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文化的功能及塑造途径
检察文化建设之我见

检察文化建设之我见检察文化建设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各级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如何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是当前我们检察机关重点研究的一个课题。
下面就谈一下我个人的一点粗浅认识:一、充分认识检察文化建设意义,发挥检察文化的独特功能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对于促进文化育检,保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发挥着独特的功能。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中央做出的战略决策。
以检察文化建设来推动检察机关工作,要立足职能,坚持把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努力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更新执法理念、推进文明执法的必然选择。
以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机关的观念转变,牢固树立先进执法理念,形成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观念,坚守“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检察精神,牢记“服务大局、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治检”的工作方针,秉承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体现新时期检察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提高干警素质、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检察文化是全体检察人员共有的价值体系。
要使检察队伍成为检察文化的实践者和先进文化的代表者,让检察文化内化为检察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只有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强化职业自律,陶冶职业情操,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构建一支政治坚定、廉洁高效、业务精湛、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全面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摘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大发展,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共识。
文章阐述了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分析了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和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存在的四个问题,说明了检察文化建设应当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三个方面入手,并就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好检察文化建设提出了七点建议。
[关键词]检察文化;建设;制度一、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在传统的思维和习惯中,人们认为检察文化就是指检察机关开展文学艺术、文体活动、调研宣传等活动,其实,这只是检察文化的一种初浅的表现形式而已。
检察文化渗透在检察机关以及其组成人员的一切活动之中,是一个复杂而有机的系统。
当前普遍的观点认为,检察文化应当把价值、理念、制度、形式、载体等丰富的文化符号、文化内容涵盖进来,构造出立体式、全方位的大文化建设格局。
[1]故笔者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规章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的总和。
从结构上看,检察文化应当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三个方面,其中,物质文化是检察文化的基础,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管理文化是检察文化的保障。
[2]检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是指检察机关为实现其职能,通过依法实施法律监督而在工作中创造出的物质文化的总和。
管理文化是指检察机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精神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活动、教育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检察特色的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是检察人员素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体现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体主要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能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检察文化所包含的价值观念和执法理念能引导检察干警从较高层次上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宗旨与发展前景,把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使检察干警自觉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工作,保障检察干警的个体行为及检察机关的整体行为沿着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
浅论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

浅论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摘要】检察文化作为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整个法治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检察文化,应当将之置于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大背景下,检察文化与一般文化的最根本区别就在于其是以检察权为核心的文化范畴,是以检察制度建设为主线的文化语境。
作为一种法律文化,它不仅体现法治的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
检察文化作为当代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吞吐万象,包容先进执法理念的恢弘气象。
它既承袭了中华文化的精髓,又凸现了检察工作的特点;既是不断完善中国检察制度的基础,又是保证检察工作前进方向的坐标。
【关键词】检察文化内涵建设途径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的价值观、道德观的集中反映,是检察精神、检察形象的全面展示,主要是由干警的知识、精神、信仰、追求等组成的观念形态。
同时,建设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由注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到“德智体美乐”全面发展的必要途径,是提升检察机关整体素质的有力支撑,是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有力保障。
一、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检察文化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机关群体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
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修身、自律、刚正"的历史性,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性。
先进的检察文化反映法律的精神本质,是检察从业人员优秀品质长期深厚的积淀。
文化的特有功能与检察机关的职业特点、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相交融,便产生了检察文化。
广义上的检察文化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检察制度的改革、检察从业人员良好道德的形成、公众法律素养的普遍提高等等。
狭义的检察文化是与检察职业、检察活动相关的诸多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文化系统。
它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表层的物质文化——检察机关的建筑、设施、装备,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着装,检察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二是浅层的行为文化——检察人员在法律监督业务、岗位培训、调查研究、人际关系、生活娱乐过程中产生的文化模式;三是中层的制度文化——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与检察职业精神、司法观念、价值取向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四是深层的精神文化——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内部管理、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检察特色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塑造检察机关形象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塑造检察机关形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塑造检察机关形象p检察机关的形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的形象,即检察官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包括检察官的性别比例、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家属关系状况、工作时间长短等;二是“行为”留给社会的形象,即检察官如何履行检察权?包括为什么成为检察官?成为检察官后,在履行职务时的期望是什么?三是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专属“物”留给社会的形象,即检察机关专属的物品,它们具有特殊的检察含义,例如检徽、检察制服等。
二、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机关形象的关系第一,进行检察文化建设,能够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通过检察文化建设,能够使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时具有相同的执法理念、执法形式,这就能够最大可能地实现“同种案件同等处理”的执法效果,从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第二,检察文化是检察职能行使的一面镜子。
检察官如何行使检察权就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效果。
我国实行的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
所以,虽然是由检察官行使检察权,但最终会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印象。
第三,研究检察文化能够实现检察形象的塑造由自发转变为自觉。
研究检察文化,目的是为了知晓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实际形象,找到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的理想形象之间的差距。
通过能动的检察文化建设,不断缩小实然的检察机关形象和应然的检察机关形象之间的差距,才能够在实践中自觉进行检察文化建设。
“一年发展靠领导,三年发展靠制度,十年发展靠文化”,说明积极健康的检察文化一旦形成,能够长期对检察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三、域外关于检察官形象的研究美国学者David T.Johnson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通过大量实证调查,对日本检察官的形象进行了研究。
日本检察官形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日本检察官的基本形象日本检p调查问卷预先设定了17个期望目标,按照目标的重要性依次为:查明真相和做出适当的起诉判断(被称为两大基本目标);让犯罪者反省、犯罪者的新生及回归社会、保护市民和同种案件同等处理(被称为四个主要目标)。
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检察文化的建设是国家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检察官要扮演着政策的独立建设者、监
督者、执行者、维护者等多个角色。
建设文化动力源,不仅可以凝聚检察机关从业人员的
凝聚力和创新力,同时也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其独特的功能。
首先,要注重检察文化的建设,要建立良好的社会动员体系,促进各级检察机关、政
府机关和社会各界组织的高度联动,培养社会公众对法治文化的理解与支持。
其次,要积
极引导检察官从业人员接受专业法律教育,加强他们的法律知识与能力,促进他们从理论
知识到实践技能的转变。
此外,要以多种形式发挥检察官技能和敬业精神,激发起检察官
从业人员的责任感。
同时,也要积极为检察官开展法律法规、决策、研究、案件处理能力
的年度考核。
另外,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检察文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传播检察
文化,增强检察官职业自身特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以社会动员为主,以媒体传播为辅,结合文艺、体育体育活动形式,促进社会良好价值观的传播。
同时,还要制定促进检
察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科学的检察文化建设轨迹,注重考核检察官从业人员的准则,为检察官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要建立真检察的宗旨体系和文化理念,不断推动检察文化建设进程,牢固树立
检察官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敏感度,应对复杂多变的司法工作和社
会环境,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宪法意识,坚持公正执法,营造自由、公正、平等的法治社
会环境。
浅谈检察文化建设

浅谈检察文化建设作者:包健男来源:《人间》2015年第15期摘要:随着我国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与推进,检察文化在检察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日趋显著。
检察文化建设对于树立检察机关的形象、提高检察人员素质能力、维护公平正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处在执法办案前沿阵地的检察机关来说,如何更好地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推进检察工作良性发展,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与探索。
关键词:检察文化;责任意识;教育素养;情操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5-0030-01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倡导文明风尚、发展检察事业的需要检察文化内涵丰富,集中反映了检察人员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文化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
构建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使检察干警在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产生认同,实现对人的思想、行为的塑造。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能丰富和发展检察事业,营造和谐内外环境,培育时代精神,为上级机关提供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检察素养的需要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创造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乃至物质文化的总和,包括检察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政治思维敏锐性、价值追求正确性、司法实践公正性等精神财富。
先进的检察文化培育了检察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反映了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标准,展示了检察人员锐意进取的时代风貌。
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强化职业自律,陶冶检察情操,对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队伍新形象意义重大。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检察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确保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检察文化建设重点与塑造途径

检察文化建设重点与塑造途径一、检察文化建设内涵探究塑造检察文化的载体,首先要明确检察文化的内涵是什么。
自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倡导检察文化建设以来,检察文化活动得到较好的发展,关于什么是检察文化,理论与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观点。
我们认为,可从检察文化建设主体、内容、特征加以分析研判。
(一)检察文化的主体关于检察文化主体有以下几种观点:(1)检察机关说,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逐渐衍生的法律文化;(2)检察官说,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官在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观念形态、思维模式、行为方式、职业操守的总和;(4)全体检察人员说,认为检察文化的主体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书记员、以及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4)复合说,认为检察文化的主体是检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从主客体关系来看,检察文化主体是在检察文化客体的作用下,形成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并将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固化为共同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并反作用于客体,以实现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的组织或者个体。
故只有能和检察文化客体发生联系,并与检察文化发生作用与反作用关系的人和组织才能成为检察文化主体。
检察人员是检察文化的实践者和建设者,同时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受益者,对外彰显检察文化的代表。
检察机关是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主导者,是检察文化建设方向的引领者。
虽然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检察文化建设中作用有所区别,但都是检察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主体。
而在检察文化建设中,从事财务、驾驶、技术等非检察业务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表现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汲取检察文化中的养分,提升自身的素质,并通过外在行为展现检察形象,这对于普通社会公众也有类似效果;二是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物质、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因为其从事的不是体现检察文化本质特征的核心要素的建设,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理念建设等,其发挥的作用是辅助性、协助性的,在检察文化创建中处于从属地位,故其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受益者和辅助培育者。
浅谈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

浅谈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摘要: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也是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塑造属于自己的检察文化,并以此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本文试图界定检察文化的定义和体系、分析其重要作用,并探寻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一、检察文化的概念和体系检察文化从狭义上说,仅包括检察机关的文学艺术创造活动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精神领域的内容;从广义上说,检察文化涵盖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为广大检察人员所普遍接受和认同的价值观念、规章制度、行为方式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物质表现形式的总和。
我们认为,狭义的理解检察文化是片面和肤浅的,检察文化不应该仅限于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唱歌跳舞等简单的机关业余文化活动。
应该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检察文化。
检察文化包含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其结构体系可分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环境文化四个层次。
精神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受一定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所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思想观念。
制度文化主要包括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等制度建设方面。
行为文化是指检察人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所产生的活动文化。
环境文化是检察人员在工作生活中所创造和使用的各种有形的物质载体。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1、有助于引导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文化具有很强的导向功能。
通过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基层检察院可以建立起自己特有的价值观、工作理念和工作目标。
价值观规定了检察人员共同的价值取向,使检察人员对事物的判断有着共同的标准,有助于统一干警的思想认识。
工作理念决定了检察人员开展各项工作的思维方式和处理各种问题的基本准则,指导着检察人员用科学的方法从事各项工作。
工作目标引领检察工作的方向,催促着检察人员高效、认真、合理的完成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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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文化的功能及塑造途径
[摘要]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塑造优秀的检察文化,就要在探讨检察文化的主要内容、分析检察文化的法律文化性格及功能的基础上,探索检察文化如何进一步推进,进而促进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检察文化;内涵;结构;功能
先进的法律文化是维持社会法律体系健康运行的思想基础,是国家实现法治的重要保证。
西方法治实践的历程证明:没有由文化到政治,由抽象意识到具体制度的转化,就不会有近代法治。
同样,没有先进的检察文化,也不会有检察制度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如果把检察事业比作一棵树的话,检察文化就是培育它的土壤。
因此在现代法治的语境下,我国检察制度要不断完善,必须首先启动文化引擎,寻找变革的、自然的、根本的动力,而不仅仅依赖执政者的治国理念。
本文试分析检察文化的内涵、结构及功能,以论述检察文化的法律文化性格及如何推进。
一、检察文化的内涵
2007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广州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巡礼活动的开幕式上作了讲话。
从中我们可以找到高检院已对检察文化作出明确的指引定义,即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
检察文化建设涵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职业形象建设等等。
我们可以从张耕同志的讲话中提炼出以下要素:1.检察文化的核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检察文化的目标——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塑造检察官职业形象;
3.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以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主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
4.检察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在上述层层递进提升的理论体系中,检察文化的内涵以及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具体而明确。
笔者认为不妨将此作为我们统一分歧的归结点。
二、检察文化的结构及诠释
检察文化由哪几部分组成,是确定其系统发展的重要前提。
因此大多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研讨文章都会提及检察文化建设的组成结构,但分歧较大。
笔者认为,虽然表面看关于组成结构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分歧,但大多仅是提法不同,实质内容基本一样。
现今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基本形成通论,即认为检察
文化在结构上由表层的物质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认知(青神、理念)文化组成。
三者互为因果,相互影响。
其中,物质文化是制度文化和认知文化的基础,制度文化规范制约着物质文化和认知文化,认知文化则是前两者的思想基础与保证,它是检察文化的核心。
因此,笔者认同按照“文化结构说”作为指导,将检察文化分为深层的检察精神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和表层的物质文化四个方面。
其中,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可以并列,制度文化既有物质的成分,也有精神的成分,而行为文化则是精神文化在行为上的体现,是检察文化建设的落脚点。
从塑造检察文化的角度出发,每个方面包含的内容和侧重点各有不同。
(一)物质文化
包括为行使检察权相关的一切物质形态,如办公大楼、车辆、办公用品、检察官制服、检徽等。
这些物质文化都带有与检察权、检察官密切联系的标志性符号。
(二)制度文化
主要包括与检察权行使相关联的制度,如检察法律制度、检察官选拔制度等,其中检察制度是核心。
有学者将制度的执行视为行为文化,但从制度文化的完备性来看,如果没有执行而只有制度,则“制度”本身也不能称之为制度。
事实上,我国许多检察机关活动中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制度的切实执行。
制度和执行是构成检察制度文化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三)精神文化
主要指认知(精神、理念)文化,包括对检察权的行使、检察官行为的价值要求等。
其中,最核心的是检察官所应秉持的公正、公平、公开、统一、文明的现代法治理念。
它包括检察法律思想、检察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检察工作精神等内容,是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群体意识形态的总和。
检察精神文化体现在检察机关的物质、制度和行为的方方面面,在整个检察文化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检察机关的“上层建筑”,决定着检察文化的总体趋向。
(四)行为文化
检察行为文化是指检察干警(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种行为与活动中表现或创造出的文化。
它包括执法办案行为、行政管理行为、教育培训行为、人际交往行为、公务交往行为等多方面的内容。
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
它属于思想和意识范畴,很难被直接发现,而是要通过具体的事和物来体现。
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既是对行为文化的指导与约束,也是检察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将检察文化不断渗透至干警的思想意识形态中,从而形成潜移默化的效果。
三、检察文化的功能
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检察文化的功能至少包括下列各项:
(一)整合功能
检察文化能够将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和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的思想意识统一起来,形成积极向上的合力,从而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
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基层检察院内部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制和科层制,检察业务的特点要求树立领导者的权威。
领导者的权力是其职务决定的,但权威是内在的,是通过个人的思想修养和工作作风形成的。
检察文化建设对树立领导者的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是因为它是检察官共同认同的一种群体意识和行为准则,主要靠一种共同文化观念的影响力,将个人理想集中在同一目标的信念上。
增加个人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形成良好的组织氛围。
有利于领导者将个人的影响力与检察文化的影响力融为一体。
树立领导层和负责人的权威。
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导向功能
先进的检察文化在检察群体的思想和行为上起着一个导向作用。
他们总是跟随着检察机关倡导的价值观念来摆正自己的位置和作出自己的行为决策。
即每个成员实现自身价值与检察系统自身价值的融合统一,引导检察群体为实现检察院共同发展目标而自觉努力地学习和工作。
(三)凝聚功能
检察文化能够使全体检察官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自豪感,从而紧密团结起来,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
检察文化在巩固检察体制、加强内部凝聚力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凝聚是指当一种价值观被检察官从群体共同认可后。
就会成为一种粘合剂。
将人们的认识、期望、信念等各个方面进行整合沟通。
达到同心同德的境界。
情感激励是以个人与个人或组织与个人之间的感情联系作为手段的一种激励方式。
主要是通过调节人的情绪系统实现激励的目的。
检察文化的目标是通过精神力量的作用把检察官组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显示共同的目标和追求,使个人对团体产生信赖感、安全感,以至依赖感和归宿感,使检察官认识检察机关的共同目标,齐心协力,尽可能地减少内耗,达到调整其行为的作用。
(四)约束功能
检察文化建设倡导的群体共同意识在人的价值观念中内化,使其在精神理念上确立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进而约束干警的行为。
干警在接受文化熏陶和影响后,对检察院群体及其成员的社会责任以及检察院的发展目标等精神要素有更透彻的领悟和理解,从而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言行与检察院整体目标保持相同的价值取向。
(五)激励功能
检察文化不仅对检察人员有一种“无形的精神约束力”,而且还有一种“无形的精神驱动力”。
检察文化可以发挥每个人潜在的或者是已经表现出来的对检察工作有促进作用的驱动力,使其懂得他所在的组织及本人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进而产生职业荣誉感和崇高的使命感,以高昂的士气,自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勤奋工作。
(六)沟通功能
“文化学的研究表明,同一文化群体的成员能够有效地预知在特定的法律环境下人们的常规行为是什么,行为的后果是什么。
”“当一组法律信息传递过来时,同一法律文化群体的成员会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予以接受和处理。
这些现象只能由法律文化的沟通功能来解释。
”检察文化作为法律文化的亚文化,同样具有沟通功能。
检察文化的沟通功能主要体现在检察官之间能够彼此交流信息、互相影响思想和行为,也正是由于沟通这一传递、交流信息的能力,使个别或少数先进的检察思想得以扩散和传播并被认同和接受,进而形成检察文化。
(七)表征功能
检察文化的表征功能是指检察文化一旦形成比较固定的模式,不仅会对检察官产生影响,而且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精神风貌,以其特有的内容和方式树立检察形象。
检察形象是检察文化作用于社会的外在表现,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检察形象正是检察文化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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