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教案资料

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教案资料
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教案资料

矿山六大系统建设

“六大系统”包括:

一、监测监控系统:视频监控、安全监控

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四、压风自救系统;

五、供水施救系统;

六、通信联络系统。

“六大系统”包括:

1、人员定位

2、无线通信

3、视频监控

4、化学气体检测

5、安全环境检测

“六大系统”包括:

?人员定位系统主要用来跟踪监测井下人员和机车,通过在人员和机车放置定位卡全程获取其信息,实时掌握井下人车数量、分布情况和工作路线。

?无线通信系统主要解决井下的无线通话问题,井下人员之间可以利用手机进行通话或发送短信,或者与井上井下的固定电话相互播打,也可接收监控中心的短信或电话通知。

?视频监控系统以图象方式直观实时监控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环境监测系统使用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环境监测传感器,实时采集环境数据,一旦环境量超标,监测现场与调度中心将同时发出警报。

配合制度:

第一、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安全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第三、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第四、瓦斯检测填报制度

第五、安全检查制度

第六、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参考1:北京凯瑟新起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凯瑟)https://www.360docs.net/doc/a816879574.html,/

KJ278矿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矿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人员标识卡

数据通讯接口

矿用读卡分站

矿用风机在线监控系统

矿用风机在线监控系统

矿用安全监控系统

矿用安全监控系统

隧道、地铁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隧道、地铁人员管理系统

矿用视频监控系统

矿用视频监控系统

技术问题一:KJ278(B)系统的组成?

答:该产品由软件系统和硬件二大部分组成。

其中软件系统包括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两部分,用于完成信息采集、识别、加工及其传输,由这两部分软件共同支撑着整个系统的运行。

硬件系统由井下读卡设备、隔爆电源、数据传输接口和标识卡组成,用于完成信息采集和识别。

技术问题二:KJ278(B)系统的工作原理?

答:系统主机通过光纤及通信电缆连接井下分站设备。在矿井的各入口处、井下分支处、限制区、禁止区等重要位置安装井下分站,当携带标签卡的井下工作人员或移动车辆进入分站的探测区域时,分站接收天线便可接收到标签卡发来的载波信号,经过分站接收处理后,将信号进行分析、处理,并通过通信网络将信号发送到地面通信接口装置,再转换成RS232信号送给地面计算机,系统软件将各分站提供的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判断并进行人员数量、位置、报警显示,数据显示,管理人员根据提供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并做出决策,从而实现井下工作人员或车辆等目标的自动化管理。

技术问题三:KJ278(B)系统的主要管理功能有哪些?

答:具体如下

1、井下人员、车辆等监控对象的实时位置显示功能

2、图形显示功能

3、庞大的考勤管理功能

4、人员轨迹显动态跟踪功能

5、限制区报警功能

6、下井超时报警功能

7、通讯报警功能

8、超员报警功能

9、丰富的查询功能

10、车辆设备管理功能

11、系统联网管理功能

12、 LED大屏幕显示功能

13、系统紧急搜救与报警功能

14、系统运行情况状态报警及提示功能

15、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16、与RS485接口的联接功能

技术问题四:KJ278(B)系统的存储性能指标?:

答:有关记录在地面中心站保存2年以上。当通讯发生紧急故障时,每台接收分站可在瞬间存储住人员标识卡的信息,待通讯恢复又可再将数据进行上传。

技术问题五:KJ278(B)系统容量?

答:系统具备可扩充至连接256个分站的能力,标识卡编码范围可扩充至16000张。

技术问题六:KJ278(B)系统标识卡电池寿命是多长?

答:纽扣式标识卡使用非充电扣式电池,使用时间不小于24个月。双向通讯标识目前使用充电式电池和可更换电池两种方式供用户选择。

技术问题七:凯瑟公司生产的KJ-_Ⅲ风机在线监测系统具备哪些主要功能?

答:具体功能如下:

(1)实时监测矿井通风机总风压、风量数据;

(2)实时监测通风机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励磁电流;

(3)根据实测风量、风压,计算风机有效功率及风机效率;

(4)当风机故障时,给出声光报警信号;

(5)实时监测主通风机的振动状态,在超限时进行报警;

(6)实时监测主通风机开停状态;

(7)监测通风机反转及反风状态;

(8)监测主通风机停电或反风、反转时给出报警信号;

(6)显示上述监测参数的数值和动态图形;

(7)上述监测数据的存储、查询和报表打印功能;

(8)网络接口功能:提供联网数据接口;

(9)自动生成检测数据报告并打印;

(10)当主扇设备或线路异常发出预告报警音响,显示并打印报警信息;

(11)在线监测系统可实现24小时连续工作,电网停电后,系统可保证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12)系统有可靠的防雷保护;

(13)系统有断电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等功能。

技术问题八:凯瑟公司生产的煤矿安全监测系统概述?

答:监控分站可安装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等场所,检测瓦斯、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水位、设备开停、馈电状态、风门状态、煤仓煤位、水仓水位等各种生产和安全参数。

参考2:深圳市网联运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a816879574.html,/

参考3:澳大利亚镁思锑(MST)技术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a816879574.html,/

参考4:深圳市翌日科技有限公司https://www.360docs.net/doc/a816879574.html,/GB/

?人员定位系统主要用来跟踪监测井下人员和机车,通过在人员和机车放置定位卡全程获取其信息,实时掌握井下人车数量、分布情况和工作路线。

?无线通信系统主要解决井下的无线通话问题,井下人员之间可以利用手机进行通话或发送短信,或者与井上井下的固定电话相互播打,也可接收监控中心的短信或电话通知。

?视频监控系统以图象方式直观实时监控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环境监测系统使用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环境监测传感器,实时采集环境数据,

?一旦环境量超标,监测现场与调度中心将同时发出警报。

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

FDAGMP六大系统

附录A: 每个系统的说明和覆盖范围 六大系统:质量系统、设施与设备系统、物料系统、生产系统、包装与标签系统、实验室控制系统。 质量系统 质量系统的评估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评价该质量部门是否履行了审查和批准与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的所有程序,并且确保这些程序适宜于其预期用途的职责。这亦包括相关的记录保管系统。第二阶段为评估收集来鉴定质量问题的资料并且可以连接到用于检查范围的其它主要系统。 对于每个下述通报项目,该厂商应该备有书面和批准的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证明。一有可能,应该通过监察,验证该厂商对于书面程序的遵守。这些范围不限于原料药成品,也可能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间体。这些范围不仅可能显示在该系统内的缺陷,而且可能显示在会确保范围扩展的其它系统内的缺陷。该系统下所有范围都应该被覆盖;但是覆盖的实际深度可以因计划的检查策略而异,取决于检查所发现的情况。 ●确保履行质量部门职责的员工的适应性。 ●如ICH Q7A§2.5《产品质量考察》所述定期质量考察;检查审计范围应 该包括在该场所生产的代表性原料药类型;检查审计也应该检查某一批和与每项原料药质量考察有关的资料记录,以验证该厂商的评论充分完整;以及审计应该确认厂商已经鉴定任何动向以及已经纠正或者清除不能接受的变化的起因。 ●(质量和医学方面的)投诉评价:以一种及时的方式用文件证明、评 价、调研;包括纠正举措(如果适宜)。确定投诉的方式以及原料药批的内部退回或者再加工/返工的记录是否保证检查的扩展。 ●与生产和测试有关的偏差和失误调研:用文件证明、评价、以一种及时 的方式调研的关键偏差以及扩展到包括任何有关的原料药和原料;包括纠正举措(如果适宜)。 ●变化控制(包括“工艺改进”:用文件证明、评价、批准、评估的重新 验证的需要)。 ●返回/回收:评估、被保证处扩展的调研、最终处置。 ●退回:被保证处扩展的调研、纠正举措(如果适宜)。 ●发放原料的系统。 ●从最后一次检查以来生产的几批,以评价起因于加工问题的任何退回或 者转换(即从药用到非药用)。 ●妥善审定再加工和/或返工事件和评价对于原料质量的影响。 ●召回(包括任何试图回收已经分销的、不符合其规格或者所声称的质量 的原料药),确定原因以及采取的纠正举措。 ●稳定性不合格:被保证处扩展的调研、处置。确定稳定性资料是否支持 原料药复测或者失效期以及储存条件。 ●验证:验证/重新验证工作的情况(例如,计算机、生产过程、分析方 法),例如验证方案和报告的评论和批准。

六大系统建设规划方案

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 六 大 系 统 建 设 规 划 方 案 单位: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 编制人:钱红波 审核人:张永兵 编制时间:2011年11月5日

加快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重要举措,根据(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文的要求,现结合我我矿实际成了“六大系统”建设实施小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组员十名。 组长:杨永 副组长:张永兵、钱红波 组员:刘永孝、刘谷忠、顾保健、李留涛、贺炳明、曹元霸、尚超、梁永祥、毛彦冬、李建龙 一、煤矿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建于2002年,2004年正式投入生产,现我矿属于改扩建矿井,生产井于2008年安装了KJ78监测监控系统,现技改井也使用的是KJ78监测监控系统。各个地点都相应的安装了各类传感器,并正常使用,定期进行调校、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档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县局联网。 二、压风自救系统 1.我矿已于2010年7月生产井安装并完善了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工业广场旁边,空压机型号为JG75HA,1 2.5m3/min

的压风量,压风管的直接为200mm。空压机能正常、有效的压风供气到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已在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2.技改井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安装并完善了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工业广场旁边,空压机型号为JG110HA,20m 3/min的压风量,压风管的直接为250mm。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已在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三、供水施救系统 我矿已建立完善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水源来自地面消防水池,地面消防水池可容纳400m3水。井下供水管路铺设到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包括,中央水仓,采掘作业地点,机电硐室、刮板机机头机尾、各装运转载点、在回风巷、区段回风巷等。在所有采掘工作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和防尘喷头设施,能够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的应急供水要求及洒水降尘工作。 四、通讯系统 我矿已建立完善矿井通信系统,电话型号为:KTH102型远程防爆电话。在地面调度室、井口把钩房、主井绞车房、井底车场、水泵房,和采掘工作面都安设了电话,所有电话都接通了地面调度室,煤矿通过手机或座机能够直接以矿外联系。井下通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2011-07-15发布? 2011-09-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AQ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 AQ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 EJ 378-1989?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监测监控系统?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

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主机? host 用于接收监测信号,并具有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分站? substation 监测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传感器? 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deleterious harmful gas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地下矿山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装置。 开停传感器? on off status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地下矿山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监测监控设备? mine monitoring equipment 矿山井下用于监测监控的传感器、分站及线缆等的总称。

矿山六大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计划说明 监测监控系统 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检总管一(2010)168》,矿山应按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在+330m、+378m、+433m 中段平峒口、溜进口、中段运输巷道及巷道拐弯处、主要作业点和设备附近设备安装视频监控器,系统控制主端及监视器放置在矿调度室及提升机房内。实现对平峒口、溜进口、人员进出场所等的视频监控。 矿山在施工过程中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风速传感器设置及视频监控系统。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独头巷道掘进(包括天井) 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在距工作面5~10m处,巷道出口10~15m处各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在距掘进工作面5~10m处混合风流处设置一个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设定为0.0024%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 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 的防护设施。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 响行人行车。 目前+330m中段硐口及作业面安装2台视频监控器,+378中段硐口及作业面安装3台视频监控器,+418中段硐口及作业面安装2台视频监控器。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矿山各采矿进路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418m回风平峒口主扇附近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3)矿山应按要求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同时矿山安全人员应配置GTH1000(A)携带型一氧化碳测定器、CYH30携带型氧气测定器以及AZ8908携带型折叠式风速仪,随时对井下的一氧化碳、氧气及风速进行测定;应经常监测井下空气质量,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0.5%;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地压监测监控系统 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各中段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陷落区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本矿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总监控室置于地表。

六大系统文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发文号: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0-10-09 https://www.360docs.net/doc/a816879574.html,/Laws/Trade/Coal/201010/153169.shtml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中新网3月24日电)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是《规范》全文: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 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 1)、组成系统由主机、传送接口、分站、传感器等设备组成。 2)、功能用于监测气体、风速、风压、温度、通风机开停状态等参数,具有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2、人员定位系统 1)、组成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一般由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电源箱、传输接口、主机、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UPS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等组成。 2)、功能 ■全矿人员实时跟踪、定位■矿井移动目标的实时视 ■井下人员分布和行踪查询■井下工作人员的考勤 ■紧急搜救与紧急报警功能■矢量图的编辑及分类 ■各类报表数据查询与打印■信息存储和历史数据播放 3、紧急避险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1)、组成由避险路线、避险设施(包括救生舱、避难所、自救器)等组成。 2)、功能在井下发生紧急灾害的情况下,为避灾人员提供安全避险的生命保障设施设备。 4、压风自救系统 1)、组成压风自救装备系统由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及固定式永久性自救装备组成。

当发生煤和瓦斯突出或突出前有预兆出现时,工作人员近进入自救装置,打开压气阀避灾。 2)、功能为隔绝式防护装置,当煤矿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灾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装置处,解开披肩防护袋,打开球阀开关,迅速钻进披肩防护袋,其压力达0.09Mpa左右,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而袋外有害空气压力低,不能进入防护袋,使避灾人员不致受侵害。披肩防护待材料具有不漏气、阻燃和抗静电特点。 5、供水施救系统 1)、组成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组成,其中供水管网即消防防尘供水管道系统主要包括储水池、管道系统及各类阀门。 2)、功能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险场所处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在矿井发生灾变时,为井下重点区域提供饮用水的系统,包含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 6、通讯联络系统 1)、组成一般由矿用防爆调度电话、程控调度交换机、调度台、电源、电缆等组成。 2)、功能 紧急报警广播功能,数字录音功能,分区广播功能,通讯联络功能,系统工作状态检测功能。

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简介

燕煤公司程庄煤矿“六大系统” 建设完成情况 程庄煤矿 2013年12月

燕煤公司程庄煤矿六大安全避险系统 建设完成情况 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以及《推进全省煤矿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晋煤救字【2010】1644号)的要求,煤矿必须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目前程庄矿六大系统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现装备的瓦斯监控系统型号为重庆煤科院研发生产的KJ90NB监控系统。2007年10月底开始对全矿井监控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来的KJ38系统升级为KJ90NB系统,2009年11月12日前对矿井监控系统改造全部完成。 目前,地面中心站主控软件、网络终端软件、图形工作站及联网上传功能完善。程庄煤矿KJ90NB监控系统经过几年时间的调试及试运行,对系统性能特点及功能得以全面考核表明,系统性能稳定可靠,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原设计要求,与传统监控系统比较,在快速反应、系统容量、通讯稳定性、兼容及扩

展、软件功能等方面体现出宽带监控系统的强大优势,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KJ90NB监控系统及设备具备合格有效的标志证书.能与市局联网。具备风电、瓦斯电和故障闭锁功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上岗人员经培训且取得相关证件。 2、人员定位系统 我矿现装备的人员定位系统重庆煤科院研发生产的型号为KJ251A煤矿人员监控系统。 KJ251A煤矿人员监控系统于2006年12月正式启用,系统具有图形显示功能,人员跟踪功能、员工考勤功能、中断取数功能、门禁功能、报警功能等。 KJ251A人员定位考勤管理系统平时进行日常的考勤,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位。井下发生异常情况时,可以知道人员的分布位置及数量,及时找到被困人员。发生事故后,可为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人员定位系统软件采用三层架构体系。数据采集与分析、存储、应用表示三部分既相对独立又是有机融合。 2010年由重庆煤科院对系统进行升级,由原来的KJ251升级为KJ251A人员定位系统。 3、通讯联络系统 燕煤公司通讯系统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矿用IP网络广播对讲系统。三个系统均已通过验收,目前运行正常。具体情况简介如下:

六大系统完善规范(试行)

六大系统完善规范(试 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发文号: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1-03-21 实施日期:2011-03-21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

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1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

矿井六大系统

矿井六大系统 一、监测监控系统 1、要求达到的标准: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2、本工作面使用情况:在距工作面≤5m无风筒侧安设瓦斯探头T1,距回风口10-15m范围内安设瓦斯探头T2。在皮带机头处安设YW报警仪,并随着皮带数量的增加而增加yw报警仪。总控上安设DD仪。风筒传感器FT安设在距工作面5-10m范围内的风筒上。温度传感器、CO报警仪安设在距风口10-15m范围内。在风机负荷线上安设两台KT。 二、人员定位系统 1、要求达到的标准: 1)实现井下坑道作业面工作人员的精确定位,及时准确提供井下人员的数量、位置、分布情况和每个人员任意时刻所在的位置及各时间段的活动轨迹,为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保证抢险救灾和安全救护工作的高效运作。 2)提供直观的巷道图,可随时方便的观察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和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同时,以简便快速的数据处理和查询手段提高协助救援工作的效率。 3)矿井移动目标实时监视和屏幕显示:系统程序通过监控机显示巷道和通信分站示意图,显示通信分站周围移动目标的相关信息。显示各通信分站在巷道内的分布情况以及个通信分站的状态;显示大巷内各人员编号及其当前所在的位置;显示各作业面人员分布表。 4)实现各部门工作人员考勤功能,能够出具各部门及个人的各种综合、明细考勤报表,为管理层对生产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5)实现井下定点考勤功能,可以帮助监督特殊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工作,以达到强化井下作业管理的目的。 6)信息存储和历史数据回放:系统具有数据存储和回放功能。系统可存储一周人员分布情况。调度员可随时回放该段时间内任一时段的人员分布情况,以便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zj修改

南京银茂铅锌矿业公司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部分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公司井下抵御各种风险和灾害的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等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职责分工 第三条采矿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并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各设备设施电源的正常供给。 第四条系统维护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安全环保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定位卡发放和信息更新的管理,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定期检验,以及人员定位系统的完善和更新。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终端设在采矿场调度室,采矿场调度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条当系统显示有异常时,采矿场调度员必须及时核实,将核实情况及时汇报总调度室,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采矿场调度人员必须对每位下井人员是否携带定位卡进行审查,发现电量不足、卡号错误、信息不全等情况时,采矿场调度人员及时提醒持卡人,并做好记录,需要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 第九条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按要求将定位卡佩带在腰带上,便于读卡器读取定位卡信号。 第十条携卡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定位卡,若有问题,及时与采矿场调度员联系。 第四章人员定位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第十一条井下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如有变动,所在单位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并及时将识别卡信息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采矿场调度人员每班对下井人员的人数、系统运行情况至少检查三次,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系统维护人员每两周必须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必须建立以下台帐及报表: --系统运行记录;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矿山六大系统

KJ120-ZZ矿山综合自动化系统 现代高新技术和信息科技为世界矿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传统矿业正迈入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数字矿山时代。 为提高煤矿安全和生产效率,很多煤矿已安装或即将建设包括提升、主运、排水、通风、监控等在内的多种自动化系统,但由于缺乏整体的规划各种系统处于相互孤立的状态,造成了通讯线路重复投资建设、信息不能互通、系统维护量大等问题,为了从系统上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和发挥自动化系统的最大效益,建立统一的煤矿综合自动化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 我公司依托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和丰富的工控自动化系统集成经验,结合煤矿行业的应用背景和需求,设计研发了基于实时千兆工业以太网的煤矿综合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具有安全、稳定、开放、高效的特点,通过该系统可以使煤矿井上井下的安全信息、设备的工况和控制信息在一个统一的网络上传输管理,提高了传输平台的可靠性和传输能力。而且通过综合自动化软件平台,可以将各个自动化子系统整合到一个统一的综合信息化检测监控系统中,进行集中的调度管理,可有效地提高矿井生产安全调度水平,实现对煤矿机电设备和安全检测信息的远程集中检测与控制,同时可实现矿井与公司之间的生产和管理信息交换,实现煤矿管

控一体化。 系统的主要功能:系统网络及部件均采用世界领先品牌的工业级产品,物理上和逻辑上均采用冗余结构,具有极高的可靠性,通过地面和井下的实时千兆工业以太环网能够将地面及井下的数据信号、图像信号、音频信号统一传输到调度室中心,实现三网合一。 系统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可通过各种软件数据交换技术和硬件接口实现信息和数据的交换和采集,包括企业MIS系统、现场各种控制设备等。 管控中心接收和处理各自动化系统的实时数据,并以画面和图表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将实时、历史及综合分析后的信息提供给信息系统中的客户,接受客户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请求,从而实现全矿井的管控一体化。 监控子系统与自动化平台同步显示故障设备名称、报警测点名称及数值,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报警,并将故障信息存入数据库,供以后统计分析 KJ120-GS矿山工业视频监控系统 本公司采用的LCD液晶拼接单元是目前最高端的液晶屏幕经过了专业的结构特殊处理后组成。目前,液晶凭借优良的显示性能,已经成为人们认同最理想的显示器件。LCD液晶拼接单元具有高亮度、高对比度、更好的彩色饱和度、更宽的视角、更好的可靠性、影像稳定不闪烁、较长的使用寿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知识题

附件3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知识题 一、单选题 1、矿井应( A )进行一次实战演练,使每个员工都熟悉如何使用紧急避险设施。 A、每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2、在“( B )”十二字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指导下,规定了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A、以产定风,先抽后采,监测监控; B、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 C、以风定产,先采后抽,监测监控; D、以风定产,同抽同采,监测监控; 3、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分站的安装要使其离巷道底板不小于(C )mm 处。 A、100; B、200; C、300; D、400; 4、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 B)。 A、二氧化碳断电仪或便携式二氧化碳检测报警仪; B、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C、粉尘浓度传感器; D、矿用风速传感器; 5、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 B )。 A、二氧化碳断电仪或便携式二氧化碳检测报警仪; B、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C、粉尘浓度传感器; D、矿用风速传感器; 6、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 B )。 A、20℃; B、30℃; C、35℃; D、40℃; 7、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 C )。 A、30℃; B、32℃; C、34℃; D、36℃; 8、人员定位系统标识卡收到“紧急呼叫”信息,( C )闪烁提示,同时,蜂鸣器会鸣响提示,振动器会振动提示。 A、红灯; B、黄灯; C、红灯和黄灯同时; D、红灯和黄灯交替; 9、人员定位系统标识卡收到“重要呼叫”信息,(A )闪烁提示,同时,蜂鸣器会鸣响提示,振动器会振动提示。 A、红灯; B、黄灯; C、红灯和黄灯同时; D、红灯和黄灯交替; 10、人员定位系统标识卡收到“一般呼叫”信息,( B )闪烁提示,同时,蜂鸣器会鸣响提示,振动器会振动提示。 A、红灯; B、黄灯; C、红灯和黄灯同时; D、红灯和黄灯交替;

矿山六大系统

欢迎阅读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计划说明 监测监控系统 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 10~15m处各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在距掘进工作面5~10m处混合风流处设置一个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设定为0.0024%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 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 的防护设施。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 响行人行车。 0.5%;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地压监测监控系统 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各中段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陷落区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本矿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总监控室置于地表。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1)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检总管一(2010)168》,矿山应于2013年6月低前建立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当班井下作业人 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同时避灾硐室内应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3)﹢378m中段避灾硐室在年内完成,+330中段避灾硐室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压风自救系统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10月9日发布的安监总局一【2010】168号文件精神,矿山应设立压风自救系统,因此矿山基建工程中应完成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设备利用矿山生产使用的空压机,压风自救供风管道采用专用管道。管道沿平硐、中段运输巷道 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置供水阀门。 +378m中段供水施救系统于年内完成,+330m中段供水施救系统跟作业面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全部完成。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在灾变期间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印发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要求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

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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