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培训教程7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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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4 土地管理法规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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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1.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1)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 (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5)土地征收、征用制度 (6)国有土地划拨制度
2.土地管制基本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土地登记制度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土地产权法律制度
(一)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1)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类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分属国家和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
般不直接占有
3.国有土地的范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所有土地: 城市市区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
土地; 依据《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相关规定,
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
《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 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对耕地保护总重要的措施。 但是,城市扩张、农林结构调整、生态建设(退耕还 林还牧)以及自然灾害毁坏耕地等原因,仍造成耕地 的大量减少。
1.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1)基本农田
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 的需求以及建设用地的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③其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 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培训教程共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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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培训教程
56、死去何பைடு நூலகம்道,托体同山阿。 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 理荒秽 ,带月 荷锄归 。道狭 草木长 ,夕露 沾我衣 。衣沾 不足惜 ,但使 愿无违 。 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60、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培训课件】土地利用政策与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幻灯片PPT

【培训课件】土地利用政策与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幻灯片PPT

“非法〞通常情况下也是违法,但主要强调缺乏
法律依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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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违法转 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19条:土
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
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明确要求工业 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 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 的最低价标准。 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 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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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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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出让最低价
1、协议出让最低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
部21号令,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 价。 第十七条规定: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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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1、编制并公布土地出让方案 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 让活动,应当有方案地进展。市、县人民 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 开展方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城市规划和土地市 场状况,编制国有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让年 度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 向社会公开发布 。
• ?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权〞都是关于土地权利的规定。
• 物权法:除关于动产的规定外,几乎其他 条款都与土地权利有关。

《土地管理法解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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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管理课件闲置ຫໍສະໝຸດ 荒芜土地的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 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 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 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 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管理课件
开垦未利用土地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 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 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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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开垦未利用土地的区别
韩国:农业振兴地域制度。农业振兴区域除了公共设施等特殊情况之外,基 本上不能转用耕地 ;举报耕地非法转用时给予举报者奖励的制度
德国:优化用地结构,使工厂相对集中,从而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农业方 面,政府对农业企业实行减税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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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补偿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 “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 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 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 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 收

土地法学PPT课件

土地法学PPT课件
❖ 土地法律体系的研究 ❖ 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
➢ 土地地权和产权制度的研究 ➢ 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 ➢ 土地租、税、费的研究 ➢ 土地管理制度与监察制度的研究
土地法学的研究方法
➢ 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
❖ 调查实证研究方法 ❖ 分析比较的方法 ❖ 历史研究的方法 ❖ 综合研究论证的方法 ❖ 侧重学理的研究方法 ❖ 运用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
➢ (二)土地法的特征
❖ 1.土地法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规范人与土地的关系。 ❖ 2.土地法涉及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 3.土地法的实施方式具有科学技术性。
三、土地法学的概念
➢ (一)土地法学的概念 :土地法学是以土地法即调整土 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它是以研究土地法的制 定、解释、阐述、评价、应用于调整人地之间法律关系 的一门学科。
第一节 土地法与土地法学概述
一、土地法概念 ➢ 土地的概念 :从土地立法的角度来解释土地,一般认为是地
球陆地表层,即:一国领土范围内的陆地、内陆水域、滩涂、 岛屿等一切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界定的土地包括国家和集 体所有的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这是 从土地用途角度对土地所作的科学分类,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 制度的实施。
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 (七)县、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 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四节 土地法的渊源
➢ 法的渊源是指法律创立的方式,以及法律以外的表 现形式。
➢ 根据我国土地法律规范的不同制定机关及其效力方 面的差异,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存在形式即土地法 的渊源有:
➢ 二、土地法的调整方法 :取决于土地法调整对象的性 质。

土地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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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划拨用地使用人:《划拨用地目录》第3条规定,符合 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 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 该条并没有限定划拨用地使用人的所有制性质,也就 是说,只要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范围,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股权多元化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都可以使用划拨用地,不分企业性质,并且,只要原用途 不变,企业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募资上市都不影响划拨 土地的使用性质。 • 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利用:1.按审批的目的进行使用;2. 原则上不能进行流转,即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才可以流转。越来越难。 (企业改制、招牌挂制度)
四、土地法的基本原则
• • • • • •
1、坚持土地公有制原则 2、尊重和保护土地物权原则 3、合理、可持续开发利用土地原则 4、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原则 5、土地用途管制原则 6、土地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
第二部分 两个重要的土地法律制 度
一、土地物权制度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土地变性 四、总结
三、建国后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1、1949——1952年,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私 有。 2、1953——1957年,确定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制度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社会主义改造,经过初级社、 高级社,发展到人民公社,土地由私有变成集体所有,“队 为基础,三级所有”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 3、1958——1960年,大跃进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 4、1961——1966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国家建设征 用土地制度。恢复了自留地、自留山。 5、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集体土地 所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 6、1978年—— 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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