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合集下载

广州市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议

广州市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议

广州市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议[核心提示]⑴坚持“政府主导,分区治理,一城同化,市级保障”原则,各区提出垃圾生产、排放和处理规划。

中心城区坚定不移推行“干湿分类,分流处理,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落地实施”原则,其他四区二市自行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城乡一体,落地实施。

鼓励广日集团大力推动中心城区新的焚烧发电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拣回收、餐厨垃圾处理、绿化与水上保洁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

完善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管。

把大型填埋场当作应急措施,政府掌握填埋场营运的主动权⑵十二五期间,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实现无害化100%、资源化70%和在2010年垃圾产量基准上减量10% 具体控制目标见表2.1⑶2011年底建成投产兴丰填埋六区,此至关重要⑷2011年底建成投产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⑸2014年底建成投产一座大型填埋场(暂定为兴丰填埋二场),此至关重要⑹十二五期间,建成投产焚烧发电处理能力4500吨/日,其中,中心城区、番禺和南沙建成投产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分别为2000吨/日、2000吨/日和500吨/日,具体建设计划见表2.2⑺分期建成投产干垃圾(包括学校、家庭、机团干垃圾)分拣回收能力1200吨/日,具体建设计划见表2.2⑻分期建成投产厨馀垃圾(包括市场、家庭湿垃圾)回收处理能力1500吨/日,暂定为李坑综合处理厂(1000吨/日)和大田山生化处理基地(500吨/日),具体建设计划见表2.2 ⑼番禺火烧岗垃圾分拣压缩中心运行至2013年底⑽督促成熟小区物业公司推行垃圾资源回收活动,中心城区每日回收50吨以上有用物质;鼓励并加强供销社资源回收队伍继续进行资源回收,维持其回收率在33%左右,减少城管部门垃圾日收集量⑾分流处理家庭装饰垃圾,减少5.9%的垃圾进入焚烧厂和填埋场⑿推广厨馀垃圾机械脱水技术,减少2.3%的垃圾进入焚烧厂和填埋场⒀中心城区焚烧厂炉渣和飞灰100%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强炉渣综合利用监管⒁2011年7月1日前,完成大田山渗滤液处理厂升级改造⒂2010年底,李坑渗滤液处理厂全负荷运行⒃执行垃圾阶梯计量收费办法,以表2.1日收集量为基准,各区送往市属和区属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少于基准时正常收费,超出部分加倍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12.31
•【文号】发改环资[2016]2851号
•【施行日期】2016.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
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8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3(000)010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3]31号2013年3月8日各市、县(市、区)人
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十二五"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总页数】20页(P20-3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摘要)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摘要)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摘要)佚名
【期刊名称】《建设科技》
【年(卷),期】2013(000)008
【总页数】3页(P10-12)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弥补垃圾处理欠账,带动环保产业发展——《“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解读 [J], 柯善北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3.“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J],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无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锡林郭勒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锡林郭勒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锡林郭勒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前言为适应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保证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编制“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任务,根据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编制锡林郭勒盟“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锡林郭勒盟地处祖国北部边疆,位于华北的正北方、内蒙古中部,东经111°08′—120°07′,北纬41°35′—46°40′。

北与蒙古国连接,边境线长1095公里,中部与华北相连和北京处于同一纬度,西与乌兰察布盟连接,盟域西部有二连口岸和纵贯南北的集二线铁路。

通往集宁、大同、呼市、包头等大中城市及华北地区重要城市,南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地区毗邻,东与赤峰市、通辽市接壤,紧靠我国东北经济区。

全盟东西长达700公里,南北宽约500公里,总面积为20.26万平方公里。

全盟现辖9旗、2市、l县、1区、34镇、21苏木、3乡、10办事处、555嘎查、275村民委员会、155社区居民委员会。

其中:2市(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9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1县(多伦县)、1开发区(乌拉盖开发区)。

全盟2009年末总人口103.6万人,比上年增加0.89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30.21万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4.46万人。

城镇人口56.72万人,城镇化率54.75%;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50000万元,同比增长21.5%。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52元,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417元,比上年增加547元,增长11.2%。

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04元,同比增长14.6%。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1、统一协调。

根据锡盟各旗县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城市垃圾处理和城市发展相一致,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7页PPT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7页PPT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设施建设规划
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2、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 身就是 讲道理 ……法 律,也 ----即 明示道 理。— —爱·科 克
3、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 克 4、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 定颓败 。—— 塞内加 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 面前人 人是平 等的。 ——波 洛克
Hale Waihona Puke Thank you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58 l
到2 1年 ,全 国所有设 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 05
集 中处理 能力 。
— —
再生水规模 ( 万立方米/ 日)
注:I3 个重点城市指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 和省会城市 。 6
1 1 2O
3 8 85
பைடு நூலகம்
2 7 65
到2 1年 , 05 污水处理率进 一步提 高, 城市 污水处
“ 二 五 ” 时期 城镇 污水 处理 及 再 生利 用 主 要 指 标 十
指标 设 市城 市 2 1 拄 00 7. 75 2 1 年 05 8 5 新 增 75 .
模 、内容和布局 。
突出重点 ,科学引导 。重 点建设 和完善污水配套管
其中:
污 水
3 个重点城市 6
P l isR g lto sa dR ls oi e ,e ua in n u e c
l ,
双 I l l 乘 试 枧
I V a
统筹规划 ,合 理布局 。污水处理要 与经济社 会发展
水平相协调 ,与城镇 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 ,与环 境改善 要 求相适应 ,与环保 产业 发展相促进 ,合理确定建设规
工艺 。
污泥无害化
处 置率 ( ) %
设市城市
<2 5
7 0
其 中:3 个 重点城市 6
县 城
8 0
3 0
加强监管 ,促进 运行 。建立健全有效 的监管 和绩 效 考核制度 ,强化对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和运 营全过程 的监 督管理 ,促进设施正 常运行 。
( )主 要 目标 。 三
雨 污分 流 。对 已建 的合 流制排水 系统 ,要 结合 当地 条 件 ,加快实施雨 污分流改造 。难 以实施 分流制改造的 , 要采取截流 、调 蓄和处理 措施 。在有条 件的地区 ,逐 步 推进初期雨水 收集 与处理 。分流制雨水管道泵站或出 口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7页PPT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十二五全国城Biblioteka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 建设规划11、获得的成功越大,就越令人高兴 。野心 是使人 勤奋的 原因, 节制使 人枯萎 。 12、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如同种树 ,先有 根茎, 再有枝 叶,尔 后花实 ,好好 劳动, 不要想 太多, 那样只 会使人 胆孝懒 惰,因 为不实 践,甚 至不接 触社会 ,难道 你是野 人。(名 言网) 13、不怕,不悔(虽然只有四个字,但 常看常 新。 14、我在心里默默地为每一个人祝福 。我爱 自己, 我用清 洁与节 制来珍 惜我的 身体, 我用智 慧和知 识充实 我的头 脑。 15、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 农夫不 会播下 一粒玉 米,如 果他不 曾希望 它长成 种籽; 单身汉 不会娶 妻,如 果他不 曾希望 有小孩 ;商人 或手艺 人不会 工作, 如果他 不曾希 望因此 而有收 益。-- 马钉路 德。
谢谢!
51、 天 下 之 事 常成 于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粤府办[2012]113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1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3日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目录一、现状与问题(一)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二)主要经验(三)存在问题(四)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三、主要任务(一)选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适用技术(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加大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治理力度(四)完善收运转运体系(五)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二)资金筹措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三)强化政策保障六、相关术语附件1 广东省2011-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近期项目表附件2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项目表附件3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项目表附件4 广东省2016-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储备项目表附件5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表附件6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封场项目表附件7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转运站及运输车辆规划表附件8 广东省2011-2015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项目表附件9 广东省2015年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核算表附件10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投资表附件11 广东省2010年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项目布局图附件12 广东省2011-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建项目布局图附件13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项目布局图为提高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浙江省“十二五”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初步思考

浙江省“十二五”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初步思考 、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人口的集聚,城市生活垃圾的

生成量增长较快。根据建设生态省的需要,我省在未来的几年里,城市、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率将大大提高,《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和预测 “十一五”期间,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选择垃圾新的填埋场地日益困难且填埋成本不断提高,垃圾焚烧作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一种措施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我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处理发展比较迅速。截止2010年,全省已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82座,日处理能力约2.38万吨,其中2004年新增日处理能力近1900吨,全省垃圾处理率达到79.5%。浙江省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4个,日处理能力达到7680吨。 但是,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方式单一、技术落后,对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有害气体未能妥善控制,对地下水和空气的二次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一些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还存在选址不当,不按国家要求和设计规范操作,缺乏有效监管等已成为当前我省垃圾处理中不容忽视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中许多大部分是采用循环流化床技术,一方面是由于浙江省我省垃圾绝大部分并没有进行分类收 集,垃圾成分复杂、垃圾水分较高而且热值不高的客观情况,焚烧垃圾需添加辅助燃料煤。另一方面,垃圾焚烧发电效益被企业看好,有借垃圾焚烧处理的名义建设或经营小火电的倾向。三是镇(乡)垃圾中转设施严重不足,全省每天约有1万多吨农村生活垃圾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这些垃圾大多数直接倾倒,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垃圾清运范围目前还没涵盖到农村范围。农村的生活垃圾处于无序堆放的状况。现有的许多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置标准较低,达不到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4)的要求。 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及垃圾收集处理发展情况预测,至2010年全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量将达到1200—1400万t/a和吨,日产生垃圾量约为3.2800—3.8400 t/d左右万吨。 二、关于“十二五五”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初步考虑 (一)发展目标 建立和完善我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推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到2010年底,浙江省我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40%以上,但不宜超过45%,其中焚烧处理率达到50%;加快镇(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集中处置系统,力争全省70%的镇 (乡)建成中转设施,收集率达到7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 (二)主要任务 1、明确垃圾收集范围,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推广垃圾处理设施的联建共享,统筹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确定全省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 2、按照“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区域处置”的原则,加快镇(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 3、综合考虑当地垃圾产量及热值、土地资源、产业特点、土地资源、地理位置等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处理方式。 4、科学推广垃圾焚烧技术,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建设标准和环境标准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方案,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焚烧炉,严防二恶英、重金属等造成二次污染。 5、防止出现借环保之名,变相上小火电项目;借社会公益之名套取政府资金;借高科技之名,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技术工艺的现象。 6、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和投资和经营,规范成本补偿机制,创新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 三、重点建设项目及规划布局的初步考虑 (一)规划布局的原则 按照地域特性和经济发展状况,初步将我省分成四大区域:浙东北环杭州湾区域、浙西南金衢丽内陆区域、浙东南台温沿海区域以及沿海岛屿区域。各区域的人文、地理等地理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垃圾的组成也不相同,因此各区域内的各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的选择,应从符合当地条件出发。 1、浙东北环杭州湾区域。城市稠密,中心城市突出,土地资源较为紧缺,经济技术基础雄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经济发展迅速,根据垃圾的成份和产生量,综合采用焚烧、堆肥和卫生填埋等处理方式。 2、浙西南金衢丽内陆区域。处西南部内陆区域,是我省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根据垃圾的成份和产生量,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其它工艺为辅的垃圾处理方式。 3、浙东南台温沿海区域。区域人口密集、经济增长较快的地区,根据垃圾成份和产生量,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堆肥或综合处理工艺并存的处理方式。 4、沿海岛屿区域。沿海岛屿区域情况较为特殊,生活垃圾处理应以处理技术无二次污染为前提,兼顾资源化,可使用大、中型转运站转运并进行集中处理,并慎重选择处理方式和工艺。 (二)项目确定的原则 1、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等要求,并经多方案比选。 2、大中城市、日生活垃圾生成量400吨以上的城市、生 活垃圾平均热值达到了5000kJ/kg的城市可选择焚烧发电或供热的方式,垃圾生成量较少的加强对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垃圾焚烧处理厂烟气达标率达到80%以上,并对垃圾焚烧处理厂的飞灰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处置。中小城市及欠发达地区一般采用卫生填埋方式。 3、各类园区(开发区)的垃圾焚烧项目可和园区(开发区)热电项目合并建设,以提高运行效率。 4、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和飞灰处置设施和垃圾填埋场应配套建设,以解决焚烧废渣的填埋和保证焚烧厂的检修。 根据选择的原则和各地的要求进行初步统计和筛选,2006年—能力为3.6万吨,其中卫生填埋场40座,新增日处理能力为1.28万吨/天,垃圾焚烧处理厂37座,新增日处理能力为1.92万吨,其它堆肥或处理工艺处理厂9座,新增日处理能力为0.38万吨。经过投资估算,约需资金94亿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的重要支撑,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港澳台地区除外),并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21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3.5%,其中设市城市77.9%,县城27.4%。

但也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

为此,应在“十一五”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国家高度重视、资金投入力度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提升运营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鼓励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存量治理等工作,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因地制宜,科学引导。

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

城乡统筹,区域共享。

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地区,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

——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

——到2015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各省(区、市)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

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完善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力推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支持目前尚未建成设施的城市和县城加快建设,缩小不同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差距,促进协调发展。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要依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一个以上宣传教育基地。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58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新增能力39.8万吨/日,县城新增能力18.2万吨/日。

到2015年,全国形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7.1万吨/日,基本形成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无害化处理能力规模,其中,设市城市处理能力65.3万吨/日,县城处理能力21.8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中选用焚烧技术的达到35%,东部地区选用焚烧技术达到48%。

2.建设要求。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选择,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资源化优先,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

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是每个地区所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可将卫生填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

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区可采用生物处理技术。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鼓励积极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理等技术的试点示范。

有条件的地区,宜集成多种处理技术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考虑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交通相对便利的地区,鼓励采取集中建设处理设施的模式。

逐步统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交通相对便利乡镇的生活垃圾,优先考虑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二)完善收转运体系。

1.建设任务。

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交通便利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应通过以城带乡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建制镇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转运力度。

城市建成区应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以下简称“重点建制镇”),应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推进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的建设。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应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完善收转运网络。

“十二五”期间,规划新增收转运能力45.7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新增23.0万吨/日,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新增22.7万吨/日;规划新增运输能力45.7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新增22.9万吨/日,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新增22.8万吨/日。

2.建设要求。

推广生活垃圾压缩式收转运方式,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与升级改造。

推广密闭化收运,淘汰敞开式收转运,减少和避免生活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大中型城市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转运。

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转运新模式。

(三)加大存量治理力度。

1.建设任务。

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

要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治理计划,进行综合整治,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

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封场。

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能达标的处理设施,要尽快新建或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严格控制填埋场污染物排放。

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

对服役期满的填埋处理设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场。

“十二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1882个。

其中,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项目503个,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802个,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项目577个。

2.建设要求。

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封场过程中,要对填埋气及时收集利用,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态修复。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结合不同类型堆放场的规模、设施状况、场址地质构造、周边环境条件、修复后用途等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处理方案,对堆体整形、填埋气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对于环境敏感的地区,可采取鼓气通风、抽气、洒水等好氧填埋技术促进已填埋垃圾快速降解。

在垃圾填埋量大、具有开发价值、土地资源紧缺或具有焚烧设施的地区,可对填埋场内的垃圾实施开发利用,对其中的金属等可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富含养分的筛下物做绿化用土,高热值垃圾可进行焚烧处理,大粒径无机物垃圾进行回填。

(四)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

1.建设任务。

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城市和县城,在已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和运输,以适度规模、相对集中为原则,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鼓励使用餐厨垃圾生产油脂、沼气、有机肥、饲料等,并加强利用。

鼓励餐厨垃圾与其他有机可降解垃圾联合处理。

“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推动设区城市餐厨垃圾的分类收运和处理,力争达到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

2.建设要求。

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保证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与密闭运输,配套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推广成熟稳定的资源化技术,提高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完善餐厨垃圾从产生到收运、处理全过程的申报登记制度,有效监管餐厨垃圾及其资源化产品的流向。

(五)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1.建设任务。

各地要根据本地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逐步推进。

近期以控制水分作为开展分类示范优先选择,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干湿分类,降低厨余垃圾含水率。

重点包括:(1)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和降低厨余垃圾含水率的设施。

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收集桶、分类运输车辆等。

(2)建设与垃圾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对垃圾混合收集转运站进行升级和改造,建立厨余垃圾收运系统。

完善以社区废品回收站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交易集散市场建设。

(3)建设与分类垃圾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建设规模化的再生资源分拣集散中心。

“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各省(区、市)要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并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2.建设要求。

开展分类试点的城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推进。

建立一体化分类体系,配套完善的运输和处理系统,根据垃圾种类设置相应的收转运处理系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