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格尔:宗教的未来

合集下载

法治精神·法律教育·法律人

法治精神·法律教育·法律人
系 。他认 为这 个 步骤 非常重 要 。时至 今 日, 一建议 这
体缺乏职业道德和法治精神 , 律师行贿 、 法官和检察
官受贿 、渎职屡 见不 鲜 ,司法 界成 为腐 败 的 “ 重灾 区” ,甚 至 连有 些法 院都 因单 位受贿 成 为刑 事被 告 , 开 创 了世界 司法 史 的先河 。 因为 , 法学 不 同于其 他学 科, 如果 法科 学 生没有 这种 法治 精神 , 么他 的 法律 那 知 识和 法律 技能 越高 , 则越 会玩 弄法 律作 奸犯 科 , 其
V0 . No2 1 35 .
法治精神 ・ 法律教 育・ 法律人
梁华 林
( 中共山西省委 党校 , 山西 太原 0 0 0 ) 3 0 6
( 摘要 ] 公 平、 正义 、 民主 、 自由是法治精神 所在 , 法治精神的缺失导致我 国当前法治建设的 困境。习俗 与教化是 培 育法 治精神的主要途径 , 法律教 育对 于培 育法治精神更具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 国的法律教 育是跛 足的 , 只注重


中国法 治 的困境 : 法治 精 神 的缺 失
究 其原 因 , 法治精 神 的缺 失不 能不说是 一个共 因。在 国人 的传 统观 念 中 , 等级 不讲 平等 , 义 务不 讲 权 讲 讲 利, 讲身份 不讲 契约 , 人情不讲 国法 , 讲 讲权力 不讲 自 由, 这些观 念与法 治精神 都是 背道而驰 的 。在这种 国 民意识之下 , 任何单 纯的变法都 只能是徒 劳 、 。 失败
为 了不让 我们 国家培养 出的“ 律人 ” 法治 精 法 与 神 背道 而驰 , 们必须 加强 法律 教育 , 我, 以培育 法科 学 生 的法治 精神 , 其首先 成 为 品德 良好 的人 , 使 再成 为 具有 法治 精神 的公 民 , 终 成为集 法治 精神 、 律思 最 法

法的起源和发展

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十章 法的起源和发展
从历史上看,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一 开始就具有完全成熟的形态,它经历了一个 长期渐进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从总体上来看, 这一过程包括"法的起源"和"法的发展" 两大阶段. 法的起源,是法从无到有的演进过程;法的 发展,是法在产生之后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 态,由简单形态到复杂形态的演进过程.
30

9
(二)法起源的规律
1,对人们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成为规范性调 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的调整,而是 对一般的人,一般的事的调整. 2,法的起源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 由习惯 2 法到成文法的过程. 2,法的起源与阶级,私有制和国家的逐渐形成密 切地联系在一起. 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逐渐分化 为各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的社会规范.
19
因此,他必须遵守雅典的法律.而且他接 受了审判,也承认了审判的结果,这也是 他与雅典法律之间订约的证据.因此,他 就必须服从这一判决,而不能背约逃跑. 后来,苏格拉底与亲朋纵论哲学后,坦然 闲适地饮鸩而死.
20
这就是著名的"苏格拉底之死",虽然苏 格拉底自认在哲学上和道德上并没有犯什 么过错(他其实是被政敌所陷,不满他向 青年宣扬对民主不利的观点),他仍然决 定守法为先,坦然付出生命的代价,接受 司法的制裁.
25
孔子的"父子相隐"
《论语子路》篇写道: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偷 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异于是,父为子隐, 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26
父亲偷羊,而儿子愿意作证,证明羊是 父 亲偷的,叶公认为这个做儿子的懂得什么 叫正义.孔子却不同意,他认为,只有父 子相互隐瞒对方的错,才是天理人情之致, 这样虽然不是追求正义,正义已在其中了.

论《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中的美国梦的破灭

论《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中的美国梦的破灭

论《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中的美国梦的破灭作者:徐剑莹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1期摘要: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大多数作品都和美国梦紧密相关,它赋予传统的美国梦以爵士时代的节奏和内容。

本文就其短篇小说《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中对美国梦的描写,分析美国梦发展历程,揭示其破灭的必然性。

关键词:菲茨杰拉德;美国梦;破灭中图分类号:I3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1-0200-02菲茨杰拉德是20世纪美国文坛的代表人物,虽然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却留下了四篇长篇小说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

作为美国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和“编年史家”,他栩栩如生地重现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

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书写了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幻灭的悲哀。

虽然菲茨杰拉德最出名的作品是他的长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也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

在他众多的作品中虽有平庸之作,但其中的上品绝对是美国短篇小说宝库中不可多得的瑰宝。

创作于1922年的《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以下称《钻石》)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小说的主人公约翰·昂格尔出生在中西部城镇的小商人家庭,家族生意的收入勉强能让他去读富家子弟的预科学校,在校期间结识了富有却很神秘的同学珀西·华盛顿。

当约翰接受了珀西的邀请,去他家度暑假时,一次踏上“黄金国”的奇幻之旅开始了。

起初,约翰还以为自己掉进了一个豪奢的梦境里。

纯金的墙壁、钻石天花板、象牙回廊,更不可思议的是,一整座山都是钻石,一块完整的、毫无瑕疵的大钻石。

约翰享受了无尽奢华,连爱情都不期而至,但很快他就觉察到了危险。

华盛顿家对外人从来只许进不许出,因为钻石矿的消息一旦泄露,事情就不可收拾。

论法治秩序【精品论文】

论法治秩序【精品论文】

论法治秩序======================================================================【出处】《法学评论》2011年第6期【摘要】在社会秩序的演变中先后出现过宗教、道德、法治三种秩序类型,历史的实践和社会的变革最终选择了法治秩序。

法律秩序与法治秩序既有内在的关联,又有重要的区别。

作为现代社会的根本秩序,法治秩序表征着社会秩序的高级形态和基本走向【关键词】社会秩序;法律秩序;法治秩序【写作年份】2011年【正文】一、社会秩序及其特征社会秩序是社会学理论的一个基本问题和核心问题,可以说,社会学理论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理论都无法绕开这一话题。

从宏观层面考察可见,社会秩序是人类得以发展和延续的一个基本保障,也是人类在实现发展和追求文明的过程中所摸索与建构起来的。

诚如哈耶克所言,“在社会生活中,明显存在着一种秩序、一贯性和恒长性。

如果不存在秩序、一贯性和恒长性的话,则任何人都不可能从事其事业,甚或不可能满足其最为基本的需求。

”[1]社会秩序既是社会的黏合剂,也是社会的助动器,更是社会的引擎。

社会秩序的存在确证了人类有组织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秩序也只有通过一定的价值指引方能实现。

这种价值指引较为典型地体现为道德、伦理、法律、宗教、意识形态等媒介。

毋庸置疑,有社会的地方才有可能存在社会秩序,秩序的存在和实现的程度是表征社会文明的价值尺度。

纵观人类的历史进程,对社会秩序良序化的建构和追求是贯穿于其间的主线和关键词。

“所谓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的,这亦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而且还能够极有信心地预见到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所获得的合作。

”[2]哈耶克的观点表明,社会秩序是一种可欲的且能够为个体提供合理行动证成的价值因素,社会秩序的存在为理性交往的社会证成提供了外部框架。

昂格尔则认为,“一种社会秩序就是一个各种要素的体系,其中每一个要素都由它与所有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来界定。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亚当·斯密,商务印书馆《新科学(上、下)》,维柯,商务印书馆《罗马帝国衰亡史(上、下)》,爱德华·吉本,商务印书馆《历史的观念》,柯林武德,商务印书馆《古代社会(上、下)》,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商务印书馆《万历十五年》,黄仁宇,三联书店《中国大历史》,黄仁宇,三联书店《关系千万重》,黄仁宇,三联书店《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商务印书馆《罗马史(第一、二卷)》,特奥多尔·蒙森,商务印书馆《袁氏当国》,唐德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司法过程的性质》,本杰明·卡多佐,商务印书馆《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约翰·R·康芒斯,商务印书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边沁,商务印书馆《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哈贝马斯,三联书店《宪政的哲学之维》,阿兰·S·罗森鲍姆,三联书店《自由秩序原理》,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三联书店《法律帝国》,德沃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法学导论》,拉德布鲁赫,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二卷)》,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马克斯·韦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凯尔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返回法的形而下》,孙笑侠主编,法律出版社《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刘树德,法律出版社《现代物权法专论》,余能斌主编,法律出版社《法律的训诫》,丹宁勋爵,法律出版社《法律思维导论》,卡尔·恩吉施,法律出版社《法理学论丛(第一卷)》,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律出版社《法理学论丛(第二卷)》,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律出版社《法理学范围》,约翰·奥斯丁,中国法制出版社《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弗里德利希·卡尔·冯·萨维尼,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史解释》,罗斯科·庞德,中国法制出版社《英宪精义》,戴雪,中国法制出版社《论犯罪与刑罚》,贝卡里亚,中国法制出版社《罗马法史》,朱塞佩·格罗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E·博登海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人权概念起源》,夏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理学问题》,理查德·A·波斯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与宗教》,伯尔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梁治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超越比利牛斯山》,贺卫方,法律出版社《英国法与法国法:一种实质性比较》,勒内·达维,清华大学出版社《现代社会中的法律》,R·M·昂格尔,译林出版社《亚洲立宪主义研究》,韩大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法律:一个自创生系统》,贡塔·托依布纳,北京大学出版社《权利的成本》,史蒂芬·霍尔姆斯等,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篇》,柏拉图,上海人民出版社《美国电子商务法》,张楚等,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法律英语》,何家弘编,法律出版社《法律与道德》,罗斯科·庞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清代地方政府》,瞿同祖,法律出版社《法律的解释问题》,梁治平编,法律出版社《宪政与分权》,M.J.C·维尔,三联书店《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哲学范畴研究》,张文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哲学》,考夫曼,法律出版社《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商务印书馆《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康德,商务印书馆《政府片论》,边沁,商务印书馆《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哈罗德·J·伯尔曼,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法理学(第一卷)》,罗斯科·庞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苏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理查德·B·斯图尔特,商务印书馆《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韦恩·莫里森,武汉大学出版社《西方法律思想简史》,凯利,法律出版社《比较法总论》,K·茨威格特H·克茨,法律出版社《为权利而斗争》,鲁道夫·冯·耶林,中国法制出版社《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彼得·斯坦&约翰·香德,中国法制出版社《当代法哲学与法律理论导论》,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法律出版社《法律的概念》,哈特,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认真对待权利》,罗纳德·德沃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伯恩哈德·格罗斯菲尔德,清华大学出版社《规范·人格体·社会——法哲学前思》,京特·雅科布斯,法律出版社《现代法治的出路》,高鸿钧,清华大学出版社《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梁治平,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推理与政治冲突》,凯斯·R·孙斯坦,法律出版社《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哲学》,谢晖,商务印书馆《自然法权基础》,费希特,商务印书馆《权利的法哲学:诟穸 ㄈㄕ苎а芯?》,林喆,山东人民出版社《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精神现象学(上、下)》,黑格尔,商务印书馆《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叔本华,商务印书馆《理想国》,柏拉图,商务印书馆《小逻辑》,黑格尔,商务印书馆《自然哲学》,黑格尔,商务印书馆《精神分析引论》,弗洛伊德,商务印书馆《哲学的改造》,杜威,商务印书馆《逻辑与知识》,伯特兰·罗素,商务印书馆《哲学研究》,维特根斯坦,商务印书馆《诗学》,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商务印书馆《路标》,海德格尔,商务印书馆《尼各马可伦理学》,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商务印书馆《纯粹理性批判》,康德,商务印书馆《美学导论》,张法,商务印书馆《权力意志》,尼采,漓江出版社《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彼得·科斯洛夫斯基,中央编译出版社《西方哲学史》,梯利,商务印书馆《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三联书店《历史本体论·己卯五说》,李泽厚,三联书店《美学三书》,李泽厚,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哲学史教程(上、下)》,文德尔班,商务印书馆《伦理学》,斯宾诺莎,商务印书馆《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上、下)》,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上海译文出版社《历史哲学》,黑格尔,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尤尔根·哈贝马斯,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人性论(上、下)》,休谟,商务印书馆《政治学》,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政府论(上、下)》,洛克,商务印书馆《神学政治论》,斯宾诺莎,商务印书馆《社会契约论》,卢梭,商务印书馆《联邦党人文集》,汉密尔顿等,商务印书馆《罗马盛衰原因论》,孟德斯鸠,商务印书馆《论美国的民主(上、下)》,托克维尔,商务印书馆《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商务印书馆《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罗伯特·达尔,商务印书馆《民主和资本主义》,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商务印书馆《政治中的理性主义》,迈克尔·欧克肖特,上海译文出版社《民主与信任》,马克·E·沃伦,华夏出版社《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J·C·亚历山大,中央编译出版社《劝勉希腊人》,克莱门,三联书店《圣经》,,中国基督教协会《儒教与道教》,马克斯·韦伯,商务印书馆《知识价值革命》,堺屋太一,三联书店《乡土中国·生育制度》,费孝通,北京大学出版社《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马克斯·韦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费孝通,商务印书馆《经济与社会(上、下)》,马克斯·韦伯,商务印书馆《苏格拉底的审判》,斯东,三联书店《正义论》,约翰·罗尔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法理学导论》,刘星,法律出版社《说法、立法、活法》,许章润,清华大学出版社《英国普通法的诞生》,R·C·范·卡内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东西方之间的法律哲学》,田默迪,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比较法律文化》,H·W·埃尔曼,清华大学出版社《法律体系的概念》,约瑟夫·拉兹,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国革命论》,柏克,商务印书馆《正义论》,约翰·罗尔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导论2

导论2

“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的东西。关于法律的 各种各样的一般思辩都可以放入这个袋中。法 律是干什么的?法律要实现什么?我们应当重 视法律吗?对法律如何加以改进?可以不要法 律吗?谁创制法律?我们从哪里寻找法律?法 律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赤裸裸的 武力有什么关系?我们应当遵守法律吗?法律 到底为谁服务?等等,这些就是一般法理学所 包括的问题,人们可以不管这些问题,但是这 些问题却并不消失。”
中国法学的历史
1、夏、商、周 2、春秋战国 3、律学 4、明末清初 5、鸦片战争后 6、民国时期
马克思主义法学
1、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及发展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本体论意义 价值论意义 方法论意义
三、法理学的概念
(一)法理学名称的来历 (二)法理学,又称法学基础理论,是理 论法学和基础法学,以法的普遍适用的原 理、范畴、原则、规律、价值为研究对象 的法学分支学科。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 方法论、意识形态

法律人教育
思想素质
基础素质 文化素质
身体心理素质 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素质
法律表达能力 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
卡尔· 马克思, 1818年出生在德 国,父亲是律师。 17岁进入波恩大 学攻读法律,随 后转入柏林大学 法律系,最后在 耶拿大学获哲学 博士学位,科学 社会主义的主要 创始人。
列宁,1870年 出生在伏镇,1887 年进入喀山大学法 律系学习,后因参 加学生运动被开除, 经自学获得彼得堡 大学法律系文凭, 毕业后曾从事律师。 第一个社会主义国 家的缔造者。
从司法具体而言,法或者是实际的法, 即关于这一情况的一个过去的判决;或者是 大概的法,即关于一个未来判决的预测。 弗兰克(美)

书评:罗伯特·贝拉《人类进化中的宗教:从旧石器时代到轴心时代》

书评:罗伯特贝拉《人类进化中的宗教:从旧石器时代到轴心
时代》
汲喆
【期刊名称】《宗教社会学》
【年(卷),期】2014(000)001
【摘要】一进化与保守这是一部以进化论为框架的文化保守主义作品。

“进化”作为宏大的元叙事曾为众多社会科学家所摒弃,但在贝拉那里重又获得了认识论和伦理学的双重意义。

一方面,宗教史被纳入生物进化和宇宙进化的“深度历史”(deep history)中加以理解,从而使作者能够超越现代社会理论中常见的文化与自然的对立,重新梳理了人、社会与宇宙的关系演变,形成了一种具有宇宙论(cosmology)意义的宗教人类学。

另一方面,一旦重建了人与其他生命之间的
连续性,进化论本身就包含了一种伦理态度,即“生命皆相关”(49页)。

【总页数】8页(P373-380)
【作者】汲喆
【作者单位】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INALCO)中国研究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929.2
【相关文献】
1.轴心时代的宗教与哲学演进之关系——以印度和希腊为范式的分析 [J], 彭磊;;
2.人文之光在宗教情结中闪耀——自白诗代表人物罗伯特·洛厄尔及其宗教诗歌 [J],
曹良成
3.现代性中的宗教支持与限制:罗伯特·贝拉的宗教社会学思想述评 [J], 李峰
4.从解构主义角度分析罗伯特·库弗短篇小说中的“反宗教”主题 [J], 杜钦
5.罗伯特·贝拉的宗教社会学思想述评 [J], 李峰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法理学推荐阅读书目

一、法理学的一般理论【奥】凯尔森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波兰】齐格蒙·鲍曼著:《立法者和阐释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洪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德】韦伯著:《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德】考夫曼著:《法律哲学》,刘幸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德】卡西尔著:《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

【德】萨维尼著:《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许章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德】康德著:《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德】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德】恩格斯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张仲实译,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德】哈贝玛斯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

【德】考夫曼著:《后现代法哲学——告别演讲》,米健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德】哈贝玛斯著:《合法化危机》,曹卫东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米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德】弗洛伊德著:《一个幻觉的未来》,杨韶刚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德】康德著:《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德】魏德士著:《法理学》,丁晓春等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法】福柯著:《规训与惩罚》,三联书店1999年版;【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法】夸克著:《合法性与政治》,佟心平、王远飞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

【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法】卢梭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恩格斯的宗教观及其现代价值

恩格斯的宗教观及其现代价值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主义理论的奠基人,他们的思想体系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

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并不仅限于对经济和政治的分析,也涉及到对宗教信仰和神秘主义的探讨。

恩格斯的宗教观及其现代价值是一个值得探究的主题,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它的重要性:宗教在人类历史和社会演化中的作用、宗教与现代价值观念的冲突以及恩格斯宗教观的现代适用性。

首先,恩格斯认为,宗教信仰是人类历史和社会演化的一个显著特点。

他把宗教视为自然界存在不确定因素时人类的心理产物,是人们对于自然、社会和精神世界中不确定因素的解释和理解。

恩格斯认为,宗教信仰在人类社会的演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帮助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另一方面它也阻碍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他指出,不同的宗教信仰推动着人类不同的道德体系,使得人类社会具有了多元化和丰富性。

然而,宗教信仰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妨碍了科学、文化和道德等方面的进步,制约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其次,宗教与现代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冲突。

恩格斯认为,宗教信仰通常会把人们的精神世界和个体意志从现实世界分离出来,以某种神秘的方式来回答人们对于存在的困惑和疑问,从而使得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认知和掌握变得更加困难。

此外,宗教信仰还会在某些情况下成为对于自由和平等价值的阻碍,阻碍人们的思想解放和社会进步。

例如,一些宗教信仰声称某些群体是“不洁”的,从而导致社会的种族、性别和性取向等方面的歧视。

这种歧视不仅有悖于社会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还妨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最后,在当代社会,恩格斯的宗教观念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尤其是在信息时代,人们对于宗教信仰的质疑和批判更加频繁和深入。

恩格斯的宗教观念指出了人们需要从宗教信仰中解脱出来,以客观和科学的方法来认识和掌握现实世界的重要性。

同时,他也提出了通过社会革命和变革来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自由的思想,这一思想在推动当代社会变革和进步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现代意义。

法学经典书目

法学经典书目1.张觉《韩非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年04月2.张燕婴《论语—中华经典藏书》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6年09月3.万丽华,蓝旭《孟子》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6年09月4.李小龙《墨子》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6年09月5.熊公哲《荀子》重庆出版社2009年版6.李耳著,邱约注释《道德经》金盾出版社2009年版7.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年01月8.伯尔曼《法律与宗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08月梁治平译9.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一卷)法律出版社 2008年04月贺卫方译10.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商务印书馆 1983年09月11.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译林出版社 2001年04月12.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 2002年12月13.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14.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03月15.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07月16.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10月17.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苏力译18.波斯纳《法律理论的前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武欣凌斌译19.波斯纳《超越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苏力译20.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苏力译21.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苏力译22.波斯纳《反托拉斯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01月孙秋宁译23.波斯纳《衰老与年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09月周云译24.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册)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2月25.波斯纳《性与理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26.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01月苏力译27.戴雪《英宪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28.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29.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01月邓正来译30.吕世仁《西方法律思想源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08月31.黑格尔《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3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北京出版社2007年10月33.罗尔斯《道德哲学史讲义》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04月张国清译34.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0月35.张文显《20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01月37.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38. 刘星《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法律出版社2001年11月39.公丕祥《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01月40.公丕祥《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法律出版社2008年07月41.邓正来《哈耶克法律哲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08月42.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商务印书馆1984年04月沈宗灵译43.庞德《法理学》(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04月邓正来译44.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商务印书馆1984年04月沈宗灵译45.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07月,王明毅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TO THE TANNER LECTURE DISCUSSANTS I am grateful for your willingness to discuss these lectures. A word of explanation. I avoid writing out lectures before I give them. I prefer to think them out before, and to write them out afterward, in the hope of keeping something of what belongs to speaking rather than to writing. The Tanner Lectures people nevertheless asked me to provide notes on your account. Here they go, typos and all, in the form of a Word file for each of the two lectures. You will see that the notes become more detailed as they go along, and closer to a full script. Not everything may fit into the space of two fifty-minute talks. Some of the material now assigned to the second talk may end up reassigned to the first one. The line of the argument should nevertheless be clear enough. My personal email address is: unger@law.harvard.edu Many thanks, Roberto Mangabeira Unger

THE FUTURE OF RELIGION Introduction 1. Is everything alright? The most fundamental form of progress in the history of religion is the progressive detachment of our religious beliefs from the attempt to console us for the two basic reasons why everything will never be alright. a. Our mortality, belying the fecundity of our experience. The shadow our mortality casts over all our connections and engagements. b. Our groundlessness: our inability to look into the beginning and end of time and to understand the whole of reality and therefore as well our place within it. We cannot get to the bottom of things; the bottom is bottomless. c. The asymmetry in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significance of groundlessness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mortality. If we were undying, our groundlessness could be more readily dismissed; there might always be time to discover the meaning of life. 2

On the other hand, if we were able to place our lives in the context of comprehensive insight into the world, such understanding might or might nor reconcile us to our mortality. It would depend on its content. The permanent temptation to presume to such an understanding and indeed to an understanding that consoles rather than to one that disturbs. A simple criterion of progress in the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of humanity is success is resisting this urge. 2. The plan of these two lectures. a. The first lecture, The Future of Religion, will develop the following propositions. 1. There are three main orientations in the history of religion. One of them displays unrivalled power, inspiring the political and spiritual revolutions that have set the world on fire; the others now react and contain. This third orientation has roots and expressions in the near-Eastern salvation religions (Judaism, Christianity, and Islam) and in the secular ideologies of emancipation that these religions helped inspire. 2. The advance of the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of humanity now depends on a deepening of the distinctive content of this third orientation. To be faithful to what made this orientation persuasive and powerful in the first place, we must radicalize it against both established institutions and dominant beliefs. Such a radicalization would in turn change our view of the substance of what we would be radicalizing: the content of the message. It would amount to a revolution in religion as well as in society and in culture, although not one that is likely to take a form that fits easily with our inherited picture of spiritual and practical revolution. 3. The radicalization can take place with or without reliance on belief in a narrative of divine intervention in histor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paths matters. Nevertheless, the profane and the sacred forms of this transformed religion are closer to each other than either of them is to much of conventional organized religion and to much of the familiar secular humanism The second lecture, The Religion of the Future, examines the content of the transformed religion, in its secular register. My central theme throughout is the need and the potential for a revolution in our religious beliefs. 3

Two obstacles to thinking about religion 1. To advance in such a direction, we need to overcome two obstacles to thinking about religion. 2. The first obstacle to overcome is the taboo against the religious criticism of religion. The origins of this taboo lie in the privatization of religion and the overcoming of the religious wars of the early modern period. Why this taboo is unacceptable on political and constitutional grounds: the invidious and sectarian character of the attempt to wall religion off from politics and public debate (with help from the classical-liberal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right and the good). Why this taboo is unacceptable on religious grounds: the refusal to leave the public world alone as a corollary of the dialectic between transcendence and immanence in the tradition of religious belief that I take as a starting point for the exercise in radicalization. 3. The second obstacle to overcome is the sentimental attitude to religion. The false supposition that, with respect to claims about God and about God`s work in history, there is some middle position between believing in their (literal) truth and not believing in their (literal) truth. The slide from Feurerbach to Bultmann and beyond as an expression of a will to believe combined with a monumental dose of self-deception. There is no such middle position. A common intellectual confusion allows us to pretend that there is one. It is one thing to suppose, in the tradition of Christian theology for example, that the narrative of transactions between God and humanity deepens (by analogy) truths already manifest to us in our relations with one another. It is another thing to turn the analogical imagination into a pretext for equivocation about the truth or falsehood of our religious beliefs. The sentimental attitude to religion weakens the power religion to undermine us and our societies, and makes it easy for us to turn its scandalous provocations into a play with words. One of these sentimentalists about religion tells us that today we have belief without belonging. We are more likely to entertain pretend belief as a ticket to belonging.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