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
许昌市地下水超采引起的问题与对策

、
地 下 水 资 源 量 分 析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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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形成 了以市 区为 中心 的降落漏 斗 , 漏
许昌市地下水资源主要分为浅层 斗 面积年平均达 6 7 k n i ,至 2 0 1 2年枯水
河南省人均水平 的 1 / 2 。 随着许昌工业 地下水 资源及 中、 深层地下水 资源 , 据 期 漏斗面积 7 3 . 6 3 k m ,漏斗 中心水位埋
( 作者单位 : 1 . 青岛市水文局 2 6 6 0 0 0
2 6 6 0 0 0 )
市 自来水集 团公 司 自来水供 应量 , 以 对经济社会发展 的合理预测 ,摸清了 2 . 青岛市城 阳区农业局
7
疑 水文水资源 1 1
障碍。 长期 以来 , 随着许 昌市人 口的不 7 3 0万 m 3 / a ,麦 岭 水 源 地 可 采 量 为 水降落漏斗 、 地下水水质 污染 、 地面沉降 断增长 和工农业 生产的迅速发 展 , 用 2 6 3 5万 n a 3 / a 。
水 量 激 增 ,加 上 对 地 下 水 缺 乏计 划 开 多 年 来 由于 市 区 超 强 度 开 采 中 、
斗 。同时 , 由于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 下水资源 , 年均 可采量 2 8 7 9 . 4 4万 m, ; 万m 以下 , 其中浅层地下水 开采量不得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日俱 增 ,水质 恶 化 趋 势 二是直接接受降雨产生的地表径 流每 大 于 1 9 7 6 万 m ’ ; 中、 深层 地下水 开采量
四、 结 论
开发利用程度 、补充 中水 回用 和海水利
用 、加大棘洪滩 水库黄河水 和青 岛市 自
通 过实施水 源保 护 , 采取 当地水
白宁

河南水污染现状及处理方法姓名:白宁学号:1203658055 专业:环境科学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
随着经济的社会的快捷发展,社会各界对水资源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关于河南省目前的地下水资源的状况,我查相关资料,了解到,我省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突出。
地下水资源作为主要的供水水源,在支撑工农业生产,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编发的《河南省地下水通报》,主要反映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管理的基本信息,对加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以下内容是我对《通报》关于河南省地下水的动态变化、地下水的蓄变量以及超采量地区的内容做了一个简单的叙述。
关于2014年3月底平原区地下水位与上年同期相比: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为47681km2,占平原区面积的56.9%,,广泛分布在开封、许昌、漯河、平顶山、郑州大部,豫北的中部和西部山前地带、南阳盆地、睢县、拓城、宁陵、太康、扶沟、西平上蔡和遂平也有分布。
地下水位稳定区(上、下变幅在0.5m之间)面积为36037km2;张平原区面积的43%,主要分布在信阳、濮阳、伊洛河谷平原和安阳北部,辉县、济源、沁阳、民权、夏邑、永城、鹿邑、郸城、平舆和正阳等地也有分布。
关于流域分区:下降0.5-1m 的面积海河流域为2583km2,黄河流域为3493km2,淮河流域为17031km2,长江流域为3899km2;下降1-2m的面积,海河的流域为1460km2;黄河流域为2738km2,淮河流域为13993km2,长江流域为2504km2。
稳定区面积海河流域为5271km2,黄河流域为6228km2,淮河流域为24211km2。
2014年3月底平原区地下水位与2014年初对比:地下水位稳定区面积为75730km2,占平原区面积的90.5%。
地下水位下降区面积为7988km2,零星分布在安阳县、清丰、温县、长垣、兰考、睢阳区和邓州。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1•【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22日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润儿2016年10月11日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水量调度、用水管理和工程设施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省段分水口门以下,输送、配置、调度南水北调分配水量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应当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调度、权责明晰、严格保护的原则,确保调度合理、水质合格、用水节约、设施安全。
第四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水量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并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沿线区域、受水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及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运行、设施保护以及与中线工程管理单位的对接工作。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单位可以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配套工程管理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安阳地下水超采评价

安阳地下水超采评价古今【摘要】由于缺乏对地下水的统筹规划及科学开发利用,安阳市地下水超采问题日渐突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86—2003《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的规定,进行安阳市浅层地下水超采评价,得出安阳已形成浅层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为221 km2,属中型超采区。
%For the lack of overall planning and scientific development to groundwater,the issues of Anyang groundwater overdraft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prominent.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 in Guidelines for the Assessment of Zones of Groundwater Overdraft (SL286 -2003 )as the water conservancy industry standard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 this paper,the surface groundwater overdraft evaluation in Anyang city has been made.The result is that Anyang has formed a shallow groundwater drawdown cone, and the groundwater over mining area is 221 km2 ,which belongs to a medium-sized overdrawn area.【期刊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1【总页数】4页(P98-100,110)【关键词】安阳;地下水评价;超采【作者】古今【作者单位】河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郑州 45004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日益突出,加上缺乏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统筹规划,使得水资源无法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超采问题日益严重[1]。
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

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24•【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1月14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凯2022年11月24日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下水调查、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治理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下水管理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遵循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地下水管理投入机制,合理安排地下水调查与监测、规划与利用、保护与治理和监督管理等资金,保障地下水管理工作开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节水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开采,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涵养,提高地下水战略储备能力,增强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用水保障能力,推动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有关规划实施河流、渠系、坑塘等水体生态治理,配合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引调水工程和调蓄工程,构建生态水系网络,强化地下水回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7•【字号】豫政办〔2016〕203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7日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
从2016年起,在全省渠灌区、井灌区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部分地区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全面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量收费;基本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普遍采用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实现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我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县、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加快推进改革,力争到2020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综合施策,两手发力、注重效益,供需统筹、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发挥政府与市场两个作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不增加农民用水费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河南省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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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豫政〔2015〕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公布如下:一、禁采区范围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保护等因素,划定全省地下水禁采区范围。
(一)深层承压水禁采区。
1.郑州市。
东界至中州大道—东风东路—东风南路—经开区第八大街,南界至南三环,西界至西三环嵩山南路立交桥—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莲花街—科学大道—北三环—江山路—三全路,北界至三全路,面积200平方公里。
2.开封市。
东界至劳动路,南界至郑汴路,西界至夷山大街,北界至东京大道,面积33平方公里。
3.商丘市。
东界至睢阳大道,南界至北海路,西界至天瑞大道,北界至建设路,面积40平方公里。
4.永城市。
东界至文化路,南界至沱滨路,西界至芒砀路,北界至欧亚路,面积6平方公里。
(二)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周边禁采区。
1.高速铁路路基两侧各200米范围。
2.地铁(轻轨)控制保护区范围。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范围。
4.河道堤防和护堤地。
5.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6.重要文物保护区范围。
二、限采区范围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等因素,划定全省深层承压水限采区面积929平方公里。
(一)郑州市。
外边界:薛店镇花庄—龙湖镇小洪沟—马寨村—二砂村—沟赵—毛庄—森林公园—祭城—二郎庙—孟庄镇后宋村,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62平方公里。
(二)商丘市。
外边界:东界至郑庄寨—杨大庄,南界至董庄—北店—苏庄,西界至崔曹庄西—秦小庄,北界至王寨—刘楼;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3平方公里。
(三)永城市。
外边界:东界至杨小庙—闫瓦房,南界至侯岭村—白庄村—刘楼,西界至双桥村—十八里村,北界至李窑—卢庄—高双庙;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31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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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的通知
豫水政资﹝2014﹞7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有关规定,经水利部审查同意,现将我省划定的地下水超采区范围予以公布。
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严格地下水管理,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一、地下水超采区总体情况
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包括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和岩溶水超采区,超采程度分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
全省划定超采区总面积44393平方公里,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14195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27996平方公里,岩溶水超采区面积5471平方公里;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与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重叠面积3269平方公里。
二、地下水超采区分布
(一)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河南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均属一般超采区,分布如下:
1.郑州市:郑州市城市建成区、新郑市中南部,面积781平方公里;
2.开封市:杞县中部、通许县中东部、兰考县中南部,面积903平方公
里(其中兰考县421平方公里);
3.平顶山市:市区东南部、叶县北部、舞钢市北部,面积357平方公里;
4.安阳市: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区域,涉及内黄县全境,安阳市区、汤阴县、安阳县及滑县大部,面积4098平方公里(其中滑县1498平方公里);
5.鹤壁市:淇滨区、浚县大部及淇县县城规划区,面积1039平方公里;
6.新乡市:市区东南部、延津县全境、卫辉市东南部、原阳县北部、封丘县北部、新乡县大部,面积2227平方公里;
7.焦作市:修武县南部、武陟县中北部、温县中部、孟州市中东部、沁阳市南部,面积995平方公里;
8.濮阳市:濮阳市市区大部、清丰县与南乐县全境,面积1701平方公里;
9.许昌市:襄城县北部、许昌县西部、长葛市中西部、禹州市东南部,面积890平方公里;
10.漯河市:舞阳县南部,面积119平方公里;
11.南阳市:新野县城市规划区、唐河县西南部、邓州市城市规划区,面积293平方公里(其中邓州市75平方公里);
12.商丘市:民权县北部,面积204平方公里;
13.驻马店市:驻马店市市区、遂平县中部、西平县中部,面积530平方公里;
14.济源市:济源市城市建成区中西部,面积58平方公里。
(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
全省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总面积27996平方公里,其中一般超采区26788
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1208平方公里。
1.郑州市:郑州市市区大部、中牟县大部,面积2155平方公里。
其中郑州市建城区及航空港区属严重超采区,面积762平方公里;其余均属一般超采区,面积1393平方公里;
2.开封市:黄河大堤以南开封市区、开封县、兰考县,尉氏县中北部,通许县、杞县大部,面积4939平方公里(其中兰考县968平方公里)。
开封市城市中心区属严重超采区,面积33平方公里;其余均属一般超采区,面积4906平方公里;
3.濮阳市:黄河大堤以北区域,涉及清丰县、南乐县、濮阳市区全境,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大部,面积3675平方公里,属一般超采区;
4.许昌市:鄢陵县县城规划区,面积48平方公里,属一般超采区;
5.漯河市:漯河市市区中东部、临颍县中南部,面积635平方公里,属一般超采区;
6.商丘市:民权县、睢县、宁陵县、柘城县、虞城县、夏邑县、永城市及商丘市区等全部,面积10700平方公里(其中永城市2020平方公里)。
商丘市中心城区、永城市城市规划区及近郊属严重超采区,面积413平方公里(其中永城市320平方公里);其余均属一般超采区,面积4906平方公里(其中永城市1700平方公里);
7.周口市:川汇区全境,项城市、沈丘县北部,商水县中部,淮阳、鹿邑、太康、郸城大部,面积5844平方公里,均属一般超采区。
(三)岩溶水超采区
全省岩溶水超采区总面积5471平方公里,其中一般超采区面积935平方公里,
严重超采区面积4536平方公里。
1.郑州市:荥阳市中部、巩义市东部,登封市、新密市大部,新郑市西部,面积2388平方公里,属严重超采区;
2.平顶山市:郏县北部,面积113平方公里,属严重超采区;
3.安阳市:市区西部、安阳县西部、林州市中东部,面积892平方公里,属一般超采区;
4.鹤壁市:鹤山区西北部,面积43平方公里,属一般超采区;
5.新乡市:辉县市东部、卫辉市西北部,面积700平方公里,属严重超采区;
6.许昌市:禹州市大部、长葛市西部,面积1335平方公里,属严重超采区。
三、地下水超采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