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券市场管理体制成因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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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诺斯悖论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改革问题研究

基于诺斯悖论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改革问题研究
市 场 的 发 展 史 , 再 从 制 度 环 境 的 演 变 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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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智娟 ( 汉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 武 武汉 40 7 3 0 2)
◆ 中 图分 类 号 :F 3 文 献 标 识 码 :A 80
徐 明蔚 则 在 《 国 公 司 债 券 市 场 发 展 问 题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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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于 降低 金 融 风 险 ,增 加 市 场 容 量 ,缓 解 流动 性 过 剩 。 债 券 市 场 自身 的 均 衡 发展 , 而
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 的关键 ,又是经济衰
退 的 根源 ” 。
( )基 本 思 想 一
有利于建立 多层次 的资本市场 ,推进体制
改革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

债券市场研究及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债券市场研究及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债券市场研究及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债券市场是指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债券为工具筹措资金的市场。

债券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具有稳定的收益和较低的风险,因此备受投资者青睐。

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金融市场和我国金融市场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具有广阔的研究价值。

一、债券市场发展历程债券市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荷兰,当时的荷兰政府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公债。

此后,欧洲各国纷纷效仿,开始发行国债。

1830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

20世纪初,随着美国经济的崛起,美国债券市场开始崭露头角,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债券市场之一。

我国的债券市场起步较晚,最早的债券发行可以追溯到1955年。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对融资需求的增加促使政府开始大量发行债券,并于1981年成立了中国债券市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债券市场也逐渐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债券市场的分类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市场可以分为政府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和金融债券市场。

政府债券市场是指政府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是指企业为融资而发行的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市场。

按照债券期限的长短,债券市场可以分为长期债券市场和短期债券市场。

按照支付利息的方式,债券市场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市场和浮动利率债券市场。

三、债券市场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地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机构的不断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中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繁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活跃度不断提高。

债券市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的融资效率。

其次,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试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试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王滨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3年第08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深入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获得了快速发展,逐渐地从不规范趋向规范,人们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

但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从宏观上分析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成因,积极探寻解决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问题的对策,旨在推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加速“中国梦”的进程。

关键词:企业债券市场问题成因对策一、引言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发行、约定一定期限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有价证券,它体现了发行企业和债券投资者的债权与债务关系。

企业债券融资能够有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等优点,是很多发达国家企业长期融资的首要渠道。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深入,逐渐地从不规范趋向规范,人们对企业债券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其利率定价、发行方式等正不断向市场化方向迈进,健康有序地发展。

但由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起步迟,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积极寻找对策。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整体发行规模不大、市场占比仍然较小近期来,虽然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获得一定的发展,但其债券发行总量占GDP的比例与其他发达国家的比例而言仍然较小。

我国企业债市不论是债券品种、市场规模,还是债券市场的发育程度,同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中的债券市场相比还十分落后。

在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为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筹资效率和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债券融资占其融资总额的比重越来越大。

[1]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为债券品种单一、相对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利率债券而言其占总体债券市场规模总量不大,且企业债券流动性相对较差,整个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相关的发行定价制度等不够健全,总体而言企业债券市场目前还处于初步的快速发展阶段。

债券市场在我国金融风险中的地位

债券市场在我国金融风险中的地位

债券市场在我国金融风险中的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券市场作为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在金融风险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债券市场的定义、发展现状以及在金融风险中的地位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债券市场的定义债券是一种债权凭证,是借款人签发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的一种证券。

债券市场则是指发行、交易和流通债券的市场。

在我国,债券市场是由政府和企业发行债券,投资者进行购物和交易的市场。

二、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随着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债券市场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多种类型,市场规模和品种不断扩大,交易活跃度逐渐增加。

债券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债券市场在金融风险中的地位1. 作为融资工具,债券市场在金融风险中的地位债券市场是企业和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

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政府可以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弥补财政赤字。

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了金融风险。

2. 作为风险规避工具,债券市场在金融风险中的地位债券市场的发展不仅提供了企业和政府融资的途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债券市场的债券种类繁多,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等,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债券产品进行投资,从而规避金融风险。

3. 作为金融市场稳定器,债券市场在金融风险中的地位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以为金融市场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从而帮助企业和政府更好地满足融资需求,保障经济稳定增长。

另债券市场的规模和品种的不断扩大,为金融市场的多元化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

四、债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分析三篇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分析三篇

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分析三篇篇一: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状况分析1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分析中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的繁荣,带动了各个相关行业的发展。

债券市场作为一个证券市场中非常重要的子市场,起到深化金融结构改革、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发行的总额不断增大,市场的交易主体不断的增多,对我国社会资金流动的影响越来越大。

但我国债券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体系尚未完善、各项制度也不健全。

1.1债券发行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但与股票发行市场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把债券发行市场同股票发行市场相对比就会发现依然存在一些差距。

20XX年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就达到94家,此外还有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和配股来筹集资金,但是其规模远远大于债券发行市场。

1.2我国交易债券市场层次丰富,债券品种多样,供投资者选择的空间很大债券的交易市场按市场层次可分为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

场外市场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的柜台交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大宗债券交易的主要场所,是场外交易市场,实行报价驱动交易方式。

银行的柜台市场,也是场外市场,主要交易品种是国债。

其特点是便捷、分散、覆盖面广,是对上述两个市场的有益补充。

场内市场为XX证券交易所和XX证券交易所,实行报单驱动交易方式。

主要交易品种有国债、一般企业债和可转换公司债。

1.3银行的“预算软约束”依然存在在国有银行还没有真正转变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拖欠银行贷款所可能受到的惩罚并不是很重,况且银行为追求账面利益最大化,可以对还不了贷款的企业继续贷款,使该企业通过归还旧的贷款和利息等种种方式实现账面盈利。

基于此,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无论是在借款还是还款条件上,其预算约束都远远小于发行企业债券直接面对广大债权人的硬约束。

这样,企业获得贷款还本付息的压力就比发行债券还本付息的压力要小得多。

1.4相对于股票而言国债交易不活跃,市场流动性差我国企业债券一级市场发展比较缓慢,致使二级市场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交易所挂牌交易数量不多,场外交易也不发达。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与前景探讨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与前景探讨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与前景探讨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中国债券市场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

截至2019年底,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已达9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同时,随着China Bond Connect等跨境机构投资通道的逐渐拓展和国内市场准入的进一步放开,中国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一、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1.高速发展的规模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已达92万亿元。

其中,国债市场规模达到49.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规模则为20.4万亿元,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为22.9万亿元。

同时,资产支持证券、金融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创新品种的发行也在不断增加,为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动力。

2.不断优化的结构中国债券市场的结构也在不断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政府债券的比重为54.6%,企业债券的比重为24.8%,资产支持证券和可交换债券等其他类型的债券在市场中占比逐渐增加。

这表明,中国债券市场的结构逐渐趋向多元化,投资者对不同类型债券的偏好也在逐步发生变化。

3.资金来源日益多元化随着跨境机构投资通道的不断扩大,外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截至2019年底,外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占比达到了2.5%,其中北上资金的规模已经超过6000亿元。

同时,中国境内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也在借助债券市场实现资金配置和风险管理,资金来源日益多元化。

二、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前景1.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为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

例如,允许外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降低投资门槛;加快发展债券期货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望进一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

2.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债券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债券市场波动的原因与解决

债券市场波动的原因与解决债券市场波动是一个经济领域里面经常出现的现象。

在一个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券市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市场波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探讨债券市场波动的主要原因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债券市场波动的原因1.利率变化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央银行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基准利率。

一般来说,利率的升高可以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下跌,利率的降低则会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上涨。

这就是由于利率对债券市场价格影响的原因。

2.信用评级下降信用评级机构会根据各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进行评级。

如果评级机构降低了某一债券的信用评级,那么这个债券的价格就会下跌,相反,评级上升则价格增加。

这是因为信用评级对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信心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3.政府政策变化政府政策的变化也会对债券市场产生影响。

例如,如果政府实行了扩大财政规模的政策,那么国家发行的债券数量会大量增加,使得市场上的债券数量大量增加,价格上升的空间就会变小。

但是,如果政府采取了缩小财政规模的政策,那么债券数量就会减少,价格就会上涨。

4.宏观经济变化各种宏观经济因素也是导致债券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如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汇率变化等。

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的信心,进而影响市场价格。

二、解决债券市场波动的方案1.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在管理货币政策的时候可以通过对方向的引导,在债券市场降温的时候给予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可以包括购买债券、税收优惠等。

2.提高基金经理的专业水平基金经理通过对资本市场的分析研究,可以较为准确地预测市场的走势。

因此,如果基金经理的专业水平上升,那么他们可以更加准确的预测市场波动趋势,以此来对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3.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如果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领会到市场的风险程度,并对市场波动进行足够的准备,那么当市场发生波动问题时,投资者可以做好相应的调整,并减少损失。

因此,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可以有效预防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4.提高公司信誉度对公司的信誉度的提高,不仅可以减少对公司自身融资的影响,而且可以在市场上带来更多的投资者信心。

中国债券市场体系

柜台债券市场投资者数量情况
二、固定收益主要业务类型与盈利模式
销售交易业务(交易、做市)
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
为客户提供产品建议和投资组合策略建议
债券融资(投行业务)

为融资企业提供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业务以及多元化投融资服务,通过交易结构优化发行和并购方案 提供跨市场、跨币种、跨境产品方案和资金融通解决方案
中国固定收益市场发展与展望
目录

中国固定收益市场体系
固定收益主要盈利模式、业务类型

问题、发介
一、中国固定收益市场体系
固定收益市场在金融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债券存量规模迅速提升。2014年债券市场存量规模44万亿,从2005年的8万亿余额增长了5倍。目前股票市场市值42万亿,银行信贷余额92万亿,在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债券市场融资结构占比超过3成;而且从债券规模占GDP的比重来看,中国债券市场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债券融资占社融的比重持续提升。在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债券融资从2003年的1.5%上升到2014年的14.7%,再到2015年的15%,债券融资逐步成为企业融资的有效工具。 发展债券市场有效分散了信用风险,降低了融资成本。债券在直接融资中居于主导地位、稳定性强,改善了我国融资过度依赖银行体系,相关风险集聚于银行机构的弊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柜台
中国人民银行
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承办银行买入、卖出的双边报价价差幅度不得超过规定的价差幅度
两级托管体制。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债券一级托管人。承办银行为债券二级托管人
中央结算公司
固定收益产品体系逐步多元化
交易所市场流通

债券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及市场波动

债券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及市场波动债券价格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指标,对于经济运行和投资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债券价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这些因素既有宏观经济因素,也有市场自身的因素。

下面就对债券价格变动的影响因素及市场波动做出分析。

一、宏观经济因素1、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调节货币供给量来影响经济运行。

如果央行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会导致货币流通量减少、利率上升,从而使得债券价格下降。

反之,央行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则债券价格上升。

2、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的水平对债券价格也有影响。

当经济增长加速时,资本市场的吸引力会增强,投资者会将资金从债券市场转移到股票市场,从而导致债券价格下降。

反之,当经济增长放缓时,投资者则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债券市场,从而导致债券价格上升。

3、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是指国民经济总量持续增长,而货币供给量相对增长幅度较大,导致货币贬值,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一种经济现象。

当通货膨胀加速时,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下降,让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投入股票市场,从而导致债券价格下降。

反之,当通货膨胀放缓时,投资者则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债券市场,从而导致债券价格上升。

二、市场自身因素1、市场供需关系市场供求关系对债券价格的影响很大。

债券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供求关系,供过于求时,价格会下降;需过于供时,价格会上升。

2、公司财务状况债券的价格还取决于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如果发行人的风险评级下调,或者出现财务危机等情况,投资者就会认为债券违约的风险较大,从而对债券的需求下降,债券价格就随之下降。

3、利率变动债券价格与市场实际利率也有很大的关系。

债券的现金流量包括利息和本金。

当市场利率上升时,新发行债券的利息收益率就会提高,而老债券的利息收益率就相对降低,从而导致其价格下降。

反之,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债券的实际收益率提高,从而导致债券价格上涨。

以上是影响债券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但不排除还有其他的因素也会对债券价格产生影响。

论我国外债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外债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外债管理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外债规模不断扩大,外债管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外债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进行分析。

一、我国外债管理现状1. 外债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我国外债规模逐年增长,已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债务国之一。

外债规模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

2. 外债结构逐步优化:我国外债结构在过去几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比重逐渐降低,债券融资比重上升。

此外,外债期限结构也逐步改善,中长期债务占比提高。

3. 外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外债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外债总量管理、外债结构管理和外债营运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

二、我国外债管理问题1. 债务风险较高:随着外债规模的扩大,我国债务风险也在逐渐上升。

一旦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债务违约风险增大。

2. 偿债压力增大:随着外债规模的扩大和利率上升,我国偿债压力逐年增大。

这会对国家财政和外汇储备带来压力,影响经济稳定。

3. 外债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当前我国外债管理体制改革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需求,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

4. 监管协调不足:我国外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监管机构,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足,可能导致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

三、我国外债管理对策1. 完善外债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外债管理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条件下的外债管理体制,提高外债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优化外债结构:继续优化外债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提高债券融资比重,控制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3. 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外债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外债风险的监测和评估,提高应对债务风险的能力。

4. 提高偿债能力:通过提高国家财政实力、加强外汇储备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等措施,提高我国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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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市场管理体制:成因与变革 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由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柜台市场组成,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多头管理体制造成了市场分割,严重影响了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的建立。 一、多头管理体制的形成 1987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确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企业债券的主管机关,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人行对企业发行债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制度。[2]人行审批债券发行的依据是人行会同国家计划、财政等部门拟定并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执行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年控制额度。[3]在暂行条例发布后的第二天,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这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国务院发布的第一个关于资本市场的重量级文件。通知重申“企业发行债券必须报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五年后,1992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这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二个关于资本市场的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文件。文件规定股票之外的其他证券发行的管理职责分工如下:国债由财政部负责;金融机构债券、投资基金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国家投资债券、国家投资公司债券由国家计委负责审批;中央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地方企业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这种做法改变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所确立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使计委和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也获得了债券发行审批的权力,但这时《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还没有被废止。1993年4月11日,国务院在其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尽快明确负责本地区债券发行审批的管理部门,并报国家计委和国务院证券委备案。 但是,很快又有了新的规矩。 1993年8月2日,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废止《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4]新条例在一定程度上理清了债券发行管理体制,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因为,新条例确立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计委审批债券发行。这种体制一开始就为日后的多头管理埋下了伏笔。 首先从《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体制下突围出来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由中国证监会审批,这就把部分债券的发行审批权从《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体制下剥离出来。但这种做法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在发布前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这看起来使中国证监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具有了正当性。 但是中国人银行显然还是想将企业债券统一管起来。1998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企业债券发行、转让及其相关活动,应遵守本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对债券发行与转让进行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实施。”[5]然而,这种做法没有法理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对该条例的解释需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委进行,但这个办法显然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单方行为,也没有得到国务院批准,这就注定了它的生命不会长久。仅仅一个月后,1998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通知,“鉴于执行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进一步修订完善,”因此,停止执行。 债券管理体制的变革没有因此止步。1999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债券改由国家计委审批的请示》。从此以后,由国家计委统一负责下达企业债券发行总规模和审批企业债券发行。[6]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完全不再涉足债券管理了,金融机构债券的发行仍然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计委(包括后来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间就债券管理权力的划分基本清楚之后,如何划分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债券管理权力的问题又凸现出来。2003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发行债券,使证监会拥有了对证券公司这种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的管理权力。但是,中国证监会并不能完全将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的审核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因此,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0月18日联合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确定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管理。其他短期融资券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独立管理。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也存在着公司债券发行管理权的交叉与冲突。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公司债券适用该办法,并且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从字面来看,这个办法适用于所有的公司制企业发行债券。但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又规定:“试点初期,试点公司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权力扩张的诉求显然是要打破既存格局,但又照顾了既存的债券管理的现状。与此相呼应,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1月2日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管理。 综上所述,目前在我国形成了一种债券发行的多头管理体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发行债券由中国证监会管理;金融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管理;其他企业债券由国家发改委管理。 二、建立债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的努力 实际上,自债券市场发育之初,建立债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的努力就开始了。国务院之所以于1987年3月发布《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就是因为“对股票、债券缺乏统一管理”,其结果是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股票、债券主管机关的地位。199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通知》则明确,成立国务院证券委是“为了加强证券市场的宏观管理,统一协调股票、债券、国债等有关政策。”1992年1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也强调:“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1993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甚至试图将中国人民银行在债券管理方面的权力转由证券委统一行使。这种思路反映在了当年制定的公司法中。1993年公司法第164条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但是,这一规定从未得到执行。 在我国资本市场萌芽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就是主管机关,国务院证券委及中国证监会的成立使股票发行管理权独立出来,但变革不是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打破既有的管理体制,重建新的体制需要时间。1993年公司法显然过于理想化了,通过一两个法律条文就想改变既存的权力格局,无疑是行不通的。国务院证券委成立的初衷是统管“全国证券市场”,但是国务院证券委自始至终没有完成这项工作。 1998年证券法的规定显然要务实得多。它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管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发行公司债券则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作为一个笼统性的规定实际上是照顾了实践做法。虽然公司法的修订还要等到2005年,但1998年证券法的规定已经表明由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统一证券市场管理的尝试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2005年修订之后的公司法、证券法迁就了现实,在规定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的同时,笼统地规定公司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三、在完善法治的基础上建立集中监管体制 多头管理体制使各个市场之间的制度龃龉不合,导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柜台市场相互连通不足,债券交易的流动性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严重阻碍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7]2004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的第三个具有里程碑性的战略文件,它勾画了中国资本市场此后发展的蓝图,提出要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2005年证券法虽然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交替使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但也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理应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但是在建立债券市场集中监管的过程中,必须从我国现实的多头管理体制出发,从二十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的变革出发。我们需要总结和借鉴二十年来的经验和教训。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1987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实际上已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债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监管,但国务院的几个通知改变了这种格局。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是为了实现对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管,1993年公司法也将这种想法上升为法律,但最终没有得到落实。这可能是对既存事实的妥协,也可能是因为对金融体制改革方向的认识不明朗,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有关债券市场法制体系的混乱。这种混乱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效力层次颠倒。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本来是分明的,自上而下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具有最强的约束力,行政法规次之,部门规章效力最弱。层级低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与层级高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但在债券市场的实践中,发生了一个反向运动,目前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以部门规章为依据。第二,制度虚置。正是因为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颠倒,法律、行政法规形同虚设,很多规定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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