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性试验评价原则及存在的问题

诊断性试验评价原则及存在的问题
诊断性试验评价原则及存在的问题

诊断性试验评价原则及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04年07月13日 11时46分

秦晓光(煤炭总医院)

检验医学的发展,从宏观上必须考虑如下问题:

1. 新技术、新方法及自动化仪器的推广应用;

2. 根据基础医学研究的成果,新的检验领域的开拓;

3. 质量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4. 众多检验项目的临床应用效果评价;

5. 效益分析。

实际工作中,一个项目的应用,至少还应回答下列问题:

1. 为什么必须采用这一试验?这一试验对临床诊断等方面起什么作用?

2. 对特定疾病的诊断、疗效及预后观察,选用哪些检验项目最为合适?不作某项检查将带来什么损失?

3. 某检验项目或检验方法比其他的检验项目及方法优越性在哪里?技术是否成熟?能否有效的在临床工作中应用?

众所周知,1992年淘汰35项检验项目及方法;近年来,用PT、APTT代替DUKE氏及玻片法作出、凝血时间测定是最好的例子。研究这类问题必须从循证检验医学(Evidence-Based Laboratory medicin: EBLM)的基本原理来考察,而诊断性试验是循证检验医学的核心。

依作者看来,循证检验医学就是在大量可靠的临床应用资料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检验项目临床应用的效果,为临床诊断及其他目的提供最有效、最实用、最经济的检验项目及其组合。

一、诊断性试验临床应用评价指标及其评价

评价检验项目的临床应用价值,首先必须考虑评价指标问题。目前评价指标有敏感度、特异度、阳性及阴性预测值、准确性、诊断指数及诊断效率等。近年来又有阳性似然比及阴性似然比等指标。其计算方法许多文献中已有介绍,本文不再赘述,仅讨论这些指标的某些特点及应用中的价值。

敏感度、特异度是两个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指标,如果科研设计正确,其值是相对稳定的,其它评价指标(如预测值等)都可用它们来推导,如果缺少这两个指标,则对该试验无法进行评价。无论撰写论文、阅读和评价论文、引进或评价一项新试验,必须有这两个指标或有相应的可供分析的资料。这一点十分重要,务必十分重视。

阳性及阴性预测值在指导临床诊断时比敏感度、特异度更直观、更容易理解和应用,因此也是十分重要、应用很广泛的指标。但这两个指标与患病率或就诊率有关:在实验设计中,疾病组与对照组样本组成有所变化时,可以影响到预测值的大小,这一点许多检验工作者不清楚,而造成一些误解。

准确性、诊断指数及诊断效率只是综合敏感性、特异性而计算出来的。以往认为这些指标对评价一个试验有很好的作用,实际上是很有限的,如甲、乙两个试验敏感度分别为80%、95%,而特异度分别为95%、80%,上述指标结果是相同或相近的,但这两个试验临床应用价值是不同的,甲试验可能在确诊时更有价值,乙试验于筛查时可能更好些。

上述分析可见这些指标对评价临床应用都有价值,但对临床诊断应用上也有一定限度。现在一些文献应用了许多指标,其实关键并不在于评价指标应用的多少,而在于科研设计的严密和正确、资料齐全和分析的正确、评价指标应用的正确。

“似然比”表达的是在某种诊断性试验某个数值范围内患有或不患有某种疾病的概率。似然比是将敏感度及特异度较好结合起来的指标,又分为阳性似然比及阴性似然比两种。前者数值越大,当试验结果阳性时,诊断某病可能性越大;后者数值越小,当试验正常时,患某病可能性越小。

在临床工作中,临床医生希望回答某试验阳性时,诊断为某病的可能性有多大?阴性时排除某病的可能性有多大。这就提出了“验后概率”的问题。作者以为“验后概率”应有4个:

1、“诊断概率”:该试验异常时诊断为某病的概率是多少?

2、“误诊概率”:该试验异常,非某病而诊断为某病的概率是多少?

3、“漏诊概率”:该试验正常,患该病而未予诊断的概率是多少?

4、“排除概率”:该试验正常排除某病的概率是多少?现常用的是“诊断概率”,这方面的问题作者已有另文讨论,本文从略。

“验后概率”是从“验前概率”及“条件概率”通过一定公式计算得来的。“验前概率”指的是根据病人情况及个人经验,怀疑患某病的初步印象。目前文献上常以“患病率”表示,实际上不同情况“验前概率”所指是有区别的。当人群筛查时,它与“患病率”或“发病率”有关;当用于医院门诊时与“就诊率”有关;当用于临床鉴别诊断和确诊时与“拟诊率”有关。“条件概率”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某事件的概率,常用的是“敏感度”及“特异度”两个指标。吴泰相氏等介绍了用似然比来计算“验后概率”的方法(“循证检验医学:诊断试验相关指标的概念、测量及应用”。《临床检验信息导报》2001;1:6-8)本文不赘述。作者根据概率论及Bayer

定理提出的一些计算方法,应用更方便,应用范围也更广,特别是几个试验联合应用时更是如此。

下面仅举二个例子说明似然比的应用。

(1)血清铁蛋白<15mmol/L时诊断IDA敏感度为59%,特异度为98.9%,测定值如为14mmol/L时,诊断IDA的概率多少?

诊断概率=0.59/[0.59+(1-0.989)]=0.96

误诊概率=1-0.96=0.04

(2) 评价不同方法的临床应用价值

今欲评价DIBA、CLIFA及ELISA三种方法对SLE的诊断价值,见表1

表1 三种方法对SLE诊断的评价

DIBA CLFA ELISA

敏感度(%)543959

特异度(%)98.710097.5

诊断概率(%)97.610095.9

误诊概率(%) 2.40 4.4

漏诊概率(%)31.337.829.6

可见三种方法诊断概率都非常高,问题在于漏诊概率,其中尤以CLIFA最高,这也是提示临床应用于不同目的时,应选用何种方法。

以上仅举了2个例子,实际情况还有更多的问题要解决,如:某一试验在临床不同目的时(筛查、诊断、疗效观察、病情转归……等)中的价值;联合检查时如何选择项目;如何评价某项试验的得与失(效益分析);多种试验联合应用结果出现不同组合时的评价等等,这些值得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诊断性试验证据的评价原则

任何一个诊断性试验用于临床以前都必须经过科学的评价。诊断性试验的评价分方法学评价及临床应用价值评价两个方面。本文主要讨论后者,至于方法学评价将另文讨论。

2000年Dr. Sanckett氏等曾提出了评价原则,结合检验工作特点,作者以为重点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真实性评价

即该试验临床应用价值的“证据”是否真实和可信,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1、是否将该试验与标准诊断法(金标准)作过对比研究?对比研究是否采用了盲法?

2、被检查的病例是否包括各型病例(轻、重、治疗、未治疗)及个别易于混淆的病例?还是仅观察了病程中某一时期的病例?对照组只有正常人对照组而有无相关疾病组?

3、正常参考范围及临界值确定是否可靠、合理?

4、该试验临床应用价值在不同单位应用的再现性如何?

(二)有效性的评价

即该试验可否正确判断被检者患有何种疾病的证据。

1、是否提供了敏感度、特异度有阳性似然比的数据(或提供了运算的数据)?并考察这些数据的来源及可靠性?

2、是否进行了分组或作出分层的分析和计算?

(三)适用性的评价

1、该试验在本单位是否可以开展,并能正确进行检测?

2、该试验实用价值如何?其结果是否有助于我们对病人的处理?

三、现存主要问题

诊断性试验检测结果直接关系到病人正确诊断与治疗,因此必须严格进行评价,撰写和评价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和论著也必须用上述标准进行评价。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与“金标准”对比问题

现有相当一部分论著仅谈到临床诊断或门诊诊断**病例多少例,用某一检查方法获得阳性结果多少例等等,没有交待临床诊断依据的是什么标准,如果总结的是多年、经过不同医生诊治的病例,汉有一个金标准,其结果的可靠性值得商榷。

所谓“金标准”指的是活体组织检查、病原学检查、细胞学检查、特殊影像检查、外科手术发现、尸检结果、长期随访结果、临床医学医学专家共同制定的公认的综合诊断标准(应依据最新版)等。

有无与“金标准”对比是个关键,证明是该病还非该病,如无此资料就无法进行评价,这样的论著就缺少了进一步评价的可能。

在检验工作中还有一个误区,即将一些传统检测方法、来自国外一些比较先进的检测方法当作“金标准”,计算敏感度、特异度等指标,这是不恰当的,提醒同道注意。

2、正常参考范围问题

这是判断检测结果是否正常的依据。目前相当多的检验项目的正常参考范围还是若干年甚至几十年前的、国外文献上的,对检测结果的临床解释已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而制定适合各地区的正常参考范围是一项繁重的任务。现在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当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一项科研工作或撰写论文时要注意正常参考范围的问题,要认真考察所提供的正常参考范围的来源及其可靠性。众所周知,性别及年龄不同、各地区、各民族甚至不同职业的人群正常参考范围可能有差异,我们不能苛求提供适合全国各地不同人群的正常参考范围,但一项用于临床诊断的技术必须有正常参考范围,而且这正常参考范围是按严格科学设计和统计分析作出的。目前报告有正常参考范围的文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样本量小,代表性较差,往往仅用献血员或健康体检者及工作人员的检测资料;统计分析时不分析其是否属正态分布,大多以X±2S来确定,有一些明显是偏态分布,也以正态分布来处理显然是不妥的。以ROC曲线确定临界值的还极少,有的干脆引用文献值而又未加以验证。

与此相关的还有定性试验或半定量试验“临界值”的问题,是否合理也要十分注意。

3、疾病组的设置

这似乎不应成为问题,事实上不尽然。除上面提到金标准的问题外,还有下列问题:(1)不注明病程、治疗情况许多文献上疾病组往往观察的是住院病人,这些病人大部分是中、晚期病人,那么根据这些结果来判断该试验能否用于早期诊断就需考虑;

(2)不同病程、不同治疗或治疗前后的病人不分组放在一起分析,最终结果必然因混杂因素过多而减少其可信性;

(3)由于以上原因,敏感度往往估计偏高;

(4)一些有关病因学及危险因素的研究报告中,采用的很少是“前瞻性”的研究方法,而是“回顾性”的方法,观察的是住院病人又未进行随访,其结果的可信度就大打折扣。

4、对照组的设置

常见的问题是只设正常人对照组,而不设立相关疾病及易混淆的疾病组。以肿瘤标志物而言,相关良性疾病组与正常人对照组相比,检测结果要高,阳性率也要高,如只有正常人对照组,该试验的特异性往往估计过高。

5、敏感性、特异性指标问题

上面已谈到的敏感度及特异度估计偏高的情况并非偶见。问题还在于有相当一部分研究报告缺乏这两个指标,主要问题是用显著性检定代替了敏感性、特异性指标。由于疾病组与正常对照组间测定值间的交叉重叠,同样的统计学分析结果,敏感度及特异度可以相差甚大大,因而只有统计学结果还不足以说明问题。

与此相关的是几项试验联合应用时,强调了敏感性,忽视了特异性。其实采用平行试验进行分析时,提高了敏感度,降低了特异度;而采用序列试验进行分析时,提高了特异度,但降低了敏感度,这一问题不明确,可能误导读者。

6、方法学使用中,少数研究采用了不规范的方法;有的研究工作周期较长,缺乏质控措施,很明显这样的结果难以使人置信。

以上几点是使该试验临床应用评价难以进行,可以说是“硬伤”,不可不防。

在资料分析时经常遇到的是统计学使用中的错误;另外还有不考虑实用性的问题,这些都是我们应该重视的。

以上情况表明,对循证检验医学的概念及有关要求不清楚,必然影响对某项试验的正确评价,影响论文撰写和评价的水平,也影响了检验医学的发展。

摘自《检验诊断与实验室自动》2004年第4期

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通常为10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 000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 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7)对包装在非渗透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可不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其稳定性研究可在任何湿度下进行。 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采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②任何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 版)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20年版) 广东省药学会2020年8月1日发布 更新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药物安全性进行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 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强调 了申办者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和分发环节中的责任,也对研究者如 何保障受试者安全、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和评价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本共识 旨在为研究者进行安全性信息的收集、评价、递交提供指导,为申办者理解研 究者的相关工作细节和制定安全信息收集要求提供参考。 为规范和帮助药物临床试验中安全性评价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 验专业委员会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供同行参考。随着共识的推广与运用,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 也不断收到一些完善建议。2020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 生健康委发布的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以下简称新版GCP)正式实施,对研究各方在安全性信息收集、评价、递交与分发方面的权 责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体现了中国临床试验监管与时俱进,与ICH-GCP 全面接轨的决心和行动力。 安全评价,作为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各方共同关注的评价内容,实施中尚 有一些实操环节需明确和共同遵循的做法。本次更新主要遵照新版GCP结合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

序》,对相关定义进行全面梳理,对章节框架进行调整,力求更为清晰和增强 逻辑性,保持共识的生命力,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同认识。 本次修订得到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共识撰写小组2020年7月14日 目录 一总则二定义 2.1 不良事件 2.2 严重不良事件 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 2.4 药物不良反应 2.5 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 2.6 重要不良事件 2.7 治疗期出现的不良事件 2.8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 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 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 3.3 不良事件的随访 3.4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

稳定性指导原则

GMP-2010中国药典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 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 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 10 000 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 10 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 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 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的危害性,必要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1)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 10 天,于第 5

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稳定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稳定性研究就是医疗机构制剂(以下简称“制剂”)研究得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制剂在一定条件(温度、湿度、光照、包装等)下得质量特性得变化规律,预测其稳定趋势,为制剂得配制、包装、贮存条件及有效期得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稳定性研究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就是在剧烈(温度、湿度、光线)条件下,研究影响制剂稳定性得因素与制剂得变化情况。为制剂处方设计、包装材料与容器得选择、贮存条件得确定、质量控制等提供依据,并为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采用得考察条件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就是在规定条件下进行得稳定性试验,其目得就是通过加速制剂得化学或物理变化速度来考察制剂稳定性,为制剂处方设计、剂型、包装材料与容器得选择、贮存条件得确定、质量控制等提供依据,并初步预测制剂得稳定性。 长期试验就是在接近制剂实际包装、贮存条件下进行得稳定性试验,为制定制剂得有效期提供依据。 二、基本内容 稳定性研究应根据制剂得具体情况,围绕稳定性研究得目得(如确定处方工艺、包装材料与容器、贮存条件与制定有效期),结合处方组成得理化性质、剂型特点与具体工艺进

行设计与试验。 (一)样品得批次与规模 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可采用1批小试规模样品;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一般应采用不少于3批中试规模样品。 (二)样品包装及放置条件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用样品得包装应与配制制剂拟用包装一致。 稳定性试验要求在一定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进行,放置条件得设置应充分考虑制剂得特性、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得环境因素。 稳定性试验所用仪器设施应能对试验条件进行控制与监测,满足以下精度要求:如温度±2℃,相对湿度±5%,照度±500lx等,并应对实际温度、湿度与照度进行监测记录。 (三)考察项目 稳定性试验得考察项目应根据制剂得特点与质量控制得要求设置,选择在制剂保存期易于变化,可能影响制剂质量、安全性与有效性得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评价产品得稳定性。一般以质量标准得相关指标为考察项目,主要包括性状、崩解时限、溶出度、有关物质、含量测定、无菌及微生物限度等,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应得考察指标。中药制剂得稳定性试验应按照质量标准在各时间点进行全检。 (四)考察时间点 考察时间点得设置就是在对制剂理化性质得充分了解以及对制剂稳定性变化趋势得预测基础上设立得。对某些环境因素敏感得药品,应适当增加考察时间点。长期试验得考

《药物临床试验 安全评价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18) (广东省药学会2018年4月23日印发) 更新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记录主要由研究者团队完成,但申办者所撰写的研究方案和制定的实施细则是确保高质量信息收集和整理等工作的关键性因素? 为规范和帮助药物临床试验中安全性评价工作,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供同行参考?随着共识的推广与运用,得到很多业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本专委会也不断收集和整理来自临床实践的困惑点以及业内人士的共识做法,并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间向行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不少热心人士的积极参与,其中部分建议已写入本版共识? 安全评价,作为药物临床试验中研究各方共同关注的评价内容,实施中一直存在尚待明确和共同遵循的做法?本次更新,对之前版本进行了全面梳理,力求不断完善,保持共识的生命力,成为一份与时俱进的行业共识? 本次修订得到本专委会各位专家的指导,特别感谢洪明晃教授对“肿瘤进展是否作为SAE上报”的悉心指导,同时也感谢黄菲霞?赵杏娜等同行在共识征求意见期间提供的宝贵建议和参考依据?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共识撰写小组 2018年4月8日

目 录 1 总则 (3) 2 定义 (3) 2.1 不良事件 (3) 2.2 严重不良事件 (3) 2.3 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 (4) 2.4 可疑的?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 (4) 2.5 重要不良事件 (4) 2.6 治疗后出现的不良事件 (4) 3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 (4) 3.1 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 (4) 3.2 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 (5) 3.3 不良事件的随访 (5) 3.4 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 (5) 3.5 不良事件的转归 (5) 3.6 不良事件的合并用药 (5) 3.7 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 (6) 3.8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 (6) 4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判断 (6) 4.1 因果关系判断的思路 (7) 4.2 因果关系判断的标准 (7) 4.3 因果关系判断的结果 (7)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2015版药典)分析

范围:药物制剂。 责任:检验员、QA监控员、化验室主任、质保科科长、质量部负责人。 内容: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实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剂型、特殊品种所需数量,根据具体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 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1影响因素试验 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

八、化学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八、化学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行版中国药典二部“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与“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基于“使用安全、质量基本可控、方法适用可行、资料完整规范”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化学制剂的特点,制订本技术指导原则。其目的是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化学制剂的质量及稳定性研究,为化学制剂质量评价提供明确统一的研究技术要求。 化学制剂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质量标准制定的原则 化学制剂质量标准应能指导化学制剂配制、控制化学制剂质量,以保证化学制剂使用安全有效。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以加强对内在质量的控制,检测项目的选择,应本着“准确、灵敏、简便、快捷”的原则。 (二)质量标准的编排顺序与一般要求 1.质量标准正文的一般构成与编排顺序应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二部的式样。具体编排顺序如下:中文名、汉语拼音、英文名、含量或效价限度规定、处方、制法、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类别、规格、贮藏、有效期、注解。 2.质量标准中每一项质量指标应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方法必须具有可行性与重现性,并有明确的结果判定。除具体品种项下的特殊要求外,标准项目中所有涉及检验的方法与技术按现行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和附录的要求。 3.质量标准中的格式、术语、数值、计量单位、符号、公式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二部的规定,并参照《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4.检测所需的对照品或标准品均应为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颁发,所使用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批号等信息必须在申报资料中标明。 5.检测方法中所用试剂、溶剂应易于得到,尽可能避免使用毒性大的溶剂与试剂(例如:苯、氯仿等)。操作中需特别处理或注意的地方应注明,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应予提示。 6.所用试液、缓冲液、指示液、滴定液应尽可能采用现行版中国药典二部已收载的,不应任意增加或改变其浓度,否则应在标准正文中以注解的形式列出配制的方法,并在起草说明中加以说明。 7.标准中各种限度的规定,应结合实际,保证制剂在配制、贮藏和使用过程中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三)各项目的具体要求 1.名称 (1)化学制剂的名称,应按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要求命名。 (2)每一品种均应有中文名、汉语拼音、英文名。 (3)单一成分制剂应以处方中主药成分的通用名称并后缀剂型组成;两个和两个以上成分的制剂,应取处方各组分的缩写或简称、后缀剂型组成。 (4)新制剂名称不应与已上市药品名称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制剂名称重复,仿制制剂名称应与被仿制剂一致。 (5)不得使用商品名。 2.含量(或效价)限度 制剂中主药的化学成分必须制订含量限度。化学制剂的含量,一般按其原料药的分子式进行计算;有些品种由于用药剂量或习惯等原因,也可按无水物、有效盐基或有效物质进行计算;抗生素类制剂可按其有效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录ⅩⅠⅩC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 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 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 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应考虑其潜在的危害性,必要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1)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10 天,于第5 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 (2)高湿度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分别于相对湿度90%±5% 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要求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性能。若吸湿增重5% 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恒湿条件可在密闭容器如干燥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根据不同相对湿度的要求,可以选择NaCl饱和溶液(相对湿度75%±1%,15.5~60℃),K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92.5%,25℃)。 (3)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 lx±500 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关于光照装置,建议采用定型设备“可调光照箱”,也可用光橱,在箱中安装日光灯数支使达到规定照度。箱中供试品台高度可以调节,箱上方安装抽风机以排除可能产生的热量,箱上配有照度计,可随时监测箱内照度,光照箱应不受自然光的干扰,并保持照度恒定,同

上市前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与风险评估(五)--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的总结与评价

发布日期20071130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上市前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与风险评估(五)--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的总结与评标题 价 作者杨焕 部门 正文内容 审评五部杨焕 摘要:风险评估即患者获益与风险比最大化的管理思路应贯穿于药物 的整个生命周期。任何一个新药的风险评估都涉及到数量和质量两个 方面,数量是指安全性数据库的规模;质量是指临床试验设计、实施、 结果分析全过程的质量,在安全性方面具体是指对于药物不良反应报 告、归类、判断、分析总结的质量。本系列文章从技术评价角度,在 分析了解国内外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历史与发展的基础上,对上市前 安全性数据库的规模大小和如何保证安全性数据库的质量方面问题进 行了探讨,同时也参考和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最新的风险评估和风险 控制理念,其目的是为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和注册申请人提供参考和建 议。

关于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数据如何进行总结与评价,自上世纪90年代ICH就相继发布了药品注册的国际技术要求,如ICHE2/E3/E6/E9的内容;国内SFDA在2005年也相继发布了《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建议同时参考相关内容。 一、安全性数据的总结和分析 一般原则上要求,只要使用过至少一次受试药物的受试者均应列入安全性分析集。对安全性数据的分析总结应在三个层面加以考虑。首先,必须确定受试者用药/暴露(exposure)的程度,指试验药物的剂量、用药时间,用药的受试者人数,来决定研究可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评价安全性;其次,确认常见的不良反应、异常改变的实验室检查指标,通过合理的方法进行分类,以合适的统计方法再比较各组间的差异,通过各治疗组之间比较分析出那些可能影响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发生频率的因素,如时间依赖性、与剂量或浓度关系、人口学特征等;最后,通过分析因不良事件(不管是否与药物有关)而退出研究或已死亡的受试者进行分析,来确定严重不良事件和其他重度不良事件(指需要采取临床处理,如停药、减少剂量和其他治疗手段的不良事件)。 所有不良事件应明确与药物的因果关系。建议以图表的方式对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对患者个体数据列表;对重点关注的不良事件进行详细地描述。受试药和对照药出现的不良事件均应报告。 1. 用药/暴露的程度

稳定性指导原则

附件2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修订)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

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长期试验则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为确认包装、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复检期提供数据支持。 对临用现配的制剂,或是多剂量包装开启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制剂,还应根据其具体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配伍稳定性试验或开启后使用的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设计应围绕相应的试验目的进行。例如,影响因素试验的光照试验是要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的敏感性,通常应采用去除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如试验结果显示其过度降解,首先要排除是否因光源照射时引起的周围环境温度升高造成的降解,故可增加避光的平行样品作对照,以消除光线照射之外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另外,还应采用有内包装(必要时,甚至是内包装加外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考察包装对光照的保护作用。 (二)稳定性试验样品的要求及考察项目设置的考虑 稳定性试验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原料药及制剂注册稳定性试验通常应采用至少中试规模批次的样品进行,其合成路线、处方及生产工艺应与商业化生产的产品一致或与商业化生产产品的关键工艺步骤一致,试验样品的质量应与商业化生产产品的质量一致;包装容器应与商业化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

药物临床试验.安全评价.广东共识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 安全评价?广东共识(2016) (广东省药学会2016年7月25日印发) 起草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是全面、客观评价一个试验药物不可或缺的内容。安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记录主要由研究者团队完成,但申办者所撰写的研究方案和制定的实施细则是确保高质量信息收集和整理等工作的关键性因素。 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安全性评价环节一直是研究各方存在争议的部分。但迄今,在信息发现、收集和评价过程中尚缺乏共识、指南或标准供研究者借鉴与遵循,因此,在研究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申办方常采用各自不同的操作方法和评价标准。为了明确临床试验过程中药物安全性评价相关概念、原则和方法,增加研究的可操作性,以期提高药物临床试验安全信息质量并规范评价方法,本专委会特组织专家、同道共同讨论、撰写,形成此共识以供借鉴。作为一次初步尝试,本共识仍存在不足之处,望与业内专家及同道一起,结合具体实践不断修订与完善。 本共识撰写工作由曹烨、万邦喜共同发起、组织和撰写。来自跨国制药企业的7位同行(李艳等)和医疗机构的3位研究者(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徐立医生、陈功医生、张阳医生)参与审阅。在专委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间,得到专委会主任委员洪明晃教授的悉心指导,收到“肿瘤医院联盟”、“药物警戒在中国群”以及很多专家同行的建设性修改意见。在此向各位专家的无私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共识撰写小组 2016年6月30日

目录 一、总则 (4) 二、定义 (4) 1.不良事件的定义与类别[1][2][3] (4) 2.严重不良事件[3][4][5] (5) 3.重度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1][3][4] (6) 4.可疑的、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4][6][7] (6) 三、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收集、记录、描述 (7) 1.不良事件名称的确定[2][8][9] (7) 2.不良事件的开始时间[2][4][6][8] (7) 3.不良事件的随访[10][11] (8) 4.不良事件的结束时间[2][6] (8) 5.不良事件的转归[2][12] (8) 6.不良事件的合并用药[8][13] (9) 7.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记录与描述[2][14][15] (9) 8.反复发生的不良事件[2][16] (9) 9.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3][17] (10) 四、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相关性判断[2][3][11][18][19] (10) 五、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原则与报告时限[18] (11)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 (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大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 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

2015药典-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长期试验则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为确认包装、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复检期提供数据支持。 对临用现配的制剂,或是多剂量包装开启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制剂,还应根据其具体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配伍稳定性试验或开启后使用的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设计应围绕相应的试验目的进行。例如,影响因素试验的光照试验是要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的敏感性,通常应采用去除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如试验结果显示其过度

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的分析与评价

464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第25卷第5期2009年9月(总第12l期) 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的分析与评价 Clinicalsafetydataanalysisandevaluationofnewdurgsinthepre-approvalphase 杨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38) YANGHuan (CenterforDrugEvaluation,Stat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Beijing100038,China) 收稿日期:2009—02—17 修回日期:2009—07—14 作者简介:杨焕(1970一),女,副主任医师,主要从事药品技术审评工作 通讯作者:杨焕 Tel:(olo)68585566 E—mail:yanshuman@cde.orgycn摘要:本文分析了上市前药物临床试验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的特点,介绍了安全性数据的分析、总结和评价方法,阐明了临床试验中需要特别关注和要评价的安全性问题,强调风险评估(即患者获益与风险比最大化)的管理思路应贯穿于药物的整个生命周期中。 关键词: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 中图分类号:R954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1—6821(2009)05—0464—03 关于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数据如何进行总结、分析与评价,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就相继发布了药品注册的国际技术要求,如ICH中的E2/E3/E6/E9,均涉及此方面的内容¨o;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2005年也相继发布了《化学药物临床试验报告的结构与内容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心-3],建议同时参考。 1上市前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的特点 上市前的临床试验是对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进行科学的评价,是新药开发的重要环节,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生产上市提供依据。《药品I晦床试验管理规范》(GCP)是指导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过程的法规性文件MJ,可以有效地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的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上市前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评价作为关键环节,同样必须遵循GCP的要求。 1.1GCP中的有关安全性评价的要求 GCP中的临床试验方案、研究者职责、申办者(注册申请人)职责、监查员的职责、记录与报告等章节,都包含对安全性数据收集和管理(即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具体要求,由此可见对药物安全性评价的要求,贯穿整个GCP的实施中。 1.2药物上市前不良反应监测的特点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特点有以下5种:①在新药临床试验期问,因用药单一并用于特定目标人群和针对惟一的适应证,对于出现的不良事件较好归因。②药物不良反应定义有所不同,上市前临床研究中,由于正在进行研究的试验药物的用药剂量、疗效等均未完全确定,因此,任何剂量下出现的与药物有关的、有害的且非期望的反应,都应当视为药物不良反应,这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对于上市后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有一定的差异。③上市前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ADR/AE)报告,均来自有目的、明确的前瞻性临床研究,这使得ADR/AE关联性评价较上市后易于判断。④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更强调对个例严重且非预期不良反应的快速报告和评价。 万方数据

7.非随机实验性研究、诊断性试验及动物实验的质量评价工具

? 循证理论与实践 ? Meta 分析系列之七:非随机实验性研究、诊断性试验 及动物实验的质量评价工具 曾宪涛,庄丽萍,杨宗国,董圣杰 [中图分类号] R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4-4055(2012)06-0496-04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重点课题(2012A050),湖北医药学院2011年度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2011 CZX01) 作者单位:442000 十堰,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太和医院口腔医学中心(曾宪涛);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科 上海医学院肿瘤学系(庄丽萍);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医科(杨宗国);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董圣杰) 通讯作者:董圣杰,E-mail:dongshengjay@https://www.360docs.net/doc/a810621697.html, doi :10.3969/j.1674-4055.2012.06.003 非随机实验性研究(non-randomized experimental study )和诊断准确性试验的Meta 分析是临床研究重要组成部分,而临床前的动物实验的Meta 分析也日渐得到重视,其结论已成为循证决策的依据之一。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已对随机对照试验[1]及观察性研究[2]的质量评价工具进行了简介,现对较为常用的或推荐使用的非随机实验性研究、诊断准确性试验及动物实验的评价工具进行简介。1 非随机实验性研究 1.1 M I N O R S 条目 非随机对照试验方法学评价指标(methodological index for non-randomized studies ,MINORS )[3]是由法国外科医师Slim 等在2007年全面回顾文献及专家共识的基础上制定的临床干预研究的质量评价工具,特别适用于外科非随机对照干预性研究(non-randomized surgical studies )质量的评价。评价指标共12条,每一条分为0~2分。前8条针对无对照组的研究,最高分为16分;后4条与前8条一起针对有对照组的研究,最高分共24分。0分表示未报道;1分表示报道了但信息不充分;2分表示报道了且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表1)。 1.2 Reisch评价工具 1988年,为了促进临床药物治疗性研究质量的评价,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医学部的Reisch 等[4]制作了相应的评价工具,即Reisch 评价工具。该工具以公认的标准和清单为基础,归纳了12个类别共57个条目,其中包括设计、样本量、随机化和对照组的相关内容。清单的主要作用是评价研究的设计和绩效而不是数据的分析。该工具的每个条目都是以确定的问题形式出现,回答方式包括“是”,“否”,“不知道或不清楚”或“没有合适的答案”。Reisch 评价工具主要是针对临床药物治疗质量的评价, 因此很多条目具有明显的临床药物特殊性。该工具对于非随机实验性研究的质量评价可用度较高,但需结合实际的研究做一些调整以发挥该工具的评价功能。现被Cochrane 肠道炎症疾病小组使用,因其条目繁多,使用耗时,易用性不强,在此不作详细介绍。 1.3 TREND声明 TREND (the Transparent Reporting of Evaluations with Nonrandomized Designs )声明[5]是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HIV/AIDS 综合防治研究(PRS )小组为提高对艾滋病防治行为干预研究的综合能力,于2003年7月在亚特兰大召开的CDC 下属期刊编辑会议上达成的共识。与会者认为更清晰和标准的研究评价报告不应只包括随机设计,还要扩展到非随机对照设计,由此提出非随机对照设计报告规范(TREND ),会议等具体内容可参阅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810621697.html,/trendstatement/。自然,这一规范可以用来非随机实验性研究的质量,因此不是专用工具,在此不作详细列出。2 诊断性研究 诊断性研究一般而言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评价运用诊断试验后对改善患者的治疗/预后效果,多采用随机对照设计,此时质量评价方法与随机对照试验相同[1];二是评价诊断试验的准确性,此种最为常见及熟知。 2.1 QUADAS工具 QUADAS (Quality Assessment of Diagnostic Accuracy Studies )是由英国约克大学Whiting 等遵照Delphi 法于2003年制定的专用于系统评价中评价诊断准确性试验质量的工具[6-7]。QUADAS 工具是目前唯一一个经过严格评价和验证的诊断准确性试验质量评价标准,共14个条目,每一条目采用“是”、“否”或“不确定”评价(表2)。2008年,Cochrane 协作网推荐QUADAS 作为Cochrane 诊断性试验准确性系统评价中质量评价的标准,并根据协作网的筛查和诊断性研究方法学组的意见,将QUADAS 的第3条、第8条和第9条列入非必须评价条目,故Cochrane 诊断性试验准确性系统评价中质量评价的标准最终为11条[8]。 2.2 Cochrane DTA工作组标准 Cochrane DTA 工作组(Cochrane Diagnostic Test Accuracy Working Group )除了将上述QUADAS 工具作为推荐使用的评价工具外,还在此基础上针对特定的研究设计制定了附加质量评价条目[9]。特定的研究主要包括延迟验证(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纵向随访)研究和诊断比较(避免选择性偏差和独立的多重测试评估),可能附加的质量条目如下:①是否在研究开始前已确定了临界值(cut-off value )?②研究开始后试验的技术指标是否未发生改变?③研究是否提供了阳性结果的清晰定义?④试验操作者是否接受了适当的培训?⑤治疗是否在测试指标和参考标准执行后停止?⑥是否报告了观察者间差异(observer variation )的数据,以及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⑦是否报告了仪器间差异(instrument variation )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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