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新增项目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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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程序

(4)《更新标准审批表》

(5)《标准变更确认记录》

1 目的

为确保本中心在检测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地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3 职责

3.1 常规检测项目由综合业务室负责接待客户,协商选择适用检测方法。

3.2 新项目由综合业务室主任和检验室主任共同负责接待客户,所选择的检测方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委托方书面确认后,由检验室主任编制检测实施细则并实施检测。

3.3检验室主任负责对非标准方法和本中心制定方法进行验证及负责审核。

3.4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自制定方法的立项、管理和审批。

4 程序

4.1认可范围内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程序如下:

4.1.1认可范围的标准,由检验室负责跟踪,检测主任应向检验室提供有关标准的编制和修订信息。

4.1.2 认可范围的标准更新后,检验室主任应及时收集并发至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检测负责人。

4.1.3根据标准的变化对环境条件和检验设备没有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可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论证,并填写《标准一般变更备案表》,报省质监局认证处备案;

4.1.4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使现有环境条件或检验设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实验室需填写《标准重大变更审批表》,由省局认证处指派评审员进行现场或书面确认后,予以批准。

4.2 新增项目的选择和确认程序如下:

4.2.1当本中心管理层根据市场需要决定增加检测项目,或产品标准修订增加了新的检测项目,或客户提出认可范围以外的检测项目时按新增项目进行选择和确认。

4.2.2检验室主任填写“新增检测项目审批表”,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2.3 新增检测项目获批准后,由检验室主任安排专人研究有关技术标准,编制检测细则、设计原始记录格式;检验室负责编制检测报告格式。

4.2.4检验室主任负责配置所需要的设备、环境设施,并对检测人员按《人员培训程序》进行培训。

4.2.5 技术负责人对检测细则、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格式进行审批。

4.2.6 在完成全部准备工作后,由主任负责组织资质认定的扩项工作。

5 相关文件

(1)《设备使用程序》

(2)《安全、健康和环保工作程序》

(3)《人员培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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