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小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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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小学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关于规范中小学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

关于规范中小学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和职业中学的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领导岗位设置和工作机构(一)领导岗位设置1、普通中学(含高中、初中,下同)一般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2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一般配校长1人,副校长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可增配副校长1人;完全小学只配备校长1人。

教学点不配备校长,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构设置1、普通中学工作机构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设政教处。

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教导副主任、总务副主任各1人。

2、区直小学和镇街道中心小学工作机构设教导处、总务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完全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工作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

3、职业中学的领导岗位和工作机构除参照普通中学的规定设置外,可设立生产实习和就业指导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主任1人。

4、中小学、职业中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可相互兼职。

5、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参照小学执行。

三、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一)教职工岗位设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干部管理,在中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任用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我市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参照zhong gong zhong yang颁发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根据《关于xx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xx政办发…20xx‟xx号),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机构与职数1. 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标准按学校规模确定。

根据《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精神,现规定如下:中小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配备校级领导4~5人;36至24个班之间的配备校级领导3~4人;24至13个班之间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2人。

中小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内设4个以上中层机构;36至24个班之间内设3~4个中层机构;24至13个班之间内设1~2个中层机构。

中小学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2~3人;24个班以下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2人;12个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职能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

考虑到近几年学校布局调整力度较大,学校内设机构职数可适当放宽,作为一个过渡期。

但放宽部分的比例必须控制在规定职数的1/3以内。

二、选拔与任用2. 完善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制度。

继续执行《xx市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试行)》(xx教委发…20xx‟xx号),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持用机制去选才用人,努力探寻一条适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的选才用人的新途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选拔任用活动中来。

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开选拔的有关程序,将长期在一线工作,实绩明显,廉洁奉公,群众反映良好,众望所归的人才选拔出来。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在小学的组织架构中,中层机构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十分重要。

这些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规定对于小学教育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管理规定。

一、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1. 教研组:教研组是小学中层机构中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

教研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教研组还负责指导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和交流。

2. 学科组:学科组是小学中层机构的重要部门之一。

学科组负责组织学科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的研究和改进,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学科组还负责指导学科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并组织学科教师进行学科培训和交流。

3. 教研室:教研室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

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进,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班次安排。

教研室还负责教师的培训和发展,统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4. 班主任组:班主任组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

班主任组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班主任组还负责制定班级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班级管理规定,并组织班级的活动和会议。

5. 学生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

学生工作组负责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学生工作组还负责制定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会议。

二、小学中层干部管理规定1. 干部选拔机制:小学中层干部的选拔应该建立在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上。

选拔干部应该通过综合评定,考核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干部选拔应该注重实绩和能力,注重干部的创新和发展潜力。

2. 干部培养机制:小学中层干部的培养应该从教师中选拔优秀的人才,并给予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干部培养应该注重实践锻炼和理论学习,培养干部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

3. 干部考核机制:小学中层干部的考核应该建立在科学、全面、公正的原则上。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本文旨在探讨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规定模版。

中层机构的合理设置和中层干部的有效管理对于小学教育管理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中层机构的设置原则、中层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工作任务分配和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中层机构设置原则1. 专业性原则中层机构的设置应以专业化为原则,根据学校的特点和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机构,以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2. 分工协作原则中层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合理分工协作,避免冗余和重复,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

3. 层级适度原则中层机构的设置应适度,既要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的作用,又要避免机构过多导致的管理混乱和效率低下。

三、中层干部的选拔与培养1. 能力素质原则中层干部的选拔应以能力和素质为基础,注重综合素质的考察,包括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 培训提升原则中层干部的培养和提升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领导和教育教学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

3. 激励机制原则中层干部的激励机制应合理设计,既要给予他们足够的权利和自由,又要明确目标和考核标准,确保激励的公正和有效。

四、工作任务分配1. 工作目标明确原则中层干部的工作任务应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成果评估等,以能够有效推动工作的完成。

2. 任务分配合理原则中层干部的工作任务应根据各自的能力和特长进行合理分配,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协同配合原则中层干部在工作任务分配中应注重协同配合,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凝聚团队的力量,共同完成学校的目标任务。

五、考核评价机制1. 绩效考核原则中层干部的考核应以绩效为导向,注重对工作成果的评价和量化,以及对工作方法和态度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2. 多维度评价原则中层干部的考核评价应从多个维度进行,如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形成全面的评估结果。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与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组织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中层机构设置第一节组织原则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 体现层级管理和责权对应的原则;3. 突出教学教研支撑和服务职能。

第二节中层机构设置原则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原则如下:1. 教学教研中心:主要负责教学教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2. 学科带头人:主要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教研指导和师资培训;3. 行政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内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4. 学校安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三节中层机构设置具体职责1. 教学教研中心的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计划;(2)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3)组织评估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教师专业成长;(4)指导和支持教师教学中的问题解决。

2. 学科带头人的具体职责:(1)带领本学科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和教材选取;(2)组织学科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3)负责本学科的考试和评估工作。

3. 行政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1)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制定和完善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和流程;(3)监督和评估行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 学校安全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1)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3)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中层干部管理第一节中层干部选拔原则小学中层干部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确定选拔条件,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拔;2. 突出业务能力,注重综合素质;3. 综合考虑干部管理经历和业绩。

第二节中层干部管理措施小学中层干部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中层干部进行绩效评估;2. 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素质;3. 加强沟通与指导,帮助中层干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4. 鼓励创新和团队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一、中层机构设置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学教育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效能,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是至关重要的。

充分发挥中层机构的作用,有助于加强学校管理层次感,推动教育教学的深入开展。

因此,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实际情况,并以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

1.教学管理部门(1)教务部门教务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指导教师教学,协调教学教研活动等。

教务部门应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

(2)教研部门教研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关键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组织研讨会、教研活动等。

教研部门应由研究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考务部门考务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考试工作,监督考试过程的顺利进行,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和分析等。

考务部门应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严谨工作态度的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管理服务部门(1)综合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综合管理部门应由资历深厚、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具备协调、沟通和决策能力。

(2)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专业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员招聘、选拔、任免和培训等人事工作,协助管理服务部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人事部门应由人事管理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人事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账务核对、经费监管等。

财务部门应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中层干部是学校管理层中的重要力量,他们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规范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办法

小学规范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打造高效精干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依据蜀教体《关于规范区属学校中层机构和干部管理的意见》〖2013〗6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精简、高效、统一、规范”的原则,现就我校规范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机构设置与职数配备根据学校现有规模、类别及自身的实际,我校对中层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进行科学合理设定。

1、学校内设机构统一规范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处、总务处、德育处,工会、团支部、少先队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2、我校现有规模在24个班以上,可配备中层干部8人,学校又是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还可增配1-2人中层职数。

以上中层岗位名称和职数设置,需由学校提出意见,报教体局备案,另学校可配中层职数原则不得突破区教体局规定标准,如确因工作需要增配中层职数的,得报经区教体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增配。

3、学校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职数含在学校中层机构职数内,按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学校工会主席原则由副校级领导兼任,可配备一名副主席或中层干部兼任副主席。

团支部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校德育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可由中层干部兼任,如不是中层干部兼任的,可作中层后备干部对象培养,在中层干部竞聘或组织推荐时优先考虑。

二、学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

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成绩。

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能根据学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学校新任中层干部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原任中层干部学历未达本科的要求积极进修,提升学历水平。

4、新任中层干部必须是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有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基层管理经历的正式在岗教师。

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执行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中层干部队伍,现就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岗位的设置1.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学校主动发展实际,按照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以及内设机构的职责和领导职数。

内设机构的数量、名称、领导职数和主要职能按照xx教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执行。

因学校规模扩大或根据学校实际需增加管理机构和职位,需报教育党工委、市教育局批准。

2.工会和团、队干部根据相关组织原则和规定配备。

二、中层干部的选拔1.学校一般应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中层干部,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竞争上岗,动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及有5年以上教龄的同志积极参加竞争上岗。

2.学校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事前要以书面报告形式与教育党工委组织部门进行衔接,明确竞争岗位、职数以及条件,经教育党工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再发布竞争上岗公告。

3.竞争上岗应履行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与公示等程序进行,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竞争上岗程序结束后,学校应及时认真规范填写干部任免表,提任的干部需另附考察材料。

经教育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后的干部任免表和相应考察材料应及时归入中层干部本人档案。

5.中层干部原则上3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满后一般要重新竞聘。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同志一般不再担任中层行政岗位的职务。

6. 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组织、宣传等工作的岗位和部门(如办公室等)的中层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般必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三、中层干部的培养1.按照“上下联动,以下为主;学用结合,以用为重;带教并举,以教为先”的原则,加强中层干部的培养。

2.学校应以交流会、研讨会、沙龙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中层干部进行交流研讨、学习提高。

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管理人员管理,在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我市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参照皋教委发[2010]0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中小学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

根据皋教委发[2010]0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中小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内设4个以上中层机构;36至24个班之间设3至4个中层机构;24至13个班之间内设1至2个中层机构。

中小学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2至3人;24个班以下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至2人;12个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职能岗位,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

2、建立学校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各学校可设立管理干事若干名,管理干事在学校日常管理中协助中层管理人员工作。

学校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申请具体设岗数和提出竞聘方案,中心初中审批后指导学校进行具体选聘工作。

以下人员经过竞聘后可聘任为学校管理干事:有中层管理经历的人员;考核优秀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初三年级班主任、初三任课教师等;特别优秀的、作出重大贡献的一线教师。

共青团负责人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归并至学校管理干事序列聘用、考核和管理。

3、推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中心初中负责组织各中小学中层干部的竞聘上岗。

有下列情况,应组织公开竞聘: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需要增设岗位;因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职数超过编制限额,需进行人员分流的;中层干部需要轮换,必须通过竞聘上岗确定中层岗位人选的;因其它原因需要进行竞聘上岗,必须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

各学校中层管理正职必须从中层管理副职中竞聘产生。

4、中层管理人员和学校管理干事的聘期及考核。

新任中层正职,试用期1年,经考核合格,任期一届3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连任1届。

某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学校制度)

一、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和规范我校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新情势下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努力进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学校中层机构的设置和干部管理任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公然聘任上岗。

具体操纵参照市教委《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线路相结合的原则和公然、同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学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职数 1、中层机构设置学校中层机构设置为教导处、总务处。

教导处原则上设主任一位、副主任一位,总务处设主任一位(2003学年教导处主任业务校长兼任,副主任二名)。

四、聘任制的主要内容(一)中层岗位任期制及公然聘任原则 1、学校中层岗位实行任期制。

中层岗位实行任期制,每任任期为三年。

同一岗位可连任,但一般不得超过两任。

个别特别优秀的中层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须超期留任的,经校长提议、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后(镇、街道所属学校报教办审批),可适当延长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期限。

2、学校中层岗位要依照规定程序通过公然聘任上岗。

3、在原任中层岗位上表现优秀的中层干部,原岗位任期满两任后,学校党组织可优先推荐为其它中层岗位的聘任候选人。

4、因各种缘由空缺的学校中层岗位,均须按规定进行公然聘任。

(二)聘任条件和聘任对象范围 1、聘任条件①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直,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②具有应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正确地贯彻上级唆使精神,创造性地展开工作。

④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展开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⑤身体健康。

⑥中层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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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中层干部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
(4)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
(5)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职责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9.为减少管理层级,畅通管理渠道,提高管理效率,提倡学校内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交叉兼职。
四、组织实施
1.报送设置方案。7月底前各单位要按上述要求报送内设机构名称、职能及职数。
2.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对各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配
照本《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
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10〕17号
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
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试行)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情况,本着“精简、高效、统一、规范”的原则,现就规范中小学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7.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制度。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多年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层干部进行合理交流、轮岗,调整分工。如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其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学校竞选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财务工作。
8.学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等职务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推荐、提名、选举、聘任、任免。
3.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制度。学校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优秀的可连选连任。
4.实行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2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无论是否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
5.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岗位津贴。
一、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职数
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处等。
各类学校的中层管理部门、职数设置如下:
1.普通高中
可以设置5个中层管理部门,聘任8-12名中层干部。
2.规模较大(25-40班以上)的中小学
可以设置5个中层管理部门,聘任8-10名中层干部。
3.规模中等(13-24班)的中小学
可以设置3-5个中层管理部门,聘任5-8名中层干部。
4.规模较小(12班及以下)的中小学
可以设置3个中层管理部门,聘任3-5名中层干部。
5.完中、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原则上中层管理部门不增加,其中层职数增加1-2名;职高的中层管理部门和中层职数,各校可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需要,先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年 月 日
1、此表一式两份,各校于2010年7月底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批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2、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不在统计之列。
2.实行中层干部职位确认批准和职数限额制度。选拔聘用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如学校中层出现空缺,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前,学校应将中层职位空缺情况和竞聘上岗方案,向市教育局报告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现阶段,学校中层已经超出规定职数的,不再聘用新的中层干部。中层超过规定职数的学校,须通过新一轮的竞聘或通过转岗等形式,使中层达到规定的职数。
3.学校新任中层副职干部,小学原则上须有本科学历,中学必须是本科学历;必须具有溧阳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学校新任中层副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如个人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以上第2、3、4条件中只能有一条可适当放宽,但需经市教育局的同意。
三、中层干部的聘用及管理
1.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中小学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学校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任期届满时,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等环节。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校职能机构设置中层干部管理意见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7月13日印发
录入:方文云共印:10份
学校中层内设机构及职数申请表
学校名称
教师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内 设 机 构 名 称
原配备职数
拟申请职数
中层正
职数
中层副职数
中层正职数
中层副职数
合计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设个中层内设机构,名中层职数。
干部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选任、报批(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在学校中层干部推荐、选任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设机构选人用人,不得擅自
更改机构名称和领导职数。
3.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其他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二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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