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规则重点
国际商务交易的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第五节 违约与救济方法
第四节 货物风险的划分
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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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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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及内容
3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
1.迟到承诺 2.承诺延迟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4.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 5.承诺应当以适当方式作出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逾期承诺的有效性
议题十三
房东甲将某幢楼租赁给乙使用,乙却将该楼非法转让给丙,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东甲得知即对乙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后获取了房款。此时,房市走低,丙则以乙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为由,向法院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请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呢,为什么?
议题十四
澳门制衣公司与扬州染织厂就染织布料进行磋商,并实地考察该厂的设备与技术后签订购货合同。合同约定:染织厂供应符合制衣公司规定的品种、规格、花色等技术要求的布料60万米,制衣公司支付20万元定金。染织厂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发现技术无法满足合同要求,即电告澳商撤消合同。请分析,制衣公司的行为合理吗?为什么?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失效
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 约人 2. 要约人依 法撤销要约 3. 要约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01
议题一
02
上海进出口公司与英国MANDARS IMPORTS CO. LTD就对弹力牛仔女裙产品进行洽谈,从法理的视角分析,谁是要约人和受约人,为什么?
国际商务礼仪的一些要点总结

国际商务礼仪的一些要点总结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国际商务礼仪已成为企业和个人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了解和掌握国际商务礼仪,不仅能够展现出专业素养和尊重,还能有效地促进商务交流与合作。
以下是对国际商务礼仪的一些要点总结。
一、形象与着装在国际商务场合,个人的形象和着装至关重要。
首先,保持整洁、得体的外表是基本要求。
男士应穿着合身的西装,搭配干净的衬衫和合适的领带。
颜色的选择上,以深色系为主,如深蓝、深灰等,给人稳重、专业的印象。
女士可以选择套装或者正式的连衣裙,避免过于暴露或花哨的服装。
妆容应淡雅,发型整齐。
此外,还需要注意配饰的搭配。
佩戴简单而精致的首饰,避免过于夸张或张扬的款式。
鞋子也需要干净整洁,与整体着装相协调。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对商务着装有着特定的文化偏好和传统。
例如,在一些欧洲国家,商务着装可能更加正式和保守;而在一些新兴经济体,可能会相对灵活一些。
因此,在进行国际商务活动前,了解目的地的文化习俗是很有必要的。
二、见面礼仪1、问候与介绍见面时的问候方式因国家和文化而异。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握手是常见的问候方式,力度适中,眼神交流要真诚。
在亚洲的一些国家,如日本,鞠躬是常见的礼仪。
介绍时,应遵循先介绍地位较高者或长辈的原则。
介绍自己时,要清晰地说出姓名和职务,并保持微笑和自信。
2、交换名片交换名片也是国际商务中的重要环节。
名片应保持整洁、无折痕,最好使用中英文双面印刷。
递名片时,要用双手,将文字正面朝向对方,并微微鞠躬。
接收名片时,同样要用双手,并仔细阅读上面的信息,然后妥善放置。
三、沟通礼仪1、语言表达在国际商务交流中,使用清晰、准确、礼貌的语言至关重要。
尽量避免使用俚语、行话或过于随意的表达方式。
如果需要使用外语进行交流,要确保语法和发音正确,避免因语言障碍而产生误解。
2、倾听技巧良好的倾听是有效沟通的关键。
要保持专注,与对方保持眼神交流,适时点头表示理解和认同。
不要打断对方的发言,等对方说完后再发表自己的观点。
国际商务协议规则—2024版条款剖析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国际商务协议规则—2024版条款剖析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合同标的1.3 商务条款2. 合同的有效性2.1 双方的合法性2.2 合同的签订2.3 合同的生效时间3. 商务条款3.1 产品或服务描述3.2 数量与质量3.3 价格与支付方式3.4 交付与运输4. 违约责任4.1 违约行为4.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4.3 损害赔偿5. 争议解决5.1 协商解决5.2 调解5.3 仲裁5.4 法律诉讼6. 适用法律6.1 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合同变更7.2 合同终止7.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8. 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定义8.2 保密义务8.3 保密期限9. 广告与宣传9.1 广告责任9.2 宣传方式9.3 宣传内容的真实性10. 知识产权10.1 知识产权的保护10.2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10.3 侵权责任11. 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1.3 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12. 合同的转让12.1 合同转让的条件12.2 合同转让的通知义务12.3 转让后的合同效力13. 附件13.1 附件的定义与效力13.2 附件的补充说明14. 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的完整性与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和能力。
1.1.3 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和能力。
1.2 合同标的1.2.1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描述见附件一。
1.2.2 商品/服务的数量、质量、规格、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一。
2024年国际商务礼仪的八个要点总结

2024年国际商务礼仪的八个要点总结
1. 跨文化意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商务活动增多。
了解并尊重不同文化的价值观、信仰和习俗,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误解。
2. 交际技巧:良好的沟通和交际技巧是成功的商务人士必备的能力。
要注重言辞的准确性和恰当性,避免使用冒犯性的语言和行为。
3. 礼貌和尊重:在商务交往中,要展示出礼貌和尊重的态度。
尊重他人的时间和意见,遵守当地的社交规范和礼仪。
4. 职业形象:职业形象是每个商务人士给他人的第一印象。
穿着得体、干净整洁,言行举止专业,能够展现出自信和信任。
5. 礼品赠送:在国际商务交往中,礼品的赠送是一个常见的做法。
要选择符合对方文化的礼品,避免赠送不当或具有争议性的礼品。
6.商务宴请:商务宴请是促进商业关系的重要方式。
在宴请他人时,要注意选择适当的餐厅和菜肴,熟悉当地的用餐习惯和礼仪。
7. 会议礼仪:在商务会议中要遵守会议礼仪的规范。
准时到达,准备充分,参与讨论并尊重他人的发言权。
8. 社交媒体礼仪: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商务人士需注意在网络上的言行举止。
要遵守社交媒体平台的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发表冒犯性言论或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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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重点

《国际商务》重点一、概念1、进口替代贸易发展战略就是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制造和其他工业,替代过去的制成品进口,以带动经济增长,实现工业化,纠正贸易逆差、平衡国际收支。
2、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商品)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世界各国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
3、贸易术语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如Free On Board)或英文缩写字母(如FOB)来表示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4、贸易差额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内,出口额与进口额的相差数,叫做“贸易差额”5、贸易条件:指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
6、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对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
7、经济全球化:指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
8、国际技术贸易:指企业间将技术商品的使用权进行跨越国境的贸易行为。
9、加工贸易指一国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对来自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进行加工、制造或装配,然后再将产品销往国外的贸易做法。
10、补偿贸易是在信贷的基础上,一方进口机器设备或技术,不用现汇支付,而以产品或劳务分期全额或部分偿还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11、转口贸易指一国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不是以消费为目的,而是将它作为转卖商品再向别国出口的贸易活动。
12、国际博览会指在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城市中定期举办,各国商品集中展的一种贸易方式,也叫国际集市.13、国际展览会:指某一国家通过选择适当的场所,将其商品集中进行展出和销售的贸易方式.14、ATA单证册是货物临时进口免税的国际海关文件,是货物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临时出口又复进口、在另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临时免税进口又复出口或过境的国际通用的通关文件。
15、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国际商务规则重点

1、代理的概念(代为处理)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又称被代理人)的授权(authorization),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2、合伙的概念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3、有限合伙的概念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治理的概念目前对公司治理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但各国普遍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
它是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处理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所适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宗旨是使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为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服务。
5、外国公司的概念外国公司一般是指根据其他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公司。
6、要约(offer)要约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7、产品责任的概念由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时,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所应承担的责任。
8、汇票的概念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名出具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于规定的日期或于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内向特定人或凭特定人的指示或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9、汇票的背书汇票的背书指执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把它交给对方的行为。
10、汇票的提示执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1、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而将此项意思表示以书面文字记载于汇票之上的行为。
12、汇票的追索权当汇票遭到拒付时,为了保护执票人的利益,各国法律都认为执票人有权向前手背书人以及汇票的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上的金额,这项权利在票据法上称为追索权。
国际商务礼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际商务礼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国际商务礼仪有利于塑造商务人员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商务礼仪的基本原则文章内容。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国际商务礼仪的基本原则一、以右为尊正式的国际交往中,依照国际惯例,将多人进行并排排列时,最基本的规则是右高左低,即以右为上,以左为下;以右为尊,以左为卑。
大到政治磋商、商务往来、文化交流,小到私人接触、社交应酬,但凡有必要确定并排列时的具体位置的主次尊卑,“以右为尊”都是普遍适用的。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几千年来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形成了高尚的道德准则、完整的礼仪规范,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
讲究礼仪并非是个人生活小节或小事,而是一个国家社会风气的现实反映,是一个民族精神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对社会来说,礼仪能够改善人们的道德观念,净化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化素质。
对于个人来说,礼仪可以建立自尊、增强自重、自信、自爱、为社会的人际交往铺平道路,处理好各种关系。
随着中国加入WTO,会有越来越多的商机,因此就更需要拥有商务礼仪的人才。
因此,我们更需要掌握商务礼仪知识,这样才能使我们立于不败之地,拥有更广阔的未来。
二.不卑不亢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的主要要求是:每一个人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是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的所在单位的。
因此,其言行应当从容得体,堂堂正正。
在外国人面前既不应该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
三、求同存异第一、应当如何对待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第二、在国际交往中,到底应当遵守何种礼仪为好?首先,对于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是应当予以承认的。
再者,在涉外交往中,对于类似的差异性,尤其是我国与交往对象所在国之间的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重要的是要了解,而不是要评判是非,鉴定优劣。
在国际交往中,究竟遵守哪一种礼仪为好呢?一般而论,目前大体有三种主要的可行方法。
国际商务知识点总结

国际商务知识点总结一、国际商务的定义国际商务是指跨国界的商业活动,涉及到商品、服务、资金、信息的跨国交流和跨国贸易。
国际商务主要包括国际贸易、跨国投资、跨国融资、国际物流等方面,是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际贸易1. 贸易方式国际贸易主要包括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两种方式。
出口贸易是指将商品或服务卖给外国客户,进口贸易是指从外国购买商品或服务。
2. 贸易条款国际贸易合同中常用的贸易条款包括FOB(Free On Board)、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DDP(Delivered Duty Paid)等,这些条款规定了出售商品时买卖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3. 贸易政策各国对外贸易的政策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汇率政策等,这些政策会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规模。
4. 贸易支付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信用证、跟单承付、即期付款、远期付款等方式,这些方式在贸易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5. 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自由化贸易保护主义是指通过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等手段保护本国产业,而贸易自由化则是主张取消各种贸易壁垒,促进自由贸易。
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往往受到这两种观点的影响。
6. 贸易促进各国通过贸易展会、贸易促进组织、外贸培训等方式促进国际贸易,提高外贸发展水平。
三、跨国投资1.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跨国投资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
直接投资是指企业直接在外国设立子公司或投资项目,而间接投资则是通过购买外国证券、债券等方式进行投资。
2. 投资环境跨国投资需要考虑外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环境因素,了解外国投资的政策法规和市场条件,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
3. 投资战略跨国投资的战略包括市场扩张战略、资源获取战略、成本降低战略等,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面临的市场环境进行合理的投资战略规划。
4. 跨国投资的风险管理跨国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商业风险、管理风险等,企业需要通过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来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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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的概念(代为处理)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又称被代理人)的授权(authorization),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2、合伙的概念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3、有限合伙的概念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治理的概念目前对公司治理尚未有统一的定义,但各国普遍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
它是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处理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所适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宗旨是使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为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服务。
5、外国公司的概念外国公司一般是指根据其他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公司。
6、要约(offer)要约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7、产品责任的概念由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时,该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所应承担的责任。
8、汇票的概念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名出具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于规定的日期或于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内向特定人或凭特定人的指示或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9、汇票的背书汇票的背书指执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把它交给对方的行为。
10、汇票的提示执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1、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接受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而将此项意思表示以书面文字记载于汇票之上的行为。
12、汇票的追索权当汇票遭到拒付时,为了保护执票人的利益,各国法律都认为执票人有权向前手背书人以及汇票的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上的金额,这项权利在票据法上称为追索权。
13、汇票的伪造签名汇票上的伪造签名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未经授权而用他人的名义在汇票上签名的行为。
包括假冒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的名义在汇票上签名,也包括盗用他人的印章在汇票上盖章。
14、本票的概念本票又称期票,是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日期,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15、支票的概念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证券。
《英国票据法》把支票看作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16、横线支票由出票人、背书人或执票人在支票正面划有两道平行线,或在平行线内载明银行名称的支票。
横线支票的特点是收款人只能是银行。
普通横线支票:付给银行记名横线支票:付给指定的银行17、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各方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方式,自愿将其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协议所确定的第三人予以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18、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在合同中订明仲裁条款,签订独立仲裁协议或采用其他方式达成的就有关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表明当事人承认仲裁裁决的拘束力,将自觉履行其义务。
19、母公司的概念通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份)从而能实际控制其他公司营业活动的公司20、子公司的概念处于被控制或者依附地位,但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简答和论述: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1、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商行为法、商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商事权利救济法:2、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国内商事立法。
①国际(商务)条约:国家间所缔结的而以国际法为准之的国际书面协定。
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海牙规则》、《华沙公约》等。
国际商务条约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其他国家可选择适用。
②国际惯例:国际经济法主体重复类似行为而上升为对其具有拘束力的规范。
如:《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③各国国内立法附:(仅做了解)1、几组概念:国际——跨越国界、跨国之间的商事活动商事——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交换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活动调整主体——商人和商事组织2、惯例与习惯的比较:国际惯例没有强制的普遍约束力,但是一旦被当事人加以采用,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拘束力。
习惯只是一种行为,和国际惯例具有本质的区别。
二、西方两大法系的特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1)法典法:系统化、归类化、逻辑性1)判例法2) 分布以法德两国为主2)分布以英美两个国家为主3)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3)全部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4)实体法4)程序法5)又称民法法系5)又称普通法系除此之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变革速度、法官的作用方面都是有所不同。
附:1、公法: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宪法、行政法等私法: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民法、商法2、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比较:英国法律具有典型的二元性,即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并存,衡平法是为了补充和匡正当时的普通法而出现的。
①救济方法:普通法系只能采取金钱赔偿和返还财产,衡平法发展了实际履行和禁令。
②诉讼程序:普通法系设陪审团、口头答辩;衡平法相对比较灵活。
③法院组织系统:普通法——王座法庭;衡平法——枢秘大臣法庭④法律术语不同:三、代理权的产生1、大陆法系——依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法定代理:非由本人的意思表示产生意定代理:由本人的意思表示产生2、英美法系——依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五种:(1)明示授权的代理(2)默示授权的代理(没有明确表示,但有行动表示)(3)不可否认的代理(言辞或行动使第三人相信其代理权)(4)客观必须的代理(5)追认的代理(本身非代理,但是本人事后追认为代理)本人与代理人之间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属于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四、无权代理1、概念: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作的代理行为。
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 不具备默视授权条件的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越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无权代理可以进一步分为狭义的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是无权代理,但是须有某种外观事实表明其有代理权。
(2)、第三人是善意的且没有过失。
(3)、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本人有一定的关系。
3、表见代理的处理结果为:本人应该对该代理行为负责,即该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有本人来承担,但是由于该无权代理给本人所造成的损失,本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4、对于狭义无权代理的处理:狭义的无权代理下的代理行为,非经本人的追认,对本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本人对此不负责任。
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不知情的),则无权代理人要对第三人负责,否则法律上不予保护。
在该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第三方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五、代理关系的终止1、代理关系的终止的两种情况(1)、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终止代理关系。
如:代理合同的期满、双方的同意、代理目标的实现(2)、根据法律终止代理关系。
如:本人、代理人的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2、代理关系终止的效果:若代理人继续从事代理活动,即属于无权代理。
代理关系结束时,本人必须通知第三人,否则本人仍需对第三人负责。
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本人)的义务1、代理人的义务(1)、勤勉的履行其代理职责(2)、对本人应诚实、守信(不得自己代理、双边代理、密谋私利)(3)、不得泄漏保密情报和资料(4)、须向本人申报账目(5)、不得把代理权转给他人2、被代理人(本人)的义务(1)、支付佣金(2)、偿还代理人因履行代理义务而产生的费用(3)、让代理人核对其账册七、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1、大陆法系(1)、直接代理——商业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
(2)、间接代理——行纪人: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日后通过另一个合同将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本人。
2、英美法系(1)代理人在签约时指出本人的姓名。
(代理人订立合同后,即退居合同之外,既不能从合同中取得权利,也不对合同产生义务)(2)代理人在签约时表示有代理关系存在,但没有指出本人的姓名。
(仍是本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应由本人对合同负责,代理人对合同不承担责任)(3)代理人在签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
(本人可以直接介入,第三人具有选择权)八、商事组织基本形式1、个人企业;2、合伙企业;3、公司企业九、合伙的特征1、合伙建立在合伙协议的基础之上;(合伙协议决定合伙企业出资、利润分配、风险承担、管理方式)2、合伙强调“人的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都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4、合伙人有权平等地享有合伙的收益并享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5、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十、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1、合伙人的权利(1)分享利润;(2)参与经营管理;(3)监督和检查账目;(4)获得补偿;2、合伙人的义务(1)缴纳出资:金钱、实务、技术和已经完成的劳务等(2)忠实:竞业禁止和交易禁止(3)谨慎和注意(4)不得随意转让出资十一、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1、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作出的行为,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2、合伙人之间如对任何一个合伙人的权力有所限制,不得用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3、合伙人在从事通常的合伙业务的过程中所作的侵权行为,应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但合伙企业有权要求有关合伙人赔偿企业由此遭受的损失;4、新加入的合伙人对其加入之前的债务不负责任,退出的合伙人对其作为合伙人期间企业所负的债务仍须负责任;对于其退出后企业的新债务是否负责任,要根据情况而定,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应该负责任,否则不负责任;十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性。
体现在:①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②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③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2)公司是社团法人,具有集合性。
(3)公司是企业,具有营利性。
(4)公司是依照专门法律设立的,具有法定性:公司实行统一(法定)的集中管理制(5)公司具有永久存在性十三、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否认法人人格制度)英美法国家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一个合法成立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其股东的真实关系。
1、适用条件:(1)公司设立合法,已取得法人资格(2)股东滥用控制权,进行了不当的行为。
(3)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2、几种具体的情形:A、涉及公司资金问题——出资不实或不足B、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C、涉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清晰——尤指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清晰运用的较少,只有法院才有权力行使,法官有较大的裁量权,在裁决时,往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要素和事实十四、公司法的概念1、概念: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和解散以及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