

”“实证研究:在对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中,各个学者得出了迥然不同的结论。

Davoodi and Zou(1998)对欠发达地区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和经济增长呈负相关关系,与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大相径庭。

Thornton(2009)根据以前学者的研究构建了度量收入自主程度的指标,并且用地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值来表示财政分权的指标,对19个OECD国家的成员国1980-2000年的样本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收入自主程度指标不显著,收入分权指标与财政赤字呈负相关关系。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评述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评述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
见稿)相关问题评述
一、社会资本发起项目的好处以及工作深度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PPP财政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可以由社会资本发起 PPP项目。与政府主动发 起 PPP项目相比,允许甚至是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发起 PPP项目可以更好地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和效率、借助社会资本在行业领域的丰富的专业经验和业 务整合能力。 (一)目前,无论是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还 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都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在这个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的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吸引社会资本的项目,一般多是本地并没有良好运行 实践的项目。简单地依据政府的规划,再由政府聘请咨询机构提出(发起)PPP 项目,往往是以咨询机构主导结构,政府部门主导价格的模式,端给社会资本 的基本上是半成品的菜了,完全扼杀了不同社会资本主体基于自身经验总结所 可能提出更多样性的 PPP项目实施方案。反之,如由不同社会资本提出项目方 案,可以更好地发挥各个主体的所长,可以让地方政府通过一次竞争性程序, 获得多个解决方案,再通过选取最符合本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的方 案,可以更有效地改变当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质量。 (二)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发起 PPP项目,除了可以发挥社会资本方的专 业和资金以及运营方面的优势外,也可以更好地促进 PPP项目最终落地。目 前,PPP项目落地难是推广 PPP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众所周知,PPP项目 中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利益诉求并不一致且错综复杂。现实中,地方政府主动或 是在所发起的实施方案中与社会资本间的交流和协商基本流于形式,并不能做 到平等协商,风险合理分担和资源有效配置。在这些项目中,更多地是强调了 政府一方的利益诉求,并且不区分本地和所借鉴之前项目所在地及客观环境的 不同,简单地套用他人的模式。更有多见的情况是,在竞争性选择社会投资人 过程中,简单地忽视或是否定社会投资方提出的偏差与合理诉求。最终的结果 是,越是认真对待项目并提出切实调整建议的投资人,会被排除在项目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投资人为了获得项目中标,不会触及项目核心问题,甚至 不提出偏差。而所要追求的并不是项目的长期利益,多是看眼前的施工或是设 备销售投资过程中的收益。即使签约,超出社会资本履约能力的安排也会给项 目留下风险和隐患。长此以往,PPP就越会偏离在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引进社 会资本的初衷和目的。而通过由社会资本提出实施方案(或是初步方案),由 政府及所聘请的专业咨询机构对所提出的方案进行评判,从而在项目发起阶段 就与政府进行充分的交流,让项目方案平衡反映双方的利益诉求而更具有可行 性,也能提高项目最终签约和落地的可能性,可以很好地解决这样一些问题。

集权与分权

集权与分权

集权与分权作者:王丹莉来源:《西部学刊》2014年第01期摘要:财政分权并不是改革开放后才产生的现象,在传统的计划经济运行机制下,中央政府同样存在着财政分权的内在冲动,决策者在集权与分权的不断试验中寻求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均衡点。

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分权在中央与地方的频繁博弈、集权与分权的反复更替中推进。

这种“集权下的分权”不会从根本上触动资源配置的“计划”方式,因而只能是解决过度集权弊端的权宜之计,只能实现对计划经济体制的修正而不是突破。

关键词:财政分权;集权;财政收入;工业化中图分类号:F812一、引言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财政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事件,由此而引发的关于财政分权及其影响的讨论迄今为止仍然是财政领域研究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这一研究的深入似乎容易使人产生一个错觉,即新中国的财政分权只是分税制改革以后,或者至少应当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情。

对于改革开放以前中央政府的财政行为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研究者并没有给以同样的关注热情。

本文尝试以政府财政收入以及与其相关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为切入点,对改革开放前就存在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化过程以及这一时期财政分权的特点进行分析和评述。

有了对改革前财政集权与分权的透彻了解,我们才能形成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进而是中国独特的经济发展轨迹的全景式认识。

协调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大国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如何更有效地实现财政资源的汲取及财政资源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配是新中国政府始终关注的问题。

二、统一财经:财政集权的起点1949年,成立之初的新中国面临着非常复杂和严峻的经济形势,经历了长期战争创伤的经济千疮百孔,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经济体系内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而新生政权尚缺乏强大的左右经济的能力,中央政府在巨额的财政刚性支出面前捉襟见肘,这时要实现全国的财政收支概算都是“一个严重的斗争任务”。

[1]3通货膨胀、物资匮乏、金融波动、财政赤字、钞票发行过多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不断地挑战着政府与市场承受能力的极限。

精品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自评报告8篇

精品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自评报告8篇

精品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自评报告8篇农村综合改革绩效自评报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

湾甸傣族乡收到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7560元,主要用于:一是财政所防盗门安装及卫生间下水道疏通方面6320元,其中房门刷漆11道3520元,档案室防盗门安装1道1300元,卫生间下水道修复1500元。

二是财政所维修维护方面1240元,主要为太阳能维修,疏通厕所,安装宿舍、办公室及过道吸顶灯6盏,安装投光灯1盏。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完善财政所安全设施,提升档案保管的安全性。

二是完善财政所照明设施,保障人员夜间出行方便安全。

三是改善财政所生活设施,保障财政所人员基本生活条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评价标准:受益对象参与度>=90%,项目建设完成>=100%,解决基层困难、促进社会和谐>=10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3年,群众对项目满意度>=95%。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资金756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资金7560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受益对象参与度100%,项目建设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解决基层困难、促进社会和谐10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达3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对项目满意度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综合分析评价:通过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财政所安全设施,通过安装档案室防盗门,提升档案保管的安全性,减轻财政所档案保管的'压力。

二是完善财政所照明设施,安装吸顶灯和投光灯,保障财政所人员夜间出行方便安全。

三是改善财政所生活设施,对财政所下水管道进行疏通,保障财政所人员基本生活条件,该项目的实施完善财政所基础设施,改善了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人员工作和生活满意度,评价结论100分。

集权与分权——工业化初期的新中国财政格局演进初探

政 权 尚缺 乏强 大的左右经 济 的能力 , 中央政 府在 巨额 的 完成为新 中国经济史翻开 了新的一页 , 既稳定 了当时的金
财 政 刚性 支 出面前 捉襟见肘 , 这 时要 实现全 国 的财政 收 融 和物价 , 也使财 政收支迅 速走 向平 衡 ,1 9 5 1 年 国家财
基 金项 目: 本 文为国家社科基金 项 目 《 中国产业结构演 变中的大国 因素研究 》( 项 目审批 号 : 1 I B J L 0 1 5)的阶段性成果。感谢项 目课题 组成 员及第 1 2届 国史学术年会 的与会 专家、 学者对本文修改提 出的宝贵意见。
的第一次经济管理体制 的改革 由此拉 开序幕 。
3月 5日, 国务院拟 定 《 关 于 国务 院工业交 通 各部 直属
在 陈云 1 9 5 7年底 为 国务院起草 、 后经一届人大 常委 企业下 放地方 管理 的通 知 ( 草案 ) 》 , 要求 国务院各 部把
中国的财政分 权只是 分税制改 革 以后 , 或者至少应 当是 这 些都不是 釜底抽薪式 的解决方 法。1 9 4 9 年 1 1 月在 中
1 9 7 8年改 革开放 以后 的事 情 。对 于改革 开放 以前 中央 财委召开 的会议 上 , 陈云强 调 “ 物价 问题 的根 本原 因在
2 1 9 , 进而于 1 2月 明确提 出了 “ 财政 政府 的财政 行为 以及 中央 与地 方政府 之间 的财 政关系 , 于财政 收支不平衡 ”[ 研究者并没有给 以同样 的关注热情 。
性 意义 的重 要事件 , 由此而 引发 的关 于财政分 权及其影 的存在 , 不断地挑 战着 政府与市场承受能力 的极限 。
响 的讨论迄今 为止仍然是财政领域研究 中备受关注 的话

普京行政改革评述



行政 改革 的提 出
应该说 ,00 20 年普京接手的是一个松散 的联邦 制国家——地方政权各 自为政 , 联邦 中央软弱无力 。 早在 19 年 1 月 1 93 2 2日通过 的俄罗斯联邦新宪 法 就规定 , 俄罗斯是共和制民主联邦法制国家 , 实行立 法、 政、 行 司法 三权分 立 。但宪法 中规定 的很 多具 体 原则和特殊性给俄罗斯行政机构 的建设和职能划分 带来两大问题 。其一 , 执行权力机构 的二元化带来 了职 能重叠 和矛 盾 。执 行权 力机 构 内部几 个决 策 中 心并存 , 不符合全球化和现 代市场经济条件的大社 会、 小政府 的客观要求。其二 , 俄罗斯是联邦制 国 家, 中央和地方 目 前职能划分仍然有盲点 。首先 , 国 家执行 权力 系统 职 能 转换 滞 后 , 不 上 市 场 经 济发 跟 展的需要 。许多部门仍然没有摒弃计划经济时代的 思维 , 经济管理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 。其次, 国家执 行权力系统组成不合理 , 各级政府组织之间的职权
维普资讯
2O 年 7月 06
哈 பைடு நூலகம்滨 市委 党校 学报
THE J OUR NAL OF HARB N C I OMMrTEE S HO HE C I C OL OF T C P
J l, 0 6 uy 2 0
S ra e ilNo. 6 No. 4 4
的措施并 不多。在 第二任期 内, 普京加快 了行政 改革 的步伐 , 大刀阔斧地推行 一 系列的改革措施 , 由于各种 因素 但 的 限制 , 普京的行政 改革也是 困难 重重。
关键词 :" 4政改革 ; - i 政府职 能转换 ; 治体制 ; 政 普京
中图分 类号 :5 3 D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8 50 20 )4 02—0 10 —82 (06 0 —05 4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台湾改革评述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台湾改革评述改革背景接连不断的外国列强的窥伺和侵略,尤其是日本和法国的两次大规模侵台战争,使清政府逐渐认识到台湾是“南洋之枢纽”,“七省之藩篱”,加强建设、巩固海防已属刻不容缓。

1885年,清政府决定台湾正式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任命抗法有功的原福建巡抚刘铭传为第一任台湾巡抚。

首任巡抚刘铭传是清末洋务运动中比较具有时代眼光、革新思想和实干精神的杰出代表人物。

在他任职巡抚的六年(1885-1890)中,对台湾的国防、行政、财政、生产、交通、教育,进行了广泛而大胆的改革,全面推进台湾的近代化进程,使台湾的面貌焕然一新。

这次自强新政是清朝统治台湾200年中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次改革。

改革内容一.增设府县台湾土地面积3.6万平方公里,清初仅设一府三县,不久增为四县,统治所及限于西部沿海平原地带。

后以土地日辟,人口倍增,1875年沈葆桢建议增设了一府四县,共有两府八县,然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刘铭传就任台湾巡抚后,按建省规制,以彰化位于全岛中央,平原宽敞,定为省会,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台南原有的台湾府和台湾县,撤销改为台南府和安严县,以此区分。

另划嘉义以东、彰化以南、方长约百余里之地为云林县,分新竹西南沿山新垦地带为苗栗县,升卑南厅为台东直隶州。

在省会未建以前,以台北接近福州,先以台北为施政中心。

于是全台共有三府、一直隶州、十二县、五厅,划疆分守,初具规模,这一套行政设置,奠定了今日台湾地方行政区划的基础。

二.巩固海防由于福建水师在中法战争中全军覆没,全国还有南洋北洋两支实力舰队,刘铭传向朝廷建议改编清朝海军,分为南洋北洋粤洋三支,南洋海军驻台湾,可兼顾广东和海南。

朝廷未予采纳。

刘铭传于1884-1885年先后购买南通、北达等几艘小船,供缉捕、运输兼通文报之用,并雇洋匠自造驳船一艘,用以运炮械、安置水雷。

在台北建机器厂,自制枪弹,准备继建大机器厂制造炮弹,同时,设立军械所和火药局,他又聘德国技师重建基隆炮台,兴工加固安平、旗后、沪尾、妈宫、西屿、大城北诸炮台,配备强劲大炮,火力增强数倍。

我国省以下财政分权研究综述


小税 种 , 这类税 种收入 弹性较低 、 收潜 增
力 小 。并且 目前 所 有 的地方 税 的立 法权
和税 收 管理 权都 集 中于 中央 ,不 利于 地
方政 府 发挥 地缘 优 势 、因地 制 宜地运 用 税 收杠 杆 ,对 本 区域 内经济 进行 宏观 管 理。 并且分 税制后 税务机 构分设 , 中央税
关键 词 :财 政 分权 财政 转 移
发 生。 财权 与事权 划分 的不清 晰 , 干扰 了 下级 政府 事 权 与财权 运 作 ,破坏 了政府
的 工作程 序 ,挫 伤 了基 层政 府 的工作 积 极性 ,加剧 了我 国地 方基层 的财 政 困难 。 贾 康 、白景 明也 指 出 了省 以下政 府 层层 向上 集 中资金 , 本事权 却有所 下移 , 基 特
进行 了研究 ,本 文沿 以下几 个方 面来 展
开讨论 :
财政分权 与行政集权 的大环境下 ,我 国省 以下 的财政分权存在不少 的弊端 ,归纳其 中最主要问题有 :
省 以下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造 成 事权 划分 不 明晰 。财 权 与事权 的不对
地 方税 大 多数 是 比较零 星 、稳定 性差 的
别是 县 、 乡两级政 府 , 履行事 权所 需财力
与 其可 用财 力 高度不 对 称 ,这成 为了我 国现 在地方财 政发 展 的突 出矛 盾。 省 与地 方财 政 的 转移 支付 制 度 不规 范 。转移 制 度一 般 来说 可 以分 为均 等化 转移 支付和 专项转移 支付 。 尚希 、 刘 邢丽 指 出 ,由于 省 以下 转移 支付 制度 的不完 善 , 以下 各级政 府之 间财权 上移 了 , 省 而 财 力 的调 配 却 未跟 上 ,从 而 使县 乡政 府 的 “三要素 ”( 财权 、事 权 、财 力 ) 组合 失调 。且 省 对 县 乡的转移 支付大 多以税 收返还 、 项拨款 为主 , 专 均等 化转移 支付 少 。杨 之 刚也 指 出了到 目前 为止 我 国 的 转移 支付 仍 然存 在很 多问题 ,诸 如 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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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径评述 2006-10-16 11:35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所谓财政体制,又称财政管理体制,指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国家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划分财权财力的一项根本制度。财政体制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等。其中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核心部分,它划分着政府内部各组成部门之间的财权财力以及上级政府同下级政府之间财权财力,规定着预算内财力使用的范围、方向和权限,因而政府预算管理体制通常又称为狭义的财政体制。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在财政理论界,还是在财政实际工作中,人们使用“财政体制”一词,通常指的是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即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财政体制的改革不但不能回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还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所以中央一再要求,财政体制改革要先走一步,要找准突破口,带动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一步一步探索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径,出台了1983年、1984年两步利改税改革和1980年开始到90年代初“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的改革,一直到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由高度集中的财权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方向发展,最后向着“分税、分权,分征,分管”即分税制方向发展。正是因为中国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才使中国市场经济顺利发展,适应了市场经济要求,推动了市场经济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真正的或正规的实行财政体制改革是从1980年开始的。在此之前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总是在集权和分权之间徘徊。1950年至1952年和1969至1970年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而其余年份,实行总额分成或分类分成的财政体制。具体形式有: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以收定支,五年不变;总额分成,一年一变;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节余两用,一年一定;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等等。直到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才改变以往中央“一灶吃饭”的大一统的分配局面,变成了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的局面。1980年开始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与以往各类财政体制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1)由过去全国“一灶吃饭”变为“分灶吃饭”。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由过去的中央一家平衡,改为各地自求平衡;(2)各项财政支出不再由中央各部门对口下达,均由“块块”统筹安排,调剂余缺;(3)包干比例和补助数额由一年一定改为五年不变。

“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大大增强了各级政府财权和事权的统一性,大大增强了地方权、责、利结合程度,更好地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由于财政体制“一定五年不变”,地方财力相对稳定,这对于克服当时的财政困难,实现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这次财政体制改革是中国建立地方财政独立于中央财政体制迈出的第一步。地方财政真正具有一级财政的地位,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因而这次“分灶吃饭”财政体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1984年随着第二步利改税的实施,国有企业由利润上交改为所得税形式上缴,按上交利润对各级政府进行收入划分已不适应了,于是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即按税种划分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并在此基础上核定地方政府的收支基数和应该分享收入的比例,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包干。这实质上还是“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只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而已。到1988年,在“农业承包制”的基础上,全国的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各行各业各类企业都实行“承包制”,于是国家财政从1988年开始也实行了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各省区包干形式不同,主要有6种,有的是收入递增包干,有的是总额分成,有的上解递增包干,还有定额上解和定额补助等。如:当时的江苏省实行按年收入递增5%上交;再如上海市实行定额上解,每年上交105亿元,财政收入超过165亿元以上的部分中央和地方对半分(五五分成);再如安徽省实行总额分成,按总额上交22.5%;定额补助,如江西、福建等省,每年补助给两省一定的资金。

从1980年到1993年实行“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尽管内容上有所不同,但都进一步强化了“包干”的力度。从总体上看,这种包干体制扩大了地方财政自主权,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有利于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财力进行自主安排。因此,这种“财政包干”体制对促进全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起到了明显作用。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

1.造成财力偏于分散,增大了中央财政的困难,削弱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因为在地方各种形式的财政大包干中,关于收支基数、上缴或补贴数额都是通过中央与地方一对一的谈判达成的,缺乏透明度,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有些年份里,预算收入增长的数额较少,而且收入增长大部分留给了地方,造成了预算内财政收入逐年下降。

如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79年28.4%下降到1993年的12.6%。而预算外资金急剧上升。从1979年452.85亿元上升到1992年3854.92亿元,1993年调整了预算外资金口径,仍达到1432.54亿元,占当年预算内收入的32.9%。预算外资金基本上留给地方和行政事业单位支配,这是造成中央财政经常亏空,无米下锅,重点建设和工程无法保证,甚至向地方借钱“要饭”过日子,大大削弱中央财政宏观调控的能力。在这期间,只得开征“两金”(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以弥补中央财力的不足。

2.影响了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财政包干以后,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致力于发展短平快、价高利大的加工工业项目,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所以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化现象日益严重。

基础农业、基础设施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产业结构不合理日趋严重。 3.强化了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的倾向,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统一流通。如某些县为了保护地方酒就不让其他地方酒类进入。有些地方不管环境污染,保护一些高污染企业,影响下游、邻县、邻市、邻省区正常生活。

4.不利于政府和企业职能分开,影响企业改革深化。在财政包干体制下,企业上交收入是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的,造成地方政府只关心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并增加对所属企业的干预,不利于企业改制。

这就是1994年对财政体制进一步进行改革的原因,废除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的以包干为中心的财政体制,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已经势在必行。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确定的财政体制。所谓分税制就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预算收入,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财权财力的一种预算管理体制。或者说,就是分税、分权、分征、分管为主要特征的预算体制。分税制的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实其相应的财权,把中央和地方收入通过税种形式分为两个体系,即中央税体系和地方税体系。这对于按市场经济要求,分开中央和地方预算收支权限,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划分各级预算支出范围。中央预算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支出。

2.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按照现行税种设置,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的、几个收入较大税种划为中央税,如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将适于地方征管的若干税种划为地方税;同时将相关的几个主要税种作为共享税,但共享比例不一样。如增值税作为共享税,中央占75%,地方占25%;再如资源税,将海洋资源税归中央,而其他资源税归地方。证券交易税开始几年为五五分成,后来改为8:2分成。实行分税制的同时,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实行分别征税。就当时开征的23种税来看,地方税16种,看样子税种不少,实际收入不多,都是收入小税。 3.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额以1993年为基年核定。税收返还考虑当时实际情况和地方既得利益,从实际出发,保证了分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额按各地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增值税和消费税各地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增长0.3%。两税增量共享是中国分税制的特点。

4.建立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具体数额的计算采用公式法,分别计算各地的标准财政支出,不足部分由中央对地方实行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已成为分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保证必要财政支出的一种重要来源。中央预算越是集中财力,转移支付制度越重要。如西部地区有的省、自治区有80%以上来源靠中央转移支付。

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享改革。1994年分税制中企业所得税是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的。个人所得税则划归地方收入。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是非常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国外一般做法,容易造成各级政府只管所属的那些企业,形成对所属企业的干预。个人所得税是增长潜力极大的税种,也是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所以2001年国务院做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享改革的决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从2002年开始五五分享。从2003年开始,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即6:4分成。在省以下得到的40%中,有的省把市、县按15%和25%分享,即省分享15%,市县分享25%。中央财政所分享的60%,全部用于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如2002年新增所得税126亿元,2003年新增所得税达300亿元,全部用于中西部转移支付。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走分税制的路径是完全正确的。实践证明,现行分税制在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将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初步建立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了分征、分管。分税制基本上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状况,在实际运行的十多年中对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分税制与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分税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表现在:

1.西方主要国家实施的是完全的分税制,而我国目前实施的是不完全的分税制。分税制有两种形式:完全形式和不完全形式。完全形式的分税制是把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类,而不完全形式的分税制除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以外,还设置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完全形式的分税制不仅中央和省(或州)级政府分税,而且省(州)级以下政府也实行分税。我国现在还不是这样完全形式的分税制,突出地表现为共享税税种多,且中央财政在共享税中分享比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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