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资料

关于实施《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三水”和《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1〕8号)的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强化施工监管,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打造优质平安工程。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决定对三水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视频监控,并制定了《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设的重大意义。建立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是我区创新工程监督管理模式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

一个重要手段,它整合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施工许可审批系统,借助现代通信科技和远程视频技术,建设综合实用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新平台。通过该系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建设工程进行远程监控,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状况,对违章作业人员以威摄作用,有效促进施工现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因此,加强远程监控的建设,对提高各责任单位的管理水平,加快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各方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贯彻和落实好有关工作。各单位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范宝文,电话:87780221)

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

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三水”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2010〕16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强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1〕8号)和《关于建设“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请示的答复》(三府办报字10-2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水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视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区监控中心),实现对建筑工地24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形象进度变化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实现对施工现场多级远程网络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监督管理,区监控中心设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公楼内。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区安监站)负责对在建建筑工地进行视频远程监控日

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视频监控管理人员,按权限查看本单位在建建筑工地的视频信息,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管理。

二、实施范围

第四条从2011年6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新开工的建筑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5层及以上高层建筑;

(三)单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高度50米及以上的构筑物;

(五)5米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

(六)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确定需要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的在建工程。

第五条2011年6月1日前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但在2011年6月1日主体仍未封顶的,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建筑工程,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 2012年1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以及单项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或建筑群体建筑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三、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第七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的技术标准应不低于《三水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地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单项或建筑群体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点安装数量应不低于以下要求(建筑面积按施工报建总面积确定):

(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2个;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3个;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少于4个;

(4)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个。

(5)对大型或复杂的施工项目以及设置2个及以上工程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口的施工项目,视频监控点安装数量相应增加。每增加一个车辆出入口中应增加一个监控点。

第八条视频监控点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视频监控点安装位置应尽量满足监控视野覆盖整个施工项目。每个工程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口应对应设置,有塔吊或井架的工程应在塔吊或井架的顶部设置。

(二)视频监控点安装位置按安装数量顺序应安装在工程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口1个、施工现场平面45度两对角点的较高点各1个和其他适宜安装的较高点。安装均应选取反映整个项目施工情况的最合理有利,应基本能显示整个项目出入口处的人员、工程运输车辆洗车措施落实情况,应基本能显示重大危险源和工程主体的施工状况。安装高度应考虑满足施工全过程需要,应基本能显示主要监控对象。

(三)监控点应尽量选择能够安装在施工过程中无需迁移的地点,以避免多次拆除和重新安装。

四、监督管理

第九条按本通知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施措施的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的视频监控方案(盖公章确认)和视频监控点平面布置图;

(二)施工单位与网络服务商签定的视频监控点安装合同。

第十条在本办法施行前已开工的需安装视频监控的建筑工地,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即在2011年7月1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区安监站提

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料并明确负责人。不按时安装或拒绝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工地,视为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由区安监站责令暂时停止施工。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图和施工现场联系人及电话给网络服务商,由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去施工现场确定视频监控点位置,完成建筑工地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布点平面布置图的制作,并将资料传输或报送至区安监站。经区安监站审查并加具意见后,施工单位与网络服务商应在三日内签订视频监控点安装合同。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视频系统安装的技术要求及视频监控布点平面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至少一处能监控四分之三工地的监控点。其它视频监控点根据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按视频监控点布点方案和与网络服务商签定的视频监控点安装合同及时完成安装。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前,必须将工地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布点平面布置图报区安监站审查,并加具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的视频监控方案和视频监控布点平面图,如确需修改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报区安监站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涉及修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修改后的合同。

第十四条需要拆除视频监控设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向网络服务商提出申请,并在视频系统拆除前3个工作日,填妥《建筑视频监控工程拆除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到区安监站办理视频系统拆除审核手续。

第十五条安装在建筑起重机械上的视频监控设备在起重机械拆除前,可凭起重机械拆除表向安监站办理视频监控设备的注销手续。塔式起重机等顶升式起重设备需在设备降至地面后方可拆除视频监控设备,其他视频监控设备在工程完工后方可拆除。对黑名单施工企业及市、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项目,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可要求将视频系统拆除时间延长至施工现场全部作业人员撤场后。

第十六条未经区安监站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拆除相应视频系统。区安监站在收到视频监控系统修改或拆除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回复申请人。未作出回复的,可视为同意。

第十七条区安监站通过监控中心对视频监控系统对我区在建工地实行视频远程实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地人员到位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文明

施工情况、停工工地及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情况。在工地现场视频范围内对工地现场实施监督管理。

五、设备维护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派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完成方案审定、合同签定、设备验收工作,每天均要检查,做好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安装单位或网络运营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的安全,积极配合网络服务商对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进行的维护工作。区安监站应将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状态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良好工作状态的工地,区安监站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视频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失效的,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尽快进行维修,原则上应在接到报障后24小内修复完成。在接到故障报修后,网络服务商须在1小时内响应,城区内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偏远街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6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除外),若设备在检修8小时后未能修复的,服务商在24小时内提供相应的备件给施工单位使用,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凡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视频监控系统失效的,区安监站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待修复后方可复工。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视频监控系统失效而发生的设备更换及维修费用,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向网络服务商赔付。

第二十条鉴于技术条件的限定及网络安全管理的需要,我局经招标确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作为本视频监控系统网络接入部分的第一批网络服务商。施工单位可以依据上述技术要求,委托网络服务商进行安装。视频系统安装拆除属于高处作业,网络服务商的安装拆除人员(至少2人)应同时具备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负责检查安装拆除人员的持证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安装拆除作业安全。

第二十一条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必须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现场有关单位必须加强对监控系统的保护,确保有效传输。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安装、调试、维护及网络租赁费用等,做为预算新增项目,列入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费用中,由建设单位负责(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专款专用。

根据相邻地区的建设工程造价部门询价情况和我区招标选择的网络服务商的报价,双方合同中约定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安装、调试、维护及网络租赁费用参考标准应为:按合同约定的监控点数量确定单价,基准单价为每个监控点996元/月,每增加一个点,单价下浮一个档次(下浮10%),但单价最低不少于727元/月。系统租用费采用预交方式,具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天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远程视频监控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 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指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对建设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场容环境、作业条件进行远程实时图像监控管理,包括视频采集、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录像。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是对工程建设相关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的强制性监控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管理体系。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监督。 第五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中央及市、区县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 (二)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m2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投资规模(含设备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

业及其他建设工程; (四)城市基础设施、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立交桥、跨河桥、隧道、地铁、车站、港口建设工程; (五)建筑物(构筑物)整体迁移工程; 第六条凡属于第五条规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于工程开工之前,委托具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并交纳设计、安装和传输等相应的服务费用。设计、安装和传输服务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监理和施工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应当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委托书(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相关各方履行安全责任的书面承诺的附件,一并提供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并办理工程远程视频监控注册。凡未提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委托书(合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安全措施备案。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指挥中心。通过集中管理软件直接对施工现场摄像机进行远程操作,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实录监控。 第九条受远程视频监控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监控室并配置符合《天津市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管系统技术规定》的高清晰彩色摄像机、终端计算机。施工现场设置的监控室应符合监控系统硬件运行的防尘、使用温度和防静电要求。监理单位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实行24小时专业操作员值班。 第十条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软件,将包括工程概况、管理组织架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承诺、安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

项目视频监控系统施工方案

保障房项目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施 工 方 案 2016-6-15

一、项目概述 为满足业主安全和科学系统化管理的需要,以及对施工现场随时发生的情况进行全面、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对意外情况能迅速做出正确判断,给出合理、有效、快速的指挥和处理。本设计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在施工区域以及办公区设置若干监控点,进行数字化系统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范水平。 二、设计依据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2540259-96《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B500198-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国家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三、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工艺流程 3.1施工程序 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设备调试→投入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 3.2主要施工方法

3.2.1系统安装 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明确安防系统中各种设备与摄像机的安装位置,明确各位置的设备型号和安装尺寸,根据业主具体需求确定安装要求。 根据安防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由业主方做好各设备安装所需的预埋和预留位置。 根据安防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配置供电线路和接地装置。 摄像机的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镜头应避免受强光直射。 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留有1m的余量,以便不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到外界损伤的地方,而且不影响附近人员的正常活动。安装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摄像机应尽量避免逆光安装。 解码器安装在离摄像机不远的现场,安装不要明显;若安装在吊顶内,吊顶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并在附近有检修孔。 机架底座与地面固定,安装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超过3‰;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小于 1.2m,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小于0.8m。 监控室内电缆理直后从地槽或墙槽引入机架、控制台底部,再引到各设备处。所有电缆成捆绑扎,在电缆两端留适当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标记。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辖区内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监控辖区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视屏监控系统的规范和高效运行以及视频监控员的严格管理和规范执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查看监控录像,若需要查阅录像,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监控室监控情况登记簿》上做好登记。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第四条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第五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私自拆卸监控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

统24小时的正常运转;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登记簿》上做好登记。 第六条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第七条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九条各村社区监控室每月至少对所辖监控系统主机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第十一条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认真详细的填写监控记录登记本,并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监控情况。如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处理,并将相关的资料(录像)存档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70498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院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院内监控系统由监控室负责监控工作。 二、监控人员负责作好院内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五、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微机室。 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每天下班向领导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院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重要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保卫科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

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监控数据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院内秘密、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院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领导,及时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院内安全巡检。 二、值班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主管人员,并安排班组人员去现场检察情况。现场检察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方案

目录 一、序言 (1)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2) 系统组成 (2) 、系统功能说明 (2) 监控安装位置范围示意表 (3) 三、系统结构示意图及器材 (3) 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现场监控装置布置示意图 (5) 一、序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越来越高。如何才能安全、高效的生产、生活,以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关注,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先进的管理系统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的保全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施工环境的限制,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不完善及部分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的薄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戎德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351.91平方米,住宅基底总建筑面积为1386.07平方米。1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794.55m2,基底面积为647.08m2,A1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7层,高度为79.2m,A2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73.4m。2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234.03 m2,基底面积为377.86 m2,地下1层,地上23层,高度为67.6m。3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508.09 m2,基底面积为361.13 m2,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73.4m。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系统组成 系统由前端图像信号采集、图像信号及控制信号中间传输、中心图像切换控制三部分组成。结构示意图如下; 、系统功能说明 1.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安装五台带全方位云台、室外防护罩及带自动光圈镜头一体化摄像机,通过监控中心键盘、鼠标操作,可实现云台的上下、左右,镜头的远近、自动长短焦,光圈大小操作,实现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全方位监视需要。在大门处安装两台普通摄像机。 2.硬盘录象可实现对画面的任意切换、定时切换、顺序切换及对前端设备的控制。 3.监控中心设数字硬盘录像机一台,实现长时间录象监控图像的需要。

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创造良好的办公、生产环境,结合公司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 平,强化安全操作,建立良好、安全的办公、生产环境,维护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条在以下区域、场地、重要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保留影像资料: 1、安装的重要设施、重要设施场地、设备及设备的重要部位,如重要的生产车间、生产线主机操作台、一些重要的操作岗位等; 2、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如楼道、楼梯口、门口; 3、放置重要材料的房间,如财务室、库房等。; 4、厂区内部分重要区域,如厂区大门、装车卸货区等; 5、厂区围墙必须安装防护栏、电子围栏、感应器或摄像头等相关安全设施,确保厂区的安全。 第三条系统建设程序 ㈠、各子(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装监控系统的区域,应做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上报集团公司信息部管理部,由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具体实施; ㈡集团公司要求各子(分)公司必须安装监控系统的位置,各子(分)公司应根据要求上报具体实施方案,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监督落实。

第四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㈠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 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㈡熟悉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办法,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及公司 其它安全设备的操作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处置报警及异常情况。 ㈢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基本工作职责: ㈠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在岗期间,随时查看监控辖区内前端监控主机是否在线,若有主机掉线或视频丢失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尽快恢复正常。随时检查所有摄像头及操作台操作运行情况,以保证其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㈡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当每周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线路及前端设备、信号传输、网络传输线路和存储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有效运行。 ㈢制定不安全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并存储现场录像。 ㈣严禁在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做好视频监控设备及其他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监控室内卫生干净,经常对机柜、主机、监视器进行擦拭、保养,保持监控机房整洁卫生;经常对电源开关、线路和备用电源等进行检查、维护。注意用电和防火安全。 第六条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子围栏的主机、电路进行检查,防止因主机故障、系统断电而留下安全漏洞;门房值班人员

高速公路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证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系统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由图像采集、传输、控制、显示等设备和软件组成的对涉及重点安全区域进行监视和信息记录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系统管理分为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运行管理是指系统的日常应用管理,包括日常运行和调阅回放等管理;维护管理是指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软件升级、各类传感器校准和设备更新等。 第五条系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保卫部门是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系统管理的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处理以及远程视频监控中心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联社分支机构负责所在单位的运行管理,特殊情况根据保卫部门授权实施维护管理。 第六条维护管理由所在地电信分公司具体负责,包括光纤线路 1 ——

及设备维护,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升级与维护。 第七条远程视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在保卫部,中心设管理人员和负责人,负责人由保卫部门负责人兼任,管理人员应为信用社正式在编人员。各网点负责人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特殊情况除外),负责本网点系统管理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八条中心属安全重点防范区域,严禁非本中心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外单位人员需要进入的,需经领导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需凭介绍信和检查证件方可进入。 第九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条中心主要职责: 1、监控辖内网点和联社办公区域的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否则需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中心负责人,同时登记远程监控系统运行登记簿(附件一)。 2、监控网点和联社员工的劳动纪律和优质服务情况,包括:员工按时上下班,金库的值守,柜面的营业,员工的服务等。对有违反管理有关规定的人员和事项登记远程监控系统违规事项登记簿(附件二)。 3、跟踪运钞车执行任务到达网点的情况,在视频范围内监控押运人员执行任务的规范情况。 4、监控ATM机的运行情况,重点监控对ATM设备破坏行为,张 2 ——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方案

序言.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2.1 系统组成 2.2、系统功能说明 2.3 监控安装位置范围示意表三、系统结构示意图及器材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现场监控装置布置示意图

一、序言 1.1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以越来越高。如何才能安全、高效的生产、生活,以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关注,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先进的管理系统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的保全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施工环境的限制,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不完善及部分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的薄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戎德园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351.91平方米,住宅基底总建筑面积为1386.07平方米。1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794.55m基底面积为647.08m, A1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7层,高度为79.2m,A2单元为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 73.4m。2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234.03应基底面积为 377.86 m,地下1层,地上23层,高度为67.6m3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508.09 2 2 m,基底面积为361.13 m,地下1层,地上25层,高度为73.4m 二、系统功能及组成 2.1系统组成 系统由前端图像信号采集、图像信号及控制信号中间传输、中心图像切换控制三部分组成。结构示意图如下; 2.2 、系统功能说明 1. 我项目部计划在施工现场安装五台带全方位云台、室外防护罩及带自动光圈镜头一体化摄像机,通过监控中心键盘、鼠标操作,可实现云台的上下、左右,镜头的远近、自动长短焦,光圈大小操作,实现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

顺德区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最低技术要求

附件1: 顺德区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最低技术要求 一、摄像机要求: (一)摄像机安装数量应尽量满足监控视野覆盖整个施工项目,且每个施工项目至少应安装3路摄像机。对大型或复杂施工项目,以及设置2个或以上工程运输车辆出入口的施工项目,摄像机安装数量应相应增加。其中每个工程运输车辆出口应对应设置1路室外型红外摄像机。 (二)全部摄像机清晰度均必须达到CIF352X288以上,并均应具备防水、防尘、云台控制功能。 (三)安装位置分别为施工现场最高设备(如塔式起重机)较高点处1台、整个项目平面45度两对角点的较高点各1台。安装位置均应选取反映整个项目施工情况的最合理有利位置,应保证能同时清晰显示整个项目全部工程运输车辆出口处的工程运输车辆洗车措施落实情况,并应保证能清晰显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项目的主体结构的施工状况。安装高度应考虑满足施工全过程需要,且保证能清晰显示主要监控对象。 (四)安装位置最高的其中两路应为光学变焦20倍以上的室外球型摄像机,其余应为室外型红外摄像机或光学变焦20倍以上的室外球型摄像机。 二、硬盘录像机要求: (一)硬盘录像机必须支持远程录像、回放等基本功能控制; (二)硬盘录像机视频数据、云台控制数据必须采用TCP协议传输; (三)硬盘录像机的WEB端口统一设置为:85,数据端口统一设置为:5222; (四)硬盘录像机硬盘空间不小于250G;

(五)采用我区系统平台目前兼容的嵌入式硬盘录像机品牌:海康威视(杭州)、图敏(深圳)、维尔特(广州)、大华(杭州)。 三、路由器要求 路由器必须具备DDNS功能。 四、宽带网络要求: 宽带网络必须支持公网(web)访问,可咨询电信、联通、网通、铁通等宽带网络供应商。 五、安装要求 (一)安装拆除人员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 (二)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拆除施工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切实做好防雷和接地。 (三)施工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前对线缆布放应具备合理解决方案,塔式起重机应配装自动放线装置,防止塔式起重机顶升时拉扯或缠绕线缆。 (四)禁止在施工垂直运输设备上安装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时损坏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结构,包括烧焊、打孔等,且不应影响施工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的活动和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的加高。 六、系统接入费 各项目视频监控信号接入区建设局监控平台,由广州市华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接入、调试与维护。广州市华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每个项目向建设单位一次性收取费用300元。 七、技术咨询 顺德区建设局联系人:郑素明;联系电话:22836515; 广州市华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冯军;联系电话:(020)85566580。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质监部、生产计划部、动力装备技术部、输油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2.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2.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3.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3.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室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监控视频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控视频系统保养、维护和录像保存以及视频监控室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监控视频管理员职责 2.1、负责监控机房设备的统一管理; 2.2、负责监控机房主机的开关机、保养; 2.3、负责反馈视频监控设备故障; 2.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性物品或设备进入控制室,以免损坏设备; 2.5、严禁监控人员对监控系统设备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6、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视频监控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离岗、串岗、睡岗,严禁空岗,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2.7、出现警情时,警情包括匪警、盗警、火警应当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2.8、每天对监控视频的运行情况和异常问题点在值班表上做好记录; 2.9、监控人员必须爱护和管理好视频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2.10、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 2.11、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吃零食、听音乐,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2.12、保持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做好管理工作; 2.13、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若是一般性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通知监控管理员,由监控管理员进行维修; 2.14、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1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16、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机电科处。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2.17、机电科安排定期检查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2.18、厂区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机电科,机电科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保卫科加强洗煤厂厂区安全巡检。 三、安全保密制度 3.1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3.2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围 第四条公司保卫处的职责:

(一)公司保卫处负责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公司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公司保卫处定期对公司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规划大兴新城东片区枣园站地铁口 建设单位:北京中建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思创建设监理责任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2251?,地下均为2层、1#、2#主楼地上为34层,地下建筑面积24316 ?,其中地下车库22511 ?,地上建筑面积57935?,其中1#、2#住宅楼53788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4月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5月9日,计划工期765日历天。 本项目采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目的是跟踪检查现场施工、安全保卫、场容卫生情况,力求发现问题和实现对问题发生原因的可追溯性,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确保单位财物和员工人身安全,为本项目的实施过程创造良好环境。为更好发挥录像监控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办法: 二、监控室的位置、布置与环境条件 本项目闭路监控室设在办公区一层安全监控管理室内,室内配备一台空调、满足通风,保证满足设备在厂家说明书标定的温度与相对湿度条件下运行。 - 1 - 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供电线路消防与安全管理

控制室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本项目的监控室门口配备2只干粉专用灭火器。室内的电气设施布置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电视监控系统采用单相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电源配电箱内安装电涌保护器。穿管线缆的总截面面积,直段时不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弯段时不超过管内截面积的30%。沿塔吊竖杆(架)引下的同轴电缆,采用双屏蔽电缆敷设。双屏蔽电缆的外层与塔吊(或防雷引下线)的避雷带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监控室的接地满足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四、监控系统的检查标准 项目安全总监每周二、五、日次抽检录相情况,检查操作(值班)人员技术能力和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日常安全检查、重要保卫工作及重要节日时,项目安全负责人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对监控系统不能监控的区域进行整改,达到安全管理规定的目标。 视频监控的摄像、传输、显示与图像记录、控制四个主要部分功能齐全,并具有对图像信号的分配、切换、存储、还原等功能。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控制有效。当施工现场环境变化,如被监视场所的最低环境照度、监视目标随施工进度变化等,及时调整该摄像头的位置来满足摄像要求的环境与照度,达到良好的摄像效果。 - 2 - 1#住宅、配套设施及商业楼等3项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五、闭路监控系统操作与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1、录像监控指定专人操作管理,操作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各种功能,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各种设备的操作程序,认真负责完成项目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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