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投标活动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廉政档案制度(二篇)

202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廉政档案制度为深化医院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切实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确保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地履行其职责,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依据本单位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本制度以____重要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____及湖北省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具体规定,秉持教育预防为主、制度落实为重的原则,旨在为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制度(一)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合作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完善防控机制,强化监督职能。
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评估与检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势;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与总结;采用多样化方式,持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宣传,确保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需率先垂范,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党的监督条例》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重点工程项目、药品与设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实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需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在处理职权范围内重大问题时,需提前与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沟通,事后及时汇报处理结果并承担责任。
(五)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工程廉政条款,并在工程投资预算、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质量监督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实施公开透明监督。
(六)完善设备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必须签署廉政条款,并报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4015811545.doc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2006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的义务,每个公民都有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利。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单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生产和经营秩序。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预防职责第九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在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五)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
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批 重 点建设 项 目相继 实施 。 由于 重 点建设项 目具有 从立 项 、审 拉拢 、 引诱相关国家干部。随着司法机关对行贿、 受贿犯罪打击
直接的权钱交易因犯罪风险的增加逐渐被其他 批、 招投标、 施工、 监理、 质检、 验收及工程款拨付、 资金运作等环 力度的逐年加大 ,
节众 多的特 点, 每个环 节都有 巨额 的资金 流动 , 诱 惑力极 大, 这些 更 为隐蔽 的方 式所取代 , 如假借 咨询 费、 帮助 归还赌债 、 费用报 销
案件 的分 析 , 在 对重 点建 没项 目中职务犯罪 的特点及 成因考察 的 管局副局长陶校兴受贿案。 涉及金额达 1 0 4 5 多万元, 成为轰动 国
基础 上提 出对策 。
一
内的大 、 要案 。 5 . 社会危 害严 重 。 重点建 设项 目中 的职务犯 罪活 动 , 不仅 扰
作者简介: 赵国勤, 法律 项士, 南充市高坪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中图分类 号 : D 9 2 4 文献标 识码 l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1 - 2 4 6 - 0 2
承建 方为 了在工程招投 标过程 中得 到“ 关照” , 千方 百计 结交 、 近 年来 , 为提 高我 区整体实 力, 全力推进 “ 三力 高坪” 建设 , 一 多 ,
的建 设, 对 当地的社 会、 经济 的发展 , 整 体实力 的提 高都具 有重要 济损失。 不仅如此, 重点建设项 目中的职务犯罪还严重损害了党
意义 。 重 点建 设项 目从工程 的立项 审批 、 ±地 征用 、 发 包承包 、 招 和政 府 的形 象 , 败 坏党和 政府 的威信 。 标 投标 、 项 目的预 决算、 设备 的采购 、 竣工 验收 都需要众 多的政府 二、 重点 建设 项 目中职务 犯罪 的成 因 1 . 理想信念 的缺 失 。从 已经 审结 的涉及 重点 建设项 目职 务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问题分析

罪 的主要 原 因 , 2 0 1 1年 查 办 的 许 昌 市 东 程 建设领域又 是职务犯 罪的高发 、 多 发领 城 区征 地办 的李 某 、代某 等贪 污 受贿 窝 域, 发 案 率 明 显 高 于 其他 领 域 。 2 0 1 0年 至 案 串案 ,涉 案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具 有 一 个 共
5 8. 7 %
( 二) 利益熏心 , 监 管不力
、
各个 环节 同部署 、 同检 查 、 同考 核 , 确 保
工程 建 设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的 同 步 发 展 。
( 三) 实 行工 程 建设 领 域 准 入 制度 ,
一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职 务 犯 罪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利 润 比 较 高 , 正 是 因 为 有 了 高 利 润 ,才 出 现 了 与 此 相 关 的 审
行政与法 ◇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职 务 犯 罪 问题 分 析
◎文/ 贾建设 杨 建 华
加大监 管 力度 , 尤其 是重 点环 节 , 筑 牢 监 督防线 。
( 二) 树 立 全 方位 、 全 过 程 预 防 工 作
随着 我 国社 会和 经 济建 设 的快 速发
展, 国 民经济 持续增 长 , 建 筑业 也 随之迅
记录的施工企业进 入工程建筑 市场 , 从 源 头 上 把 住 预 防职 务 犯 罪 的 第 一 道 关 口。 ( 四) 加大打击力度 , 震 慑 犯 罪 各 级 领 导 要 解 放 思 想 ,摒 弃 狭 隘 的
随着 贿 赂 犯 罪 的 手 段 越 来 越 多 样
越来越 隐蔽 , 打 击 贿 赂 犯 罪 的 难 度 越 6 4 . 9 % :其 中贿 赂 犯 罪 比例 更 是 居 高 不 化 , 来 越 大 ,再 加 上 对 行 贿 犯 罪 的 打 击 力 度 下, 占查办 此类案件 总数的 8 3 . 8 %。 ( 三) 发 案 环 节 相 对 集 中
工程领域犯罪原因特点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平阴县检察院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基本建设项目不断上马,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同时,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屡屡发生。
如有的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虚报土地丈量面积、地上附属物数量等,套取国家专项补偿资金;有的在工程发包、质量监督、结算工程款等过程中收受贿赂;有的将领取的土地专项补偿款不列收入,直接截留侵吞等,出现了“工程建设上马,干部落马”腐败现象。
这些犯罪既损害了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还影响到了嫌疑人及其家庭幸福安宁的生活。
因此,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其规律的分析研究,真正从前车之履中吸取教训,提出有效预防对策,使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认清法律路标,明理知法而居官守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004 年至 2007年底,平阴县检察院从工程建设领域中先后查处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9 件12人,占立案总数的21%。
其中贪污犯罪5件7人,贿赂犯罪3件5人。
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有罪判决率为83%,其中的3人被判处实刑,刑期最长的为5年。
涉及的领域是南水北调、济菏高速和房地产工程建设。
从立案时间上区分:2004 年为 3件3人, 2005 年为2 件3人, 2006年为 1件1人, 2007年为3件5人,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本文就工程建设领域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作以下分析。
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特点1、贪婪性强,危害严重。
平阴县检察机关查处的 12名工程建设领域犯罪嫌疑人表现了巨大的贪婪性,这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突出特点之一。
如受贿犯罪嫌疑人刘月香,身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却知法犯法,认为单位平时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趁本单位建宿舍楼、分管基建之机,向施工单位索要贿赂5万元。
平阴县公路局副局长孙宗宝利用分管济菏高速路补偿款的权利,大笔一挥,将应补偿其亲属树苗实际数量240棵、800棵分别改为1240棵、1800棵,1140棵幼苗改为一年生,相互勾结骗取国家工程建设补偿款,小树苗真正成了“摇钱树”。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风险及预防措施摘要:建筑项目招投标中也存在大量不确定性风险业务,会给工程公司带来损失,风险管控也是目前项目运营管控的重要内容。
将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作为风险管控重点内容,在现代化项目发展中充满不确定性要素,工程施工中会受到多种要素的影响。
在施工中,风险因素类型多样化,也会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面临许多的风险,本篇文章就重点论述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形成的损失。
项目招投标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风险,如工程合同风险、材料风险、技术风险、担保风险、人员风险等等,需要工程公司合理管控风险,能够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制定合理的风险管控措施。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预防措施引言:在当前项目投资角度上来讲,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风险能够被合理消除,就会给工程施工带来巨大的风险。
投标公司在投标时也会面临着一些无法控制的要素,投标前需要采取哪种方式来规避投标的风险,保证能够提高中标概率,获得更多的经营利润。
一、工程施工技术风险当建筑施工方案设计完成之后,还需要研究可行的工程操作法,在工程建设中面临比较复杂的施工状况,出现各种突发性情况,不管是在过去传统施工方式,还是创新工作方法,任何工作方案都不能够规避施工变更现象,也不能够规避这些项目索赔。
每一个工作方案都有自身的优点,也有缺点,也会蕴藏风险。
工程公司采用现行工程施工方法、工程技术,会大幅度提升工程施工和项目设计和工程索赔方面的风险,就要结合恰当的工程方案施工,来把控工程项目实际状况[1]。
二、自然环境风险在建筑项目施工作业现场发生了地质灾害、泥石流、雷电、台风等一些自然灾害,这些自然有所不能够被避免,因此可以将其划归为自然灾害风险。
在施工场地,面临比较复杂地质环境及恶劣天气,这些都会改善施工环境给工程作业带来危险影响。
外界不确定施工条件都是潜藏风险要素,也属于自然风险管控的范畴内容,外界不可抗力自然风险,要明晰工程合同管理规定,那些不能够抵抗、不可预见性的自然灾害所形成的自然风险,需要在工程合同内部予以明确的规定,确定地质灾害风险风暴海啸等一些不能够被预测的地质灾害条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当前我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一些急需完善和改进的薄弱环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方式的审批凡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项目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可实行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为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到位,本县项目原则上在县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内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因特殊原因确需另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县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到位的前提下,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选择情况送县监察局备案。
国家、市人民政府或市级行政部门对某个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将规定文件和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送县发改委和监察局备案。
三、招标公告的发XXX审核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开招标项目,分别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发改委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内容由县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并送县监察局备案后发布。
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制研究
一
、
招标 投 标 职 务犯 罪 表现 形 式
绽 , 而其 中却 隐 藏着 “ 然 明招 暗定 ” 的现 象 。一是 合 伙 建房 。即 由业 主 出资 金 , 地使 用 权 属 于 建筑 施 土
所 谓 招 标 投 标 职务 犯 罪 , 指 在 招 标 投标 活 动 是
工企 业 。 照 规 程是 谁 投 标 、 中标 、 承建 , 是 , 按 谁 谁 但
施 工 企业 本 身 并 无 实力 却 又 想 得 到 工程 , 还要 使 得 到 的 工程 合 法 化 , 是施 工单 位 通 过 私 下 “ 动 ” 于 活 , 最 终 在招 标 中“ 自然 ” 中标 。 是 负有 项 目管理 权 的 二 国家 工作 人 员 为使 其 关 系 人 中标 , 意 选择 个 别 施 故
自20 0 0年 1月 1日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招标 投 标 法 》 布实 施 以来 , 颁 各地 不 断 加 强 配 套法 规 建 设 , 完善 有 形 市场 服 务 功能 ,创 新 管 理制 度和 机 制 , 使 招 投 标 工作 取 得 了显 著 成 绩 , 且 在 提 高 建设 工 程 并 效 益 、 育建 筑 市 场 体 系 、 防 和 惩 治 腐 败 方 面 发 培 预 挥 了重 要作 用 。但 是 , 着建 设 工 程 招 投标 活动 的 随 深 入 开展 , 投标 领 域诸 多违 法 违 规 问题 也 随之 日 招
和 规 律 , 效预 防和 遏 制 该 领 域 的职 务 犯 罪 活动 , 我 们 必 须认 真 思 考 和研 究 的课 题 。 有 是
关键词 : 工程 建设 ; 招 投标 ; 职 务 犯 罪 ; 法 律 规 制
重大工程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的研究
包方套 取提价 部分 的差额 , 行贪 污 。 进 企 业的廉 政行 为。 ( ) 三 建筑 工程 土建施 工环 节 第二 是建筑 材料设 备采 购机 制 。物资 采购 要实行 公开 招投 建筑 工程 土建旖工环 节是指 从工程地基 基础开 始, 到项 目基 标 , 比三家 , 货 防止个人 权力 的滥 用: 要建 立严 格的采 购验 收机 本建成 的施工过程 。 环节 是主体 工程 的建设重 点 , 该 涉及 的 资金 制 , 采购交付 的物资进行严 格 的检验 ; 建立采购 回扣 的上交、 对 要 量相对较 大、 料设 备投入 多 、 材 施工 要求 高。此环 节发 生的职 务 登记 、 奖励制度 , 各种名义 的回扣 。 门或 个人必 须一律上 交组 对 部 犯 罪案件 , 要为贪 污贿 赂案件 和重 大责任事 故案件 。 要犯罪 织 , 主 主 由相关 部门统 一管理登 记入 帐 。 手法和特 征: 一是项 目管理人 员故意 将土建施工 交 由没有 执照 的 第三 是工程建设 的质 量验收机 制 。 程验收应 当 由建设单位 工 个体户 承包 , 中收受贿 赂 ; 是项 目管理人 员在主 体工程 施工 组 织, 从 二 参与验 收的人员应 由工程 建设 方聘请 。 严格按 照规划要求 、 中, 不采 用工程 量清单 方法 , 有意虚 报工程 量 , 相互勾 结侵 吞差 国家标准进行 验收 , 把工程质量 关 。只 有工程质量 完全符合标 严 价, 或收受贿 赂 ; 三是 工程造价 咨询单位 在建筑工程 计价活 动中 , 准 后才能验收 合格, 参与工程验 收人 员应在验收 单上签名 各查 。
《预防基建前期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对策》
《预防基建前期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对策》作者: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2年第03期《预防基建前期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对策》南京市邮政局就邮政这样的国有企业基建部门来说,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最根本的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工作原则。
我局在工程管理和实践中,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方法及管理办法,主要有三条:强化思想法制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对权力实行制约。
其中针对工程管理制度,南京市邮政局先后制定了《南京邮政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南京邮政局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一枢纽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指挥部人员守则及廉洁自律责任状、指挥部办公会议制度、项目审批制度、工程招标相关规定、施工签证管理、来访人员实名。
这些制度都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南京市“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优秀预防调查汇编》原题《基建工程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查找及其控制》《以“三走进、三预防、三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三走进、三预防、三服务”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多种形式的预防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白银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成立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公室,健全了组织机构,加强了协调配合。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我们深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26场(次)。
发放了高检院预防厅制作的《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宣传册300多份。
三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研究,推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帮助建立健全了《白银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指导意见》、《白银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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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投标活动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 中国国际招标网 时间:2008.01.07 来源: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 ---南阳邓州市检察院预防科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25日讯 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报道:2000年1月l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繁荣、规范我国建设市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腐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法律本身不太严谨等问题给一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机,使招投标法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不尽人意,问题较多。为解决这些问题,彻底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违法乱纪现象,纯洁建筑市场,邓州市院预防部门结合多年以来的工作实践,在深入细致的学习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的向城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城建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不违背国家大法的前提下,针对邓州市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从内容和形式上规范招投标活动,规范建筑市场,预防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邓州市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查摆问题找对策 根据近年来在招投标中的工作实践,发现邓州市招投标工作中存在有以下问题:一是投标企业之间相互陪标。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使自己合法中标,不惜代价找其他企业陪标,而陪标单位在人情或者互利互惠的情况下,在标书中故意加大成本,提高工期,降低质量等级,使评委在评标中多扣分而自然落标,让事先委托的施工企业把工程揽到手。二是明招暗定,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从招标程序上看,公开的内容是以合法面目出现的,但通过贿赂建设单位和评委使之自然中标,而达暗定之效。三是施工方通过挂靠承揽工程。一些施工企业虽持有资质证书,但其资质等级不具备承揽工程的条件,为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取挂靠的办法,由那些具备承揽工程的资质企业为其揽活,而后上交一定的“管理费”。 四是评委组成不尽合理。《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南阳市建筑施工招标评标实施细则》第20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委人数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应控制在5--15人之间,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社会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实践中,招标人的代表占到评委的三分之一,已影响到评标的公正性。五是个别评委素质偏低,评标有失水准。《招标投标法》第37条第三款规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评委,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评委不具备上述条件,尤其是招标单位的代表,对标书是一知半解,甚至连标书都弄不懂,评标也就谈不上独立完成。个别评委不讲原则,评标中私自接触外界,泄漏标函,擅自发表意见,给招标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的明显后果是,明标暗定,流于形式,践踏了法律,扰乱了建筑市场,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带来的潜在危害更是不可估量的。一是由于招投标的可流于形式性,使一些建设单位把功夫下在“戏外”,利用关系和金钱打开方便之门,行贿收贿等腐败问题不可避免。二是承建单位由于在前期承揽工程时期的额外“投资”,依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自然规则,承建单位只能把这部分损失从以后的建设项目中挤出来,那么留下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这一后遗症又是在情理之中的。 综观整个建筑环节,招投标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就管理和监督部门而言,只要卡住这一环节,就能使整个过程得以畅通而顺利进行。因此要想纯洁建筑市场,有效的杜绝腐败,消除隐患,当务之急是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发出建议促整改 为了解决问题,主管领导带领预防部门的干警亲临招投标现场,与城建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分析问题寻找对策,经过十余次招投标工作实践及反复讨论,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意见,遂建议城建部门从内容和形式方面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规范。在我们的建议下,邓州市建设局另辟场地组建了面积达80多平方米的招标大厅,安排专人进行唱标,《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补充决定》,于2006年4月17日以邓建(2006)9号文的形式下发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该文件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评委的确定与处罚、投标报价优惠比例、外地企业加分因素、企业弄虚作假的处罚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内容是:
1、加强对评委的监督管理。 一是限制建设单位评委。统一要求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建设单位评委仅为一人。其他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针对问题:有些建设单位评委缺乏评标专业知识,加上受领导指使,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倾向性。特别是在施工企业综合评价打分中,可根据领导的意见为所希望中标的施工方打高分。因此,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南阳市建筑施工招标评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统一确定建设单位评委为一人。
二是对评标的专家评委临时确定、统一接送、隔离评标。在招标前一个钟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并对评委统一进行接送;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进行保管,监督所有评委不准与投标单位及外界人员的接触联系;各个评委之间用挡板隔开,评标中不准评委相互交换评分意见,或干预他人评分。 针对问题:有些企业在每次工程项目招投标会议开始前,评委确定之后,派人把住通往招标会场的路口,遇到评委便上前打招呼、许愿,甚至财物开路,发给红包,使未到会场的评委往往心中有数,最终打分时倾向一方。有的评委为了自己心中的企业中标往往会要求其他评委对该企业加分,或通过协商互惠互利。评委的临时确定、统一接送、隔离评标,有效的杜绝了这种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和行为,杜绝了腐败的发生。
三是加大对评委的处罚力度。要求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若发现评委有私收企业红包,打感情分、恩怨分的情况,除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一律取消评委资格。
针对问题:有的评委出现了违规违法情况,在被追究相应责任后,由于评委资格是一种能力的象征其资格继续存续,其仍有可能继续参加评标。这样无形之中,参与竞标企业就会对投标活动会产生不信任感,会对评标产生怀疑。同时,其由于可以保留评委资格,很显然就为其再次违规提供了心理的侥幸和基础。因此,对违规评委加大处罚力度,取消其评委资格,就是实行一票否决,就是剥夺其再犯的可能性,无疑会对评委产生很大的心理震撼,而使其不敢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2、扩大工程招标过程中的监督面。 从2000年开始,邓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就已有检察院、监察局、工商局、建设局的共同监督。现在,在原有监督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局等单位人员参与监督,扩大工程招投标的监督面,以进一步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针对问题:一些人和投标企业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产生疑虑,通过扩大工程招投标监督面,就保证了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公正性,打消了疑虑,充分调动企业参加竞标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优价廉。
3、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对投标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建设单位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行为,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干扰招标工作的行为等均做出比较严厉的惩罚。如:对投标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在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之外,并给予通报批评;半年内每次参加投标扣两分;半年被通报两次的施工企业,取消一年投标资格。
针对问题:投标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相互陪标、挂靠投标的现象,通过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处罚、甚至剥夺其在一定时期的投标资格,来警诫规范其行为。 三、监督到位出效果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尤其是建设局的文件下发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后,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建筑行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震撼,认为该文件目的明确,可操作性强,直接解决了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06年5月15日,邓州市技术监督局大楼工程开标。该项目工程价值280万,有邓州市工程公司、邓州市粮建公司、邓州市西城建安公司三家企业参加招投标。这是9号文实施以来召开的第一个标,开标当天,不仅参与投标的三家公司到了会场,还有八家没有参加投标的单位,也早早赶到现场进行观看。我们又邀请一位人大代表和一位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开标前,在新近组建的面积达80多个平方的招标投标大厅,我们就主持人位置的确定、唱标台的摆放、评委间挡板的距离间隔等具体事项协助标会进行了布置。这次开标的过程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补充规定的程序进行:本次确定的评委人数为7人,建设单位参加评委一人,对其他评标的6位专家评委在开标前一小时随机抽取确定、并统一进行接送,对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保管,在评委与评委之间用挡板隔开,杜绝评委相互交换意见。同时为了避免投标企业自行唱标所带来的情绪化、倾向性、提示性等问题,我们建议由招标代理中心专人进行唱标,从细节上体现公平公正。 由于事前邓州市院已接到关于邓州市粮建公司为邓州市工程公司陪标的举报,在开标过程中对标书进行严格审查,发现粮建公司与邓州市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有许多相似之处,且成本价格高、工期长、质量等级低等不正常现象,有很大的陪标嫌疑。遂建议暂时中止标会,当场调查。经调查邓州市粮建公司承认了陪标的事实。评标委员会在确认该公司陪标的情况下,认为该公司已违反《补充规定》第七条,遂宣布该次开标无效,并作出了对工程公司和粮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在半年内每参加投标扣两分的决定。同时警告二公司,若在半年内再次发生陪标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一年的投标资格。
开标工作结束后,邓州市院分别询问了部分参加人员对此次开标的意见,希望他们提出建议和看法。参与监督的人大代表说:今天的标虽然没有开成,但我认为这是我参加招投标以来开的最成功的一次标,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及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现实性。一位评委说:这种方式我很欢迎,作为评委以前由于程序上的问题,一些企业在招标前就得到消息打电话打招呼,使我左右为难,现在好了,我多了一份责任,少了一份麻烦。许多旁观企业对这次招投标均持肯定态度,纷纷表示感谢职能部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被处理的企业也深有感触的说,想不到这次动真格的,以后再也不敢滥竽充数混饭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